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四题(新加《聊斋旧事》)

女子生而愿有家
——《陈云栖》中三女性
《陈云栖》一文,从男主人公真毓生出生时神秘的预言,到男女主人公合而又离、离而又合的传奇经历,有着浓郁的浪漫情调,但它真正打动人心的,是一种对普通人——尤其是普通的女性——的人生关怀。
从前,女性除了做礼教的泥偶与奴隶,她们的感情与愿望,从来没有得到肯定与尊重。虽然儒家出于对宗族延续的关注,承认“夫妇为人伦之始”,甚至将两性关系提升到形而上的哲学高度,但一落实到个体的行为上,便是“淫”,何况出家人。尤其是女冠,女尼,一有了“淫”的思想与行动,更是十恶不赦。故而从唐传奇《鱼玄机》一直到三言二拍中的破戒僧尼,个个没有好下场。偶有例外,又极力渲染色情,如《二刻拍案惊奇》中的《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静观尼昼锦黄沙弄》笔墨猥亵,很难让人对女主人公产生好感。
《陈云栖》却表达了对这些的妙龄女子的宽容与理解。她们不是云端里的菩萨与仙人,也不是该下地狱的“淫妇”。虽无“道德的完美”,却有人性的光辉。
女主人公陈云栖栖身的吕祖庵,实为一所变相的妓院(自唐以来,女冠就常有高级妓女的性质)。“黄州四云,少者无伦”,真毓生慕名前往,一见倾心,她却谨慎的回避了,其洁身自好,与云深、云栋形成对比。当真生好不容易摆脱白、梁纠缠,与之一见时,云栖隔窗与语,先警告他“人皆以妾为饵钓君,频来则身命殆矣”,接着表白自己“不能终守清规,亦不能遂乖廉耻,欲得如潘郎者事之”,在真生立誓之后,她仍坚持“桑中之约,所不能也”。她多情而又自持,大胆而又谨慎。她不打算以青春去殉所谓清规戒律,但也不愿在这污浊的环境沉沦下去,她要的固然是“情”,更看重的却是婚姻。无可否认,她的持重有那么一点自高身价、待贾而沽的味道,但她幼丧父母,无依无靠,身处不堪之地,所有的仅是不牢靠的颜色而已,又怎能怪她小心翼翼?她的谨慎或许因为她曾有过受骗的惨痛经历(她的性格其实很天真,否则不会因真生一句戏言而始终相信他姓潘,以致生出后来种种阴差阳错)。她的立身并不高尚,她的愿望也很普通,却是那时代许多命运相似的女子共同心声。
后来几经离乱,她始终未忘情于真生,无意中竟来到他家中,真母不知她真实身份,有意将她许配给已为她相思成疾的儿子:“‘亦知我同归之意乎?’女笑曰:‘妾已知之。但妾所以同归之初志,母不知也。妾少字夷陵潘氏,音耗阔绝,必已另有良匹。果尔,则为母也妇,不尔则终为母也女——报母有日也’。”这里又一次凸现其性情:重情义而又通达。她重情,但重的不是无望的情,她守义,但不守无谓的义。毕竟她不是大家闺秀,没有那么重的礼教观念,何况她与真生所谓“婚约”,本就不合“礼”了,她的秀美可爱终于使真母打消了顾虑,娶她为媳。
