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仔细看看美国黑奴的生活水平,富有同情心的人,会禁不住流下同情的泪水。

不过不是同情美国黑奴,而是同情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农民,因为他们的生活水准比不上美国黑奴。特别是东方大国China,同期出生时预期寿命仅约30岁;至于农民吃穿住条件,将近150年后才达到美国黑奴的水平;至今老少边穷地区,还有相当一批农民比不上。

黑奴如此,白人就更好。可见美国那个时候的富裕程度,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难怪马克思主义在当时的美国没市场,大家天天有肉吃,有奶喝,有几个人会拎起锄头闹革命?

那问题来了:黑奴生活不错,为什么还要逃跑、要反抗?为什么还要废除奴隶制?

答案很简单: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

试想一下,你辛辛苦苦一年,自己的劳动却被别人拿走一半甚至三分之二,凭什么?
试想一下,你一家几口本来其乐融融,突然奴隶主要把你家小孩卖掉,亲人之间无缘无故生离死别,你愿意吗?

你工作稍有不慎,可能挨鞭打。虽然平均每年就那么一两次,但一次打几鞭,就由奴隶主或监工定。也许一鞭,也许百鞭,就看他们的心情。他们不会保证“我不打你”,只会保证“我不打死你”,你愿意吗?若遇见个丧心病狂的,几鞭打死你也有可能,反正他不要负法律责任。

你本来到城市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你的主人不答应,不放你走,你认为合理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08 00:41:11 +0800 CST  
要是你的老婆漂亮,那就恭喜你,你不要愁没帽子戴。主人、主人的贵客、监工都可能慷慨地给你发帽子。正当你为戴了新帽子而沾沾自喜时,他们会安排你干个兼职----接盘侠,只要小家伙的肤色不是白的,就归你了。

你要是不满意眼下的生活,想调皮,那你直接调皮好了,反正处罚也不重,只是挂铁链、烫字印、割耳朵等等。

1842年英国大作家狄更斯游历美国,回英国写下《美国纪行》(American Notes),其中专写一章,揭露美国奴隶制的罪恶。他在美国北部城市报纸上经常看到这样一些广告:

“黑人曼纽尔逃跑了,浑身有许多烙铁伤痕”;

“一个年约12岁的黑人小孩逃跑了,颈上套着狗链,牌子上刻有‘德.浪佩特’字样”;

“黑人亨利逃跑了,他的左眼已被挖掉,左臂和左肋上有几处匕首伤痕,鞭痕满身”;

“约翰被捕入狱,左耳割掉了”;

“混血女仆玛丽逃跑了,她左臂挨一刀,左肩上有一条伤疤,上牙敲掉两枚”;

“悬赏50美元捉拿黑人杰姆.布莱克,他的两耳被割去一块,左手中指第二个关节已被砍掉”;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08 23:50:27 +0800 CST  
“安东尼逃跑了,一只耳朵被割掉,左手被斧头砍伤”;

“我的黑奴西蒙逃跑了,他的后背和右臂枪伤很重”。
……

这些标题,触目惊心。凡是调皮想逃跑的,都没有好果子吃。

大家都是人,凭什么白人高人一等?作为人,都有尊严,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白人凭什么决定黑人的一生?黑人也是人,不是牛马,不是吃好喝好就可以了,他们也有自由意志。白人凭什么剥夺他们的基本权利?

总之,黑奴吃得好穿得好不等于活得好,要摆脱奴役和压迫,就必须反抗,必须逃跑,必须废除奴隶制。

1852年,斯陀夫人根据收集到的黑奴悲惨命运的故事,构思写成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小说描写了汤姆和其他奴隶悲惨命运,揭发和控诉了南方奴隶制度的残酷和罪恶。

她写这本书的主旨是“激发人们对那些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黑人的同情心,揭露他们在奴隶制下遭遇的种种不平和痛苦,以及这个制度的极端残暴不仁”。

小说一经出版,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大大推动推动了美国人民反奴隶制情绪,同情黑奴,要求废除奴隶制的不绝于耳。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08 23:51:07 +0800 CST  
正当民意汹汹的时候,迎来了1852年大选。

民主党有志于竞选的共四位:上届候选人刘易斯.卡斯、参议员史蒂文.道格拉斯、前国务卿詹姆斯.布坎南、威廉.马西。

1852年6月1号,民主党人在巴尔的摩开会推举候选人。该党的习惯是,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票支持,才提名为总统候选人,这四人各有拥趸,得票比较分散,难以集中。

