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刑侦推理文】《罪殁流年》(刑事科学+犯罪现场+推理探案+法医)

@long6731 2016-02-03 21:36:51
写的不错,一般破案的都是扯上灵异或者犯罪心理,太虚。这个走的路线比较新颖,期待后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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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感激!嘿嘿,我也是觉得现在好多动不动就讲犯罪心理什么的,如果作者是专业的还好,就怕不懂装懂,误人子弟。所以比起那种,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写个自己擅长的,有关现场勘查的。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4 12:36:36 +0800 CST  
第六章:十万伏特,皮卡丘

夏岚从没有因为外貌而自卑过,事实上,她很清楚自己长得还不错。
今年是她的本命年,二十四岁,虽然不敢说是花一样的年纪,但起码还算年轻。她的身高不算理想,但也没有拉国民身高的后腿,刚好卡在160。不过比例还算不错,要是穿上短裙和高跟鞋的话,视觉上还有提升的空间。
与现在流行的那种锥子脸不同,她是典型的鸭蛋脸,棕色的齐肩梨花头,没有刘海,却仍然可爱。大眼睛,双眼皮,她不喜欢化浓妆,但出门前,也会淡淡的打个粉底,涂涂眼线,再擦一个淡粉色的口红。
这样的她,看起来就像个邻家的小妹妹,总是让人觉得亲切。
也因为这样,从小到大,她身边都不乏追求者。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尤其受学长们的欢迎,所以每次到了新学校,总有自告奋勇要带她熟悉校园的人出现。
她的工作是现场勘察,没必要穿套装和高跟鞋,再加上她平时也习惯了穿牛仔裤和球鞋,所以今天也不例外,只是最简单不过的运动装,看起来,就像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这样的她,走进刘曦茜所在的模特经纪公司时,真的有一种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的感觉。
尤其是,身边还站着一个身高和相貌都完全不输给专业模特的陆博垣。
“你好,是约了来面试的么?”
前台的礼仪小姐双眼放光地看着陆博垣,笑得一脸的谄媚,但是当她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夏岚时,表情明显地从惊为天人转化成了不屑一顾,“不好意思,找人的话,是不能进去的。”
这态度,简直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啊!
更气人的是,旁边还传来了一阵阵的窃窃私语。
“呵,什么情况啊,现在招新人连身高都不看了,以为是个人就能当模特啊!”
“估计是应征平面的吧,反正也不看身高,腰倒是挺细的,可惜没胸。”
如果不是自己的新上司就在旁边,夏岚真有种冲过去跟那俩三八理论的冲动。
“喂!”
就在她一直盯着那俩可恶的臭女人时,陆博垣已经表明了身份,由前台小姐指引,朝着经理办公室走去。他走了几步,却发现夏岚并没有跟上自己,于是只得停下来,朝她叫了一声。
“哦!”她答应着,赶紧跟了过去。
负责接待他们的,是这家公司的经理,一个白白胖胖,憨态可掬的中年男子。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很难想像他这种形象会在模特公司做高管。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他穿着件白衬衫和休闲的西装外套,而且喷了足有一公升的香水,让人闻得头昏,光看样貌的话,他怎么看都像是干餐饮行业的。
“陆警官好,我叫皮凯秋!”
皮凯秋?皮卡丘!
夏岚一瞬间脑补了他变成黄色,摇着大耳朵的样子,然后一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
陆博垣没有搭理她,当然,也没有刻意纠正皮经理对他称谓上的错误。毕竟这种时候,警官的身份会更方便他做事。
“你好,”他从容落座,开门见山道,“我想关于刘曦茜的事情,已经有其他警官来问过话了。”
“是啊,小茜的事,真的是没想到,”皮经理搓着双手,表现出一脸的惋惜,“她可是我们公司最红的平面模特之一,年纪轻轻就这么没了,真是可惜!”
“我就直接问了,”陆博垣懒得搭理他的客套话,从夏岚手里接过刚刚打印好的照片,推到他的面前,“照片上的这几个男人,不知道皮经理认不认识?”
虽然已经经过了简单的截图处理,但那皮凯秋也不是瞎子,还是能看出这些照片是在什么情况下照得,他的脸有些发红,尤其是在看到几张男子裸露的身体和那个阴囊环特写时,表情更是尴尬到不行。
“这两个是认识的。”
他拿出其中两张,递到陆博垣的面前,其中一张,正是周志廷。
“这是阿明,哦,他以前叫周明,现在叫周志廷。”
“他以前是你们公司的?”
“对,他那时候还不红,”他咬了咬嘴唇,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小茜和他交往过,不过后来分了,具体原因我不太清楚,不过我听说,好像是因为那时候阿明搭上了一个女制片,后来他还跟我们公司解了约,改了名,去当了演员。”
“那这个人呢?”
陆博垣指了指照片上的另一个男人,黑色短发,单眼皮,耳朵上还戴了个银质耳钉,倒三角的身材,手臂上还有个翅膀状的纹身,上面写了两个英文字母,AK。
皮凯秋看着他,表情非常的奇怪,半晌,才缓缓道:“是我。”
“什么!”
夏岚大叫。
他这话说完,别说她了,就连一直处变不惊的陆博垣也明显愣了几秒。
试问谁又能想到,照片上这个小眼睛的帅哥,竟然就是面前这个白胖子!这简直……简直比看到尸体时,都更令人震惊!
“皮经理,你知道欺骗警方是什么罪名吗?”
就在夏岚还处于放空状态时,陆博垣问道。
皮凯秋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地,额头已经开始冒出汗来。他不再解释什么,直接站起身,开始脱衣服。
陆博垣没有阻止,夏岚更没有,因为此刻她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能力,还在看着桌上那张照片发呆。
不一会儿,他已经脱得上半身只剩下了一件短袖T恤。他撩起袖口,露出那因为肥胖而变得走形的纹身。
翅膀还是那个翅膀,但现在这个形状……怕是飞不起了。
至于AK那两个字母,K则已经消失不见了,转而改纹了R。
他给他们看过自己的纹身后,又慢慢地将衬衫穿上,然后坐回座位,尴尬地笑了笑,“我的英文名字叫Alex,小茜的英文名是Kristen,其实……我俩以前也曾经交往过,后来分了手,我就把K字给改了。”
呵呵呵,这个R,怕是新欢的缩写吧?夏岚扶额,此时她满脑子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贵圈真乱。
“这是多久以前?”
“大概……六年前吧?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其实我以前,也是个模特。”
“你说六年前?”陆博垣看着他,“可是我们有证据证明,这几张照片,是她近一两年才存进手机里的,这么说来,你被她威胁了?”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4 18:16:54 +0800 CST  
@cjunjun114 2016-02-04 17:12:12
文章节奏能快点就好,感觉有点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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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提议!
不过因为初衷就是想认真写一个怎么破案的文,而不是单纯的把案件发生后,就在没有任何调查或是证据的情况下,让凶手自己往枪口上撞,所以相对可能会令人觉得拖沓些。
笑~其实我自己也更喜欢看那种案件特别重口的,怎么解决并不重要,不过着重点不同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4 18:20:56 +0800 CST  
@long6731 2016-02-04 22:17:48
难道楼主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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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专业是学的文物鉴定与修复,不过因为也有类似修复、书画和珠宝鉴定、考古学等课程,所以相对的,也是多少有一些相关的知识。
大概从高中开始看了CSI,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看了好多探索和相关的影视剧,后来又觉得电视里很多都是虚构出来的,还没发展完全的,所以改看相关的书籍,至今关于刑事科学和法医学这方面的书确实看了不少。
再后来结了婚,老公是学法律的,但是现在从事的是关于消防设备检测方面的工作,所以写作的时候,有一些相关的问题,我也会请教他。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5 09:24:34 +0800 CST  
我去!莫名老是出现一些广告贴……谁能告诉我怎么删除这些啊?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5 10:05:03 +0800 CST  
第七章:排除嫌疑

