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瑞典酒店总部回应:曾先生一家是我们的顾客

@何处不逢 2018-09-25 07:27:45
有律师在,请教几个法律上的问题。
一,顾客的定义,下面哪些人属于“顾客”:
1,访问他们官网的人。
2,并没有住店意图,走进他们店堂的人。
3,没有住宿,在酒吧喝酒的人。
4,已预订,但还没有到达的人。
5,已预订,已到达店堂,但还离入住时间有较长时间的人。
6,已预订,已到达店堂,即将办理入住手续的人。
7,已入住旅客。
8,从前住过的旅客。
9,以前经常来住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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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对顾客的定义,只有对消费者的定义。一般而言,顾客是指用金钱或某种有价值的物品来换取接受财产、服务、产品或某种创意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具体到某个行业,则要针对行业特点来界定。对于酒店而言,以契约或者行为表示了消费意愿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为顾客。你所举的9种情况,4567均为顾客。3要看酒吧是谁经营。8和9消费行为已经终了,不算顾客,但是酒店存在一定的经营者随附义务,比如如果有物品丢失在酒店,酒店有查找的义务。
楼主 说真话不容易2014  发布于 2018-09-25 09:11:57 +0800 CST  
@何处不逢 2018-09-25 07:54:04
三,大堂的使用行为包括哪一些?
1,接待访客
2,办公。
3,召集会议
4,娱乐,如下棋,扑克,麻将
5,短时间(几十分钟)坐坐
6,长时间(半天)坐坐
7,坐过夜。
8,短时间躺下
9,长时间躺下
10,睡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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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大堂是提供咨询、登记、迎宾,接待,收银的场所,并且还是向公众展示宾馆的广告场所。不管是私人产业还是国有产业,它都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任何人无须事先征得酒店同意即可进入。能否停留、停留多久,如何使用,则要看该酒店的管理规则,不同的酒店针对顾客、访客、进入者,在具体事项管理上会有所不同。
楼主 说真话不容易2014  发布于 2018-09-25 09:21:14 +0800 CST  
@何处不逢 2018-09-25 08:00:08
五,顾客认为受到酒店不当干预时,得采取哪些行动
1,不予理睬
2,打酒店投诉电话
3,打行业投诉电话
4,报警要求制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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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当干预,是指什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是一句模糊的“不当干预”就行的。
楼主 说真话不容易2014  发布于 2018-09-25 09:24:54 +0800 CST  
@木痴 2018-09-25 08:20:59
@何处不逢
最后,酒店总部回应得很明白,曾就是该酒店的顾客,发生事情,他们很难过,也希望早日看到事件的全貌?你觉得这个事件的全貌现在公众也好,甚至酒店的总部也好大家谁也看不到这个问题出在谁身上?是投诉了的曾先生一家人身上,还是没有监控的酒店身上,还是没有执法仪录像的警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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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不逢 2018-09-25 08:23:35
我想等等看,前面听的是曾先生的一面之辞,再听听旅社方面的另一面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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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件事很简单,是酒店不对,而不是曾先生不对。
