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10月初,一个叫托马斯•布赖特的人给总督写信,批评巫觋审判草菅人命。总督猛然惊醒:是呀,塞勒姆镇不可能有如此之多的巫觋!平时好好的人,怎么会是巫觋呢。
他命令,在审判中,那些灵异和不可见的证据,不能采信。按照这个标准,没人能“被巫觋”了。
马萨诸塞人突然恢复了理智,停止审判,释放所有囚徒。5年后当局宣布为冤案,下令斋戒一日,向死者谢罪。1992年,即巫觋审判300周年时,克林顿政府再次就此事道歉。
经过后人研究,当时女孩们致病的原因,可能是吃了感染了麦角菌的小麦食品。麦角菌既有毒,又能致幻,导致女孩们陆续患病,神智不清。
巫案最引人深醒的是,当年逃到北美的教徒,居然也象欧洲迫害他们的人一样,不能容忍持不同意见的人。这种宗教纯一性的执着,变成了迫害异端的可怕动力。
然而,北美广阔的生存空间,为非主流教派提供生存与发展之地。前面讲的罗杰•威廉斯等人,就是迁徙到罗得岛,创立新的定居地,推行信教自由。边疆地区常常成了少数教派的“庇护所”。
马里兰、宾夕法尼亚从开始就实行宗教多元政策。
有些殖民地为了吸引移民,也实行宗教自由,打破了主流教派一统天下的局面。
在一些老殖民地,一个教派唯我独尊的做法,也遭到抵制。因为如果坚持宗教的纯一性,就必须赶走大部分居民,这对急于要开发土地的业主来说,无异于自杀。因此,只能选择宗教宽容。
经过各教派的长期斗争,到18世纪上半叶,许多殖民地形成了众多教派并存的局面。
宗教纷争一旦结束,其正面效应就能更好地发挥出来。各教派相互合作,逐步实现了宗教本土化。宗教中蕴含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法治的思想,以及重视修养、追求财富、回报社会的人生观,深刻地塑造了北美人,对美国的独立和崛起,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4 13:33:35 +0800 CST  
10月初,一个叫托马斯•布赖特的人给总督写信,批评巫觋审判草菅人命。总督猛然惊醒:是呀,塞勒姆镇不可能有如此之多的巫觋!平时好好的人,怎么会是巫觋呢。
他命令,在审判中,那些灵异和不可见的证据,不能采信。按照这个标准,没人能“被巫觋”了。
马萨诸塞人突然恢复了理智,停止审判,释放所有囚徒。5年后当局宣布为冤案,下令斋戒一日,向死者谢罪。1992年,即巫觋审判300周年时,克林顿政府再次就此事道歉。
经过后人研究,当时女孩们致病的原因,可能是吃了感染了麦角菌的小麦食品。麦角菌既有毒,又能致幻,导致女孩们陆续患病,神智不清。
巫案最引人深醒的是,当年逃到北美的教徒,居然也象欧洲迫害他们的人一样,不能容忍持不同意见的人。这种宗教纯一性的执着,变成了迫害异端的可怕动力。
然而,北美广阔的生存空间,为非主流教派提供生存与发展之地。前面讲的罗杰•威廉斯等人,就是迁徙到罗得岛,创立新的定居地,推行信教自由。边疆地区常常成了少数教派的“庇护所”。
马里兰、宾夕法尼亚从开始就实行宗教多元政策。
有些殖民地为了吸引移民,也实行宗教自由,打破了主流教派一统天下的局面。
在一些老殖民地,一个教派唯我独尊的做法,也遭到抵制。因为如果坚持宗教的纯一性,就必须赶走大部分居民,这对急于要开发土地的业主来说,无异于自杀。因此,只能选择宗教宽容。
经过各教派的长期斗争,到18世纪上半叶,许多殖民地形成了众多教派并存的局面。
宗教纷争一旦结束,其正面效应就能更好地发挥出来。各教派相互合作,逐步实现了宗教本土化。宗教中蕴含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法治的思想,以及重视修养、追求财富、回报社会的人生观,深刻地塑造了北美人,对美国的独立和崛起,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4 13:33:35 +0800 CST  
塞勒姆的女巫博物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4 14:13:52 +0800 CST  
塞勒姆的女巫博物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4 14:13:52 +0800 CST  
很寂寞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4 17:34:15 +0800 CST  
很寂寞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4 17:34:15 +0800 CST  
问候、学习,顶帖。
--------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5 10:00:05 +0800 CST  
作者:seele507 回复日期:2010-06-05 09:50:16
up
----------------------------
欢迎新同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5 23:01:56 +0800 CST  
作者:seele507 回复日期:2010-06-05 09:50:16
up
----------------------------
欢迎新同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5 23:01:56 +0800 CST  
开工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11:03:24 +0800 CST  
第十六节 第一个蜚声国际的巨人(1)