前19轮投票,卡斯领先,有的人看到卡斯无法突破,就改投布坎南。布坎南领先到29轮,无法突破,很多人改投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领先了2轮,无法突破,部分人又回头支持卡斯。眼看这四个人无法协调好,投票有可能无限循环下去。第35轮时,弗州代表忍不住了,提议加上一个候选人----富兰克林.皮尔斯,大会同意。卡斯保持领先到44轮,还是无法突破,投票人放弃了他,试一试四人中的最后一人----威廉.马西。

威廉.马西领先了4轮,也达不到三分之二多数,投票人绝望了,看来四人都不行,于是大家摒弃门户之见,齐心协力支持临时加上的候选人皮尔斯。

第49轮,皮尔斯胜出,获得提名。这是继波尔克之后的第二匹“黑马”。

辉格党也难产,参选人有三个:现任总统菲尔莫尔、国务卿韦伯斯特和斯科特将军。直到第53次投票,斯科特才胜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0 00:19:09 +0800 CST  
现任总统菲尔莫尔非常希望提名,冷不防他的国务卿韦伯斯特也加入战队,他俩的政治观点接近,都赞成1850年的妥协案,本应该属于一个人的选票,由俩共享,选票就分流了。辉格党相当一部分人希望提名军功卓著的人物,能保证当选,于是纷纷属意美墨战争英雄斯科特。北部辉格党领袖西沃德与菲尔莫尔有矛盾,默许这种做法,斯科特因此脱颖而出。

巧合的是,民主党候选人皮尔斯也参加过美墨战争,是斯科特的部下,战功不小,被提拔为准将。皮尔斯的功劳不怎么著名,倒是他的两次晕倒非常著名。1847年8月,皮尔斯率部参加孔特雷拉斯战役,敌人一发炮弹在他的身边不远处爆炸,他人没炸着,可惊动了他的战马,马一跳,把皮尔斯掀下马背,重重摔倒在地,皮尔斯当即晕过去了。

月底,身体好转后再次参战,在追击敌军时再次从马背上摔下,晕倒在地。

关键时刻晕过去,成了别人对他的印象。

皮尔斯是新罕布什尔州人,为了吸引南部选票,他选择蓄奴的亚拉巴马州的威廉.金作副总统候选人。

自由土壤党提名新罕布什尔州的约翰.黑尔参选。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1 23:44:41 +0800 CST  
进入大选,名为三位候选人,实际皮尔斯和斯科特才是猪脚。他俩都赞成1850年妥协案,政见雷同。于是两方都准备靠撕逼赢得大选,于是一场撕逼大战正式登场。辉格党嘲笑皮尔斯是善于晕倒的懦弱将军,民主党人嘲笑斯科特爱慕虚荣,权欲大。

可竞选的进程表明,撕逼归撕逼,没多大用。这次真正起作用的是党内团结。民主党想把大位夺回来,故而各派力量都支持皮尔斯,连游离在外多年的范布伦“烧谷仓派”都全部回归,齐心协力竞选。

辉格党相反,党内四分五裂。克莱在大选中去世,他一派的人(西部辉格党人)支持菲尔莫尔,北部辉格党人在西沃德的领导下,支持斯科特,两方吵得厉害。

南部辉格党人认为斯科特是西沃德的人,西沃德是个废奴派,认定斯科特也是废奴派,不支持他,投票之日,一部分南部辉格党人不去投票。

韦伯斯特在提名争夺中失败,很恼火。他不但不支持斯科特,反而动员他的朋友和支持者,去投皮尔斯的票,不惜扮演“党奸”。

分裂的辉格党对团结的民主党,胜负早早没有悬念。结果皮尔斯以选举人票254:42的悬殊比分,大胜斯科特。

斯科特英雄了得,声望卓著,却遇上这么一个烂党,惨遭失败,估计也是醉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1 23:45:39 +0800 CST  
皮尔斯籍籍无名,以黑马之姿登上大位。可实际上,他是一位政治天才。25岁就当选州议员,28岁任州议长,30岁当选联邦众议员,担任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不到33岁成为联邦最年轻的参议员。