如果说陈云栖嫁给真生还有几分是为了情的话,盛云眠的遭际,就更耐人寻味。云栖婚后偶遇流落江湖憔悴非昔的云眠,相对酸辛,于是伪为姊妹,携归家中。云眠“举止大家;谈笑间,练达世故”博得“既寡、苦寂”的真母欢心,云栖主动提出“欲效英皇”,云眠亦嫁真生。男子纳妾总是引起我们的厌恶,但此处云栖的行为不能以“封建道德”视之。她固是受到时代环境的暗示,男子有纳妾的自由而女子没有“妒”的权利。但文中一再强调两个孤女自幼感情极深。云栖既因自己不能理家而欲倚之为臂膀,更怜悯云眠的遭遇,希望以此改变其命运(否则,没有名分,云眠势不能久住真家),这是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是云栖的善良与胸襟。云眠嫁真生,不是出于爱情——
告曰:“昔在观中共枕时,姊言:‘但得一能亲爱之人,我二人当共事之’,犹忆之否?”盛不觉双眦荧荧,曰:“妾所谓亲爱者,非他:如日日经营,曾无一人知其甘苦;数日来,但有微劳,即烦老母恤念,则中心冷暖颇殊矣。若不下逐客令,俾得长伴老母,于愿斯足,亦不望前言之践也。”
新婚之夜,她对真生坦言:“妾所以乐得良人者,非不能甘寂寥也,诚以闺阁之身,觍然酬应如勾栏,所不堪耳……”她从来没有得到“家”的温暖,没有得到“人”的身份,于是这一点关怀就让她恋恋不去。杜丽娘的惊梦寻梦,乃是青春的觉醒,而对沦落无依的她,连青春的悲哀都太奢侈了。也许她太实际、太庸俗,但出身勾栏的微贱女子,如何能主宰自己命运,她已做了所能做的最大抗争,在她身上,何尝不闪烁着人格的尊严、人性的光辉。
明末小说《欢喜冤家·黄焕之慕色受官刑》的女主人公了凡,有几首诗写自己的心路历程,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
旋蓄香云学戴花,从今不着旧袈裟。
宁操井臼供甘旨,分理连枝弃法华。
越宿顿知鸳被暖,乍妆殊谓凤钗奢。
禅心匪为春心腻,女子生而愿有家。
可为云栖云眠二人作结。
说完了两个年轻女性,不要忘了本篇的第三位女性,真生的寡母。她刚出场,小说就交待她“庭训颇严”,她断然拒绝儿子的求肯,一度成为儿子追求幸福的阻碍,似乎是个冷酷专制的家长。但戏剧般的,又是她亲自将儿子的意中人送到他身边。当她最终知道事情始末时。只是笑着说:“我初不欲为儿娶一道士,今竟得两矣。”显示出她在亲情的温暖之下变得慈爱有人情味了。小说将近结尾处特意交待:“夫人固善弈,自寡居,不暇为之。自得盛,经理井井,昼日无事,辄与女弈。挑灯瀹茗,听两妇弹琴,夜分始散。每与人言:‘儿父在时,亦未能有此乐也。’”试想,除了蒲松龄,谁关注过一个盛年寡居的母亲的情感世界?
她的境界也由此更高一层:真生科场落败时,她说:“吾家虽不丰,薄田三百亩,幸得云眠经理,日益温饱。儿但在膝下,率两妇与老身共乐,不愿汝求富贵也。”在礼教的观念中,“家”不过是“国”的缩影,几曾见这样表现母子婆媳间浓浓的亲情?
《陈云栖》的浪漫无掩于它的现实性,它的现实性也没有冲淡它的理想色彩。它体现了蒲松龄对人性深刻的洞察力,更体现了一个伟大作家所必备的对人类普遍的爱。

