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作者:zctyyq 回复日期:2010-06-16 01:32:37
jiha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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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6 16:05:24 +0800 CST  
作者:xoooop 回复日期:2010-06-16 20:54:06
很好奇当时这些欧州人踏上新大陆后是怎么懂土人的语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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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布刚上美洲时,没人知道讲土语,土著也不懂英语。交流吗,靠语言以外的东西,比较复杂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6 23:03:00 +0800 CST  
富兰克林的人品和才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称赞。1736年,他居然鲤鱼跳龙门,当选为州议会文书,一脚踏入政治圈。而他的对手开始走下坡路。1737年,北美邮政总代理发现布拉福德管理不善、帐目不清,免除其费城邮政局长职务。接位的恰巧又是众望所归的富兰克林。
两雄争霸,富兰克林完美胜出。
邮政局长的报酬不多,但十分有利于办报打广告,富兰克林收入猛涨。
心有不甘的布拉福德,在报上登文攻讦富兰克林,给后者挑起了一场纠纷,但大势底定,效果甚微。
至此,三国演义剧集正式播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7 00:02:52 +0800 CST  
第二十一节 第一位蜚声世界的巨人(6)
富兰克林的事业屡经考验,感情也一破三折。
回到费城,闻知里德美女已经结婚,犹如遭到晴天霹雳,痛悔不该把女友丢在脑后。
后来听说里德和丈夫并不和谐,早早分居。不久她那丈夫躲债躲到西印度群岛去了,杳无音信。里德郁郁寡欢,离群索居。富兰克林更加内疚,心里明白,造成里德不幸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富兰克林不但骂自己是美洲第一混蛋,还骂自己是留过洋的国际级混蛋。面对如今局面,他无可奈何。
作为邻居和老朋友,富兰克林偶尔到里德家走走,但见一次面,就难受一次。
富兰克林和梅莱迪斯合伙开业后,一个房客看到小伙子不错,就热心做媒,介绍亲戚家的女儿。一来二去,瞧着眼顺,双方想想年纪也不小了,还是结婚吧。
女方父母是精明人,他们向布拉福德打听印刷行业的前景。布拉福德当然不会说竞争对手的好话:
哦,你们问印刷行业赚不赚钱,这个吗,我不好讲。你们还是去问凯梅尔和哈里吧。
女方父母心里顿时凉了一大截。如果印刷业赚钱,他们干嘛跑到巴巴多斯去?
凑巧的是,富兰克林按照当地习俗,和媒人商量女方嫁妆的事。富兰克林提出,印刷店还有些债款,希望女方带点资金过来,尽快还清。真是哪壶不开提那壶。
女方父母迅速决定,不能让孩子往火坑里跳。要是富兰克林失败了,难道要让女儿跟着倒霉鬼,也跑到巴巴多斯去?因此托媒人回复:我家穷,没这么多钱。
这场婚事就此告吹。女方父母庆幸自己英明果断。
很快,他们发现自己错了,想补救,但富兰克林对此事再也提不起兴趣。
情意不深的爱情,经不起挫折。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7 11:23:47 +0800 CST  
受到打击的富兰克林再一次放纵自己。
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饮鸩止渴。经历的女人越多,内心越寂寞。
千帆过尽皆不是,回到心灵深处,还是只有一个人----里德。
这一切,逃不过一个人的眼睛。
这个人,就是里德她妈,富兰克林曾经的准岳母。准岳母象很多父母一样,为自己的精明后悔莫及。后悔不该给富兰克林出难题,后悔不该劝女儿另觅新枝,后悔……
想想女儿现在的境况,真是一地鸡毛,无从收拾。
好在机会还是来了。里德父亲过世后,家里没了男人,有事没人拿主意。妈妈就经常请富兰克林来,商量事情。
情人相见,分外眼红。来往次数多了,一对老情人那里控制得住。三句旧情话,九滴新眼泪,就让感情迅速恢复。
里德家里出现了久违的欢笑声。
自然而然想结婚。只是里德无法离婚,她那死鬼丈夫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等无所等,就不等,1730年9月1日,他们结婚了。
黛博勒.里德变成了黛博勒.富兰克林。婚后不久,新女主人发现嫁给了两个男人,因为家里平白无故多了个小男孩。这孩子的来历无人讲得清。后人有的说,这是富兰克林婚前混乱感情生活的副产品;也有的说,这对老情人是奉子成婚。
不管怎样,有情人终成眷属,婚姻生活比较美满。富兰克林老时还这样评论他的真命皇后:
“她是一个善良而忠实的伴侣,大力帮助我照料铺子,我们在一起兴旺起来了,我们一直总是相互安慰体贴。”
这就是现代90后小女生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
----这么说,是否有点肉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7 11:43:11 +0800 CST  
作者:wanganghua 回复日期:2010-06-16 23:04:51
分了页,但却没内容。你到底在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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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里,来了一屋客人,陪着玩,呵呵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7 15:20:43 +0800 CST  
作者:鼎湖听泉 回复日期:2010-06-17 20:52:57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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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兄弟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01:13:12 +0800 CST  
看来你真的准备长篇大论,光一个富兰克林就如此篇幅。或许他确实对美国立国初期影响很大,但对于美国之所以开自由民主平等的历史性先河前奏交代的似乎有所欠缺吧。所谓前因后果啊。不是指教,纯粹是无聊发言。希望不会打乱你的立论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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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的本意是,以富兰克林前半生为标本,让人了解殖民地发展的真实的社会生活画面,不知这样可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01:29:05 +0800 CST  
作者:刃马刀 回复日期:2010-06-17 23:25:59
快切入正题,写美国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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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现在写的就是,殖民地的历史很重要,大家希望看到的自由、民主、博爱,其实在独立革命以前就打下很好的基础。只是我第一次写书,不一定达到了写作意图。
殖民地初稿出来后,想对其进行修补,使大家想了解的自由、民主显得更鲜明、突出
恳切期望多提宝贵意见,提得越多,就越有利于写作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09:06:32 +0800 CST  
作者:260728774 回复日期:2010-06-18 11:43:19
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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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17:37:14 +0800 CST  
作者:wyzhang128 回复日期:2010-06-18 12:23:54
做个记号,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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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19:09:26 +0800 CST  
第二十二节 第一位蜚声世界的巨人(7)