当参议员的那几年,民主党势力衰微,皮尔斯想干大事没机会,加上俩儿子去世,妻子讨厌政治,他弃政回家当律师。

美墨战争爆发,皮尔斯热血参战,战后回家,很少搀和政治。直到这次竞选,他看到可以争大位,久藏于心的政治本能激发了,他不顾妻子的反对,投入竞选,幸运获胜。

皮尔斯很帅,性格好,亲和力很强,极富魅力。他能说会道,据说他的就职演说,全文3300字,他一字不漏地背出来,还能做到声情并茂,这在美国总统中极为罕见。

他在政治上善于合作和妥协,能团结人,很会交朋友。他面临最大的问题,还是奴隶制。为了平衡两派势力,他组阁时,任命纽约的威廉.马西担任国务卿。马西反对奴隶制度的蔓延,也反对任何主张分裂联邦的言论。

他任命密西西比的杰斐逊.戴维斯担任战争部长。戴维斯是南方极端势力的代表。他曾说过,如果奴隶制度受到任何限制,他就要带领南方脱离联邦。

皮尔斯提名麻萨诸塞州的凯莱布.顾盛为司法部长。顾盛北方人,却结交很多南方极端份子。任命宾夕法尼亚州的詹姆斯.布坎南任驻英大使。

皮尔斯的想法是善良的,他的目的是团结各派势力。可政府一运转,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根本就领导到不了这帮强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1 23:46:20 +0800 CST  
作者:@清湾捞仔 时间:2015-07-12 11:22:25   潇湘观渔 2015-07-08 00:41:11
仔细看看美国黑奴的生活水平,富有同情心的人,会禁不住流下同情的泪水。
不过不是同情美国黑奴,而是同情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农民,因为他们的生活水准比不上美国黑奴。特别是东方大国China,同期出生时预期寿命仅约30岁;至于农民吃穿住条件,将近150年后才达到美国黑奴的水平;至今老少边穷地区,还有相当一批农民比不上。
黑奴如此,白人就更好。可见美国那个时候的富裕程度,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难怪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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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生活水平原始人也有,美国还处于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之中,还没有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矛盾而已,中国的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已经和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类似了,都是源于资产的占有。无产农民和地主的矛盾类似于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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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清湾兄亲自来了,蓬荜生辉呀。
此时美国南部正是奴隶制社会,不过,其生活水平哪里的原始人普遍达到了呀?
美国后来工业化后,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也挺大的,但由于有民主体制,工人通过影响政党主张、罢工、成立工会等办法解决燃眉之急,所以没有发生颠覆性的大规模暴力起义,即使1929年经济危机如此严重,也没有发生无产阶级大革命。
最根本的还是美国生产力水平提高很快,不长时间就摆脱了低效益的低端产业,产业效益提高后,就可以适度提高工人收入,逐步缓解工人的极贫状态,及时拆除了革命的导火线。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2 14:20:03 +0800 CST  
作者: @清湾捞仔 时间:2015-07-12 11:22:25   潇湘观渔 2015-07-08 00:41:11
仔细看看美国黑奴的生活水平,富有同情心的人,会禁不住流下同情的泪水。
不过不是同情美国黑奴,而是同情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农民,因为他们的生活水准比不上美国黑奴。特别是东方大国China,同期出生时预期寿命仅约30岁;至于农民吃穿住条件,将近150年后才达到美国黑奴的水平;至今老少边穷地区,还有相当一批农民比不上。
黑奴如此,白人就更好。可见美国那个时候的富裕程度,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难怪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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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生活水平原始人也有,美国还处于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之中,还没有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矛盾而已,中国的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已经和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类似了,都是源于资产的占有。无产农民和地主的矛盾类似于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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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观渔 2015-07-12 14:20:03
哎呀,清湾兄亲自来了,蓬荜生辉呀。
此时美国南部正是奴隶制社会,不过,其生活水平哪里的原始人普遍达到了呀?
美国后来工业化后,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也挺大的,但由于有民主体制,工人通过影响政党主张、罢工、成立工会等办法解决燃眉之急,所以没有发生颠覆性的大规模暴力起义,即使1929年经济危机如此严重,也没有发生无产阶级大革命。
最根本的还是美国生产力水平提高很快,不长时间就摆脱了低效益的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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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原住民们打猎吃肉跳舞欢快哪点比黑人差,非洲部落哪点比黑人在美国生活差,
美国从林肯到现在才100多年,你相信他进入成熟期了吗,如果是成熟期了,那么衰落期还没结束吧,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矛盾当然是逐步出现的,以致越来越剧烈,你看的还没多少,也正证明时间还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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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湾兄这么一说,好像也很对耶,咱们就等吧,看看什么时候矛盾剧烈到美国工人要发动起义,推翻资产阶级,哈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2 19:30:44 +0800 CST  
@咖啡和茶2013 时间:2015-07-12 21:23:58
楼主不厚道,我也来了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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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感谢您的支持,也感谢众多支持我的新老朋友!
因我和清湾网友在其他地方多有互动和辩论,有时是“对手”,争论得激烈。他第一次来,我有点惊讶,呵呵。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2 22:01:22 +0800 CST  
内阁成员在事关重大利益的奴隶制上,互不妥协,各行其是。威廉.马西总是为北部说话,代表南方的戴维斯动不动威胁皮尔斯:尊敬的总统,请您关心南部,内阁决策要是不利于奴隶制,老子先走人,然后发动南部脱离联邦。