皮凯秋不说话,但无疑等于是默认。
“你是怎么知道他被刘曦茜威胁的?”
事后夏岚曾经问过陆博垣,他的回答,简单而明了。
“他们两个交往的时候,皮凯秋应该是刚刚出任这家公司的经理没多久,一个模特公司的经理,很少有不去潜规则手下嫩模的,六年前,刘曦茜也是刚出道,为了上位,也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这种事,本就是这个行业里不争的事实,但是谁也没想到,皮凯秋竟然认真了,以至于,他还在手臂上纹上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但是好景不长,刘曦茜的事业走上了正轨,又交到了周明那种帅哥男友,而皮凯秋则因为越来越好的经济基础,导致身材越来越走样……当然,也不排除他后来有了更多的选择,所以俩人和平分手,他也因此将俩人名字缩写的纹身洗了下去。”
“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有什么值得威胁的呢?”
“你别忘了,六年前,刘曦茜只有十六岁,甚至可能当时还不到十六。皮凯秋去年才结的婚,他肯定不想自己的太太知道他潜规则过手下的嫩模,而刘曦茜就用当年的照片勒索他,让他给自己封口费。”
“你怎么知道他去年结了婚?”
“他的戒指,他无名指上戴着婚戒,应该是变胖以后才买的,因此尺寸还算合适,并没有太勒手,而且你有没有注意他那个后改的纹身,也就是那个R,那个字母明显是最近才改的,他因为身材走样,之前的纹身已经有些变形了,但是R没有,说明是最近纹上的,另外,他办公桌上的台历,九月十九日这天画了一颗星,旁边写了周年两个字,还个电话号码,我刚刚用手机上网搜了一下,是个花店。”
夏岚看着他,觉得他简直是个妖精。
“不过,他应该不是凶手,”陆博垣对夏岚说,“无论从哪一点来说,都不太可能。”
“哦,为什么这么肯定?他明明被勒索过,所以有作案的动机啊!”
“首先,他们分开已经很久了,就算因为这件事被勒索,也是发生在他结婚以前的事,距今也有一段日子了,犯不上为此杀人,其次,他昨晚根本没有在案发现场,而是出去应酬了,因此在时间上,也不具备作案的能力。”
“你怎么知道他昨晚去应酬了?”
“他的衬衫,其实刚刚见到他的时候,我第一感觉是,他很颓废,黑眼圈也比较严重,虽然他刮了胡子,也用了很多古龙水来掩盖身上的味道,但是我还是能闻出他身上的烟酒味儿。就算他是从事娱乐方面的工作,可身为一个高管,不可能大白天上着班就跑去抽烟喝酒,弄得浑身都是味道。而且他刚刚脱上衣的时候,我注意到他衬衫腋下的汗渍,他确实胖了一些,也容易出汗,但是汗渍的痕迹有两处,颜色也不太一样,这是因为他昨天就穿了这件衣服,没有换,所以今天的汗渍和昨天的重叠了。”
“可是,这也只能证明他昨天没有回家,没换衣服啊!说不定,他就是夜里喝多了,临时起意,才去杀了刘曦茜。”
“他的衬衫领口有几处口红印,胳膊上还有一条血痕,还没有结痂,说明是新抓上去不久,这些都是昨晚欢爱过得证明,林曦茜的指甲里没有他的皮下组织,而且抓痕在他手臂内侧,如果真的是他用靠垫捂死了刘曦茜,反抗的话,被抓伤的部位,也应该是手臂外侧,所以理论上,说不通。”
“所以你才没有问他案发时间在哪里?”
“是的,而且这些话,上午其他警官来询问时,已经做了笔录,不过他当时给的回答是在家,和老婆在一起。”
“他这是给假口供啊!”
“是,但是结果是一样的,他确实不具备作案的时间,所以排除了嫌疑。”
见他不回答,陆博垣也不再追问,不过还是拿着那几张没有露脸,只有身体的照片追问道:“这两个人,你有印象么?”
皮凯秋面露难色,“没有脸,只有身体,这让我怎么认?”
“你这行,对于模特的身材,不是应该比对脸更印象深刻么!”
“就算是这样,那也是对女模特啊,男的……”他说完呵呵一笑,溢于言表。
不过总体来说,今天这一趟也不算白来,毕竟他们已经排除了一个嫌疑人,而且,还要到了周明,也就是现在的周志廷的电话,以及他新公司的全称。
走出模特公司的大门,天色已近黄昏,秋天的傍晚,气温虽然不算冷,但风却有点大。
夏岚只穿了件运动外套,不免觉得有些凉,于是低下头,将外套的拉链拉好。
再看陆博垣,他还穿着那件灰色的长款呢子西装,皮鞋锃亮。走在闹市区的街头,小风一刮,还真有那么点英伦范儿。
他刚刚把公事包放在了车里,因此什么资料都没拿。倒是夏岚,穿着运动服,背着个双肩背,怎么看都像是跟在大明星身后的小保姆,寒酸得很。
陆博垣低头看了看表,17:43。
这个时间,正好是晚高峰,就算能联系上周志廷,等他们再赶过去,恐怕也已经很晚了。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早上八点,回我办公室报道。”
“哦。”
她点点头,跟着他,朝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陆博垣没有理会她,走了两步,见她还跟着自己,不由停下了脚步,“公车站在那边。”
啊,什么?他这是想赶紧撇开她么!
“陆队,您也要回家了么?”
“不,我还有点事。”
“哦,那您往哪边走啊?”
“我往东。”
装出一脸惊喜的样子,她笑着说道:“太好了!我也往那边去啊,您方不方便捎我到地铁站?”
并不是她真的想占这个便宜,只是,这里距离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而且貌似也没有可以直达的公车,如果要去那边,还得再倒一次车,所以实在是麻烦。
“不方便。”
没有丝毫的犹豫,他抛下这三个字,转过身,径自朝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夏岚看着他的背影,莫名有了一种想要一脚踹死他的冲动。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5 10:21:09 +0800 CST  
@cjunjun114 2016-02-05 20:41:10
今天就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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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实基本是一天一更,如果刷得多,留言多,或者上下文联系紧密,才会双更。
抱歉,为了刷流量,也为了我别被赶上进度,只好慢慢更。

而且现在也放假了,天涯也不像别的地方,可以存草稿箱,只能自己手动……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5 20:58:15 +0800 CST  
第八章:炸酱面的诱惑

