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J+文文】[09.03.01]2分之二(2J)

=;= 很遗憾得告诉搂上的三位,你们都猜错了。。。

答案明日揭晓- -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6 22:14:00 +0800 CST  
桌子上凌乱地堆放着各种报告,照片和分析数据,郑允浩抬眼看向墙上走到1点半的壁钟,发觉时间已经到了凌晨。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那副黑框眼镜,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还是不行么。”

脑海中又出现了俊秀的脸,红着脸低着头。那一刻,自己应该拉住他,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在不能完全确定他的身份以及金在中的动机之前,盲目冲动只会让他陷入更加复杂和危险的境地。

俊秀,你告诉我,该怎么办。

传真在这个时候突兀地响起来,次次咔咔地打印出一行行文字。郑允浩挪过椅子,把油墨未干的纸张抽出来,是份从美国传过来的牙齿健康记录。

在看到其中两年前的某次牙齿修补条目的时候,郑允浩突然意识到什么,连忙从桌上凌乱的文件里里翻检出当年的那份尸检报告。

报告上写着,死者的牙齿完好,无龋齿和任何修补痕迹。但这份传真过来的文件却表明两年之前,那个人因为第三大臼齿出现了蛀洞而去修补。

事实的真相在此刻挣扎着浮出水面,郑允浩混杂着惊喜和不安地在此刻至少确定了一件事-----他跟随母姓,并移民美国的亲身弟弟,金俊秀,尚在人间。

那么,一年前在首尔郊外的废弃仓库,那具被烧的面目全非,无法辨认身份的尸体也就是有人想要误导他而设下的圈套。当时尸体旁零星散落,烧的只剩下边边角角的护照,身份证明,驾驶执照几乎完全昭示着属于金俊秀的标签,

自己在震痛打击之下,竟然完全没有发现其中的破绽。


而今晚出现在餐厅的那个人,绝对是自己的弟弟俊秀无疑。



双手的指甲陷进厚实的掌心,他知道有个叫阴谋的怪物已经张开血淋淋的口朝他扑来。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7 21:20:00 +0800 CST  
金俊秀拉开柜子,取出一套黑色西装,那是只有在酒吧演奏的时候才穿的。平时总会被金在中念是长不大的孩子,随便搭配的外套也被毫不留情地扔掉,换上他喜欢的风格。

想到他板着脸的样子,却似轻风掠过心头。

“傻瓜!”

关上柜门,金俊秀看着镜子中的脸,叹息地自语。

难得他不在酒吧,好像是什么紧急的事情要去釜山,自己无聊便心血来潮跑来。掐指算算,距离上次来酒吧的日子已经过了两个多月。

之前有个客人总是喝醉拉着演奏完的自己,因为顾及到酒吧的生意而忍气吞声,原本是瞒着在中不想让他知道的。结果有次正好被撞上,那家伙被David拖走后就再也没见。

没有预想中的数落和嗔怪,在中只是怜爱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以后别老往这里跑,酒吧又不缺你一个。我的俊秀可是很宝贵的,怎么能随便让人碰。”

那次后便鲜少再过来了。

在中的话,在中对自己的态度,就是个魔咒,将他金俊秀牢牢地困住,无法逾越一步。

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感到心绪不宁,过于平静而隐隐生出的无端不安。他嗤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能有什么事情呢,在中总会把一切打点好,那就足够了。


闭着眼睛,感受从自己的指尖流淌出的音符,哀伤的,快乐的。那些情绪好像住在他的身体里,即使受伤失忆,还是被完完整整地被保留下来。

他也曾猜测自己以前不过是平凡的音乐老师,不小心卷入了帮派械斗中,结果被流弹伤到了脑子而失忆。但当他每次努力试图回想起散落在脑海中零碎记忆的时候,就会头疼难忍。


他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可那究竟是什么呢?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7 21:20: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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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作者:最爱在中1026 2009-3-7 08:2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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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冰果~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7 21:22:00 +0800 CST  
作者:219.136.229.* 2009-3-7 21:5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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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学,大冷天的披个衣服呗~冻着了就不好了~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7 22:06:00 +0800 CST  
酒吧的角落里安静地坐着一个人,暗红色的灯光映出了他颀长的身形,嘴唇边隐隐青色的胡茬,神色颇为憔悴。

