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儒的礼制思想毒害中国不浅

儒家的“礼制等级”思想
2012-02-22 10:00阅读:491
儒家的“礼制等级”思想
李西堂
在《岐周政治与儒家文化》中,我们论述了儒家文化特别是“仁政德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僵化、片面性所带来的思想危害。而“礼制等级”思想则是儒家学说中危害最烈的毒汁,很值得探讨和认识。
我们知道,部落时代及夏商周皆为“礼制”的时代,礼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在生活资料极其匮乏的社会,各种礼法首先都是为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防止相互之间的争讼而设立的。荀子说:“礼起源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给养)也。”(《荀子·礼论》)。又说:“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荀子·富国》)。单一农业社会,最大的“争”,就是争土地、争分配,这是中国历史上最突出的社会问题。著名的的“ 虞芮之君争田”问题,就是双方通过所谓“道德礼让”化解的。
可见,礼源于经济原因,出于社会稳定、建立秩序之需要。最初的礼首先是一种等级分配原则,是解决分配问题的(中国古代分配问题比生产问题更突出)。但更普遍的是,礼作为氏族成员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主要是通过人与人之间主动“退让”(退一步海阔天空,谁是谁非则是次要的),从根本上预防一切争端和犯罪。诸如防止氏族成员之间不和睦、防止一味争利而忘义、防止淫佚而乱于族、防止同姓通婚、防止不尊重长官、不孝敬老人等等,这对维系氏族社会起了极大作用,当初不乏积极意义。
但到了阶级社会,礼教逐渐为统治者所利用,变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驯服工具,这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极为有利,因而数千年来统治阶级和儒家卫道士才不断强化“礼”的神圣性,无疑阻碍了中国社会进步。
我们还应该看到,“礼”的基本精神就是“退让”或“礼让”,没有“退让”就没有礼,即所谓“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记·曲礼》),这很符合农业民族的保守性格。与富于进取精神的西洋文化相比,这种以“退让”为基本精神的“礼仪文化”,对民族性格和历史发展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到十九世纪,两种文化直接较量的结果就是明证。
那么,实行礼制的中国夏商周时代,为什么不能像 古希腊那样产生法制思想和司法审判制度,而要靠“道德礼让”解决争端?原因是中国地域远比古希腊辽阔,在交通、通信条件极差的分封制时代,国家机构比较简单,官员数量也很有限,还不存在秦汉以后覆盖全国的官僚行政、司法系统,官方也就无法及时掌握和追究处理人们的违法行为,那时在幅员辽阔的大国建立遍及全国的庞大司法行政系统也是不现实的;且小民收入微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只有沿袭氏族时代的道德规范,提倡个人自我约束、安分守己和对人礼让的美德,以免相互纷争;即便出现诉讼问题,也都根据传统礼法,召开氏族或氏族联盟大会,由氏族成员民主评议,做出裁决和惩处。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在当时可谓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但时代在发展,春秋战国时期氏族公社早已瓦解,礼乐制度大坏,靠“礼”已难以维持社会秩序,为什么拼命鼓吹道德礼教、“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儒家学说,反而越来越被秦汉以后的历代封建统治集团奉若神明?原因是“周礼”虽然崩坏了,但社会却还需要道德规范,道德和法律一同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而且,“统治我们这个庞大帝国,专靠严刑峻法是不可能的,其秘诀在于运用伦理道德的力量使卑下者服从尊上,女人听男人的吩咐,而未受教育的愚民则以读书识字的人作为楷模。……法治的力量有一定的限度,但一个人只要懂得忠孝大节,他就自然地会正直而守法”(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三联书店1997年5月版,第22页)。儒家学说一贯倡导的“忠孝礼义”,正好具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显著功能,比如“礼”,其实就是按各人的社会地位规定了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的礼,既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也禁锢了人们的行动,难免使人们失去了人的自由和尊严。特别是从儒家君臣、父子、夫妻伦理学说中归纳出来的“三纲”理论,几乎使所有的人失去了自由。