走出地铁站,夏岚看了看手机,上面显示的时间是19:08。
好吧,感谢她的新上司,如果不是他把她扔在那个离地铁站超远的地方,她起码可以早半个小时回家。
陆博垣,奇怪的男人。智商确实很高,但是情商……
简直令人发指!
唉,都这么晚了,菜市场早就关门了,家里也没什么剩菜,看来今天又要去光顾门口的成都小吃了。
她喜欢甜辣口,所以每次都点鱼香肉丝盖饭,一来二去,老板也认识她了,只要她一去,直接问她是不是老样子。
这种感觉,简单,但却极度伤自尊。
在她念高中的时候,父母离异了。她跟着母亲。
后来父亲再婚,举家搬到了外地,一年也就能见上一两次。
念大学的时候,母亲也再婚了,虽然也在本市,可距离却不算太近。母亲再嫁的那个男人非常好,对她也很和蔼,所以母亲每个月都会回来住上几天,帮她做做饭,洗洗衣服。
但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孤家寡人一个。硕大的两居室,只有她和她的猫。
当然,还有李萌萌。
正想着,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正好拿在手里,于是马上接了电话。
电话那一头,传来了李萌萌的声音。
“喂!回家没?”
“还没,”她叹气,“刚出地铁。”
“那正好,来我家吃饭!”
她们两个是初中同学,俩人住得很近,从她家到李萌萌家,步行也就是十分钟的路程,所以那个时候总是一起上下学。后来即便是上了不同的高中和大学,但友谊,却一直未变。
有一种闺蜜,没有血缘关系,却比亲姐妹更亲。打个比方,如果她说要去朋友家住一宿,母亲肯定要问对方是谁,跟你什么关系,除了她,她家还有谁,住在什么地方?
但是如果她说:“妈,我要去萌萌家住几天!”
那就一句话也不会问,顺便还扔给你一个铺盖卷,大吼一声,没事记得回家看看!
“不去了,今天有点累。”她苦涩地笑笑,想起了早上看到的女尸,明明早饭吐了个干净,午饭也没吃,可不知为什么,一直到现在也不觉得饿。
“别闹,老李今天做了炸酱面。”
她口中的“老李”,就是李萌萌的爸爸。李叔平时不怎么做饭,但是唯独这炸酱的手艺,却是无人能敌的!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他们家住在三楼,可李叔每次炸酱,连一楼的邻居都能闻见香味儿。
夏岚从小到大都不怎么挑食,但唯独对面条不感冒,直到吃了李叔做的炸酱面……
真的,就连专门做炸酱面的饭馆,也不如李叔做得一半好吃!
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被勾起来了。
她认命地点了点头,“好,我去!”
虽然经常去萌萌家蹭饭,但夏岚家的家教是很好的,她很清楚什么叫礼尚往来,所以每次也没有空手去过。都这么熟了,没必要买些浮夸不实际的,她每次去,也无非就是买几斤水果,或者提一桶酸奶,要么,就索性直接问问,是不是少了什么调料,直接拿一瓶酱油过去。
今天吃炸酱面,于是,她路过超市的时候,买了几根黄瓜。
“哎呦,家里都买了,你怎么又拿来了?这下黄瓜都成灾了!”
看着那几根黄瓜,李萌萌怪叫道。
“没事,”她边换拖鞋边笑道,“吃不完你留着用也行啊。”
“靠!你想什么呢!”
“是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是让你切成片,敷脸用!”
唉,纯洁的童年,怕是再也回不去了。
“夏岚来了啊,时间刚刚好,快赶紧洗个手!”
一进屋,就看到萌萌的妈妈正在往桌上摆面码:黄豆、青豆、黄瓜丝、白菜丝、心里美萝卜丝、芹菜碎、豆芽……炸酱好,面码自然也不能含糊。
“嗯!”
她也不客气,笑嘻嘻地去厕所洗了手,然后到厨房帮着一起端面条。
吃这种料足的炸酱面,必须用大瓷碗,不然东西太多,根本拌不开。
“怎么样,第一次!”
吃着面,李萌萌的嘴也不闲着,追问她今天第一次出现场的事。看她一脸的兴奋,简直比自己第一天上班还激动。
“还……行吧,”她有点尴尬,“一开始不太适应,后来好一些了。”
“看到尸体没!”
这种话,如果搁在别人家,而且还是吃饭的时候说,估计早就被嫌弃了。不过李家不会,因为,李萌萌的母亲是做护士长的,父亲退休前则是生物老师,虽然李萌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小白领,可她从小耳濡目染地,也见过不少,因此并不介意。
“见到了。”
“怎么死的?”双眼放光,写了满眼的八卦。
“呃,这个……恐怕不方便吐露。”
“切,小样儿,还跟我保密。”
“萌萌!”李叔正在剥蒜,“夏岚那是正经工作,哪能随便吐露,你别乱打听!”
一旁的萌萌妈也点了点头,“是啊,这些都是机密,你当跟你似的啊,一回家什么都说,什么经理又收了多少回扣,哪个女秘书又陪老板出去喝酒……满嘴跑火车的,跟你没关系的事儿,别老瞎打听。”
本来就是随口八卦地问问,没想到一张嘴,就被双亲骂了。李萌萌扁着嘴,写了一脸的委屈,“我不干,到底谁才是你们亲生的!”
“是你是你,行了吧!”李叔把刚剥好的蒜扔到她碗里,笑道,“吃你的大蒜吧!”
萌萌没还嘴,夹起大蒜,狠狠地咬了一口。
夏岚笑了,突然想起以前念书时说过的话。那时候,她对萌萌说:“你要是男的,我就嫁给你!”
她不解,“为什么?”
“因为你们全家我都喜欢!”
“可是……”萌萌看着她,一脸的狡黠,“我看不上你呀。”
人生第一次对女人告白,就这么被无情的扼杀了。
要知道,只要她开口,可是很少有人能拒绝自己的!说到“拒绝”,竟然又想起了那个陆博垣……
他这样的男人,能有女朋友才怪呢!
吃完饭,她又帮忙收拾了碗筷,休息了一会儿,直到差不多八点半才从萌萌家出来,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快到家的时候,手机又一次响了起来。她拿起来看了看,是个未知号码。
又响了几声,完全没有挂断的意思,她这才按下接听键。
“喂。”
夜幕低垂,昏黄的路灯下,耳畔传来的男声低沉而动听。
“是我。”他轻轻地说道。
这个声音,是陆博垣。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6 09:12:21 +0800 CST  
今天肯定是双更,下午再更一次,因为明天一大早就要出门,回家估计已经是后天了……
春节啊,就两个字——折腾。
今天也是一大堆事情要忙,唉。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6 09:14:17 +0800 CST  
第九章:近距离的大明星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市立医院门口。
夏岚站在体检楼的大厅里,等着陆博垣。
他昨晚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说是已经联络上了周志廷的经纪人,并且要到了他的行程。
今天,周志廷要在这里拍电视剧。
所以,不用回局里报道,今天她的任务就是和他一起来找周志廷做例行询问。
由于昨天在模特公司的遭遇,夏岚今天也算是刻意打扮了一下。修身的牛仔裤,黑色短靴,上面是红白条纹的打底衫和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不算太正式,但也不会太随便,再加上她今天又仔仔细细地化了妆,所以总体来说,已经比昨天第一次见面时亮眼了许多。
但是这些在陆博垣的眼里,就跟没看到一样。
“他们包了整个体检楼拍戏,周志廷的部分应该是九点以后才开始,但是他现在应该在二楼的化妆间里化妆。所以我们还有大概不到半小时的时间。”
他似乎很喜欢穿西装,今天也依旧是西服革履的,白衬衫,深蓝色的三件套,没有系领带,而是围了一条蓝色的格子围巾。
那西装的颜色,竟然和她的一模一样,乍看之下,倒是有点情侣装的意思。
他的步伐比较大,夏岚腿短,只能在后面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上。
一个完全不会考虑到女士的男人,真的一点也不绅士。
化妆间在二楼的尽头,其实原本是某医生的办公室,但是剧组包了整栋体检大楼,因此这里也被布置成了化妆间的样子。
他们走进去时,周志廷刚刚化好妆,头发还没来得及整理。
他坐在那里,穿了件医生的白袍,鼻子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给人的感觉,既文雅又安静。
夏岚仿佛又想起了昨天看过的那组“照片”,金丝眼镜背后的他,倒真是奔放又大胆啊!
“你就是陆警官?”
将两个化妆师支走,屋里只剩下陆博垣、夏岚、周志廷,还有他的一个经纪人。
“长得不错啊,当警察,浪费了。”他有些阴阳怪气地,然后又从镜子里看了看站在陆博垣身后的夏岚,“怎么,出勤还能带女朋友啊?”
果然,情侣装的效果。
“我不是。”她小声地说道。
他没理会,一边自己整理着发型,一边站起身。
他的个子比想象中高,但却还是比陆博垣矮了半头。
“你和刘曦茜,一直保持着肉体关系么?”
毫无征兆地,他抛出这么一句话来。
周志廷蹙眉,嘴角随即挂上了一抹冷笑,终于转过身,直视着他,“你凭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张照片。”
他将那张昨天被大家放大研究过得照片举到他的面前,“这张照片在她手机里的记录显示,是两个月以前。”
“这!”周志廷似乎从没见过这些照片,惊讶过后,又故作镇定地轻轻一笑,“那是几年前的了,我俩早就分手了,谁知道她最近怎么回事,又把以前的照片考进手机里了。”
“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这几年的发色都是棕色的,一直到三个月前接了这部电视剧,才把头发剪短,还染成了黑色。”
周志廷的表情变得有些不太好看了。
“而且,你也许不知道,女人怀孕以后,身体就会发生变化,不仅仅是内部,连外部也是一样。随着雌性激素的增多,乳房会变大,乳晕也会扩大,颜色加深。如果你还是不想承认的话,还有……”
“够了!”
周志廷终于沉不住气了,打断他,“是,我是和她有来往,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没有什么了不起!”
“阿廷!”一旁那个戴着帽子的经纪人忍不住大叫着制止道。
“没关系的,”他显得有些不耐烦,想来为了明星的这个身份,他平时没少被迫压抑住自己的情绪,“我不否认跟她有关系,人都有需要,我也是个人。”
“好,那也就是说,你知道她怀孕了?”
关于刘曦茜怀孕这件事,除了极个别的人之外,别人都不知道。警方也刻意隐瞒了她死后被人剖尸取子的事,一来不想事情泄露出去造成恐慌,二来,也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
而周志廷显然是知道她怀了孕的,所以才没有任何的惊讶。
“对,我知道,所以才跟她彻底断了。”
“你是说……”
“没错,”他的脸色微红,看起来十分的激动,“我一直知道她这个人很直接,为了上位不择手段,只要有利益可取,谁的床她都能上,很多人都说我跟她分手是因为我搭上了个女制片,其实是因为她,她为了拿到一支几万块的破广告,竟然能跟好几个广告商睡觉!”
“阿廷,你……”
“没事的,江哥,让我说吧,说完我也痛快些。”他有些自嘲地笑笑,眼神里,透着股哀伤,转过头,看着陆博垣,“我这些年,过得也不好,演员就是人前光鲜,人后受苦,下三滥的事儿,我也没少干……其实,我好几年没见过曦茜了,直到三个月前,我接了一个汽水广告,其中有个群众演员就是她,我没想过会再见到她,我以为……她跟以前不一样了,以为我俩……”
“就那么两次,我跟她,就两次,我真的傻到以为她不一样了,谁知道,她后来竟然来找我,跟我说她怀孕了!我不傻,我找人查了她的孕检报告,时间根本不对,那孩子,根本不是我的!原来在她心里,我就是个凯子,她想给她肚子里的孩子找个爸爸,给自己找个靠山……她以前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竟然会拿自己的亲生骨肉当筹码,这种女人,我惹不起,躲得起!”
“她勒索你了没有?”
“有,她说孩子是我的,要是想让她打掉,就让我给她一百万。”
“那你给了么?”
“当然没有,我不怕她去闹,反正那孩子不是我的,就算把事情闹开了,我也是受害者。”
“可你就不怕她把照片公开?”
“我根本不知道她拍了照片,如果不是你拿给我看的话。”
奇怪了,这个刘曦茜到底有什么毛病么?既然都能拿肚子里的孩子来敲诈了,怎么偷拍了照片,却不肯拿出来?按理说,这个应该比声称自己怀孕更有值得要挟的价值啊!
夏岚看了看陆博垣,他似乎也在沉思之中。
“这件事,除了你,还有别人知道么?”
“有,”那个从刚才起,就一直不太起眼的经纪人,此时终于开了口,“我知道。”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6 16:33:42 +0800 CST  
今天果然没空更新……估计更新也要凌晨以后了。
祝大家新春快乐!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学业进步,减肥成功,赚大钱!!!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7 16:41:53 +0800 CST  
第十章:浮华背后

