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福建检出几家企业大米镉超标 拒绝公布来源
宏观经济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2013-09-04 01:14我要分享 90
林春挺

继广东之后,福建日前在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官网上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粮食类加工产品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几家企业生产的大米存在镉超标。

2013年二季度,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省企业生产的大米等粮食类加工品进行了抽查,共抽查350家企业生产的377批次产品。其中,抽查大米295批次,合格292批次,合格率为99.0%;抽查粉干、挂面等其他粮食加工品82批次,合格82批次,合格率为97.6%。

经检验,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3批次大米镉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进货把关不严;1批次产品检出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霉菌)超标,1批次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到位,存在添加剂使用不规范行为。

上述3批次大米镉超标案例中,超标最高为0.8mg/kg。镉大米标准规定值为≤0.2mg/kg。镉的毒性较大,它对身体危害最严重的是结缔组织损伤、生殖系统功能障碍、肾损伤、致畸和致癌。而最新研究成果还表明,镉能引发人类乳腺癌。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说,从通报的数据来看,很难判断这些大米摄入人体后,对人体健康究竟造成怎样的危害。“浓度是一方面,量又是一方面。”他说,这需要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更加具体的说明,这些超标的大米究竟有多少。

本报在电话中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询问了此事,但后者表示以上述通报为准。

而对于这些大米的来源,上述通报只字不提。这位负责人说,他们不方便公布这些大米的来源。

生产这些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企业分别是,建阳市华棋粮食加工厂、顺昌县埔上良旺精制米加工厂、武夷山市玉岩粮食加工厂、厦门金焰食品有限公司和三明市天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其中一家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公司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

今年5月,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其官网上通报,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抽检出31批次镉超标大米。其中14批次大米产地为湖南,4批次大米产地为江西,2批次大米产地为广西,还有5批次大米产地为广东本地,剩下的6批次大米尚未公布产地。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4 09:01:19 +0800 CST  
深喉揭境外奢侈品专卖店售假:某女明星70万购假包
2013年09月05日 04:37 上海证券报 我有话说(198人参与)
深喉揭开境外奢侈品专卖店针对中国内地消费者不能说的秘密

奢侈品,是高价、信誉、品位、珍奇的象征。但是您可曾想到,您背的奢侈品包或是一个A货?业内对A货的定义是:未经过官方品牌授权,而进入一手市场直接流通和交易的货品,以及其他的全部假冒仿真类货品,可根据质量和做工,分为超A、4A、3A和普通A货。有消费者向上证报记者独家报料,她于境外奢侈品专卖店购买的6个高端包中,有4个为A货。

投诉:

一名郭姓女士向上证报记者反映,去年,她在欧洲地区的爱马仕专卖店共购入6个高端包,单价均在45万元人民币以上。而经验证,其中4个为A货。

实例:

北京某女明星在英国旅游时,就购买过一款价值高达70万元人民币的爱马仕A货女包。事后经一线奢侈品代理商证实,该包为假货。

⊙记者 张栊元 ○编辑 长弓

贝恩公司2012年底发布的《2012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人已成为全球第一的奢侈品消费群体。2012年,买走了全球1/4的奢侈品。但是,在中国奢侈品消费额连年创造新纪录的同时,一个令人关注的现象是,这一快速增长的新市场并非全在中国内地市场实现,2012年60%以上是在境外市场。当下,奢侈品消费已成为国人一种高品位、时尚的代名词。然而,就当中国人在世界各地像买白菜一样买奢侈品时,却不知不觉掉进了一个奢侈品“李鬼陷阱”。

不久前,上证报记者接到一位奢侈品业界“深喉”报料:境外一些奢侈品专卖店存在“看人下菜单”现象,不少消费者买入的大品牌包包,其实都是A货。对此,记者通过走访境外奢侈品专卖店,经过数月调查,渐渐拨开了这A货背后的层层迷雾。到底是谁将邪恶之手伸入了官方渠道?专卖店为何要铤而走险出售A货?而在这看似可笑的A货策略下,其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不能说的秘密”?

买6个爱马仕包 4个为假货

据奢侈品代理商证实,目前境外奢侈品假货的流通量大于境内,且部分假货的流出地正是奢侈品品牌专卖店

近日,一名郭姓女士向上证报记者反映,去年,她在欧洲地区的爱马仕专卖店共购入6个高端包,单价均在45万元人民币以上。而经验证,其中4个为A货。

海外奢侈品专卖店售A货,这对于偏爱海外奢侈品消费的顾客,甚至整个奢侈品市场而言,都是一记重创。记者随后向某一线奢侈品代理商李先生(化名)求证。据李先生证实,目前境外奢侈品假货的流通量大于境内,且部分假货的流出地正是各奢侈品品牌专卖店。

“近两年,奢侈品专卖店销售假货的事件屡见不鲜。我的团队于去年年中和今年上半年,分别在欧洲、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的奢侈品专柜,大量购入货品进行抽样调查。经检验,这些地区的奢侈品专卖店中均存在不同比例的假货库存,且货品的高仿程度优劣不一,从普通A货到超A货皆有。”李先生说。

李先生告诉记者,专卖店里之所以会有不同等级的A货,是商家为了针对不同购买意图的消费者,实行有区别的A货政策。具体来说,以礼品馈赠为购买意图的消费者会获得普通等级的A货,而自用型客户则会拿到4A或5A级的A货,这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超A货。4A和5A货品的成本较普通A货高,做工及质量方面均较优。

顾客购买前的行为、购买时的语言特征、购买后对奢侈品的包装要求等,是导购人员区分礼品馈赠型消费和自用型消费的三个标准。

以礼品馈赠为目的的顾客,购买前冲着品牌的经典款而来,他们可能会一次性选购若干个同款产品。购买时较少谈论自身的“品牌心得”及过多询问导购所选款式是否适合自己。购买后,则对货品的包装要求较高。对于这类顾客,导购通常会将普通A货卖予他们。境外商家深知,接受礼品馈赠的一方身份较特殊,一般情况下,即使货品出现问题,他们也不会现身专卖店要求维修或退换。

自用型消费者,是以“少奶奶”和“富二代”为主要代表。购买前表现激动,举止高调,直奔品牌新款。购买时会对款式反复挑选和对比,且和导购的互动较多。购买后,为减轻购物负担,时常选择舍去包装盒。这类顾客一般得到4A或5A级别的假货。

李先生向记者表示,若在境外的一线奢侈品门店中,代理商有意接受假货源,那么顶级的包最有可能是假的。由于能负担顶级高端包的客户群有限,辨识度较低,顶级包“卖假”不易被消费者发现。然而,畅销款的流通度和人气较高,客户之间时常会对畅销款进行谈论和比较,所以货品不会太假。

“北京某女明星在英国旅游时,就购买过一款价值高达70万元人民币的爱马仕A货女包。”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亲眼见到过的一个实例。

“去年,一帮朋友在外聚餐,其中一位是北京某女明星。开心赴宴的她,背了一款价值高达70万元的爱马仕女包。就在她兴奋地展现着海外购买战绩时,我发现该包扣袢内侧出现了锈迹。以我多年的经验,一看二摸,便知道该包为假货。起初,该女明星还不相信我的判断,又将该包交予另一业内专家检验,最终证实为假货。这款爱马仕女包不仅扣袢内侧出现锈迹,且包体有明显变形,”李先生补充道,“爱马仕真包的品质不会具备以上瑕疵。”

此外,他强调,市场上根本不可能有大批量的爱马仕真包流通。一个高端爱马仕包的制作工期至少需要8个月到1年的时间。就是售价在5、6万元人民币左右的普通爱马仕包,工期也需3个月。就今年的新款包而言,代理商通常提前1至2年就需订货。

而当记者向李先生询问,国内奢侈品专卖店是否存在假货库存时,李先生笑道:他在内地某三线城市调研时,发现某知名品牌专卖店内假货泛滥,商家甚至明目张胆地将其放在柜台上。同时,记者从某北京奢侈品专家口中得知,其实,中国内地奢侈品专卖店也难证清白,均在不成程度上涉假售假。不过,该专家对于假货在店内的占比和造假的程度,表示并不清楚。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5 08:06:33 +0800 CST  
专卖店导购视人出售假货

据奢侈品代理商透露,国内的售假方式与欧洲相似,都是采取“看人下菜单”的营销策略

如果境外奢侈品专卖店专门针对于中国内地消费者出售假货的消息属实,那这对于中国奢侈品消费者而言,将会带来怎样的打击?

