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J+文文】[08.05.25]崇拜

亲啊><
我写的时候,就是那么想的
跟亲的说的完全吻合撒~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8 12:41:00 +0800 CST  
(十四)

金俊秀叹气,他又一次把一切都搞得一团糟。家里那边……哪个妈妈在被儿子告知喜欢同性时能坦然面对呀。他回不去了。就好象他和金在中再也回不到过去的美好。

金在中学会挂他的电话,彻底屏弃他了。他开始希望这次在中也是掉了手机换了号码而并非故意不接他电话就好了。

这天,金俊秀洗了澡,擦了香水,裹着浴袍,趴在酒店的床上,给在中发着短信。他发现短信的好处了,即便在中收到后立即删掉他也感觉不到,这比被挂电话来得好太多。

“我在老地方等你,最后一次,就等你1个小时,你要快点过来。”手机屏清楚地显示着,消息已发送。等了很久,都没有回音。

金俊秀觉得有点冷,拿着遥控器将空调的温度调高,随后钻进薄被,安静地等待。


金在中不想回家,因为家里不再有金俊秀为他等门,他可以在酒吧喝酒喝到听亮,不必再想着要赶着在那小P孩睡死过去前赶到家,逼他喝完一整杯牛奶才放他入睡。

他举高酒杯,灯光将液体打得很亮,透过玻璃,他似乎看见重影,想起那孩子死死地咬着嘴唇不肯喝牛奶时的死样,想起俊秀坏笑着说,你喝一口,我才喝,不然你万一在里面放迷药趁我昏睡过去的时候迷 奸我怎么办。

金在中对所有奶味的东西过敏,闻一闻都会想吐,却依旧每次都捏着鼻子喝上一口,有时候俊秀心情好的时候会撅起红红的唇主动亲他作为嘉赏,更多的时候是哈哈大笑随后被在中抓过来强吻。呵呵,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

手机开始振动,是短信。被调为振动是不想听到那段乐曲,那是金俊秀喜欢的歌……

“我在老地方等你,最后一次,就等你1个小时,你要快点过来。”

他没多想,直接将手机扔回口袋。

“喝闷酒?”

很巧,今天有天也来了,要了CHIVAS,碰了他的杯,他也不拒绝,跟着干杯,都是失意的男人,为了金俊秀而失意的。

“又吵架了?”金在中最近的境遇朴有天知道几分,毕竟曾是知己,朋友圈里有许多人都是互相认识的,关于谁抢了谁的爱人这样的话题不过是男人喝酒时调笑的话题,但朴有天很清楚,他们在说的是金俊秀。

“分手了。”金在中捏紧手中的杯子,看向朴有天的时候眼里竟是挑衅,“这下你有机会了啊。”

“机会?你是说,在你们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去插上那一脚?哈~金在中,你应该很清楚,如果我真的要介入,你可就真的没后悔的机会了哦。”他不要别人的谦让,他不觉得爱情这东西是可以作为物品让来让去,他要拿,就是要从头到尾的获取。

“该死的……”金在中没有在意有天的话,因为此时手机又次振动开了。

“在中,你真的不来吗?不来的话,可能会再也见不到我了。”

金在中干脆关了机,继续闷头喝酒,心里却始终是不安的。金俊秀是什么脾性的人他金在中会不清楚吗,“我是想后悔,可我觉得我没退路了。我也后悔了太多次了,才和他纠缠到现在,如今,我想换条路走走,试试看真的分手,看看,没了他,我金在中到底活不活得下去!”

朴有天不屑地笑,拿起酒杯准备换张桌子坐,却被在中喊住,“你去看看他吧,他现在在XX酒店,房间号是1226……”

“如果我拒绝呢?他要见的是你吧……”

金在中觉得自己在犯贱,他干吗要把自己的心上人推给自己的敌人,撇开脸不再理有天。

没了你,我也会活得很好,在中对自己说。

没了你,我可能会活不下去,俊秀对自己说。

有天也会担心他,所以用公用电话打了俊秀的手机,始终没人接听,“好吧……”他是放不下俊秀,所以他选择给金在中坐次跑腿的,开着车去了酒店,“1226房……”

小前台看了看电脑问,“是金先生吗?”

