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争议案例: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身亡 家长:平台卖家物流均有责!您认

又一激烈争议案例: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身亡 家长:平台卖家物流均有责!你认为呢?


据北京晨报报道,渭南市21岁女孩网购银环蛇7月9日被咬医治无效,17日身亡。

▲被银环蛇咬伤身亡的琪琪。家属供图

反思

事后我也在反思,以前陪孩子太少,不了解她在想什么,在做什么,如果能多沟通多交流,及时发现这种情况,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小芳母亲

提醒

希望其他家长能以此为戒,多陪陪孩子,及时发现孩子的一些不正确的行为和思想苗头并及时制止,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小芳母亲

7月17日凌晨5时许,被银环蛇咬伤后昏迷多日的21岁女孩小芳(化名)不幸身亡。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小芳的母亲也一直在反思。7月21日,小芳母亲说,女儿应该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但网购平台、卖家和物流也有责任,她将通过司法手段维权,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女孩曾想开宠物店

今年开始网购宠物

7月21日,在渭南市华州区一处民房,大门紧锁,贴着一副白色的对联。当日高温继续,因为家中停电,小芳父母只好带着小女儿到亲友家避暑。

提起女儿的不幸,母亲说,小芳是长女,最近几年热衷于饲养小狗、小鸟、小兔等宠物,此前在当地的宠物店买过宠物带回家养,今年又开始从网上购买宠物。小芳曾想开宠物店,但父母考虑到女儿没有经验就拒绝了,小芳还摆过一周的地摊卖宠物。

“银环蛇是什么时候买的我们都不知道。7月9日下午6时53分,我在家中一楼接到娃的电话,说她被蛇咬了。”小芳母亲说,自己急忙上到二楼女儿的房间,简单问了情况急忙送医。后来从女儿手机上得知是买来的银环蛇,连夜寻找银环蛇血清,但注射后情况没有改善。担心蛇威胁他人安全,丈夫又连夜在家中寻找,但没找到。7月17日凌晨5时许,小芳出现高烧、心律忽快忽慢等症状,随后不幸身亡。

华州区林业局发布的一条信息显示,7月10日上午,区森林公安派出所与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组成搜查队,对伤者居住区周边展开细致搜查,于7月10日晚9时左右在菜市场垃圾堆中找到死去的银环蛇。

家长认为网购平台

卖家及物流均有责

事发后,亲友查看小芳手机发现,银环蛇是通过一款手机App从一王姓男子处买的,对方在该平台并未实名认证。小芳母亲说:“我也看了女儿和卖家的聊天记录,对方说过银环蛇有毒,且毒性很大,接触时要戴手套。”

“7月10日,我侄女还用女儿手机上购物平台的聊天工具,和卖家聊过。对方还说‘不会还要银环蛇吧’。”她说,亲友后来又以买家名义与对方聊天,对方称有银环蛇,可以发快递。加了对方微信后,对方还发朋友圈说“一个买我银环蛇谎称回家泡酒的妹子把银环蛇当宠物玩,结果被咬,现在生命垂危,希望没有饲养毒蛇经验的朋友不要找我拿毒蛇……”

小芳母亲认为,女儿购买银环蛇被咬中毒身亡,自身应该承担责任。但网购平台、卖家以及百世快递也都有责任,“平台监管不到位,才出现了对方能卖、我女儿能买,如果这条有毒的银环蛇不让在平台上卖,就不会出现这种事。”她说,卖家明知银环蛇是有剧毒的动物,就不应该销售。

她还说,如果快递公司能按照要求查验,并按照规定停止寄送,这条银环蛇也就不会到女儿手上。她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有毒动物等物品的管理,禁止销售和寄送,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购物平台

平台不支持蛇类交易

根据小芳母亲提供的电话,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卖家,但拨打被拒接。

快递公司

动物属于禁限寄物品

根据百世快递官方网站的“禁寄须知”显示,动植物以及动植物标本属于禁限寄物品范围内。

此前,揽收快递员曾称收件时,卖家递给他一个已经装箱的盒子,是“盒子套盒子,我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如果知道装的是毒蛇,根本不会收件。”

华商报记者又拨打百世快递客服热线,希望了解有无按要求验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而按照规定,在揽件时必须验视,至于广东那边有没有这样要求不清楚(老金认为全国一致)。

律师说法

建议小芳父母走法律途径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军认为,作为卖家来讲,虽然尽到了提示义务,但是不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而网络平台应该尽到监管责任。同时,快递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对要寄出的物品进行验视,不能违反规定寄送禁止邮寄的动物。

作为小芳,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为自身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小芳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而网络平台、卖家及快递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涉事三方的不同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至于民事责任方面,建议小芳父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由法院判决三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三万多回贴几乎都表示应由己21岁的成年女孩自负全部责任,个别的认为相关的商家、平台、物流应负相应的责任。

与前面的彭宇案、电梯劝烟案、偷果跌亡案等不同,老金这次认为商家、与物流在严禁的禁购、禁递之列,应负次要责任,这样才能有效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至于平台,从技术手段上应该无法控制,而不应该承担责任。

您认为呢?



楼主 金鹏聊斋文  发布于 2018-07-22 23:26:43 +0800 CST  

楼主:金鹏聊斋文

字数:1968

发表时间:2018-07-23 07:26:4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7-26 06:37:32 +0800 CST

评论数:29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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