1999年
楼主 雍容  发布于 2004-02-06 19:25:23 +0800 CST  
九九年计划写一组四篇聊斋的随笔,然而只完成了两篇,另两篇开了个头就搁下了。一搁就是四年多。前几日翻检文稿,颇有“悔其少作”之意,把那两篇做了一点修改,又花了两天把后两篇补全。大抵只能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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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女性同性爱的悲歌
——《封三娘》
《封三娘》似乎缺乏独创性:美丽的少女,势利的父亲,贫穷而有才华的书生,神通广大的狐女;私约,拒婚,死而复生,终成眷属,夫贵妻荣。好似唐传奇《张延赏》“不识韦皋是贵人”的余响,又似《牡丹亭》“杜丽娘慕色还魂”的姊妹篇,还有《无双传》中义士古押衙的影子……但,在这一堆大杂烩之下,隐藏的是一个极少被表现的主题:女性同性爱。
人们将异性爱视为“正常”的感情。而有“正常”,就有“反常”。分桃断袖,见诸史籍;野史小说,尤多点染。但彼时男性同性恋往往是居高位者对卑贱者的权力体现,是其性游戏的点缀与补充。史载汉武帝于韩嫣、李延年,小说中如《金瓶梅》中西门庆于画童,或《红楼梦》中薛蟠的“龙阳之兴”,皆是如此。女性同性爱势必是存在的,却湮没无闻,为什么?男权社会里,男性把女性当作玩物,当作依附他们而存在的柔弱生物,他们根本就不承认女性的取向竟有不指向他们而指向自身的。所以他们塑造了烈女供奉在祠堂里,也一刀剁下“淫妇”的头理直气壮丢到公堂上,都绝不会相信“佳人”竟有不肯仰慕“圣人”或“才子”的时候。故而无论正史野史,对此讳之莫深。由此可见,此篇主题有多么犯忌(虽然蒲松龄自己未必意识到这一点)。这是对伦理秩序的强烈冲击。其余“爱情”作品提倡婚姻自主、反抗父母之命的主题,破坏性比之差远了。
肯定有人会问:事实如此吗?难道不能将封三娘和范十一娘的感情视为“友情”吗?具体分析一下原文,就不能不得出结论,她们之间的感情,已不是简单的“友情”所能涵盖。小说开篇即告诉你,范十一娘“少艳美,骚雅尤绝”,对众多求婚者不屑一顾。试看她与封三娘交往始末:
时间,上元节,孟兰盆会。
地点,佛寺(水月寺,“水月”的意象自来就是有特殊含义的)。
方式,封三娘“步趋相从,展望颜色,似欲有言”;十一娘也“悦而好之,转用盼注”,之后是攀谈,“大相爱悦”,结盟,互赠信物,别后相思……
这一切正是经典才子佳人小说的规定情境和熟滥套路,甚至作者的用语也那么熟滥:十一娘“日望其来,羸顿无聊”,一见面就“惊喜,顿起”,小别又是“扶床悲挽”,重逢就“各道间阔,绵绵不寐”……偏偏主人公不是才子佳人,而是两个女子。惟其情节用语之俗滥,其反讽效果愈强烈。
这种“情”的不同一般,标准不在于是否牵涉到性行为,而在于是否将彼此视为最大的精神寄托。小说反复强调两人相得之欢和分离之苦,可见两人情趣之相投、感情之深厚。相反,无论范十一娘或封三娘对男主人公孟安仁都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封三娘最后黯然离去,她所谓“缘瞻丽容,忽生爱慕,如茧自缠,遂有今日”的“情魔之劫”,其对象不是孟,而是范,很清楚的表明这一点。
小说中有两处情节尤可注意,一是封三娘主动为范择婿,作为“狐”,她唯一展示法力就是令范起死回生,将之送到孟身边。爱是带有排他性质的,如何解释她的行为?很简单,同性爱不见容于社会,范的命运只能是出嫁,封三娘神通再大也无法改变这一点——她也不忍改变,否则就会将之拖入无望、耻辱和痛苦的深渊。既然如此,她就应为她安排好尘世的归宿。女性既然不得不依附于男性,所谓“百年苦乐由他人”,为她择婿,就是对她的爱的最好体现。再次,从心理上讲,此举有代偿作用。一个易被忽视的细节是,择婿正是在一年前她们相会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展开的。这无疑暗示了这一点。
一是范十一娘与孟成婚后,竟灌醉了封三娘让孟“潜入污之”。这一举动看来很丑陋,但她是不得已出此下策。这绝不是对丈夫占有欲膨胀的忍让屈从,也不是封建教化带来的“贤良”,恰恰相反,她对孟从来就没有爱情。虽然她曾为他自杀过,那倒是“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作怪(当然也有心理代偿作用,即孟是封为她安排的,她一定要将之作为封的意志来服从)。她是自觉自愿与封共事一夫以达到和她长相厮守的目的。她的丈夫,非但不是她服务的对象,反而成了她达到目的的工具。舍此之外,她还有什么办法在婚后再保持同封的亲密关系呢?她的“不妒”似乎很符合封建道德,其实是对封建道德的极端颠覆。
