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的作文大赛

虚拟的作文大赛1:图书馆里的猫


一、求生
智慧人的指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

开死亡的网罗。(《圣经-旧约》箴言第十三

章第14行)
导师在昨夜告诉我明天世界就要崩溃了,他

让我今天醒来就去SG图书馆找他,但我根本

不知道在S城有这么个图书馆,我不得不连夜

上网百度搜索了一下,终于找到了。原来它

就在S城的市民中心附近,那不是城市的中心

吗?应该很好找吧,我查了查地铁线路,是

龙之线转会展中心,时间大概要用一个半小

时。我放下手中的书本,那时博尔赫斯全集

的小说卷,我的最爱,但这个时候还是先睡

一觉为妙,听导师说的这样煞有介事的,我

真的有点信世界崩溃了——

很奇妙,这早上的太阳竟然不怎么刺眼

,可是更奇妙的是那东方的太阳竟然不是一

个而是两个,这就像《莫雷尔的发明》中的

那个幽灵聚集的岛上一样任何东西都是对称

而生的,不过我并没有发现有世界崩溃的现

象,因为大街上除了我之外,几乎没有人,

原因可能很简单吧——才六点钟呢。
我坐上去图书馆的那趟列车,车上的人还

是很少,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正在想着要

不要把世界崩溃这消息告诉那与我在两天前

分手的女友——丽,很纠结。她不像现实中女

生那么现实,也不像《一千零一夜》中那些

女生一样淫荡,她只是想《红楼梦》中的林

黛玉一样倔强,不过我喜欢,分手对我们来

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知道她还是爱我的

。于是,我拨了她的号码……我没有发现周围

起了变化,有几个人向我靠近了,但是我觉

得他们移动的步法不像活人的样子,倒很像

是美剧《行尸走肉》中的僵尸,快逃呀,我

不知道是冲着手机喊还是冲着自个喊,我认

为有一个“东西”咬到了我的后脖颈(似乎是猫

的牙齿)——我醒了过来,只是一个噩梦——
二、求知
《论语·先进》: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

?”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

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被噩梦“惊喜”之后,我真的起床了,只不

过这次天上没有两个太阳了,人也不少了,

我的手机上的时间显示的是八点了,原来我

这梦还真的作得不短了。挤上地铁,我给晓

丽打了个电话,谁知道她竟然说我是神经病

,然后就挂了,我只是把我导师的话告诉她

而已,她的反应也太大一点了吧,难怪孔老

二先生在《论语·阳货》中说:唯女子与小人

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一点都没

错。这次我很顺利地到了SG图书馆,在图书

馆的台阶上,蹲着一只黑猫,那猫就像博尔

赫斯全集散文上卷中的第三页插图上的黑猫

一样——不可爱(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它说话了,“还原你,萧先生,我等了你

好久了。”我吃了一惊,那是我现在还不能理

解的,猫是不可能像人一样说话的,就算它

是《哈利-波特》中的那只魔猫也一样,我拒

绝神学。“我知道你不相信你所听到的,但是

我的任务马上就可以实现了,你跟我进图书

馆吧。”我似乎没有理由反对,我相信我的导

师。我走了进去,出乎我的意外,那里面是

空空如也,所有的书架都是空的,只在一个

破损的檀木书桌上摆着一本我看不出有多少

页的旧书,没有封面与封底。我正要看那书

中的内容,那只猫似乎很有灵性,它懂我的

意思,不过它跳到檀木桌上用身体将书挡住

了。“萧先生,这本书本来就是为你而准备的

,它是书之母,世界上只有这一本书了,也

只要这一本书就可以了,因为它是所有的书

的集合,它就是在等着你的到来——不过,有

个条件。”“什么条件?”“你要先答应,我才允

许你看书,否则,你就立刻离开吧。”“好,我

答应你。”其实当时我真应该先问清楚是什么

条件才对。结果,是悲惨的,我看到了那本

书,而且看到了一个字,不过我再也说不出

来了,因为——我看到自个的身体变成了一只

黑猫,而原来的那只黑猫却变成了人的模样

,我后悔了,真不该看这本如同《沙之书》

一样的书呀。我咬了一口自己,很痛,我醒

了过来,原来这也是个梦……
三、表达
恒常忍耐,可以劝动君王;柔和的舌头,

能折断骨头。(《圣经-箴言》第二十五章第

15行)
……我来到图书馆的门前,看到图书馆

是半开半闭的,我轻轻地推开了门,没有看

到我的导师,只是在一个半旧的檀木桌上看

到一只黑猫,它蹲在一本破损的很厚的旧书

上面,我环顾周围,一片混乱,四处倒塌的

书架、碎屑、一些垃圾食品的塑料包装袋、

几节已经漏油的干电池、几张起码一个月之

前的《SZ特区报》、冰棒的小木片、几坨

猫屎,除了桌上的那本快要进废品站的破书

之外,其他的书都不见了,我想应该是被捡

垃圾的阿姨给拉出去卖了吧,看到这情景,

我突然相信导师说的话了——崩溃了。
“你来了,我等你好久了。”说话的竟然是

那只黑猫!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不过

与一只黑猫对话的情景似乎在我脑袋里闪过

去了,似乎我之前就与它对过话,它当然不

会是爱伦-坡《黑猫》中的那只黑猫了。“你

是不是想到了爱伦-坡小说中的那只黑猫吧

,我不是,我是你的导师。”“不、不会吧,我

的导师是个无神论者,你只是一只会说话的

猫,或许你是一只电脑猫呢?”“你可以不信我

的样子,但是你的成绩单我还记得,比如你

的哲学成绩是59分,你的古希腊历史成绩

是58分,还有——”“别说了行吗?反正我不

信你是我的导师,除非你能给我解释——一只

动物也就是猫怎么可以说人话呢?说人话是

人才有的表达能力,你是一只猫,你只能说

猫语,你错了,你知道吗?”“虽然你的哲学不

及格,但我相信你应该很明白柏拉图与亚里

士多德对共相与个体之间理解得差异吧。举

个例子来说吧,前者如果说人的话,会先说

人的相,即先有人的共相,然后就有一个具

体的你这样的人的个体;但后者不同,他认

为人是先看到有许多人这样的动物然后根据

他们的特征最后形成了人的共相。人可以这

样定义:自立行走能说话可以思考的动物。

其实我也符合这些条件,我能说话,能思考

,这一点你现在就可以看出来,至于自立行

走,我现在就表演给你看。”那猫刚一说完,

就站了起来,还将上肢背在后面走到了我的

面前。“这是幻觉,是在做梦,就算你符合亚

里士多德的定义,但对于柏拉图的定义,你

显然是不符合的,因为你没有人形,你只是

一只拙劣地模仿人类的猫!”猫老羞成怒,自

立起来朝我扑来,它要咬我。我醒了过来……
四、表现
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一队突袭的骑兵

常常会在炮火之下结为一个团体,普通的大

众也会在某种群情激奋的场合聚集成一个团

队,他们会在顷刻之间聚集起来,然后盲目

而难以捉摸地思考与行动起来,但很快又会

重新分散开来。(《西方的没落》斯宾格勒

湖南文艺出版社第三页)

……这个图书馆,我感觉来过好多次了,

不过等我细想的时候,我的头痛得似乎要裂

开了。从地铁站出来之后我就觉得周围的氛

围不对劲,我看到有人很呆板地朝我这边过

来,我一个劲地跑到了SG图书馆的门前,

那门是锁着的,里面有人,我朝门缝里看去

,里面却又无视双惊恐的眼睛向我这边看来

,还有一把生锈的匕首在那里往外捅,我叫

了起来,因为我发现周围来了很多僵尸,他

们快要包围我了,然后门开了。我进去将门

里的栓用光速般的动作拴上了。“谢谢啊,哪

位兄弟救了我一命。”一个面目不太清楚的人

指了指地上的一只黑猫,冷冷地说:“是它刚

才打开了,现在我们要把这只猫扔出去喂那

些东西。”说完,那个面目不清楚的人就将黑

猫从图书馆的窗子的防盗格子处扔出去了,

猫的叫声连连,甚至有时候,我恍惚听到那

好像人的叫声。我替它向上帝祈祷,希望它

下辈子不要再做被人伤害的生灵了。图书馆

外的僵尸久久不散去,我们里面的人的矛盾

越来越大了,最后,终于有人被扔出去了,

我从桌子上拿了那本破旧的厚厚的书躲到一

个斜倒在墙角的书架那里去看书去了,有一

阵子我听到人惨叫的声音,大约在一个小时

之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看到那只黑猫

回来了,它走路的样子也与那些僵尸一样了

,呆板,我知道它要来咬我了,但我没有惊

慌,我说:让我读完这页书吧!不过它显然

听不懂人话,它还是直接咬到我的脖子了,

一阵疼痛,我醒了过来——

五、舒适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

理也。(北宋·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序


……我根本没想过导师那话会是真的,因

此我还躺在床上睡懒觉,在十二点钟之前,

我是不准备起床了。但我听到外面有猫叫的

声音,但我还是懒得动,然后我听到一声玻

璃破碎的声音,一只黑猫嘴巴里叼着一本破

书过来了,我很惊讶这只猫的聪明程度,它

将书放在我的床边上,然后原路返回了。我

想与它说话,但我没来得及说,它已经消失

了。我随手翻来那本书,不可思议,那里面

竟然是对整个世界的缩影,随便翻一页就是

我最想知道的东西,我双手不停的翻,我觉

得这书比《圣经》和《诗经》还要有味道,

我双手不停的翻,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疲倦

。终于,我停不下来了,我的头越来越痛了—

—裂开了——醒了过来。

六、情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

异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出自

大乘空宗理论的经典著作《心经》。
……昨晚与晓丽一起看了桃色喜剧韩国电

影《色即是空》,本来想和晓丽干点什么事

,结果导师半夜打电话来说是明天要到SG

图书馆去搞神马哲学演讲,都什么年代了,

都自由市场经济了,都资本时代了,他还去

搞神马哲学,我估计到时候连只鸟都没有哦

。我和晓丽都是他带的学生,虽然别人可以

不给他面子,但我两人却必须要去劳心劳力

,要不然他会给我小鞋穿,到时候大学毕不

了业就狗血了。我和晓丽早早来了,却真的

连个鸟也不见,我看到晓丽一副我见尤怜的

样子,就抱着她亲了起来,然后我们来那个

人亲热着到了图书馆的哲学书架的后面。一

阵猫叫,我踩到了一只黑猫的尾巴,它一下

子逃窜了,从书架上掉下了一本书,即是那

本无头无尾的破旧的书,我还没来的及看,

晓丽就一把躲过去然后不见人了。我当时就

惊呆了,原来晓丽来到我身边为的就是这本

书呀,那只猫又回来了,他对我说话了,他

说:……我没听清楚就被手机的闹钟给惊醒了

。我一看时间,已经七点钟了,该做准备了

。然后手机响了,是导师来的电话——
尾声:浮云
导师在电话那头说:萧,今天的演讲取

消了。
我问:为什么呀?
导师:R国与A国联合其来侵略我们了

,今天开始无期限休假,知道战争结束。听

说这次还会放原子弹呢,小心点,别被原子

弹给闪到了。
我无心听他说话了,因为我看到图书馆

的那只黑猫真的就出现在我的面前,难道这

就是“薛定谔的猫”?