时间,在静静地流淌,殖民地不紧不慢地发展着。在大多数欧洲人眼里,那里还是一片遥远的、尚在开发的贫荒之地;对那里人的印象,如果实话实说的话,那就是: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总之,那里的人大多是没文化、没品位、充满乡野味的“乡里B”。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印象。欧洲人开始意识到,原来,遥远的北美,也能产生人杰。
这个非凡的人,1706年诞生于波斯顿一个手工作坊家庭。他一周岁生日,可以当作殖民地成立100周年纪念活动来庆祝,因为第一块殖民地----詹姆斯敦就是100年前建立的。
100年,就是一个世纪。在红尘中,这是一个很长的时间概念。不觉间,殖民地已经晃过100年了。
不过,这家主人来到北美的时间并不长。他叫约赛亚,1682年才携妻带子,迁居北美,满打满算,不过24年。
他祖居英格兰诺桑普敦郡的爱克顿,因为笃信清教,属于非法人士,饱受打压,不得已远走他乡。
约赛亚据说体格健壮,天资颖悟,多才多艺,善画能歌。更难得的是多谋善断,行事果决。他不是街委会主任,但邻里间有什么争执,总请他调解;他不是领导,但当地的领导常常向他请教,听他吩咐。
生了大胖小子,本应该高兴。但他并没有太多的兴奋。因为,生孩子是他第二门拿手的本领。第一门拿手的本领,当然是赖以为生的皂烛制造。
之所以称生孩子是他的拿手本领,是因为他有点太能生。来波士顿之前,生了3个,之后,生了4个。第一任妻子不幸去世。续娶之后,一口气又生了……8个。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14:57:40 +0800 CST  
在波士顿24年,生了12个孩子,当然不会太激动。
算起来,这个男孩排行第15。
呜呜……有点晕。不讲别的,起名字、记名字,就是件不容易的事。
约赛亚憋了半天,也想不出好名字。能够想出的,都用完了。最后没办法,偷工减料,把他哥哥的名字直接安给了孩子,取名本杰明,加上姓,就成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约赛亚和哥哥,感情特好,所以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名字之后,就想到了哥哥的名字。
也就是说,这小男孩,与他的伯伯同名。
约赛亚还没有打住,后来又生了2个女孩。
这个家,父母+孩子,一共19人。无论怎样,有点惊人。
富兰克林生在这样一个大家庭,当然无法指望父母能给他太多的宠爱。
这小家伙却很幸运,他在男孩中排名第10,被父亲当作 “什一税”奉献给教会。进教会,必须读书,小富兰克林8岁时,进了语法学校(相当于中学)。而他的9个哥哥,早早地离开家庭,去当学徒。
就这样,小富兰克林开始集天地之精华,汇人间之灵气,勤奋好学,潜心苦炼,在殖民地百年熔炼出来的人文精神的氤氲孕育之下,把自己打造成了精美绝仑的旷世人杰----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
一般人,有一个“家”就足以欣慰一生了,他可有五个“家”。
他被喻为“比美国人还美国人”,也就是说,他被人们公认为美国精神的代表。
下面,让我们开始欣赏他勤奋精进的前半生,这是他非凡人生的天育之章。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17:12:28 +0800 CST  
小富兰克林一进学校就卓尔不凡,不到一年成绩窜至第一,不是班上第一,而是全年级第一,提前升入二年级。
天下做父母的,都会为孩子的优秀而自豪。
约赛亚却笑不起来,因为没钱。家大业不大,实在难以为继。如果这孩子成绩太好,一定会一读到底----升大学。
到那里找学费?
况且,书读得多,并不表明将来就会本领强、就业顺、生活好。有很多读了大学的人,最后还是一贫如洗、穷困潦倒。
约赛亚决定,让富兰克林读职业中专----去学写字和算数。这是谋生的基础。
又读了一年,约赛亚让他回家当学徒。在约赛亚看来,能够写字、能够算数,就可以了。谋生本领,学校不一定学得到,还得跟师傅学。
这孩子聪明,又小,跟自己学吧,将来也好子承父业。
10岁的富兰克林,呆在家里,学习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兼做站台先生、正堂杂役、跑街伙计。
他一点也不乐意。不乐意,倒不是因为辍学,而是因为父亲没让他学航海。他感到,架着大船在大风中劈波斩浪,那才超刺激。
父亲不让他去,他就在业余时间,纠集一批小喽啰,到水里玩,很快学会了游泳和划船。他天生就有领导才能,小家伙们都听他的。
