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纪实体小说《我在大西北的日子》

@城市田园生活 2021-02-18 09: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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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8 12:47:53 +0800 CST  
大老维是天津犯人对当地维族人的称呼,他们这些人身上有很多我们汉族人不能理解的东西。比如说,那时的新疆缺水,维族男人结完小手,顺手就抓起一把沙子搓搓,然后穿好衣服若无其事的走了,常年缺水,让他们很少洗澡,不管男的女的,老远就能闻见他(她)们身上的馊味。
但他们可能是由于常年生活在沙漠,有超强的追踪能力,他们完全能够靠着沙漠中几天或者几周前的脚印,直接找到你,即使中间有很长的硬路是没有脚印的。他们这一点赢得了兵团和中队的认可,只要有犯人脱逃就会第一时间让他们参与追踪,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悬在任何妄想脱逃者头上的一把利剑。
第二天,刘帆和大傻脱逃了,当然他们也选择了在夏季逃跑。他们冲进了沙漠,白天挖洞躲在洞里,既是为了隐蔽自己,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太阳的暴晒。
新疆的夏季太热了。经过一天的躲藏,等到傍晚时,他们从洞里出来,太渴了,拿出水壶一饮而尽,等觉得解渴了的时候,发现手里的水壶已经没有水了。
“我C,兄弟,这可是咱俩穿越沙漠的全部饮用水啊......”刘帆看看空了的水壶傻眼了。
“那怎么办啊?太TM渴了。”大傻喘着粗气说。
“这才刚一天,咱的水就没有了,再往前走一定是死路一条,不行咱们原路返回吧。”刘帆倒是想得开,总不能死在这漫无边际的沙漠里吧。
“问题时咱也没有指南针啥的,咱怎么原路返回啊?”大傻眼里已经露出了绝望的眼神。
“顺着来时的脚印往回走,别多想了,咱得赶紧走。”刘帆说着就掉头,沿着沙子上的脚印快速的往来时的方向走了。
沙漠里的脚印一开始很深,一阵风过后就会浅很多,走出一夜了,距离不会太近,得赶紧往回走,一旦脚印消失,很可能会在茫茫大漠里迷路。再加上已经没有水了,怕坚持不了太久。
有脚印做指引,往回走的路顺利了许多,刘帆和大傻走了四五个小时后觉得喉咙又开始冒烟了。
“还得多久能回去啊?”大傻渴的不行了,问刘帆。
“我也渴啊,兄弟,再坚持坚持吧,应该不需要太久了。”刘帆鼓励着大傻,其实也在鼓励自己。
“早知道这样就不跑了......”大傻嘟囔着。
“我C,狼!”大傻叫到。
新疆是没有狼的,这个几乎在新疆的人都知道。刘帆抬眼看去,是一条狗,一条大狼狗正向他和大傻的方向跑来。
“幸亏我早有准备”,刘帆拿出弹弓子和钢珠,瞄了瞄就对那条狼狗射击了。
一发,两发都没有打中,终于第三发命中了狼狗的鼻子,钢珠的威力还是挺大的,那条狼狗吃痛不住,嗷的大叫一声,掉头就跑。
“怎么样?”刘帆得意的对大傻笑笑,“神弹手吧。”
“我C,我还真以为是狼呢,”大傻被吓得不轻,“这下它老实了。”
“不对啊,这大沙漠里哪来的狗啊?”刘帆瞬间想到了什么。
远远的,一群马队出现了,足有100多人。
“可能是商队吧?”大傻也看到了马队,说道。
“这又不是尼玛的丝绸之路,哪来的商队?!”刘帆冲大傻喊道,“这是来抓咱们的!快跑!”