周志廷的经纪人叫刘江,今年三十二岁,他在这行不算资深,确切的说,周志廷是他带的第二个艺人。之前还有一个三流的主持人,不过事业一直不顺,做生意又赔了钱,五年前,跳楼自杀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改签了周明,并为他改名为周志廷。
就在他们昨天忙着在模特公司询问情况的时候,特案组的其他成员也没有闲着。这些资料,就是车瑞查到的。
“你也认识刘曦茜么?”
“知道这么个人,但是印象不深。”
“那作为周志廷的经纪人,你对她勒索的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陆博垣说的这些话,感觉就像是什么八卦记者的提问,但他的样子偏又异常的认真,让人完全没有办法招架。
刘江有些踌躇,但最终还是说道:“当然是气愤了,有些女的,就是那么恶心,阿廷这么好,她都不知道珍惜,等他红了,就像苍蝇看见肉一样,使劲往上扑!”
他的语气很激动,说着说着,连脸也红了。
夏岚自认不是腐女,但不知为什么,却总觉得气氛有些不对。
连她都看出来了,陆博垣又怎会看不出?
可他偏偏不动声色,只是“哦”了一声,没有在这方面继续追问。
“昨天凌晨一点到五点之间,你们在哪里?”
刘曦茜的死亡时间是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加上处理尸体的时间,大概在这个时间段之内。但是夏岚却注意到,他问这句话时,用了“你们”这个词。
两人对视一眼,谁都没有说话。
“请回答。”语气平淡,但却咄咄逼人。
“在我家。”
“在家。”
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
“哦,究竟……”他看着他俩,“在谁的家里?”
周志廷的脸有些发红,不去看他,转头望向别处,“我们住在一起。”
“复式结构,一人一层。”一旁的刘江此地无银道。
原来如此,这态度……略明显啊。
“在做什么?”
“没什么,对台词,”周志廷尽量让自己恢复平静,“我昨天收工很晚,到家已经快两点了,洗完澡,又对了会儿台词,大概三点多就睡了。”
“除了你们两个人,有人能证明么?”
“没有,不过我们小区有监控,你要是不信,随时可以去调查。”
“好,谢谢提醒,我会的。”
好吧,夏岚再一次肯定,他这种态度,真的很令人讨厌。
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一个扎着辫子,皮肤白皙的男化妆师探进头来,“廷哥,差不多该您了!”
“好,我知道了。”
周志廷点点头,脸上带着微笑,那化妆师哦了一声,退了出去。
“还有什么要问的么?如果没有,我要工作了。”
“最后一个,”陆博垣摆摆手,示意夏岚过来,“你们能提供一下DNA么?”
两个人的样子,似乎都不是很乐意,尤其是刘江,语气相当的不合作,“你是不是要有搜查令才可以?”
夏岚没搭理他,觉得有点好笑,这人美剧看多了吧?要知道,现在是要求他这么做,可不是请求。
她从包里掏出准备好的棉签,走到他面前,“张嘴。”
他转头看了看周志廷,后者点了点头,示意他配合。
于是,他很不情愿的张开了嘴。
夏岚上前一步,将棉签放进他的嘴里轻轻扫了扫他的唾液,然后收到塑料管里。接着又拿出一根新的,针对周志廷的唾液也进行了采集。
“谢谢你们配合警方的工作,”陆博垣说道,“近期请不要任意离境,如果有需要,警方会随时与你们取得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言下之意,他们还在嫌疑范围之内,不要到处乱跑,否则很可能会对他们不客气。
走出化妆间,夏岚转头看着陆博垣,“陆队,咱们现在去哪里?”
“先回去,早上苏珊发了信息过来,说是聂程涛和徐子峰找到了照片上的另一个人,他现在,应该就在局里。”
“好!”
夏岚点着头,跟上他的脚步,两个人一前一后的下了楼梯。
途中,夏岚又去了趟一楼的卫生间。
而后当他们走到一楼大门口,马上就要出去的时候,她用余光瞥见周志廷正在拍戏。
摄影机和聚光灯下,他扮演的急诊室医生正在抢救一位大出血的病人,他穿着白色的医生袍,努力做着按压,戴着胶皮手套的手上布满了血迹……
刚刚还俊朗不凡的脸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挂上了一道长长的伤疤。
刀疤医生啊?好奇怪的设定!
夏岚心里暗道,现在的电视剧,真是越来越重口了,这是在抄袭怪医黑杰克么?而且,短短十分钟左右的时间,竟然就化好了妆,跑到楼下来拍戏,这速度还真是快啊!
呵呵,不知道等这部电视剧出了,会不会看到她和陆博垣下楼的镜头呢?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应该拿个盒饭再走的。
“夏岚!”
“哦!”
她不再多想,跟上他的脚步。
在停车场取了车,两个人在回分局的路上,随意聊起了案情。
现在没有别人,说起话来,也方便一些。
“我觉得,比起周志廷,倒是刘江的嫌疑更大一些!”说话的,是夏岚。
“哦,何以见得?”
“他爱周志廷,而这些,就是他杀刘曦茜的动机。”
出乎意料地,陆博垣竟然笑了。
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微笑,事实上,他并没有任何的表情。但是他的眼神里,却充满了笑意,他看着夏岚,就像在看一个孩子。是的,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夏岚没有笑,也笑不出,因为陆博垣接下来所说的话,彻底推翻了她的设想。
“的确,周志廷和刘江有暧昧,具体是双向的,还是刘江一个人单方面的,没有进一步调查,我也不得而知。但是你有一点说对了,那就是,刘江的确很爱周志廷。”
“所以啦!”
“所以,他更不可能去杀刘曦茜!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比起爱,恨才是致使一个人去杀另一个人的动力,何况还是这么残忍的杀害,可恰恰相反,如果只是单纯的恨,他没必要做到这种地步。”
“为什么不可能!他那是在保护周志廷啊,他说孩子不是他的,可谁知道?万一他说慌呢!不管怎么说,这个女人都是阻碍他发展的绊脚石,只有杀了她,让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周志廷的前途才能一片光明!所以刘江才会替他动手,还消灭了一切证明他曾经在刘曦茜公寓出现过的证据,包括他的孩子!”
她的推理无懈可击,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持反对意见!那个刘江,看着普普通通的,可越是普通的人,爆发起来,也就越可怕。
陆博垣突然问道:“你记不记得你昨天说过什么?”
“我?”她不解,不知他指的是什么。
“你说,你怀疑死者怀孕的原因,是因为她用的护肤品都是无刺激的,而且,她死的时候也是素颜。”
“对,我确实说过。”
“那好,我问你,”他看着她,眼神深邃而认真,“她当时真的是完全素颜么?”
完全素颜……好像,也不是吧?如果没记错的话,刘曦茜当时应该是涂了口红的,而且,是大红色的那支口红。
美得,令人惊艳……
天!
想到这里,夏岚突然意识到,自己错了,是的,她从一开始就忽视了这一点,而也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刘江绝对不会是杀死刘曦茜的凶手。
他爱她,到死都爱,因为爱她,所以才杀了她,因为爱,才为她涂上最后的颜色,为她的生命画上最完美的句点。
这些话,自然不是陆博垣说出来的,但是,他的意思,无疑就是这样。
没错,刘江这么恨刘曦茜,是不会让她死的这么美的,如果真的是他做的,他不划破刘曦茜的脸就算不错了,又怎么可能帮她化上口红呢?
所以,这个凶手一定是爱着她的,这也印证了陆博垣一开始的推测,他应该就是刘曦茜肚子里那个孩子的父亲。
“现在,你明白了么?”
“明白了。”
好吧,陆博垣看着她。这个女孩很聪明,从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起,他就看到了她的潜力。她也许并不起眼,也没有什么经验,但是她却有着一般人没有的洞察力,这一点至关重要,是成为一个优秀的调查员最基本的要求。
而这一天半的时间接触下来,他发现,她不仅仅是聪明,而且很通透,不管做什么,一点就透。这样的她,只要稍作点拨与培养,日后一定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人才。
他的团队,就是需要像她这样的人。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8 12:00:30 +0800 CST  
第十一章:阿呜