业余时间除了这件事,他就喜欢看书,而且看得惊天动地。小小年纪,就把把父亲的大部分藏书看完了。然后买来《约翰•班扬集》、《计划论》、《希腊罗马名人传》这样大人看的书来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21:35:02 +0800 CST  
小富兰克林一进学校就卓尔不凡,不到一年成绩窜至第一,不是班上第一,而是全年级第一,提前升入二年级。
天下做父母的,都会为孩子的优秀而自豪。
约赛亚却笑不起来,因为没钱。家大业不大,实在难以为继。如果这孩子成绩太好,一定会一读到底----升大学。
到那里找学费?
况且,书读得多,并不表明将来就会本领强、就业顺、生活好。有很多读了大学的人,最后还是一贫如洗、穷困潦倒。
约赛亚决定,让富兰克林读职业中专----去学写字和算数。这是谋生的基础。
又读了一年,约赛亚让他回家当学徒。在约赛亚看来,能够写字、能够算数,就可以了。谋生本领,学校不一定学得到,还得跟师傅学。
这孩子聪明,又小,跟自己学吧,将来也好子承父业。
10岁的富兰克林,呆在家里,学习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兼做站台先生、正堂杂役、跑街伙计。
他一点也不乐意。不乐意,倒不是因为辍学,而是因为父亲没让他学航海。他感到,架着大船在大风中劈波斩浪,那才超刺激。
父亲不让他去,他就在业余时间,纠集一批小喽啰,到水里玩,很快学会了游泳和划船。他天生就有领导才能,小家伙们都听他的。
业余时间除了这件事,他就喜欢看书,而且看得惊天动地。小小年纪,就把把父亲的大部分藏书看完了。然后买来《约翰•班扬集》、《计划论》、《希腊罗马名人传》这样大人看的书来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21:35:02 +0800 CST  
约赛亚看着他的孩子,心里犯嘀咕:这孩子,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手艺,指望他继承自己的事业,恐怕靠不住。如果他也像他的一个哥哥那样,独自逃跑去当水手,那就麻烦了。我得找一样他喜欢的事让他做。
于是,约赛亚常带孩子出去,边散步边看木匠、泥瓦匠、镟工、铜匠干活,看看富兰克林喜欢干什么。让父亲欣喜的是,富兰克林什么都喜欢,什么都干一干,做得还不错。
两年过去了,看到时机比较成熟,约赛亚问富兰克林:
孩子,你喜欢干那样?
反正不管挑那样,都可以开店谋生。做父亲的很有把握。
富兰克林的回答,差点让父亲背过去:
爸爸,我喜欢航海。
不行,不行,坚决不行。航海,除了危险之外,还难以养家糊口。
两年的努力等于零,约赛亚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败。
算了,算了,你不是喜欢看书吗,那就去学印刷吧,天天印,让你看个够。
不,我不去。
不去?随你吧,你爱啥干啥,就是不能学航海。
富兰克林抗拒了一段时间。但孩子就是孩子,那里抗得过大人。他想了想,印刷总比做蜡烛强,印刷就印刷吧。
富兰克林的一生,就此与印刷结下了不解之缘。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21:56:25 +0800 CST  
约赛亚看着他的孩子,心里犯嘀咕:这孩子,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手艺,指望他继承自己的事业,恐怕靠不住。如果他也像他的一个哥哥那样,独自逃跑去当水手,那就麻烦了。我得找一样他喜欢的事让他做。
于是,约赛亚常带孩子出去,边散步边看木匠、泥瓦匠、镟工、铜匠干活,看看富兰克林喜欢干什么。让父亲欣喜的是,富兰克林什么都喜欢,什么都干一干,做得还不错。
两年过去了,看到时机比较成熟,约赛亚问富兰克林:
孩子,你喜欢干那样?
反正不管挑那样,都可以开店谋生。做父亲的很有把握。
富兰克林的回答,差点让父亲背过去:
爸爸,我喜欢航海。
不行,不行,坚决不行。航海,除了危险之外,还难以养家糊口。
两年的努力等于零,约赛亚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败。
算了,算了,你不是喜欢看书吗,那就去学印刷吧,天天印,让你看个够。
不,我不去。
不去?随你吧,你爱啥干啥,就是不能学航海。
富兰克林抗拒了一段时间。但孩子就是孩子,那里抗得过大人。他想了想,印刷总比做蜡烛强,印刷就印刷吧。
富兰克林的一生,就此与印刷结下了不解之缘。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6 21:56:25 +0800 CST  
自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7 00:47:03 +0800 CST  
作者:lcsldz 回复日期:2010-06-07 11:48:51