马队那边显然也看到了刘帆和大傻,一群人立刻催马追了上来。
刘帆和大傻拼了命的跑,但在沙漠里,人是跑不过马的。很快马队就追了上来。
马队分散开围住了刘帆和大傻,刘帆拿出了弹弓子还想抵抗,但看看人家手里的猎枪放弃了。
“你俩,坐下!”一个会汉话的大老维喊道。
刘帆和大傻顺从的坐下。
“把包和口袋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到地上!”那个大老维继续命令道,显然很有经验。
“我俩渴了,要喝水!”刘帆知道反正也跑不了了,干脆先解决目前的问题再说。
刚才那个说话的大老维扭头看看为首的一个维族人,对他说着什么。那个人点点头,示意了下,旁边的一个人把一个水壶扔了过来。
大傻爬过去,拿起水壶就喝。很快一壶水就见底了,大傻意犹未尽的控了控水壶。
“我也要喝水!”刘帆见大傻一个人把一壶水都干掉了,向那个会汉话的大老维叫到。
这次没有人理他。
刘帆急了,干脆躺下了,爱咋的咋的。
时间瞬间停顿了。
那几个人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什么,又一个水壶扔到了刘帆的身边。
“这还差不多。”刘帆坐起来,打开水壶盖,一壶水很快也见底了,“你们这次抓到我俩没少挣钱,给点水喝不为过。”
为首的那个维族人向身边的人扬了扬头,那几个人迅速的从马上跳下来,走过来一人一个把刘帆和大傻绑了起来,用手一拎扔到了马背上,翻身上马。
维族首领一挥手,马队押着他俩扬长而去。
回到中队后,一顿修理是少不了的,然后砸上镣子关了独居。
这个结果对于刘帆和大傻来说已经是很好的,因为逃跑丧命的又何止一两个。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8 12:50:53 +0800 CST  
下面讲的这哥俩就没有刘帆那么幸运了,这哥俩一个叫德兴,一个叫老贼。这哥俩在一个中队,都是天津人,平时在一起搭伙吃饭,关系处的不错。
有一天,老贼来找德兴喝酒,喝得都是我给代买的小角楼酒。这酒便宜啊,1.95元一瓶。
一瓶酒下肚,老贼说话有点嘟噜了。德兴平时也是一个很沉稳的人,此刻也脱了上衣,兴致高涨。
很多时候都说,无酒不成席。但酒这东西有时是真的误事,就像很多东北女的说男的,喝之前你是东北的,喝之后东北是你的。
目前的老贼喝和德兴就属于这种状态,他已经不是五零团的了,整个农三师都是他的。
“兄弟,想不想回家?”老贼问德兴。
“想啊,怎么不想,问题是想有什么用啊?”德兴喝多了,但在这个问题上还是理智和清醒的。
“你想过逃跑吗?”老贼压低了声音问道。
“想过,但估计没戏,”德兴摇摇头,“咱又没有法子熊那本事。”
“我有啊,兄弟,”老贼小声地说,“我仔细研究了之前犯人逃跑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逃跑计划。”
“我C,你行啊,贼哥,”德兴心眼有点活动了,“快说说。”
“说个P啊,这事只能做不能说!”老贼神秘的说。
老贼,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了,他是因为盗窃进来的。他参加了中国第一贼王黄庭利组织的南下支队,一路偷到广州,然后又随黄参加了北上支队,最终在天津落网,被判无期。
他最独特的地方就是那双眼,毒的很,一旦发现目标,绝无失手。德兴就亲眼看过老贼在滚烫的开水中,用手快速夹出沉在开水中的2分硬币。据老贼说,他所使用的“开天窗”的家伙不是保险刀,而是自制的工具。
那个自制的工具的制作过程是这样的,拿一个老钱,也就是康熙、乾隆等年代的铜钱,放到火车的铁轨上,静待火车的到来。等火车驶过后,去找到那个铜钱,铜钱的一半已经被压的飞了边,而另一半依然完好。在此基础上经过打磨,一把锋利无比的“开天窗”的利器就做成了。
德兴见老贼不愿意了,也就没再继续问。在他心里,对老贼还是比较信任的。
德兴听老贼讲过,老贼刚被抓的时候,在市局看守所里有管教听说了老贼的过人之处,就叫来了他,让他表演一番。
老贼扭头一看桌上有一副扑克牌,随手就拿了过来,打开牌盒把里面的扑克递给了管教。
“您捏住了啊,别撒手。”老贼嘱咐管教。
管教为了看看老贼的功夫,就四指在上,拇指在下,死死地捏住了那副扑克。
老贼不慌不忙,伸出左手食指和拇指,一手指在上,一手指在下,轻轻地捏住扑克牌的另一端。
之后,老贼和这个管教就聊起天来,从山南海北到时手被抓,管教听得入了神。
屋里的电灯一闪,那时的电力供应还不稳定,灯光忽明忽暗时有发生。
等灯光稳定下来,管教一看手里的扑克整整少了一沓,而自己根本就没有意识到。
“嘿,你这老鬼,还真有两下子。”管教扔给老贼一根烟,算做奖赏。
“这不算什么,您再看这个。”老贼点上烟来了兴致。
他把扑克牌中的黑桃A挑了出来,背面朝上扣在桌子上。他伸出手在距离纸牌3公分的高度垂直划过。一次两次三次,第四次划过的时候,桌子上的纸牌不见了。
老贼抖抖手,空空如也。
“我靠,神了。”管教满脸的不解,“牌变哪里去了?”