有天犹豫了下,笑着点头,“是。”

 前台小姐将房卡交予他的时候,脸还微微泛着红。朴有天直奔12楼,匆匆打开房门时,房间里静得可怕,热得异常。

 床上的人静静地睡着,脸微微泛白,白得不那么寻常,有天警觉地掀开被子,触目惊心的红映入眼底。

“俊秀……”



朴有天至今都在责怪金俊秀不爱惜自己,当俊秀睁开眼,躺在有天的床上等着有天为他削苹果时,有天始终没有笑容,他很少对着外人释怀,但他绝对是第一次那么严肃地面对金俊秀,俊秀知趣得很,小心翼翼地观察有天的一举一动,不敢随便出声。有天递过苹果时,他乖乖地张嘴,细细地嚼着果肉。

“我还以为你把金在中制服得死死的,所以准备全身而退了呢。”

金俊秀嫌苹果酸,皱了下眉。

“结果呢……就这么被甩了。之后找的也不是个什么好男人,出了事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金俊秀,你会照顾自己吗?!”

朴有天的嗓门有些大了,金俊秀愣了,盯着他直瞧。

“你不会照顾自己的话,我来……好不好?我们试试看……我试一下,你也是。”

金俊秀对着他笑,咽下嘴里的酸楚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8 21:45:00 +0800 CST  
我好喜欢你!
因为我觉得你的每句话都是说到我这个写文人心里去的》《
亲真的有很细心的去揣摩里面的故事
恩,的确是这样的,其实,3个人都很纠结
没有谁对谁错
性格使然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9 19:32:00 +0800 CST  
啊,忘记加名字了,我是说,花在舞兮NIM,我好喜欢你,哈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9 19:33:00 +0800 CST  
我也不知道文里的俊秀是怎么样的

年幼吧~

单纯吧

一心一意只想守护着喜欢的那个人吧~~~

别人对他好,他就想回报别人的……

在中在他无助的时候给了他很多爱

他就学着去爱在中了~

看到在中受伤的时候

自己即便那么弱小却想着好好爱护他的~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9 21:40:00 +0800 CST  
(十五)

金俊秀好奇的东西有很多。

比如朴有天为什么会喜欢他。

问有天为什么喜欢的时候,有天正在倒牛奶,动作象极了金在中,就象在喂养他家里饲养的小猫似的,虽然他现在的确象只宠物,自杀的时候弄伤了手,很长时间都会使不出力,医生说的,要好生疗养,还有他的胃。

“牛奶对胃好。睡前喝牛奶,保护胃,也会让你睡得更好些。”

朴有天说这些的时候,突然让金俊秀想起金在中每晚喂他牛奶的事。但这番教导金在中是一次也没有说过的,他只会捏着鼻子要自己喝下去,喝完会有亲亲。

“我已经不记得为什么喜欢你了,时间太过久远。”

“咦?我去YC公司闹事那次,不是你第一次见到我?”

有天笑的时候,两颊鼓鼓的,金俊秀想,这样的人怎么会是YC的老板呢,一点也不严肃。

“我认识你,肯定比那人早。”

金俊秀哦了一声,将饼干沾了牛奶塞进口中,“我可以知道你和金在中的关系吗?”

“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同学。”

金俊秀又哦了一声,朴有天显然很不给他面子,如此简单的阐述之后便没了后文,金俊秀清了清嗓子一脸不爽的望着有天,有天无辜地眨着他的眼,“怎么?”

“come on!”

