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论真理及其存在

我的思考源于吧友@白羊小猪猪123前段时间的置顶帖《【求真】这个世界上有真理吗?》http://tieba.baidu.com/p/4459454738
我的答案是:真理必然存在。
转载请注明出处。

楼主 Qyh2867474298  发布于 2016-04-20 23:59:00 +0800 CST  
http://tieba.baidu.com/p/4459454738我的答案是:真理必然存在。
美国当代哲学家希拉里·怀特哈尔·普特南说过:“真理的本质是哲学中极为古老的问题。”,真理这个词是何时出现的已经成为了历史长河中的一个问号,但真理是什么、真理是否存在仍然是长久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在下不才,只好化身这漫漫长河中的一滴水,抛砖以引玉。
要搞清楚真理是否存在,首先就要搞清楚真理的定义,百科上给出的哲学释义为: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其实是一个无效定义,因为定义中涉及了另一个非原始概念:客观。“客观”的定义是:在意识之外,不依赖精神而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至此,真理才算有了个有效定义:人们对于【在意识之外,不依赖精神而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楼主 Qyh2867474298  发布于 2016-04-21 00:00:00 +0800 CST  
一.真理的认知
基于上面这个定义,我们可以试图找出真理,只要找出了真理,那么真理自然就存在了;反之若找不出真理,也不能说明真理不存在,则真理的存在问题继续存疑。那么怎样才能找出真理呢?从定义入手,我们不难发现,得到真理首先要认知客观事物,那就让我们来认知吧!当我们想要认知的时候随即出现了一个问题:客观事物本身就是在意识之外、不依赖精神而存在的事物,那怎样才算是认知了它呢?这里有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人认识客观事物首先要通过感官,然后通过一些列神经传输最终才能将信息送入大脑分析。
我看到我面前有一杯水,哈,这么快就找到一个客观事物了。等等,它真的是客观事物吗?不,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图像,是那个客观事物通过我的眼睛映射到我意识中的信息,真正客观的那杯水不是我现在看到的这杯水;那我去摸一下吧,杯子表面是光滑的,还有些温度,这下总算是摸到了客观事物了吧?也不是,我摸到的只是一个触觉,一种机械刺激,并非这杯水本身;那我用手指弹一下杯子表面,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瓷器声,这下总能确定这杯水的客观存在了吧?也不能,我听到的只是杯子的振动在我意识中产生的声音,而没有听到杯子本身。
是的,我们从来都只能认知到感知,而没有认知到客观事物本身,客观事物引起的感知与客观事物本身是有区别的,客观事物没有色彩,只有频率,客观事物没有声音,只有振动,客观世界绝非我们所认识的那样,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界并非客观世界,而是客观世界在我们意识中的映射,是精神世界!
映射类似于函数,客观世界是自变量,精神世界是应变量,人类的映射是一种映射,蝙蝠的映射就是另一种映射了,蜗牛的映射又是另一种不同的映射。同样由客观世界引起,不同物种的精神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没有权力认定人类认识的世界就是客观世界。
认知过程中还存在一种被奥卡姆剃刀剔除的情况,类似于缸中之脑或黑客帝国,认知受到第三方力量的影响而改变,即映射受到影响导致认知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的情况,没有人能够证明自己脱离了这种困境,因为证明的行为同样在精神世界之内,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只不过这种情况对于人的行为没有影响,所以通常是被剔除的。一个人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基于自己的精神世界而非客观世界,所以相对于人来说精神世界之于客观世界更为重要,不管缸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与脑毫无关系。
人类的认知手段是如此的有限与不可靠,那人类岂不是完全无法认知客观事物本来的样子了吗?很不幸,事实就是如此,人类的一切认识、研究、实践都基于精神世界,即便是最具公允性的科学也不例外,它只能研究人类(直接与间接)感知范围内的事物,不研究无法感知的事物。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在意识之外,不依赖精神而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即客观事物其实就是康德的自在之物,它们是客观存在、引起人类感知、但永远无法被感知的身外之物。看来,我们是不可能通过找出真理来证明真理的存在了,你连真实都未曾触及又谈何真理呢?
这里出现了一个矛盾:①真理必须由人通过认知客观事物来获得②人本身就无法认知客观事物,推论:这种真理不存在。与其说是基于这个定义下的真理不存在,不如说这个定义本身就是无意义的,如同定义一个能被2整除的奇数一样。
可是,真理怎么可能是无意义的呢?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百科给出的定义,也不过是众多定义中的一个,现在既然已经通过推理得出百科的定义的无意义的,我们就应该将其抛弃,重新定义真理。

楼主 Qyh2867474298  发布于 2016-04-21 00:01:00 +0800 CST  
二.真理的存在
去掉定义中的“人”之后,我对真理的定义有四个,按照内涵从少到多、外延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为:
1正确的道理。
2.1永恒正确的道理。
2.2在一切领域内正确的道理。
3在一切领域内永恒正确的道理。
基于以上的新定义,我们仍然可以尝试通过找出真理的方法来证明真理的存在,但是这非常困难,毕竟这是真理,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比如我说1+1=2是真理,你可以说在二进制中1+1=2就不是真理,如果我说在非二进制中1+1=2是真理,那还会有人说一堆沙子+一堆沙子还是等于一堆沙子,尽管这有些诡辩,但的确很难找出一个令所有人都信服、挑不出刺的真理。
那么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路,使用纯粹逻辑的方法来探求真理是否存在。
基于上述四种定义,真理的存在都可以证明,证明方法一律使用归谬法。

