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们突然弯了,暗恋对象还是我男同事,苍天啊,我该不该帮他撮合???
今天要花点时间给羡羡。以前总觉得,应该不会为他做什么了。因为太喜欢了,近乡情怯。也因为太喜欢了,现在都不敢看他。但……还是……要写。
原来欠的,总要还。
我把其他角色都当作角色,可我把羡羡当成了一个人。每次想到他,都觉得鼻酸。
我没辜负三哥,也没怠慢冲哥,希望也对得起羡羡。
原来欠的,总要还。
我把其他角色都当作角色,可我把羡羡当成了一个人。每次想到他,都觉得鼻酸。
我没辜负三哥,也没怠慢冲哥,希望也对得起羡羡。
「知我罪我又何妨」
气鼓鼓的小明哥 2021/9/28
重温羡羡,仿佛又回到了两年前,和当时一样,难过得毫不二致。在师姐轻抚他的脸,他却不自觉把头枕在师姐掌心的时候;在温宁拖着沉沉的脚镣走向他的时候;在他喝着最粗粝的酒,借着三分酒意怅然慨叹的时候。
这感觉就像触碰到了那些未结痂的,细小又密布的伤口,那一刻,我知道我不是心疼他,我就是他。只有疼痛加身,才能最精准地判断,他的痛感来自哪里。
羡羡,每个柔软的瞬间,都因为遇见了故人。沉默的遇见,温柔的遇见,躲闪的遇见……生命里的遇见,就像陷入凄清长夜,不会有红灯笼亮起,还有雨丝带着三分凉意不请自来。
然后他对命运说,我不解其意,但我愿承其重。于是,一段叫“魏无羡”的人生被被层层打开。
我每“加载”一次,都在怪他——都再世为人了,还能为不相干的人豁出命去,是不记得他们为何而来了吗;不记得不夜天的长夜了吗;不记得那些疾言厉色的责难了吗;不记得回不去的云梦了吗;不记得乱葬岗上声嘶力竭的呼喊了吗?
可我每“解码”一次,又能“谅解”他。哪怕可以重新选择,他仍会这么选,因为他是魏无羡,在所有人都分辨得出的价值得失里,他选了“不计得失”。
这个人,任何时候都这么“不合时宜”。该理性判断时感情用事;不该潇洒时故作潇洒;开不出莲花的贫瘠之地偏要种出莲花来。
可我喜欢的羡羡,不就是如此,他的价值排序里,人永远是第一个位的。为了守住这TOP1的位置,他可以舍乡梓、舍亲故、舍自己。从小就聪慧过人的世家子弟魏无羡啊,在做人方面,就没“聪明”过,最后连世家子弟这个身份,都还给了尘世。
出生之时,他未受安魂礼,死后成孤魂一缕;弱冠之年,他无人行冠礼,一根红发带系起最好的年华。
他可以在轻舟载酒的姑苏,在好看的白瓷盏之中,掷下一枚碎银,候着他的美酒;也可一身粗布麻衣,在乱葬岗上饶有兴致地种莲花。他过得了世家公子的生活,也吃得了普通人都受不住的苦。
不管是剧中的魏无羡,还是书中的魏无羡,在剧终书结时,都不曾显贵。可他,是我心中最明媚的太阳,是拨雪寻春吾敢往的魏婴。
世俗的评判标准,在他这里,全无半点用。他只做他认为有价值的事,他只追他世界里的光。
终于,为羡羡写了一首诗,谢谢师父给第一次写七律的我一个大大的鼓励。不过有一句,我在“凑字数”,依然被师父看出来了。
还没想好怎么改那句诗,但脑海里浮现了几个字。那句要改的诗,大意就是这4字——知我罪我,即“毁誉”。
这不就是我们人生绝大多数时候的痛苦所在——苦于他人的“知我罪我”;陷入他人的“知我罪我”。掐头去尾,等于自苦。如果能在“知我罪我”后加几个字,“知我罪我悉听尊便”,或“知我罪我又何妨”,那就豁然开朗了。