“哈哈哈哈……”有天突然大笑着,笑得俊秀心都烦了,生气地将牛奶杯放在桌上,小脑袋又钻进了被子里,生气,不想理坏人。

“然后我们是soulmate啊。”

被子被掀开一角,毛茸茸的小脑袋钻了出来,但只露出双眼睛,很有求知欲地看着有天。

“关系很好的朋友,高中时候一起组过乐队,我们少年时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要成为大韩顶尖的歌手。”

“纹身呢?”

“你喜欢欺负那家伙吗?”

“恩?”欺负在中?俊秀望着天花板,思考着,好象很多时候是在中欺负他吧,“喜欢啊,只是功力不够,顶多逼他喝口他最讨厌的牛奶。”

“当时去刺青的时候,说要刺上当时乐队的名字。TVfXQ,在中说,还要加上象征友谊的特别符号,SOULMATE,于是他刺了TVfXQ,当时就很想欺负那家伙,所以刺的是自己的英文名,TVfXQ Micky……”

“哈哈哈哈哈哈……当时他气疯了吧!”

“是!疼痛并生气着,气了很久,那家伙就是那样的脾气,一旦被惹毛了,会怨恨很长时间哈哈,不过能把他气到还是很不容易的。”

“恩……”现在的在中还在生气吗……“那后来呢……”

“后来我违背诺言了,因为家庭的压力,我没办法唱下去,其实我也很苦恼,在中他应该也知道,但的确也生气了,那时候原本要2人一起出道的企划被父亲否定了,虽然之后我也努力了,努力让他成为了歌手,但其中还是有遗憾吧,所以在和约满期后,他不愿再留在YC……”

“但即便是这样,以前总是朋友,你怎么可以为他设置那么多障碍呢!在中那时候真的很难过哎!CD不可以在店里卖,不能上LIVE SHOW,不可以上娱乐节目。”金俊秀激动地坐起身,朴有天先是一愣,然后摇着头,“我从未用过这般恶劣的招数对待过他……我顶多只是不作为,明知道有人在暗中整他,却没出手帮他,那是因为,我觉得他该为自己的抉择付出代价的,毕竟没有谁可以保护谁一辈子。直到你出现,说要帮他……”

“重色轻友。”在知道那一切原来都与有天无关之后,他只能想出这个词去指责有天,原来从头到尾都是自己错怪了有天。

“哈哈,好象是有些那样的意思。”

“那……”其实俊秀一直想知道的问题,从在中说喜欢他的那天起就想知道的,“他,很早就知道你喜欢我的事?”

所以在中那么讨厌他和有天见面,明知道有天是YC的老板却不告诉他,在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给朴有天附加了那么多的罪名。

“应该是的……应该知道……”

“你喜欢他吗?”

“只是朋友。”

“他喜欢你吗?”

有天没有回答。

俊秀笑着躺回床上,他一直在想,为什么那么出色的金在中当初会看上那么不起眼的自己,他现在好象找到答案了。

或许,从来你就没有真正喜欢过我……闭上眼的一瞬间,温暖的液体淌过脸颊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9 22:25:00 +0800 CST  
亲的ID是!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9 22:34:00 +0800 CST  
不是不是,呵呵~
谢谢亲呀~
^0^谢谢喜欢
很晚拉,我去睡觉了哦~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6-29 22:45:00 +0800 CST  
是啊,爱秀昨天中午才修好的,今天可以上了- -~
不好意思我就更了一小段,凑个(十五下)
(16)会多写些><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3 23:10:00 +0800 CST  
(15下)
朴有天不认为自己是工作狂,因为他在工作上的花费的时间、精力并不是因为他对工作有多么的热爱,而是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去完成好烦琐的事务。

自从他负责照顾金俊秀,工作便成了可有可无的事了,在手机被迫关掉之后,宅电无时无刻不在那响着,吵得俊秀都觉得烦心了,“很忙,是吗?公司催你去上班了吧?”

