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从1776年到1779年,他带头动议和起草了大批法案,最有名的是四项。
【罪刑相称法案】
《独立宣言》的基础是平等,核心是保障人的天赋权利,其理念无不散发出浓烈的人文关怀,反映了杰弗逊这一代知识分子,对天下苍生充满悲天悯人的情怀。
悲天悯人,当然是对弱势群体而言。
弱势群体中,罪犯是最弱势的部分之一。他们犯事之前,可能雄赳赳气昂昂,但一旦犯法被逮,就丧失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处于挨宰的地位。
对待罪犯,利益受侵害的一方,总是深恶痛绝,希望严惩,严惩,再严惩,很容易出现轻罪重判。从人类蒙昧社会到封建社会,这种现象很普遍。人们也发明了许多酷刑,以正义的名义去折磨罪犯,人性中深不可测的阴暗面展露无疑。
问题是,罪犯也是人。启蒙思想曰:是人就有天赋权利。人犯法是要处罚,但处罚要与罪行基本对称;如果刑罚过重,就是对犯人天赋权利的侵害。
可当时的弗州,承袭英国的法律,其刑法之残酷、手段之残忍,几近惨无人道。
如果你想吃肉,千万莫偷猪;如果偷了猪,千万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如果偷了三次,等待你的不是关禁闭,不是抄家,不是鞭打,而是要你的命。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6 07:37:28 +0800 CST  
你的命,偷3次猪就偷没了。
人命,好贱。
如果想自杀,这是个好方法,没逮到可以放心地吃猪肉,逮到了,也可以放心地吃猪肉,做个幸福的好吃鬼。
弗州的死刑达几十种,多得惊人。
在弗州,有一种颈手枷的刑具。受刑时,让犯人站着,把耳朵钉在颈手枷上,然后割掉耳朵。其过程,你只好痛并嚎叫着。
还有一种刑罚,烧红烙铁,在脸上烙印。这很普通,不就是中国古代的脸上烙字吗?但如果接下来,用烧红的铁条刺穿舌头,你觉得还很普通吗?
这样的惩罚,弗州还有很多。这到底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还是残害身体、草菅人命?
杰弗逊意识到,改革刑法,是唤醒人们意识深处仁慈之心的鼎力之举,是点燃人道主义情愫的星星之火。
只要废除大多数酷刑,就能在社会上树立保障人权的公共意识。让人们意识到,连罪犯都要善待,更何况其他人?
于是,杰弗逊大笔一挥,挥了又挥,删除了大部分死刑,只剩下叛国罪、谋杀罪和军事犯罪三种死刑。
至于其他刑罚,也删了又删,使之罪刑相当,防止罪轻刑重。
杰弗逊脑袋非常聪明,与其让罪犯空受肉体之苦,不如让他们多为社会做贡献。于是,新的惩罚措施出现了----做苦役。以免费劳动代替酷刑。
这,让人耳目一新。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6 07:39:11 +0800 CST  
骆家辉当州长,年薪14万美元左右。但他离任后应聘在西雅图的一家国际法律所Davis Wright Tremaine任职,年薪为533,000美元。奥巴马选中他当商务部长,他年薪损失一大半,变成不到20万。

美国大使的年薪比许多医生低。比如,根据2010年的统计,正牙医生(Orthodontist),年薪约为16万;家庭普通医生(Family and General Practitioner)约为18万;外科医生(Surgeon),约为23万5千。

在美国当官,不是捞钱的好工作。收到的礼物超过25美元,都要汇报、上交的。请客吃饭,也属于“礼物”。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6 13:32:39 +0800 CST  
%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0&tn=baiduimagedetail&word=%BD%DC%B8%A5%D1%B7&in=28555&cl=2&lm=-1&pn=4&rn=1&di=5739473145&ln=2000&fr=&fmq=&ic=&s=0&se=&sme=0&tab=&width=&height=&face=&is=&istype=2#pn5&-1&di44434336335&objURL&fromURLhttp://hanyu.iciba.com/wiki/index.php?doc-view-156508&W680&H1106
杰弗逊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6 17:47:37 +0800 CST  
当然,也有一些内容让现代人耳目一新。比如凡是用毒药杀人的人,都要判毒死;凡是损坏别人肢体的人,都要判截肢。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对犯强奸的人,怎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呢?杰弗逊有办法,割掉男人的蛋蛋……
哈哈,怕怕!