附录:
六欲,即六种欲望:求生欲、求知欲、表达

欲、表现欲、舒适欲、情欲。
六欲:
(1)求生欲,即努力活着的欲望。与此相关

的词有饮食、温饱、健康、平安、安全、长

寿等。
(2)求知欲,即想要了解知晓一切事物的猎

奇心理。与此相关的词有了解、知晓、明白

、探索、研究、发展、开创等。
(3)表达欲,即想要把自己的见闻、想法、

感受等告知别人,并获得他人认同的欲望。

与此相关的词有诉说、倾诉、告诉、发表、

表达、抒发等。
(4)表现欲,即想要在人群中争强好胜,显

示自己的独特性、权威性,并获得他人尊重

和服从的欲望。与此相关的词有面子、荣耀

、地位、名声、威信、权势等。
(5)舒适欲,即尽量使感觉更舒适的欲望。

与此相关的词有冷热、香臭、疲倦、爽快、

痛痒、明暗、软硬等。此欲望着重于身体各

感官。
(6)情欲,即人对异性天生的六种欲望。与

此相关的词有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

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相欲等。此欲望也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4 23:47:00 +0800 CST  
“作家杯”第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选题
题目:
1、盲点
2、图书馆里的猫
3、诗歌的敌人

我首先选了第二个题目,是因为我心中早就有了这样一个构想,而且因为我特别喜欢博尔赫斯的《沙之书》因此我在上面的文章中让沙之书成为一件并非可有可无的道具,至于那只黑猫更多的是来自爱伦坡的小说《黑猫》,至于里面的僵尸出现那是因为之前看的美剧《行尸走肉》的影响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5 11:25:55 +0800 CST  
虽然新概念大赛已在二月二号就结束了,但我觉得重做一下命题作文并非是毫无意义的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5 11:27:18 +0800 CST  
虚拟的作文大赛2:第三个选题——

诗歌的敌人


我像尼采说“上帝死了”一样说:诗歌死了。
不是现实也不是世界也不是战争,而是被意

识形态提供的无穷的写诗,所有人都写诗歌

,那诗歌一个样子,标点都一样,因为是被

洗脑的诗歌,诗歌的敌人是自己,当他被一

种东西不断拔高时,他就被流水线化了,诗

歌被他最强大的敌人——自己打败了。

1,兄弟
以前诗歌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个兄弟叫

歌诗,不过他分不清谁是大哥谁是小弟,因

为他们是一母同胞的。他们的母亲是歌,父

亲是文,都是出自书香门第,虽然很穷,但

都是文林世家了。
歌来自野外一个穷困的破落士族家庭,是

一充满野性魅力的豹子似的女子,她的嗓门

大而嘶哑,她常常对着天空唱着这首歌:“我

在这儿等你,在这儿等你,等你来娶我,来

娶我。”她的美妙的歌声穿越时空的障碍被一

个穷困的书生听到,那时他正在一个破庙里

阅读《诗经》,他循着这美妙的歌声出来了

,于是他看到了那个美丽的歌,这书生正是

文。他忍不住吟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正是《诗经-周

南》中的第一篇。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这是大致不错的,文看到歌,于是就获得了

灵感,产生一种介于文与歌之间的产物,即

诗歌。后来文与歌日渐生情,最终有情人成

眷属,他们结婚生子而且是双胞胎,那正是

诗歌兄弟,哥哥叫歌诗,弟弟叫诗歌。
这两兄弟在父母的教导下成长了,虽然两

人都有点营养不良,但都称了有才华的人,

哥哥更擅长用歌声来表达自个的才思,而弟

弟则喜欢在地上的或者沙盘上表达着诗文。

哥哥用歌声赞美着清晨、自然和平静,而弟

弟则不然,他更喜欢用诗文歌颂黄昏黑夜、

都市废墟以及喧闹。作为母亲的歌看到后总

是忧心忡忡,而作为父亲的文总是漠不关心

,似乎他心中总想着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似的


2、母死
这是一个不幸的日子,母亲歌终于迎来她

迟早要面对的事情,她被国王给抓去了,因

为国王听到过她的歌声,她被抓去专门为国

王献歌去了。父亲文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

脾气不好的歌在王面前会怎样的,他早早地

为妻子准备好了一口棺材,那是他们最后的

一点积蓄。
果然,在歌被带到王宫之后的第二天,从

京城传来消息,她被王给杀了,因为她唱了

一首歌,王听后很生气。这歌是这样的——天

下是这样美丽,美丽的不是空想得凤凰,而

是真实的孔雀,向南、向东、向西,那是对

自由的追求,美丽对于死亡无所畏惧,我的

人在牢笼心在天外,我的美丽依然存在。王

问歌:你为什么不向北飞呢?歌的回答:因

为北边是牢笼的所在。王听后就将歌给赐死

了。
不过母亲给哥哥歌诗留了信,它的内容大

概是这样的,因为歌诗的智慧比较浅显,容

易被欺骗,希望他以后不要为王歌功颂德,

否则必遭杀身之祸。母亲却没有给弟弟诗歌

任何信息,她永远不会知道或许就是她这封

信给了诗歌一个错误的信息——那就是诗歌感

到自个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而之后发生的

事情更加加剧了这种情况。
3、父衰
父亲文在母亲死后,就开始酗酒而且还吸

毒了。以前他做的诗文还可以卖钱以养家糊

口,现在他变成了一个瘸子,经常去咸亨酒

店(鲁迅《孔乙己》中有记载)那里佘酒喝

,被所有的人欺负,往往是十天半月都不回

家。两孩子只有靠自个的能力去挣钱生活。
歌诗因为嗓子好久经常在各个客栈里面卖

唱,终于被一个戏班子看上了,于是,他离

开了这个破旧的家,上京城去唱戏去了。
诗歌不同,他由于嗓门太嘶哑,不能唱,

只能帮别人写写书信记记账而已,但赚的钱

已经能养活自个与父亲了。
(未完待续)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5 16:46:12 +0800 CST  
4、弑兄
几年过去了,歌诗成了京城里面有名的歌

唱明星了,他把自个的兄弟与老爸接到了京

城。弟弟诗歌看到大哥这样的成就,心中很

不是滋味,虽然自个这几年的诗歌在几个小

的地方刊物上也登过,不过他主要还是靠帮

别人抄抄写写而活着。他现在与他大哥一比

较久知道自个过得那真不是人过的活儿。他

大哥现在是人前人后都风光了,但其实对他

与老爸文都是人前热情人后冷漠,媒体走后

,他就把诗歌与文抛在了无人住的后院子里

。诗歌在这天晚上的十二点整的时候找大哥

歌诗聊天,他们兄弟在京城的西湖边回忆这

童年的辛酸,诗歌话锋突然一转,“大哥,你

还记得母亲临终时候的交待吗?他要你不要

去阿谀奉承王,结果现在你呢?你说你对得

起母亲吗?”歌诗嘴角一翘:“兄弟,你太不懂

事了,现在是神马年代了,母亲那种思想早

就淘汰了,现在是实用主义盛行的年代,人

不为己天诛地灭。你看我今天整天唱着那些—

—洗刷刷,刷洗洗,洗马桶,刷粪坑——般的

歌曲,但你只要在里面加上几句——我王万岁

,万岁,万万岁——地去欺骗那高高在上的王

,我不就获得很滋润嘛。你呢?坚持爸妈的

那套老的观念,你看你还是一个穷笔杆子,

你不会变通,因此你活该穷一辈子,你以后

再外人面前不要说是我的弟弟,因为我丢不

起那人——你干什么——”诗歌是可忍孰不可

忍,他将他大哥扔进西湖里去喂食人鱼去了

,这食人鱼是从美洲亚马逊河流穿越太平洋

游过来的,它们是专门为了来吃歌诗的,看

来鱼也是有灵性的。
5、自杀
诗歌取代了歌诗,他不得不将自个的声带

做了手术,否则他的声音与歌诗的相差太大

,现在他已经可以完全装扮歌诗了,就连他

父亲都看不出来。诗歌将自个诗的个性与歌

诗的歌的个性融合到一起,以至于将诗、歌

这两种体裁的文学发挥到了极致,有一天,

他向王献了一首诗歌,用唱的方式,而王在

听后就乐极而死了。诗歌用极其高明的手法

杀死了王,他为母亲报了仇了。他的心灵一

下空虚了,他要找到下一个人生的目标,那

就是诗歌这样一种人生的最好追求。
他要让诗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

让一切都笼罩在诗歌的影响之下,他自个就

是诗歌之王。国家发生了革命,因为那革命

就是在他的诗歌的领导之下的,于是诗歌被

推举为首领,也就是桂冠诗人。诗歌开始大

力提倡写诗,并出版了许多关于诗歌的理论

著作,最多的是《诗歌作法》、《诗歌大全

》、《诗歌捷径》等等,终于这个世界都成

为诗歌的海洋了,首领诗歌走进了他的诗歌

图书馆,他随手拿起了一本诗歌集,翻开一

页,他傻眼了,因为那里面写的就是一句——

诗歌死了。他看那作者,竟然是——诗歌。他

不停的翻,那些书里面写的都是这句——诗歌

死了。他大笑了,因为他知道这句诗是真的

,他却是死了。当他在少年丧母时他没死,

在他父亲堕落时他没死,在他看到大哥混的

人五人六是他没死,今天,他成了万人之上

的人是他死了,因为他所有的东西都得到了

,金钱、美女、权力,一切,于是他的头脑

中没有诗歌了,他的头脑空了,他只能写出

一句了,因为那就是事实——诗歌死了。他自

焚了,与他的那个藏有三十五万册诗歌集的

图书馆一起上西天去了。
尾声:文的碑文
文在这场劫难中终于活了下来,虽然他年

岁大了,但他终于清醒了,他在自个二儿子

诗歌的墓碑上写着:他曾经存在。(其实文

不是个存在主义者。)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5 16:46:48 +0800 CST  
虚拟的作文大赛3:第一个选题——