金俊秀抬眼望着眼下正在喂自己吃蛋羹的男人,那男人跟金在中一样,是个有轻许洁癖的主,下厨做饭怕油烟特地去网购了小围裙,虽说是黑色,但大男人穿着那个总是怪异的,俊秀笑着吞下他喂到嘴边的爱心午餐。

 “其实我一个人在家也没问题的。”

 “No~~”有天摇头,微笑着拒绝他的好意,自杀过的人,他总是不放心的,他生怕金俊秀趁自己不在的时候会再有闪失。其实他也有回公司,不过是在俊秀睡着后,象金俊秀其实有很稳定的生物闹钟,什么时候入睡什么时候起床他都掌握了大致的规律,于是YC family这几天特别热闹,股东大会都改在半夜开……那些年纪大的,不免感叹声,年轻人啊……

不过也有些事情半夜里是办不得的。自家公司的员工会迁就你,长辈会照顾你,朋友会体谅你,可合作伙伴不会再三忍让你,电话响了N声未接后,秘书抱怨地声音亮起,“老板啊,MR LEE说,如果今天再不签了这份约的话,后三年他们可能会换东家……”

朴有天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继续喂俊秀吃饭,而那些个字眼却入了俊秀的心,“你去工作吧,我保证我不会有事!”

金俊秀最擅长的是撒娇,尤其当对象是象朴有天这种对他毫无抵抗力的人来说,更是屡试不爽,撒娇的结果就是金俊秀乖乖服下安眠药入睡,朴有天在将家里那些刀子、剪子全藏好锁好之后完全不舍地开车离开。

这一觉,金俊秀梦到许多,梦到自己在奔跑,可如何也追赶不上前方的人,他喊着,“在中啊,在中……”

那人回过头,眼泪滑过眼角下的黑痣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3 23:10:00 +0800 CST  
是沙发啦
半小时前写的~
><最近忙来着,不好意思,明天我来更长的^^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3 23:13:00 +0800 CST  
(16)

谈判进行得不那么顺利,朴有天未能按计划的那样在俊秀睡醒前回到家。

俊秀是被雨水声吵醒的,雨声劈里啪啦地冲击着玻璃窗,同样是透明,却一点也不温柔。俊秀躺在沙发上,有天不在的时候很是寂寞。两个人的话,就不会觉得雨声大了吧,他可以靠着有天的肩看着无聊的电视,或是干脆让有天用那软绵绵的声音为他读上份报纸。

孤独的时候才会想念,就好象,离开了才会想回去。

他有些饿了,顺手拿起茶几上的苹果随便地擦了几下便大口地咬了下去。可能是药效的关系,没一会,又睡了过去。

朴有天回到家的时候看到的是蜷缩在沙发上的俊秀,一手还握着被啃掉大半个的苹果,表情,了无生气,莫名的辛酸涌上心来。这就是他喜欢了好久,想要好好守护的孩子,最后,他却留他一人在家里,那么孤独那么冷清。

有天抓过俊秀的手,取走他手里握着的苹果,他的动作很轻,但敏感的人还是被吵醒。

“回来了?”睡眼朦胧,一脸懒散。

“苹果还是要削皮吃。”

“可是水果刀被你藏起来了啊。”俊秀微笑着,不多不少,露出八颗牙齿。

“我回来晚了,你饿了是吧,我这就去准备吃的。”有天伸手要抱他回床上睡,俊秀却主动拉近两人的距离,双手环上他的脖子,“我发现,你不在,我就变一个人了。”

“那我不走了。”

“下次要办公的时候,把我也带在身边。”俊秀觉得自己有好多好多要求,且变得越来越苛刻,全是因为那人太宠他,而他又是那么渴望被人爱,他有那么一点自私,希望自己的心快些被别人填满,那样就不必去想在中,不会再想,不用再想。就算想,也不会难受。


金俊秀成了朴有天的习惯。开会的时候,俊秀坐在有天的办公室里,躺在他的皮椅上用他的电脑看电影,办公桌上堆放着各种各样的零食和CD,即便是如此,有天还是怕他寂寞,开会中途不忘用手机和他联络感情。