杰弗逊精心删改的刑罚法案,一出手就让人惊呼,引起议员们极大的争议。大家不是争议一天、两天、三天,而是一年、两年、三年……
法案什么时候付诸表决?天知道。无限期搁置。
杰弗逊原以为自己开明,别人也会变开明,可实际情况让他大失所望。
【宗教自由法案】
最先移民北美的先祖们,相当一部分是清教徒,他们为了躲避英国的宗教迫害,弘扬教义,不远万里,不畏生死,迁往蛮荒之地,建设理想中的“山巅之城”。
可他们在新大陆站稳脚跟以后,为了保持宗教的纯洁性,极力排斥其他教派,打压“异教徒”。他们逃离了旧的宗教迫害,却制造新的宗教迫害。
变化之快,令人惊异。
后来,多数州建立了官方教会制度,一州之内,独尊一教,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实行宗教自由的只有宾州和罗德岛。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7 08:12:58 +0800 CST  
弗州的官方教会名曰:圣公会。从1676到1776,圣公会唯我独尊达100年之久,不经意间成了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
宗教,是欧美人民的精神支柱,是人们第一精神食粮。信仰宗教,是绝大部分人一生的必修课。在北美移民中间,不信仰上帝的人少而又少,也难以生存。宗教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影响,非常巨大。
人的思想和精神生活,本应该是自由的、变化的,宗教信仰当然也应该是自由的、可选择性德。但官方教会为维持统治地位,采取一些手段打压异教徒,防止其他教派的渗透。
在弗州,如果父母不让孩子接受圣公会的洗礼,就犯罪了;禁止其他教派(主要是教友派)集会;如果船长带进一个异教徒进入弗州,也是犯罪行为。如果否认上帝的存在,或者否认上帝三位一体,呵呵,你就会发现,你的人生权利不断被剥夺,处罚无处不在,过日子都举步维艰。
官方教会,已经成为人们思想和精神的绝对统治者,极大地钳制了人们的思想自由、人生自由,是另一种形式的专制。
历史证明,专制导致集权,集权导致腐败。哪怕是以克己严修为标志的教会。
圣公会教士在国家税收的供养下,日子过得十分滋润,腐败日益侵蚀,持续地改变教会的形象。许多牧师成为当地最幸福的一群。他们装模作样地完成教会工作之余,热心赛马、聚众打牌、开party跳舞、酗酒狂欢,表现得比俗人还俗,引起群众的极大反感。
但你又拿他没办法。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7 08:14:00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8 11:05:50 +0800 CST  
因为他有官方的强大支持。
北美的老百姓天性爱自由,教会自甘堕落,老百姓当然越来越不感冒,许多人渐渐不把圣公会当成神圣的精神寄托所,教友会乘虚而入,甘冒违法的风险,在夹缝中顽强发展。
圣公会的威信江河日下。
但骆驼未死,架子很大。政教合一的体制仍然象庞然大物一样,横亘在人们面前,维护圣公会法律仍然未动丝毫,迷信圣公会的群众仍然占多数,牧师们依然逍遥快活。
思想前卫的杰弗逊,早就看不下去了。
1776年10月11日,杰弗逊被任命为处理宗教问题的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共19人,保守派占多数。但杰弗逊毫不畏惧,率领少数派,向这个庞然大物发起猛烈攻击。
他知道,要推倒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必定要经过艰苦的斗争。因为弗州贵族一直和圣公会的利益是一致的,双方互帮互助,共谋利益。废掉圣公会的统治地位,等于是打断了贵族们的一条腿。
同时,还有很多人笃信宗教,真诚信仰圣公会,攻击圣公会,等于是攻击他们的心灵。
这些,都在杰弗逊的意料之中。改革,就是要打破传统,解放人们的思想,促使人民的精神意识,跃升到新的高度。
杰出人物,就是人民思想的领航者。
因此,他抓住各种机会,喋喋不休地发表大量言论,轰击圣公会的专制。在议会里,在酒店里,在客厅里,在聚会上,他不放过任何机会,阐明他的高论,以扭转人们的观念。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8 12:41:47 +0800 CST  
我们欣赏欣赏他的精彩语言:
宗教,是自由的敌人,愚昧的朋友。
教会一旦成为国家的工具,就会和政府联盟,与暴君狼狈为奸。宗教支持暴君,暴君保护宗教,双方合体,实施暴政和压迫。
