女性单方面决定生育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

摘要: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女性单独决定即可。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应当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

楼主 疍家女阿芬  发布于 2016-05-12 08:05:00 +0800 CST  

【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许某作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支付抚养费应为未成年人父母的应尽义务。孩子一直随母亲赵某在北京居住、生活,在北京就读并无不当,但法院认定数额以赵某提交的已经发生的票据体现为准。许某以子女户籍不在北京拒绝支付其在京学习费用不能成为合理抗辩理由,遂判决:许某给付赵某初一第一学期学费人民币5185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楼主 疍家女阿芬  发布于 2016-05-12 08:06:00 +0800 CST  

楼主:疍家女阿芬

字数:301

发表时间:2016-05-12 16:0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08 12:03:0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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