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香港表哥“猛鬼差馆”,也说说我当警察经历

接着发故事:警察谋杀案

说这单案子恶劣,是因为凶手不是一般的警察,他是身居领导岗位的老警察。甚至在案发被捕的时候,他马上就要被提拔到更高的岗位上去。折戟沉沙是坏事,不过对更多的人来说,这也许是一件幸事。


说起这单大案,不得不说说我在警队的一个好友,因为这单案子的侦破从他开始。


从谁开始很重要吗?很多的时候这点根本就不重要,警队需要英雄,但并不需要个人英雄主义。一个案子的侦破往往凝聚了很多警察的心血,现实中的福尔摩斯有,但很少。破案后警察之间难免会互相吹嘘乃至争功,不过大家都清楚:离开了团队,只凭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



突然中接到报警,可能是凌晨,可能是正午,可能是周末,也可能是年三十,然后匆忙赶赴大案现场。法医、痕迹、照相,侦查员、管片民警、各级领导,蜂拥而至。然后是勘察,物证收集,查实死者身份,寻访现场目击证人,核实有关线索。当大量有价值或者无价值的线索返回集中,更多的警察被派出去查证落实更多的线索。再返回,开会研究,讨论甚至争吵,提出各种疑点……。一个人?想都不要想。


那为什么要特别说我这个朋友呢?因为他虽然是警察,但并不是刑警。他是交警。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4:59:00 +0800 CST  
刚拍的照片,一些公安专业书籍,另外离开时上交了不少。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5:20:00 +0800 CST  
中间那份白色的档案,曾是我的心血之作。

摆花街表哥不妨查一下,看看邓Sir是什么时候in charge of CIB的。质疑的人也好好查一下,看CIB是什么意思?

CIB, Criminal Intelligence Bureau,刑事情报科。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5:23:00 +0800 CST  
谢谢支持。
思路被打断了,我先出去办点事,回头再写。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5:29:00 +0800 CST  
惭愧,惭愧。
也不小的人了,还是喜欢争到底。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5:32:00 +0800 CST  
回来了,准备接着写。谢谢大家的支持!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想写些故事,但是写着写着才发现这行不通,因为我根本就不会编故事。

总之经历也好,故事也好,大家随便看看吧。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7:42:00 +0800 CST  
行了,你就是个大外行,靠边站吧。绝不回你任何贴了,就此打住。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8:54:00 +0800 CST  
总算等到“表哥”了。

HK CIB的报告只是封面,里面的内容当然是绝对绝对不会公开于众的。要不然,就算邓Sir不找我,这里的兄弟也不会放过我。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9:13:00 +0800 CST  
表哥我也有个问题想问问你,如果不方便回答就算了。

你好像是用拼音输入的吧?还有这“表哥”二字,难道你也是从大陆过去的?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9:19:00 +0800 CST  
表哥,已给你发消息。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9:42:00 +0800 CST  
警察谋杀案-再续

说起我这交警兄弟,还真是个争议性的人物。喜欢他的人,夸他豪爽讲义气。不喜欢他的人,骂他蛮横不讲理。

现在的警队,少年英豪层出不穷,知识水平越来越高,别说硕士,就算是个博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而这位兄弟现在似乎已经沉寂了下来,因为警校出身文凭不高。可是当年在这块改革开放的热土上,他确实曾经是一号人物,且就叫他江帅吧。

江帅当年很帅,特别是穿警服的时候,吸引的女孩那是相当地多啊。也许这就是制服诱惑吧?反正他这个特点我如何强调都不为过,拜托猜出他是谁的同志们就先不要出声了,保持神秘感吧。

江帅父亲从部队转业后,在我们这个城市的一个大国企当着高管,因此江帅出手非常阔绰。对这块土地不太陌生的人们,应该都知道十几、二十年前的交通警察,特别是负责事故处理的交通警察,手中的权利不小。

家庭背景不错,口袋有钱,人长得帅,在单位里领导宠爱,又干着这份既威风又让人羡慕的工作,好事都让他占完了。写到这里,我眼前似乎又出现了当年江帅的形象:穿警服、戴墨镜开着进口的私家车,脖子上戴着拇指粗的大金链,拿着第一代的“水壶”大哥大,腰里插着“六四”手枪......

等会儿!这还是警察吗?又吹上了吧。没错,当年我这位交警朋友还真就是这样一幅“尊容”,而且他还曾经就这样追着一个“黑帮老大”满街乱跑。不过这件事跑题比较远,先打住。

有什么办法呢?那段时期,警队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松懈了,规范化建设又没跟上,队伍管理问题不少,而我们这些小警察当时又正年轻。

不过,大家可千万不要误以为江帅就是个花花公子式的警察。曾经在月黑风高的一个夜晚,江公子在出警处理交通事故的途中路遇三条大汉持械打劫一名柔弱女子。

二话不说,江帅马上下车喝止。劫匪眼见警察过来坏了好事,于是拔腿就跑。追赶中,江帅连开五枪,其中一枪洞穿一名劫匪腿部,最后将之生擒移交刑警处理。

整个过程绝无夸张,因为他第一个呼叫过来支援的警察就是我本人,而且这件事的报道配着江公子的大幅彩照足足占了本市日报的一个整版,想来看过的人一定不少。

谈到开枪,又要跑题了。越跑越远,眼看这坑也越挖越深,我也着急啊!

