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贱客“鸡汤外风骨”一文,风破楼版主让人大跌眼镜


@贺兰山贱客 网友,写过不少好文。但这篇《读书何用:鸡汤之外的风与骨》,尽管也是叫好声一片,却实在难以让人苟同。本来,该文作为一家之言倒也没什么。只是 @风破楼 版主也将其收入《茶舍版主精选公共微信号》,不免让人大跌眼镜。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风破楼曾在茶舍直言不讳自己是个爱憎、立场很鲜明的人,并称这一性格特点将毫无遮掩地体现在他的版务操作之中。然而纵观贺兰网友“鸡汤外风骨”一文,发现其内在的思想逻辑,跟我平时所了解的风版的价值观是相互严重抵触的。这就不免让我疑惑,风版一贯的立场选帖何以这次偏偏例外?或者,风版还是未改我多次向他指出的老毛病:筋脉不通、逻辑分裂,以至没能真正看懂该文主旨?
本来,贺兰网友所褒扬的文人气节,也无可厚非。但是象方孝孺那种踩着亲友尸骨,以他人活生生的血肉生命为代价的所谓气节,实在让人不寒而栗。当朱棣逼问方孝孺说“你就不怕我诛你九族”的时候,请问方孝孺有什么权利代自己家人回答“就是十族又如何”(引自贺兰原文)?他又有什么资格代他人的生命立言,用来为自己明志?
至于贺文中所称“即便是因为受牵连丢了性命,却没有人抱怨他。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对此我也只能说,这是文人们历来喜好的道德贴金和一厢情愿的附会,根本就无从考证,看多了只能让人反感。
为信仰不惜牺牲自己这是正常伦理,也令人敬仰。但为了信仰而弃人间亲情伦理于不顾,拿至亲至爱以及更多他人的生命来为自己陪葬,冷血无情、不食人间烟火到如此疯狂地步,已同宗教无异,也早已跟某组织没什么两样。对此,有位网友 @依墙听海 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历史就是因为不断涌现出这类“圣人”,所以一直不改奴才本色。不尊重他人生命的“圣人”,说穿了就是披着光环的小人。”
这样的圣人也只有 @防忽悠顾问 这种忠君爱国的谠奴才会激赏不已,这也是为什么平时他一见贺兰网友的文章立马就恨得咬牙启齿,以至发誓要终生追杀人家,而这次偏偏例外的原因。
但我不相信风破楼也是如此,我不相信在这回他居然跟忽悠顾问这种脑残走到了一起,同流合污。
然而令人纠结的是,我们的风大版主不是经常以嘲讽的口吻叫自己老婆来看上帝的吗?可如今在贺兰网友的文章里,为什么这时候明明跟自己照面而对的上帝,风版偏偏就看不到了呢?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06:46:00 +0800 CST  
@贺兰山贱客 @风破楼 @结构 @绝对不主流 @关大蝈蝈 @失足圣人 @依墙听海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06:50:10 +0800 CST  
@首席防忽悠顾问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08:56:03 +0800 CST  
@回形镳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09:11:27 +0800 CST  
@pangxie1975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09:17:27 +0800 CST  
@绝对不主流 ,还不拿出你修鞋匠的水平赶紧为你风老师洗地?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09:21:07 +0800 CST  
@风破楼 2016-07-09 10:17:15
缺乏同情之理解他人的价值观的能力,喜欢将自己的价值偏好打包包装为绝对的,这是很多宗教徒、类宗教徒的特性
遇到这种人,我有时会开玩笑:老婆,快出来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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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方孝孺在这里不正具有“将自己的价值偏好打包包装为绝对的,这是很多宗教徒、类宗教徒的特性”吗?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0:39:24 +0800 CST  
作者:@风破楼 时间:2016-07-09 10:04:45
楼主的观点倒是一以贯之,从张巡吃人,到方孝孺殉节,以现代人的标准,苛求古人。对古人所面临的伦理道德与现实的困境,无同情之理解,亦无同情之理解的必要。

光这一点,我得给高老师点赞,至少保持了自己观点的逻辑一贯,难能可贵。

对这种伦理困境的探幽烛微,非我擅长,我惊叹这种人类行为的产生,并想理解任何产生。或许仅仅是方孝孺一口气,不认输的强项不屈而已,就好像小时候我揍我弟弟,我怎么揍他,他死不认错,坚硬又僵硬,到最后,我认输了。