盲点

无定是万物的本原,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是由此生成的也是它们毁灭后的归宿,这是命中注定的;根据时间的安排,它们要为各自对他物的损害而相互补偿,得到报应。
——公元前6世纪,西方最古老的哲学残篇,来自阿那克西曼德(摘自美国所罗门《大问题》第129页)
1、侦探小说《盲点》
作为一部纪实性的侦探小说,它沦为滞销品我不感到意外。我是这部书的作者,也就是书中的警探萧,我现在已经辞职了,因为在这个案子侦破的过程中,我也成了受害者,后来我头部受伤,导致脑部的控制足部分的神经区受损,最终双脚瘫痪了,从此之后我只能用笔杆子来讨饭吃了,我之前还是个配枪的警察。
这个案子的主要人物我在这里介绍一下,受害者叫龙一,男,14岁,在龙村中学读初二,是班上有名的“老大”;犯罪嫌疑人之一,伍二,男,14岁,与龙一是同桌,是龙一的结拜兄弟;犯罪嫌疑人之一,谢三,男,14岁,与龙一是同班同学,一直以来是龙一的跟班以及拳靶;犯罪嫌疑人之一,肖正,男,15岁,与龙一是同学,一向是班里的第一名,与谢三同桌,对龙一经常打谢三这事心中不服。王老师是他们的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碰巧的是,他还是我的大学同学。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这天是星期五,明天就双休了,放学后,龙一叫上伍二与谢三一同去龙村的大水塘边玩,到了那里之后,龙一将谢三一顿饱揍,而谢三这次也火了,竟与龙一干起架来了。奇怪的是伍二竟然没有帮助龙一一起对付谢三反而在一边看热闹。肖正看到之后,赶紧跑到学校去叫班主任老师王来阻止了这次打架事件,而且还狠狠地批评了龙一。龙一怀恨在心,于是尾随谢三到了旧市政府的废弃的大楼那里,谢三进去上厕所,龙一招了根木棍准备狠狠教训一顿谢,谁知道这事被远远跟着的伍二看到了,他叫肖正报告王老师,于是几个人一起进了厕所,里面有很黑,发生了混战,王老师也被人打了闷棍,谢三第一个跑了出来,众人也跟着出来,由于里面黑灯瞎火的,众人也就散了。谁知道,第二天,有个捡废品的在里面看到了一具尸体,那正是龙一。龙一的死,主要是由于后脑勺被钝器击伤而死,也可能是后脑砸在尿缸上而死,现场在尿缸上出现了大量的血液,有极大的可能是他被人推倒摔在尿缸上而死,但这只是我的推测。
事后,我们找这几个嫌疑人“谈话”,结果互相矛盾,根本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我在案发后的第二天的晚上去现场查看,因为前面都已经被搜查过多次,我这次从后面围墙处看看,结果我捡到一支钢笔,笔应该是王老师的,因为我认出来了,那时我当年送给他的毕业礼,后来我们二人分道扬镳了。我正要打开笔来看的时候,我的头部突然受到钝物袭击,我晕了过去。后来,我就进了医院,王老师去公安局自守,承认那小孩是他杀的,我也是被他用砖头拍的。这样整个案情才合理了,但我不相信,至少他说的杀那小孩龙一的理由不充分——他讨厌坏孩子!因为这么简单的原因,他会去杀孩子,这是不可能的。他没被判死刑,我知道他是被冤枉的,我一直找他说话,希望他告诉我实情,终于,在一个学生出事故死后,他告诉我实情。那支钢笔,是他送给别人的,后来他将我用砖头拍晕之后,将钢笔换了,换成一支新的了,他只是在保护那个孩子。我也知道那个案子的盲点了,那就是案发那个时刻,有一个孩子趁着废弃的房子里黑,他根本没有进去,等大伙出来之后,他就从厕所后面的下面钻进去了,因为那个厕所下面有一根横梁,那孩子就用砖头……那孩子又从厕所下面出去,但在离开之前却从口袋里掉下了一支钢笔,那钢笔正是王老师的。案子的盲点就是,那支钢笔上有那个凶手的名字,而王老师永远都不会告诉别人的,于是这个案子也就成了永远的谜案——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8 23:54:46 +0800 CST  
盲点 (继续)

2、伍二的背叛
恶人的友谊一下子就会变成恐惧,恐惧会引起彼此憎恨,憎恨的结果,
总有一方或双方得到咎有应得的死亡或祸报。
——莎士比亚《理查二世》
别人都说我是他(龙一)的死党,但我知道,其实我跟他不是一条心。原因很简单,我家很穷,他家有钱。我可以说是伍村的地头蛇,而他却是学校的强龙,但他一直就压着我。他老爸是当官的,他在学校成绩很差,这一点跟我一样,但他的跟班小弟特别多,他表面上把我当他的兄弟,其实暗地里和其他小弟的待遇没神马两样,这是我特别不服的。我智商比他高,打架比他厉害,其他方面几乎都要胜过他,凭什么我要做他的小弟,就因为他有个当官的老爸,就因为他家里有钱。
出事那天是星期五傍晚,他又将谢三拉来打了一顿,被我们班上的尖子生萧正看到了,我知道萧正肯定会去报告王老师的,但我假装不知道这事,我依然冷眼旁观,没想到谢三还真按照我暗地里教他的方法对龙一进行反攻了,我很高兴,我觉得这是我夺权的机会了。王老师来了,龙一被训了,我们几个都散开走了。没想到,龙一将谢三又拖进厕所里去打去了,我知道他其实是去逼问谢三为什么敢反抗他,于是我就在厕所外面等着,我在等着一个夺权的机会。萧正来了,我告诉他,龙一在厕所里打谢三的事,萧又去报告王去了。于是,我从厕所外面抓起了一块砖头进去了——事后,我将砖头扔进了厕所里去了,没想到,龙一死了,不过我真的忘了,我那砖头有没有拍到龙一,因为那里面太黑了,有去了几个人,当时很混乱,反正最后我将砖头扔进厕所去了,这倒是事实。龙一之后,我成了龙村中学里的“大哥”,“大哥”的意思是看过古惑仔的人你懂的。


3、谢三的反抗
我这人没什么出息,人很老实,但没有跟好人玩,被姓龙的带坏了,他一直叫我叫他“大哥”,我其实在叫的时候,我心里已经把他的妈妈爸爸都侮辱了十八遍了,我心里其实还是蛮高兴的。他(龙一)一直都喜欢打我,几乎每天都要打我一顿,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不打萧正呢?他的回答:萧正虽然也是个好欺负的人,但他读书厉害,这一点我是佩服的,你这人虽然怂,但心还蛮坏的,今天就赏你一根烟吧。龙一将嘴里烧剩一点的烟嘴扔在地上,我看了看没去捡,龙一一个飞腿出去,我摔倒在地。龙一将那还带着火星子的烟嘴直接按在我的脸上,其实那时候,我就想弄死他了。
那天,下午放学,他在池塘边打我,我第一次反抗了,其实是龙一的兄弟给了我支持的,他说如果我敢反抗,他就帮我对付龙一,我想他就是传说中的“汉奸”吧,结果他没有帮我,也没有帮龙一,或许他又自个的打算吧。我们被王老师给骂了一顿,散了,我经过旧政府楼去上厕所,那厕所由于在里面,比较黑,平时都很少人去的,我因为就住在那后面,所以经常去。没想到龙一也跟着我进去了,他一手摁着我的头,一手用棍子打我,我用头一顶他的肚子,他翻倒在地,于是,他怒了,将我的头按到粪槽那里,他要我吃那东西,我真的火了,一把抓住他的脚,一下子将他掀翻在地,他的头也撞到了厕所的墙壁,我就赶紧跑出去了,我是怕他在来打我。后来,我听说他挂了,我说了两个字:活该。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8 23:55:41 +0800 CST  
盲点 (续3)

4、萧正的心计
那天之前的事情我不想讲了,我就从伍二跟我讲龙一让谢三吃屎的那里说起。我赶紧去报告王老师了,王老师直接从学校跑过去了,我就跟在后面。我当时没有进厕所,因为我想那个场面肯定很恶心。我等了一阵子,看到他们一个个都出来了,却没有看到龙一,我怀疑出事了,于是我也想进去看看,但我没有从前门进去,因为那或许会被人看到,根据香港破案的电视剧里讲的,如果被人看到我进出过凶案现场,那我就成了杀人嫌疑犯了,我不想冒风险,于是我去了后面。龙一还没有死,我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准备把这个害群之马干掉,但我犹豫了,因为我想起了王老师,他一直都是在教我做一个好人,我将砖头扔进了厕所,在从后面出去了。没想到的是,我在厕所后面掉了一支王老师送给我的钢笔,后来王老师还给我,并在进监狱之前最后一次说话,他告诉我,以后要把别人送的东西收好。
5、狱中王的思绪
我当时到厕所的时候,只看到龙一躺在厕所的地上,我去探他的鼻息,却发现他已经死了。我知道现在事情大了,我没有去报警,而是离开了。后来我才觉得我这事做错了,虽然龙一是我最讨厌的学生,但报警应该是最明智的选择,结果我选了最错的,就是逃避。还来随着案情的发展,我最终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负责调查这桩案子的是我大学的同学李,我们当时是在哲学系,没想到他竟然成了警察,而且这次还变成了查我。因为我心中已经锁定了一个凶手,但我一心想保护这个人,终于在李一个人去厕所后面找到一支钢笔时,我袭击了李,因为我要把那支钢笔拿回来,那是我送给他的礼物,我依然要归还给他。后来我去做牢了。有一天,我看报纸,看到那个我保护的学生出事了,我心中一阵空落落的。
6、龙一灵魂的回忆
作为鬼魂我本来没有权力对人说话的,但因为这次事件涉及到我的生命,因此在死后我要说出真相,要不然我死不瞑目了。其实那天我进厕所之后我遭到几个人的袭击,但都没很大的事,我因为头部被击暂时处于荤菜状态,一时起不来,我只是记得萧正从厕所后面的横梁那里爬进来了,他从厕所门后面捡了一块红砖准备砸我,但不知什么原因,他放弃了,又从厕所后面那里出去了。最后,王老师也进来了,不过他在检查我的呼吸之后就赶紧跑出去了。其实,在这之后还来了一个人,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不过可惜我没看清那人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就像死神一样。

尾声:最后的盲点
他每天都要骑自行车经过老市政府旧废弃的办公大楼的前面那一段没有路灯的烂路,今天也不例外,虽然王老师已经被惩罚了,但他的心还是有点不安,因为他知道自己才是这个案子的盲点,因为龙一真正死的是在——他的自行车掉进了一个下水道井里了,这个井盖一直在,但不知怎么的这天晚上被一捡废品的给偷走了,于是这个地方就成了盲点,他被淹死在下水道的井中。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8-28 23:56:24 +0800 CST  
虚拟的作文大赛4:韩寒

还记得吗?“作家杯”第十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

的复赛选题

1:韩寒
2:寻找不是用眼睛

我初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是在去年的《萌芽

》杂志上面,不过那时候大赛已经结束了,

我的参与大赛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如果让

我从2012年的大赛的两个题目中选一个的话

,我宁愿选第二个,但是很奇妙,第一个题

目我在几年前就写了,于是,在大赛早已结

束的情况下,我将它誊写到论坛上或许是不

恰当的,但我觉得它还是有这个价值的,虽

然它显得有点巴洛克风格。


韩寒

作者——萧晓生(凤凰涅槃、孔雀涅槃)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你懂

的)