最后一个尾音嘎然而止,金俊秀站起身朝四周鞠了一躬,走下台阶。通过光线晦暗的走廊,更衣室就在尽头。

低头收拾衣服下摆的时候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向旁边,天旋地转之后,后背硬生生撞上了冰冷的墙面。

他疼的吸了一口气,发觉手腕被对方用力地拽住,那人的胳膊压着自己的胸口。顺眼看上去,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出现在眼前。他模模糊糊地记得之前在哪里看到过这张脸,英气端正,沉稳踏实。

“咳咳”有些艰难地开了口,“请你松手好么,我很难受。”

男人闻言迷茫地看了看俊秀,垂下手臂,又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拽着他手腕的一只手,有些难过的握了握,又不舍地松开。“俊秀~~~~~~”

从呼出的气体中闻到了很轻的酒精的味道,金俊秀猜测对方可能有些喝醉了。“先生,要不要我喊他们过来扶你出去。”

朝后退了一步,男人惆怅地笑着摇了摇头。

“您是?。。。郑允浩检察官?”回忆起数天之前在餐厅的一面之缘,尝试叫出了那个名字。

“是。。。。。。你的记性很好。”

“啊。。。其实我的记忆力很差的。“习惯性地抓了抓鬓角,觉得不好意思,“失忆以后,有些事情总是记不住。不过,因为在中哥一直会在我面前提起你,那天还特地把我叫去餐厅,说你是很重要的前辈,一定要见见。”

“在中他。。。其实我是。。。”突兀地开了头,郑允浩又硬生生把后半句压回去,“已经不早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

“那检察官?”

“我没事,过会儿就好了。”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8 20:48:00 +0800 CST  
手里拎着半瓶啤酒走在不算宽敞的街道上,夹杂凉意的夜风吹醒了混沌不清的大脑。郑允浩扯开衬衫最上面的三四粒扣子,又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上。

看见道路旁用来装饰用的花岗岩石墩,走近其中的一个,用手掸了掸冰冷的表面,脚下放松地挨着靠坐上去。两腿舒服地搁起来,扬起脖子灌了一口酒。

还真是差点就都说了呢。


“喂,美人!一个人喝闷酒很寂寞的,要不要人陪?!”

十步之外,那个少年眼神清亮,瘦高的个子在路灯下拉出黑色的影子,像是被折断翅膀的天使。

自顾自地继续喝酒,直到少年低下头和自己平视,握着啤酒罐的手被钳制住,

“别喝了。”


郑允浩就着抓住自己的手往上一翻,顺势拉过那个孩子拖进怀里,空着的手环上了紧窄的腰,吻上了有些凉薄的嘴唇。

蜻蜓点水一般地划过,呼出的白气潮湿难耐,

“昌珉,别跟着我了。”




电梯的门打开,原本应该在釜山的人却倚靠在自家门前一脸认真地翻看漫画。展开的纸页挡住了大半个脸,光晕下的皮肤白皙透明,是无论看多少遍都会被迷惑住的冷艳。

金俊秀怔愣之余有点好笑,“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说去釜山这两天都不回来的么?”

摸出钥匙,开门。那人站在他身后,毛茸茸的一颗脑袋就那样毫无预警地轻轻靠在了自己的背上。

“怎么了,哥?”不敢动也不想动,木头人一样伫立着。

“俊秀,你会一直呆在哥的身边吧?!永远相信哥的,对把?!”

“哥怎么突然?”

“俊秀,回答我。”

“。。。。。。是,我会一直呆在哥的身边。永远相信哥!”