刘曦茜照片上三个露了脸的男人,全部都确定了。
第一个是她公司的经理皮凯秋,一个发福的前模特,已婚,与她早就没有了瓜葛;第二个,则是现在当红的明星周志廷,他们三个月前有过短暂的露水情缘,然后很快分了手。
至于这第三个,就是此时正在审讯室接受审讯的张伟龙,国内某知名饮料的代理商。
他和林曦茜的故事,同样开始于三个月前,但是比周志廷要早了一个多星期。
那时候的林曦茜,刚刚怀孕不久,自己似乎还不知道。她还是和以往一样,靠着自己的身体来争取各种拍广告的机会。这则汽水广告,就是张伟龙帮她拿到的。
他也就是苏珊口中那个长得不怎么样的一个。
当然了,苏珊的原话是:这露脸的三个里,有两个长得都挺帅的。
而张伟龙,不幸地,就是那第三个。
“这三个人,有什么共同点么?”
陆博垣站在审讯室的单向玻璃后,这种小角色,根本不需要他亲自出马。
一身的名牌,浮夸的金表,这个男人,是个典型的暴发户。财大气粗……当然了,也就只局限在气粗,真让他杀人,量他也没有这个胆量。
“三个人都挺有钱的。”
“都挺好色的。”
“所以……”
“都是敲诈的好对象。”
是啊,三个男人,全都很有钱,不管搭上哪一个,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油水。
陆博垣站得笔直,他将双手插在口袋里,直直地看着审讯室里的张伟龙,“这个人,给了多少钱?”
连问都没问,就看出他被骗了,看来,这个人不光长得不行,脑子也不太好使。
“二十万,”徐子峰看了看刚才的记录,在他们回来以前,聂成涛已经审了这个人三十分钟了,“刘曦茜说孩子是他的,然后他就给了刘曦茜二十万,叫她去打胎。”
“他没调查一下么?”夏岚抿抿嘴,二十万啊,可不是小数目!
“没有,他说有的是钱,不在乎。”
靠,真是土豪!
“不是他,”陆博垣索性从窗户前走开,连看都懒得再看一眼,“收集好DNA备案,再审一会儿,就可以放他走了。”
“好。”
唉,又走到死胡同里了。
照片上那两个没有露脸的人,到底是谁呢?其实就算找到了这两个人,也不见得就是凶手。刘曦茜那庞大的感情史……绝对不可能只有这五个人。
“对了,”徐子峰似乎想到了什么,抬起头看着陆博垣道,“陆队,张伟龙并不知道有照片这件事,他说刘曦茜确实勒索了他,但是只拿了孕检报告,没拿照片。”
陆博垣没有说话,仿似若有所思。
“他要求警方将照片归还,说是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
“还给他好了,”苏珊嗤之以鼻的一笑,“那么多好东西不看,谁要看他似的!”
夏岚捂嘴,苏珊大妈果然是人如其名,豪放得很。
“夏岚,”陆博垣叫她,“你把今天收集的DNA都拿去和死者家发现的尿渍,还有碎发做一下对比,有什么结果,马上告诉我。”
他说完这些话,站起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唉,这么多年没见,还是这幅死样子!”苏珊望着他的背影,喃喃道。
“怎么,你们以前就认识么?”徐子峰问。
苏珊笑了,“算是……青梅竹马吧?以前在一个大院长大的。”
“军人大院?”
“医生大院,”仿似想起了往事,她脸上的表情也比平时要柔和了许多,“我还是他爸爸接生的呢!”
“哦,那可是缘分啊!怎么没在一起?”
“我不喜欢姐弟恋,至于他……”轻笑,“他还没进化好呢!”
调侃过后,夏岚拿着今天收集到的DNA去了实验室,不过很不幸,因为要排队,所以最快也要明天才能知道结果。
她回去的时候,张伟龙已经离开了。陆博垣还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下班后,剩下的几个人决定一起去找个地方吃饭,顺便培养一下感情。
几经商量,吃饭的地点定在了徐子峰的家里。
他家距离分局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于是众人下班后直杀到超市,又是肉,又是菜,又是饮料和熟食,买了一大堆,大包小包地一起跟着徐子峰回了家。
他家住在一楼,顺带还接收了楼后的一大片小花园,徐子峰不喜欢种花花草草,却在院子里种了一大堆的蔬菜,藤架上爬满了葫芦和丝瓜,地里还有一小片红辣椒和南瓜,他甚至还种了一棵柿子树……金秋正是结果的季节,黄橙橙的柿子挂满了枝头,即便只是看看,也叫人赏心悦目。
如此有趣的小院,几个人却站在门口,全都不敢进去。
原因无它,只因为,在那小菜园子里,赫然还趴着一只狗。
一只硕大无比的德国黑背。
它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警觉地坐起来,竖起了耳朵。双目炯炯有神,盯着院门的方向。
徐子峰推开门,它便激动地站了起来,摇着尾巴朝他扑过来。它真的很高,站起身,前爪竟然能搂上徐子峰的脖子……
看着它伸着血红的舌头,在徐子峰脸上乱舔,几个人更是吓得不敢进去了。
“都怎么了?倒是进来啊!”
徐子峰大笑,一手揉着那条黑背的脑袋,一边回过头,朝着他们招呼道。
“呃,峰、峰哥……”苏珊虽然在笑,但脸色却不怎么好看,“还有没有别的门可以进去啊?”
“唉,怕什么!我们家阿呜可是好孩子,不会随便咬人的!”
“你养这么大的狗干什么啊?”
“看家护院啊!”
“你不是说它不咬人么?”
“恩……”徐子峰想都没想,“它只咬坏人啊!”
众人无语。
“其实,阿呜是警犬,虽然已经退役了,不过那时候可是立过不少功呢,要知道,它可是每个月都能领退休金的!”
这是几个人终于互相壮着胆子,走进院子以后,徐子峰告诉他们的。
“狗也能领退休金?”夏岚还是第一次听说。
“当然,好歹以前也是公务员呢,而且还是优秀的!”
好厉害啊!
几个人都朝着阿呜投去“崇敬”的目光。说真的,阿呜真的很讨人喜欢,短暂的接触后,虽然还是有些怕怕的,可他们已经相信了徐子峰的话,它真的是一条训练有素的警犬,如果没有主人的命令,绝对不会随便乱叫,更别说会乱攻击人了。
“我就说啊,这么大的狗,市里哪能随便养!”聂程涛小心翼翼地喂着阿呜吃肉干,写了一脸的喜欢。
就连宅男车瑞也时不时地看看它,虽然不太敢上去摸,可眼神里却溢满了宠溺。
而阿呜自己,似乎对夏岚的兴趣比较大。
它围着她,前后左右的闻,弄得夏岚的衣服上湿了一片,挂满了它的鼻水。
不过夏岚也不介意,她本就喜欢动物,何况,还是一只这么帅气的警犬!
“奇怪,阿呜平时不会这么兴奋的,”徐子峰看着她,“你也养动物?”
“恩,”点点头,“我养了一只猫。”
“难怪,看来,阿呜挺喜欢你家猫的。”
不过好奇怪,她平时已经很注意了,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换衣服,而且经常打扫,就连对猫毛过敏的陆博垣也没有对着自己打喷嚏,阿呜是怎么察觉到她家养了猫的?
但是仔细想想,人家毕竟是警犬啊!陆博垣再矫情,嗅觉也比不上阿呜的。
想到这里,不由地笑了,揉了揉阿呜的脑袋,“乖,你这么喜欢猫咪,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我家看饼饼。”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8 19:41:21 +0800 CST  
就算这两天没啥点击量,也要任性的双更。