实行“仁政”是德治的表现,德是对上层统治者讲的,在两千多年极端专制统治的中国封建社会,其抑制暴政的积极影响大于消极影响。而“礼制”则不然,礼是对全社会各阶层人讲的,各阶层有各阶层应该遵循的礼,“守礼”就是要“守名分”——守“尊卑贵贱”等级,否则就是违礼、逾制和僭越,其所起的主要是束缚人民、阻碍历史进步的消极作用。儒家所崇拜的周礼的基本精神和主旨,就是确立人与人的不平等关系,即明贵贱、分尊卑、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以保证“天无二日,士无二主,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也”(《礼记·丧服四制》)。可见,以等级制为灵魂的封建礼制与人人平等的思想最不相容,它有使人驯服的显著作用。日本学者福泽谕吉指出:“支那(中国)旧教,莫重于礼乐。礼也者,使人柔顺屈从者也;乐也者,所以调和民间勃郁不平之气,使之恭顺于民贼之下者也。”(《梁启超文选》上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84页)。
“儒以修己为体,以治人为用”(《阅微草堂笔记》卷4)。礼起作用的办法无非是加强个人修养和自律,要求每个人用等级和名分严格克制自己,即所谓“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礼记·曲礼》),这句话最能阐明其精神实质。按照“自卑而尊人”的礼制要求,每个人天生要服从等级安排,臣要对君尽忠,子要对父尽孝,妇要对夫尽顺等等,实为“三纲”谬论的滥觞。
对此,刘师培批评得好:“自三纲之说兴,而为君者为父者为夫者,只有权利而无义务;为臣者为子者为妇者,只有义务而无权利;所谓论势不论理也。有权势者能论理;无权势者即不能论理”。陈独秀说:“教忠、教孝、教从,非皆片面之义务、不平等之道德、阶级尊卑之制度、三纲之实质也耶?”“宗法社会之奴隶道德,病在分别尊卑,课卑者以片面之义务,于是君虐臣,父虐子,姑虐媳,夫虐妻,主虐奴,长虐幼,社会上种种之不道德,种种之罪恶,施之者以为当然之权利,受之者皆服从于奴隶道德下而莫之能违,弱者多衔恨以殁,强者则激而倒行逆施矣。”吴虞说:“孔子……立教,莫不以孝为起点。……但求君亲长上免奔亡弑夺之祸,而绝不问君亲长上所以致奔亡弑夺之故,及保卫尊重臣子卑幼人格之权。……为人子而不孝,则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于父之不慈者,固无制裁也。……为人臣而不忠,则人臣无将,将而必诛;于君之无礼者,固无制裁也。”(引自蔡尚思《中国传统思想总批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51—52页)。这样的“礼”建立在“尊卑贵贱”的等级基础上,对贵族统治者和所有尊贵者很有利,历代统治者当然对儒家倡导的这种东西很感兴趣。难怪蔡尚思先生在《中国传统思想总批判》中深恶痛绝地说,儒家学说是工农的敌人、富贵的恩人;是女性的敌人、男性的恩人;是民主自由的敌人、君主独裁的恩人。
治国像治病,如果把礼治比做“未病先治”的中医,那么法治就是“病而后治”的西医。“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汉书·贾谊传》)。据说,礼是治本的,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而法是治末的,只在人们犯法之后才处罚。儒家因此表现出重礼轻法、以礼代法的片面倾向,即便对已经犯有罪错的人,也主张教育者用自己的善行去感化对方,法制在儒家学说中是没有地位的。
然而,道德礼义虽在夏商周统治下的农村公社制时代有效,但进入春秋战国以后,礼乐崩坏,包括儒家在内的任何政治集团和学派,都因拿不出恢复礼制社会的有效措施,所以很难真正实行。倒是法制社会比较现实,因而至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