“嘿嘿,”老贼笑笑,从怀里掏出了那张黑桃A。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8 15:24:04 +0800 CST  
后来,老贼把这段故事讲给德兴听的时候,顺便给德兴演示了一下黑桃A瞬间消失的把戏,只不过中队里没有扑克牌,用来替代的是德兴掏出来的5毛钱。
“这东西你怎么弄的,能不能教教我?”德兴看傻了,非要老贼教自己这个本事。
“行了,别学这个了,没用的,只会给你带来灾祸。”老贼故弄玄虚,始终没有交给德兴。
今天,德兴听老贼提到逃跑的事,心思就动了,他知道老贼还是有两下子的,走南闯北这么多年,知识面还是比自己宽好几个层次的,所以在内心里对老贼还是有所期待的。
“贼哥,这逃跑的事你是怎么打算的?”德兴不死心,继续追问老贼。
“你看看刘帆和常世贵的这几次逃跑,知道为什么都失败了吗?老贼看着德兴问道。
“不知道,因为路不熟,没经验吧?”德兴不着边际的胡乱说着。
“不是,是因为他们只会误打误撞,完全是靠运气,没有搞明白逃跑的关键点。”老贼凑过来,和德兴小声地嘀咕着。
“那贼哥,逃跑关键在于什么?”德兴又喝了一口,问道。
“他们只知道跑,跑得越远越安全,”老贼点上一颗眼,得意的看着德兴,“其实呢,只要管教一发现人跑了,把山口那个出口一卡死,穿越沙漠几乎没有活着的希望。”
“那你打算怎么做?”德兴忙不迭的问。
“找地方先猫着,让他们以为逃跑的人进了沙漠,等山口的人撤了咱们再从山口出去,胜算就会大很多。”老贼看起来还真的是下了不少功夫。
“贼哥说的有道理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德兴竖起了大指。
“这样做的关键在于大老维的马队,一定不能被他们发现了踪迹,白天找地方藏着,晚上出来,沿着公路走,出山口就自由了。”老贼越说越来劲,“不过,要是有人能接应下,那成功率可就高了。”
“接应?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谁能接应咱啊?”德兴挠了挠头,犯愁了。
“我觉得只要有足够多的钱,买通大老维也不是没有可能,”老贼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若有所思的样子,“不过那样的话,时间周期太长了,夏天一过去,就得等明年了。”
“不行咱就跑,就按贼哥你的方案,白天藏,晚上跑!”德兴兴奋地脸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嗯,咱这么着,得准备足够的水和食物。每天省下点,凑得差不多了,咱就动身!”老贼眼睛放出光来。
后来的时间里,他们把每天省下的馒头,用布裹着埋在沙子里,让它的水分被热沙子吸收掉,然后统一放在一起。
10几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他俩也觉得准备的差不多了。
一个傍晚,两人带上准备好的东西,跑了。
他们找了离中队不太远的一片小树林里藏了起来,不断的变换躲藏的地点,每次转移都用红柳枝把地上的脚印扫掉,他们在等,等搜索的人以为他们进了沙漠,然后再晚上走大路直奔山口。
搜索的马队来来去去多少个来回,愣是没有发现他们,在这一点上,德兴是真服了老贼了。
五天的时间,在艰难的等待中过去了,搜索的马队也不见了踪影,老贼觉得机会来了。
趁着夜色,他俩沿着公路边上急速行进,目标就是那个决定命运的山口。
整整经过一夜的行走,天蒙蒙亮时,他俩感到了山口。
“没有人!”德兴大喜过望,快步向山口走去。
老贼也兴奋了,他知道过了这个山口,离自由就近了很多。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8 18:32:56 +0800 CST  
@回忆录2021 2021-02-18 19:25:09
写的真好!越看越想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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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夸奖。自当继续努力!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18:46:19 +0800 CST  
@城市田园生活 2021-02-19 06:39:59
新的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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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18:46:30 +0800 CST  
老贼心里美极了,走路的速度比平时快了很多。当他和德兴兴高采烈的走出山口后,瞬间石化了。
距离他们50米远的地方,一排狼狗正蹲在山口外,狼狗后面是一排整齐的马队!
完了,是大老维!老贼晕菜了,瞬间愣在了那里。
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出来这些负责追踪的大老维在沙漠一线根本就没有找到他们的脚印,当然清楚他俩压根就没有进沙漠。不进沙漠的话只有山口一个出口,别无它途,所以,他们派了两个小组,佯装追踪,其实大队人马一直等候在山口。
可惜了老贼一世英名毁在了这些比他还狡猾的大老维手里。
“都跪下!”一个懂汉话的维族人在大声的叫到。
德兴和老贼四下看看,面面相觑,此情此景,任谁也无力回天了。
但他俩没有跪下,而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眼前的这群人,老贼稳稳当当,一件一件把身上东西逐一掏了出来,扔在了脚下。
德兴见了,也有样学样,把东西都扔在了脚下。
“跪下!”为首的维族人急了,也大声呵斥道。
“跪你MB啊!”老贼大声的骂着,面无惧色,“要杀要剐随你便,爷认栽,但跪你们这群王八羔子,不可能!”
