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鹏程:压根不可相提并论的西班牙骑士和中国侠客(转载)

古罗马时期,欧洲人已学会了骑马作战。罗幕路斯(Romulus)即拥有一只骑马的军队。因此,不少人认为:骑士制度就是源于古罗马。

骑士制度当然没那么久远的历史。因为骑着马的战士,跟中世纪封建体制下做为一种制度的骑士,根本是两码子事。故罗马之骑士,称为eques,骑士制度则称为chiralry。

那么,骑士制度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呢?

在中文词汇中,我们有时也用"游侠”来形容骑士,因为骑士四处游历,表现其骑士精神,行径颇易令人联想起侠之浪游以行侠仗义。

但两者其实全然不同。因为骑士是一种制度而侠不是。骑士不是社会上某一类人,如侠那样。它乃是社会本身。

也就是说,靠着骑士制度,中世纪才构成了那样的社会。因为“骑士制度”与“中世纪”,这两个词几乎是同义的。

现在,我们史学界描述或指称中世纪时,喜欢用封建制度或教权时期来形容,这是着眼于政治、经济与宗教。然而用这些词汇,其实均不如由骑士制度来掌握,会更来得周延贴切。

因骑士制度,正是建立于封建政体中。或者说,是藉由骑士制度才建立了贵族封建政治体制。

当时,封建的国王及其公族,拥有其骑士武力,各自建立自己的骑士团,它们自己也即属于骑士。这种情形典型的例子,只要想想圆桌武士(Round table)的故事便不难明白。此与日本幕府时期的武士较为相近。幕府将军底下,各拥武士贵族,将军本身同样也是武士,也遵奉武士道精神。

因此,封建贵族制与骑士制,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所谓骑士,均是贵族。他们与一般民众,分属截然不同的等级。故骑士比一般人更有教养、能力、德操。保护教会政权及民众之责任也在他们身上。骑士的荣誉感也正形成于此一结构中。

为了要显得比一般人有教养有文化,骑士对许多行为,要弄出一些“礼貌”的准则。例如谈话、衣饰、日常交往、用餐,都逐渐表现出“一本正经的做作”。不如此,上层阶级便无法与庶氓形成区隔。恰好贵族骑士们也远较一般民众有钱、有闲、有心情去经营这些礼貌、去体现其优雅。

为了显得比一般人更有德操、勇气与毅力,骑士又需能守一些规戒、克制一些欲望。在这方面,骑士制度有其伦理意义,骑士团简直等如僧团。

而规戒誓约则是千奇百怪的。例如受封时可能要举行弥撒礼、沐浴、剃发、受洗;或夏着毛裘、冬衣单褶;或发誓九年之内一定站着吃饭;或发誓不攻下某处即不脱衣裳;或发誓每隔一阵子就要带脚镣;或发誓礼拜天不睡床、礼拜五吃素、每天都不穿盔甲……等等。靠着这类禁欲的态度来强调和维持(自以为高于一般人的)道德性。

为了显示能比一般人更有勇气,骑士也想出了一种方式来体现其男子气慨。那就是摹仿古希腊竞技而形成的比武决斗。

比武决斗可显现英雄形象、男子气质、牺牲精神,引发激情、表现荣誉,也可获得女性之青睐,故特为骑士所喜爱奉行。骑士们骑着马,带上盾牌,在盾牌上刻绘着属于自己及自己家族的纹章,持着长矛相互击刺。也是在贵族优雅而平静单纯的生活中,最刺激的愉乐。

决斗,当然也是解决诸侯间争端的好办法。因为两个侯爵若有政治经济分歧,除了大规模作战之外,两人决斗便是解决问题最好也最直接的手段。

家族间的荣誉与耻辱,也要以决斗来确认。个人若觉得荣誉受损了,同样也可以决斗来平反。

但这种决斗与市井小民之“单挑”或我国侠客之“比武”并不相同。骑士决斗毕竟仍是体现骑士精神的一种方式,也是公开的仪式。故除了华丽的盔甲、庄重的礼服、美丽的看台、装饰着贵族标帜的旗帜纹饰及衣徽等等之外,还有许多繁文褥节和规则。

市井小民单挑决斗固然激烈残忍,可绝无这一套优雅的排场和味道,而且其格斗大半是为着实际的利益,而非贵族所强调的“荣誉”。侠客比武,则或为印证武功高下,或志在报仇、或了结恩怨,情况更是不同。

但优雅的骑士,真去决斗的例子毕竟不多。这就需要一个代替品,那就是英雄冒险的游历。骑士总得去游历一番,去“行侠仗义”。跋涉、历险、解救苦难、以及救美屠龙。

跋涉、历险、救美、屠龙,都代表勇气与冒险犯难的精神。龙代表邪恶的敌人、美女代表善良但弱小者。打击恶魔、救出少女,既充分显现了英雄气质,也表达了英雄们的性幻想。

在自然界,雄性动物在求偶时期,经常要炫耀其毛羽,绕着雌性跳舞盘旋,或与别的追求者打上一架,才能获得雌性动物的青睐。骑士的决斗,恰好就具有这种性质。

决斗时,骑士往往穿戴着情人的衣物或面纱出战,观看决斗的女士们也会把自己的衣饰物品脱下来,扔给她们所睐盼的骑士。骑士则注意着女人,脖颈白晳、胸衣紧绷、眼睛闪着光芒,带着眩目的美丽笑意。靠着这些来鼓舞战斗意志。