李先生告诉记者,中国香港的奢侈品专卖店也存在一定比例的假货,且售假方式与欧洲相似,都是采取“看人下菜单”的营销策略。

为了验证“看人下菜单”的销售策略,记者用两天时间走访了香港几家大型购物商场,包括新港城、海港城及铜锣湾商圈。

记者首站来到了人气颇高的某知名品牌专卖店,开店仅仅两个小时,门店外已经出现了排队现象。而排队人多为内地顾客。

进入专卖店后,记者通过与导购小姐攀谈,告知她购包的目的是用于送给母亲,导购小姐便热情地为记者推荐了几款女包。记者按照之前学习的辨别真伪的方法,仔细地对每一款包进行“审查”。审查环节包括包的走线、五金件的精致度、拉链的收口、包底的铜提以及包内的气味。不过,经记者初步“审查”,柜台上的样包并无发现异常。同样,在走访了另几家品牌专卖店后,也没有发现类似A货商品。

李先生告诉记者,香港专卖店柜台上摆放的样包均为真品。但若顾客确定购买后,导购人员从货柜里提取的新包,就存在假货的可能性。

次日,记者又走访了一家品牌专卖店。而这次记者伪装的身份是:对奢侈品毫无概念的初买者。记者向导购小姐表示,自己打算为表姐购置一款女包,但因没有购买经验,不懂挑选。导购小姐立马从柜台上取下了两款女包,供记者选择。“这是该品牌的经典款,适合年轻女性的搭配风格,一直是店里的畅销款。如果你表姐不喜欢包体上有logo,则可考虑另一款包,它是今年的新款,设计比较低调,logo只显现在五金件和拉链上,而且颜色又艳丽,很多女士喜爱。”导购小姐一边说,一边向记者热荐她手中的红色的新款女包。

与前一次相同,柜台上的这两款女包均非常精致,没有A货的迹象。不过,记者为一探究竟,假装决定购买此款红色女包,看到手的货品是何“真容”。


导购小姐确定记者决定购买后,便转去其身后的货柜提货。不一会儿,她便将货品带到了记者眼前。随后,导购小姐戴着手套将外面的包装袋打开,十分专业地向记者展示着皮包的内外材质,口中不忘称赞该包的优点。记者也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异状的环节,谨慎地将视线转入皮包内袋的拉链收口。令记者意外的是,其收口处有粗糙的线头。另外,皮包的毛边压线也有走歪的情况。

见此现象后,记者提出再购买一款经典款钱包的要求。在验货的过程中,发现钱包更是“差错百出”。钱包在记者手中不到两分钟,钱包胶边已经出现断裂的征兆,用手轻轻一撕开,便会脱落。而当记者向导购小姐质疑这些瑕疵时,导购小姐连忙解释道,此为极罕见的情况。对于毛边压线走歪的现象,导购则称,是手工包的特点。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另几家品牌专卖店,同样发现了皮包四个边角有瑕疵或内包拉链收口粗糙的情况。其实,不仅是皮包,手表和服装也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假货。某知情人士表示,境外门店中,很多高端手表实为二手货,但仍当全新货品在销售。此外,一些品牌为了保证钟表的使用年限和指针行走的准确度,机芯仍采用瑞士机芯,但会在表带上“做文章”。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5 08:30:33 +0800 CST  
亚马逊频遭消费者投诉 售后服务缩水严重
消费问题经济参考报[微博] 2013-09-06 02:21我要分享 15
近来网络零售领跑者亚马逊(中国)频频遭到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不合格、私删订单……问题不断。

湖南长沙的周女士称,前不久在亚马逊购买了一款索尼手机,后发现是一款翻新机,想要退货却困难重重。记者调查发现,例如手机及通讯类商品,亚马逊在中国和美国等地的退货政策上相距甚远。

亚马逊频遭消费者投诉

“亚马逊这么大的一家公司,竟然也卖翻新机,太让人生气了,以后消费者要怎么相信他们。在美国可以无条件退货,到了中国却各种刁难。”湖南长沙的周女士向《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抱怨道。

周女士告诉记者,7月25日她在亚马逊网购了一款索尼LT 29i的手机,买回后却发现是一款翻新机,“因为我很久之前就看中了索尼L T 29i的白色款,买回来后我就用安兔兔软件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是一款黑色款翻新后的机器,且手机自带浏览器显示的检测结果颜色栏下显示的也是黑色。”

无独有偶,7月19日网友“帕瑟拜”在微博上投诉亚马逊出售翻新机“我同学在亚马逊购买了一台三星I9500的手机,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坏了,三星售后检测出很可能是翻新机。”

8月22日网友“robin_lv39”微博投诉亚马逊,“花3199元在亚马逊买了一台H T C onex维修过的翻新机,H T C售后不给保修。和售后联系亚马逊也答复‘不退不换’,机器至今报废在家。”

除了翻新机,亚马逊还屡因售假而被投诉。

家住廊坊的王女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5月14日在亚马逊网站下单购买了富安娜雅莹桑蚕丝二合一被。收货后王女士发现该蚕丝被手感有异样,于是将其送往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 行 成 分 检 测 。检 测 结 果 显 示 ,该 蚕 丝 被 是 由70.6%再生纤维素纤维及29.4%聚酯纤维构成。但是其标签上清楚标明,产品填充物为100%桑蚕丝。富安娜工作人员检测之后称这床被子是假冒产品。

8月19日,网友“Lori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微博投诉亚马逊出售假货,“强生O N E T O U C H SelectSim ple稳择易血糖仪(赠40片试纸+40个针头)!经过强生官方电话8008201800证实,赠送试纸是假货!我购买的仪器编号:SNSA BFB0N M,试纸编号:34215242014-06。强生官方电话客服称试纸编号最后面的06根本没有这批货,他们统一是09!”

欲退货“条件多”维权“不容易”

网上购物快捷便利,但一旦涉及退货就比较困难了。

周女士在自检所购手机为翻新机后,立刻拨通了亚马逊售后客服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安兔兔可能检测有误,消费者自己检测的结果不足为据,需要在收货后7天之内将手机送到索尼售后去检测,开具检测报告,如果售后检测结果是翻新机才可以退货。“客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只有索尼售后开具检测报告证明是翻新机才能退货,而且需要在7天之内。”周女士说。

周女士抱怨道“我是过了好几天才发现是翻新机的,而且长沙只有一个索尼的售后点,离我住的地方很远,怎么可能在7天之内开出检测报告呢,这就是在人为设置退货障碍,我最近工作很忙,如果售后再推脱不给我开检测报告,不仅不能退货,还耽误了我的时间。”

随后,周女士在微博上投诉亚马逊,希望引起关注。微博发出后不久,周女士又多次联系了亚马逊客服,客服人员的态度稍有缓和,称如果自己去售后检测不方便的话,可以寄到北京亚马逊中国总部,他们可以负责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了再说。

“寄到北京做检测我也不放心呀,他们这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人又不在北京,怎么能保证他们会认真检测,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找什么理由推脱责任呢。反正商家总能设置出种种障碍,让消费者没有时间也没有经历跟他们耗,最后只能不了了之。我自己也是觉得麻烦,不想再跟他们理论了。”经过几番沟通和协商无果后,周女士无奈放弃。

在商家设置的种种条件面前,很多消费者和周女士一样,明明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退货时考虑到种种麻烦,也只能“望而却步”。

此外,电商和生产商互“踢皮球”,也使得消费者“退货无门”“维权无路”。网友“帕瑟拜”在微博上投诉亚马逊出售翻新机:“三星售后人员称手机被拆过,特殊贴标被人换过,很有可能是翻新机。亚马逊让出鉴定报告,三星方面却不出,这就是消费者面临的现状。”

售后服务“缩水”严重

亚马逊美国官方网站规定,亚马逊承诺绝大部分商品自送达时间起30日之内,若商品及包装保持出售时的原状且配件齐全,将提供无条件全款退货的服务。在美国生活2年多的漆女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美国亚马逊公司提供无条件退货,绝大多数商品只要商品和包装保存完好,30天之内,都可以无条件全额退货。举个极端的例子,记得我刚来美国时,没有电脑,为了跟父母视频,我在亚马逊临时买了一台电脑,用了10天,觉得不喜欢,我又拿去退了,结果还真退成了,感觉真神奇。其实美国很多有点规模的商场和购物网站,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货,只要价签或者小票还在,不需要任何理由。”

记者调查发现,例如手机及通讯类商品,亚马逊在中国和美国的退货政策上就相距甚远。亚马逊在美国的官方网站规定:在亚马逊购买手机自购买之日起30天之内,商品及包装完好支持全额退款。在中国,规定则变为:手机及通讯(非配件)类商品一旦签收后,在退换货期限内,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请通过自助服务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换货;根据商品品类不同,需要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或供应商的售后部门联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办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办理成功后,确认商品属于性能故障,亚马逊将予以退换货。

“退货政策上,亚马逊中国存在严重的‘消费歧视’,加上具体操作中人为设置的种种障碍和条件更加让国内消费者丧失了本应享受的权益。”中消协相关负责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亚马逊退货国内外标准不一一事采访了亚马逊(中国)公关部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复称,“完全没有比较的必要,亚马逊(中国)是以国内的法律法规来制定相关的退换货政策的,并不可能完全和国外标准一样。而且在国内,消费者也享受了一些像满24元免运费等国外没有的特殊优惠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6 11:49:46 +0800 CST  
网络谣言定性将出司法解释 官方称打谣并非报复
时政新闻新京报 [微博] 2013-09-09 02:40我要分享 147


警方审讯犯罪嫌疑人“秦火火”。 图片来源 中国警察网

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连续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各地方也抓捕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在网络上发帖子,这个很多人都会做的事,到什么程度就构成了犯罪?甚至有人担心,动动鼠标转发一条微博,会不会就“犯罪”了?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清晰,学界也有不同意见。

无论如何,官方和民间的一个共识是,对网络上犯罪行为的惩治,不能偏离法治的轨道。

据悉,最高法和最高检将对此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警方行动】

一月内公布5起案例

昨天,“江苏警方打掉4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团伙”的消息被媒体爆出。这是自从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过去一个月内,公安部门通过媒体重点公布的第五起典型案例。

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多数已经被刑事拘留。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全国公安机关的这一轮集中行动中被抓的,很多是网民耳熟能详的角色,甚至很多人都可能转发过他们的帖子。

“秦火火”是第一个典型案例。“秦火火”是秦志晖在微博上的“马甲”。根据公安部门调查,2011年7·23动车事故之后,“秦火火”发布微博说在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家属获赔3000万欧元。此外,他还发布微博称雷锋穿着奢侈,某明星的孩子不是亲生,张海迪是日本国籍等。

“立二拆四”是一个网络推手,据他交代,他曾炒作了“别针换别墅”、“郭美美”、“干爹门”等事件。这些事件都曾轰动一时。

而周禄宝的出名,开始于他在网上贴出不少官员的手表,他被很多网民视为反腐和维权斗士。

上海警方抓获的傅学胜并不知名,但他涉嫌的两起案件,影响已经不限于国内。傅学胜承认,自己发布了上海某副区长贪污20个亿,包养十几个情妇的帖子,以及制造了“中石化非洲牛郎门”。