于是金俊秀对着手机做着鬼脸,下一秒,可爱的影象通过网络传至有天的眼前,有天忍不住笑了,简单地回了句,“等我。”随后专心工作。

到了晚上,两人一起去吃饭,经常是会挑选在公司附近的餐馆,金俊秀并不喜欢见人,所以,即便有天有众多邀请和约会,他还是会一一推辞,只专心陪着俊秀一人。

俊秀怕见人,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手上的伤,明眼人一看到手腕上的疤痕便知道发生过什么,俊秀怕异样的眼神,有天怕俊秀会有异样的感觉,绞尽脑汁想出了个法子,在俊秀左手手腕处用小方巾打了个漂亮的结,在自己手上也是,不过是右手。

“这样,就不会感觉奇怪了吧?”有天将自己系着结的右手在俊秀面前晃悠,俊秀感激地笑了。而有天所做的那么多, 往往为的只是换取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挑选饭店也是如此,对有天来说,自己没尝试过、通不过的,是万万不敢推荐给金俊秀的。但有天忘记了,自己喜欢的餐馆往往也是在中喜欢的,就有那么一次,才一次,有天和俊秀吃饭的时候,遇到了应酬朋友的金在中。

有天悄悄地俊秀耳边说,“要过去打招呼吗?”

俊秀摇头。

“要换家餐厅吗?”

俊秀还是摇头,“不必那么麻烦了,我们坐远一些就是了。”眼睛却未曾离开过金在中的身影。

金在中似乎没有注意到两人的出现,从头到尾都没有抬头看过俊秀一眼,依旧和朋友举杯,依旧谈笑风生。这顿饭吃得不那么快乐,从开始到最后,两人的言语不超过十句,这十句里还包括俊秀最后说的那声,“我去下洗手间。”

为了避开在中的眼线,俊秀是特地绕了个圈才进了洗手间,离开的时候那人却突然出现,挡在俊秀的面前,一声不吭,眼睛却直勾勾地望着俊秀。他依旧美丽,依旧生气勃勃,不想自己,俊秀低下头。

俊秀咬着唇,绕过他的身子想要离开,在中却伸出手硬生生挡了他的路,“上哪?”

俊秀抬起眼看在中的时候,眼里分明是有泪的,在中看到了,有些吃惊,有些心疼,却又很快地穿回了那些装备,嘴上依旧犀利不饶人,“哟,这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若是不知道你的人,还以为你又受了多大的委屈呢。”

多么漂亮的一张脸,多么狠毒的一张嘴。

“让开。”俊秀是想让自己平静的,至少要克制着不在这人面前崩溃他深深埋在心底的,那最后一点点防线。

“让开?让你去继续投入朴有天的怀抱?呵呵,你换情人的速度真不是一般的快,先是我,然后是玄彬,现在是有天,接下去又不知道是哪个男人呢……金俊秀,你就那么的不甘寂寞?”

“啪。”那一下耳光是毫不留情地挥过去的,却没有打中在中的脸,只是打到了他是手背,随后他的手被在中重重地反扣住。

“痛……啊……”是之前伤了筋脉的那只手,原本就使不上力,被在中那么一使劲恐怕是又触及了伤,痛,直刺心底最柔软的部分,眼泪就那么吧嗒吧嗒地往下落,也不知是因为伤了手,还是被在中的话伤了心。

他好想说他没有,他从来就没有背叛过他金在中,他除了在中,谁也不曾爱过,分手的那段日子,每日想的都是他。他好想告诉在中,自己差点就死去了,手上的伤全是为了你,可他不敢,他好怕在中会不在乎,好怕,在中那张毫不留情的嘴会说出更不好听的话来伤痛他的心。

在中的视线突然转向俊秀手上的方巾,相处那么多年,他怎么会不知道俊秀是向来不喜欢这种小玩意的,何况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方巾下似乎隐藏了什么秘密,他伸手要去解开那结,不忌讳俊秀大声喊着“不要”,执意要做的事又有谁可以阻拦。