我们的父,你在上,
七只公狼,一只母狼,
在天空,又在人间
清风吹散了不祥,
保佑我们无灾无难。
神圣呀,神圣呀,神圣呀——
奉唯一的永恒的三位一体之名。急急如律令

。——《诸神复活》之《黄金时代》

他说,一个天主
包含了三位,
可是如果三位一致,
就变成了一位——

只有跳出理智之狱,
摆脱理智束缚的人,
和他谈起这种奇迹,
他才会领悟分明。
——《海涅诗集》之《宗教辩论》

上帝看着是好的。他,韩寒。
世界渐行崩溃,终于战争发生。红雾浸润红

了月亮,我戴着黑色的面具,在暮色之下将

两本破旧不堪的书籍夹在左臂之下,我要保

存它们,以免让它们葬送在战火纷飞中,不

过,我的最终目的却是要打到它们,因为它

们都是韩寒的巅峰之作,或者叫“癫疯”之作亦

无不可。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9-02 22:24:53 +0800 CST  
韩寒(续)
那两本书的名字分别叫《未完成的世界》与

《纸上谈兵》,前者是一部架构全世界所有

细节的书,诚如书名所言“未完成”,后者则是

韩寒对中国教育界的批判,第一章插入了大

量的卢梭的话,后来又自相矛盾地加以反驳

,理由是中西各异;第二章有培根的随笔《

习惯与教育》的一字不差的摘录;第三章是

蒙田的散文中的一些散句,例如:最有学问

的不等于是有智慧的;第四章在中间部分混

入了爱默生的话语,有名的有:世界上最艰

巨的任务是什么?思想。我要摆出一副架势

死死地盯着一种抽象真理,可我办不到。我

不是在这一面,就是在那一面退缩不前。第

五章在结尾处加进些柏拉图之《苏格拉底的

申辩》的观点,“原告们的讲话似乎非常有道

理,但却一句真话也没有。在他们的假话中

,有一句让我感到惊讶,那就是他们警告大

家不要误信我的绝顶雄辩。实际上,除非雄

辩就是将纯粹的真理告诉大家,否则我就不

知道什么是雄辩。”第六章中他不无暗示地引

用了西塞罗在《书信集》中的言语,“你已经

进入了我们最近的编年史,我忍不住要请求

你考虑一下把我的生平事迹融入你的著作的

总体框架,或为它专列一章是不是更为合适

。”第七章他在引言中毫不掩饰地使用萧伯纳

的名言,“要死的就块死,要生的就快生,前

者为后者挪出空位,”、“你们夸我,我并不感

谢,因为你们夸我夸得还不够。”第八章中出

现了不少伊拉斯谟的文字,其中就有,“整个

世界的远行过程只不过是一场愚人扮演的永

不停歇的闹剧。在这里,所有的演员都是同

样的愚蠢和疯狂。”第九章在总结完前面传统

内容之后或者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肯定了反传

统的意义之后,他用齐泽克的话做了总结:

在一个人人都在寻找掩藏在面具下面的真实

面孔的世界里,使别人误入歧途的最佳方式

就是戴上真理的面具。
他的这两部书让我见到了一顶荆棘王冠,

或许我可以从第二本书中漏洞百出的字里行

间来个突然袭击,然后夺去王冠,一举成名

天下知。没想到事与愿违,与韩寒齐名的作

家G用一百万字将我的梦想之镜击得支离破碎

。G根据《纸上谈兵》那些插入,或者剽窃,

推说整部作品都是伪撰。
不过以我看来,结论是不能被接受的。

因为神马都是浮云,只剩下语句。语句,亦

即别人的语句,是时间与精神留下来可怜的

施舍。G靠《反驳韩寒“纸上谈兵”的九种状态

》一书红得发紫,此人以废话连篇的残文夺

去了我一鸣惊人的机会。我回到冰冷的阁楼

上,一人独自将韩寒的第二本书——《纸上谈

兵》扔进了火盆里,我看着窜起的火苗,想

起了女人。“有人追求女人的爱情,是为了把

她抛诸脑后,不再去想她。”我正好是这样的

人,所以至今我还单着,不过这有神马关系

呢?华盛顿不也失恋过?
这时,我想起了卡夫卡在《城堡》里的故

事,书到了十九章,故事出现了最后的转机

,那个垂死的乡下人向门卫问道:
“人人都努力奉公守法,但在这些年里,

除了我,谁都不想获准进入此门,怎么会是

怎样的呢?”门卫觉得这人气数将尽,听力下

降,于是对着他的耳朵大声吼道:“除了你,

谁也不能获准进入此门,因为这个门只是为

你一个人设计的。我现在就关掉它。”我就是

那个乡下人,不过我是不会认输的,因为上

帝为我关上了这扇门,就同时为我打开了另

一扇窗,接下来,我打开了韩寒的最重要的

著作《未完成的世界》,瞟了一眼那没有封

皮的第一页,第一个行字就让我傻眼了——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9-03 22:52:37 +0800 CST  
韩寒(第三部分)
……你的沙制的绳索……
——乔治-赫伯特
估计也只有用“沙制的绳子”才能形容他这

本书(靠不住的东西),它如同博尔赫斯的

沙之书一样,每次看第一页,页码都是变化

的,我发现这个秘密之后,赶紧用一张齐心

牌A4页面的白纸将书的第一页盖上,因为我

怕自个会因为第一页的页码而疯掉,它的大

小厮890X1240平方毫米,看着这薄薄的一本

,你却永远都翻不到尽头,我偷偷移开白纸

看了一个字,我不能读出它的发音,因为我

哑了,里面全都是那个字,不过每个字都在

我头脑里形成不同的画面,有今天在南方海

上激烈的海战也有几万年前原始人在森林里

猎狮子而迷失方向的场景,如此等等,不一

而足。我把这本书夹在《红楼梦》与《金瓶

梅词话》之间,因为我感到害怕了,我一方

面却暗自高兴地心跳了起来,一方面害怕地

想从九层楼上跳下去。我心中暗暗断言——这

是一本伪书,因为韩寒绝对写不出这样的书

来,只有上帝才有这般的法力。不过,我可

以假装着是韩寒的著作,然后不择手段地将

他作假的地方一一揭露出来,到那时,他被

我拉下神坛,我将成为文坛中的新神。我不

无担忧的是另一件事,G是否也得到了这本书

?我必须捷足先登,否则我终会功败垂成。
上帝是三位一体的,或者说一枚硬币是由

两面组成的,不,由三个面组成。如果说韩

寒代表的是世界光明正义的一面,G代表万能

的一面,那我则就是阴暗平凡且不见的一面

了。如果前二者公开做爱宣扬性开放的话,

那我只好崇尚“打飞机”了。一枚硬币抛在地上

如果是正面朝上代表的是韩寒,如果是背面

朝上那代表的就是G,如果二者都不是而是竖

了起来,那代表的就是我了。就算莫比乌斯

环的正反两面接在了一起,不也还有极窄的

一个边缘吗?要想让硬币竖起来,方法只有

两个,一是将地面碾碎成为沙地,二是将正

反两面都破碎,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因为—


G又鬼使神差地赶在我前面将《未完成的

世界》的“敌书”出版了,名目叫《已完成的世

界》,书短得可笑,将韩寒定性为一个异端

,一个叛国者,最终导致韩寒的流亡海外。

我本已窥见G书中的漏洞,但我在权衡利弊之

后,终于写了一部书《伪书与伪撰者应焚毁

》,将韩寒推入万劫不复之境地。我这样做

原因很简单,少了一个对手,这对我有利。

一个星期之后,韩在南太平洋一艘叫太坦尼

克二号的豪华游轮上遭遇了我们与A国的超级

战舰的战斗,游轮被对方一记鱼雷击中,消

失在太平洋上。
G对韩寒的打击并没有因韩的悲剧而结束

,他奉行的是赶尽杀绝主义,但我心存悲悯

之心,对G进行论战。我将韩寒的《未完成的

世界》进行逐字逐句的解读,让政府与民众

对G痛恨不已(因为他的污蔑),最终,G被“

上头”冠以异端的罪名流放至南太平洋战场,

后来我听说他挂在南海黄岩岛附近,好像是

溺水而亡。
短短三年时间,我一举干败两名C国文坛

最牛的作家,一举夺得文坛桂冠,可我并不

开心因为战争还继续着。一日,我看见落日

在秋风中垂下了地平线,我厌倦地闭上了双

眼。一阵忙乱的脚步声传来,我的双手被拷

上了,我早知道这个日子会来临了。
我的女秘书丽出卖了我,她将我得到的那

本《未完成的世界》公布于世,世人见此书

每页上都只写一个字,自然将我认作邪魔的

异端,况我又涉嫌谋害两位知名作家,现两

罪并罚,作火刑。
在火中,我见到了韩寒与G,他们已经合

二为一了,韩寒对我说,“我已经等你好久了

,莫比乌斯环已经接上了,圆形的迷宫也走

到了尽头,镜子的世界也破碎了,难道你还

不想回到你本原吗?”
我不理睬他,因为如果我一发出声音我就

会与他合二为一,我现在心中只有一个愿望

,就是将那本《未完成的世界》中字告诉大

家,不是我怕死,而是如果不把这个字告诉

大家,大家永远也不会知道了。我祈祷上帝

给我多一秒钟的时间,让我大声地把这个字

喊出来。这一时刻时间停止了,上升的火与

烟在地上留下了静止不动的影子,一只苍蝇

飞在半空中不动了,我张大了嘴巴发出了一

个字的声音,不过这声音发生了变化成了另

一个音,火走了一秒钟,将我与那个字无情

地吞噬了。
睁开双眼,看到韩寒走来……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9-04 23:18:01 +0800 CST  
@蓼江花溆 11楼 2013-09-05 09:34:14
问候楼主,这个排版着实不合版面,读起来也累眼不是?
记得复制到文档里排版好了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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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以后会注意的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9-05 22:04:46 +0800 CST  
寻找不是用眼睛
——一个瞎子留给世界的遗言(博尔赫斯)
他(博尔赫斯)在他的诗集中有一首诗中有几句诗是这样的,我不认为他在胡说:
传说里面讲道,在那过去了的
年代里面曾经发生过许许多多
真的、假的、真真假假的事情,
有人构想出了一项非凡的举措,
要将整个宇宙纳入自己的书中,
于是就以无限激情投入了写作,
他完成了一叠厚厚的艰深稿本,
反复推敲并诵读直至诗的结末。(《月亮》)

他正要对命运表示感谢的时候,
偶然之间抬起头来看了看天上,
一轮明煌的圆盘让他感到惶惑,
这才意识到竟然忘记了那月亮。(《月亮》)