David坐在车里,车厢的小型屏幕上反复播放着不久之前酒吧走廊里的场景,被拉住的金俊秀和欲言又止的郑允浩。

车后座上是金在中最喜欢的DAKS浅棕色外套,被捏扁的香烟和落下的电话,闪着微亮光线的面板上是条空白的消息。

发信人显示的是--------郑允浩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8 20:49: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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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看文愉快-0- 抚摸所有亲爱的小读者~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8 20:51:00 +0800 CST  
机场的VIP通道旁被闻讯赶来维持秩序的保安围了个水泄不通,从二楼开始悬挂下来的巨大横幅和标语,穿着超短迷你裙的少女拿着娱乐新闻里才会出现的应援物,焦急地踮着脚
朝出口张望。偶尔响起来一两声虚张声势的躁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开始不安的人群慢慢推搡起来。

这个时候,有人尖叫起来“oppa!oppa出来了!”

完全失去理智和控制能力的人群犹如涨潮时汹涌的浪头,朝通道口扑去。戴着夸张墨镜,一身休闲打扮的男人被七八个保镖护着,正准备通过出口。他看到围堵过来的人群和举着相机的记者,
随即拿起价值不菲的包挡住面部。

“前辈!”“有天前辈好帅!” “有天oppa,我爱你!”“有天,帮我签个名!”。。。

“有天,谈谈这次新剧的情况吧!”“请问为什么突然回国了,是不是有什么新的打算?”“您这次准备在韩国呆多久?”。。。

身形壮硕的保镖粗鲁地拨开人群,“对不起,无可奉告,请让让!”

好不容易通过大厅,拉开停在门外的保姆车,被保护着的那个人毫不留恋地彭的关上车门,又嫌恶把车窗上遮挡的帘子拉的密不透风。

把眼镜摘下,那人气急败坏地低吼到,“下次再也别想让我这么做!朴有天!”


此时已经完全冷清的通道口出现了一名穿着白色衬衫的男人。茶色的墨镜,染成栗色的头发刻意地吹成了过于偏分的样式,左耳鼓处形状抽象的耳钉隐藏在发丝中若隐若现。

他眺望了眼仍旧堵在门厅口的人群,手指抚上鼻子闷笑。掉了个头朝另外一侧门走去。

坐上早已准备好的另一部车,迫不及待地拨通号码,“喂,智英哥,怎么样?很刺激吧?”

“你这小子!@#¥%……”

把手机赶紧拿开耳朵边,任由讲话的那方喋喋不休地训斥自己。


车子缓缓发动后,他看着窗外不断闪过的景色,突然把脸凑到玻璃上哈了口气,又把嘴唇印上去。

“欢迎回来,朴有天!”

窗玻璃上是自己看不出情绪的影子,唇印逐渐模糊成涓细的水痕,好像是情人的眼泪。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9 22:02:00 +0800 CST  
金俊秀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电视,手里端着拌饭蹲坐在沙发上。金在中擦着手出来就看见好像小癞蛤蟆一样还鼓着眼睛的俊秀。绕过沙发坐到身旁,有些好奇他究竟在看什么。

电视里是一群女人洪水猛兽般地尖叫,几个保镖包围住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画面下方打出字幕:

----------国际影星朴有天载誉归来,粉丝挤爆机场。

金俊秀转过头来满嘴包的满满地口齿不清地嘟囔,“他。。。是他诶。。。”

“你认识?”金在中因为惊悚的标题皱了皱眉头,抬手抹去了黏在俊秀嘴唇边的米粒。

急急忙忙地摇了摇头,俊秀腾出一只手摸到靠垫后面,“这个!”咽下嘴里的饭,他挥了挥手里的东西。

金在中拿过来发现是张影碟,封面上是个英俊男人的落寞背影,男主演后面是“朴有天”这三个字。

隐约记得这影片好像是刚把俊秀从医院接回来那会儿,怕他一个人无聊买来让他打发时间的消遣。

“很帅呢。”俊秀眯着眼睛笑了笑,又转回还在喋喋不休的电视上。


放下手里的碟片,大喇喇地朝沙发背后靠去,金在中看着闹剧一般的报道现场。

紧接着,他突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画面在那人以包护住脸部的部分定格了大约两秒,给了个特写。