P.S:文中很多事情都是来源于真实生活,比如阿呜,确实有原型。我家亲戚的邻居就养了这么一条狗,退役警犬,每个月有工资和各种补助,据说早年立过不少功,不过现在……胖成了一只大黑猪。
生活条件太好,再加上退役后运动量跟不上,导致体重直线上升。不过眼神还是很锐利的,笑~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8 19:50:25 +0800 CST  
第十二章:暖夜

夏岚饭量并不算大,至多,也就和一般的女孩差不多。但惟独火锅,她却情有独钟,仿似开启了另个一胃,可以从头吃到尾,直到同桌的每一个人都趴下。
今天,也不例外。
她不喜欢吃东西的时候喝饮料,虽然也会时不时的参与大家的谈话,可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猛吃。
苏珊和聂程涛喝得是啤酒,偶尔,也跟着徐子峰来一杯白的。苏珊还好,她喝的不多,因此只是脸色红扑扑的,但还不至于醉。徐子峰酒量了得,一个人喝了将近一整瓶二锅头,但是却面不改色,异常的清醒。
聂程涛几杯酒下肚,人就东倒西歪起来,饭还没吃完,就躺在徐子峰的沙发上起不来了。
程瑞也不喝酒,只喝果汁,他和夏岚一起吃到了最后。
两个人棋逢对手,竟然有些惺惺相惜起来,为了庆祝这难得的友谊,最后的最后,他们还下了一包绿豆杂面,在苏珊和徐子峰惊讶的目光中,从容地吃完。
“岚啊,你吃这么多,不怕胖么?”苏珊看着她,一脸的难以置信。
“还好,我吃别的东西时不多,唯独火锅……”她嘿嘿一笑,“我以前念书的时候有个外号,就叫火锅小公主!”
“那你呢?”苏珊斜眼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车瑞,“该不会正巧也叫火锅小王子吧?”
车瑞摇摇头,“不会,我叫无敌大胃王。”
众人狂笑,当然,不包括已经睡过去的聂程涛。
又聊了一会儿,话题自然地扯到了苏珊和陆博垣的交情上。
徐子峰砸吧着最后一口酒,问道:“陆队,到底什么来头?”
“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他的事!”
“不是住在一个大院里么?”
“早就拆迁了,再说,他们全家十多年前就移民了,去了美国。”
“这么说,你也好多年没见过陆队了?”
“也不算吧……”苏珊想了想,说道,“五年前见过一次,然后,三年前又见过一次,不过据我所知,他没回来,一直都在国外,那两次,只是因为有事……”
她笑着,将最后的话语吞没,并没有直接说出来。大家也没有追问,毕竟这是陆博垣的个人隐私。
“对了,”夏岚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他到底多大岁数?”
“怎么,你对他有意思?”
“不敢!就是随便问问。”
“恩,我记得,他的生日是十一月,再过生日就28了,理论上,现在还是27。”
“不是吧!”徐子峰哗然,“那他才比我小了八岁啊!”
“啊!”
“老徐你多大!”
“35。”
“唉?!”
几个人狂叫起来。
这个看着足有四十出头的人,竟然只有35岁!
“你没开玩笑吧?”
“峰哥,你长得可真着急……”
“哼!”徐中年傲娇地哼了一声,“我十年前就长这样了,你们现在笑话我,可再过个十几二十年,你们都成老头、老太太了,我还长这样,你们就该羡慕我了!”
再过十几、二十年,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聚在一起吃着火锅,聊着天……
屋里的温度被蒸汽带得升高了不少,夏岚看着他们,觉得心里暖暖的。明明才认识两天,但这些人,全都是那么的可爱。不自觉地,她竟然想起了陆博垣,虽然他那张冷冰冰的脸和这里的气氛不太搭配,可若真的围在一起,说不定,倒也别有一番不和谐的圆满?
收拾好碗筷,已经将近九点了。
聂程涛还是没有醒,趴在那里,睡得像个孩子般安静。徐子峰索性扔了条被子给他盖上,打算让他今晚住在这里。
苏珊不能开车,喝得脸颊通红,车瑞背着电脑包,将她拉进了出租车,说要送她回家。
夏岚本来想直接坐地铁回去,可收拾手提包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把手机充电器落在了分局的办公室。她打算回去取,徐子峰牵着狗送她。
“谢谢峰哥!您回去吧!”
九点左右,路上的人已经不多了,徐子峰嘴上说是顺便遛狗,可夏岚知道,他是怕自己一个小姑娘不安全。
分局门口,徐子峰拉着阿呜,“用不用我等你,一会儿送你去地铁站?”
“不用,地铁人多,再说了,警察局门口,谁敢闹事!”
“行,那你自己小心啊,不行就打车。”
“明白了,峰哥再见,阿呜再见!”
她摇着手,笑眯眯地看着一人一狗渐渐走远,然后转过身,推开分局的大门。
今天值班的,是两个中年警官,闲来无事,俩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倒也清静。
她打了招呼,朝着办公室的方向走去。取好了充电器,刚要离开,却发现会议室关着门,但是从门缝里,却能看见里面还亮着光。
许是谁忘了关灯了吧?
她这么想着,走过去,推开了会议室的门。
写字板上贴满了照片,还密密麻麻地写着刘曦茜、周志廷、张伟龙等好几个名字,一条条线连着这些人的名字和照片。陆博垣站在写字板前,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他脱掉了西装外套,现在上半身只穿着件衬衫和一件蓝色的西装马甲,眼神专注,根本没有注意到她走了进来。
“陆队?”
她不自禁地叫道。他回过头,看着她。
早上和他一起去医院找周志廷的时候,他还是一脸的干净整洁,此刻,胡茬却已经冒了出来,可不知为什么,配上他有些凌乱的头发和微张的衬衫领口,竟是更多了几分的男人味儿,甚至可以说是……魅惑。
“夏岚?”
他叫着她的名字,许是太久没张嘴说话了,本就低沉的嗓音更是有些不自然,带了分致命的诱惑。
害得她不禁倒抽了一口气,“啊……啊?”
“你怎么回来了?”
“哦,我忘了东西。”
他从中午就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办公室里,连午饭都没吃,现在又转移到了会议室,而且看他这个样子,晚饭恐怕也……
“陆队,你该不会一直在这里吧?”
“现在几点?”他没回答她,转而问道。
低头看了看手机,“九点一刻了。”
“早上么?”
“不是,晚上。”
“哦。”
他不再理会她,转过头,继续看着写字板发呆。
夏岚知道,他不会再搭理自己,于是轻声说了句再见,便自觉地退了出来。
“他还没进化好呢!”
莫名想起了苏珊形容他的话。
陆博垣,这个人不光情商低,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是一等一的低下。
唉,将来谁若是嫁了他,还真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呢!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09 17:31:23 +0800 CST  
第十三章:咖啡咖啡