天帝是中国式的上帝的称呼,天帝在天上看着人间,他没有想染指的意思,直到他看到那个人为止——重华。
重华从小就是个有爸没妈的孩子,但是他却比一般人要好的多,然而他的那个后妈和同父异母的弟弟非常讨厌,这还不是最坑爹的,最牛叉的是他老爸竟然一直追杀他,这老头子真瞎了眼了,唉,你还真说对了,那重华的老爸就是瞎子叫瞽叟。让我们来看看他老子怎样处心积虑地要杀掉自个儿子的励志类故事。第一个故事,瞎眼老头叫重华去粮仓顶上去修漏补缺,而那瞎老头就和小儿子“象个人”一起阴谋搞死重华,他们在下面点火,而那粮仓的上面盖的都是秸秆,如果放火的话——后果你懂得。重华命不该绝,他拿着两顶斗笠从粮仓顶上飞了下来,将他那瞎眼老爸和像个人样的弟弟吓得一愣一愣的。有个疑问,他怎么会拿着两顶斗笠呢?难道他未卜先知吗?先放在这里。第二个故事,瞎眼老头对重华说,家里那口井里面堵塞了,要他去通(又不是下水道),重华就钻进了井里,然后瞎老头和像个人就往里面扔石头,估计是想让重华练铁头功。象个人一看井里没动静了,就回去将重华被国家领袖分配的两个美女老婆给霸占了,并且还弹起来淫乐,这时候,重华出现了——像个人说话了:哥哥,你好呀,我在照顾你的家人呢?重华的回答:你真不愧是我的好弟弟。重华第三个励志故事是这样的,跟他的领导有关,话说他的领导是国家的老大,因为觉得重华是个领袖人才,就首先派两个女儿来监视他,如有发现他的不轨行为,就向特务机构报告,好弄死他,然后将自个的几个儿子安插在重华的身边,如果重华又任何出轨行为,直接搞死。最后一招,在没有发现重华任何恶行的情况下,领袖将他发配到原始森林,希望重华被猛兽搞死,没想到,他竟毫发无损地回来了,还将领袖的两个女儿伺候地舒舒服服,将领导的几个儿子弄地他五体投地,领导没办法治好将位子给他,然后自个被监禁起来了。重华,原来你都是装的呀。(未完)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3-09-21 18:38:08 +0800 CST  
领袖被重华关了起来,他在考虑要不要杀掉这个烫手的山芋,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重华的那个瞎眼老头来了。
“重华,你是想杀掉他吧,你记得当年我是怎么对你的吗?我两次三番地追杀你,你后来得了势力,你为什么没有杀掉我呢?因为我是你的父亲,就是我把你弄死了,你也不会找我报仇的。现在你要杀帝,你知道吗庶民是把他当作父亲看待的,而你也曾经算是他的儿子,现在你要杀他,那你当日在我追杀你时,你为什么不杀我,难道他对待你还不及我吗?你想想你的帝位是怎么来的。”瞎眼老头说完就离开了。重华听后,将帝与他儿子分封到一个富庶的小地方去,最后帝与他儿子都得善终了。
在帝在位的时候,许多大臣曾经推荐鲧去治水,而重华曾经提出过反对意见,然而鲧还是担任抗洪总指挥。鲧在抗洪抢险之时使用的是堵截之法,结果十年之后,洪水并没有被治好,而此时当政的已经是重华。重华将鲧抓了起来,准备杀了他,这时候瞎眼老头又来了。
“重华,你现在想杀了鲧吧,不过我认为不妥。第一,十年之前,你在帝的面前并没有力阻鲧治水,所以他之失败你也是有责任的;第二,鲧是东夷族的首领,你轻易杀死他们的首领,会引起部落联盟内部的分裂;第三,鲧的儿子禹是个治水能手,你如杀了他父亲,这洪水就不能治理了。你可以留鲧一命,敦促禹治水,结果会完全不一样。”瞎眼老头说完也不等重华回答就走了。重华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东夷族是惹不起的,而眼下洪水又是必须要治理的,他就任命鲧的儿子禹为抗洪总指挥,经过十三年的治理,洪水终于治好了,而此时禹得到人民的爱戴成为了领袖。禹将重华软禁了起来。
瞎眼老头出现在帝禹的面前,说:“禹帝与帝尧的父辈都是贵族,而重华只是个庶民,因此,今日禹帝登位是名正言顺的。当日,重华并没有诛杀治水无功的鲧,看在他饶你父亲一命的份上,你也该让他自然死亡。再加上华夏族和东夷族一直有矛盾,如果你此时杀了重华,难保两族不会再次开战,相反,如果你放过重华,以后这两族在你手上就能真正的融合。”帝禹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就将重华像重华对待他父亲那样流放了。
重华在南方一个沼泽地里遇到了他父亲瞎眼老头,他问:“父亲,当年你为什么要费尽心思地杀我呢?而今,你又为什么要费尽力气来救我呢?”瞎眼老头,将眼皮睁开,笑着说:“儿呀,其实眼瞎不要紧,只要心不瞎就行,你以为我为什么呢?当然是为了你呢?以前的暗害你是为了磨练你,现在的帮助你是为了拯救你,因为你始终是我的儿子,你顾惜父子之情,因此才有今日的善终。有些东西,用眼睛是找不到的……”
重华搀扶着瞎眼老头在南方的沼泽地里踽踽前行——

墨少白 2016/12/18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6-12-18 22:42:23 +0800 CST  
@那束弧度膛 2016-12-20 16:13:08
不懂的人看了这文章感觉说的很好很有学问!但是了解世界历史了解圣经的人看了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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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习作,多谢批评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6-12-24 21:54:05 +0800 CST  
乞丐

作者——墨少白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如是说。



沿着沿江路一直行到城东大桥处,在那处地方有几家娱乐城浴室以及洗脚中心,虽然这些地方门脸都是很干净的,但住在附近的人都知道那是这城市最脏的地方,就像第一个桥墩下面的垃圾堆一样,是这座城市的癌症。



我已经开始了我的梦想13天了,就是做一个乞丐,当然我的目标并非是做个普通的乞丐,我要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乞丐,现在我正在城东大桥下面的水泥路上,我在同一个老乞丐攀谈。

“大叔,你做这行多久了?”

老乞丐显然不大愿意动,只是翻了翻白眼说,“四十多年了,小伙子,你要是想从我这里学些经验,你还是拿些好酒好肉,拜我为师吧。”

我心里虽然老大不愿意,但为了从他嘴里撬出点东西,我忍痛拿出我放在我背上蛇皮袋里的肉干。

“大叔,你做这行这么久了,有没有遇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呢?”

“怎么没有呢?那是发生在我还是孩子时候的故事……”



那一天,他还是孩子,他的父母因为感情问题而大打出手,他一个人来到东城大桥的桥墩下,他看到一个老乞丐。那老乞丐衣衫褴褛,头发板结油腻,反正看着恶心。这孩子从小就对脏东西很讨厌,现在遇到一个老乞丐,他心里别提多难受了。那老乞丐完全没有察觉小孩的情绪,他还过来与小孩聊天,小孩怕他打自己也就勉强应付着,老乞丐最后让这小孩帮他挠痒。小孩将手伸向老乞丐的时候,突然一发劲,那老乞丐从河的边沿掉进了河里……小孩一路跑,从此他离开了家,当了一个乞丐。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在他的名剧《禁闭》中写道:“他人即地狱。”



“大叔,我也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不过这故事与你的那个却完全不一样哦。”

那一年,我大约十岁,那天是寒冬腊月的日子,父母因为一点经济上的问题大打出手,于是我一个人来到了河边,也就是这个地方。在水泥边沿坐着一个老乞丐,我看着他很脏,心中非常讨厌,再加上父母的争吵我心情非常不好,就去骂他。老乞丐并不生气,还跟我要好的样子,拿出他讨到的水果糖给我吃。我一时不察,竟上了他的当,我走近他身边时候,他一把抓住我的脚,将我扔到了冰冷的河里面……



香港黑社会名言: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我刚好将我的故事讲完时候,从南边来了一个小乞丐,我看他的模样也就十来岁的样子。他一过来就老实不客气地坐在我与那老乞丐的旁边,说:“现在,老乞丐、中乞丐、小乞丐都到齐了,故事可以开始了。”

老乞丐看着老气横秋的小乞丐冷笑,“小屁孩,你牙齿都没长全呢,你会讲什么故事呢?”

我一向对装腔作势的人不喜欢,就说:“小朋友,你的故事要是讲的好,我就给你好吃的。”小孩开始讲他的故事了……



那时候,我也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了,父母也不知为了什么在家打架,于是我来到这河边,看到一个老乞丐与青年乞丐在讲故事,于是我也加入了,大家各自讲了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但是我很讨厌这两个乞丐,我觉得这他们的故事一点都不真实,我讨厌得要离开,那个青年乞丐抓住了我的脚将我扔到了河里面,我在没有沉到水里面的时候还向那两个乞丐望着,那青年乞丐又将那个老乞丐推到了河里,从背后。我的故事完了。



巴甫洛夫条件反射理论的建构者。他在弥留之际说,“巴甫洛夫很忙……巴甫洛夫正在死亡。



现在,我与老乞丐以及小乞丐的故事讲完了,我不想当乞丐了,因为其实我很讨厌乞丐,虽然我曾经是最牛的乞丐最帅的乞丐最时髦的乞丐,但是我现在不想当乞丐了。我行至老乞丐和小乞丐的面前,将他们的头发掀起来,说:“我晓得,其实你们就是我,但是这个世界上只能允许存在一个我,我很忙,我正在死亡。”一边说着,另一边——左手抓住小乞丐的脚,右手推老乞丐的背,歇斯底里——