明朝这样的奇葩很多,这是个具有特殊性格的时代,我的知识储备无法完全理解,仅能保持远远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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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苛求古人?对古人提出自己的批评就是苛求?就是“无同情之理解”?风老师你的逻辑能力好像退步了嘛。
何谓同情之理解?其实就是如你所说的,“我惊叹这种人类行为的产生,并想理解任何产生。或许仅仅是方孝孺一口气,不认输的强项不屈而已,就好像小时候我揍我弟弟,我怎么揍他,他死不认错......”
这就是说,一个事件的发生你可以同情地理解到它发生的客观原因,如一定的时代背景历史环境等,但并不等于在评价层面也非得去认同才算“同情之理解”。能明白这个道理吗?
张巡吃人,不要说现在,即便当时也不乏诸多诟病。方孝孺事件也是。这根本就是普遍永恒的人性标准,谈何孤立的“现代人的标准”?
张巡方孝孺之流,拿他人生命作为自己附庸践行所谓大义,谁给了他选择的权利?而且,伦理困境是指两种选择同等合理同等重要因而不可通约也不可比较。但是吃人在生理上并非不可抗的自然规律,完全可以不吃;至于方,面对以家人性命相逼的暴力,这种屈服并不可耻,也完全能为正常理性的世人所“同情地理解”。
你还伦理困境哪?这够得上伦理困境吗?三思啊风老师!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0:48:21 +0800 CST  
@回形镳 2016-07-09 13:41:40
明初的刑罚又惨烈异常,这又是“极罪”,800人受的全是把肚子剖开,把内脏拿出,再把草填充进去。
那人还未必马上死,在那惨嚎连连。
说说看,谁愿意为了自嘎的“主义”,让亲友们去受这种惨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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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请支持者运用你们深厚沉重的历史感,给“同情地理解”下吧?@牛不耙 @慕仁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4:13:11 +0800 CST  
@牛不耙 2016-07-09 12:01:05
从一些现代人的角度看来,方孝儒、田横五百士都不是一般的蠢,张巡守城时发生的食人现象更是十恶不赦。
但那就是古人,那就是我们的古代先民。有岳飞也有秦桧,有冯道也有方孝儒。
不论方孝儒们的所作所为,在现代人看来有多少可争议之处,甚至在有些古人那里也有可争议之处,但我敢斩钉截铁的说:
如果一个民族只有冯道们,而没有方孝儒、张巡、田横五百士们,那这个民族才是真正的劣等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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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这说法,完全可将黄巢、张献忠这类例子同样加进去的。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4:15:41 +0800 CST  
@回形镳 2016-07-09 13:35:33
特别是贺贱客那文,还把事先让俩位女儿去投河的细节也出来了。
这他妈的当真是 恐怖 分子去招募炮灰呵。
放今天,就是去让小盆友腰缠C4炸药,去为自嘎的“真理”献身。
然后不分军队与平民地胡乱吹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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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4.
所以我才要在主帖中追问:方孝孺“有什么权利代自己家人回答“就是十族又如何”?他又有什么资格代他人的生命立言,用来为自己明志?”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4:23:05 +0800 CST  
@绝对不主流 2016-07-09 11:55:15
有人肯于为了自己活命而撒弥天大谎的,有人肯于为挽救许多无辜人的性命而撒弥天大谎的,但方孝孺不是这种人,方死得极其形而上,为捍卫真相而死,而高隐这个体育老师则对此完全无法理解,他埋怨方仅仅只是为了“不肯服输”就连累诸多亲朋好友,太自私
别指望高隐老师去理解方的精神世界,一个文盲晓不得读书人的种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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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时候否定过方孝孺的气节?正如我什么时候怀疑过神风特工队的壮烈?或者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武装起来的人体炸弹的信仰?你这种无厘头的稻草人扎得实在不咋滴,就留给你自个儿玩去吧。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4:29:15 +0800 CST  
@慕仁 2016-07-09 11:52:57
您如果自己不属于歇斯底里人士,但又不得不讲几句,那我看就讲点“常识”,就是正常人凭借经验都能理解的那些东西。比如:
1.连坐制度是否侵犯人权?以前的人如何看待这些制度?
2.不经审判就惩罚一个人,是否侵犯人权?以前的人如何看待这件事?
3.在有大量人质的情况下如何与绑匪谈判?(其实这个问题有点胡扯,你的“常识”里难道有这个?你是干什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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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仁 我现在要告诉你,古代人虽然没有“人权”的概念,但不等于没有人权的需求。连坐为什么会在后朝废除?不经审判就惩罚一个人为什么同样会逐渐让有序的律法审案所取代?就是因为它们在后来普遍被认为是残暴的,不人道的。而不人道也好,残暴也好,这些评价从根本上讲其实无不反映了那种对人的伤害。虽然那时没有人权的概念,但是反对残暴,反对针对人和人性的伤害的诉求,却是普遍的事实,始终存在,区别只在于对这些评价的不同命名罢了。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4:45:29 +0800 CST  