既然小说是对“才子佳人”模式的反讽,张扬了“佳人”间的“情”,就必然动摇了“才子”的固有形象。在小说中,孟安仁这个“才子”,已经不居于叙述的核心地位,也不是女性关注的焦点。他只是俗而又俗的一个人,虽然蒲松龄给足了他面子(否则辱没十一娘,也不显封三娘的眼力),又是“仪容俊伟”,又是“翰苑才”,但其品质颇可怀疑。封与范旧地重游,与之相遇,他“忽睹两艳,归涉冥想”,封三娘刚一进门,他就“大悦,不暇细审,遽前拥抱”,以至封不得不赶紧声明“妾非毛遂,乃曹丘生”。封三娘成全了他的婚姻,可十一娘出了个馊主意,他竟照做了,小说虽未直书其心理,但正中下怀无疑矣。比起运筹帷幄、成人之美的封三娘,他的形象要猥琐得多。至于范十一娘的父亲,鼠目寸光,虚伪顽固,更不足论。小说中第三个男性,十一娘之兄,只从封三娘的眼中点了一笔,就可看出是个急色鬼。虽然蒲松龄还不敢发出“女人是水,男人是泥”这样的惊天之论,但在本篇中将所有男性一笔抹倒,也够叫人惊奇了。
这篇小说笔锋之尖锐,今天看来都难以接受,那为什么一直少有人发现这点?如本文开头所讲,它被巧妙的隐藏在一个又一个我们熟知的“套子”里,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将封三娘看作范十一娘与孟安仁的爱情守护神;它是歌颂男女婚姻自由,反对门当户对的势利观念的,等等。在当时和今天都能受到欢迎。
那么,难道男女之情不是人类自然而美好的感情吗?难道同性爱不是一种性偏差吗?本篇的意义又何在?不错,同性爱确实并非常态,但在特殊环境下,它不单是能被理解与同情,甚至是可以被赞颂的。中国女性所遭受的压抑摧残,时间之长、程度之烈,世无其伦。女性除了作为母亲获得可怜的一点尊重(还有“夫死从子”一说呢),她的父亲、她的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她的生活乃至生命。她们没有人格:不是玩物,就是偶像;她们的才华使品德受到怀疑,她们的感情使忠贞受到怀疑,她们的欲望就是堕落的标志,甚至她们还被怀疑是否配有思想。男人就喜欢她们弱不禁风,毫无主见——除了可以毫不犹豫的跳井、绝食、上吊来显示“烈”。这束缚不单是形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让她们安忍顺从,甚至自觉把无价值的牺牲当作人格完善的必经之路。小说戏曲里好不容易塑照了几个大胆追求幸福的女性,还是要靠金榜题名、奉旨完婚来遮羞,即,被认可的仍然不是感情而是功利。
到底有这样一些女性,她们被锁在“不见可欲”的环境里——杜丽娘在自家花园里游玩一下还要受到斥责呢——聪慧与灵性让她们不能不对自己的处境产生了质疑,青春的律动又让她们萌发了冲动与向往。当她们不能获得正常的情感交流时,同病相怜者之间产生的爱恋,如《红楼梦》中的藕官药官,如本篇的女主人公,不仅使人同情,甚至是一种了不起的反抗与颠覆。她们不再无条件的认同法定的主宰者,摆脱了道德枷锁满足自己的感情渴求。她们证实了自我的存在,展示了人性中固有的最真挚美好的一面。你不能说她们是不道德的,真正不道德的是不把女人当人看的社会。蒲松龄作为男权社会的一员,敢于写出她们的呼声,张扬她们的“情”,是多么可贵啊。
但是,这样的“情”必不为世所容。范十一娘比较天真,所以显得热烈、冲动、无所顾忌,封三娘却始终处于深刻的内心冲突之中。她与范的交往始终十分谨慎:反复叮咛“妾来当须秘密。造言生事者,飞短流长,所不堪受。”;在范家时“见人来,则隐匿夹幕间”。(这也反证了:如果是一般友情,根本无须这样忧谗畏讥),所有的突发事件都被她当作凶兆或预警。她苦心成全范的婚姻也是她思虑周密的表现。当她终于堕入孟安仁术中,她的预感成为现实,只能痛悔交加,断然离去。神通广大的狐女也逃不过这一劫,这可视为她潜意识中的自我惩罚,也是蒲松龄不能不安排的悲剧收场。世俗的力量太强大了,他本人也不能不对这种离经叛道之行表示否定,虽然有惋惜,有同情。浪漫主义作家也不能不向现实低头。但从小说结构来说,结尾余音袅袅,令人追缅不已,远胜于一夫二妇大团圆的俗调。
《聊斋》与《红楼》的时代离我们渐远渐去,我们或许就渐渐淡忘了从前女性身遭的虐待与摧残,这也是我们的幸福的体现。但作为现代人,应该以更宽容的目光来看待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一些现象,不要因为属于“异类”就打入不见天日的所在。
楼主 雍容  发布于 2004-02-06 19:28:00 +0800 CST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略论《仙人岛》
聊斋很多故事,都可以做出多层次的解析。《仙人岛》一文,其表层和众多修仙得道的故事并无二致,主人公在仙人的点醒和提携之下,从热衷科名到看破世情,终于也荣登仙列。王勉就成了“地仙”,和芳云长住海岛,做了一对神仙眷属。蒲松龄照惯例加上“异史氏曰”,带着点葡萄酸的说:“地仙许携姝丽,恐帝阙之下,虚无人矣。”其实正是科举的失意,才会产生这样的白日梦。
然而深一层,却是揭示了男尊女卑制度之下,“强势”妻子和“弱势”丈夫的结合带来的婚姻困境。

