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总结------天涯十大悬案。

案件跟踪记录:

http://laiba.tianya.cn/laiba/CommMsgs?cmm=15984&tid=2624749375380790373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8:06:56 +0800 CST  
案件结局:
我真的很不想打这俩个字,但是,唉!
官方判定:无解!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8:12:36 +0800 CST  
@当时明月已不再 2012-04-20 18:44:46
楼主。。。是“莲蓬鬼话”不是“蓬莱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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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苍天啊!莲蓬!莲蓬!你比问号更让人怨念!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8:54:35 +0800 CST  

天涯技术分析:
虽然官方未能还事实以真相,但万能的天涯er还是列出了一位怀疑对象。
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对我自己生命的珍惜,现列上怀疑原因和当事人的澄清

怀疑对象:孙维 (化名苏荟)
孙维,女,汉族,清华大学92级物化2班学生,1994年清华大学铊盐投毒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1994年底清华大学化学系三年级学生朱令出现了奇怪的中毒症状:秀发脱落、面肌瘫痪、发音含混、四肢无力,当时送往北京协和医院,医院束手无策,查不出病因,她的同学把她的情况译成英文发到互联网上求助,他们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回信1500多封,其中不少回信认为她是“铊”中毒,后经专家诊断证实。但是确诊并没有使她的病情立即好转:昔日相貌秀美、聪慧可人的女孩几乎变成了植物人。尽管当年摄入的铊剂量足以夺人性命,但是这个女孩却顽强地活了下来。孙维,朱令的同班同学,同宿舍好友,和朱令同属校民乐队的成员。是朱令中毒案中唯一曾被公安局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其理由是她是当时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和朱令同一宿舍,且有作案时间,其作案动机就是可能是嫉妒朱令古筝弹得好,使得自己没有在清华民乐团当主演的机会。
当时警方对于案件的调查并不积极,其母亲朱明新回忆,公安部门的正式立案调查,是在报案一周后才开始的。就在这一周的时间里,朱令所在的学生宿舍发生离奇窃案,朱令的一些洗漱用品被盗窃。警方在立案两年后,才对孙维实施讯问。多年以来,朱令的父母多方奔走,催促案件的调查,并试图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但并无效果,朱明新已经记不清找过多少次公安机关,但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警方对于媒体的采访报道也是三缄其口,从警方一系列举动来看警方似乎已经知道真凶是谁而迫于凶手背景显赫受到阻挠而对外不公布真相。而正是由于孙维与之符合的背景条件使其犯罪嫌疑最大。
2006年初,随着社会舆论的加剧,此案昔日惟一的犯罪嫌疑人孙维更名为孙释颜,将原本1973年8月10日的出生日期更改为1973年10月12日。并用中学时期拍摄的身份照片办理了新的身份证件。
家庭背景为:孙越崎(孙维爷爷)——曾任民主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
孙竹生(孙越崎长子 ,孙维伯伯)——西南交通大学机械系教授,机车车辆专家、教育家。我国内燃机车技术发展的开拓者之一。
孙大武(孙维之父,孙越崎之子) ——民革中央委员
孙叔涵(孙越崎女儿)——冶金部教授级专家
朱丕荣(孙越崎女婿)——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教授级高级农艺师
孙孚凌(孙越崎侄子) ——历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届、七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孙允文(孙越崎侄孙女,孙孚凌女儿)——中国音乐学院图书馆馆长,《歌剧欣赏》教师
传送门: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73226.shtml
据说有位叫数星星的小鱼的同学发的帖子很热,但我没有找到(还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呜。欢迎补充)
孙维申明: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

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21:37 +0800 CST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23:43 +0800 CST  
我受不了了,太长了!
附上传送门,大家自己去找吧!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446431.shtml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28:29 +0800 CST  
讨论结果:无!
我受不了啦!扒了这么旧,换下一个!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31:44 +0800 CST  
5。白银市连环杀人案。
简单描述: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是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有9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凶手专挑红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具极强的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经警方交叉比对证实9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2004年,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人民币,希望能够取得线索,但至今案件仍未侦破。
案情经过: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
日期 1988年5月26日
1994年7月27日
1998年1月16日
1998年1月19日
1998年7月30日
1998年11月30日
2000年11月20日
2001年5月22日
2002年2月9日
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白银市
形式 入室强奸、杀人
死亡人數 9名女性
??? 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内,白银市区9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歹徒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情形之恶劣都是前所未闻,被害人除遭到非人强暴、多次刀伤外,身上多处被刀捅伤,部分身体组织竟然被歹徒切割缺失。因为作案凶手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这一让白银市民闻之色变的“杀人狂”专门残害女性的系列杀人案至今未能告破,这不仅给白银市民的正常生活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阴影,凶残的凶手也成了全社会的一大隐患。为了早日破案,白银警方:决定向社会公布案情,并公开悬赏20万,希望市民有人能提供线索,争取使案件早一天告破,为民除害。