说话间,老贼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刀!确切的说,是一把匕首!
德兴懵了,这老贼从哪偷来的匕首啊?自己和他这么相处长时间,从没有看到和听老贼说起过啊,这老家伙真的深不可测!德兴看向老贼,但见此时的老贼两眼放光,一脸的怒气,那姿势、那神态就像一尊鲜活的金刚,手中的那把匕首在晨光的照耀下发出淡蓝色的幽光,就像嗜血的毒蛇吐出长长的信子!
为首的大老维和旁边人简单交流了一下,一扬头,两个年轻的维族人手持红柳棍子围了上来。
老贼站着没动,看着走来的两个维族青年,眼神瞬间变得犀利,握着刀的手紧紧攥住刀柄。
“德兴,你退后。”老贼的嘴唇都没有动,轻轻地和身边的德兴说道,“看起来我今天是要开杀戒了。”
“不,一起上!”德兴的血性在那一刹那爆发,往前走了一步。
“没你的事,你还年轻,我无所谓了,该见的世面都见过了。”老贼扭过头看看德兴,“你是个好孩子,路还长呢,别冲动。”
“我不!”德兴看到那两个维族人已经冲了上来,自己一咬牙也冲了上去。
德兴是塘沽人,自小爱打架,为人仗义,憨厚老实,常常成为身边“找乐”或者算计的对象,每每吃亏的都是他,很多人背后叫他“傻德行”,他听到了也仅仅是傻傻的一笑,和没事人一样不急不恼。
他这次进来是因为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和德兴是小学同学,也是个单亲家庭,在班里是班长。上学时看到有德兴学习不好,下课了就常常帮德兴补习功课,德兴的母亲非常喜欢这个女孩子,每每她来了都给她做好吃的,而她呢,每次都是把那些肉啊什么的夹给德兴,她知道德兴那时经常吃不饱,而德兴呢只会傻笑。
后来女孩子搬家了,转学了,她在放假的时候也来找德兴玩,德兴呢有时也去她家找她。后来参加工作了,年龄也大了,相互间就逐渐产生了距离。
有一次,德兴骑着自行车去找那个女孩子,在女孩家楼下,他看到有几个社会小痞子正在纠缠她,扔下自行车就冲了过去。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18:46:47 +0800 CST  
“怎么着?还尼玛要英雄救美是吗?”为首的一个小痞子见他就一个人,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打开,向德兴比划着。
德兴那会在河西上班,正跟河西一个擅长拳击的大哥练习拳击呢,再加上德兴本来就身强力壮的,一般的孩子还真禁不起他的几记老拳。
“你上楼吧,这没你事了。”德兴依然和往常一样,言简意赅,话不多。
“你打不过他们的,你快走吧。”那个女孩子看到德兴要玩命,忙跑过来,拉住了德兴。
“你放心吧,就他们几个,我还真不怕。”德兴轻声的和女孩说。
“我C,够尼玛恩爱的,兄弟们,打BK的。”为首的那个小痞子冲旁边的兄弟一挥手,三个人一起冲了上来。
“你闪开,快走!”德兴甩了一下胳膊,挣脱了女孩抓着自己的手。
“哎呦......”那个女孩哪受得了德兴的一甩,当时就摔倒了。
德兴忙走过去,扶起了她,忙不迭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
话还没有说完,德兴就感到后腰的位置上一凉,用手一摸全是血。
“让你多管闲事!”刚刚扎了德兴一刀的小痞子,拔出刀就要扎第二下。
德兴当时就疯了,回手一记右勾拳,直接把扎自己的那个小痞子打翻。然后他左右开弓,几个回合吧,剩下的那两个都倒在了地上。
德兴回头看时,那个女孩站在楼洞口远远的看着自己,满眼的担心。
此时,为首的那个小痞子也爬了起来,拿着弹簧刀再次冲了上来。这一次他知道了德兴的厉害,所以一边躲闪一边用刀猛扎,嘴里还叫着,“你们俩上啊,上啊!”