我在河边桥墩下坐了良久,我脱下我的乞丐装扔到了河里,抹去了曾经是乞丐的痕迹——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7-03-16 23:35:21 +0800 CST  
狼影
——晓公主的惊魂记事
我常常永恒地回复到永恒回复中去。
——博尔赫斯《循环时间》
楔子
那一天,我站在镜子面前,因为我想看清楚我自己的样子,但是依旧是徒然的,我似乎成了一个模糊的人了。也许,我只能模糊地看自己或者他人,因为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地清楚看清自己以及别人。但是,别人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的问题了,我只不过在跟自己徒添烦恼,但真的就是没有一点意义的吗?
我逐渐感到恐惧了,因为我在镜子里看到了正在改变的自己,他(请允许我用这个人称代词来形容镜子里的那个家伙)给我的是完全陌生的感觉,或许他就是我所不认识的一个人。真正令我害怕的并不是他的出现,而是他的消失。他从镜子里跑了出去,我成了一个不能照镜子的人了。曾有人憎恨镜子,因为镜子与怀孕一样使人无限复制(例如你进入由无数镜子环形而成的迷宫,你会很快迷失自己,你被无限复制了,你会搞不清那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我后来在另一个故事里讲过,在沙乡一切都是脆弱的,你一不小心的无意碰触很可能会导致美好与丑恶的东西的粉碎。我生活在这个谨小慎微的小城市里,虽然不能享受多大的幸福,但在平淡与恬静中我却享受着另一种快乐,它让我淡定。在沙漏桥上你能欣赏到都市不能享受的风景,在沙织河边你能触摸着如白色水晶的细白沙粒然后一边感受着如时光流逝的河水,还有在沙漏桥对面矗立着好多年就已经废弃的一座流传着凄美的爱情的鬼故事的小平房,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自由自在地读书,在这自由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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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在沙乡中学读书,已经高二了,我的成绩却一落千丈,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分班了,然后我隔壁的那个班有一个外号叫“晓公主”的小女生害我不浅,如果不是她的出现的话我就不可能暗恋上她,我不暗恋上她我也就不会在每天晚自习的时候给她写永远也没寄出去的情书,我不写情书的话我的成绩也不会成自由落体的下滑。“晓公主”,本名叫韩晓琴,芳年十六不及,一头短发飘逸迷人,两个酒窝浅笑晕倒众生,眉毛弯弯,眼睛圆圆,嘴巴犹如月明珠,当然,这些根本就不是事实,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在两米距离之内观察过她,原因很简单,不敢(你应该明白一个自卑男孩的心理,当你家又穷,又是从乡下来的,又长的瘦弱,又……总之有无数个理由让我这样的男孩足以自卑到底头垂到地里去的啦)。但是,在那个晚上却是例外。
我不该照镜子的,否则我不会发现我的另一半不见了,后来我总是避免在玻璃、汽车甚至是水池旁边出现,我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不想别人与我一道分享这个令人恐惧的秘密,它只是永远的属于我的(不能说的秘密,请千万别让第二个人知道,即使是你再怎么憋不住了也一定要封口,因为任何秘密只要有两个人知道了那迟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会知道的)。
从分班后的第一次放学起,我就知道“晓公主”是我喜欢的女孩子了,但我故意躲在人群的后面,我远远地看着她,不过,这一切并没有瞒过她的眼睛,她在菜市小街那儿转弯进她家所在的那个小胡同时向我瞟了一眼,我知道她一点都不讨厌我。这对我来说本来是个好信息的,可惜的是我那时太胆小了,我本来在第二天上学的路上就可以同她走在一起的,但我没有任何行动,我表现的就好像我对于与她平行在沿校小路的两边这种现象很淡定一样。结果,我没有丝毫的进展,对于她的眼角的余光我能感受到,但我却害怕前面的路,我那时还不懂那就是喜欢的感觉。
日子,如果就这样过下去的话,我一辈子也许都不会认识她。你先听我说一下我对于她的情况都是从哪儿了解到的,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说段首的那句话了,首先,她的名字是我在一次课间趴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偷听到的;然后,对于她的外号则是从我的前排女生吴双那儿打听到的,还尽量表现的很平静,好像是对吴双的一种关心(因为吴与晓公主是好朋友);还有她的爱好则是从我的女同桌那儿以肉体的痛苦换来的(我的女同桌叫周雁是个虐待狂,她高兴时的反应就是掐我的左臂,她伤心时的反应是掐我的左脸,她不高兴也不伤心时还是掐我的左臂,现在想起她来我还不寒而栗)。当然,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终于,有一次,我见到她了,距离是在五十公分以内,那可是人的亲密距离了哟,那是在一个浪漫的时刻——梦里。一个不祥预兆的梦——
在做那个梦之前的日子里,沙乡是不太平的了,因为在每个星期五的晚上都会发生一起凶杀案,而且是强奸杀人的那一种。受害者多半是年轻的女孩子,当她们单身出没在黑暗的后巷子里时,一双罪恶而黑暗的脏手就会拿着带有迷香的白色手帕捂倒这些柔弱的小羔羊。后来,就是悲剧了。那凶杀从来就没有被抓住的危险,他似乎是与黑暗融合在一起的,他出现在黑夜里最黑的地方与角落,然后又消失在任何一个黑暗的地方。当我在电视新闻里得知这个消息时,我的心好像被撞击了一样,我怀疑这些惨案与我的镜中像消失有关,但我并不认为就是我自己干得坏事,那个人是一匹狼,但他却不是我。我确信,我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干这种事的,以前不会,以后也不会。我的废话确实够多的了,我现在就讲一下我的那个对我来说举足轻重的梦吧。
2
那是一个梦但是我并不知道那是一个梦,我记得那是一个月圆之夜,红色的月亮,那似乎是个不祥的夜晚。我在还没有结束的晚自习之中就出来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压迫着我,我在楼梯的转角瞥见了晓公主的背影,那时她穿的是白色的皱纹花边的短袖衬衫,搭配着天蓝色的千叶折扇群,裙裾处是短短的紫色流苏,我在感叹,这女孩怎么这么环保呢!
我的脚步似乎已经不听我的使唤了,它按照它自己的意愿跟着那倩影走了。路还是那沿校小路,不过却给我一种陌生感,似乎我还是第一次走那条路。那在路边闪烁着诡异光芒的光明书店似乎成了书所包围的迷宫,而那白雪茶点小居则成了朦胧的无边的千座雪原,再往前就是贤才文具店,本来平凡无奇的小店,这时却成了神秘莫测的异境。
她在沙漏桥菜市转向了菜市小巷,我却心里一惊,因为我看到一个异样的身影跟在了她的身后,而那身影从形体来看竟十分像西方电影里的狼人,我的心就像被狼爪在抓一样。我尽量放轻脚步,并且加快了步伐,我不想让她出任何意外。
他们在那个小胡同里转弯了,我犹豫了片刻,当然时间其实只有一秒钟,我就冲进了那个胡同,不过,我的噩梦是在我冲进胡同之后才刚刚开始的,我看清了那个狼影的脸,我的头一阵眩晕,我看到晓公主,她却在笑!那笑伴着白光,眼前的白光来源于那黑暗,我久久才适应那白光……然后我发现自己置身在学校操场的路灯之下,那灯真的是好白,很容易让人产生幻觉。我记得我刚才做了一个噩梦,我好像看到了一个人,我从恍惚中醒来,看到站在我面前的确实是一个人,一个女孩子,我认识的。
不过,她不是晓公主,我隐约感到晓公主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我很焦急,我想摆脱眼前这个人。终于,我完全清醒过来了,我这才看清她的容貌。她是我的前座,吴双。我记起来了,晚自习至中场时,她把我叫出来了,说有事情跟我说。
“你有什么事呢?不能在教室说吗?”我其实是想她把话快点说完,我好去看晓公主的情况(她现在应该还在我隔壁班那晚自习吧)。
“萧极,你知道吗,我其实一直……一直……”
“你快点说吧!我还有任务没完成了。”其实我作业早已经在下午放学后完成了,我之前一直在干的事情是在写一千零一封情书,不过我一封也没寄出去,我是个懦夫。
“我其实喜欢你,我知道你有了喜欢的人了,不过你不会有胆量说的,我知道你是个怕死鬼。我敢说我喜欢你,但你敢对周雁说这话吗?”
这下我放心了,原来她以为我一直喜欢的是同桌周雁,不过,她说的对,我就是个胆小鬼。我其实心里也挺喜欢吴双的,只可惜她的性格太男孩子化了,我不太适合她,或者她不太适合我。我不想伤她的心,但是我确实担心晓公主的情况。我说了一句话,结果伤了她的心,我现在都很后悔。
我假装去厕所,经过隔壁教室的时候,我用闪电的速度瞄了一眼晓公主的位置,她竟然不在。幸亏我眼尖,在五楼往下不经意地一睃时竟看到她的倩影了。我三步并作一步走,我要追上她。结果,我在一楼的最后四个阶梯时摔倒了,不过我根本不顾我那直流的鼻血,继续我的追寻。我有一种预感,今晚晓公主 会出事。我想起了近来流传的关于那个夜间色狼的传说,他每到月圆之夜都会找美丽的少年,然后……想到这里,我的心一阵空落落的,似乎她已经出事了一样。
我追过光明书店,那里平时这个时候是光明如昼的,但今夜它却早早的打烊了,似乎它也感觉到了什么危险的事情了。在往前去是那白雪茶点小居,平时它要到十二点才关门的,可今夜它也早早的关门闭户了,似乎在躲避着什么恐惧的事情。我到那文具店时,我彻底崩溃了,那里竟也露出黑黝黝的模样。我的脚步很沉重,因为我还没有见到她的身影,难道她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加快了脚步,我往前去,转过菜市场的门进了菜市小街,我远远地看到一个身影跟在晓公主后面,他(或者她,我感到那身影更像女孩子)是谁?为什么那个身影这么像西方狼人电影里的狼影啊?
我继续跟了过去,我看到他们转进了晓公主门前的那个小胡同,我犹豫了片刻,其实也就是一秒钟而已,我就冲了进去。我看到了那个我所谓的狼影的脸,我感到惊讶,竟然是她,然后我看到晓公主的脸,她在笑,笑声与白光一起飞,我一阵眩晕……教室里的日光灯是令人头晕的,我觉得刚才我做了一个梦,我刚从恍惚中清醒过来然后就看到我作业本上的纸条了。我收到纸条次数不下上百次,但情书还是头一回,我本来应该高兴的,可我却现出了一副苦瓜脸。为什么写情书的人是她呢?
3
我虽然一点都不讨厌我的同桌,但也还没到喜欢的程度吧。她在情书中说,我其实是喜欢她的,她从某人那里知道了(我怀疑是吴双搞的鬼),如果我胆小害羞也没关系,她可以和我保持地下关系,搞地下党式的爱情。看到她的情书,我哭笑不得,本来我还想跟她开 一下玩笑的,但是我一想起昨夜做的那个梦,我就很为隔壁班的晓公主担忧,我起身去厕所。在经过隔壁班的窗户时,我假装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晓公主还在教室里,我松了一口气。
当我回来时,却发现晓公主不见了。我中途就跑下楼去了,结果,发生了令我尴尬的事。她竟然从四楼的转角出现了,而我却走在了她的前面了,这下可有的瞧的了。黑暗中的白光,眼前的金星,身后的炙热的美丽,让我有点忧虑,要知道我在平时是最淡定的,如果说世界上有最宠辱不惊这种人的话,那就只能形容在我的身上。我看到什么似乎都毫不在乎,表面我极力扮成个严格的局外人,其实我的内心是最热烈的,如果这世界上最令人讨厌的人就是最虚伪的伪君子,那不用说了我就是其中一员。
我一路上竟完全忘记了路边的风景了,平时那喧闹的小桥流水歌吧今天好像也哑巴了,在沿校小路的第三间门面是一家客卿网吧今天竟门可罗雀,在往前就是一家桌球了,常常是高朋满座的那里,今夜却鸦雀无声了。我在这神秘的黑暗中享受着不祥的预感,似乎我就是那主宰人命运的西方的上帝;我能感觉到夜的寂静,因为我只听到晓公主的细碎的脚步声跟在我的后面。
我一直没有回头,我搞不清楚我该不该回头,既然想到了这个问题,我就应该要搞明白,开玩笑,当然要回头啦。我惊愕住了,跟在我后面的竟然不是晓公主,而是——
我想办法避开了那个跟着我的人,我来到菜市小巷,我却看到了两个身影,前者就是晓公主的,后者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在西方电影里见过的狼人的影子。我怕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我跟了过去,然后转到了她的那个小胡同了。我看清了那个狼影的脸,然后一阵眩晕,我转过头去看晓公主的脸,却看到了令我恐怖的东西,不过我不记得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但是确实吓着了我——我从白光中晃过神来,教室里日光灯的光还是那么耀人眼睛,坐在我旁边的换成了我的死党,刚才下晚自习的铃声响了,他问我去不去青苹果乐园,他说那里有两个又靓腿又漂亮的女孩子,问我有没兴趣。
我在痛定思痛后,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还跟他说,“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人才,我们怎么可以在读书的时候去做这么不道德这么不合乎社会规范的事情呢?难道我们的每周一节的思想教育课都是白上了吗?……”我本来还想继续说下去的,但我在听见晓公主的声音之后,就打住了。我那死党翻了一白眼,独自出了教室。
我扭头往隔壁班看去,原来晓公主站在走廊上背诵着一篇古文,好像是王勃的《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那声音如珍珠,一泻千里,落在玉盘里,然后碎裂成无数粉末,沁进我的心里。我的嘴唇也跟着动起来了,也许我是情不自禁的。我走出了教室,但那里有晓公主的身影呢?原来这一切只是幻觉。我从五楼往下看,晓公主已经到了一楼的花园里了,她就像一只蝴蝶在慢慢飞,我要下楼,这样想着,然后我就从楼梯上滚了下来了,结果,我遍体鳞伤,但我并不痛苦,我只是痛苦晓公主的身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了。我追到们口,那里有两条路,一条是沿校小路,一条是沿江路,按照常理我应该选前者的,但那晚我也许是鬼迷心窍了,我走向沿江路——
没想到命运捉弄了我,那个人根本不是晓公主,而是另一个人,我不记得是我前座还是我同桌,她将我带到了青苹果乐园。我返身急跑,我希望我还能见到晓公主,因为我有一种预感,她今晚将会出事,而那个可以救她的人就是我了。
我的返回似乎是及时的,我在菜市场的门口看到了她的倩影,我就悄悄的跟了过去,谁知道在我后面也有个人,似乎他(或者是她)也是跟着她的,我再往后看的时候还看到了第二个人了,那人竟是跟在晓公主后面的那人的后面,我躲藏在菜市场的铁门的后面,我仔细地看,后面是源源不断的人,他们似乎都是跟在晓公主后面的,他们想干什么……我无暇考虑了,因为我再不加入这个队伍,或许晓公主真的要出事了,我闪入这个无始无终的队伍里了。我看到那个家伙跟着晓公主进入了那个小胡同里了,我看到了那个人的脸,我的头一阵眩晕,然后来了第四个人,……第N个人……我看着晓公主的脸,我恐怖至极了……我看到了她的全部的脸,那儿有一阵白光袭来……我清醒过来,我原来还是站在镜子的前面——
镜子里的那个人向我狞笑,我觉得他很可恶,他很得意地向我挥挥手,从他的口型我看出他在念那句诗,“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很得意,我一拳砸向镜子,我发现我自己碎成了一千零一个样子,也许我不该这么冲动的,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认为我干掉了镜子里那个邪恶的自己。在我拳头砸向镜子的中心时,我感到自己一阵眩晕,有点像我自己被撕裂成千丝万缕一般。公主无忧了。我想着……
我走在小路的左边,她走在小路的右边,我们相互用眼角的余光在注视着对方,我们的心情很好,虽然至此为止我们还没有说过一句话……
尾声:狼影重重
我与晓公主不久后就认识了,她后来也如我所愿喜欢上了我。那是一个开心的夜晚,我与她在小胡同口那里分了手,当我往前走了一百码的时候,我回了一次头,我为什么要回头呢?我真希望我没有回头,因为我看到了一个影子闪进了那个小胡同,然后又是一个影子。那影子似乎跟西方狼人电影了的狼人的影子极其相似,我忍不住跑了进去,我怕她出事,结果,我出事了。
我在那里见到了那狼人的脸,没错,那人就是我,然后又来了一个我,后面继续跟着来,似乎有无数个我正在往这小胡同里赶,我被我自己搞糊涂了,后来我终于分不清那个是真真的我了,我只有往晓公主那边转过去,却看到更吓人的一幕,她的脸……从此以后,我再也看不清任何人的脸了。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8-02-26 23:33:14 +0800 CST  
沙漏桥之恋
——追忆沙织恋