??? 白银警方:悬赏二十万缉拿杀人狂

??? 恐怖阴影笼罩铜城十六年

??? 从1988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这样。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凶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的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不仅证实了“白银确实出了个杀人狂”的社会传言,也向人们公布了案情,并悬赏20万缉拿凶手。

???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 5、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年仅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被害于其该局计量所4楼414号家中(简称98.7.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 6、1998年11月30日11时许,家住白银区东山路59-6-4号的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家中被害(简称98.11.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 7、2000年11月20日11时许,28岁的白银棉纺厂女工罗某在该厂平房家属区自己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 8、2001年5月22日9时许,家住白银区水川路28-1-12号的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

??? 9、2002年2月9日下午1时许,住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的三楼长包房客户朱某在自己的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被害时25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45:50 +0800 CST  
案件结局:无解。
官方对案件的最后判定:
鉴定表明案件系一人所为
??? 接连发生的残害女性的案件引起了白银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经过对9起惨案的综合分析,技术人员、专案专家反复认真地对现场所留痕迹物证和作案手段进行比较,并上报省公安厅、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复核、鉴定后确认,“88.5.26”、“94.7.27”、“98.7.30”、“98.11.30”、“01.5.22”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各枚指纹交叉认定同一;“98.7.30”、“01.5.22”、“02.2.09”案件受害人阴道内提取的分泌物及相关精斑检材的DNA认定同一;“98.1.16”、“98.1.19”、“00.11.20”案件的作案手段与上述案件相同,所以,专案组经过仔细研究分析后,将以上9起残害女性的案件并案侦查,并定性为“性变态杀人案件”。

??? 杀人狂基本特征已经确定

??? 经过专案组人员长时间的调查和对多种证据的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和作案特点。

???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是,嫌疑人大约在1964年至1971年之间出生,男性,年龄大约在33岁-40岁之间,身高约月1.68米至1.76米。此人应该是在白银长期居住,有较严重的性变态心理,或者生理缺陷,特别是具有性功能间歇性障碍症,对女性怀有仇恨心态。,并且根据调查发现,该嫌疑人在白银市区有独居条件,还与内蒙古包头市有一定的联系,其性格特征基本趋向于内向、抑郁、冷漠,不善交际,孤僻不合群,做事极有耐心,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性人格,做事隐蔽性极强。

??? 嫌疑人作案时多选择青年女性为目标,强奸后杀害,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作案手段多采取尾随、敲门等手段入室行凶,手段极其残忍。

??? 为早破案公开悬赏20万缉拿凶手

??? 十几年来,在白银市接连发生的强奸杀害女性的恶性案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同时,案件也引起了国家公安部及甘肃、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该系列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由由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侦破,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分子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使该系列案久悬未破。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消除案件不能告破,犯罪分子已经成了全社会,特别是白银市的一大社会隐患,如果案件不能进早破获,犯罪分子极有可能继续作案。为此,白银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案情,希望市民大家能够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积极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以便争取早日破案,为民除害。

