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爬灰娶儿媳是圣行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美好的归宿属于那些敬畏者们!祝安拉的扑人-----他的使者.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康宁!他的使命是对众世界的仁慈,是对全体仆民的明证。祝他的家下和圣门弟子们康宁!-----他们以极限的忠诚,高度的理解力和精湛的背记力,肩负起履行清高主宰的经典和先知(愿安拉福安之)的圣行(逊奈)之使命,并使之流芳百世,求安拉使我们步入使者圣行的后尘!




圣人(愿福安之)的表妹宰娜卜先由穆罕默德作主嫁给了宰德,宰德是穆罕默德的干儿子,也叫义子,但他是释奴身份,宰娜卜认为下嫁给他不光彩,常常讥讽宰德,宰德请求穆罕默德允许离婚,穆罕默德起初不同意,说“你应该挽留你的妻子。”但他们最终还是离异了。






宰娜卜是圣人(愿福安之)的表妹,又是儿媳,圣人暗恋着她,但很尴尬,很为难,内心很矛盾,怕人议论腹议。紧接着,洞察一切的真主怕圣人尴尬, 传谕及时而迅速,并通过作为圣人的公公自己来亲自传达---- 古兰经 33.37.:当时,你对那真主曾施以恩惠,你也曾施以恩惠的人说:“你应当挽留你的妻子,你应当敬畏真主。”你把真主所欲昭示的,隐藏在你的心中,真主是更应当为你所畏惧的,你却畏惧众人。当宰德离绝她的时候,我以她为你的妻子,以免信士们为他们的义子所离绝的妻子而感觉烦难。真主的命令,是必须奉行的。




于是,我们的圣人根据天经的指引,欢天喜地,喜笑颜开拥抱着儿媳妇进了洞房............
.............啪啪.......
............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08 23:00:00 +0800 CST  
可是,中亚民族吧有些穆黑据此讽刺圣人:翁见儿媳色欲狂,深更攀柱绕房梁 .还有更恶毒的:家翁色眼不轻瞥,只因未见儿媳时 。。。。。。这完全是破坏民族团结,信仰攻击!








其实,彻知一切的真主,早就知道穆黑会恶毒攻击使者,为了圣人的清高,接着又通过圣人传谕经文:先知对于真主所许他的事,不宜感觉烦难。真主曾以此为古人的常道。真主的命令是不可变更的定案。古兰经 33.36




这样,天经就给我们纯洁清高的圣人洗脱了诬陷,也以圣行表明了行为的楷模。


对于真正的信士来说,他们每时每刻都应该紧抓真主的天经和使者的圣行。因为古兰和圣训包含了正道和今后两世的幸福。真主多次告戒道:“这确是我的正路,故你们当遵循它,你们不要遵循邪路,以免那些邪路使你们离开真主的大道。” (注:古兰牲畜章第153节)又说:“你们当全体紧抓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 (注:古兰仪姆兰家属第103节)又说:“如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末日和真主的话。” (注:古兰妇女章第59节)真主的使者在归真时也说:“我给你们留下两件法宝——真
主的天经和我的圣行,只要你们紧抓住这两大证据,那么你们将永远不会迷路。”



据此,从经典教义看,公公爬灰娶儿媳确实是圣行与嘉仪,应广为提倡发扬,推广与实践。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08 23:05:00 +0800 CST  
当然,这时,会有人出来说话了:翁翁爬灰娶儿媳不是普及性主命,是真主赋予圣人的特例。寻常人是不容许这样滴!

对此,本阿訇只能这样说:凡人无从窥视天经的幽玄与大能,庸人无从理解隐晦深奥的真理!


请看天经:
《古兰经》4.23.妇女(尼萨仪):
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 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即你们曾与她们的母亲同房的,如果你们与她们的母亲没有同房,那末,你们无妨娶她们。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姐妹,但已往的不受惩罚。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08 23:17:00 +0800 CST  

天经已经说的清清楚楚:男子只不与她们(母亲、女儿、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 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 )的母亲没有同房的性关系,那末,你们无妨娶她们。



那男子只要没与外婆啪啪啪,则可娶其母亲、姨母。
接下来,他没与奶奶啪啪啪,则可以娶其伯母、叔母。
没与岳母的母亲啪啪啪,则可以娶其岳母。
没与抚养的继女的母亲啪啪啪,可以娶继女。
没有与侄女、外侄女、乳母、同乳姐妹的母亲(姨母、叔母、伯母)啪啪啪啪,可以娶侄女为妻

这些教诲,均来自神启的天经,是不容质疑的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08 23:27:00 +0800 CST  
然而,世俗律法却严重的亵渎天启经典的法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人间的律法,与天启的律法,为何差距如此之大呢?难道清高的真主法度可以随意亵渎吗?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09 06:14:00 +0800 CST  
人间的律法,随人间的变化而变化,天启的律法,真主的法度,永恒而普世,难道清高的真主法度可以任意践踏吗?