警队开始配备“九二”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我那会儿基本上只用“六四”,“五四”太沉,不利于隐蔽,刑警们都不愿带。另外我个人不喜欢“七七”,因为习惯了“六四”可以手动控制击锤,而且“七七”的所谓单手上膛在我看来根本意义不大。如果碰上个严重暴力犯罪,可能也会挎上“七九”微冲。

那时候我们通常会在“六四”的弹匣里押上六发子弹,当然硬挤入七发也没有问题,只是长期如此可能会因为过度压缩弹匣弹簧导致失效,进而无法正常送弹。

记得某次行动中,和一班同事一起抓捕一名抢劫强奸的犯罪嫌疑人。大家慢慢向他靠近,呈包围之势。这家伙也非常警觉,看到情况不好立马撒腿就跑。我当时在外围控制,听见对将机里喊“跑了,朝xx方向跑了”,接着就听见“啪-啪-啪-啪-啪-啪”连续六声脆脆的枪响。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19:57:00 +0800 CST  
警察谋杀案-续3

这六声枪响,我听得太清楚了,而且我还是蹲在地上听的 - 子弹不长眼啊。心想不知道是谁如此莽撞,居然将六发子弹全部打完!估计逃跑的家伙非得给打趴下不可。

枪声停了,我站起来,想不到那小子居然还在跑!“六四”的威力是小点,但总不至于差成这样吧?当时也不容多想,总之嫌疑人继续拼命跑,一帮刑警继续拼命追,最后总算把目标给抓获了。

谁抓的?反正不是我,是路边一个等候公共汽车的老头抓的。老人家静静地候着,看兵追着贼越跑越近。等被追的跑到他面前了,人家轻轻巧巧伸出长长的伞柄正好绊了嫌疑人一下,然后就完事了。

现在想来这位老人家可真是智勇双全啊!可惜当时情况紧急,还赶着去抓其他嫌疑人,居然没有问问老人家是不是警察出身。

事后检查,六枪全部放空。也不知道这位老兄当时是怎么描的,更不知道他现在枪法有没有提高。

等把这件事说完,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江帅只开五枪了吧?黑暗中援兵未到,以一敌三,他要把最后一颗子弹留到关键的时候再用。留给谁?当然不是留给他自己了。

现在想来,在那种环境下还能够保持这种清醒,不错,不错。

跑题完毕,回归正路。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0:45:00 +0800 CST  
谢谢152楼,我之前只潜水,极少发帖
看了表哥的故事有感而发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1:28:00 +0800 CST  
先把谋杀讲完,再接着讲灵异事件。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2:07:00 +0800 CST  
199x年5月某日,轮到江帅值夜班。凌晨3点多,总台接群众报案后通知某处有交通肇事逃逸,随后江帅赶到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遗有年轻女子尸体一具,俯卧,身上有轮胎多次碾压的痕迹,且现场无刹车痕。我这么一描述,大家可能都会说了:这哪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啊?分明就是故意杀人,谋杀!

恭喜你们,答对了!

当侦探不难吧?不过,能够答对的原因恐怕更多是因为你们先看到了江帅的现场勘察结论,而且这个结论是在排除种种假象后得到的正确结论。

其实刑警并不需要都成为刑事技术专家,只要能看懂现场勘察报告,结合实践经验,提出疑问再予以证实或解除就可以了。当然有些问题连刑事技术专家也解决不了,就得去寻访其他的专家,专业领域的专家。

也看过CSI、Cold Cases之类的美国刑事技术科普剧,反正人家老外文化水平高,个个十项全能,加上科学技术发达,关键是剧本又编得好,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啊。

总之确定是杀人案就好办了,剩下的就交给刑警吧。好主意,于是在凌晨4点多的时候,交警江帅大哥操起大哥大就打通了本人家庭电话。天啦,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谁让你是刑警?谁让你既是刑警又是江帅的好朋友?是朋友也得照程序来呀,杀人案可不是什么小事。你必须先通知公安指挥中心,我这小P刑警哪里调得动这么多大佛啊!

至此,各路人马开始齐聚犯罪现场,破案正式开始。

首先确定死者身份,这件在很多谋杀案中费劲的工作居然被法医轻松搞掂了:死者跟法医原来是熟人。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2:20:00 +0800 CST  
软绵绵的小沙发,我估计你那位朋友是想要出国吧?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2:39:00 +0800 CST  
警察谋杀案 - (完)

知道死者身份,接下来的任务就明确和简单了,各路小组分头行动,访问目击证人,寻访死者关系人,还有......

