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横行,法院为什么束手无策?
现在的老赖太多了,老赖横行法院束手无策。
有多大的能力就办多大的事,没有还钱的能力就不要去借,借了就必须还,这是规矩。
老赖的借口就是“没钱”,好像没钱就是应该不还了,好像全世界都理亏了,都对不起他了。别人是借给你钱,不是送也不是投资,你投资亏了也好挥霍了也罢,损失不应该你自己承担吗?没有偿还的能力你借那么多钱干嘛,你拿别人的血汗钱随随便便做实验吗?俗话说得好,没多有少、没钱有话,你特码的挥霍了别人的血汗钱还要对别人恶语相向,态度恶劣,还有天理吗?没钱你还天天开好车、住好房,天天穿的人模狗样的大吃大喝?
有多大的能力就办多大的事,没有还钱的能力就不要去借,借了就必须还,这是规矩。
老赖的借口就是“没钱”,好像没钱就是应该不还了,好像全世界都理亏了,都对不起他了。别人是借给你钱,不是送也不是投资,你投资亏了也好挥霍了也罢,损失不应该你自己承担吗?没有偿还的能力你借那么多钱干嘛,你拿别人的血汗钱随随便便做实验吗?俗话说得好,没多有少、没钱有话,你特码的挥霍了别人的血汗钱还要对别人恶语相向,态度恶劣,还有天理吗?没钱你还天天开好车、住好房,天天穿的人模狗样的大吃大喝?
现在老赖赖账仅仅以民事案件处理,老赖赖账不还法律没有任何办法,所谓的拉黑限制高消费也只是不能打高尔夫球、去夜总会而已。法律依靠不上,个人讨债软硬都犯法。请问,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老赖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并以高利息为诱饵,向亲朋好友借钱,然后又以各种借口赖账,连本金也不还,甚至反咬一口指责别人是高利贷,对这种不要脸的老赖,又该如何办?
老赖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并以高利息为诱饵,向亲朋好友借钱,然后又以各种借口赖账,连本金也不还,甚至反咬一口指责别人是高利贷,对这种不要脸的老赖,又该如何办?
很多人特别是老赖把创业作为赖账的借口,说什么是投资失败没钱还债,真的是这样吗?
欺骗而已。
不要把创业做为赖账的借口,不要把赖账失信和投资失败相提并论。经营失败不是你赖账的理由。
第一,很多骗子本来就是打着创业的旗号行骗。以创业投资为幌子,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者向社会非法集资),转移财产后宣布创业失败,实际是赖账骗钱。
第二,即使是真创业失败,也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决不能把损失转嫁给债权人。投资创业是一个严肃的行为,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责任。搞清楚了,“借”不是“赠送”,也不是“投资入股”,有借就要有还。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借来的钱不是你的免费实验品,不是路边石子可以随便捡来打水漂玩。
投资失败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一点还钱能力,俗话说得好“没多有少、没钱有话”,“有三还二”还一总可以吧,别人借给你钱不是花钱买仇人的,挥霍了别人的钱反过来抱怨谩骂别人,农夫与蛇莫过与此!
欺骗而已。
不要把创业做为赖账的借口,不要把赖账失信和投资失败相提并论。经营失败不是你赖账的理由。
第一,很多骗子本来就是打着创业的旗号行骗。以创业投资为幌子,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者向社会非法集资),转移财产后宣布创业失败,实际是赖账骗钱。
第二,即使是真创业失败,也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决不能把损失转嫁给债权人。投资创业是一个严肃的行为,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责任。搞清楚了,“借”不是“赠送”,也不是“投资入股”,有借就要有还。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借来的钱不是你的免费实验品,不是路边石子可以随便捡来打水漂玩。
投资失败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一点还钱能力,俗话说得好“没多有少、没钱有话”,“有三还二”还一总可以吧,别人借给你钱不是花钱买仇人的,挥霍了别人的钱反过来抱怨谩骂别人,农夫与蛇莫过与此!