作者:seele507 回复日期:2010-06-07 10:54:11
出现强人了

--------------------------
不敢当

-----------------------------------------------
真的不敢当,呵呵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7 13:14:53 +0800 CST  
作者:lcsldz 回复日期:2010-06-07 11:48:51


作者:seele507 回复日期:2010-06-07 10:54:11
出现强人了

--------------------------
不敢当

-----------------------------------------------
真的不敢当,呵呵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7 13:14:53 +0800 CST  
第十七节 第一个蜚声国际的巨人(2)

根据父亲的安排,富兰克林拜师了。师傅不是别人,是亲哥哥詹姆士。詹姆士开了一家印刷所,办了一份《新英格兰报》,生意大致过得去。
居家是兄弟,从业为师徒。两个人正正经经签订了师徒合同,一切都按市场规律和既有习俗办,合同规定,富兰克林学徒到21岁,平时哥哥负责吃穿住,到最后一年发工资。
印刷技术并不复杂,富兰克林不久就掌握了,并且不可避免地成了印刷高手。
这期间,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写作。他依旧保持了孜孜不倦看书的习惯。没钱买书,他就借。为了按时归还,经常通宵达旦。
开始,他对写诗感兴趣。有两首诗---《灯塔的悲剧》、《水手之歌》,得到了哥哥的称赞。哥哥建议富兰克林把诗印出来,拿去卖钱。
富兰克林沿街叫卖,结果《灯塔的悲剧》很畅销,他很高兴。
正当他自鸣得意的时候,一桶冷水从他的头上泼过来了。
泼冷水的是他的爸爸: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06-07 21:57:18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