江苏警方破获的网络敲诈系列案件,涉及11家网站,这些网站多数都在工信部备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称,注册这些网站就是为了敲诈勒索。在这些案件中,也有嫌疑人确实在新闻媒体供职。

有媒体日前统计了各地“抓谣”不完整数据:河南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治安处罚29人、批捕23人,陕西批捕22人。

【地方争议】

“打击谣言不是搞报复行动”

这些公布的案件,在网络上每个都是一枚“炸弹”。不少人迅速删除了之前转发的与这些人有关的微博,担心与其扯上关系。

相关办案机关认为,上述公布案件中人士该抓。新京报记者接触过多名上述案件的办案民警,他们都表示,粉丝们只看到了这些人在网上光彩的一面,看不到他们在现实中到底做了什么。民警认为粉丝们被他们骗了,这些人辜负了粉丝的信任。

从这些新闻的跟帖看,网友给予了足够的理解,支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不过也有人担心,打击谣言,可能会出现“跑偏”。因为确定到底“什么是谣言”,造成了多大危害,给予多重的处罚,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在全国性打击网络谣言背景下,地方上已经有案例引发争议,相关部门也已经纠正。

8月26日,河北清河县一名女子发帖问,“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她因此被处行政拘留5日。很多网友认为,这不应该构成谣言,也没有造成足够的恐慌。据悉,这名女子已经被释放。

同一天,安徽砀山的一名网民,将一起车祸死亡人数10人错误发布为16人,也被处行政拘留5日。之后,当地公安部门发微博道歉,表示此处罚不妥,已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次行动目的是打击谣言,打击利用网络的犯罪,不是限制正常言论,打击谣言不是搞报复行动。

【突出案例】

“记者”身份频被利用

在上述5起典型案件中,“记者”的身影频繁出现。

周禄宝曾自称是“公民记者”,在徐州警方破获的系列网络敲诈案中,仲伟等人冒充记者,还自己印制了工作证,樊宇肖曾在多家新闻单位供职,张才山被抓前还是某报记者。

除此之外,被湖南衡阳警方抓捕的格祺伟,也曾是记者。

“记者”被抓,引发了外界对新闻从业者的担忧。一些人担心,这可能会给人造成表达空间收紧的感觉。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 (微博)一直关注公安部门的这一行动。在他看来,警方抓捕周禄宝,不是在打击言论,而是在打击敲诈勒索。

“公民记者更像是一个江湖,它的专业伦理很难保障。”张志安说,一些打着“公民记者”旗号的人,实际上收取费用,所谓的“调查”不是以公开真相为目的。他说,真正的记者本身不卷入利益纷争中,报道的目的是为公开。

张志安称,利用网络负面批评报道进行敲诈勒索,“不是一两个记者的问题”。他说,一些报纸的发行量非常有限,有些地方记者站主要通过负面报道给政府、企业施压,以让对方订报、投放广告的名义从中捞取个人好处。甚至一些中央媒体,也存在灰色地带,左手做批评报道,右手以此与对方达成合作协议。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张涛甫赞成依法惩治谣言制造者,也包括制造谣言的记者。

“记者首先是公民,不能逍遥法外。”张涛甫说,新闻从业人员首先要遵守法律,还要遵循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事实上,两高之前出台的司法解释已经对记者有特别的规定。一般的敲诈勒索,2000元至5000元以上,算是“数额巨大”,而如果是利用或冒充新闻工作者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降低50%。

这些对正常采访报道的记者,并不造成障碍。但是张涛甫认为,这也给媒体一个提醒,打铁还需自身硬,舆论监督的能力要过硬,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理解要更加精确到位。

针对目前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行动,以及地方出现的一些争议案例,有关专家认为,还需要从法律层面对利用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界定。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9 10:11:52 +0800 CST  
■ 争议

网络谣言“四宗罪”待法律解释

专家认为打击网络犯罪需“有法可依”,提醒防止相应罪名被滥用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公安部门集中公布的5起典型网络谣言案件,主要涉及4个罪名: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和非法经营罪。

这些罪名在1997年刑法修改时被确定,在现实生活中被经常提及,如今被用在网络中,也引发网络空间是否适用现实空间、网络是否公共场所等相应讨论。

专家认为,在打击网络谣言、诽谤等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可以考虑出台司法解释弥补这些空白,使网络犯罪的打击有法可依。

网上造谣是不是“寻衅滋事”?

警方初步认为,“秦火火”在网上的造谣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的前身是流氓罪,流氓罪是个公认的“口袋罪”。

按照1979年的刑法规定,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都可以定流氓罪。学界认为,这个罪名的量刑幅度过宽,定罪的随意性很大。

1997年刑法大修,流氓罪被分解为多个罪名,其中一个就是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主要针对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场合无故挑衅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有很多学者认为,寻衅滋事罪,依然是个“口袋罪”,很多行为都可以被“装进去”。

当寻衅滋事罪被用在网络上,一些争议随之而来:网络是不是公共场所,在网上造谣,算不算寻衅滋事。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发言不构成寻衅滋事。

警方态度则截然相反。公开报道显示,“秦火火”被抓的时候,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表示,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现实社会的法律在网络上依然适用。

对于“秦火火”编造7·23动车事故谣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定“寻衅滋事罪”是恰当的,因为他的行为影响了现实社会秩序,影响了铁路等部门正常工作。

洪道德也认为,如果将网上造谣的行为定为寻衅滋事罪,还要明确衡量标准,要防范个别地方滥用这一规定,乱抓人。

“不给钱就发帖”构成敲诈勒索?

“网络维权斗士”周禄宝涉嫌的一个罪名是敲诈勒索罪。苏州警方调查发现,他在网上发布负面新闻,并向事主要钱,不给钱就炒作,给钱就删帖或发布“正面文章”。

江苏徐州破获的系列案件,也与敲诈勒索罪有关。警方查明,嫌疑人仲伟等人开办了“社会焦点网”等网站,向有关单位发“核稿函”,如果不出钱就在网上发稿。

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就是敲诈勒索。上述案件办案民警认为,与其他敲诈勒索相比,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并没有特别之处,网络只是一种作案工具。

这些案件引来的一个讨论是,如果被“曝光”方确有违法之处,是否另当别论?也有人担心,将此定罪,可能会影响方兴未艾的网络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对损害公共利益的事,通过网络监督是正当的,但是不能借此牟利,否则就构成敲诈勒索。阮齐林补充说,如果揭露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要求赔偿,就不能认为是敲诈。

网上“诽谤”他人要被抓?

作为上海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傅学胜这次被刑事拘留,可能涉嫌诽谤罪。

傅学胜承认,自己在网上编造了上海某副区长贪污20多亿,拥有60多套住房,包养十几个情妇并且杀害人大代表的谣言。

傅当时在网上的“举报”曾引起上海纪委的注意,经过核实,认定举报内容为假。警方介入,将傅抓获。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今年年初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也是傅学胜所为。傅承认,因为竞标失利,他编造帖文称中石化的一个女处长接受了某公司“非洲牛郎”的性服务。

上海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涉事副区长当时压力很大,那篇帖子也给当地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

上述中石化的女处长对记者称自己精神压力大,“处于崩溃的边缘”。她将相关网站告上了法庭,该案9月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傅学胜被认为涉嫌诽谤罪。但是警方必须面对两个疑问:网上发帖诽谤,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诽谤罪一般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为什么要介入抓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能否构成诽谤罪,关键看诽谤行为是不是“公然”。在他看来,在互联网上的诽谤,是真正的“一传十,十传百”,传播范围比现实社会更广、更快,可以达到“公然”的程度。

对第二个疑问,负责傅学胜一案的上海闸北分局负责人称,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可以介入。

洪道德则提醒,诽谤是自然人对自然人的行为,对网上的诽谤,公权力不要轻易介入,尽量留给自然人自己解决。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9 10:20:46 +0800 CST  
“网络水军”是不是非法经营?

据傅学胜交代,他在发布有关副区长帖子时,雇用了“网络水军”。他支付了5000元,对方为他顶帖3天。

警方称,在多起网络造谣传谣事件中,都有网络水军的影子。他们收钱后,帮助转发、顶帖。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向北京警方交代,他曾帮助客户删除帖文。

此前,对“网络水军”的炒作、删帖,刑法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观点认为对“网络水军”可以定“非法经营罪”。此前,也有“水军”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

刑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这个罪名列举了几类犯罪,最后有一个兜底条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不少人看来,“网络水军”收钱删帖、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收钱顶帖,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洪道德认为,经营活动的范围必须经过国家批准和许可,国家不会许可某个企业从事“删帖”和“水军”业务,因此,这种经营活动不可能是合法的。

不过专家也提醒,不能打击面过宽。洪道德建议,打击非法删帖和水军,应该限定非法经营的数额。

近期因造谣传谣等被拘、被罚案例

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的

1 秦志晖,网名“秦火火”

办案警方:北京

曾有行为:发布或炒作张海迪入日本国籍、雷锋生活奢侈、“7·23”动车事故外国人获天价赔偿等谣言

2 刘虎

办案警方:北京

曾有行为:警方暂未透露

3 格祺伟

办案警方:湖南衡阳

曾有行为:“炮制多篇捏造事实、攻击政府部门的网帖”

4 梁某,网名“二十四节气”

办案警方:佛山高明区

原因:警方暂未透露

5 谭某某 李某

办案警方:深圳

曾有行为:以虚拟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制定网络炒作方案,并雇用网络“水军”炒作,歪曲捏造事实等