可悲的是,春秋战国以后,尽管时代变了,但两千多年来,主要由于封建专制统治者的大力提倡,鼓吹复古守旧、“忠君敬上”的儒家礼制思想观念,却在封建官僚士大夫头脑中不断得到强化,致使中国封建社会极其保守、僵化、愚昧和落后。至如明清时代,朱熹的信徒竟认朱子之书为神圣不可侵犯,后人不必再去著书立论。明儒薛瑄说:“自考亭(福建考亭书院,朱熹著书讲学之所,这里代指朱熹)以还,斯道已大明,无烦著作,直须躬行耳。”(《明史·薛瑄传》)。“濓洛关闽之学,一日不可不读;周程张朱之道,一日不可不尊;舍此而他学,则非矣”(《读书续馀》)。“四书五经,周程张朱之书,道德正传,舍此而他学,非学也。”(引自蔡尚思《中国传统思想总批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页)。如此僵化愚顽的思想观念统治中国,直至清末尚难破除,实为世界其他民族所罕有!近代中国焉能不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同样颇有教训的还有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上,北魏、金朝和满清等少数民族政权建立后,大都开始汉化,学习儒家经典,采用僵化而繁杂的礼仪制度。满洲人还学会了汉人的自残,妇女纷纷缠足,士子热衷八股考试,吸收的多是中国文化中最劣质的部分,致使彪悍的民族文弱化,原有的锐气和进取精神消失殆尽!儒家的消极软化作用于此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儒家文化具有强烈的崇古情结,缺乏创造未来的进取精神,贻害中华民族非浅,岂能算做优秀文化!
中国历史的特点之一是三皇五帝至西周时代以农业为基础的氏族制度非常之长,发展得十分完善,里面无疑保存了原始社会一些比较好的东西,给后来的思想家留下无限美好的记忆和遐想空间,致使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向往三皇五帝至夏商周时代,一心要“复三代之治”。特别是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毕生不遗余力,决心恢复和维护西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权结构和宗法秩序。这种复古倒退的思想情结和行为,竟在长达两千年的后世儒家知识分子中,形成极其僵化、守旧崇古、厚古薄今的思想传统和方法,缺乏一种向前看的创造精神和闯劲,对所谓“祖宗之法”无比崇拜,不仅丝毫不敢革新,甚至顽固地反对任何革新、创造和过去不曾有过的新事物,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及中华民族最大的不幸和悲剧所在!也是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和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见,孔子的儒家学说要恢复已经过时的社会制度,先天就有一种复古倒退、反对改革创新的思想保守性,“古礼是他们的饭碗,守旧是他们的习性”(张荫麟《中国史纲》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特别是两宋明清时期,儒家知识分子一切按圣人的话去办,尚古、复古、唯圣、唯上、唯书,旗帜鲜明地扼杀创造力,把一切不合圣人之言的见解统统视为“邪说”,一批评圣人的错误,就被定为“谤圣罪”,表现出极端顽固、保守和文化专制主义立场,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历史进步。甲午战争中,极端僵化、守旧的老大中国,安能不败给大力革故鼎新的小日本?难怪日本远藤隆吉说:“支那有孔子,为支那祸本。”(引自蔡尚思《中国传统思想总批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页)。
儒家礼制无疑有维护旧秩序的功能,孟德斯鸠曰:“凡半开专制君主之国,其教育之目的,惟在使人服从而已。”(引自《梁启超文选》上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84页)。“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0页)。儒家学说如果不利于封建专制统治,绝不会取得长达两千多年的统治地位。不过,当初在列国纷争的情况下,偏于保守、一心复古的儒家并不吃香,得势的倒是从儒家发展而来、富于进取精神的法家学说。到了汉朝大一统的帝国确立之后,儒家学说的价值才渐渐被统治者认识

楼主 孟祥雨4  发布于 2017-03-02 15:57:00 +0800 CST  
可见儒家强行把人划分等级,名分,实在是阻碍了民主的进程,越来越专制。山东大魔鬼孔子应负责任

楼主 孟祥雨4  发布于 2017-03-02 16:13:00 +0800 CST  

楼主:孟祥雨4

字数:4727

发表时间:2017-03-02 23:5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12 18:44:4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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