略去的是有些人最关心的关键破案手段了,对不起了,还是谨慎点比较好。刚刚我去查过当年关于这单旧案的报道,聪明人其实并不难猜出破案的关键线索。你猜你的,但我不能说。

其实这案子的破案过程非常顺利非常简单,当天基本锁定目标对象,可是凶手现在还暂时不能抓。首先,主谋是派出所长,掌握武器,同时还豢养了一些名为“协警”实为打手的家丁家将,这些人中的骨干就直接参与了杀死被害人。其次,主谋身为公安领导并非工作在本局辖区,这种公安内部的抓捕行动应该经过共同上级公安机关的协调指挥。

说来说去,就是麻烦点,多办理些手续,安排得更好更稳妥些而已,主谋和帮凶最后悉数落入法网。

如果没有最后的杀人情节,这原本不过是一出最俗套的婚外恋故事。男人始乱终弃,女人却不依不饶。正值男人仕途上进的关键时刻,女方却在此时以告发相威胁。于是,这件相当弱智的警察谋杀案发生了。

按某个刑警的说法:这还算案子吗?几年后甚至还有参战刑警调侃:徐贤x也算是老警察了,怎么犯案竟如此弱智?

当然也有人说:他只是太自大了,仕途的顺利、土霸王的江湖地位让他完全忘记了法律的约束。另外还有人说:徐是急切间下手准备太不充分。

无论用什么理由去解释,这都是一个非常不成功的警察谋杀案,太多漏洞,太过刻意,而关键处又不加掩饰,用“欲盖弥彰”来形容本案是再恰当不过了。

其实我始终相信,甚至比当警察时还要相信这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作恶,不要以为自己高明,不要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冥冥之中总有双眼睛看着你。

你看到那双眼睛了吗?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3:43:00 +0800 CST  
休息了。

以后会说说我自己经历过最危险的“灵异”事件,造成的身体损伤居然至今还在折磨着我。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5 23:55:00 +0800 CST  
四、出租车司机和妻子的故事 - 1


刚写到“鬼屋”这一段的时候,我就很想马上把另外一件导致我受伤的诡异事件写出来。这件旧事曾在我心里留下相当沉重的阴影,至今没有消散,何况还涉及到另外两起死亡事件,包括一位警察同事。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早已回复平常生活,不再每天面对黑暗的人和事。在警队的时候很年轻,经历一些古怪或危险的时候心中自有强大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来支撑,加上腰里别着硬硬的武器壮胆,似乎总能平平安安化险为夷。

对往事的描述触动了更多隐藏已久、回避多时的记忆,作为一个平常人,我感到茫然、无奈和恐惧。

且当成自我心理适应的一个过渡吧,先把另外一个关于出租车司机和妻子的“灵异”故事写出来。至于那件导致两起死亡并让我受伤的案子,请大家给我点时间,让我鼓足勇气。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6 11:45:00 +0800 CST  
出租车司机事件其实是某次我在警校学习期间,来自另外一个分局的刑警告诉我的。

说起警校,也是个传说中的“猛鬼学堂”。建校时选址偏僻,周围环境颇有乱葬岗之类的不干净场所。一些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灵异”故事一再发生,这些故事又随着众多毕业或结业的学员分散传播至整个警局,这些故事我也应该会陆续提到。

到警校报到的时候,很多人都对这些事情早有耳闻。不过大家都是少年气盛的警察,提及这些的时候并不感到什么茫然或恐惧,相反可能有很多人精力过剩惯于追求刺激,甚至希望自己也亲身体验一番。

于是这晚在熄灯前的休息时间,几个年轻的警察来到传说中的学校最“灵异”的地方,操场边靠树林的一块大草地上,争着讲出自己所经历或听说过的最恐怖的故事。

故事里的夜班出租车司机其实是很迷信的一个人,偏偏他又开了台车牌尾数是“44”的车。虽然要挣钱养家没有选择,他心里总是不太舒坦。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自己也是很迷信车牌号码、电话号码之类的。其实333也好、888也好未必就能给主人带来多大的好运,而444、144之类的也未必就会马上厄运缠身。我之前有个警察大哥就要专门要开带“4”的车,百无禁忌,照样身体健康、官运亨通。

也许心理暗示才是最重要的。你越担心,越害怕,那些不好的事情似乎马上就会在前面等着你。

记得有一段时间辖区内发生了多宗杀害司机抢劫车辆的案件,至少连续3起车牌尾数都是“44”。

不过这又能说明什么呢?马路上跑着带“44”的车多了去了,绝大多数不也是好好的吗?所以,还是心理暗示最重要,开了就开了,别害怕。

唉,可惜这单案中的司机应该不太明白这个道理,那天他又开着那台带“44”的车上夜班去了,然后就一去无踪。
楼主 SniperXIII  发布于 2009-09-26 12:37:00 +0800 CST  

楼主:SniperXIII

字数:105860

发表时间:2009-09-25 07:22:5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03 19:59:36 +0800 CST

评论数:293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