当前,法律对老赖惩罚力度太小,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民间借贷纠纷频发,失信赖账行为泛滥,社会诚信体系被严重破坏。列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令、司法拘留等民事手段作用有限,“执行难”的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受害者的合法债权难以保障。建议:
1、《刑法》增设“欠债不还罪”。《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欠钱不还,同抢劫、盗窃、诈骗一样,是非法侵占他人钱财的恶劣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数额较大、给他人造成较大损失的,应该判刑坐牢,还清释放否则牢底坐穿。获得受害者谅解的可以缓刑或减刑。对于具有非法转移、隐匿财产、失联失踪、态度恶劣有威胁辱骂债权人等行为的,应该加重刑罚,性质甚于交通肇事逃逸。
“拒执罪”是为维护法院权威而设置,不能代替本罪。“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判刑要求没有道理,而且很难证明,也是导致“拒执罪”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
仅限于“有还钱能力而不还钱”才判刑的做法是错误的。抢劫盗窃诈骗有此规定吗?判刑是对给别人造成严重损坏的行为本身的惩罚,只要有次行为就应该判刑。
2、出台《个人债务偿还法》。《继承法》规定家人和亲属有无条件继承公民个人财产的权利,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也应该有无条件继承债务的义务。债务人“借”来的钱,其家人亲属本来就是直接或间接受益者,当债务人本人不能按约还债时理应由其家人亲属一起偿还,而且不应仅限于债务人本人的遗产。把债务继承的责任仅限于”其所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错误的,继承财产是无条件的,为什么继承债务就设条件了?权责对等原则哪里去了?”一人财产众亲继承,一人债务众亲承担”才能对称对等,“财产归亲人、债务归外人”的做法不合道理。亲属承担债务的顺序和份额可对应于继承财产的顺序和份额。
或者重新解释《继承法》,重新定义“继承”的内容既包括“财产”也包括“债务”。《继承法》只规定了继承人的权利却没有规定义务,是不完整的。“父债子还”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人几千年智慧的结晶,可以促进相互监督和约束,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行之有效,不可轻易废除。
3、坚决反对出台《个人破产法》。此法将导致老赖成功赖账,是对赖账行为的保护和纵容。债务人的债务能不能被免除,应该由债权人决定,法律作为第三者无权单方面废除债权人的债权,否则就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犯。除非法律愿意自己承担这个损失。
现在很多天理都被讲歪了。老赖赖账骗钱,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就是“没钱”,好像一句“没钱”就可以把一切一笔勾销了,好像债权人再去要钱就是十恶不赦的“黄世仁”了。是真没钱吗?一分钱都没有你吃什么喝什么?农村有句老话“没多有少,没钱有话”,有三还两还一个总可以吧,诚心诚意说几句好话求得别人的谅解总可以吧!
很多老赖不仅赖账不还,态度还极其恶劣,倒像别人欠了它的。
很多老赖不仅赖账不还,态度还极其恶劣,倒像别人欠了它的。
不但借钱不还,而且理直气壮。
(转)老赖的经典语录你知道多少。
朱家百晓生
1、“现在手头紧过几天一定还你”。这个回答是最为常见的,你找不出任何毛病,他没有说不还你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这个过几天是个虚数也就是说可以不限期延长。当你每次要钱的时候得到的结果都是过几天的时候,可能就真的不是几天而是永远了。
2、“我现在正在办什么事情,正是急需用钱的时候,等我收回钱就会还你”。这样的人一般都会说自己的钱都在别人哪里,别人不还钱自己就没有钱还你。但事实上只要你去打听就会发现。根本就没有人会欠他钱,只有他欠别人的钱。这个说法可以一直使用下去。而且十分的有效,有些老赖说起来十分的委屈,怪只怪别人,我是很想还你钱但是实在没办法。
3、“我没有钱,有钱我能不还你吗”。这个回答是最彻底的,没有任何的辩解的余地。我没有钱就是没有钱,只要有钱我一定会还给你的。话说道这个份上,我们还能怎办么办呢?其实他有钱,你又不能去查他账户,纵然你经常看到他豪华的消费,但是你没办法,他从来不承认自己有钱。只能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最高人民法院,欠债不还属于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你们却仅仅以民事纠纷来处理,以限制打高尔夫球、去夜总会的方式去惩罚违法犯罪份子,请问,你们到底是在惩罚老赖,还是在保护纵容老赖?
拒不执行法律判决,却受不到任何法律惩罚,还天天大呼小叫“执行难”,请问法律的尊严何在?你们就是这样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吗?你们就是这样来维护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吗?
拒不执行法律判决,却受不到任何法律惩罚,还天天大呼小叫“执行难”,请问法律的尊严何在?你们就是这样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吗?你们就是这样来维护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吗?
看看老赖的两面人嘴脸:
1、以“临时急用、资金周转”等各种理由借钱,以“创业失败”为借口赖账。借钱的时候一般绝对不会以“创业”为名,那样傻叉才会让他们拿自己的血汗钱做试验品;事后以“创业失败”为理由赖账,因为创业是国家倡导的。借钱的时候一个个都是成功人士,赖账的时候一个个都变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2、借钱的时候满口“诚信赢天下”,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你,一口一个大哥;赖账的时候却高喊“生存权高于债权”,一口一个“催收狗”,像老鼠一样到处躲藏。
3、借钱的时候各种保证,甚至会主动许以高利息;赖账的时候却反过来指责你不讲亲情,贪图利息。明明是他们赖账不还,恩将仇报,给帮助他们的人造成严重损失和经济困难,却反问你“如此逼债还让人活不?”
一般他们从来不会说有钱不还,但如果你真的相信了他们“有钱就还”的鬼话,即使傻傻地等上一百年,也决不会等来一分钱。
欠债不还恶意赖账是屁大点事?国家指望老赖去发展经济提高GDP?个人破产法为老赖免除债务,老赖骗钱离场,那么损失由谁承担?好心借钱给它们的债权人?
欠债不还恶意赖账是屁大点事?国家指望老赖去发展经济提高GDP?个人破产法为老赖免除债务,老赖骗钱离场,那么损失由谁承担?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