@慕仁 2016-07-09 12:39:47
建议高老师将本文标题改为《严格区分误与绑匪谈判过程中行为的正确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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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仁 师傅,你这个问题,我给你说件事,那曾经是我们这里家喻户晓的一个大新闻:
大概有将近十年前的时间了吧,我们上海这里有个麦当劳还是肯德基门店,具体因时间久记不清了,发生了一起绑匪绑架一三岁女童的案子。当时所有在场的人,就连接到报案赶来的警察也束手无策。而当事人看样子又像是个神经病,根本无法正常沟通。这真是要命。
最终警方紧急调来特警。但即便是特警,在处理这类突发案件时也不能按你这种无法无天的逻辑硬来是不?毕竟三岁女孩在绑匪手里被用刀顶着,你说要不要“严格区分与绑匪谈判过程中行为的正确与错”?还是压根就不需要区分,一阵乱枪连女孩一起打死?
当然,最后的结局十分圆满,特警是个有名的神枪手,一枪直击绑匪脑门毙命,干脆利落,稳、狠、准。小女孩生命安然无恙。不过这对你来说已是后话了。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5:06:57 +0800 CST  
如果因为具体历史情境的理由,张巡在今天可以得到如此众多的辩护,那么将来新形势下的李巡,又何尝不可同样以某种崇高之名继续吃人呢?
如果因为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缘故,刘胡兰这样的未成年人被卷入政治并最终被祭上神坛,这个民族就可以心安理得而毫无任何反思,那么如今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让未成年少女充当“人体炸弹”,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又有什么不能合理解释的呢?又有什么不可以让这种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重演下去呢?
如果因为各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的个性差异,或者因为本国国情的特殊和不同,就可以代替对社会和历史一般化的、普遍性的伦理考察,那么专制主义凭借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去阻挡普遍的国际人权标准,又有什么不合理?又有什么不应该加以“直观”地具体研判,从而获得更多人理解的呢?
----旧文《迎击反普党系列之三:评价历史的标准究竟应该是什么?》
@风破楼 @纳兰狗剩0 @防忽悠顾问 @关大蝈蝈 @树懒秋香 @慕仁 @贺兰山贱客 @牛不耙 诸位请三思。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5:28:36 +0800 CST  
既然现在人们总是说,衡量历史不能背离特定的“时代性”,那么如此看来,“文革”有什么错?法西斯又有什么错?所谓三纲五常、贞节牌坊这些“吃人道德”又有什么不可以?试问又有哪一段历史不都是处于特定的“时代性”之中?由此难道不都构成了自身种种相应的不同特点,从而需要我们具体地“回到历史情境”中去,重新考量其合理性么?
既然我们不能以今人的标准去否定古代人的生活和伦理,那么鲁迅、胡适等“五.四”先驱难道不都是很明显地错了吗?因为他们不正是在用后世的民主科学尺度去削足适履地衡量并苛求古人,而丝毫不顾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具体文化环境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除了只能消极地去认同古人的历史局限,剩下的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我们还能依据什么去对历史作出自己的评价?我们又如何能对历史进行评价?我们对历史所有的评论又还有什么意义呢?甚至我们的子孙后代都同样无法对我们今天的历史有任何评价。由此任何历史评论都将失语,不再有任何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必要性的价值根基,所有价值判断的功能统统都将丧失消解。
----旧文《迎击反普党系列之三:评价历史的标准究竟应该是什么?》
@风破楼 @纳兰狗剩0 @防忽悠顾问 @关大蝈蝈 @树懒秋香 @慕仁 @贺兰山贱客 @牛不耙 诸位请三思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5:31:32 +0800 CST  
@绝对不主流 2016-07-09 15:53:17
但是反对残暴,反对针对人和人性的伤害的诉求,却是普遍的事实,始终存在,区别只在于对这些评价的不同命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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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家的理所当然,小屁孩的幻觉,在封建社会,有王法却没有人权,绝大多数时间里,皇帝一言九鼎,雷霆雨露皆是皇恩,草民有口饭吃饿不死就要谢主隆恩,山呼万岁,远了不说,甚至在毛时代,有几个人敢反抗毛的恣意妄为?更别说“普遍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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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货越来越退步了,你说的这些跟我讲的在一个层面上吗?有没有人权,跟有没有人权的诉求,这是一回事?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5:56:25 +0800 CST  
作者:@牛不耙 时间:2016-07-09 16:12:33