一,在瑞典酒店网站上的你问我答(FAQ)环节上,有专门的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半夜才抵达旅店,怎么办?”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如果你预定了第一天的,但第一天的半夜(第二天的凌晨)才到,这种情况旅客该如何如何,解答是“不用担心,我们有24小时前台服务,只需给我们打个电话,让我们知道你还要来即可”,也就是说,曾先生的这种情况,是酒店允许的,并且做出了“不用担心”的承诺,意思是会妥善接待。不过这家旅店对中国的顾客不太上心,因为中文版的页面把“give us a ring”(打个电话)翻译成了“给我们一个戒指”。这就是酒店的错误了。翻译错误的地方,后果由酒店承担,中国顾客去了这家酒店,酒店对顾客“不用担心”妥善接待的承诺有效,没有事先打电话,酒店也不能违背承诺。
二、拍客网站对瑞典酒店的暗拍,也显示了该酒店对拍客声称对提前抵达的预订顾客,酒店会提前接待、妥善安排的,作出了可以在大堂、酒吧等候的承诺。
三、曾先生一家提前抵达了酒店,本是酒店已经考虑到了的正常情况。起初酒店以客满为由,拒绝了曾先生提前入住的要求,这个不管是真客满还是假客满,也算无可厚非。但也按照承诺进行了安排,允许曾先生一家呆在大堂,这本来就是酒店的承诺和曾先生的权利,不存在什么曾先生一家“想占便宜”、“大包小包霸占大堂”、“赖皮”的情况,根本就是恶意贬低、抹黑的不实之词。
四、事件的转变关键在于曾先生想早点入住外出寻找有房的酒店的过程中,带回一名女留学生进入了大堂。酒店不同意该留学生停留,这个也是无可厚非,因为女留学生不是酒店的客人,酒店有权不同意其停留。在女留学生离开以后,酒店却要连曾先生一家都要赶走,这就是无理了。首先,作为酒店而言,任何人都可无须事先征求酒店同意即可进入大堂,不要说顾客带,就是女留学孤身一人,都有权利进入,酒店只有权利拒绝让其停留。凭什么客人带进来以后,要连客人一起赶走?遇到这种情况,又是半夜三更、加上还有身体不好的老人,谁会忍气吞声乖乖离开?正常情况下,谁又不会与酒店员工争执、交涉?估计是曾先生情绪激动、交涉的声音过大,所谓让酒店员工感到威胁(当事酒店最初声明所言),酒店报警。
大堂内发生了什么,酒店当班员工是最清楚的,酒店总部要调查清楚,也是轻而易举的,询问自己的员工、看监控视频即可。如果真是酒店有权不接待曾先生,让曾先生留在大堂是所谓“人情”,而又是曾先生一家“行为不端”,酒店没错全是顾客的问题,违反了酒店规则,酒店总部为什么不敢宣布并公布自己调查的结果?而是羞羞答答的承认“曾先生一家是顾客”、不咸不淡“希望同各方一道还原当晚事件全貌”?当晚大堂内发生了什么,你酒店不清楚?当班员工集体失忆了?如此声明,正好反证了酒店根本就是理不直气不壮。
楼主 说真话不容易2014  发布于 2018-09-25 10:23:40 +0800 CST  
@说真话不容易2014 2018-09-25 10:23:40
实际上,这件事很简单,是酒店不对,而不是曾先生不对。
一,在瑞典酒店网站上的你问我答(FAQ)环节上,有专门的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半夜才抵达旅店,怎么办?”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如果你预定了第一天的,但第一天的半夜(第二天的凌晨)才到,这种情况旅客该如何如何,解答是“不用担心,我们有24小时前台服务,只需给我们打个电话,让我们知道你还要来即可”,也就是说,曾先生的这种情况,是酒店允许的,并且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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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不逢 2018-09-25 10:39:05
我看了晚报对旅社经理的采访,经理对曾家有两点不满。
1,他们躺在沙发上
2,他们打算拖到第二天。
所以,我怀疑这家旅社不允许顾客在大堂睡觉过夜,而曾先生要求在大堂过夜,方起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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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对外公开声明过或者在预订网站上公开声明过不许顾客躺大堂沙发吗?没有,那就是顾客的权利。
2、什么叫做打算拖到第二天?预定了第一天的,但第一天的半夜(第二天的凌晨)才到,这本是正常情况。提前抵达了,可以双方协商提前入住,酒店不能安排入住的,如果客人想早点进房休息,可以在外另找,也可以在大堂等候。大堂本来也是等候区。
楼主 说真话不容易2014  发布于 2018-09-25 10:52:25 +0800 CST  

楼主:说真话不容易2014

字数:8487

发表时间:2018-09-23 06:53:46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25 17:57:1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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