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经济困境背后是否就是人口危机?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是刻在杭州西湖岳王墓石柱上的一副对联。
将来计生委的跪像应树立在天安门广场。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5 16:47:05 +0800 CST  
@狸猫2301 2015-04-25 23:41:48
大家好好看看楼主 小媛媛A这货色 ,典型的网特水军。
不信?
过一个星期再来看它发的帖子。。
其实也就十几个贴,然后它就开始不断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刷美分。她的所有帖子都是攻击计生的。
而且所有的帖子都是用 聊聊几句歪理不断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刷帖。几张破图也是不断复制粘贴。
典型水军刷美分。
-----------------------------
从来之见美国资助发展中国家节育,鼓励自己生育,啥时候你主子也花点钱鼓励别人生育一下?把对手生垮去?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6 11:37:08 +0800 CST  
@狸猫2301 2015-04-25 23:52:37
中国不应该放松计划生育
越来越多的人呼吁中国放松生育,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中国出生率下降,给呼吁放松生育的论断提供了新的理据。
笔者不支持放松生育,正如鄙视此前鼓励生育。
第一,生育是个人与家庭的选择,但在中国的某个特殊时期,却当作了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或者鼓励、或者抑制,生育偏离了正常的人性选择,而成为政治选择、社会选择。
如果说以往......
-----------------------------
寄生虫根本不懂抚养比的概念,不走这个极端就一定要去走另一个极端,真特么恶心。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6 11:43:12 +0800 CST  
@雨后樱桃mm 22楼 2015-04-25 11:14
计划生育现在是整垮东北,接下来完爆全国。
再不停止计划生育,鞑子迁都长春的计划,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
现在全国生育率都已经很低了。北京上海靠内地移民支撑,将来整个中国靠谁来移民?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6 12:33:58 +0800 CST  
@静静的等待1 49楼 2015-04-26 14:57
呵呵,我自从辞职后,就做起了职业股民,现在日子过的滋润的很,父亲还有5套房子,以后给我,养老保险我也不交了,那就是个旁氏骗局,再等个10年准备单独交医保,我也发了类似楼主的帖子,不过我更担心的是未来所剩无几的汉族会变成少数民族,并被msl屠杀,就像以前陕甘回乱被屠杀了1000万汉人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389653-1.shtml
-----------------------------
人口结构决定了将来必然延迟领取养老金。旁氏骗局。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6 20:10:24 +0800 CST  
4月24日,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出席清华大学一个论坛时表示,中国在未来的5年或10年,有50%以上的可能性会滑入中等收入陷阱,并解释说这是因为中国太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引起的。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08:43:07 +0800 CST  
人口陷阱
广义上的”人口陷阱“,是指一定 历史 时期人口无限制增长,导致各种资源生态环境境况恶化所引起的恶果,即当人口与资源等生态环境平衡破坏时,人类将因饥荒而导致大量死亡、灭绝。
狭义上的”人口陷阱“所谓经济意义上的“人口陷阱”是指,任何超过最低水平的人均收入的增长都会被人口增长所抵消,最终又退回到原来的最低水平。这一理论认为,人口陷阱的存在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停止不前的根本原因。发展中国家要解决人均收入停滞不前的状况,就必须千方百计从陷阱中跳出来。为此,就必须有大规模的投资,从而使总收入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使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大大地超过人口增长的速度。
现实意义