那两个小弟一看大哥上了,忙爬起来又冲了上来。
德兴的腰痛难忍,血一直顺着裤子往下淌。动作明显不如一开始利索了,一个躲闪不及,大腿又被扎了一刀。而这一次,德兴没有让他把刀拔出去,而是连续的左右两拳,把那家伙打到,然后忍痛在大腿上把刀拔了出来。
德兴此时已经几乎变成了一个血人,浑身上下都是血。他猛扑过去,压在那家伙的身上,抡起刀就扎。
一刀两刀三刀,直到开始还喊叫的小痞子不出声了,他才停了下来。见到那家伙不动了,德兴这才站起来,回头看看在旁边已经看傻了的那两个小弟,微笑着向他们走去。
那两个家伙一看,掉头就跑,一会就跑没影了。
那个女孩跑过来,拿出手绢给德兴擦着血,手绢很快就被血水浸满了。
“抓紧去医院吧,这样太危险了。”女孩担心的说。
“你快走吧,我可能杀人了。”德兴对那个女孩笑笑,向自己倒在不远处的自行车走去。
“德兴......”女孩在德兴的身后喊。
“快回家吧,只当什么都没看见。”德兴缓慢的转过身,看着女孩。
“不,我要和你去医院。”女孩跑过来,拉住了他。
女孩哭了。
德兴回头看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个小痞子,无奈的摇摇头,他知道他完了。
“你快走吧,我自己去医院,”德兴大声的说,声音中有了怒气,“听见没有,马上回家!”
女孩楞在那里。这么多年来,德兴从没有对自己大声说过话,她傻傻的站在那。
“回去吧,好好上班。”德兴努力挤出一丝微笑,同时眼里噙满了泪水。
他转过身,弯腰去扶自行车,哪知稍一用力,人就栽倒了。
德兴失去了知觉。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18:47:28 +0800 CST  
等他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病房里,旁边坐着自己的母亲和那个女孩,床对面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警察。
他想抬手,发现左手被铐在了病床的栏杆上。
警察见他醒了,叫来了护士。一通检查之后,让德兴的母亲和那个女孩出去了。
笔录进行的很顺利,德兴没有添油没有加醋,如实的叙述了当时发生的事。
警察面无表情的询问着,直到最后做完笔录,才对德兴说,“小伙子,你太猛了,一个干三,一死两伤。”
“哦。”德兴也算是习武之人,当然直到轻重,在事发当时,他就知道那小子活不了了。而他知道,不斩草除根,他们一定还会变本加厉的去找那个女孩麻烦。
“你态度不错,挺配合的,”警察收拾好笔录说,“我会如实反应的,你是先受伤后还的手,罪不至死。”
“哦。”德兴依然面无表情,眼睛看着天花板。
“那个女孩是你女朋友?”警察问。
“同学。”德兴不想回答。
“那是个好孩子,她先报了警,说是替你自首,然后送你来了医院。”,警察点点头,“这几天她一直陪在医院,你母亲多少次让她回家睡觉休息会,她都没有回去。”
“这几天?”德兴懵了,“不是昨天的事么?”
“昨天?你整整昏迷了两天三夜!”,警察哼了一声,“多好的孩子啊,可惜了.....”
等那个女孩和他母亲走进来的时候,德兴对那个女孩说,“我没事了,你回去睡一觉。休息休息吧。”
“让阿姨回去休息吧,我没事。”女孩温柔的说。
“让你回去就回去,怎么这么费劲?”德兴急了,用手指着女孩,“你,给我走!”
“德兴,你怎么说话呢?!”德兴的母亲不愿意了,“她在这整整陪了你了两天三夜了,你怎么这么没良心?!”
“你别瞎参合,”德兴很烦,“都走,都走!我要睡觉!”
“这没良心的东西!”德兴母亲看看坐在椅子上的警察,拉起女孩再次要往外走。
“等会,”德兴叫住了那个女孩,“你以后不要再来了,我不需要你的照顾,你也不用装什么好人,这一切还不都是因为你!”
“你......”女孩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她在怀疑和自己说话的是德兴吗?他可从来没有对自己这样过。
“你什么你,快从我这消失吧,看见你就烦。”说完,德兴扭过头不再说话,而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德兴很年轻,再加上身体素质比较好,也就一个多月吧,就基本痊愈了。
这段时间里,那个女孩一直没有来。等到德兴痊愈了,她托人给德兴带了 。

德兴:你应该快好了吧?我一直很惦记你。
我知道你是因为不想连累我才故意气我的,你别装了,你个“傻德行”能骗得了谁。你一定还以为自己很聪明吧?其实你好笨好笨。
我知道你不善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我知道你喜欢我。每次想起你站在我面前傻傻的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就能笑出声来。
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真心的喜欢你。
在你昏迷的那段时间里,我问了警察也问了律师,说你尽管造成对方一死三伤,但由于你是被重伤害后才还手的,所以罪不至死。知道了这个消息,我兴奋的不行,原以为你会被枪毙的。只要你还活着,我就等你,不管多少年,我都等你,等你回来!