右手触碰上左手中指上的那个指环,金在中的眼里云波诡谲,山雨欲来。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9 22:03: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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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alice_nnu =;= 我鄙视你,竟敢带他的图来2j吧晃~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09 22:04:00 +0800 CST  
对于喜欢夜生活的人来说,喧闹,阴暗,密不可宣,就好像是围绕在一个轴心上做着圆周运动的花色球,无论绕的多大,多绚烂,还是逃不脱乖张的格调。

金在中的酒吧在这条街上占据着并不显眼的位置,从外表看甚至说不上富丽堂皇,但每天络绎不绝的红男绿女却将这个地方烘托得门庭若市,流光溢彩。

传说就连平时只在电视里才会出现的艺人们也是这个酒吧的常客。

或许一个转头,独自喝着闷酒,衣衫不整的颓废男人就是昨天还风光无限地在荧屏前潇洒不羁,左拥右揽的富家公子哥。

比起荒诞的剧集,这现实的生活更为讽刺。



金在中身穿一件低领的浅驼色毛衣,宽大而松散地衬出一副玲珑的骨架,暧昧的浅黄色光线将他包裹在似有若无的虚幻中,没来由的让人动容。

坐在他对面的人突然压低了声音浅浅地笑,“在中哥,你不加入演艺圈实在太可惜了!”

被揶揄的一方毫不介意地摇着褐色瓶装里的啤酒,“那岂不是抢了你的饭碗?!”不疾不徐地反唇相讥,丝毫没被打乱阵脚。

那人忙不迭地举手投降,“哥,我难得回来一趟,你就饶了我吧!”

眼带桃花,丰唇微启,男人暧昧地撒娇,风情延宕在温柔似水的脸庞上,如同盛放在荆棘中的罂粟。


终究抵不过这样的把戏,金在中嫌恶地抓起玻璃台上的一把白果朝他扔去,却被嬉闹着躲开,还不忘假意喊着好疼。

“没脸没皮的小子!”

“你不就是喜欢我没脸没皮么?!”

抓起酒杯,从沙发上摇晃着起身,长腿跨过隔着的低矮玻璃桌,作势朝金在中扑去,却被对方眼疾手快地拽着袖子拖倒在沙发的一旁。


愤恨地朝行凶者的背上捶了一拳,朴有天嘟着嘴巴坐起来,

“在中哥越来越无情了!”

“你再这样耍赖皮我可就把你拍下来了,到时候发布出去看还有没有人说你,‘冷漠优雅,气质超卓’。”

“哥~~~~~~~~~~”

“行了,”放下酒杯,金在中侧过身子一脸认真地看着眼前微醺的男子,

“我们的有天终于长大了。以前还会哭着鼻子问我怎么办,现在却已经懂得自己保护自己了。成了人人都羡慕的大明星,就连哥都比不上了。”

细软浓密的睫毛覆盖住总是一派春情的双眼,朴有天在下一刻伸出手环住了金在中,“在我的心里,在中哥从来都没变过。永远都是我最好的哥哥!”

在那一瞬间,褪去了轻浮,漫不经心和矫揉造作,他把自己最为赤诚的心祭献给他此刻怀中的那个人。


斜对着门的穿衣镜里,朴有天收拢在金在中腰上的银白色手链泛着光晕,仔细看来中间嵌有一个简单的圈环。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12 21:14:00 +0800 CST  
拍摄现场人影攒动,这次的杂志特别企划是以“PURE”和“POP”为概念,力图展示糅合了自然纯真和前沿流行艺术的时尚风格。

被邀请作为这次系列拍摄的model,是打破了以往男女组合的惯例,而大胆设想启用的早前在欧洲电影展上大放异彩的朴有天和国内近期T台秀场的新宠沈昌珉。

大肆渲染的炒作和杂志五周年庆的噱头将两人的首次相遇推上了高潮,就连一向见惯大场面的staff们也隐隐有了翘首以盼的意味儿。


后台的艺人休息室里,朴有天嘴里叼着塑料吸管,百无聊赖地把碳酸饮料吸上来又吐回去。手拿吹风机的造型师在镜子里瞥见自娱自乐的大明星,不禁莞尔。

尚未上妆的脸颊上有些许浅浅的坑洼不平,刚刚洗过软趴趴的头发地在造型师手里滑过,全神贯注自得其乐的样子完全是稚子的无邪。


“对不起!” 休息室的门被打开,负责艺人担当的staff朝身后的男子谦卑地鞠了一躬,“您请进!”