一个一年之内就能考全年级第一的小孩,自然是个天才的苗子。拥有天才癖的人,总是对奇怪的事感兴趣,对复杂的事感到好奇,一旦喜欢上什么事物,这事物就在劫难逃,会被天才人物穷追不舍。许多事物的秘密,就是这样被天才人物死磕出来的。
富兰克林自小对万事万物怀有浓厚的兴趣。约赛亚带他看工匠,无意中把他引入百科之门。各种东东他都喜欢尝试,经常在家里做些小实验。
这种天性,贯穿他的一生。
青年时代发奋读书,偶尔搞搞科学观察,但迫于生计,难有余暇从事科学活动。直到他成为大老板后,空余时间多起来了,才有精力探究日常生活碰到的事物。他觉得其乐无穷。
最先取得成效的,居然是一般人想不到的消防。别人看到火灾,总是急吼吼喊救火,至于怎么救才好,没人认真想过。富兰克林就不一样,人家天才就是天才,硬是作个课题来研究。研究来研究去,愣是出成果了。
1735年2月,他在自家办的《宾夕法尼亚报》上发表《论保护城市不受火灾》的文章。市民见了文章后,大声叫好。不久,就有30人自愿跟从富兰克林组成救火队。后来,消防队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费城想发大火灾也难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1744年4月,他发起组织“美洲哲学学会”,尽可能把各领域的杰出人物集合起来,交流知识,研究科学。会员中数理化、文史哲的专家都有。
1748年开始,富兰克林童心大发,观察起蚂蚁、鸽子、天气、空气和光线来,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论。还制作了美洲第一根弹性导尿管,发明了省柴取暖炉。别人把他的炉子稍作改进,大赚其钱。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21:33:51 +0800 CST  
1755年,富兰克林父子和塔斯克上校等人到马里兰乡下去。路上刮起一股小旋风,漩涡越卷越大。富兰克林象看到外星人一样好奇不已,目不转睛地盯着旋风。风越转越远,没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富兰克林已经脱离队伍,撒丫追风去了。他的儿子也飞奔跟了过去。塔斯克上校目瞪口呆,惊讶地看着父子俩跟着旋风,穿马路、过小溪、跨田野,冲进树林。风刮到哪里他们追到哪里,扎扎实实追了3/4英里(约1.2公里)。直到旋风演变成了小型龙卷风,担心半空中的树枝掉下来砸头才停止。塔斯克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一个年近五旬、地位尊崇的人,居然这般孩子气。