世界上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比个人、家族乃至小团体的生命更有价值的。

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抵抗剃发易服的江阴保卫战中,宁可全城战死,却无一人投降的事迹。
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抵抗安史胡人之乱的睢阳保卫战中,城中人民“已知将死,而莫有叛者”的事迹。
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方孝儒本可更加飞黄腾达,却宁可惨烈赴死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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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也相信这世上“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比个人、家族乃至小团体的生命更有价值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心目中那更有价值的东西,可以高于他人的生命的价值。
所以,张巡也好,方孝孺也好,可以为自己信仰而牺牲自己生命,却不可以牺牲他人生命来为自己信仰献祭。
至于城中人民“已知将死,而莫有叛者”云云,这纯属史官自己的道德贴金,根本无从考证。放这里来作为辩论证据毫无价值。难道这位史官真的穿越时空,象战地记者一样实地采访过每一个当事人,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6:23:34 +0800 CST  
@风破楼 2016-07-09 11:08:35
方孝孺一介书生,说了几句气话,被株连十族
真正的施害者,是谁?方孝孺有多大的责任?当真他服个软,就能避免悲剧?或者从10族,打个折,8族??
从高老师的语气来看,好像方孝孺得为株连十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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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sw 2016-07-09 16:40:45
这次说的很有道理
张巡是吃人守城的决策者,方孝孺却不是诛十族的决策者。所以方孝孺不需为族诛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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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道理?风版这个在我看来不值得回复的跟帖,在你看来倒还很有道理?
方孝孺当然不是决策者,他本身就是受害者,但受害者明明可以避免更多人的牺牲而不去避免,怎么就没有责任?皇权当然是直接加害者,责任自然主要在彼。但你方孝孺在这个事件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皇帝不是不给你方孝孺选择,整个族人的妇孺老幼身家性命全在你方孝孺的一念一言之间,怎么就没有责任?说方孝孺有责任并不等于为真正的施害者开脱责任。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7:01:55 +0800 CST  
@风破楼 2016-07-09 11:08:35
方孝孺一介书生,说了几句气话,被株连十族
真正的施害者,是谁?方孝孺有多大的责任?当真他服个软,就能避免悲剧?或者从10族,打个折,8族??
从高老师的语气来看,好像方孝孺得为株连十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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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sw 2016-07-09 16:40:45
这次说的很有道理
张巡是吃人守城的决策者,方孝孺却不是诛十族的决策者。所以方孝孺不需为族诛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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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隐 2016-07-09 17:01:55
有什么道理?风版这个在我看来不值得回复的跟帖,在你看来倒还很有道理?
方孝孺当然不是决策者,他本身就是受害者,但受害者明明可以避免更多人的牺牲而不去避免,怎么就没有责任?皇权当然是直接加害者,责任自然主要在彼。但你方孝孺在这个事件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皇帝不是不给你方孝孺选择,整个族人的妇孺老幼身家性命全在你方孝孺的一念一言之间,怎么就没有责任?说方孝孺有责任并不等于为真正的施害者开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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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sw 2016-07-09 17:04:20
你觉得方孝孺要为这事承担什么责任?你依据哪些当代的法律原则指控他?
不懂装懂,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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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一定得是法律的,不可以是道德的伦理的良心的?
不懂装懂,信口开河
楼主 上海高隐  发布于 2016-07-09 17:11:49 +0800 CST  

楼主:上海高隐

字数:21691

发表时间:2016-07-09 14:4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13 22:19:14 +0800 CST

评论数:77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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