给你写这封信就是想告诉,不管你判多少年,我都希望你安心服刑,不管多久,你都要记得,我会一直等着你!直到你回到我身边!
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爱你的津
1983年6月于家中

德兴痊愈之后,被送到了看守所。
判决很快就下了。17年。
后来赶上了严打,就一起来了大西北。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18:48:52 +0800 CST  
其实,德兴来大西北以后一直安心改造,常常给那个女孩子写信,女孩也经常来信,告诉他安心服刑,自己这边一切都好云云。
但对于一个年轻人,17年太遥远了。
所以在老贼怂恿之后,德兴想回家的心情变得急迫了,这才有了今天的山口对峙。
此刻,看着老贼那舍我其谁的架势,德兴的血再次沸腾了。
冲过来的那两个年轻的维族人,挥着棍子就砸。
德兴眼疾手快,躲过砸下来的一根棍子,用左手接住另一根。
右手的拳头猛地一个直击,打中维族青年的面门,他当即倒下。
另一个一看不好,忙抽回棍子,想第二次再砸,但已经抢棍在手的德兴哪会给他机会,反手一招风扫秋叶,正击中维族青年的右脸颊,他旋即也倒下了。
只用了两招,两个维族人就挂了,这在平时是不多见的。
一般情况下,维族人是不怕汉人的,特别是汉族犯人,他们有先天的心里优势感。想想多年之后,满大街卖切糕的新疆人怕过汉人吗?倒是汉人在心里上畏惧维族人。
逃跑的犯人遇到维族人通常会举手投降,很少有反抗的。第一因为维族人一般人多势众,很难有胜机;第二逃跑的犯人连续奔波,吃不好睡不好,也没有体力能和维族人抗争;第三因为维族人就是为了钱才出来追踪,他们不会也没有必要伤害被抓到的逃犯,在他们眼里那不是犯人,而是一沓一沓的钞票。
今天,维族人傻B了。他们遇到了有史以来第一次最顽强的反抗,并且逃犯的战斗力太强了,不容小窥。
为首的那个维族人也急了,目露凶光,狠狠地瞪着德兴。心说,被我抓回的逃犯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哪个不是乖乖的跟我回去,今天这个怎么了?疯了?
他抬起手,大手一挥,嘴里喊了句什么,整个马队的人就冲了上来。
四五十人啊,人喊马叫甚是威风,他们想一次性冲垮德兴和老贼的心里防线,快速抓活的,然后回去换钱。
德兴此时已经和老贼并肩站到了一起,严阵以待。
“兄弟,今就今了,干一个够本,干两个赚一个。”老贼把心一横,知道回去也落不了什么好,不如拼了。
“嗯,贼哥,咱今天撒个欢!”德兴手握红柳木棍早已蓄势待发。
这场战斗没有持续太久,也就几分钟就结束了。
老贼用刀连伤两人后,被棍子砸中头部倒下,又被后边冲上来的人乱棍齐下,当场就死了。
他也够本了,被他捅伤的两个人,一个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没了。另一个落下了终身残疾。
德兴到死都记得老贼死时的惨状,脑浆子都打出来了,撒了一地,白花花的,甚是瘆人。倒是那把刀还紧紧地握在手里,眼睛瞪得大大的。
德兴疯了,一棍红柳棍上下翻飞,一口气干倒了六七个。
好汉难敌四手,恶虎架不住群狼。人单势孤的德兴最终被活捉,因造成的伤害是一死六伤,后来德兴被中队送到了巴楚县,经过审判被枪决了。
至于打死老贼的凶手,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倒是那个女孩,后来还专程来过,在德兴的坟前哭得死去活来,后来听其他狱友说,那个女孩终身未嫁。
后来有文化的犯人听说了这件事,写下了一首七言绝句:
棍扫匈奴不自欺,绝尘老少世第一。
为人莫做大德子,娶妻当如陈佳妮。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18:49:37 +0800 CST  
@ty_李东565 2021-02-19 20:46:59
为什么天涯搜索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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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不清楚,现在的TY,变得怪怪的。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20:53:53 +0800 CST  
@lvyongjun2010 2021-02-19 19:12:36
看见这个故事,有点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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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变得势力,变得实际,但不管明天怎样,我们总要相信这个世界存在或者 存在过真正的爱情,那些让人终生无悔的爱情。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19 20:55:47 +0800 CST  
@啊伟伟伟伟 2021-02-19 22:58:15
作者用心了,体会主人公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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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想法,价值观与现在大不相同,我尽力去理解。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12:38:55 +0800 CST  