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的

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

办案警方:北京

曾有行为:开办推手公司,删除帖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等

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的

周禄宝

办案警方:苏州

曾有行为:把网络当作赚人气、谋私利工具,现已初步查明先后对20多个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等

涉罪不详被刑拘的

傅学胜

办案警方:上海

曾有行为:警方称其涉嫌编造“情妇举报公安分局长”、“中石化非洲牛郎门”谣言。为泄私愤,还雇用网络水军,有组织地在网上恶意炒作等

被行政拘留的

1 网名“于和玉”(已释放)

办案警方:安徽砀山

原因:网上发帖称车祸死16人,实际车祸只有10人死亡。后当地公安局认为行政处罚偏重,撤销决定,并致歉

2 赵某(已释放)

办案警方:河北清河

原因:扰乱公共秩序。在当地贴吧上发帖称“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编造案情,信息被点击千余次

3 冯某

办案警方:浙江上虞

原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在当地论坛发帖谣称,车祸造成9人死亡,实际7人死亡

4 某网民

办案警方:广州

原因:虚构信息、散布谣言。在网上歪曲“狼牙山五壮士”等

被罚款的

1 李某

办案警方:湖北十堰

原因:散布谣言。在“十堰论坛网”发帖谎称“郧县热死了两个人”

2 张某

办案警方:河南洛阳

原因:发布虚假内容。吉利区张某在百度吉利区吧称“据说北陈前几天有个女的被解剖,器官被拿走……”

注:据《南方周末》报道,9月初后,在有关部门要求之下,地方上极少新的案例公之于众。

新京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贾世煜 据公开报道整理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李超 实习生贾世煜 徐欧娜 北京报道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09 10:30:51 +0800 CST  
克莉丝汀月饼票出现假票 店员也难以识别(图)
A-A+2013年9月12日08:04时代报1 条评论

图中券样,上面为假券,下面为真券,肉眼难辨真假。 本报记者 陈 鑫 摄
□本报记者 陈 鑫

有条形码可扫描,有水印可防伪——纵观整张假票,与真票相比,鲜有区别!克莉丝汀董事长罗田安昨天对两张近乎一致的真假月饼券进行了比较,颇感震惊。罗田安表示,克莉丝汀已展开地毯式的内部检查,相关票券停止销售,并及时张贴警示告知消费者。业内对此也密切关注,相关人士指出,出现此类假票现象,可能与今年月饼券市场流通量少有一定关联。


高仿月饼券店员难以识别

从今年9月4日起,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田安就饱受困扰。公司推出的一款票值358元的“松露馨月”月饼竟然有人用假券在门店冒领。而这张券之所以被发现是假券,并非店员一眼识破,而是在扫描条形码时发现电脑显示的金额为388元,而不是358元。当值店长立即向总公司汇报,查询后发现该券的条形码是克隆了另外一种代售的票券条形码信息。“如此专业的造假手法,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罗田安说,消费者被问及票券来源时,答复称是从黄牛手中购得。

这一现象在过去的数天中连续发生,另外一款388元的“松露雅月”月饼券也被发现有造假情况,此券在宁波、南京等地均有发现。更让罗田安不安的是,这些票券的造假技术越来越高超。第一张被发现的假券尚没有水印,局部印刷还稍显粗糙,但后来发现的票券造假技术进一步提升,有了水印,有效期打印的位置也与真券难以区分。

持券消费者多为从黄牛手中购得

据悉,克莉丝汀每年的月饼票印刷量在两三百万张,但今年销量下跌超过20%。根据全国各门店反映的情况,消费者提货的券多为从黄牛手中低价购得。罗田安认为,正因为黄牛手中的票减少了,不法分子才大肆生产高仿票券。

克莉丝汀通过几天的内部调查,没有发现“内鬼”。公司也暂停了相关涉假品种票券的销售。同时在门店张贴告示,告知消费者勿从黄牛手中低价购票。克莉丝汀表示,将和公安部门沟通,排摸线索,希望尽快找到造假源头。

业内分析


高仿票或与市场流通量少有关

“如此高仿的假券确实少见。不过,我们公司印发的月饼券是‘印钞’级别的,目前还没有收到被仿冒的反馈。”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一峰昨天听闻此事后,表示震惊。

85度C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发现的假券中,多为一眼就能识别的低级别造假票券,有些甚至相关信息都不对,连普通消费者都能看出来,因此对企业和消费者都未造成影响。“但这种能刷条形码、有水印的假券要是大量流通,肯定会使企业蒙受经济和声誉的双重损失。”

从上海糖制食品行业协会近期给出的今秋月饼销售数据来看,今年因受限制“三公”消费影响,月饼票预售情况不尽如人意,总体同比去年下跌20%以上,个别企业更是下跌40%以上。这导致市场上流通票券减少,“黄牛手上没券了,如果有售假者低价出售高仿票,黄牛就会买入倒手赚取利润。”业内人士指出。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12 19:34:29 +0800 CST  
央视曝护士强行喂新生儿多美滋奶粉致上瘾 靠推荐赚钱2013年09月16日 11:49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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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操控了孩子的“第一口奶”?

每年,我国新生婴儿超过2000万,其中七成左右的孩子是通过奶粉喂养长大的,巨大的需求让中国的婴幼儿奶粉市场发展迅速。为规范市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国家在2011正式出台了《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明令禁止在医院向产妇推销、宣传奶粉产品。

但是在商业利益驱使下,这个政策却是形同虚设,为了抢占市场,不少奶粉企业不惜拿出巨资,贿赂医生和护士,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对某个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对千百万婴幼儿至关重要的第一口奶,就在这样的金钱交易下,被奶粉企业和医院无耻的绑架了。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天津这家医院的妇产科。镜头里的这个宝宝出生不久,刚刚喝完护士送来的奶粉。

一位产妇家属这样告诉记者,奶粉是医院给准备的,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

记者走访了多间病房,当询问起产妇和家属,新生儿喝的究竟是什么奶粉的时候,他们却都表示并不清楚。

“第一口奶?不知道,没问过,应该是医院统一的吧。反正没问过我。”

“哪里问过这个,就直接给你送来了。”

在这家医院采访时,记者发现,刚出生的婴儿只有少数时间会和妈妈在一起,大多数时间都在这间婴儿室里,而这些婴儿室的宝宝喝的,也是由医院统一安排的奶粉。

医院的护士告诉记者,里面的孩子都由医院统一安排,喂统一的奶粉。

对于医院在奶粉喂养方面的“包办”服务,产妇和家属不但毫不知情,而且丝毫没有选择余地。

当记者提出想自备奶粉时,护士明确的告诉记者不可以:“我们这儿一般不让”。

而关于医院使用奶粉的品牌,这位护士这么解释:“所以得看你们孩子是在哪儿,是儿科还是我们这儿,到时候根据孩子的情况而排,根据楼层,给孩子喂不同的奶粉。”

“第一口奶”背后的打款明细

孩子的“第一口奶”如此重要,但是在天津这家医院里,吃母乳还是奶粉,选哪个牌子的奶粉家长完全做不了主;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医院为什么要这么“大包大揽”?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之前在多美滋奶粉公司工作过的一位销售主管。多次交流之后,她说出了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内幕。

“给钱。每年跟医院都有合作,我们给她们送钱,每年几十万的钱。可以说达成了默契,现在天津市场竞争很激烈,各个楼层都被奶粉企业瓜分,那你如果给的钱不合适,很可能下个月就换成别的了。”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之下,这位曾经的销售高管告诉记者给我们发来了一份打款明细。里面是多美滋公司给天津各家医院医生打款的“明细单”,其中记录着今年一到七月份这家公司打款的详细情况,仔细看一下,里面不仅仅有医院的名字,还有被打款医生的姓名,以及银行卡号、打款金额。

记者做了一个粗略统计,多美滋奶粉给每个护士、医生的款项在几百元到10000元不等,而每个月的汇款总额大概都在30万左右。

赞助费决定“第一口奶”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妄下结论,这些医护人员真的和奶粉厂家有金钱往来,出卖新生儿的“第一口奶”。那么,对于这件事,这些出现在奶粉厂家打款明细上的医生护士,又会怎么说?记者决定约出其中一位医护人员。

在这份打款明细中,多美滋公司每个月都会向这位戴医生的银行卡里打钱。记者以奶粉厂家的名义,约出了这位戴医生。一番交流之后,她说出了和医院“接触”的方式。

“接触完之后就是给医院赞助一些学术活动。你做一些学术活动的赞助,一两万块钱的赞助费呀。”

戴医生所说的“学术活动”,指的就是奶粉厂家安排的国内外的交流活动,一般会请医院的专家医生讲课,各医院的医生、护士听课。而这样的“学术活动”实际上只是一个幌子,它的目的只是一个,就是给医生、护士送钱。

“医生这块,那也就是讲课费,听课的人给车马费和礼品。”

戴医生告诉记者,即便如此,也只能和院方建立不错的关系,如果想成为院方的指定奶粉,还要有更大的花销。“那阵子假如说像我们新开院嘛,新开医院的时候,当时可能各个厂家就会送东西,有的给装修啊,给什么的。”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16 17:43:03 +0800 CST  
记者调查:护士推荐奶粉也赚钱

新生儿的第一口奶,竟然被医院利用,换取“赞助费”、“车马费”。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愤怒。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仅仅是医院里有一定职位的医生,在出卖新生儿的“第一口奶”,一些普通的护士也在和奶粉企业合作赚钱。

在打款明细中,记者发现,多美滋公司给很多医务人员的打款金额都是500元,300元。这样的金额显然不符合戴医生所说的“赞助费”,那么这些款项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了了解更多情况,记者约到了一位护士。在打款明细中,多美滋公司七月份给她打款300元。