朴有天抬起眼睛从镜子里望过去,来人只穿一件简单长袖T恤,前胸的印花是丰腴女人舞动弗拉明戈的火红背影,水洗效果很棒的窄脚牛仔裤蜿蜒出腿部修长而笔直的线条。

夸张的墨镜挡住了脸部。视线相遇的一瞬间,那人摘下墨镜,露齿一笑。

“前辈!”

“啊,昌珉!”本来安安静静坐着的大影星突地激动起来,刚想站起身,却被正在专注于自己作品的造型师一把按回椅子上。

沈昌珉扑哧一声被逗乐了,“有天哥先做造型吧,我去换好衣服再回来。”

“恩,恩~”无法做出更多表示只能拼命点头的朴有天不安分地摇来晃去,却只能受制于人。


等沈昌珉大体安顿了一下,转出门后,造型师才小心翼翼地询问朴有天,“有天前辈和昌珉君认识吗?”

“认识!其实说起来还是我带他加入这个圈子的。”

蹙起眉头想了会儿,“啊,就是在拍那支汽车CF的时候吧,我在现场撞到正在整理道具的昌珉,就那样认识了。有次他来探我班,我就把他介绍给艾伦,谁想他参加完艾伦的秀场后就声名鹊起,变得炙手可热了呢,”

“昌珉他,是很不错的弟弟。但现在这样对他来说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俏皮地拨弄了两下布满齿痕的吸管,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





镁光灯的炫目光亮下,盛放出荷尔蒙香气的主角赤脚踏在价值不菲的羊绒毯上,棉质斜纹衬衫的衣角随意塞入低腰的裤子,装饰有铆钉的粗矿皮带别具一格。

摄影师满意地打开镜头,“好了,有天前辈,昌珉君,这次就拜托两位了!”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12 21:15: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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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感谢所有看文的读者朋友们~鞠躬~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12 21:17:00 +0800 CST  
金俊秀站在拐角的便利店门口等去取车的在中,下过雨的初秋有些寒意,他竖起衣服的领子,朝里面挪了挪,余光注意到最外面一层货架上的杂志。

封面上的两个模特儿背对而立,眼神戏谑凌厉,透露着暗语般诱惑的气息。

“俊秀!”

黑色流线型的车体稳稳当当地停在门口,金在中坐在驾驶座上推开车门,“上车!”

麻利地钻进车里坐上副驾驶的位置,调整好安全带,俊秀顺手拿过放在一旁的牛皮袋,“哥!”开心地叫出来,声调里压抑不住的惊喜,“这些你都怎么找到的?”

那人于是边打方向盘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跑去城南的那家店看了看。”


车视镜里每翻出一张CD都免不了大惊小怪的俊秀落在金在中墨黑的瞳仁中,异常的清晰。


“对了,今天David怎么不在?”

“他帮我去处理一些事情了。”

“哦。”

兴奋过后的金俊秀在暖洋洋的车内昏昏欲睡地闭上眼睛,闪过之前杂志上那两个人的影子。

好像是在哪里见过的人呢。。。。。。


转头望了望轻微打着鼾声的俊秀,金在中放慢了车速,朝和他们公寓相反的方向驶去。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15 20:21:00 +0800 CST  
几次颠簸后,车子在汉江边停下来,在中熄灭了发动机,手举起来放在排风口试了试温度和方向,按下控制钮调整了一下副驾驶的座位,又凑过去把俊秀额前散落的碎发拢到耳后。