@城市田园生活 2021-02-20 04:55:07
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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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支持!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12:39:08 +0800 CST  
@ping0218 2021-02-20 14:48:44
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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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16:25:36 +0800 CST  
@ty_李东565 2021-02-20 15:56:55
今天更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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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点忙,刚刚坐下来写,稍晚会更新。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16:26:01 +0800 CST  
@ty_放飞287 2021-02-20 19:36:53
有一点不太理解,就是所谓的欺行霸市怎么就判了死刑立即执行呢?不就是买了副食店的菜再加1毛钱卖吗。我觉得肯定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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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搜一下83年严打就明白了,我家老门口一个小年轻的,偷了邻居的炉圈,被派出所处理过了。后来83年严打,重新抓起来,判了8年。乱世用重典。那时太乱了。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20:19:13 +0800 CST  
@ty_放飞287 2021-02-20 19:46:13
5毛钱一杯的酸梅汤,应该是太贵了吧!那时工资才不到50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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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笔误,发完就没有更正。是5分钱一杯。抱歉。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20:19:52 +0800 CST  
8 天津来新疆服刑的犯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83年的严打被判刑期较长的,还有一种就是从西监等监狱去的刑期较长的犯人。一般以无期、死缓的居多。
每天的生活就是开荒、种棉花、种瓜等等,在某种意义上,是六七十年代知青支援边疆的一个延续。
监狱最怕什么?一个是有犯人逃跑,一个是有犯人组织暴动。前面一章,讲了犯人逃跑,在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逃跑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成功率极低。组织暴动,成功率会更低,因为暴动不是一两个犯人就能完成的。在监狱里,每个犯人都是人精,你想着暴动,就有人想着检举立功,就像检举刘帆的好瘸子一样,管你和我什么关系,管你平常对我好不好,管你被检举后加不加刑,先检举立功了再说。
在减轻罪责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背叛的。人性在监狱里面体现出最现实的一面----无情。
制造这起暴动的不是也不可能是大哥级别的犯人,在监狱能做到大哥级别除了具备能打、够艮等基本技能之外,还得有头脑。不管是水泊梁山的李逵,还是喝断当阳桥的张飞,一辈子都成不了大哥,因为靠蛮力是低级动物的生存方式,而人作为高级动物,与它们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思考,天津人管这叫--“脑系”。
这起暴动预谋已久,主要是天津籍的几个老犯密谋的。长春是首犯,无期徒刑。何浪,无期徒刑。懒阳,死缓。还有一个忘了名字了,也是无期徒刑。
这几个都是从西监转过去的刑期较长,一直抗拒改造的老犯。长春是发起者。他能言善辩,很快就说通了何浪。
何浪和长春在家的时候就认识,又一起在少管待过一段时间,算是比较熟悉了。当长春找到何浪,表示想拉他入伙,一起搞暴动的时候,何浪欣然应允。
他俩简直就是一拍即合,兴奋的长春一看有了帮手,高兴的了不得,马上就和何浪分头联系了懒阳和另一个天津籍犯人。
这计划在今天看来也不可谓不凶狠,不可谓不凶残。这可能和长春、何浪、还有懒阳等一干兄弟没做过大哥有关系,判刑以后一直都是以小弟的形式出现,最多也就是充当大哥的打手,打打便宜人而已。
但越是这样的人一旦拥有了权利,他们会比那些大哥更凶残,因为他们受了太多他们认为不该受的气。