“我跟你直说,咱说实在的,都是从那个经济来的,经济这个挂钩,一般都这样,他们也是这样来的,先从院长。”

当记者以奶粉厂家的名义向这位护士寻求帮助时,这位护士明确告诉记者,医院给孩子吃什么样的奶粉,作为普通护士,她们做不了主,但是也是有方式和奶粉厂家合作的。

“就是你推荐哪个牌子,然后吃我们奶粉了,后来给你相应的提成啊。”

这位护士告诉记者,他们的医院不提供免费奶粉。很多产妇,在孩子出生之后,并没有准备奶粉,这时候大部分家属会询问护士的意见购买哪款奶粉。

“护士手里面有,但是他们工资很低,他们愿意挣外快的话,愿意发的话,都是一罐提成50元。”

当记者对护士的推荐效果提出质疑。这位护士立即表示,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医院里的小卖部看一下。在这间小卖部里,记者看到店内的柜台上,放着各个品牌的奶粉。小卖店老板这样说:“你得找护士长、护士给你推,它要不给你推的话,这个,半年就卖了一桶。我跟您说吧,你推荐这个不是白推。这就是看你出多少钱,一罐奶粉,护士拿50元。”

按照这位小卖店老板的说法,护士推荐后,奶粉成功卖出,厂商会给护士每罐奶粉50元的回扣,不仅如此,奶粉厂家也给他开出了优厚条件。

“这些都是免费放这里的,这个给我的价格是五折,每个月给我1000块钱。”

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将以《刑法》中“受贿罪”定罪。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这些人们眼中的白衣天使,却为了一己私利,置新生儿的健康安全于不顾,把国家的法律抛之脑后,出卖了作为医护人员起码的“医德”。谁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谁来保证新生儿的安全?有关这一事件的最新情况,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奶粉厂家使手段新生儿依赖奶粉排斥母乳

为了争夺新生儿的“第一口奶”,奶粉厂家使出浑身解数。看到这里,我们还有一个疑问,他们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这样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利润?几经周折,记者采访到曾经担任某品牌天津区销售总监的业内人士。

“不给他吃,我们不做第一口宣传的话,我们的奶粉卖不动的,因为公司的指标年年在涨的,公司老板对我们要求非常高的,要求份额要第一。”

尽管卫生部2011年推出《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

“根本不是这么去做的”这位业内人士坦言,“现在厂家已经这样了,宝宝一出生,不管你同不同意,不管你妈妈有没有奶,就直接给孩子顶上奶粉了,都是这样的。他对妈妈的母乳会排斥吧,两个口感变化了。让宝宝养成吃这个品牌奶粉的习惯。”

为了让婴儿养成食用自己品牌奶粉的习惯,排斥母乳和其他品牌奶粉。控制婴幼儿的“第一口奶”还仅仅是这些厂家做的做第一步。

“吃完之后出院都会给他们带一个,就每一个人派一个,派着带走,拿回家继续吃,010707然后呢我们就会给医生一份钱。”

如果这样还不能确保婴儿对奶粉的依赖,奶粉厂家还会使用电话推销的方式。而这些奶粉厂家掌握的产妇电话等信息也全部来自医院。

“每个孕妇在医院检查的时候,在登记完自己的基本资料之后,这个登记资料的负责人,也就是护士或者护士长之类的,会把这些名单给我们的代表,我们的代表会给他一定的名单费。”

这位前任销售经理给记者展示了奶粉厂家掌握的产妇资料,其中不仅包括产妇的电话,还有孩子的出生日期。在产妇出院之后,奶粉厂家就会以产后服务的名义,给她们打电话,告诉她们住院期间,孩子曾用过自己品牌的奶粉,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孩子已经适应,大部分家长都会选择继续使用。

“我天津区的费用是330万一年,每个月都全部用光,现在目前我们的费用都有点超,这些钱都用在医院了,这还不算额外再拨款。”

新闻链接:第一口奶非母乳对孩子影响很大

为了销售奶粉,不惜和妈妈抢夺“第一口奶”,厂家可谓用尽了各种手段。而这样的做法对于新生儿来说却影响极大,很可能让孩子拒绝母乳,依赖奶粉,从而影响孩子的免疫系统发育。

“除非她是有一些医学原因不能喂奶,由我们的儿科大夫决定你的不能喂奶,你的孩子需要添加一些代用品,主要吃奶粉这些的。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不会让她去喂奶粉的。

在长期从事育婴研究的于莎莎看来,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用奶粉代替母乳作为新生儿的“第一口奶”,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7天之内的母乳,能够帮助婴儿身体建立起天然的抗菌屏障,如果在期间使用奶粉,就会错过母乳最营养的时机,一旦错过,就没法补救。

协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高劲松这样告诉记者:“妈妈身上的一些带菌状态,肠道的带菌状态,和孩子是非常相似的。孩子通过母乳喂养,他也摄取到了妈妈的这些免疫球蛋白,对孩子说是一个保护作用。”


给刚出生的孩子喂养奶粉,而不是母乳,也就是剥夺了婴儿在身体里建立免疫系统的机会,这样做会直接导致孩子出现腹泻等症状,更糟糕的是,孩子还可能会因此而养成习惯,从此抗拒远比奶粉更有营养的母乳。

“有的孩子吃惯了奶粉以后,你再给他换妈妈的奶,他不太乐意。为什么呢?吸吮妈妈的乳汁的时候要用劲儿,比较费力,不像喂奶粉,咣咣就吸进去了,很省事,又好吃。”

另一方面,孩子如果不愿意吸食母乳,母亲也会因为乳头缺少刺激,导致奶水分泌越来越少,这又导致孩子吸食母乳更加费力,可以说是一个恶性循环,最终的结果就是婴儿完全不再接受母乳,而只能用奶粉喂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16 18:17:58 +0800 CST  
杭州警方公布娃哈哈宗庆后受伤案情:疑犯系要挟行凶
2013年09月18日 13:01 新华网 我有话说(1,099人参与)
图为娃哈哈掌门宗庆后。资料图
【推荐视频】宗庆后的首富生活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18日电(记者方列) 记者9月18日从杭州市公安部门获悉,经过连续几日调查,杭州警方已侦破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受伤一案,犯罪嫌疑人系向宗持刀要挟行凶。目前,涉案嫌疑人杨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9月13日清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杭州上城区其住处附近遭人袭击,手部受伤,随即被送往附近的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宗左手有两根手指肌键受伤。

当天下午15时,杭州警方在上城区某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49岁,江苏苏州人)。经初步审查,杨某于今年上半年借了3万元来到杭州找工作,因年纪较大,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据杨某交代,以前在电视节目上看过宗庆后热心帮助农民工的访谈,也想得到宗庆后的援助在其公司安排一个工作,便到宗庆后的住处附近找到宗庆后,因未如愿,于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记者从娃哈哈集团了解到,目前集团的各项经营业务一切正常,宗总已经照常上班。而宗庆后本人则对记者表示,这次遇袭事件只是一场意外,自己受了一点小伤,但并不严重,目前恢复情况良好,感谢社会各界对自己和娃哈哈集团的关心和支持,娃哈哈集团仍将继续努力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18 13:28:18 +0800 CST  
中移动上网套餐月底清零遭起诉 回应称消费惯例
2013年09月19日 17:22 中国广播网 我有话说(13人参与)
央广网长沙9月19日消息(记者栾红)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现在很多人都绑定了手机上网套餐服务,比如20元包150M上网流量,如果本月没有用完,剩余流量月底自动清零。到下个月消费者仍只能消费150M流量。

那么,这种上网套餐月底清零的方式合理吗?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法院将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近日,长沙两名律师以消费者的身份将中国移动[微博]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此事一经曝光,也引发网民的大讨论。

上网套餐月底清零的方式到底是不是应该的?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法院将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今年6月,长沙律师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上网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他发现,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8月份被全部清零了。刘明认为这种方式不合理,就将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刘明:我们认为,他是一个侵权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利。因为我花20块钱买了,财产权是我的,再一个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协议上只写了20元包150M,其他的再没有写别的东西了,上面没有写上网流量会清零,还有就是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合同约定是20元是150M,但是我只用了58M,在一个量上他没有达到150M的标准。

长沙另一名律师刘丹阳,也在刘明起诉的同一天,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交了内容基本相同的起诉状。法院经审查,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并与近日开庭。法庭上,长沙移动辩护称,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一种消费惯例,也是消费者享受优惠的前提,国内外行业通行。刘明说,不公平。

刘明:所谓的消费惯例,你要是建立在公平的、或者和消费者平等的基础上。但是现在运营商通过垄断,在格式合同的基础上,你不接受清零,就没办法用,就必须用10块1M标准资费,这是一个天价。没有办法选择。

最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刘明说如果败诉,也会选择继续上诉,直到得到终审判决。

"上网套餐月底清零"到底是不是一种消费惯例呢?其实对于运营商而言,的确是如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到底是怎样的,记者就拨打了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客户服务热线。在采访当中了解到,很多客户代表都会表示说,他们会默认消费者知情,不会特意提醒。

客户代表:套餐介绍里没有这个介绍。一般来说都知道。可能不是所有人都明白,但一般有人问的话,我们肯定会介绍。

那么,长沙的律师所谓的垄断点在哪儿呢?20块钱150兆,移动强迫消费者来购买套餐,如果说每一兆的价钱跟包月的价钱相差不多,可能还没有事态那么严重。但是不按套餐走,一兆要10块钱这就是一个天价。其实消费者平时在用手机的时候,短信、彩信、电话,很多都是用套餐来使用。解决因为不用套餐,这个流量费太贵了。