秉承主命,本阿訇不禁严重的追问:儿子就不能娶母亲吗?女婿难道就不能娶岳母吗?舅舅就不能娶侄女吗?


那些口口声声倡导民族团结,尊重信仰的人,你们为尊重天启教门真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吗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11 20:18:00 +0800 CST  
直系血缘内婚来自经训,对信士极为重要,是信仰与民族习俗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否则,对MSL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使其受到巨大的精神损害。


经训律例的规定是MSL社会生活的基本依据。MSL遵从真主及真主的使者的教诲,生活须按照经训规定的“哈俩里”(合法)远离“哈拉目”(非法),就是对YSL教信仰的恪守,求得精神提升的理念,是自身圣洁人格境界的一种表达。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12 06:51:00 +0800 CST  

伊玛尼有七十几个或六十几个分支。最高贵的是作证:除独一无二的真主外,绝无真正应受崇拜的主宰;最低的是“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知羞是伊玛尼的一个枝节。”(圣训精选 36)


天启圣教信仰是涵盖生活全部空间的信仰:经训是信仰,圣人是信仰,天仙是信仰,饮食是信仰,内婚制是信仰,衣饰是信仰(如面纱布卡头巾),对某种文化艺术的远离(如音乐画画)是信仰,男女不能混杂是信仰,清除道路障碍是信仰,吃喝拉撒睡,穿衣戴帽是信仰,喜怒哀乐,一瞥一笑是信仰,女孩婚龄为9岁为信仰,一个男人的作证等于两个女人的作证 (古兰经2:282)是信仰,财产不能让非MSL亲属继承是信仰(
《布哈里圣训实录全集》1588,3058),注视非亲戚女性为非法是信仰。所有这些,这些都有经训刚性的规定与告诫。




那些口口声声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面对天启大法,永恒的真主法度,本阿訇不禁要问,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对MSL所遵循的法律,真正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吗?你们了解YSL吗??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12 08:24:00 +0800 CST  
这一切,归根结底,是非穆不了解《古兰经》对信士的意义。作为信士,认主惟一的先决要求,就是遵循经典。我们的养主在其经典中的若干处一再强调,必须紧跟和坚持这部经典,不得超越这部经典的法度。清高的安拉说:【你们当遵循从你们的主降示的经典,你们不要舍安拉而顺从许多保佑者。你们很少觉悟.】。高处章第三节.清高的安拉又说:【这是我所降示的、吉祥的经典,故,你们当遵守它,并当敬畏安拉,以便你们蒙主的怜悯】。牲畜章第155节。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13 09:12:00 +0800 CST  
凡是只要没有与发生性关系的女人的母亲有性关系,就可以娶为妻子,甚至可以包括自己姐姐和妹妹;抚养的继女包括对方如是孤儿做继女,那么也可以娶做妻子,如果她不是孤儿,她母亲与这名男子结婚,则不可娶做妻子。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6-13 20:58:00 +0800 CST  
因此,根据安拉的法度,作为真主最虔诚的信士,为了追求世上最圣洁的爱情,可以同亲生母亲调情,同自己的亲姐姐,亲妹妹调情,同岳母娘调情,同伯母、叔母调情。


这是主命的要求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7-11 10:10:00 +0800 CST  
在此,本阿訇严重正告中亚民族吧的穆黑们,你们不要拿人间龌龊猥琐的世俗伦理来说事!!!
为了圣洁的爱情,同亲生母亲调情,同自己的亲姐姐,亲妹妹调情,同岳母娘调情,同伯母、叔母调情是来自天启的正道!你们的精神永远不会上升到纯洁的高度,永远不会达到清高的神启伦理!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7-11 10:21:00 +0800 CST  
因此,根据安拉的法度,作为父亲,应该容许儿子与妻子调情,同女儿调情,母亲还可以嫁给自己的儿子,姐妹可嫁给自己的兄弟;作为大伯、大叔,作为,应当容许侄儿调情,伯母、叔母还可以嫁给侄儿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7-11 10:27:00 +0800 CST  
根据: 先知对于真主所许他的事,不宜感觉烦难。真主曾以此为古人的常道。真主的命令是不可变更的定案。古兰经 33.36


那么:母亲、叔母、伯母对于真主所许侄儿可以娶之为妻之事,同样不宜感觉烦难,真主曾以此为古人的常道。真主的命令是不可变更的定案


那么:父亲、叔叔、伯伯对于真主所许侄儿可以娶其妻子之事,同样不宜感觉烦难,真主曾以此为古人的常道。真主的命令是不可变更的定案


那么:姐姐、妹妹、对于真主所许兄弟可以娶其作为妻子之事,同样不宜感觉烦难,真主曾以此为古人的常道。真主的命令是不可变更的定案


楼主 深谷老怪  发布于 2016-07-11 11:28:00 +0800 CST  

楼主:深谷老怪

字数:3404

发表时间:2016-06-09 07:0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2-05 09:22:3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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