走出分局,夏岚一边把手机充电器塞进包里,一边朝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途径某家知名的连锁蛋糕房,却突然看到那里还亮着灯。
从没这么晚路过过,原来,竟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突然想起,前些日子,妈妈给过她一张这里的卡,里面有两百块钱,一直也没怎么用过,正好家里没有早饭了,不如现在买一些面包回去,也省得她明天下楼去排队买豆浆油条。
推门进去,冷冷清清的,只有一个值班的店员。
架子上的面包也不多了,也好,省得她费心选择了。
拿着托盘走了一圈,她最爱的几种都卖光了,只好随便拿了一盒小蛋糕,不大,但也够吃了。走到收银台前,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又退回去,拿了一盒三明治。
“请问还有别的需要么?”
店员礼貌地问道。
她想了想,“再来一杯海盐咖啡吧。”
这是她最喜欢的,牛奶的味道比较浓,上面还有浓浓的奶泡,不会像卡布奇诺那样甜腻,但却一样柔滑。而且海盐泡沫那略带咸味的口感,配上咖啡的醇香,先咸后苦,然后是回甜……喝起来,温暖的同时,又有种幸福的感觉。
“这个时间还喝咖啡,没问题么?”店员好心提醒道。
“不会,”她微笑,反正也不是自己喝,“可能……要熬夜工作呢!”
“哦,辛苦了,大杯还是中杯?”
“中杯好了。”
“好。”说完,麻利的开始制作。
他应该是喜欢喝咖啡的吧?美国人,不是都爱喝咖啡么……
回到分局会议室,他却不在。
灯还开着,水杯还是暖的,他的外套也搭在椅子上没有拿走。估计,是去洗手间或是出去觅食了吧?
夏岚将那盒三明治和咖啡放在桌上,关上门,退了出去。
这个时候已经九点四十了,如果还坐地铁,恐怕到家就太晚了,而且下了地铁还有一段路要走,想了想,还是打车方便些,也安全些。
她招手,又等了几分钟,终于打到了一辆出租车。
坐在车后座,她将地址告诉了司机,手机却在这时响了起来。
是短信,陆博垣。
“谢谢。”
简单的两个字,嘴角却莫名地扬起了笑。
“男朋友吧,”司机笑着说道,“要是不放心,干嘛不让他来接你?”
夏岚想要解释,但是想了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
算了,反正他能喜欢就好。
与此同时,陆博垣喝了一口咖啡,习惯性地皱了皱眉头。
海岩咖啡?
奇怪,她怎么会知道他最喜欢的口味呢?
两年前在台湾喝过一次,从此就欲罢不能起来。虽然他这些年一直生活在美国,可是他对美式咖啡完全不感冒,他喜欢奶味浓一些的。
以前总是喝卡布奇诺,但是一个大男人,弄一嘴的奶泡,实在是有点难堪。而海盐咖啡则刚好中和了这个缺点,而且,还有一种特殊的味道。
还有三明治,不吃不觉得,咬了两口才发现,他是真的饿了。
如果敞开了吃,一盒肯定是不够的,不过好在他已经想通了,也找到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所以,他马上就可以回家了。
只是回到家,也一样没有东西吃……
他歪了歪头,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颈椎。不如,去Monica那里吧,反正这个时间,她应该还没睡。而且,正好可以还给她上次她落在自己车上的那条红围巾。
有段日子没见了,竟然,有些怀念起她做的什锦炒饭了。
“喂。”
他拿起电话,声音还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听不出任何的感情。
“博垣!”手机的另一端的女声优美而温柔,“你怎么打电话过来了?”
“没什么,”两三口吃掉手中的三明治,他收拾好东西,一手拿着咖啡,一手拿着电话,朝屋外走去,“我想吃你做的什锦炒饭了,你现在方便么?”
“当然!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不!”
“好,那我半小时左右到。”
“恩,开车小心,我等你。”
第二天一早,分局办公室。
夏岚今天到的很早,一来想要赶紧打电话给实验室,催他们尽快将比对结果交给自己;二来,她昨晚帮陆博垣买了咖啡以后,自己也一直很想喝,想要早上排队去买一杯热气腾腾的。
结果早上的蛋糕房竟然人满为患,都是排队买早餐的。不得已,只好退了出来。
正在她遗憾今早没喝到咖啡时,却发现桌上早就放了一杯。
她环顾四周,还没有人来,咖啡还是热的,她喝了一口,正好是海岩咖啡。
原本的阴霾,也在那一口咖啡中,一下子扫了个精光,整个人都沉浸在了浓郁的芬芳与温暖里。不用问,她也知道是谁。
知道给她买这个口味的,也就只有陆博垣一个人了。
其实,这家伙有时候也是有点小萌的!
就在她坐在办公桌里享受咖啡的时候,其他组员也陆陆续续到齐了。
仿佛开了天眼一般,在最后一个人到达时,陆博垣拉开了办公室的大门。
“开会。”
没有一句废话,也没有多看她一眼,他拿着笔记本电脑率先走进了会议室。
几个人也跟着走了进去。
“关于这些照片,”他打开笔记本,将那些刘曦茜的照片链接到大屏幕上,“我昨天研究了一下……大家有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
不妥?都看了好几次了,除了比较大胆之外,没有什么奇怪的啊?
见没有人回答,陆博垣又按了一个键,随之屏幕上出现了一大堆同类型的,明星的照片不雅照。
“这些都是我在网上找到的,大概的内容其实和刘曦茜这些也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角度却完全不一样。”
被他这么一说,大家才终于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同。
果然,对比之下,那些明星的不雅照基本都是从男方的角度进行拍摄的,所以虽然是双人的,但是露脸的几乎只有女方,男方则只是露了身体的局部。
可刘曦茜这些却不同,好多都是全景图,而且男女两个人都有,肯定不是其中任何一个人拍摄的,而是……
“难道说……”苏珊惊呼,“现场还有另一个人!”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10 09:26:49 +0800 CST  
@二月轻寒微微暖 2016-02-10 11:34:36
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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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10 15:41:29 +0800 CST  
@cjunjun114 2016-02-11 12:19:16
今天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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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过年忙,我起床就出门了,现在就更!争取双更!嘿嘿,不过吃完饭,还得出门……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11 12:48:07 +0800 CST  
第十四章:新的转机

“不,不是另一个人,”陆博垣抬起头,看着众人,眼眸中带着自信的笑,“而是摄像头!”
“摄像头?”
“对,”说完,他突然站起身,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针孔摄像头,“是偷拍,这种摄像头很小,方便安装,而且也容易购买,是很多记者暗访,以及很多色狼偷拍女性裙底时常用的。事实上,我今天也在办公室里放了这种摄像头,但是你们谁都没有注意到!”
“陆队,你是说……”
“没错!其实我们从一开始就被误导了,刘曦茜的工作性质以及她本人的交友关系都极为混乱,这些都是盲点,导致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认为她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人!当然,她也确实以怀孕为由进行过诈骗,而且是多次诈骗,但是目前已知的两位受害者却都不知道自己被偷拍了照片这件事。”
聂程涛点点头,“对,昨天我审讯张伟龙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照片的事,所以非常激动!”
“恩,”夏岚附和道,“周志廷也是如此。”
“试问,一个根本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就可以进行的敲诈,还有一个确确实实拿到了照片所进行的敲诈,哪一个,造成的威胁会更大,更能逼迫受害人就范?”
当然是照片了,尤其是周志廷,他可是明星,要是照片爆出来,他就彻底毁了!
“所以,你们再仔细看一下这些照片,这几个人在照片里的角度,到底都有什么不一样?”
听了他的话,几个人又坐在屏幕前,将这些照片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次。最后,他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第一, 这些照片中,刘曦茜所有的单人照片,都不是自己拍摄,也不是摄像头所拍,而是刻意摆了姿势,有人帮她照的;
第二, 这些双人照片中,周志廷,张伟龙,还有那名穿了环的未知男性均为偷拍;
第三, 皮凯秋和最后一位未知男性的照片则为当事人所拍,不同的是,皮凯秋的部分,虽然大多数是他所拍摄的刘曦茜,但也有几张露了脸,是俩人摆好Pose后的自拍,而那名未知男性,则全程都在拍摄刘曦茜一个人,只是偶尔会照到自己的部分身体。
“根据这几点,你们得出了什么结论?”
车瑞扶了扶眼镜,“我觉得,杀死刘曦茜的凶手,应该就是这几个人当中的一个。”
“而且,”徐子峰补充道,“我感觉那个为她拍摄照片的未知男性嫌疑最大!”
“很好,还有呢?”
聂程涛想了想,试探地说道:“在周志廷和张伟龙的照片里,刘曦茜表现得很自然,她是那种很有镜头感的人,所以……”
一旁的苏珊点了点头,“对,我也有这种感觉,她在别人给她拍摄照片的时候,总是职业病的去看镜头,而那几组照片中,她似乎根本不知道镜头的存在。”
“所以呢?”
“所以,”夏岚做着最后的总结发言,“刘曦茜根本不是主使人,也不是同谋,事实上,她自己也是这些照片的受害者。”
“没错,就是这句话,刘曦茜不是主使人,她也是受害者!”陆博垣满意的看着众人,这些人,比他想象中还要更聪明,他喜欢和聪明的人一起工作,“我今天早上已经打电话向皮凯秋确认了,这些照片,都是他几年前和刘曦茜交往的时候自己拍摄的,那个时候刘曦茜刚刚出道,为了讨好他,自然不介意拍照。”
“可是一年前,刘曦茜不是拿这些照片勒索过他!”
“事实上,他并没有亲自和刘曦茜确认过这件事,那时候他们是通过手机进行联系的,尽管两个人有时也会在公司遇见,但是刘曦茜却从没和他当面谈过,所以他觉得是两个人心照不宣,也就没有当面追问,而且那时候她要的也不多,只有两万块,这些对他来说也就是出去应酬几次罢了,所以很随便的就将钱打到她给的账户里。”
“哦!”车瑞举起手,“我昨天查死者的账户时,确实看到去年里面进账了两万块,但是当天进账,当天就取走了。”
“这件事,刘曦茜从头到尾都没有承认过,所以,她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而除了她,还有什么人能随意看到这些陈年的照片,并用她的手机与皮凯秋联系呢?”
几个人全都恍然大悟,能做到这些的,一定就是她的同居人,而且,就是一年前的同居人!
是的,只有每天住在一起,才有可能看到她手机或是电脑里的秘密,才有可能为她拍摄那些搔首弄姿的照片,能拿到她的手机发信息,能用她的银行卡取钱,能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家里偷偷安装摄像头……
他们一直都错了,他们以为刘曦茜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为了上位,为了钱,不仅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还可以拍下那些照片来勒索别人,可其实她这么做,竟然是为了爱。
她爱着那个人,所以才愿意在他面前展示自己年轻而美丽的身体,除了皮凯秋,她那年少无知的选择,她唯一的一次真爱,竟然出卖了她,把她当成了赚钱的工具。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又怎么会拿孩子的事情去威胁周志廷和张伟龙呢?”夏岚想了很久也想不通,于是问道。
“因为,她也受到了勒索,这些出现在她手机里照片,正是那个人发给她的,我们都以为,这是她自己的收藏,或者是她用来勒索这些男人的筹码,事实上,这根本就是她被人威胁的,最好的证据!她为了填上他要的那笔钱,只能以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为筹码,相继欺骗周志廷和张伟龙,骗他们孩子是他们的,以便换取分手费,”说到这里,陆博垣也不禁轻轻叹了一口气,事实上,他也是同情刘曦茜的,何况,她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的确为了上位而做出了一些不光彩的事,可是她却从没想过用那些照片去勒索别人,皮凯秋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这席话说完,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王八蛋!”
良久,苏珊愤愤地说道:“别让老娘抓到你,否则,我一定会让你死的很难看!”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11 12:49:11 +0800 CST  
第十五章:两个周志廷