移动商把流量的单价设的非常高,于是诱惑消费者去购买流量的套餐。开始大家会还觉得这个很划算,但后来实际使用发现,除非碰到像国庆和中秋双节将至,不停的发祝福短信或者祝福彩信,这些流量能用完,在平时没有什么太大的节假日的时候,很多流量其实用不完,套餐成了一个鸡肋的东西了。

还有一个点,如果说150兆用完了,这个月还没有过去,消费者就不得不再花20元再买150兆。长沙律师状告运营商一事被曝光以后,其实网友也引发了大家的大讨论。

网友:同龄人或者身边的人都默认了,见怪不怪了。

网友:我觉得是这样的,一开始已经习惯了这个规则,好像觉得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但是一细想,又觉得不合理,超量要收钱,没有超量也不会退你钱。

但是,也有消费者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格式合同。"出租车10元3公里,不到3公里的部分能下回补上吗?电影兑换券,一年能看若干场,今年没看完的转到明年可以吗?单说上网套餐似乎不妥。"对此,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不公平的条款是无效的。上网套餐是一种格式合同,月底清零确有不公平之嫌。

邱宝昌:消法里面规定的,24条,利用店堂告示,或者格式合同声明,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都是无效的。当然这里面《合同法》里面也有规定,制定格式合同时,如果有条款加重对方责任或者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时,应该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他如果提醒了,能不能作为无效合同或者不公平不合理,最终可能是由法院来认定。

邱宝昌认为,官司本身表达了消费者的诉求。

邱宝昌:官司不管消费者能否胜诉,电信运营商都应该充分吸纳消费者的意见,就是把格式合同制定的更加公平,尽量让双方都感到公平合理,而不是考虑到我一方的利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20 18:29:03 +0800 CST  
婚纱摄影低价揽客暗藏陷阱 隐性消费离谱
2013年09月18日 09:41 北国网-半岛晨报 微博 我有话说(6人参与)
面纱视觉的员工和顾客到有关部门投诉。
维权的人们聚集在面纱视觉门前不肯离去。
9月14日,在大连经营6年的婚纱摄影名店“面纱视觉”老板趁着夜间转移走婚纱及设备,然后神秘消失,700多平方米的摄影店说关门就关门了。这个曾邀请世界知名女足球星代言的婚纱摄影店,将一两百位被尊称为“上帝”的顾客抛弃了。该店员工告诉记者,在此之前的两三个月,店里推出价格极低的团购活动,写真和婚纱的价格仅为369元至2200元不等,员工称现在回想起来,老板是在快速地回笼资金。昨日,记者也就婚纱摄影店低价揽客等问题展开调查。

事件追踪:很多顾客结婚计划被打乱

昨日,本报在A27版报道了婚纱摄影名店“面纱视觉”老板神秘失踪的消息,很多在这家店交钱拍婚纱的读者是看到本报报道后,才知道“面纱视觉”关门闭店的事情,加入到维权的行列中。昨日,一共有50多位被欠薪的摄影店员工以及顾客来到“面纱视觉”店门前,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上了锁的门头,里面值钱的东西早已转移。他们随后来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采访中,多位顾客都说,结婚的计划被打乱了,现在不知道如何是好,“时间这么紧张,我们再找其他的影楼,也得加塞多花钱。结婚的大喜事儿,碰到这样的一档子事儿,真够倒霉的! ”多位受访者表示,他们还是对老板的现身抱有一丝幻想,一位女士说:“我们的照片都拍了,能不能把底片给我们啊! ”

员工说法:老板撤前搞低价团购揽客

“面纱视觉”摄影店员工告诉记者,在此之前的两三个月,店里推出价格极低的团购活动,写真和婚纱的价格仅为369元至2200元不等,员工称现在回想起来,老板是在快速地回笼资金,“这两个月收了一两百单,有的业务我们都已经拍完了,也有一部分还没有拍摄。”该员工称,老板推出价格极低的团购,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她猜想老板当时也是遇到了经济危机,想通过团购回笼资金,缓解压力,并不一定是为了卷款逃走。

“原价7000多元的婚纱套系,团购价格才2200元。其实,这2200元连成本都不够,摄影师、化妆师的人工费就占很大一块儿,还有车辆、服装、道具等等,后期处理、影集制作等等,都是需要花钱、花人工费的。 ”这位员工告诉记者,该店面积700多平方米,房租、装修、设备、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的一些隐性消费,加起来可不是小数,按照房租一天一平方米一元计算,房租这一块一个月就是2万多,水电费也很高,人员工资就更高了,30多人就得一二十万。

内幕

低价团购背后有追加消费陷阱

记者通过本报82488888热线系统,搜索近两年来有关报料,就找到了30多条,大多数是顾客投诉摄影机构以低价为幌子,有的摄影机构给出的价格低得惊人:29元、99元、140元、369元……尽管报出的价格极低,实则存在隐性消费的情况,而顾客在维权的时候,却陷入两难之地。

陷阱1 140元拍婚纱照?衣服都是很破的T恤

读者陈女士反映,在团购网上订购了一套婚纱摄影,价格为140元,当读者到影楼拍婚纱照时,影楼工作人员提供的衣服都是很破的T恤,如果想选好看一点的礼服,则需要重新交费,最便宜的是150元一套,还有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读者想退出团购,却被影楼拒绝。

陷阱2 69元拍写真?睫毛和定妆费收费240元

一位读者在大连某团购网上团购了写真,69元。读者去拍写真时,摄影社变相收费,收取睫毛费和定妆费,约240元。然而,过了一个星期,读者去位于西安路罗斯福的摄影社取照片时,发现该摄影社已经人去楼空了,没有任何搬迁的告示,这位读者通过网上查询,找到了很多同样受骗的人,这些人都是在不同的团购网站上团购了该摄影社的写真。

陷阱3 进校免费拍写真?想要每张得加钱

多位读者反映,很多婚纱摄影机构都针对大中学校推出过优惠活动,打着以免费拍照的幌子进去,然后进行变相地收费和宣传。一位读者反映,她家的孩子在长兴岛的一所小学上学,某婚纱摄影机构到学校给学生拍写真照,免费给一张照片,如果想要选其他照片还要每张加10元钱,读者认为这是商业行为,不应该打着免费拍照的幌子进入学校。

陷阱4 不追加消费?就给特别小的底片

读者在一家团购网站拍了一套价格为99元的摄影套系,当时网页上写明有6套衣服,底片全部赠送。然而,读者到位于西安路罗斯福的摄影公司拍照时,对方只有9套衣服是免费的,其他衣服需要收费。当时读者交了300元,又租了6套衣服。而当读者拍完照片,对方又让读者交钱买底片,如果不交钱,给读者的底片则特别小,无法使用。

陷阱5 29元拍写真?一台照相机糊弄人

近日,读者通过网上团购订购一套29元写真,地点在福佳新天地。然而,读者到此处拍写真,却发现工作室只有一台照相机,没有正规营业执照,读者感觉被骗,要求退还29元押金,被对方拒绝。

陷阱6 拍完不给相册,要退费得补交1500

去年8月份,读者通过一家团购网站花了229元团购摄影写真,写真已经拍完了,但影楼一直不给读者相册,读者到位于罗斯福的店内询问,对方称没有相册,可以退款给读者,但让读者交1500多元化妆费,这让读者很不满,“这不是在设套骗钱吗? ”

陷阱7 承诺赠送电动车,以各种理由耍赖

去年9月,读者曾在窝窝团[微博]上团购摄影写真集一份,共消费1000多元,拍摄前商家承诺给读者摆台、影集、海报等物品,但拍完之后商家都没有兑现承诺,只将没有PS过的原片给了读者,读者多次找到商家,但对方都不管此事。此外,另一位读者在金州一家婚纱摄影公馆订购一套婚纱照,价格为3000元钱,婚纱店承诺赠送一辆电动车,但也没有兑现承诺,以各种理由耍赖。 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来庆新 文/图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21 08:36:54 +0800 CST  
曝京沪高铁现吸血臭虫 官方证实臭虫“复苏”
2013年09月24日10:01劳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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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虫,一个被人们遗忘了很多年的名字,最近又被频繁提起,因为这种在我国几近绝迹的害虫又“重现江湖”。这些恼人的虫子从哪里钻出来的?有什么有效的杀灭方法?
臭虫“重出江湖”
昵称为“散步112”的网友,日前在视频网站上发布了一条自己拍摄的“吸血臭虫”的视频。画面中那个黄豆大小、暗红色外壳的虫子就是现在很少见的臭虫。“散步112”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当心了,动车卧铺上有吸血臭虫:8月28日晚,北京到上海D313车06车厢13下15下一早起发现床铺上七八只吸血臭虫,被捏死后一个个鲜血淋淋,白天发现身上一串被咬的包,奇痒。”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曾晓秡证实,网友展示的小虫确实是臭虫。这种虫子靠吸食人血和其他温血动物的血液为生,是分布最广泛的人类寄生虫之一。
早在8月7日,北京市疾控中心便发出预警,提醒公众警惕臭虫“死灰复燃”,并发布了臭虫防制知识要点,同时启动监测报告系统。在发出预警后的近20天内,北京市确认的臭虫危害报告有34起,近70%为人群居住密度大和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的场所。
和北京一样,国内多个城市的臭虫活动都在“复苏”,仅在上海,这两年每逢雨季,每天都有数十人因为被臭虫叮咬而去医院就诊。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发现臭虫的场所主要集中在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人员居住密度较大的集体宿舍,特别是建筑工地宿舍、外来人口租住房等。
曾晓秡说:“与前两年散发性的被咬伤的情况相比,今年已属密集。今年感觉可能经过三到四年的沉积以后,臭虫有一种开始扩散或者它的危害要逐步扩大这样一种趋势。”
未发现变异迹象
很多“80后”“90后”对臭虫基本毫无概念,这种远比蚊子更讨厌的吸血虫,至少在城区被人们遗忘了很多年。曾晓秡说,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它们几乎从我们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了。不过,时间倒推五六十年,它们可是大名鼎鼎的“四害”之一。
那么,几乎绝迹的臭虫为何会再次“兴风作浪”?据分析,京沪等地臭虫重现可能有两个途径:一是国外传播进入;二是农村地区进入。
曾晓秡说,事实上从2000年以后,在世界范围内臭虫呈现一个逐渐复苏的状态。大概在2010年的时候,美国就开始逐步报道各个州发现有臭虫,而且呈逐渐扩大的趋势。据他推测,随着北京与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北京的这些臭虫很有可能从国外“偷渡”而来。
另外有专家指出,由于大量农村地区人口进入城市务工,他们中的一些人的原居住地臭虫可能较多,臭虫成虫、幼虫、卵会随着他们的迁移而进入城市环境。
有专家表示,臭虫是目前世界上最难灭杀的害虫之一,美国每年用于消灭臭虫的开支就高达几千万美元。因此,对于臭虫的“重出江湖”一定要引起重视,公众要提高警惕,搞好环境卫生,一旦发现应及时灭杀。
当然大众也非常关注,臭虫又来了,会不会出现一种新的变异。曾晓秡说:“我想这个还不用担心,从我们现在检测和看到的情况,还没有发现臭虫有什么新的变异。”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24 11:18:33 +0800 CST  
业内称果汁厂普遍购瞎果 汇源海升下属公司停产
2013年09月25日 01:29 每日经济新闻 我有话说(464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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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贾丽娟