第一,发展中国家由于资源有限,资本匮乏,技术比较落后,人口的过渡增长,必然会降低人们的消费水平,降低生活质量,使本来存在的普遍贫困更加恶化,由于人口增长的速度往往快于人均收入增长的速度,有可能形成人口陷阱,使经济发展的愿望化做泡影。世界银行在1990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说,贫困、人口和资源往往是相互交织的。
第二,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过渡增长,必然造成赡养负担加重,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的赡养负担远远比发达国家高得多。
第三,人口的过渡增长,造成资本宽化,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人口总量大,农业占比重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果人口迅速增长,则会使农业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的可能性受到限制。这一现象在发展中国家比较突出。
第五,人口的过渡增长,会使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度加大。
由于人口的过渡增长,往往使发展中国家无力发展应发展的教育文化事业,从而使人口素质下降,同时因人口过分膨胀,会造成自然资源迅速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给后代留下严重后果。
-------------------------------------------------------------------
@狸猫2301 2015-04-26 23:52:17
催生狂就是为了把中国重新变成贫困国家,才如此上串下跳忽悠百姓多生孩子。
-----------------------------
脑残,现在面临的问题早已不是无限制的增长,而是即将到来的人口迅速减少。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10:16:57 +0800 CST  
@yx19841007 2015-04-26 14:25:08
东北经济占比从9.3到9.6。这是下降吗?尼玛这明明上升了零点三个百分点好不好?楼主眼睛瞎了吗?楼主的论据如此不严谨,如此看来,全文不看也罢。
对于这种键盘经济学家,我也是无语了。
-----------------------------
那你就沉浸在东北繁荣发展的意淫中吧,不打扰您继续胜利了。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14:58:26 +0800 CST  
小媛媛A 2015-04-26 11:43:12
寄生虫根本不懂抚养比的概念,不走这个极端就一定要去走另一个极端,真特么恶心。
-----------------------------
@狸猫2301 2015-04-26 13:09:47
易富贤发明的抚养比?搞笑。
-----------------------------
@雨后樱桃mm 2015-04-26 14:01:49
猫崽你个贱种,
你爹是日本人对吧?你们的任务就是把中国整治得亡国,对吧?
-----------------------------
抚养比变成谁的发明了?寄生虫的无知真是笑死人了。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15:22:05 +0800 CST  
人口红利是指抚养比低,这30年寄生虫人为制造了高度的人口红利,老人少小孩少。
与其说是人口红利,不如说是人口高利贷。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16:51:50 +0800 CST  
@中隐009 2015-04-25 21:21:43
中国的经济将因为人口的问题,处于长期下滑的局面,大概会有失去的30年吧
-----------------------------
本来是很多人可以明白的道理,可惜被利益集团搅浑了。
几百亿罚款养了一大批人口专家,可悲的是这些专家是政府的智囊,有影响决策的能力。
他们哪敢乱说话,课题经费还想不想要了?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17:12:32 +0800 CST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是刻在杭州西湖岳王墓石柱上的一副对联。
将来计生委的跪像应树立在天安门广场。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7 17:24:49 +0800 CST  
3月22日,来自全国21所高校或机构的50位法律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交建议书,建议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修改,废除生育审批制度,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还权于民,实现公民自主生育。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09:22:50 +0800 CST  
附:建议书全文:

废止生育审批,实现自主生育
——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修改的第二次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2年7月我们一批法学学者曾经向贵机构递交了一份请求启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建议书。时至如今近三年快过去了。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十八大以来,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强调了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强调依宪施政和依宪执政。强调要法治国家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共同推进。我们认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里要坚决贯彻中央的这一指示和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启动的“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已满一年。不过,从政策效果看,远低于预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的“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一改往年几乎明确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态度,预示着政府在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从限制向服务转变。
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设依法治国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来看,对生育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建议,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修改,废除生育审批制度,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还权于民,实现公民自主生育。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09:31:23 +0800 CST  
生育率长期走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后备劳动力严重不足、城市化率不断上升、人口流动更加频繁、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巨大并持续增加,已经成为中国人口格局的新常态。我国生育率已有20多年低于实现世代交替所需的更替水平,多年处于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2014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连续第三年下降,65岁以上老年人已占总人口十分之一。如果生育数量限制政策不变,少儿人口比例将持续快速下降,老年人口比例将加速上升,总人口年龄结构将全面快速老龄化。尤为关注的是,现行的生育政策造成了大量的“失独家庭”。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我国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90人/10万人(城市为92.62人,农村为159.72人),死亡人数至少为29.5万人,由此估计,目前我国“失独家庭”的数量达上百万之巨,这些家庭承受着制度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创伤。
人口是国家的根基与宝贵资源,取消生育数量限制,废除生育审批制度,方能有利于家庭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可持续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若不尽快对生育政策进行变革,我国人口很快将出现长期、持续、急剧负增长的局面,人口结构将进一步恶化。人口政策越晚调整,后果就越严重。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09:39:29 +0800 CST  
我国法律确认了公民生育的权利,这在《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都有体现。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强调控制人口数量、实施生育审批制度,既不符合我国宪法中的人权保护条款,也与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条款相冲突。生育权的普遍性、道德性和重要性,体现了它作为基本人权的内涵和价值。2004年宪法修正案确认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生育权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而我国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可以不设或者不必设行政许可。生育权体现了个人和家庭的主体性地位,对此设定行政审批不符合法治要求。
生育审批制度亦不符合比例原则,通过强制的手段来限制人口增长,视人口为负担,忽视了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影响生育率的因素,包括人均收入提高、教育普及、妇女地位、社会保障等,却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不仅如此,实施了三十多年的生育审批制度扭曲了人口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许多的社会悲剧,侵害了家庭与个人的幸福权利,诸如“牵牛扒房”、强制堕胎、与纪律处分挂钩等违法问题不一而足。
因此,确认生育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废除现行的生育审批制度,既体现了宪法尊重人权的基本精神,又能与法治的精神与具体要求相吻合。
计划生育还导致了社会抚养费问题的出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仅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不当限制,也阻碍公民对该项权利的行使。加之,对社会抚养费制度存在着认知不足、性质认定混乱,使得征收主体多头化、对特殊群体征收不力、征收标准不统一、裁量权过大、征收适用程序不明确、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等现象。实施自主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不仅体现了对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的保护,还能防止权力被滥用,避免现行社会抚养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09:51:10 +0800 CST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到“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意味着政府对生育的调控也应遵循法治的原则与精神。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宗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条款不仅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与精神,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亦提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还权于民。“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核心在于转变政府职能,放开对公民的生育限制,提倡公民自主理性生育。我们认为,在完全尊重公民生育权和家庭权利的前提下,以公民的生殖健康权保障为核心,形成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进行生育,应当是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的基本精神。
生育制度改革乃大势所趋,一方面,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工作机制,以融合、系统、协调思路取代简单的冲突以及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思路,充分保证公民生育权的实现,公民生育由国家干预转变为家庭和公民个体自由决定,公民有权自主决定生与不生,有权自主决定生育数量、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另一方面,调整传统的强制干预方式,取消该领域的事前规制手段,转而强调政府的指导与服务职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险等领域促进人口格局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从人口大国走向人口强国的宏伟目标。
人口政策关乎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未来,人类的未来,因此人口政策的调整必须着眼于未来。随着2004年人权入宪以及公民人权意识的普遍增强,特别是基于我国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工作。这不仅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与保障人权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减少当前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合法、不公平现象的迫切要求。
我们强烈建议,尽快修改和完善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生育权,顺利完成人口政策的历史性转型!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10:20:57 +0800 CST  
发起人
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建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同意签名者名单:
郭道晖原《中国法学》总编(法理学)
李步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荣誉学部委员(法理学)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
沈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白桂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
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环境法学)
于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林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社会法学)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张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
王贵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张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理学)
喻文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王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刘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
王天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杨伟东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行政法学)
韩春晖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行政法学)
李洪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行政法学)
吕艳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行政法学)
李霞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行政法学)
朱福惠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
黄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学)
田飞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毕洪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陈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学)
毕雁英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孙笑侠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
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
葛洪义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
郑春燕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郑磊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学)
姚金菊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侯欣一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
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闫尔宝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顾大松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高秦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
伏创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讲师(行政法学)
苏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行政法学)
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蔡乐渭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李昕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10:39:31 +0800 CST  
希腊年轻人失业率50%,西班牙失业率20%。不是说人家人多了。
失业率和收入多少本身和人口关系不大的。减少人口,老态龙钟,负担很重,如果引起债务危机,不但不会提高收入降低失业,还会适得其反的!
失业率的影响因素里面包括管理水平,经济增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国际环境等多方面。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8 16:41:34 +0800 CST  
@狸猫2301 2015-04-25 23:52:37
中国不应该放松计划生育
越来越多的人呼吁中国放松生育,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中国出生率下降,给呼吁放松生育的论断提供了新的理据。
笔者不支持放松生育,正如鄙视此前鼓励生育。
第一,生育是个人与家庭的选择,但在中国的某个特殊时期,却当作了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或者鼓励、或者抑制,生育偏离了正常的人性选择,而成为政治选择、社会选择。
如果说以往......
-----------------------------
@sanhe7075 2015-04-28 16:45:14
有本事把逼得钱捐给失独把,别在这里唧唧歪歪。
-----------------------------
那种人是在这里扰乱视听。理由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楼主 小媛媛A  发布于 2015-04-29 20:00:03 +0800 CST  

楼主:小媛媛A

字数:15896

发表时间:2015-04-24 22:3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03 20:12:46 +0800 CST

评论数:28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