王勉和芳云这对“才子佳人”的神仙岁月,是否幸福呢?
王勉自视甚高。崔道人劝他修仙,他“念己才调,自合芥拾青紫,富贵后何求弗得”;跌入海中,被明珰救起,他夸称:“我中原才子,偶遭狼狈”;见了芳云之父文若恒,就自吹“某非相欺,才名略可听闻。崔真人切切眷恋,招升天阙,自分功名反掌,以故不愿栖隐”,使文若恒肃然“起敬”。然而偏偏就在芳云绿云两个小女娃的笑声里,被打回原形。小说描写他在人前沾沾自喜的展示才艺,吟诗作对,高诵八股,自弹自赞,却被绿云和芳云几句嘲谑,弄得嗒然若丧。等到和芳云成婚,“又视洞房中,牙签满架,靡书不有。略致问难,响应无穷。王至此,始觉望洋堪羞。”“中原才子”,不过尔尔。好在能够听从芳云的劝告,从此不复写诗,作为藏拙之道,总算有了一点自知之明。
其才如此,其德若何?与芳云的婚姻,使他一下子由地登天,什么都有了。于是开始饱暖思淫欲,打起了侍女明珰的主意。“两情益笃,时色授而手语之。芳云微觉,责词重叠,王惟喋喋,强自解免。”聪明的芳云借着对《孟子》“独乐乐”数语句读的歪解含蓄警告了他,他还是趁着芳云出门,“急引明珰,绸缪备至”,以至于身染怪疾,大遭芳云嘲笑。王的才子风流,不过都是文人无行。
按照小说的描写,芳云在身份、美貌、才华上都远远胜过明珰。王勉在新婚之际,还如此急巴巴偷荤,很让人不可理解。但是仔细一想就明白了,芳云的优秀使他产生了搓折感和焦虑感,在她面前,他常常无地自容,而在明珰面前,他又可以扮演“中原才子”,恢复他良好的自我感觉。蒲松龄显然深刻的了解男人心理,所以故意使王勉的偷荤狼狈异常,做为巧妙的讽刺。
对着这样一个伧俗的夫婿,芳云却似乎没有任何不满。她对他的种种荒谬,不过是点到即止。她的父亲仓促决定了她的婚姻,她就把这婚姻当作是“夙分”安然接受了下来。幸运的是,王在重回人间目睹家族零替之后,终于有了精神成长的迹象。“然故人偶至,必延接盘桓,撝抑过于平时。”所以他们重归仙人岛之后,大约向安徒生童话一样“从此快乐的生活下去”了。

