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阿朱之死

塞外牛羊空许约,长使英雄泪满襟。
一提起阿朱之死,很多人将责任全部归咎于萧峰,认为在客观上他就是杀害阿朱的凶手,那么他就应当对阿朱之死负全部责任,并且对此深以为然。但是,事实真的是如此简单吗?当然不是,为什么这么说?且听我一一分析。
第一,在主观上,萧峰想杀的是段正淳,不是阿朱。
第二,在客观上,萧峰误把阿朱当成段正淳从而打死了阿朱,属于典型的“对象错误”。(刑法术语,不了解的童鞋可自行百度)
第三,在因果关系上,是阿朱隐瞒萧峰假扮段正淳在先,萧峰为报血海深仇误杀阿朱在后。因为阿朱易容成段正淳的样貌特徴使萧峰陷入对象认识错误,所以导致了萧峰误杀阿朱的结果。
换句话说,阿朱之死固然是萧峰出掌打她的结果,同时也是阿朱自陷危险境界的结果。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萧峰不执着于报仇,阿朱就不会死,所以还是要怪萧峰,就是他的错。咱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和萧峰易地而处,你能不报仇吗?必须注意,萧峰是江湖人,而他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北宋时期的中原武林,江湖人士不受官府律法约束自不必言,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岂能不报?
法不强人所难,更何况萧峰报仇之举如果按照当时中原武林的价值评判标准是天经地义,完全符合正义的。
第四,在责任层面上,萧峰对易容后的阿朱在客观上缺乏认识的可能性。理由有三:1,阿朱的易容术天下无双,几可乱真。2,当时的情形是在夜晚三更时分,加之乌云蔽日,更加难以辨别真假。3,阿朱一早就决定代父而死,安排周详,而萧峰却一直被蒙在鼓里,一心报仇,以有心算无备,根本没有预见的可能性。因此,萧峰在误杀阿朱事件中作为当事人在主观心理上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
所以,虽然阿朱是萧峰杀死的,但这属于意外事件,不能因此归罪于萧峰。

楼主 水和木风  发布于 2020-03-18 23:51:00 +0800 CST  
接上文
相信大部分童鞋都看出来了,由于1楼在整个论证的过程中采用了一些现代刑法学中犯罪的推理方式,可能会引起一些误解,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做一下解释,本帖并不是要讨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在武侠世界里没有什么讨论的价值。
1楼我主要是就萧峰的掌击行为导致阿朱重伤,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事实,对当事人萧峰的过错责任问题作了简要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在实行阶段,萧峰无过错。理由是:1,按照武侠世界的价值观,血亲复仇具有正当性,萧峰要杀死“带头大哥”替父母报仇,该行为本身无过错。2,萧峰掌击阿朱是基于萧峰对对象产生认识错误,而萧峰的认识错误是基于阿朱的易容。3,萧峰对阿朱的易容和自陷险境缺乏认识、预见的可能性。
OK,分析完了实行阶段,咱们再来分析一下整个事件的预备阶段。
先上原文:
萧峰点了点头,明白阿朱不愿让旁人听到自己盘问段正淳当时情景,便向段正淳道:“今晚三更,我在那座青石桥上相候,有事跟阁下一谈。”
可以看出,这里萧峰已经认定段正淳就是带头大哥,所以和他定下了青石桥的三更之约,准备届时在那里杀他。但是,这里是萧峰要杀段正淳的预备行为,对于阿朱的死是构不成因果关系的。
“大哥,适才我假说生病,却乔装改扮了你的模样,去对我爹爹说,今晚青石桥之约作罢,有什么过节,一笔勾销;再装成我爹爹的模样,来跟你相会……好让你……好让你……”
显而易见,阿朱的死是她自己安排之后的结果,萧峰要来青石桥杀段正淳阿朱是知道的,瞒着萧峰乔装成萧峰的模样取消约会,并假扮成段正淳的模样前来赴约,这样行为足以将她自己置于死亡的危险之中。
所以说,阿朱之死既是实行阶段萧峰掌击后的结果,又是预备阶段阿朱自陷险境的结果,两相结合,最终导致了悲剧。