手指拂过淡色的眉峰,呼吸均匀的鼻翼,看起来有些倔强的唇部线条,最后点了点上嘴唇凹下去的那个小窝。

拉开车门的时候想了想又折回来,越过车座之间的间隙,手指勾住后座上的毯子,拉过来覆在俊秀的身上。


远处的堤岸上四五辆车子悄无声息地排成一队,三三两两的男子警惕地沿着堤岸巡视。


尖头皮鞋踩在碎石砂粒上,江风扑卷过来,吹开黑色的西装。车前灯的光束飘渺地悬浮在空气中,照出偶尔出现的一两只飞蛾跌跌撞撞地挥舞着翅膀。

用手围成半圈挡住风势,打火机喷出的火焰点着了白色的烟卷,瞬间红亮的火光照亮了眉目如画的脸庞。


把头抬起来缓缓吐出雾状的烟气,金在中慵懒地靠在车子的引擎盖上,垂下的手里夹着点燃的细长香烟。


在一望无际的黑暗中,只有潺潺流动的江水拍打岸边的响动渐次传递过来,远方城市绚烂的夜景跳动成五彩缤纷的迷茫圆点,就连墨青色天空中的圆月亦照不亮这阴暗的一隅。


俊秀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开始初亮。他揭开身上的毯子,透过前窗的玻璃看见金在中的背影。弓着背懒洋洋的,收敛了一贯的桀骜不驯,

走出车门的时候被凛冽的寒气逼得缩了一下身体,他走到那个人的身边,发现脚下是散落一地的烟蒂。顺着在中的目光看去,是水色相交的地平线上闪耀的一颗晨星。

“那是什么?”

“启明星!”曲起的食指敲落烟灰,呼气里缠绕着烟丝的苦涩味道,“启明星升起在天亮前后的东方地平线上,是一颗特别明亮的晨星,而在黄昏时分,它又会出现在西方的余辉中,成为最亮的一颗‘昏星’

古希腊神话中,掌管爱与美的女神,阿佛洛狄忒传说就是这颗星辰的化身。不过它其实有个最普通的名字。” 

似乎觉得有点好笑地停下来,转过头来对着俊秀,

“叫金星。”

收回视线的俊秀和金在中四目相对,曾经被压抑住的不可名状的羁绊之情从心中破土而出,在滚烫的血液中沸腾。


晨光乍现的薄雾中,那个金发男人声音优美如同拨动的竖琴般悠扬,“俊秀,你要记住,开启光明和黑暗这两个世界的钥匙,其实是同一把。”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15 20:22: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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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15 20:23:00 +0800 CST  
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郑允浩揉着太阳穴。淡蓝的百叶窗漏出层次分明的光线,斜打在他放置在桌脚的白色马克杯和英俊清瘦的侧脸上,柔和轻薄地像女子妆面上的粉底。

楼下持续传来呼啸不止的警笛声,混合着办公室外刺耳的电话声,笔录嫌疑人的低吼和谩骂,让人想起老旧的黑胶碟被刮挠时令人战栗的不适感。

脑海中浮现出金在中搂着俊秀时看自己的眼神,倨傲,怜悯,还有胜券在握。

贴身戴着的戒指早已沾染了恒长的体温而不再冰冷,但人心如此变化无常又阴晴难定,还比不上一块毫无生命力的金属。

思虑至此,原本靠在皮质座椅上的人站起来拈开百叶窗,阳光一下子变得刺目起来。

高悬在外的蔚蓝色澄澈天空如此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生向往。


桌上的电话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突兀地在房间里回荡。“您好!”转身拿起听筒,礼节性地问候。

熟悉的声音顺着电话线爬到郑允浩的耳朵里,那是记忆里遗留的温暖残骸。

恩恩啊啊地不断回应那人,握着听筒的指腹反复摩挲,背过身面对玻璃外遥遥相望的浅青色大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明天晚上么?日式料理店?恩,时间上没问题。。。。好,那么到时候见。”

挂断电话的时候有片刻的失神,从裤子口袋里里掏出棕色的皮夹展开,在外侧的塑料薄膜下夹着一张照片。

模糊的影像里,三个少年笑得放纵恣意,仿佛能化开任何晦暗的阴霾。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21 23:21:00 +0800 CST  
如同约定的那样,郑允浩在第二天晚上来到那家料理店,推开素色和纸妆点的木质隔间门,端坐在里面的人正俯身去夹桌子对侧覆盖有橘色鱼子酱的刺身,听到动静停下筷子,

“哦,允浩哥!”