“好歹我们也都是无期、死缓啊,都是因为抢劫进来的啊,凭什么日常受那些猫猫狗狗的气?!”这是长春和何浪第一次聊天时,成功怂恿何浪时的一句话。
“CTMD,这群鸟屁,现在真把自己成鹰头了呢!”何浪不服不忿,很明显心中充满了压抑。
尽管都是因为抢劫罪,但长春和何浪并不是同案。
长春的抢劫是名副其实的抢劫,那段时间他因为没有正式工作手头很紧,又经常和一起社会上的朋友吃吃喝喝,没有收入的他哪能吃的消。
于是,他拿了一把菜刀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就上街了。那时的天津刚刚改革开放不久,人们还都以朝八晚五,每周单休的企业上班作为养家糊口的主要手段。
小商小贩是被很多以工业化城市著称的天津卫的老少爷们看不起的,而这些人成了长春的第一目标。毕竟工人的工资有限,每月一发,除去养家糊口剩不下几个钱,随便在街上抢一个工人老大哥,能不能干的过另说,问题是他能不能掏出成“块”的钱来都难说。上年岁的人总说,那时一个职工的工资能养活一家子。能养活一家子不是因为他挣得多,而是因为节省和生活标准低。那时上个小学,交几块钱就算学费、书本费交齐了。再有就是大家都公费医疗,没有太多不必要的挑费。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20:20:14 +0800 CST  
长春把目标对准了小商小贩,就是因为小商小贩生意再小,每天有固定流水,也就是有现金可以抢。
至于抢那个行业长春没想好,他平时五谷部分,不知道哪个生意更挣钱,抢饭馆吧,国营的不能去,服务员后厨一大帮人,真打起来,自己未必打得过。
就找个体饭馆下手吧。主意打定,长春向离家不远的一条小饭馆较多的街道走去。
当时也就晚上七点多钟,但地处北方的天津黑得早,七点多时天已经很黑了,路灯已经亮了。
“春哥!”路过一个公交车站,长春听到有人喊自己,侧头一看,是浑子在叫自己。此时的浑子正在抽着烟等车。
“我C,我当谁呢?原来是浑子兄弟啊,”长春忙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春哥,好久不见啊,在哪发财呢?”浑子是一个小偷,也就是常说的“抠皮子的”,看到长春过来,赶忙掏出烟递给他一只。
“发嘛财,凑乎混呗,”长春接过烟点上,深吸一口。
“春哥,看您印堂发暗,最近好像不太顺啊。”借着路灯,浑子打量着长春。
小偷这个行业是一个挺特殊的行业,识人辨相是基本功。否则象浑子这样常年吃公交的主儿,看不出来谁有钱谁没钱,上来一个偷一个,估计浑子早就挂了。
“唉,最近走背字,不顺。”长春叹了口气。
“哎,别当回事,关云长还走麦城呢,何况你我呢,”浑子安慰长春,“晚上没事吧?走,兄弟请你喝口去。”
“没嘛事。”长春最近几天都没有沾酒了,听到浑子要请自己喝酒,立马来了兴致。
“就去前面那条街吧,都是小饭馆。”浑子显然对这很熟。
“走!”长春正想往那去呢,一想先去探探路也不错,就顺口搭音的答应了。

说是一条街,其实就是零零星星的三四家小饭馆,那时还没有真正改革开放,个体饭馆还不是很多。
“就这吧,”浑子一指街边的一家小饭馆说道。
“行,就它吧。”长春跟着浑子走了进去。
开饭馆的是夫妻俩,妻子在前边当服务员,丈夫在后边炒菜。这是当时很多早期下海的夫妻店的标配。
“大哥,几位?”老板娘看有客人进来,忙打招呼。
“两位。”长春冲老板娘打了个招呼,在靠墙的一张桌子旁坐下。
“来个老爆三、木须肉,再弄个炸花生米就够了,”浑子坐下,和老板娘说道。
“喝嘛酒?”浑子问长春。
“来瓶直沽就行,”长春打量着四周,随口说道。
浑子和长春早就认识,关系处的还可以,互相也都帮过一些忙,一起也喝过几次酒,长春知道浑子的酒量不错。
菜很快就上齐了,浑子把酒倒满,一口一个春哥,一口一个春哥,哥俩就干上了。
“还别说这家炒菜味儿还真不错,这肝尖炒得有点意思,”长春吃了一口菜说。“知道吗,兄弟,这炒肝尖最关键之处就在于过油这一道工序,过老了,肝尖就嚼不动,过嫩了,有腥气味。这家这油过的好,再加上蒜也到位,不错不错。”
旁边的老板娘看到有人夸,脸上笑开了花。
“炒肝尖再来一份,这个味儿地道!” 一瓶直沽下肚,长春的脸也红了,说话的嗓门也大了。
“春哥,还喝吗?”浑子问长春。
“喝!难得和兄弟你单独聚聚。”长春的酒量一般,半斤八两对于他来说是超常发挥。
“春哥这酒量可以啊,”浑子打开第二瓶给长春倒上。
很快又一瓶直沽见底了,长春这会有点高了。
浑子又拿来一瓶,已经喝晕了的长春来者不拒,举杯就干。
三瓶酒喝完,两人搀扶着走出了饭馆。
“春哥,我送您回去吧。”浑子走路也有点发飘了,但依然还坚持送长春回家。
“不用,不用,兄弟,”长春拨开浑子的手,“我就住前边,一拐弯就到,你走你的。”
“那春哥你慢点啊,我先去那边撒一泡去。”浑子走到墙边,不一会,推了一辆自行车出来,“我先走了啊,春哥你慢点啊。”
“你也慢点啊,兄弟,有时间来找我喝酒来。”长春对浑子的背影挥了挥手。心说,这大哥有自行车的手法真不赖,回头有机会和他学学。
他哪里知道,这个回头,是再也不存在的回头。而这顿酒成了他和浑子的诀别酒。
楼主 涅槃僧  发布于 2021-02-20 20:20:38 +0800 CST  

楼主:涅槃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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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13 00:57:42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15 00:38:0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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