门却在此时被推开了,来人不客气地打开他的手,一把抢回自己的心上人。

“没事了……”有天将俊秀搂进怀里, 一只手扶着他的背,另只手摸着他的发,好生安慰,“没事了,我们回去,我们走。”声音是温柔中带着些许激动,目光完全是不友好地瞪着在中。随后搂着俊秀一同走开。

在中将拳头捏得紧紧的,却始终没有追出去一步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4 23:20:00 +0800 CST  
我确定有个结局是2J的~
里面有很多是伏笔呀…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5 22:48:00 +0800 CST  
2个结局吧
一个米秀
一个2J
以前貌似有提过的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5 23:30:00 +0800 CST  
作者SAMA到了每月的瓶颈期,脑子堵塞了,唉~~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6 22:12:00 +0800 CST  
是这样的,其实我更了一些,但因为涉及内容是米秀的所以没好意思贴
等更到2J的部分我再贴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7 22:19:00 +0800 CST  
楼上的图哈好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7 23:21:00 +0800 CST  
我发了!被和谐掉拉!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7 23:50:00 +0800 CST  
(17)(上-1)

金俊秀很少安静,至少过去是。但也有安静的时候,最近经常如此,一旦安静下来就象具雕塑,保持一个姿势,双目呆滞地望着一个方向。

朴有天知道,他是寂寞了。人一寂寞就会回忆,不管回忆的东西是苦涩还是甜蜜。

“你爱上我的枕头了?”不然怎么每次发呆都会抱着他。

俊秀这才注意到有天的出现,摇了摇头,唉,soulmate用的是一个味的香水吧,“抱着舒服。”

俊秀想过要改掉这个还未变成习惯的习惯,或许,他该找另样东西去代替?于是有天给他买了个毛绒兔子,很大,差不多有一米高,很柔软,很多时候俊秀把它当自己的小型靠垫,把它扔地上,再把自己扔它身上,边吃薯片边看电视。

“我家有只大白狗,肚子软软的,在家的时候我喜欢躺他肚子上,就象现在这样。对了,为什么买的是玩具兔子,不是咩咩,不是小狗,而是兔子呢。”

“呵呵,因为兔子耳朵长啊^ ^!”朴有天无奈地回答,没办法,他总不能说是因为自己对这些带“毛”的东西过敏,而他在橱窗外看来看去就兔子的毛最短所以买的兔子咯。

朴有天对自己说,恩,不可以太宠他,不可以太宠他,结果还是把他捧上了天。

金俊秀是有点任性的人,却也是知道轻重的,并不会对有天提些无理的要求,但往往他无意的话就是会钻进有天的心里去。

比如俊秀说好久没去电影院感受下几百人一起看电影的气氛了,说那话的时候有天刚下班,凌晨4点,于是有天开着车几乎要跑遍首尔的各个影院,好不容易找到家通宵影院,俊秀却在车里睡着了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7 23:51:00 +0800 CST  
(17)(上-2)

于是第二天YCFamily全公司包括那些个大小明星全部被组织起来看电影,作为企业文化的宣贯活动,而俊秀就坐在影院的最后一排吃着爆米花,剧终的时候说,“爆米花太甜,电影太乏味,看过后想想也不过如此,不过有天的肩膀靠着不是一般的舒服。”说完,嘉赏似的对着有天笑。

好了,大番周折,用尽心和力,就因为听到这句表扬的话,朴有天心情愉悦了好几天。

没几天,金俊秀又有新的愿望了,“突然很怀念辣年糕。我家一直住在日山,上学那会,每天放学后都会去光顾那家店的,好久没去了……
楼主 我不是林子  发布于 2008-07-07 23:52:00 +0800 CST  

楼主:我不是林子

字数:66517

发表时间:2008-05-26 03:1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2-19 22:21:50 +0800 CST

评论数:199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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