??? 白银市公安局为此特此郑重承诺:凡是提供线索直接破案或者直接将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线索者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并对举报人情况绝对保密。警方提供的举报电话是:13909438639;13809309898;0943-8268110;0943-8268113。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47:08 +0800 CST  
又是让人怨念的问号!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48:43 +0800 CST  
技术分析:
由于该事件涉及技术过于专业,尚未有真正能直指人心的非官方爆料。
比较统一的就是变性人论和变态论(我觉得第二个观点绝对统一)
现附上当时的讨论传门一个: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3488.shtml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19:57:04 +0800 CST  
6。天上人间花魁梁海玲惨死案。
重头戏来了!上一个案件资料不足这一个资料实在是太太太多了!
案件简介:
梁海玲,河北人,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花魁,1996年,进入天上人间,2005
年天上人间也是最巅峰时期,梁海玲意外被杀死,警方在清理梁海玲的遗产
时竟然有千万之巨。
手机党坑爹呀!不能上传图片,话说,我刚才差点把自己的照片上传上去。。洒泪。
人物介绍:
梁海玲,河北人,北京知名夜店“天上人间”四大花魁之首。据跟梁海玲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形容梁海玲,梁海玲不仅身材很棒,172cm的身高,45Kg的体重,足以让很多男人神魂颠倒,这些男人形容梁海玲,有白皙的皮肤和好听的声音,人很温柔,很好。
梁海玲被封为“天上人间”第一花魁,据称光是与她聊天,就必须花费至少5千元人民币。高中毕业后就在天上人间服务的梁海玲有十年资历,根据曾跟她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士透露,梁海玲身材很棒,身高172公分,体重45公斤,皮肤白皙如雪,声音娇滴滴像极台湾的林志玲,而且温柔,程度也丝毫不逊于志玲姊姊。
天上人间简介:
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是公私合营的娱乐性场所,位于朝阳区东3环北京长城饭店西侧副楼,离机场只有5分钟路,离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只有5分钟路,天上人间最大股东是美籍华人(姓覃)约占总股份的51%。天上人间之所以被炒作的如此神话主要是因为能在这里消费起的个人还是很少的,大多数是公司性的消费(也就是烧钱的地方)
消费
天上人间的DISCO消费是100平日,假日是120,这是女士的门票,男士是150。其实并不算贵了。还包含一杯饮品,也是大众消费了。关键是进去以后还有消费,因为这种地方去玩的人真的很少,大多数都是找人陪聊天的,所以实在的去跳舞的基本没有,而如果找人聊天的话,小费最低500,这是不成文的价钱。当然如果你就想进去看看,一次的消费不会太高。DISCO的音响的确是很好的,而且打碟师一般都会请亚洲比较好的来。

KTV

先说水果,品质是不错的,因为毕竟天上人间是个牌子,水果全进口的,不管是什么,口感都会非常好,要比街上买的好吃,这也是品质的保证。另外,器具都会消毒,也比较放心。进去后,首先会有人递上热毛巾,然后就可以消费了,消费是有最低的,最小的房间2800,但是基本都会消费到3500以上,在这里,应该是没人会算计那么多的。一晚上下来,几个客人去消费5000就差不多了,要是有好奇的,一个人凑个1000,去见识下也够了。