近日,几家大型果汁企业的电话忽然变得很忙。

这缘于在网络上迅速流传的一则关于“瞎果”的新闻。文中称,安德利果汁 (02218,HK)、汇源果汁(01886,HK)、海升果汁(00359,HK)均从果农手中收购行内所称的 “瞎果”,即由于各种原因腐烂变质、或未成熟之前就跌落的水果。有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收购“瞎果”恐怕已为业内“潜规则”。

砀山两家企业遭停产

上述报道中提到的三家企业均为在港上市企业,消息发出当天,安德利停牌,汇源果汁盘中跌逾7%,收盘跌5%,海升果汁平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监管局)紧急开展调查,其新闻稿显示,针对媒体报道安徽省砀山县、江苏省丰县、山东省平邑县的4家果汁饮料生产企业涉嫌使用腐烂“瞎果”加工果汁的问题,监管局经初步调查发现,山东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自2012年12月以来一直未生产果汁。徐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当日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原料水果。

安徽砀山县更是动作迅速。虽然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源集团皖北果业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有腐烂水果存货,但砀山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责令两家公司停产自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检。

砀山县一位宣传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已对两家公司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所抽样品送交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目前抽检结果仍未出来。但他发给记者一份资料显示,原料输入企业之前,由于装卸、转运等原因,的确存在部分果子局部腐烂情况。因此企业制定了种种制度,对进厂的原料果品采购和质量进行控制。具体程序为:进入果槽的原料,要通过净水冲洗,人工筛选,腐烂果人工去除的程序。

其中,对腐烂果的处理,海升采取“腐烂面积大于原料表面积1/3的扔入烂果口,小面积腐烂部分削除”的做法;汇源则制定了“进入厂内原料车首先由验级员验收,不良果率≥3%拒收(不良果指病虫害和腐烂果、流胶果、机械损伤果、过熟果)”的标准,两个企业的烂果率内控标准均为不高于1%,浓缩果汁中棒曲霉素的含量不高于50ppb(欧盟标准)。

汇源否认使用“变质水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瞎果”一事向汇源果汁求证,其声明称: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使用变质水果加工果汁的情况。

汇源表示,公司在收购水果时坚持经过五道关:向果农宣教水果管理知识和收购标准——派员实地考察——进厂检验称重——二道清洗、二道喷淋——分拣筛选,确保进入生产线的水果质量合格。水果加工坚持经过六道关:冷破碎、压榨、过滤、灭菌、灌装、检验,然后才可用于果汁加工。果汁加工过程中还要层层把关,内外抽检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因此,产品质量完全可控,并称“欢迎广大新闻媒体和消费者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现场参观对我们实施监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样向安德利果汁及海升果汁求证此事,安德利果汁称,公司正在研究此事,会适时作出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未获答复。海升果汁同样未有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安德利果汁刚于今年5月完成A股上市环保核查公示,回归A股的步伐渐近。

此前,山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安德利果汁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的公示也披露,安德利果汁已接受国泰君安的上市辅导。

按照披露内容,安德利果汁主要内资股东包括安德利集团、Donghua、ChinaLimited、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业内“潜规则”?

“瞎果”并不代表就是腐烂的水果,但显然品质不高。前述报道指出,“瞎果”是2毛一斤。果汁厂收购这些品质不高的水果榨成果汁或是浓缩果汁,是为节约成本。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对记者表示,其实,这是行业内的一个比较普遍的情况,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特别是反季节的一些水果,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比如你要在非橙子高产的季节生产橙汁,就可想而知了。”

朱丹蓬称,生产果汁的企业会控制一个不合格原料的比例,比如说不能超过2%,但具体要看厂家的品牌影响力及其他因素。一般来说,小厂家的危险非常大,大厂家相对会好一些。

一位在国内某知名果汁企业工作过的人士告诉记者,“瞎果”的存在是个普遍现象。“收购环节很难控制得好,尤其是反季水果,需要保鲜冷冻成块后再进行加工,如果第一步就有烂果子混入,后期很难发现。”

中研普华研究员邱明亮对记者表示,果汁生产从初级农产品(7.41, -0.05, -0.67%)加工成可在超市出售的标准产品,这个过程很复杂,客观讲出现这样的情况无法避免,关键是如何控制在一个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限度之内。