地仙芳云有“法力”,有家庭的支持,人间的女子,却没有这样幸运了。双方生活理念相差过远的婚姻,本来就很难保持长久的幸福,而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个女子,如果其才华与能力,超过自己的夫婿,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社会对女性的定义,就是比男性低一等。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有才能,还把这种才能展示出来,就要被视为牝鸡司晨。男性非但不会表示欣赏,甚至不能够做最低限度的容忍。有能力的,就千方百计打压之;没有能力的,就千方百计反动之。前者如《林兰香》耿朗对燕梦卿,《兰花梦》中许文卿对松宝珠。后者如本篇之王勉,《红楼梦》贾琏对王熙凤。燕梦卿“上而朝廷,下而奴隶,中而族党姻亲,莫不重之爱之”,松宝珠自幼充男儿教养,出将入相,屡建奇功,却始终不得丈夫欢心。即使她们处处谦抑,甚至不惜自污来讨好丈夫,最终还是被凌虐至死。耿朗和许文卿的骄狂轻薄,如出一辙。小说真切的告诉我们,一个女子,无论有多么大的才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功的参予了社会活动,在家庭之内,她们仍然是绝对的弱者。丈夫掌握着她们的幸福乃至生命。他们利用“夫为妻纲”的“伦常”来压制女性,使之产生自虐的心理,最终自信心崩溃,作出彻底的自我否定,以达到他们可耻的胜利。
贾琏之流,则热衷于偷鸡摸狗,找若干和妻子截然不同的对象来发泄自己的压抑。《儒林外史》写得最为现实,鲁编修一念“爱才”,仓促招赘,鲁小姐自幼在父亲教养下,热衷八股,蘧公孙却是风流自赏,两人的婚姻一开始就说不出的别扭。结果鲁小姐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而蘧公孙只好把他“诗才”放在侍女双红那使用,不想双红私逃,引来一场祸事。作者不动声色写来,鲁小姐固然迂腐可笑,然而更可笑的却是蘧公孙。笑过了之后,又有说不出沉重。
两种情形并非判若秦楚,而是很容易互相转化的。当一个男人暂时不能压制妻子(比如妻子娘家势力比较大),他多半会采取第二种方式,一旦情势扭转,很自然的就换成第一种方式了。凤姐最后的结局就是被贾琏所弃,“哭向金陵事更哀”。
回到《仙人岛》来,蒲松龄明明对芳云很是欣赏,但是结尾的“异史氏曰”也忍不住说“彼妇之口,抑何其虐也!”。芳云的聪明和尖刻都是男性很难接受的。仙家岁月永恒,《仙人岛》的故事是没有时间性的,日常生活是虚化的,他们永远在对弈饮酒中过日。如果把芳云和王勉打回人间,他们只怕不会是一对仙侣,而大有可能成为怨耦。
即使在今日,男女平等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社会对男女两性的“角色期待”也始终不同。女性找到一个在某些方面(经济基础、学历等)比自己弱的伴侣,双方都会承受很大压力。这种压力足以使婚姻生活变质。所以这篇小说,至今看来还是很有幽默感。
楼主 雍容  发布于 2004-02-06 19:29:38 +0800 CST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香玉》中微妙的爱情境界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诗经》开始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份,(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后决定和聂小倩结婚,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代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的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1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后来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感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媵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2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突破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3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又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他们的感情更接近近代意义上的“爱情”。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裁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是聊斋里最光彩照人的男性形象。