员工

服务生是必须给小费的,小费最低500,去过的人应该都知道,不管有几个服务生,都是要一人500的,而且还要另外给经理500。所以,只是消费,基本就要给出2000。不过大部分英语好象都不是很灵光,只能说基本的。但很多服务员比小姐还要漂亮。
我会告诉你我就是想借机扒一下天上人间吗?
好吧,这个帖子是科普探索系而不是社会黑暗系的,我就简介一下背景得了。
PS:天上人间已经重新开业了,什么?你问我覃同学是怎么把事情摆平的?
亲,你想多了,人家天上人间明明说是停业整顿,现在整顿好了,就开业鸟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0:23:33 +0800 CST  
@扑倒变态妖孽 2012-04-20 19:53:23
赶上直播 看到这个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我才想起我上初中时有一段时间大家都说不要穿红衣服 现在看了这个才知道 天啊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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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时白银市的孩子们放学都提前了,好像还停过课。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0:39:22 +0800 CST  
@我叫大玉儿 2012-04-20 20:17:26
北京时间八点十五分,外面雨声滴答,电闪雷鸣;
独坐宿舍,看大多数听说过的十大悬案,竟然不害怕,好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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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时间8点41分,在自习室旁观别人看书。。。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0:42:14 +0800 CST  
@肥猫混八卦 2012-04-20 20:42:23
恩,六个了,楼主继续,哎,有图的能不能加个图啊,喜欢图文并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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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图加图,扒这个果断要图。好心人送图资助一下可怜的楼主吧。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0:46:41 +0800 CST  
@我叫大玉儿 2012-04-20 20:17:26
北京时间八点十五分,外面雨声滴答,电闪雷鸣;
独坐宿舍,看大多数听说过的十大悬案,竟然不害怕,好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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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为什么一回你的帖子外面就下雨啊!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0:49:41 +0800 CST  
技术分析:
我想大家关于此案结局听到最多的就是梁包养了俩小白脸,一人一月两万,结果两人见财起杀心,把梁给杀了。
but,让我提醒一下,梁海玲被杀案给出的官方结论是:此案尚未宣告破解。
那两位只是迷雾弹啦!
为什么偶这么说呢?
亲,你觉得被梁包养的人会不知道她的来头吗?
你别告诉我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孤身一人的梁大美人遇见了坏人,被两帅哥所救,梁对两帅哥心怀爱慕,但耻于自己的职业,不敢告白。
谁知梁纵横风月场多年,竟因爱情而智商骤减,遇人不淑,所托非人。balabalabal。。。
被梁包养一定知道她的身份,知道有人罩着她,不能杀她,但为什么又杀了她呢?
1。罩她的倒了。
2。不想罩着她了。
前者是局势问题,后者是个人问题。
over(话说这个分析怎么有股琼瑶风啊)
好了,查凶手就交给警察吧,虽然他们现在也几乎不靠这个吃饭了。。。但咱也别越俎代庖不是。扒一下天上人间等四家会所的老板---覃辉。
1996年3月,正值中央召开“两会”,“天上人间”夜总会发生了一件大事,事情大到惊动了总书记的程度。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两位副局长吴长城、崔铁英,以检查为名,便服私访来到“天上人间”,半小时喝了一瓶“皇家礼炮”,不识相的张经理上前要求结账,正在梦境中的两位局长哪能在号称“京城第一选美场”的众小姐面前丢人,眼一瞪:“这酒是假的,结什么账?!”
几句下来,话不投机,吴、崔两位既是主管歌厅的副局长,又都是干部子弟,(其父均为少将老红军,官拜北京军区的副参谋长和北京卫戍区的副司令)当时就破口大骂,拿起酒瓶砸将过去。张经理忙不迭请示正在楼上潇洒的覃辉,覃辉一声令下,亲自动手,众保安一拥而上,三拳两脚就打倒了两位“镇关西”。两位副局长头破血流,其中一位还断了两根肋骨,仓皇中吴副局长拨通“110”,以保卫两会为名,紧急调动了武装特警两个分队,十几分钟内把“天上人间”围了个水泄不通。覃辉一见势头不对,从后门紧急开溜直接跑回“中南海”搬救兵。正当武装特警们实枪荷弹,反过来把众保安打的“头破血流”,一个个像俘虏一样高举双手罚跪在墙边等候处理时,“中南海”的电话已打到北京市公安局前任张局长座机上。据说江总书记口头批示:“什么人敢在两会期间去涉外酒店持枪打群架,严查严办”。