“骑士冒险”这个仪式,更强烈体现此种追求之意味。因为跋涉历险,目的就在找到一位值得他“搭救”的美女。故英雄冒险事迹,实质上乃是浪漫求爱之旅。

骑士精神主要亦即表现在对爱情的追寻与奉献上。在呆板的宫廷生活中,男女情爱,本来也就是生活的重心。因此,对爱的追求,事实上被等同于宗教。骑士们祈求获得爱情,他们对女人的奉献、牺牲、忠诚,也可以拟于宗教。

但那是理想性的浪漫爱情观、仪式性的尊崇妇女行为、虚构幻想性的骑士解救少女传奇故事。整个中古时期,其实绝少真正同情妇女、了解女人处境及其困难的作品。原因很简单,倒不是什么男性中心主义或父权制,而是贵族们本来就见不着一般女人。

他们所看到的,只有贵族妇女,而且这些妇女又都是做为其情欲对象而出现的。为了取悦这些妇女,骑士们发展了余暇、快乐、欢愉、财富、慷慨、爱心、坦率、礼貌等所谓骑士风度,以博取女人好感。并一再讴歌自己如何为爱跋涉追寻,如何忠于所爱,如何为爱人牺牲奉献、冒险犯难。其长矛与甲冑,则耀炫着他的英雄气慨,一如公鸡、孔雀,去雌物前炫示其毛羽。

这些整个合起来,才成为骑士制度及其社会。

骑士制度及其社会的关键,并不在贵族封建。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赞成把这个时代标名为封建社会的原因。在中国,同样有贵族或封建制的时代,但无论是春秋时期或魏晋南北朝,都无骑士。因此我们只能说是骑士制度形塑了欧洲的封建贵族社会,而不能说是封建社会造就了骑士。

在中国,贵族与民众也分属不同等级,故贵族之礼“不下庶人”。礼,犹如欧洲贵族所讲究的礼貌生活准则,用以体现其优雅。周朝诸侯公族子弟,也比一般民众更强调教养、能力与德操,更重视宗族的荣誉,更诚心奉事宗教。

但春秋时期只有车战,尚无马战或骑射技术,故无所谓骑士。军旅行动,以宗族为单位,故亦无所谓决斗。战争本来就不是仪式性行为,涉及宗庙存亡,因此跟骑士们的决斗也有根本差异。何况婚姻观、爱情观不同,周朝更是绝无骑士那一套浪漫爱情态度,以及形式化、仪式化的尊重妇女态度。

战国后期商鞅变法,平民可以军功擢升,打破了贵族才能当兵、成为武士的传统。士与兵分途,贵族政治亦随之正式瓦解,故亦不可能有封建骑士。直到东汉后,才又逐渐形成新的贵族政治局面。可是这时虽有贵贱等级制,却无封建。贵族虽往往拥有武力,却以其“部曲”“门客”为之。部曲是豪门大族的私人军队,带有人身依附性质。魏晋南北朝贵族皆有其部曲,故《三国志.魏志.邓艾传》说:“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但部曲本身并非贵族,贵族通常也不从事兵戈战事活动、不必炫耀武技。炫示其贵族荣耀者,主要在其“才、地”。也就是家族中仕宦的资历和本人的经学礼法、学养文章,跟骑士炫耀其武勇,恰好相反。

倒是六朝贵族欣赏女人、歌颂女人,在宫廷中大肆表现他们怜香惜玉之情,一付“情之所钟,唯在我辈”的调调儿,与骑士们颇有相似之处。然若深究,男女相处模式却又迥然不同了。

歌咏〈玉树后庭花〉的六朝金粉世界,当然显得文弱。但贵族政治的战力仍甚可观,谢玄的北府兵,大胜符坚;桓温也曾率兵北伐;祖逖、刘琨之慷慨尚气,亦非骑士所能望其项背。反观骑士,以尚武为修饰之资,看来却并不真能作战,平时诸侯间拌拌嘴,小打小闹一番,固然英姿足以动人,真号召了去御侮,打土耳其人、夺圣城,便乏善可陈了。几世纪的骑士制度,也没发展出什么值得称道的战法、战技。

这一点便与我国之武侠甚有不同。侠的事迹与故事,激发了相关武技的发展。门派、刀枪、剑棍、拳脚、暗器,琳琅满目,蔚为大观。骑士则单调得很,谁也不曾听过不同的骑士团发展了什么不同的骑法、矛法。无非一人全身铠甲,持了长矛盾牌,坐在一匹也是周身铠甲的马上,旁有仆从随侍罢了。打起架来,除了两骑对冲,笨笨地相撞一下以外,也没什么别的战法战技可说。

骑士作战,摔下马来就算输。道理更是再简单不过了。那一身笨甲重铠,一旦跌下马了,谁还爬得起来?骑士平时装扮费时费钱,临阵则须佣仆隶从协助,才能抬着他们上马,已注定了这只能是一种以武勇为形式的游戏或仪式。一般人玩不起,真正的博斗也用不着。

到了十五世纪中叶以后,步兵、火器在战场上势力越来越大,战争的规则也改变了,骑士制度当然就越见瓦解。尤其是海洋争霸的时代来临了,骑士反对海战,更注定了它的没落。

这样的骑士,简直可说无一处与我国之侠类似。但我们学界,颇有些人写《西班牙骑士与中国侠》一类书,把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事物拿来相提并论。其实这种“香蕉与凤凰木”的比较无甚意义,故略为说明如上。 ​​​​

楼主 心界涯無  发布于 2018-07-31 23:16:38 +0800 CST  

楼主:心界涯無

字数:3647

发表时间:2018-08-01 07:16:3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8-02 08:00:5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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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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