楼主 水和木风  发布于 2020-03-19 16:38:00 +0800 CST  
预备阶段及更早以前萧峰所存在的过失:
1、质问段正淳是否为带头大哥时语言表达不明确,含糊不清:萧峰森然道:“萧峰救他,全出于一片自私之心,各位不用谢我。段王爷,我问你一句话,请你从实相告。当年你做过一件于心有愧的大错事,是也不是?虽然此事未必出于你的本心,可是你却害得一个孩子一生孤苦,连自己爹娘是谁也不知,是也不是?”
质问人家是不是杀人凶手,问话里竟连最基本的时间、地点、行为都没有,实在过于轻率儿戏,书里解释说“雁门关外父母双双惨死,此事想及便即心痛,可不愿当着众人明言”,有点牵强,姑且算是一种解释。萧峰之所以如此草率问话,原因除了书上说的,个人认为就是萧峰潜意思里已经相信了马夫人的话,认为段正淳就是带头大哥,之所以质问也只是在做最后的确认,而不是在求证。
段王爷也是,人家问的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你老也稀里糊涂的承认我也是服了,不过念及此君在少室山差点替玄慈背锅的神奇操作也就释然了,这货是yy流派鼻祖。
自从被武林同道冤枉杀父母、恩师,他的心里一直都憋着一股怨气,无处宣泄,通过阿朱天衣无缝的易容术从知情人马夫人嘴里套出了带头大哥的身份,基本就已经相信了,他内心的想法必然是报仇泄愤的因素居多,详细询问的想法即使有也只是顺带,所以他初次问话语焉不详造成了误会,第二次问话倒是详细了,但是此段已非彼段,误会既已铸成,悲剧也无可避免。

2、对阿朱多次表现出来的异常状态一直缺乏重视,存在着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一点作为男朋友是不合格的。
阿朱的第一次异常表现是在阿紫装死的时候:“突见阿朱泪流满面,身子一晃,斜斜倒了下去”萧峰问她怎么了,阿朱说看到阿紫死了心里难过。这个回答显然是撒谎,因为对一个非亲非故的人做出这样的反应是明显违反常理的,萧峰对此竟没有一丝疑惑?是神经大条还是疏忽大意?此后,阿朱的种种异常状况峰神也一直都是一种迷之疏忽的状态。
当萧峰知道了段正淳的身份后,阿朱的第一反应很是耐人寻味:阿朱颤声道:“你要……从旁夹攻,乘人之危吗?”一个人问另一个人是不是要乘人之危,潜台词就是在反对人家这样做了,阿朱对“带头大哥”的回护之意在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里可以稍见端倪,可惜萧峰又一次忽略了:萧峰心情激动,又愤怒,又欢喜,冷冷的道:“父母之仇,恩师之仇,义父、义母之仇,我含冤受屈之仇,哼,如此血海深仇,难道还讲究仁义道德、江湖规矩不成?”他这几句话说得甚轻,却满腔怨毒,斩钉截铁,没丝毫犹豫。
常言道,利令智昏,看到这里我想补上一句,仇恨亦然,唉……

楼主 水和木风  发布于 2020-03-21 23:35:00 +0800 CST  
萧峰误杀阿朱是否存在过错,这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楼主主要是从法律人的角度作一个简单分析,代表的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有不同意见品评指点,至于楼上那位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扣帽子说什么洗白之类的仁兄,本人是不欢迎的。
关于争议的焦点,楼主认为主要在于萧峰复仇杀人是否正当的问题,关于这一点,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意见,见仁见智,不必强求统一。
一,如果按照现代法制的标准,血亲复仇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萧峰误杀阿朱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当然存在过错,而且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这一观点的好处是对古代野蛮落后的血亲复仇理念的否定,符合现代社会主义价值观,但是存在一个问题,萧峰是宋代人,时代不同,社会普遍道德准则不同,现代法律尚且还有溯及力一说,以现代价值准则来要求古人那更是强人所难,殊不可取。
二,如果按照宋代刑律的标准,萧峰为父母复仇而杀人,属于特殊案件,要上报皇帝由他裁决。《宋邢统》卷二十三斗讼律中说“臣等参详,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之雠者,请令今后具案,奏取敕裁” ,而皇帝一般会作减刑或免刑处理,虽然对血亲复仇有所限制,实质上还是持一种宽容的态度。那么,萧峰误杀阿朱虽然存在着过失,但其情可悯,可以酌情减免刑罚。
三,如果按照江湖规矩的标准,身为人子,为父母复仇,天经地义,这是江湖正道公认的价值准则,既然复仇行为是正当的,那么萧峰误杀阿朱至少在实行阶段是无过错的。楼主个人持第三种观点,既然天龙讲的是武侠世界发生的故事,我们在评价里面的人物行为性质的时候,还是应当以故事里的价值准则为宜。天龙里,江湖和朝廷是互不干涉的,如果以第二种标准来评价萧峰的行为,同样有失公允。

楼主 水和木风  发布于 2020-03-30 13:11:00 +0800 CST  
第一次发这种烧脑的分析贴,难免有所不足,欢迎两位吧主指点,另外申请加精@念念无滞💫@盖聂💍张良

楼主 水和木风  发布于 2020-03-30 13:24:00 +0800 CST  

楼主:水和木风

字数:3176

发表时间:2020-03-19 07:5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29 21:53:35 +0800 CST

评论数:5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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