作者:墨少



那一年的那一天她二十七岁了,她记得那是个冬至日。天冷气清,旭日无力地照在沙织河的河面,红龙的鳞片逆行着螺旋前进。(在这之后用第一人称)无名的鸟雀在我那窗外的梧桐上将我的耳朵从睡意朦胧中叫醒,我起头向河边的沙漏桥望去,那略带颓废的灰色水泥大桥像个怪物矗立在那里,如果不是看到那桥上另有一点别样的风景我估计还是会缩进被窝里的。那是一个年轻人,估摸着二十来岁,白衣胜雪,手里捧着一本书,这是我这二十多年来所看到的最令人清新又宁静的风景。我本不打算去打扰他的清幽,但好奇的心却让我忍不住跨出了第一个步子……

1

我坐在书桌前,端起了那醇香洁白的牛奶,看到那乳白色的泡泡在我的勺子搅动下爆炸开来。在沙乡的一切都是很脆弱的,有许多东西一碰就碎了,还有更多的是被时间给风化了。在一个即将爆炸开来的泡泡的倒影中我看到窗外的那座沙漏桥,那略带颓废的灰色水泥大桥仍然像个怪物矗立在那里,如果不是看到那桥上另有一点别样的风景我估计还是不会回头望的。如同二十年前看到的一样,那是一个年轻人,估摸着二十来岁,白衣胜雪,手里捧着一本书。我本不打算去打扰他的清幽,但好奇的心却让我忍不住跨出了第一个步子……

沙织河还是那么清澈,两岸的沙粒还像二十年前那么细白,那些杨柳树上被风霜刻录的历史还清晰可见,我的心却早已飞上了那沙漏桥。因为那里有我的曾经的牵挂,那里有声音的铸造的迷宫,还有对着幻想世界照着镜子的纯美风景,关键是那里有我的爱与被爱的踪迹。

那个白衣少年纹丝不动,他的书本也纹丝不动,似乎除了书中的幻想世界之外他已毫无留恋了。我想拍他的肩膀,但又怕把他从喜悦或忧愁中惊醒。我的手停留在一公分的距离——二十年前也是这样,那时他回过头来,迷惘的看着我,轻轻地说,“女士,你有什么事吗?还是我在这儿看书打扰了你的风景了?”
“没有,你在这看书很好,而且你还成了我的风景了。你在读什么书了?”
在他那厚厚的眼镜后面,我却能感到深深地沧桑感,怎么可能呢,我听到了他的略带平淡的缓缓的声音,“小说,法国马塞尔.普鲁斯特著的《追忆似水年华》,我这是译林版,好像还有一套是人民出版社出了,不过我拥有一套就很幸福了。”
“幸福,你是说你拥有这一本书你就感到幸福了?”
他略带羞涩地说,“你们有钱人是不会理解我们这些没钱然而又喜欢都书的穷书生的心理的,我在十来岁就开始爱上了阅读,但我家的境况不是很好,除了学校发的几本课外读物我是见什么就读什么,我要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破纸条我也会逐字逐句地去读,然后就发现那是关于治疗皮肤病得广告,一阵失落感随着袭来。每当我阅读一本好书的第一个字时,我就会感到幸福了,然后后一个字又让我更幸福,最终我总是迷失在循环的故事里了。”
“听你讲话还蛮有意思的,要不你给我读一下这本书的开头吧!”
他显得很高兴,又把书从中间翻到正文的第一页,他从上面开始读起,原来他真的是一个字头都不放过,“第一卷,贡布雷。一。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其实我没有听懂那些浅显的字句,至少那时我没听懂,因为我在看他的眼睛,那深深吸引我的眼睛,像我这样的饱受风尘的女人来说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但他却是我看不透也猜不透的,也许他太浅显也许是太深沉。我几乎是在一秒里爱上了他,但我清楚我不可以这样,原因很多,我不想说。

我用手抹去我与他之间的那一公分距离,我惊愕了,如细白晶莹的水晶沙粒,他随风飞舞消失在天际……

2

我起来,依然坐在书桌前,那里依然是一杯纯白的牛奶,我端了起来,却闻道了窗外的冬日独有的沙织河的气味,有点想我每晚冲凉水澡时嗅到的冷水气味,还有那浓烈的沙土混合着枯枝败叶的味道,总的来说是一种颓废的气味。我站起身来,扭过头望向窗外,我记得我昨天好像也是这么干得,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就忘记了。我看到了那座比我自己还要熟悉的沙漏桥,那里有一个白衣胜雪的年轻人,他手里捧着一本书,我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打扰他呢?二十多年来的沧桑让我看遍红尘,但像这样的宁静而淡泊的风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于是,我踏出了门,然后是往桥那儿的第一个步子……

他的样子与我二十年前在这里遇到的那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几乎一模一样,我伸出手准备拍他的肩膀,但他白色衬衫上的一片红色枫叶引起了我的注意——二十年前,那个少年,他的衬衣的领子上也有一片红色枫叶,我伸手为他掸去,但奇怪的是,那叶子竟不掉下来。
“我还是给你读《追忆》里面的句子吧,然后我再给你讲这片红色枫叶的,故事吧!”
我有点吃惊了,他连看我一眼也没有竟知道我在想些什么,“好啊。”
“……(依然是《追忆》的开头)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
“能先讲红色枫叶的故事吗?”我有点迫不及待了。
“好的,我这就讲了。故事自十五年前开始的,那时那个小孩只有五岁,还是一个专门在地上钻凳子脚,在晒谷子坪上,抓碳墨鸡屎吃的小屁孩,那时他啥都不懂,只是一个劲地张嘴要吃,无论那东西是鸡蛋还是鸡屎。他的隔壁住着一个漂亮的小姐姐,她人很好,除了经常在早上分他蛋炒饭外还不时带着他去玩,她几乎在他心目中成了妈妈的形象。那时他的父母都到城里去谋生去了,他跟着奶奶相依为命。
那一天注定是悲剧的,天气酷热,听说大队要演影子戏,大家都做好去看戏的准备了。天幕还没完全染黑,大家就搬着家里的板凳远行了, 大队离我(他不知不觉间将第二人称转换为第一人称了)家有二十来华里的距离。在路上我没有看到隔壁小姐姐,我似乎一直在哭,好像得了什么不祥的预兆。
晚上回来,她的家人果然找不着她了,然后是全村人去找,但是无济于事。后来终于报警了。他们一来就先查有哪些人没有去看戏,果然除了小姐姐外,还有一个魔鬼也没有去。警察将他找来说话,他一见他们就撒尿在裤子里了,说话也兢兢战战……凶手找到了。那小姐姐是被他强奸后杀死的,从此以后我没有再真正快乐过了……”