富兰克林良久回身,还抑制不住好奇心,问塔斯克:
“上校,这样的旋风在马里兰常见吗?”
塔斯克无可奈何地笑答:“不,不常见。这次旋风,是我们特地拿来招待富兰克林先生的。”

在富兰克林之前,欧洲人发现了电。但电到底是什么,还不清楚。电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神秘得很。更加激起了富兰克林的好奇心。1746年开始,他沉迷于电学实验。进过不懈努力,他就得出了惊人的结论:电是一种以一定比例存在于一切物质中的要素。他把超比例存在的电称为正电,低于比例存在的电为负电,并用正号“+”和负号“-”来表示。这在电学研究上,是一项远超前人的巨大贡献。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提出,天上的雷电也是电。不信可以做实验证明:在房屋顶上树一根20多英尺高的尖铁竿,当雷雨云经过时,铁竿会把电传到铁竿底部。1750年,他正式向英国皇家学会提议进行雷电实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22:26:53 +0800 CST  
雷电,亘古以来就是令世界胆寒的神秘力量。每当乌云电光一闪,一声炸天裂地的巨响破空而来,人类会吓得心惊胆颤。电光有时候还会击毁房屋、杀死人畜、点燃火灾,大家对这一神秘力量惊恐不已,对之顶礼膜拜。

很显然,这是天神在发怒。除了天神,谁也没有这么巨大的威力。
现在居然有人提出,闪电打雷这种伟大的神的力量,竟然是一种实验室里能够发现的电学现象,这近乎是发神经。

用这样一种简单的方法去研究那可怕的雷电,这好比是小孩子过家家。

英国皇家学会就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认定,只有美洲那种贫穷落后的蛮荒之地,才出产这样的傻B理论。

墙内开花墙外香。富兰克林的理论在法国激起了大众的兴趣。国王也高度关注。1752年5月10日,科学家们在巴黎郊区用40英尺的铁竿实验成功。这一成功震惊了法兰西,轰动了欧洲,富兰克林成为家喻户晓的大科学家。

富兰克林还不知道法国已经试验成功。6月份,他和儿子,用风筝飘入乌云,进行接电试验,获得成功。

他还突发异想,在自家烟囱安上铁杆,下面连线入地,接上两个小铜铃铃,每当乌云压顶时,小铃就会响起来。

此后,小铃响了很多年。

受此启发,发明了避雷针。

当然,富兰克林最富创意的想法是:用电杀鸡。用电击,牛都可以杀死,火鸡肯定不在话下。

1750年圣诞节前,富兰克林抓了一只火鸡,立马放电。顷刻之间,只见富兰克林轰然倒地,那只鸡安然无恙。

鸡没触电,人触电了。

富兰克林几分钟内失去了知觉。

好在未出人命,富兰克林后来苏醒了,到第二天早上,肩上还感到有点麻木。

富兰克林的贡献,在当时的人的眼里是一种奇迹。哈佛大学、威廉和玛丽学院授予他硕士学位。后悔不迭的英国皇家学会授予他金奖。他成了世界级名人,人们称他是“盗取天火的普罗米修斯”。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8 23:37:41 +0800 CST  
作者:鼎湖听泉 回复日期:2010-06-18 21:47:45
晚上顶,美利坚故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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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9 00:59:32 +0800 CST  
慢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9 09:32:16 +0800 CST  
作者:小学生阿萌 回复日期:2010-06-19 09:43:52
有趣精彩的美利坚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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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9 18:47:51 +0800 CST  
作者:瀚海箫声 回复日期:2010-06-19 18:18:11
前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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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愧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19 22:40:13 +0800 CST  
作者:刃马刀 回复日期:2010-06-19 23:27:04
嗯,继续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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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20 01:14:47 +0800 CST  
作者:爱你的云淡风轻 回复日期:2010-06-20 14:50:47
为lz惊世骇俗的结论先mark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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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世骇俗?是指?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20 16:48:16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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