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繁荣】从新疆的''地区''行政区划看中国行政区划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宪法》规定很明确,中国行政区划,一般情况下是三级体系的,也就是省——县——乡。在民族自治地方,则在省和县之间加了一个“自治州”,但那是特例。
换言之,按照《宪法》规定,中国的行政区划,省是直接管辖县的。
但是,一个省是很大的,一般都有几十上百个县,在建国初期的那种交通、信息条件下,省是不可能直接管理到每一个县的。那怎么办呢?
但是,一个省是很大的,一般都有几十上百个县,在建国初期的那种交通、信息条件下,省是不可能直接管理到每一个县的。那怎么办呢?
于是,省政府就把全省划分为若干大的区域,每个区域有若干县,再派出一个机构到该区域代表省政府来进行管理。——这个区域就叫做“地区”,这个被省政府派出去、代表省政府进行管理的机构,就叫做“地区行政公署”,简称“行署”,其行政首脑就叫做“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地区也有党委,其书记就叫做“地委书记”。
地区行署由于是派出机构,依照法规,它的职责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督促检查,协 调指导,调研服务等。作为一级政府两个最重要的权力:财政权和人事权,行署是没有的。——当然,在现实中由于现在行署的权力越来越大,现在的行署都设立了财政局和人事局,换言之已经实际上拥有了这两项权力,但这种情况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没有被法律背书。
其实,最重要的是什么呢?由于地区行署不是一级政府,所以地区是没有人大的。——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各级政府都必须是人大选举产生的。但行署不是,行署领导(专员、副专员、各处处长等)都是上级任命,而且没有任期限制。行署工作只向省政府负责,而不向人大负责。
所以,地区不是行政区划,地区行署也不是一级政府。地区不是行政区划,地区行署也不是一级政府。地区也不是行政区划,地区行署不是一级政府。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但是,我们现在最常说的一个行政区划就是“地级市”,这个“地级市”又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我们来说说“市”,市,顾名思义就是城市。
首先,我们来说说“市”,市,顾名思义就是城市。
在中国传统的行政区划中,是没有“市”这个东西的。“市”最早出现在中国,是1921年广东革命政府设立的广州市。
如果说,传统的行政区划,如省、府、州、县都是区域性的政区,那么这个“市”就是点状的政区。
如果说,传统的行政区划,如省、府、州、县都是区域性的政区,那么这个“市”就是点状的政区。
“市”是点状的政区,只管理城市和郊区。
“市”是点状的政区,只管理城市和郊区。
“市”是点状的政区,只管理城市和郊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市”是点状的政区,只管理城市和郊区。
“市”是点状的政区,只管理城市和郊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所以,一直到80年代初的市,除了直辖市之外,都是很小的,只包括城区和少许郊区。只有少量的是区域性的,下面管辖了县。
举个例子,比如说我的家乡甘肃天水,1985年前,有天水地区、天水县、天水市。其中天水市管辖的是城区及郊区,广大农村地区由天水县管辖。而天水市和天水县平级,都属于天水地区管理。
举个例子,比如说我的家乡甘肃天水,1985年前,有天水地区、天水县、天水市。其中天水市管辖的是城区及郊区,广大农村地区由天水县管辖。而天水市和天水县平级,都属于天水地区管理。
80年代以前的天水,图中有三个“天水”,其中红色的“天水”是天水地区,黑色带红下划线的是天水市,黑色无下划线的是天水县。
但到80年代初期,中央出台了一个文件,叫做《关于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的通知》,开始了市管县的浪潮。
但到80年代初期,中央出台了一个文件,叫做《关于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的通知》,开始了市管县的浪潮。
从这时开始,全国各地的地区纷纷改成了市,这就所谓的“地级市”。
就拿我大天水来说,1985年,撤销天水地区,天水市升级为地级市,天水县并入天水市。从而使天水市成为了区域性行政区划,下辖了好几个县。
就拿我大天水来说,1985年,撤销天水地区,天水市升级为地级市,天水县并入天水市。从而使天水市成为了区域性行政区划,下辖了好几个县。
然而,如果大家回过头去看看本答案开头引用的《宪法》条文,就会发现,“市管县”,设立地级市,这个东西是违宪的,宪法没有设立“地级市”这一级行政区划,——也就是说,“市”虽然确实是一个行政区划,但“地级市”这个区划于法无依。
虽然《宪法》也规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下面可以设区和县,但是,这个“较大的市”是个法律概念,根据《立法法》规定:“较大的市是指省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省会一共27个,经济特区4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个,加起来一共49个而已。
换言之,全国那么多的地级市绝大多数其实都是非法的。
那么,当初中央为什么要设立地级市,要市管县呢?很简单,为了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然而这一改革的是非功过,到今天依旧议论纷纷,没有定论。
那么,当初中央为什么要设立地级市,要市管县呢?很简单,为了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然而这一改革的是非功过,到今天依旧议论纷纷,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