在那一瞬间,郑允浩恍然体会到世事沧桑的这个概念,脱口而出的“有天”两个字,从暌违的过去呼啸而来,流沙般涌到了这个时空。

“啊,允浩哥呆站在那里干什么!快点进来啊!”朴有天说完自己迫不及待地从榻榻米上起来,两步并作一步地到允浩的跟前,又拉又拽地把他拖到早已摆放停顿好的矮桌前。

白色的棉质套头衫,灰色的绒线帽,一身休闲打扮,笑得全无城府,“允浩哥,几年不见,现在真是原来越成熟了!”

“你倒是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亲密地拍了拍有天的肩膀,却意识到对方早已不是小孩子了,手停在半空有点尴尬。


不过那人反倒大大咧咧地无所谓,“允浩哥,我回来你都不联系我,还是我拖朋友才找到你的号码!做哥哥的怎么能这样?恩?!”瞪圆眼睛质问对方,却完全地没威慑力。

端起桌上小巧的瓷酒杯,郑允浩眉目低垂地反诘,“怎么联系?难道和媒体说,喂,那个什么朴有天是我高中时候的死党,所以拜托把他的号码给我?”

“啊,哥!为什么你和在中哥都这样。我又不是危险分子,干嘛好像都在回避我似的!”

“在中,你见过在中了?”

“对啊,就在前几天。不过我提到你的时候,他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问在中哥他也不说。你们没什么吧?”

放下酒杯,郑允浩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那个,其实在中和我。。。”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21 23:22:00 +0800 CST  
“前辈,我来晚了,对。。。”纸门唰地被拉开,来人兴冲冲地正准备脱鞋,却在一眼看见郑允浩的时候僵住了。

郑允浩看到对方的时候也愣住了,这个人怎么会在这里。

“昌珉,快点进来,这就是我和你说的,允浩哥!”丝毫没有察觉到流动的诡异气氛,朴有天拉住郑允浩介绍到,“那,这个是和我关系很好的后辈,沈昌珉!今天把他叫过来一起喝一杯,哥不会介意吧!”

允浩盯着那人紧紧抓住门棱的手,缓缓说道,“不会!昌珉君么,初次见面!你好,我是郑允浩!”


他看见那个孩子眼里闪亮的光彩瞬间湮灭,心不可遏制地疼痛扭曲在一处,连同自己卑微的不舍。


房间里多年不见的两个人你来我往地斗嘴,豪爽地玩笑吵闹,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的日子。而昌珉只是异常乖巧地坐在那里,被有天打趣地时候才抬头笑着回应。眼神间或飘过郑允浩,却在下一秒又别开头。

朴有天后来不自觉又问到在中的时候,郑允浩一反刚才的踌躇,轻巧地带过,只是说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有天,他和我早已不再是自己。”



热闹的相聚等到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凌晨的光景,朴有天在门口脚步虚浮地道别,已然有点醉态朦胧。经纪人一时半会联系不上,允浩怕他出事就叫了辆出租车,叮嘱司机送他回去。

目送车子绝尘远去,回头问搓着手站在一旁的昌珉,“要送你么?”

明明灭灭地灯火下,沈昌珉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不知道回答是还是不是。

许久都没等到答案的检察官不耐烦地走过去一把抓住那人冰凉的手塞在自己大衣口袋里,“走吧,我送你!”

楼主 野餐森林  发布于 2009-03-21 23:23:00 +0800 CST  

楼主:野餐森林

字数:89566

发表时间:2009-03-02 06:1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2-19 21:38:30 +0800 CST

评论数:66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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