诚惶诚恐的张局长从严惩处:崔副局长清除出公安队伍,吴副局长检讨较好,下放至密云县任公安局副局长,改过自新,以观后效。
这件事影响极大,轰动了整个东南亚,连“美国之音”都做了报道。当时深圳的一个前政府副总理的公子打了前深圳市长的老婆和公安,也闹得不亦乐乎,时称“北覃南刘”。台湾媒体戏称:“太子党内部争高低,中南海淹没警察局”。
类似的打群架,诈场子的事就太多了,但覃辉仗着后台硬,在10年经营中,净赚了2亿多人民币,且在税务部门留下了累计亏损的记录。如果说“天上人是”还亏损,那就是这些亏损都亏到应该去的地方了。
“天上人间”的服务员,小姐不乏高学历,身材姣好,美貌艳丽的少女,这些人中的某位只要被覃辉看中,或被覃辉需要巴结和公关的人士看中了,覃辉手下就会出面游说,在金钱的诱惑下,鲜有不从者。去年,有一位在“天上人间”混迹近十年的小姐,号称“四大名妓”之首的梁海玲遭人盗抢而被杀害,警方竟清理出梁的个人遗产有1000万元之巨。小姐尚且如此,何况老板乎!
有一年,新上任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麦子店派出所的所长听说“天上人间”名气大,想“执行公务”在长城饭店路口盘查小姐和服务员,让覃辉拍着桌子赶走了,这位所长直纳闷:何方圣灵,如此神通?
目前整个卓投系企业,实际也就是覃辉资产王国的总资产不过20个亿左右(还不是目前的价值,而是覃辉没有“协助调查”之前的价值)。但这些企业涉及的贷款总额据说在25亿元之上,这里面有没有权力经济和关系经济的影子呢?
据说,覃辉的真正老板是前国家主席的下一代。相信在司法公正越来越公正的现今,那些下决心要让覃辉“协助调查”的检查官们,绝不难查出这里面的幕后真相,随便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都会问:星美贷款既然符合手续,覃辉何必贿赂上门呢?因为按照现今银监会颁发的规定和制度,如此大的贷款没有总行高达十人以上的风险控制机构认可是根本贷不下来的?覃辉和张恩照之间还有谁的影子?还有谁的手?
有了如此背景、如此后台的覃辉,“行事低调,不张扬”,有例为证:
2004年8月,挂着中央警卫局特属车牌的一辆奔驰600型轿车来到北京鹏润大厦门口,在一个特殊的停车位处不慎剐碰了一辆挂着中央军委某局车牌的老式皇冠轿车。从皇冠轿车中出来一位老司机,正待指责对方,没曾想从奔驰轿车上跳出一位膀大腰粗的保镖,一拳一脚,老司机仰面朝天倒在地了,顿时围上来一群过路人,纷纷指责那位年轻的保镖。“110”警车按时赶到,可一看两个车牌,当时傻眼了。按北京市公安局规定,这些标志着特殊身份的车牌的轿车是没权干涉的,只好劝开两位司机,好言抚慰。老司机愤然离去,半小时后,一位前共和国元帅的办公室秘书打电话给覃辉的丈母娘家,说明打人者是覃辉的司机,被打者是老帅的司机,让前国家主席家必须处理,否则影响不好。覃辉毫无悔意:“打架是司机之间的事,凭什么让我道歉!”但最终还是骼膊拗不过大腿,拿出5万元摆平了此事。
同年某一天,覃辉开车去“皇城老妈”吃饭,出门时自驾的奔驰600被一辆军车挡着,他顿时火气上涨,猛一踩油门,撞坏了军车。待对方报警叫来交警时,他甩下一句话:“耽误我一分钟知道是多少钱吗?”说完撇下发楞的交警和被撞的军车一走了之。
覃辉在京拥有三处私宅,其中在燕莎商厦后面的一处私宅总资产达2000万元之巨,光装修一个厕所就花了50万元。其父母在儿子的庇荫下,有两处私宅,并有卓京系的飞腾公司的老总李保成亲自打理。
覃辉有“座骑”六辆:美制“悍马”豪华吉普车一辆,德制奔驰600一辆,宝马750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宾利一辆,其中“宾利”车是当时北京车展中仅有的三辆中最贵的一辆,总价888万元人民币。覃辉买下此车后,在收购著名相声演员姜昆创办的“昆朋网城”时,送给姜昆过瘾,姜昆着实风光了一回。
以上私宅,私车总价值约5000万元,墓地价值200万元,而且奔驰600挂的是中央警卫局的军车牌,宝马750挂的是中央警卫局的地方车牌,据说均是中央警卫局领导亲自特批的。而这两副车牌在黑市的价值是多少呢?一个温州藉的民营企业家曾出资100万元/年购买这两个车牌,覃辉根本不卖。
附上讨论的传送门一个: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39/583630.shtml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1:30:28 +0800 CST  
六个了,除了柏雪事件之外我记得的十大悬案只有一个了,谁能补充一下?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1:40:05 +0800 CST  
有些也很出名,但我是刚混天涯的,而且一直在娱乐版呆着,不知道这些在天涯里火不火,我确切确切知道的是八个。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1:42:22 +0800 CST  
@青青木瓜香 2012-04-20 21:44:07
还有么,白银市那个没听说,太恐怖了,穿个衣服都被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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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滴,妹子是深夜党,把接下来的扒完,再加几个我知道的也挺悬的。
楼主 肥肥猫Q  发布于 2012-04-20 21:50:24 +0800 CST  

楼主:肥肥猫Q

字数:182923

发表时间:2012-04-20 22:5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1-08 13:12:25 +0800 CST

评论数:441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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