楼主 雍容  发布于 2004-02-06 19:38:36 +0800 CST  
隔雨望红楼君,看到这个老掉牙的帖子浮上来,险些以为诈尸了:)前两篇近十年前写的了,现在我大约不会这样狗血了:P
楼主 雍容  发布于 2008-10-23 18:02:55 +0800 CST  
几个月前写的,先放这下面好了。



《聊斋》旧事

第一次接触《聊斋志异》似在亲戚家沙发上。那是一个故事改写本,我随手抓了来看。妈妈忽地发现了,大惊小怪叫了起来:“聊斋!怎么看聊斋!”才读小学的我完全不明白究竟触犯了什么忌讳,妈妈接着喊:“鬼故事!不要看!”回家时她又郑重其事地向余人转述了一遍。我很羞惭,讪讪地一边去了。可人类天性如此,孩童亦不例外——禁忌就是打破禁忌的动力。聊斋在我的印象里变得神秘而恐怖,待得初步具备阅读文言文能力,我干脆跳过故事本,直奔原著去了。

这真是一条惨痛的教训!它提醒我,将来若是我的孩子从书架上无意间翻出真正“不宜”的作品时,我一定得镇定如恒地告诉她/他:“哦,这本哪,其实也没啥意思,翻翻就算了……”免得好奇心杀死猫。

可战战兢兢地翻开书,我很快发现上当了。哪是什么鬼故事?一点不惊悚。那里头的花妖狐鬼,妩媚可爱得很呢(久后我颇怀疑妈妈对聊斋的印象来自于电影《画皮》)。它很快成了彼时枕边书。从外公的书架上偷偷抽出来的那两册,被我翻得卷边。我对它熟习到什么程度呢?随便提起一个开头,就能完整复述出整个故事,那些篇幅短小的也不例外。

如今回想起来,我最喜欢的篇章,并不是最著名的《婴宁》,事实上,每次翻到《婴宁》我就匆忙跳过去了。大约因为它被表彰得太厉害了,而我对熟路总有些排斥。最让我憋屈的也不是婴宁再也不笑了,而是她“竟日未尝有戚容”,一想起一张曾经鲜活,而今平板却仍然美丽的面容,竟让我有种说不出的害怕。我最喜欢的女孩属花姑子,婴宁是世外精灵,花姑子却分明是个人间少女,“发蓬蓬许,裁如婴儿”,只顾着做玩具娃娃不留神把酒煮沸了。那结尾曾让我哭了非止一次。《画壁》、《雷曹》、《种梨》、《小猎犬》几篇,我认为是聊斋中最有想象力的,每次都在脑海里把情节闪一遍,还自己胡乱插入些散乱的画面。还有《恒娘》,翻到它的感觉就是解气呀解气,这样的狐狸精才不枉为狐狸精呢。让我气恼不已的是《鸽异》,自幼滥情的我无法容忍鸽子竟然被蠢货杀来吃了。《司文郎》看一次笑一次,至今骂人文字臭,脑子里仍时常蹦出:“刺于鼻,棘于腹,膀胱所不能容,直自下部出矣!”——这骂法,可真婉转呀。

有些故事我是不喜欢的,比如《画皮》,不喜欢画皮的原因也不是恐惧,而是洁癖,结尾部份让我觉得怪恶心的,《喷水》《馎饦媪》等与此同。

年纪渐长,阅读也渐渐脱离了“共情”的阶段。枕边书换成《阅微草堂笔记》。和小时候着眼于奇幻的情节相反,觉得阅微清淡文字中娓娓描画出人情世故更为有味,更重要的是在想象里和纪昀这老头子斗斗气,使使坏,变成一桩新的娱乐——“瞧这老朽糜烂猥琐阴险的思想!”对阅微的又爱又恨让我多了一面窥视“传统文化”的镜子。

偶尔回望聊斋,我大皱眉头了,原来这本书,整一个穷书生的Daydream呀。几乎所有的“爱情故事”都难以脱离这个模式:荒郊暗夜,天降艳女,一番悲欢离合后,性欲得以满足尚是小事,顺带的,家业富了,儿子生了,举业成了。对,有只狐狸精在侧,生活——美满了。再看《花姑子》,我按捺不住了:可怜的女人啊,就算是婚姻无望,都得苦苦挣扎到生个儿子替人延续后嗣才算完成义务。始乱终弃的报应,仅限于人,对花妖狐鬼无效,《红玉》里的冯生,“高尚”得无可匹敌,抛弃狐女来修身,拿了情人的钱娶妻齐家,遇上恶人赔笑着跑回家找老父拿主意算是尽孝,老父弱息被逼死了躲起来不敢出头为了延嗣……反正有侠客出面替他报仇,还有情人回头替他抚养幼子,他要做的,只不过是交欢之后“裸跪床头”罢了!从此我把他列为旧小说中第一猥琐男,蒲松龄却是把他当正面人物的。《阅微》对我本是假想敌,它的猥琐被我视为理所当然,聊斋的猥琐,却是彻底打破了曾有的温情幻梦。