基于定义1,证明如下:
假设【真理不存在】成立
则【真理不存在】本身也不是真理
即【真理不存在】本身不是【正确的道理】
∴真理存在
与假设【真理不存在】矛盾,故假设不成立。
结论:真理存在

基于定义2.1,证明如下:
假设【真理不存在】成立
则【真理不存在】本身也不是真理
即【真理不存在】本身不是【永恒正确的道理】
但是【真理不存在】此时此刻已经被假设为成立,则它至少在过去或将来的某一时刻不成立
即 至少在过去或将来的某一时刻存在真理
又∵真理是永恒正确的道理
∴真理只需在某一时刻成立,则永恒成立
既然 至少在过去或将来的某一时刻存在真理
则真理永恒存在
与假设【真理不存在】矛盾,故假设不成立。
结论:真理存在

基于定义2.2,证明如下:
假设【真理不存在】成立
则【真理不存在】必然在某个领域内成立(不存在一种【不在任何领域内成立】的成立)
这个领域可以是 哲学领域
同时【真理不存在】本身也不是真理
即【真理不存在】本身不是【在一切领域内正确的道理】
但【真理不存在】已经被假设为在哲学领域内成立了
所以【真理不存在】至少在哲学领域之外的某一(些)领域不成立
∴至少在哲学领域之外的某一(些)领域内存在真理。
又∵真理是在一切领域内正确的道理
∴真理只需在某一领域内成立,则在任何领域内成立
既然真理成立于哲学领域之外的某一(些)领域
则真理成立于一切领域
与假设【真理不存在】矛盾,故假设不成立。
结论:真理存在

基于定义3,证明如下:
假设【真理不存在】成立
则【真理不存在】本身也不是真理
即【真理不存在】本身不是【在一切领域内永恒正确的道理】
用直角坐标系表示某时刻的某领域,令x轴表示时刻,y轴表示领域,则每一个点(时刻,领域)都表示对应的【某时刻的某领域】
∵【真理不存在】此时此刻已经没假设为成立
则【真理不存在】必须要成立于某领域(不存在一种【不在任何领域内成立】的成立)
这个领域可以是 哲学领域
即【真理不存在】对(现在,哲学)成立
又∵【真理不存在】本身不是【在一切领域内永恒正确的道理】
即【真理不存在】本身不对任意(某时刻,某领域)成立
∴【真理不存在】不对任意(时刻,领域)∈A成立,A={(时刻,领域)|时刻≠现在,领域≠哲学}
又∵A不是空集
∴存在(时刻0,领域0)∈{(时刻,领域)|时刻≠现在,领域≠哲学},使【真理不存在】不成立
即 至少在时刻0时的领域0内,真理存在
又∵真理是【在一切领域内永恒正确的道理】
故真理只需成立于一个时刻内的一个一个领域,则真理成立于任意时刻的任意领域
既然 至少在时刻0时的领域0内,真理存在
∴真理存在于任意时刻的任意领域
与假设【真理不存在】矛盾,故假设不成立。
结论:真理存在

楼主 Qyh2867474298  发布于 2016-04-21 00:02:00 +0800 CST  
总结
有人没有发现绝对的事物,就想当然地认为世间无绝对;有人没有找到真理,就想当然地认为真理不存在;还有些人没有自己的思考,轻易相信了世上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殊不知他们犯了自我指涉的逻辑谬误。事实上,归谬法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且【绝对真理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绝对真理。除此之外,或许真理难以寻找,或许真理会被后人发现,或许真理永远无法找到,但这不影响真理的存在,未知与不存在不是一回事,真理必然存在。

楼主 Qyh2867474298  发布于 2016-04-21 00:02:00 +0800 CST  
“抱歉,每层楼输入的文字不能超过140个,请修改后重新提交”@神马浮云路人神
【1】这就牵涉到不确定与未知的区别了,【不知道全集】不影响主客互推。先打两个比方①我面对一道数学题,不先去审题就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但是答案早已客观确定。对于一个文盲来说也是如此,只不过我和文盲的区别在于,我审题(再加分析)之后能知道答案,文盲审题之后仍不知道;②我的邻居是否正在睡觉?我不去观察、打听就不知道答案,但是答案是客观确定的,我的邻居要么在睡觉要么没睡,不可能有一个叠加态的邻居。对于瞎子聋子来说也是如此,只不过我去观察之后就能知道,后者做了观察也不能知道。
同理,当主体确定时,虽然我们不知道U是什么,但是U(也就是世上的一切)是客观确定的,从而CU主也就是客体集合也是客观确定的。只是在这里,我们都是文盲,主观上不知道全集(从而也就不知道客体)是什么。
这样一来,(当然认知主体在全集之内)我们就不需要认知全集,因为我们现在只需要知道主客【客观上】能够互推,不需要由我们去做“互推”这件事。
【2】在一道物理题描述的特定情景中,因可以推出果,果也可以推出因,它们能说是一体吗?或者说,不分彼此(因果)吗?
【3】我觉得从统一到相泯于无还是太跳跃了。主体的认知之间、主体与其所拥有的认知之间不分彼此,于是认知与认知、认知与主体融为一体,在我看来这个整体是【拥有认知的主体】,这个整体怎么变成无的我还没有很好的理解。
【4】是在【主体包含客体】这句(错误的)话中,客体不是对客体的认知或说主体所拥有的认知,而是客体集合。而且【对苹果的认知】和【苹果】本身还是有点区别的。

楼主 Qyh2867474298  发布于 2016-05-11 12:19:00 +0800 CST  

楼主:Qyh2867474298

字数:4194

发表时间:2016-04-21 07:5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8-28 18:54:53 +0800 CST

评论数:556条评论

帖子来源:百度贴吧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