又过了两个多小时,夏岚接到了师兄小王打来的电话,DNA对比结果已经出来了,厕所地漏里的碎发,有几根和张伟龙的头发正好吻合,这也证明了,他确实在刘曦茜的公寓里出现过,并且洗过澡,所以他的头发才会遗留在那里。
至于周志廷,没有头发显示,倒是马桶圈上的尿渍,有一组DNA竟然和他的有七个点相同,但却不是他本人,也就是说,那组DNA的所有人,是他的直系亲属。
“这什么情况?”苏珊拿着小王传真过来的报告,又对比了一下网上搜到的资料,“周志廷早年父母双亡,也没说过他有兄弟啊?”
“别看了,”陆博垣接过报告,“与其纳闷,不如亲自去问他。”
他大踏步的走了出去,快到门口时,又回过头,“夏岚?”
“哦,明白!”
她拿起手提包,追了上去。
“我说苏珊姐,”聂程涛看着他俩的背影,笑道,“你发现没有,咱们陆队,特别喜欢带着夏岚去出任务。”
苏珊看了他一眼,笑道:“羡慕么?”
“啊?”
“羡慕也没用,不带你,那是因为你长得不行!”
“呵呵呵,”聂程涛尴尬地笑笑,也站起身,“车瑞,把你刚才找到的刘曦茜的家人地址给我吧,我去查。”
“恩,”车瑞点点头,将地址打印出来,递给他,“这是她同母异父的哥哥的,他就在本市,因为户口不一样,所以今天才查到。至于她父母那边,前天已经联系过了,他们昨天坐了一宿的火车,今天刚到,峰哥已经去火车站接他们了。”
“哦,好,她哥哥这边,就交给我吧。”
“你呢?什么也不去查,就坐在办公室里?”
聂程涛出去以后,苏珊托着下巴,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车瑞。
他头也不抬,依旧看着电脑,“我在做分析。”
“分析什么?”
“人相,你也说过,刘曦茜喜欢看镜头,我虽然不能了解当时是什么情况,可是,我却能看到她看着的东西。”
“你是说……”
“没错,”直到此刻,他才终于抬起头来,扶着眼镜,微微一笑,“我要透过她的瞳孔,找到那个没有露脸的王八蛋。”
市立医院综合体检楼。
这一次,没有提前预约,所以陆博垣和夏岚颇费了一番工夫才得以走进拍摄现场。
周志廷所扮演的,是急诊室的一名医生,他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病人打交道,继昨天那个大出血的病人之后,今天他所抢救的,是一名喝了安眠药自杀的失恋少女。
他们进去的时候,抢救的部分刚刚拍完,此刻,周志廷正和这名少女的男朋友站在大厅里,解释着她现在的情况。
他的台词很犀利,举手投足也没有了私下那种斯文俊朗,眼神中充满了鄙视,斥责着男人不好好珍惜。结果一言不合,男人抬起手,对着他的脸就是一拳。
他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再抬起头时,鼻子已经渗出了鲜血。
就在这时,导演喊了“CUT”!
他演得相当成功,一次过,没有重拍。夏岚却在旁边看得激动,不知道,刚刚那一拳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有那鼻血,流下来的时间也刚刚好,简直太真实了!
周志廷用纸巾捂着鼻子,表情非常不好,脸色也有些发白。
不过,他现在却是正常的样子,并没有像昨天夏岚瞟到的那样,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这部电视剧,还真够穿越的。
“演得不错,台词说的很到位!”导演夸赞着他,然后敬业地马上开始了下一条的拍摄,“换替身!”
随着周志廷的退场,另一个周志廷却走了上来。
看到他的那一刻,夏岚愣住了。
这个人,分明就是她昨天见到的那个,脸上有着疤痕的周志廷!原来,昨天那个根本不是他,可是……他们长得也太像了一点吧!
她转头看了看身旁的陆博垣,他嘴角微微上挑,看来,已经知道了答案。
“周先生,又见面了!”
他上前一步,迎上正退到一旁调整妆容的周志廷。此刻,他正闭着眼坐在那里,昨天那个化妆师正在帮他擦拭着鼻子上的血浆。
周志廷没有睁眼,皱了皱眉,直到那化妆师将他脸上的血浆全部擦拭干净,才睁开眼,不耐烦地看着他,“你还真是阴魂不散!”
陆博垣也不气,抬手指了指不远处正在补拍挨打镜头的那个替身,“双胞胎?哥哥,还是弟弟?”
周志廷不理会他,站起身要走。
“周先生,我想你应该记得我说过的话吧?警方有需要的时候,随时需要你的配合。”
典型的仗势欺人!
“弟弟,”良久,周志廷才极不情愿地回答道,“他是我弟弟,叫周亮。”
“他一直做你的替身么?”
“是的。”
“恕我直言,这部电视剧,应该没有什么高难度的镜头吧,为什么还要用替身?”
“不为什么,”他冷笑,“不过是混口饭吃。”
显然,陆博垣却并不这么认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有恐血症才对。”
周志廷不回答,一旁的夏岚倒是怔住了。
什么情况,周志廷有恐血症!那也就是说,他肯定不会是杀死刘曦茜的凶手了!
“其实,我们在刘曦茜的家里发现了一组DNA,化验后显示,其中一个,就是你弟弟周亮的。”
就在夏岚还在因为周志廷有恐血症这件事而发呆的时候,陆博垣却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心理攻击。
“你知不知道他和刘曦茜有往来?”
“廷哥……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去把江哥叫来?”
看着他的脸色这么难看,一旁的化妆师担心地问道。
“不用了,”他勉强笑笑,“小文你先去忙吧,我有点事,想单独和他们谈谈。”
“恩。”化妆师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陆博垣和夏岚,转过身,离开了。
“我那时候喝了酒,就让阿亮开车去刘曦茜那里接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碰了哪里,但是如果有什么,应该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你确定?”
“不然还能因为什么,警察先生你想问什么就直说好了!”
“倒也没什么了……”
“那没什么事,我就不送了。”
“好。”
楼主 纨纸  发布于 2016-02-11 18:27:59 +0800 CST  

楼主:纨纸

字数:72545

发表时间:2016-02-01 19:3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2-22 16:53:37 +0800 CST

评论数:13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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