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是打架斗殴引起命案,网络民意不能控制法律

简单说说吧


网络民意对于‘昆山砍人’的嫌疑犯抱有同情,认为嫌疑犯无罪,正当防卫什么。 这与中国传统的‘伪道德’遗毒有很大关系。

中国社会的很多‘道德’,实际上属于顽固性习俗。少部分是‘道理’,而不是道德。


什么叫顽固性习俗?跟印度种姓社会差不多。印度一些高雅场所聚会吃饭,不提倡把左手拿上来。就靠右手吃饭。如果你违反了,你就成了‘不讲道德的人’。


中国有些地方流行‘亲死不婚孕’习俗。双亲死的当年,不能结婚办喜事,不能生孩子。如果你做了,你在当地人嘴里也是‘缺了大德’了。


其实这些东西和道德有什么关系?即谈不上是‘道德’,也谈不上‘不道德’。


但是缺乏教育的群体,顽固地把自己社群日积月累遗留的习俗惩之为道德。


昆山砍人的视频很清楚。这就是街头打架斗殴。双方在大街上因为行车路权纠纷,发生口角。继而一方拿出砍刀攻击另一方,另一方与之搏斗,抢走刀砍死另一方。

这种东西谈什么谁对谁错?谁正义,谁邪恶?


军阀混战,你还能找出哪个军阀属于‘正义一方’?

这都是老百姓平时深受‘戏曲小说’等文学影响的结果。

是‘自以为义’。


按照现在网络上‘自以为义’的群体各种‘诛心’说法,社会是没有法制了,全都靠人治,阴谋论看问题了。


什么跑受害者要跑回汽车拿枪,受害者要剥夺杀人者的性命,都是网民自己编造意淫的。

现在结果看,杀人者轻微伤,死者致命伤致死。就是这个情况。

你说出大天去,基本事实非常清晰。


街头口角引发的斗殴,也能适用‘正当防卫’,以后黑社会街头火拼,先动手的坐牢,后动手的,哪怕把先动手的屠光了,也一律无罪???

以后只要有‘道理’就可以杀人无罪???

没有这个可能的。

如果法院真的畏惧民意,或者因为什么政府缺钱了,警力不足了,基于利弊考虑,鼓励公民去斗殴式自卫。减轻警察的执法成本和压力。

那最后社会好不了。













楼主 从人者108  发布于 2018-08-31 03:21:08 +0800 CST  

楼主:从人者108

字数:737

发表时间:2018-08-31 11:21: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02 11:33:4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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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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