只有谬误才需要政府支持,真理自己可以站住脚。
教会强迫人们信仰统一,是对人民自由的极大侵害。
强制人们见解一致,能办得到吗?自从引进基督教以来,数百万男女和儿童,被烧死、被折磨死、被罚款、被监禁,但未曾向见解一致前进一步。强制的效果如何?它使世人一半成为愚人,另一半成为伪君子。这,等于是在全世界维护欺骗和谬误。
……
他的话,思想深邃,明白晓畅;一针见血,鞭辟入里;雄辩有力,直见真理。
经典。
战斗的主战场在议会。
可议会发言,偏偏是杰弗逊的弱项,他的思想虽然深邃,但他的口头表达实在是蹩脚,声音小,不连贯,一定也不激荡人心,因而他的发言次数不多。
而他的对手,则雄辩力强大得多。彭德尔顿、尼古拉两人言语滔滔,辩才无碍,往往声势还压过改革派一头。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8 12:43:16 +0800 CST  
改正:

一定也不激荡人心
----------------------
一点也不激荡人心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8 12:45:29 +0800 CST  
贵族出身的议员,大都反对改革。议员,又大多数是贵族出身,反对力量强大。彭德尔顿就是他们的代表。
还有一部分议员自小深受圣公会教育,对它还有深深地感情,也极反对改革,尼古拉就是他们的代表。
两股势力合流,杰弗逊抵挡不住。
幸好,他有两位得力帮手,梅森和麦迪逊。
梅森道行不比杰弗逊浅,发言则比杰弗逊好多了。语言火辣,气势咄咄,不乏攻击力。
麦迪逊刚出校门,象杰弗逊一样,纯版书生,满怀学生激情,发言积极有力,态度不折不挠。
詹姆斯. 麦迪逊(James Madison),是弗州奥兰治县人,生于1751年3月。父亲是种植园主,有千顷良田,家庭条件中上。他小时候与其他中产阶级的孩子相似,边读书边成长。只是他体弱,时常在家接受教育。他读书非常认真,一边拜名师,一边下苦功,学业斐然。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特别喜欢读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等著名启蒙思想家的作品,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
由于读书过于刻苦,只读两年大学就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提前毕业。最后读得身体都出了问题,但他仍然手不释卷。
他老爸看到他这么上进,很高兴,要他及早返乡,管理家族庄园。但麦迪逊反躬自身,发现自己的兴趣,不是做庄园主,而是政治。因此,他坚决不回家做家庭主男,而是继续攻读法律和政治,直到学问精深到自己都吃惊的地步。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9 01:34:11 +0800 CST  
独立战争爆发后,他热血沸腾,参加了县民兵,被授予上校军衔。不过,他父亲是县民兵的负责人。
原以为领军打仗很有味,可当了兵才知道,并不总是有仗打,他越来越兴味索然,加上体质弱,军旅吃不消,遂从政。1776年,他入选第一届弗吉尼亚议会,参加州宪法起草工作,他的理论才华马上显示出来。更为重要的是,他结识了影响他一生的人----杰斐逊。
自此,三个书呆子扎到了一堆----老书呆梅森,中书呆杰弗逊,小书呆麦迪逊。三个天才巨星会聚一起,开始发出耀眼的光芒。
如果要谈美国建国的文治武功,武功靠的是华盛顿,文治靠的是这三个怀有崇高理想的不老书生。是他们的梦想,赋予独立战争无与伦比的意义。
麦迪逊也对圣公会牧师们的懒惰、骄横、腐败深恶痛绝,也主张推行宗教改革。他和梅森在议会与保守派发起激烈争论,坚定站在杰弗逊一边。
一争,又是旷日持久。三年过后,杰弗逊看到议员们思想有些松动,才正式提出“宗教自由法案”,至于什么时候才能讨论通过,谁也不知道。
之所以是这样,根本原因是贵族力量还很强大,三个书呆子一下子难以撼动。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9 01:35:00 +0800 CST  
50万点击纪念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19 14:26:59 +0800 CST  

@周慕白A 回复日期:2011-08-20 20:26:41  回复


那不是法兰西玫瑰苏菲玛索吗?