我并且还知道了文学史言之昭昭的聊斋另一大亮点——对不公正科举制度的抨击——也是虚话。科举制度最大的问题并不在程序而在内容,事实上清代统治者维护考场正义的决心十分惊人,为此掀起多场腥风血雨。而蒲松龄在聊斋《胭脂》等篇里克制不住卖弄的八股文字,足以证明他屡次名落孙山并非无因。

当然这并不完全是坏事。幻梦消失,可以从字缝里读出字来。比如,本来就带着冷酷意味的《恒娘》从字缝里读去就更冷酷了:原来从前女子的千伶百俐,只好用在高墙大院里“容身固宠”,目标争夺男人,利刃指向同类,刀刀见血,各各夺取自己的生存,绝不比野兽多一丝慈悲。

所以我还是喜欢《恒娘》,咬牙切齿地喜欢。

等再次翻开书,此番感觉却是格外怪异。时间又过得若许年,于世味的浸泡又多了几分,那些猥琐的地方比记忆中的还要猥琐,而我重温的目的却是为了给学生讲解,穿越了他们的眼睛看去,却别有新的感触。原来,读聊斋是和两个蒲松龄对话。所谓“形象大于思想”,在文学作品中常见,在聊斋里,创作意图与效果的割裂,却又格外显著。

蒲松龄仿效史记,篇末时加“异史氏曰”来一番议论,不排除“顾左右而言他”的成分,但是大部分确实能让我们对他的创作动机看得更明白。《王六郎》题材无非是因果报应——溺水鬼一念之仁感动上天,正直为神;许某与溺水鬼结交,获得丰厚回报。结尾感叹了一番:“置身青云无忘贫贱,此其所以神也。今日车中贵介,宁复识戴笠人哉?”又对某个投靠贵友而失望的可怜人大加揶揄。类似素材,书中还有好几篇,只怕掺杂着他自己不愉快记忆在内。但是这篇作品温暖人心之处,却是两个至卑至贱的下等人/“鬼”的交谊,许某的形象光磊落豪爽,大有侠气。《张诚》之表彰孝悌,鞭挞“悍妇”,也是蒲松龄滥用的素材,但它却映照出了清军入关的震荡与旗奴制度的残酷。《乔女》之表彰节义,结尾乔女死后的“灵异”恶俗不堪,但它却试图寻找男女两性除了陌路与情爱之外的“第三种关系”——“知己之感,许之以身”。《公孙九娘》写的是因误解而酿成的爱情悲剧,可是开头“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以故伏刑东鬼,多葬南郊。”寥寥数句,堪为史笔。《珊瑚》之表彰愚孝,“逆妇化而母死,盖一堂孝顺,无德以戡之也。臧姑自克,谓天不许其自赎,非悟道者何能为此言乎?然应迫死,而以寿终,天固已恕之矣。”这番议论没头没脑,但他所观察到女性的悲惨处境,对女子遭遇的悲悯,是弥散在整部书里的。《婴宁》《翩翩》《罗刹海市》等篇目设色之美,想象之奇,上继唐传奇之精神……

是的,蒲松龄是分裂的,一半是郁郁不得志牢骚满腹的乡间塾师,一半是敏锐而冷静的观察者与解剖者;一半是做着无聊白日梦的穷书生,一半是深具悲天悯人情怀的伟大作家;一半是酸腐的八股秀才,一半是富有想象力的浪漫诗人……他无力挣脱庸俗环境对他的束缚,但他的创作不时超越了庸俗给人以惊喜,这也许更为不易。透视那些猥琐下的美好,倒分外觉察出那点美好的可贵。
楼主 雍容  发布于 2008-10-23 18:08:45 +0800 CST  

楼主:雍容

字数:13895

发表时间:2004-02-07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06 12:49:3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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