管他呢,你“知”归你“知”,你“罪”归你“罪”,我当是我且只做我,身前不管“身后评”,浪得几日是几日。做到这点,我就是十分之一的羡羡了。
待来日,我一定还会回来的,羡羡,回来为你写一篇完整的剧评。
气鼓鼓的小明哥 2021/9/28
重温羡羡,仿佛又回到了两年前,和当时一样,难过得毫不二致。在师姐轻抚他的脸,他却不自觉把头枕在师姐掌心的时候;在温宁拖着沉沉的脚镣走向他的时候;在他喝着最粗粝的酒,借着三分酒意怅然慨叹的时候。
这感觉就像触碰到了那些未结痂的,细小又密布的伤口,那一刻,我知道我不是心疼他,我就是他。只有疼痛加身,才能最精准地判断,他的痛感来自哪里。
羡羡,每个柔软的瞬间,都因为遇见了故人。沉默的遇见,温柔的遇见,躲闪的遇见……生命里的遇见,就像陷入凄清长夜,不会有红灯笼亮起,还有雨丝带着三分凉意不请自来。
然后他对命运说,我不解其意,但我愿承其重。于是,一段叫“魏无羡”的人生被被层层打开。
我每“加载”一次,都在怪他——都再世为人了,还能为不相干的人豁出命去,是不记得他们为何而来了吗;不记得不夜天的长夜了吗;不记得那些疾言厉色的责难了吗;不记得回不去的云梦了吗;不记得乱葬岗上声嘶力竭的呼喊了吗?
可我每“解码”一次,又能“谅解”他。哪怕可以重新选择,他仍会这么选,因为他是魏无羡,在所有人都分辨得出的价值得失里,他选了“不计得失”。
这个人,任何时候都这么“不合时宜”。该理性判断时感情用事;不该潇洒时故作潇洒;开不出莲花的贫瘠之地偏要种出莲花来。
可我喜欢的羡羡,不就是如此,他的价值排序里,人永远是第一个位的。为了守住这TOP1的位置,他可以舍乡梓、舍亲故、舍自己。从小就聪慧过人的世家子弟魏无羡啊,在做人方面,就没“聪明”过,最后连世家子弟这个身份,都还给了尘世。
出生之时,他未受安魂礼,死后成孤魂一缕;弱冠之年,他无人行冠礼,一根红发带系起最好的年华。
他可以在轻舟载酒的姑苏,在好看的白瓷盏之中,掷下一枚碎银,候着他的美酒;也可一身粗布麻衣,在乱葬岗上饶有兴致地种莲花。他过得了世家公子的生活,也吃得了普通人都受不住的苦。
不管是剧中的魏无羡,还是书中的魏无羡,在剧终书结时,都不曾显贵。可他,是我心中最明媚的太阳,是拨雪寻春吾敢往的魏婴。
世俗的评判标准,在他这里,全无半点用。他只做他认为有价值的事,他只追他世界里的光。
终于,为羡羡写了一首诗,谢谢师父给第一次写七律的我一个大大的鼓励。不过有一句,我在“凑字数”,依然被师父看出来了。
还没想好怎么改那句诗,但脑海里浮现了几个字。那句要改的诗,大意就是这4字——知我罪我,即“毁誉”。
这不就是我们人生绝大多数时候的痛苦所在——苦于他人的“知我罪我”;陷入他人的“知我罪我”。掐头去尾,等于自苦。如果能在“知我罪我”后加几个字,“知我罪我悉听尊便”,或“知我罪我又何妨”,那就豁然开朗了。
管他呢,你“知”归你“知”,你“罪”归你“罪”,我当是我且只做我,身前不管“身后评”,浪得几日是几日。做到这点,我就是十分之一的羡羡了。
待来日,我一定还会回来的,羡羡,回来为你写一篇完整的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