--------------------------------------
是弄错了。早就想改,却又没办法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0 21:49:15 +0800 CST  
@冷漠的斜眼 回复日期:2011-08-20 18:36:33
从美国的历史上看杰弗逊并没有观鱼兄写的这样高尚,他本人就是基督徒,不过他不属于“圣教会”而已,所以说他反对宗教,这个就根本不靠谱。而其人本身是庄园主,而他的庄园并不是很大,却拥有300多个黑奴,而华盛顿自己的庄园比他的庄园小不了多少,不过蓄奴几十人,所以说他本人反对蓄奴也是很值得商榷的。
而后期他和亚当斯之间的争权也表明了他并不是理想主义者。
----------------------------------------------------------
谢谢你的关注。你的意见给我很好的启发。
从我看到的资料,觉得杰弗逊:
1.他不反对宗教,反对的是宗教专制,极力主张宗教自由。
2.他主张废奴是真心的,因为他提出了一个废奴计划,在别人的反对下没作法案提出来
3.年轻时,他应该是个理想主义者。随着政治经验的积累,他越来越现实了。他与亚当斯、汉密尔顿的斗争,是很现实的,甚至耍了些手腕。
以上愚见,见笑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0 22:40:04 +0800 CST  
【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是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农作物都在土地上生长,土地就是生长财富的聚宝盆。人要活得下、活得好,就必须占有土地,占得越多越好。一部人类社会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部土地争夺史。
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家庭,无一不是豪富之家。土地的多少,决定了家庭的财富,决定了家庭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家庭的幸福指数。地球上哪里处于私有制农业社会,那里就呈现出这个样子。
汉语中, “富”的字形就是“家有一口田”;
“福”的字形就是“神(上帝)啊,请赐给我一口田吧!”
可见,东西方一个样。
可是,在一定范围内,土地是有限的,人占有土地的欲望又是无限的。当一部分人土地越来越多的时候,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土地越来越少,人口的增长更加剧了这一趋势。
当社会上出现一个大地主时,意味着一群人丧失了土地;
当社会上出现一群大地主时,意味着很多人没有土地;
当社会出现一个地主阶级时,意味着也存在一个农民阶级。
少地或无地的农民,只能在地主家做长工、打短工,或者租赁土地耕种,以获得微薄的收入。
一代接一代,他们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穷。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1 00:55:48 +0800 CST  
一个本应该平等和谐的人类社会,因为土地分配不均,分出了三六九等。地主通过土地这根杠杆,剥削农民劳动,成为富人。国家大多从富家大族选拔官吏,维持政权。而农民,只有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份。
那些世代受穷的人,多么希望自己有田有地啊。
一旦遇到非正常灾害,或者其他非正常情况,老百姓大面积无法生存,就会揭竿而起,向地主阶级发起挑战,他们最重要的革命目标是,把地主的土地抢过来,分了。
如果革命成功了,社会上的土地就会相对平均分配,大多数人有地,安心耕种,社会也就安定下来了。
但人的本性是不会改的,又会进入新一轮土地争夺,产生新的不平衡,产生新的压迫,产生新的奴役,直到新的揭竿而起。
循环往复。
这何时是个头啊。
无语问苍天。
“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那能不能打破这个循环、破除这个怪圈?一代代思想家、革命家,不约而同地思考这个问题。
杰弗逊也在思考。
当然,当时的弗州,并没有达到农民起义的程度。但经过移民几代人的分配和再分配,土地集中度已经很高。特别是国王赐给宠臣大量土地,殖民地当局时常把土地大块大块地赠送给地方实力派,形成了鲜明的大土地所有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1 00:56:50 +0800 CST  
@lingduyusll
---------------------
上图是弄错了,很早就想删除,但没办法除掉,很窝火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1 09:02:36 +0800 CST  

杰弗逊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1 20:40:08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8-22 11:14:11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