他表示,原料水果肯定会有腐烂的情况,但企业在生产之前会有各种处理程序。“关键要看生产成产品之后的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要求,因为不管用什么样的水果生产出来的产品,最后的检测标准都是一定的,不会随便改变。”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25 13:10:11 +0800 CST  
女子1000万存银行第二天不翼而飞 诈骗又出新招
2013年09月26日08:13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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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苏州市民郑女士发现,自己刚刚存进银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次日就不翼而飞,竟被一个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账户给转走了。自己没炒过期货,钱怎么没的?警方破案后发现原来是有诈骗团伙用假身份证为受害人办“银期连接”,利用期货交易手段诈骗资金,涉案金额高达2130万元。9月23日,苏州相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金融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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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期连接”套现手法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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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期连接”套现手法
1 利用高额回报骗取投资人的信任
2 要求投资人先将钱存在银行卡上
3 办假身份证,将受害人照片换成同伙头像,其他信息不变
4 由同伙持假身份证,到期货公司开户,并关联到受害人银行账户
5 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期货账户
6 最后,经由期货账户将资金转入其他账户套现
千万存款打进银行 第二天不翼而飞
去年11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郑女士报警称:11月5日她在建行苏州蠡口支行开了一个账户,次日向该账户内存入一千万元,11月7日发现账户上的钱被转到一个叫银河期货的期货交易账户中,自己已经无法支配这笔巨款。郑女士觉得很奇怪,因为她存钱的银行卡和密码均没有丢失过,也没有办理过网银。
警方经调查发现,郑女士被转走的一千万元已被从济南转入北京银河期货公司账户,并因资金异常被冻结。按照道理,从银行卡转账到期货,需要身份证或者本人在场,且需要密码。郑女士人在苏州,怎么能在济南完成转账?
警方调查发现,问题出在“银期连接”上。为了方便炒期货,期货公司会与银行协商,为用户提供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关联功能,但交易账户必须是在同一人名下。显然是有人偷偷用郑女士的身份证件,办理了“银期连接”,这才将1000万元转到了期货公司账户。
有人推荐理财产品 允诺15%的高收益
警方发现该交易操作均通过银河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于是专案组又转战山东济南,在银河证券公司济南营业部,通过开户时留下的手机号码,顺藤摸瓜掌握了相关诈骗团伙的动向,最终在济南一宾馆内抓获了武某、姜某等多名嫌疑人。
经查,本案主犯武某是一名四十多岁的河南籍女商人,她在庭审交代说,自己在苏州曾经开办了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后因经营不善亏损了5000多万元。于是她找到从事借贷生意的姜某,希望通过他帮忙吸收一些资金,缓解其投资公司的困难现状。融资未果后,武、姜二人觉得借钱不如骗钱,开始寻找目标行骗,2012年10月份,通过朋友介绍,他们锁定了有投资意向的郑女士。
郑女士手头有一笔数额近千万的闲钱,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武某通过姜某的介绍找到郑女士,向其推荐一款理财产品,并许诺年收益可达15%。如此高的回报率打动了郑女士,她在银行卡内存了1000万元,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武某。
MBA硕士传授方法 利用期货交易漏洞套现
为了诈骗郑女士的存款,武某和姜某事前做了不少功课。通过姜某的关系,他们找到善于期货操作的MBA硕士李某,以想套取资金使用为由向其咨询如何通过期货交易将账户存款套现。李某用2000元钱为例,向两人演示了从建设银行将2000元钱关联到期货公司,再通过期货公司将2000元钱转到农业银行实现套现的一系列流程。在李某的引荐下,他们又找到了银河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工作的张某,同样以想套取资金使用为由,咨询开户事宜。
武某说,在确定了诈骗操作的可行性后,她做了假身份证,将受害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同伙的头像,其他身份信息不变。然后由其同伙持假身份证,到期货公司通过张某进行开户,并关联到受害人的建设银行账户,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期货账户,再经由期货账户将资金转入其他账户套现。
于是,就在郑女士将1000万元存入银行的第二天,巨款就通过这种方式被他们转入期货账户。
由于证券法规还不完善,另两涉案同伙暂难定罪名
根据指控,武某、姜某二人通过相似手段,先后骗取受害人郑女士1000万,以及受害人张某1000万、王某100万及管某30万,总金额高达2130万元。据记者了解,本案中除张某的450万元被犯罪嫌疑人转出,警方正在积极追回,其余资金均被期货公司及时冻结。本案未当庭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的庭审中只有武某、姜某两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起诉犯诈骗罪,该诈骗案中的两名“幕后高参”李某和张某并未出现在被告席上。该案公诉人李玲玲庭后向扬子晚报记者解释称,虽然李某和张某泄露期货交易漏洞的事实已被查证,但是二人都声称对被告人的诈骗意图不知情,以为他们只是想违规套现。“我国的证券法规还很不完善,对李某和张某的行为一时还很难确定罪名,二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李玲玲表示,这个案子的犯罪手法比较高明。但是归根到底,还是郑女士的个人信息不小心被泄露。“本案中嫌疑人每次向被害人许诺的收益为14%-18%,因此特别提醒那些手头有些闲散资金的市民,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财产,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给你某些超出既定利益的回报,世上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26 09:38:55 +0800 CST  
农行ATM机故障 市民存7200元只有6200元到账
2013年09月30日07:21东广新闻台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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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张怡。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日前接到高女士来电,9月1号晚上7点17分,她来到位于长临路、长江西路的农行ATM机上还款:
【当时我在家里带了8000块,数了两遍的,机器上显示要还7199,我就抽掉8张放了7200进去。盒子一关上,机器马上发生了故障,吐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失败待查。】
高女士马上换了一台机器查询,发现钱款没有到账,立即与农行联系:
【投诉61195599,他说48小时以后再来处理。第二天我不放心,到我附近农行去问,他说没关系,我们这里机器钱吃掉都是3天以后能回到卡上的。到9月9号收到短信,卡上存了6200,少了1000块钱。】
由于事先没有在摄像头前将钞票清点一遍,高女士无法举证自己放进ATM机的钱数,尽管多次前往农行交涉,对方态度始终明确。
【这笔款没疑问,你们自己好好回忆回忆,都是跟我说这个话。我凭良心说我在家里数好8000块去的,正因为我在家里说不清楚,所以我觉得很亏。】
记者联系农行ATM机运营中心,一位苏女士表示6200的数目绝对不会错,理由是:
【因为这笔钱前面那个人也是正常的,后面那个人也是正常的,可能就是她的钱不平整,并不是机器有什么问题。因为如果你吞进去的钱肯定都是在这个机器里面。】
但机器里只有6200元落账,并不能证明机器只吞了这么多钱。在记者接到的另一起ATM机故障案例中,一位胡小姐钞票被吞,银行客服称48小时内回复,但她一直守着故障机器没有离开。果然,后一名顾客麻小姐取款时,机器多吐了钱。
【打出来单子是1000,然后我点一下就多出来了嘛,就还给她了。】
如果银行能在接到吞钱报告的第一时间检查机器,无疑可以避免上述可能性。但绝大多数银行的做法,都是打发客户回家等待48小时。但如果机器不是吞钱,而是多吐钱呢?记者拨打农行客服热线95599做了个实验:
【小姐您这边如果是多吐钞的话,麻烦您把卡号报给我。请您这边把凭条上的机器编号告诉我。那我们这边会有工作人员开机来进行核实,核实完毕我们这边会跟您来电的。】
实验结果:从记者挂断电话的12:48分,到95599回电的13:17分,中间相隔29分钟,不到0.5小时。这0.5与48之间的差距,又说明什么呢?
感谢收听东方传呼。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9-30 10:16:02 +0800 CST  
财政部拒绝公开民航发展基金败诉 被判重新处理
2013年10月02日 10:17 北京晨报
坐飞机每次都要交50元或90元的民航发展基金,律师王先生表示为了解这笔收费的依据,向财政部申请信息公开,却被财政部以相关批复“涉密”为由拒绝。为此,王先生将财政部起诉至法院,日前,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撤销了财政部此前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判令财政部对王先生的申请重新做出处理。

申请公开民航基金遭拒

2012年5月16日,身为律师的王先生以撰写《政府基金改为特别税种的可行性研究》为由,书面向财政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对方公开两个文件,一个是财综[2004]17号《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即当年国务院的批示文件,一个是财综[2004]51号文件财政部民航总局通知征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的依据,即当年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同年5月29日,财政部告知王先生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王先生随后提出行政复议,2012年9月5日,财政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王先生不服,向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财政部的告知书,判令财政部限期公开他所申请的信息。

财政部称相关信息涉密

面对诉讼,财政部表示,其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程序合法。在审查王先生申请的内容时,财政部发现,国务院对民航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行政机关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

此外,财政部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程序合法。王先生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财政部审查后认为此前所做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律程序。

庭审中,当法官询问财政部的代理律师是否告知王先生其申请内容涉密时,代理人当庭承认:“没有说明,因涉密才无法透露。”

判决财政部重新处理

开庭后财政部向法庭递交了三份保密证据,但这三份证据没有在法庭质证环节进行质证,财政部的代理律师提出由法庭单独审查这三份证据。法院在对这三份证据进行审查后认定,这3份保密证据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因此未予采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财政部的告知书仅告知王先生申请的信息不予公开,但未说明不予公开的具体理由。

法院据此认为财政部的告知书缺乏事实依据,应予撤销。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财政部于2012年5月29日作出的2012(年)第15号总第121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判决财政部对王先生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记者 何欣)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10-03 08:40:54 +0800 CST  
央视曝公共场所洗手液细菌超标600倍 可引发败血症
2013年10月04日 05:2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央视财经频道曝光,有公共场所提供的洗手液细菌超标达600倍。记者采访了解到,用那种“非常脏”的洗手液洗手,不仅越洗越脏,甚至可能会对手上的创面产生脓感染,洗手液细菌超标进入血液可引发败血症。

早前,网上有消息称公共场所提供的免费洗手液不卫生。记者走访北京多家商场的公共场所发现,洗手液都存在一定的细菌超标情况,首都国际机场甚至超标600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副主任技师李涛说,“用这样的洗手液洗手,会给很多致病性的细菌再次传播污染的机会。”轻的话会对手上的创面产生化脓感染,如果菌更多,手上创面更大,会直接进入血液,尤其是绿脓菌和金葡菌要是进入血液的话,会产生败血症、菌血症、菌毒血症等,厉害的话还能引起其他疾病,甚至危及生命。 据扬子晚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10-04 18:50:41 +0800 CST  
市民24年前存2千元预期收益22万 到期仅8400元
2013年10月08日 07:46 现代金报 我有话说(11人参与)
一份本金为1000元的银行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收益率超100倍,能兑现吗?

1989年,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满心欢喜办了这样一份业务,他们拿出2000元积蓄存入当地某国有银行办理两张存单,上面写明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

今年,存单终于到期了。可当盛忠奎夫妇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存单已失效。22万元成了黄粱一梦。

据了解,当地像盛忠奎这样的储户有70余人。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央行1989年针对保值储蓄下发了紧急通知,该业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据新华网

存2000元24年后得22万

今年60岁的盛爹爹,家住丹江口市区。今年6月,他从该市某单位退休后,和老伴陈永梅去十堰与儿子一起居住。让老两口特别郁闷的是,原打算赶在退休时能取出那笔巨额本息,没成想却事与愿违。

事情还得从24年前说起。1989年,盛忠奎与妻子陈永梅省吃俭用有一笔小小的积蓄。这年9月的一天,陈永梅路过某国有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时,得知有一份定期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可获得一笔巨额本息。

那个年代,在当地买一个商铺也只要2000元,盛忠奎本来倾向于用积蓄买商铺,经陈永梅劝说后同意办保值储蓄。很快,陈永梅带着2000元积蓄来到银行,分别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办理了两张该行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照存单上明文规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且存款利率、保值贴补率无论怎么调整,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

22万本息缩水为8400元

今年9月21日,是两张存单到期结算本息的日子。第二天,盛忠奎带着存单去银行兑现,不想当年的迎宾路分理处已查无此处。随后,盛忠奎拿着存单找到该行丹江口市支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二楼有专门人员接待。

当他亮出两张存单并提出结算本息时,一位接待的魏姓负责人却告诉他,这两张存单早已经不起效了。盛忠奎听后十分震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魏姓负责人提供一份198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及人行丹江口市支行同年10月7日转发的通知。

当年的电报称:现行保值储蓄存款只有三、五、八年三种期限,各地没有增加档次或变相增加档次的权利。

人行丹江口支行通知称,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并严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种保值储蓄存款期限档次执行,不得突破。

于是,按照通知后规定,盛忠奎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不是22万元。

律师称银行此举违约

无独有偶,当天前往该行丹江口市支行结算本息的还有该市供销社退休干部王新民爹爹。1989年9月20日,王新民同样办理了一张100元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规定二十四年到期可兑现本息1.1万元。

让两位老人想不通的是,即便政策有变,24年来银行为什么不告知储户。目前,他们正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讨一个说法。据了解,在该市办理了类似业务的储户有70多名。

昨日上午,魏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银行是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至于为何当年没有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储户,魏姓负责人称,这项业务不是自己一个人完成。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表示,银行以上级部门规定为由,拒绝按照原来约定兑付存单,是一种违约行为。即使银行违规开展储蓄业务,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存款银行也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发以后,及时与储户沟通,而不是等存款到期,兑付时才告知储户。彭德江还认为,即使该保值储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其全部过错也在银行,应该参照原来承诺的可比照利益赔偿储户损失。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10-09 10:22:11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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