我还是没有弄明白,那片红色枫叶的来历,不过我很高兴,因为这少年给我带来了二十年前的美好记忆的一段,我知道自己的记忆时好时坏,有时候好像又不会认字了,有时候又好像认识好多字一样。我要谢谢他,我上前去,我的手准备去碰他的肩膀,但在一公分的距离那里我停住了,似乎我应该那么做。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了,我决定我还是去碰触他。我的食指抹去那一点距离,然后我惊愕了,他在我那轻轻碰触之下碎成了无数的细微的白色水晶,它们随风而去……
3

我还是坐在书桌旁,我面前摆着一本书,那就是法国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我翻开正文的第一页,熟悉的字眼映入眼中,“……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像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

我往窗口那儿望去,那里是我已经熟的不能再熟的沙织河和那令我刻骨铭心的爱的沙漏桥。那儿竟还是有一个白衣少年,白衣胜雪,他手里拿着的是一本厚厚的书,我觉得好像是一本与我书桌上的一样的书。我本不想打扰他的清幽,但我隐约记得我好想还有什么东西落在那座桥上了,或许就在他那个位置那里,时间我感觉也许是昨天,或许是二十年前,也有可能是二十年后。我带上了我的小木门,现在有谁家还是这种小木门呢?我跨出走向沙漏桥的第一个步子……

“今天,我还是先给你读一段书中的句子吧。……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他在继续深情地朗读着,我感到比我在书上看到的要舒服。我觉得我应该是认识他的,或许我们还是朋友。
“你还要不要听那个关于我的衣领上的红色枫叶的故事呀。”
我其实已经忘了听说过这个故事了,不过我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所以我就鼓励他,“你讲吧,我在听呢。”
“这个故事可能有点超出了科学的范围了,你不要太过在意了,其实我自己也有点迷惘,那故事是否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
我不是跟你讲过了吗,我五岁年,我隔壁的那个待我很好的那个小姐姐被人害死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真正快乐过了吗?然后我慢慢长大了一些,在我十岁那一年,那中秋之夜,我独自一人跑到水库旁的枫叶林里去了。那枫叶林是那小姐姐小时候经常带我去玩的地方,是她在我心中记忆最集中的地方。天上一个月亮,水里一个月亮。我在那一夜第一次看到她在死之后的形象,她还是那么美丽,似乎她也在成长一样。她看着我只是笑笑,然后将一片红色枫叶放在我的衣领上,渐渐地我的所有衣服的衣领都有了那种红色的枫叶。当然后来还发生了我不想看到的事情,我暂时不想讲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其实你跟我的那个小姐姐长的几乎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这座桥上都书的原因,我可以远远地看着你……”

我的头脑一阵眩晕,我已经搞不清是现实还是回忆,我想接触他的肩膀,但是我觉得,我又不应该那么做,似乎有什么不祥的事情要发生似的,我最后还是碰了那个少年的肩膀,或许我是想碰触二十年前的那个少年的肩膀,结果却错了。我用手抹去那一点距离,我惊愕了,因为他的身体化为一粒粒肉眼不可察的白色晶莹的粉末了,随风而消失了……

4

我还是早起,现在是冬日的早晨,只六点左右,我揉一揉惺忪的朦胧睡眼,我首先看到的是桌上的书本,那是两本书,我记得我不应该看书的呀,我是一个在夜间活动的见不得光的女人,我从来就没想到过会去读书,在说我也不识字呀。但不知为什么,这书上的字我竟认识了,那就是《追忆似水年华》,这真是让我不解的地方,我觉得两本一样的书留下一本就可以了,于是我将其中一本扔到了外面的白色大垃圾桶里,我觉得那书掉进桶里的声音有点奇怪,我就跑过去一看,我惊呆了,那桶里面竟有好多本《追忆似水年华》,并且清一色的都是上部的。

我跑回住处,我看到桌上的牛奶,发现那白色令我恐怖,我恶心地将它倒向窗外,这时,我看到沙织河上那座沙漏桥了,上面的中间位置有一个少年,白衣胜雪,我害怕那个颜色,虽然我很恐惧,但我还是去了,因为我总觉得那恐惧是要解决的,或许那白衣少年就是我的问题的答案。
我略过沿途的风景,并不是它们不值得人关注,只是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少年依然给我读他的手中的书,内容我隐约记得是这样的,“……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
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我要听的是后面的东西,好像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似乎是一个他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或许是他故意不一次性讲完好来掉我胃口。
“还是那个故事吧。终于,我们那里也被钢筋水泥侵入进去了,本来这也没什么的,但是,由于城市化的发展,我们那里就成了郊区,而那水库与红叶枫林就成了年轻情侣们约会的好地方。那些情侣们并不知道那里曾经有个一个怎样的怨灵,所以后来就发生了一些事情。在三个月里,有十几对情侣都同时跌落水库淹死了。大家都认为是偶然,而我知道真正的原因。于是,去年的中秋节我回去了一次家乡,在遇到小姐姐的魂灵之后,我很生气,并告诉她我永远也不去那个枫林去了,她很伤心,独自离开了那个枫叶林。后来我找了好久,终于我在这桥上望向你这边,却看到了她的影子,真的你跟她好像啊!”
我有点生气了,“我才不要做别人的影子,你是我什么人呀,我才懒得理你了。”说完我生气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准备离开,结果,我惊愕了,他在我的轻轻一拍之下变得粉碎了,如同面粉似的水晶,随风消失在天际……

5

我早早的起床来了,还不到六点钟,我看到桌子上有两本书,都是《一追忆似水年华》,我有点倦怠地将一本扔到我的床下,我惊住了,因为我看到我的床下是堆书,同样的书,都是上部。我翻开那书正文的第一页,我开始读,我什么时候会识字的呢?我想起来了,在二十年前的那一年里,有个少年他教了我一年的字,课本就是这本书,上部的《追忆似水年华》,我记得他还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红叶与她小姐姐的故事,一个又感人又恐怖的故事。我读着书中的字句,“……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像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地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像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我从来都没有读过这么多字,在我的人生的记忆里,虽然我的记忆是最短暂也是最混乱的。

我端起桌上的牛奶,正要喝下去,突然看到那泛着乳白的泡泡,我胃里翻起一阵恶心,我将牛奶泼了出去,一个景象将我震撼住了。我跑出门去,看到我泼出去的牛奶所在的那条沟,它通向沙织河,那牛奶将整条河都染成了乳白色。我的头一阵眩晕。在我轻轻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我看到那桥上有个白色的身影,样子模糊,不过我敢肯定他的手上是拿着一本书的,而且就和我那屋里的书一样,都是那《追忆似水年华》的上部,我还敢说我去那儿他就会跟读那本书的第一页的内容,但是我就怕了他吗?不就是每天他都会送我一本书嘛?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来到沙漏桥上了,沿途的风景虽好,但我哪有那欣赏的心思呢?那少年果然是二十年前的那个少年,一样的白衣胜雪,一样的衣领有红枫叶,一样的眉清目秀,一样的书本,一样的姿势……我不管这些,我只想摆脱他,我虽然在二十年前在一秒钟里对他产生了感觉,但那又怎么样?难道因为一刹那的爱就要折磨我一辈子吗?我要他说明白。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你不是又要给我朗读书嘛,这个我已经知道了,不就是,‘……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像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地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像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这一段吗?你不是要给我讲故事嘛?不就是,你的那个小姐姐变成了我了吗?还有不就是那一年你每天都教我识字吗?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真的有点生气了,我的手的食指距离他的肩膀还有一个厘米的距离,我的手却停在那里,因为我隐约感到我碰到他就会有不祥的事情发生。我还是忍不住,我假装无视他的存在,用食指抹去那一公分的距离。我惊愕了,发生了以往发生的事情,他依然是变得粉碎,如同面粉似的水晶微粒,我看着天空,空气里竟都是那些微粒,或许已经有无数个他变成了那微粒。当然,这跟我等下看到的东西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在那粉尘满地的水门汀地上看到了一些东西,一些确实要坚持二十年才会凹现出来的东西,那是一双脚印,虽然浅,但很明显。我的眼泪滴在地上,我低头却看到那已被泪水无数次冲击而刺穿的桥面。我挪开脚步,那竟也是一对脚印,一对向外走的脚印……

6

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河边的小平房,我晚上还要上班呢,虽然我学会了文字,但它似乎不能拿来吃呀。我在桌子上竟还是看到一本书,那还是法国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然而我惊讶了,因为那是下部,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下部。

我翻开书的最后一页,最后一段,“……我所认识和经历的人在空间中是多么狭隘,但他们却占据一个无限延续的位置,因为他们像潜入似水年华的巨人,同时触及相隔甚远的几个时代,在时代与时代之间被安置上了那么多的日子——那就是在时间中。于是我可以开始我的作品了。”

我一回头,看到了沙漏桥,那上面是谁?难道我又回到了二十年前,我收拾好屋子,换上一身新衣服,然后我去照镜子。“啊!”镜子里的人是谁啊?我似乎成了另外一个人了,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自个知道我是谁就行了。

我打扮好来到沙织河上的沙漏桥的正中央,我站在那个向外走的脚印那里,我等着那个白衣胜雪的少年的到来,等着他把他的脚放进那个他停留了二十年的脚印,等着我与他期待了二十年的感情。
然后,我看到了他的笑脸,他的手上拿着《追忆》的上部,我的手上拿的是下部,等他将他的步子放到那两个脚印里去的时候,我才发现他衣领上的红色枫叶是血迹,他将头靠在我的颈部,我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小姐姐……”,然后,我的脖子一阵生痛,有什么液体自我的身体喷涌而出……

尾声:迷雾

在沙乡的沙织河上有一座沙漏桥,在那桥的正中央有着四个脚印,似乎存在了好多年,有人说他在早晨见过在那桥的中央有一对俊男靓女在那里言笑晏晏……没有人知道那四个脚印是怎么来的……一个戴眼镜的书生站在那沙织河的边上,一片不知从那里飘来的红色枫叶落上了他的衣领,也不知他能不能摘得下来呀,他拿着一本《追忆似水年华》的下部向那河边的孤独的小平房走去,他要把那书放在那房子临窗的那个书桌上,这是他每天要做的一件事……他也不知做了多久,还要做多久……但是他并不感到疲惫,也不感到厌烦,……或许他是爱上了这房子的主人……这次他把那书刚放到书桌上,那只他梦寐以求的千千素手从里面伸出来,并抓住了他的手……我可以开始我的故事了,书生这样想着……
楼主 孔雀涅槃  发布于 2018-02-26 23:35:21 +0800 CST  

楼主:孔雀涅槃

字数:30960

发表时间:2013-08-25 07:4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3-02 13:33:1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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