为选举团结起来的气氛一扫而光。

皮尔斯当然想中立,但做不到杰克逊、泰勒那样硬气,别人不讨好他,他就讨好别人-----没办法,总得维护内阁的“和谐”呀。

戴维斯的威胁很有力量,不可抗拒,老好人皮尔斯只好妥协,不妥协就会闹辦。皮尔斯可不想真的闹到联邦分裂。

皮尔斯处处考虑南方利益。他签署了一项较低税率的法案,否决了一部内部改善的法案,还支持南部议员否决了一项宅地法。总统这不是偏南方,而是亲南方,北方议员很愤怒,不断批评总统。

皮尔斯反唇相讥:哼哼,你们北方人不是一直嚷嚷着要废奴吗,看看这20年取得什么成效?除了激化矛盾,制造祸端,什么成果都没有!

想想,还真有“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3 00:37:35 +0800 CST  
南方人发现总统这么好说话,就团结总统,为自己谋利,屡屡得手。一位参议员见状,不无讥讽地说:这届政府不应该称为皮尔斯政府,因为皮尔斯并不是政府领袖,而应该称为联邦敌人的政府,他们利用总统的名义和权力,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所言甚是。

总统不能中立,不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化解矛盾,就必然使矛盾更加尖锐。

雪上加霜的是,皮尔斯是突然冒出来的黑马,在民主党内影响力有限,该党真正的领导者分别为道格拉斯和“F街聚餐会”。所谓“F街聚餐会”,是指住在首都F街的南部议员小集团,他们继承卡尔霍恩的传统,坚决维护民主党对南部的控制。

皮尔斯既不能领导政府,又不能领导党内,还不能中立,这样的总统治国,不出事才怪。

到底那个薄弱环节先出事,谁也不知道。

随着美国人口大规模西迁,需要修建从东到西横贯大陆的铁路,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工程师们规划了4条铁路线,道格拉斯建议修3条(简称北线、中线和南线)。参议院认为同时修建3条难度太大,建议修1条。

问题来了,应该修哪1条?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3 00:38:14 +0800 CST  
许多议员赞成修南线,因为南方冬天没有雪,所经过的地方都是州或已被认可的领土。

北线或中线冬天天气恶劣,还要经过一个叫内布拉斯加的荒野,它不是一个州,还没有正式加入美国。

由修建铁路问题,引发了如何处理内布拉斯加的问题。

不巧的是,内布拉斯加南面接壤蓄奴州密苏里。按照1820年妥协案,密苏里以北(北纬36度以北)不准蓄奴。假如内布拉斯加建州加入美国,当然不能蓄奴。

可南部有自己的小算盘,特别是密苏里州,他们想,既然内布拉斯加一建州,就不能蓄奴,那好,我就阻止它建州。

因为内布拉斯加一旦成为自由州,密苏里州的奴隶就有可能跑到那里去,依法成为自由民。要是这样,奴隶主们面临的风险就太大了。

所以多年来,密苏里州的议员团结一致,奋力挫败所有建州的图谋。

这小算盘打得真够精的。

但现在要修铁路,不建州不行啊,怎么办呢?

1853年,聪明的道格拉斯提出一项建议案,将内布拉斯加一分为二,北部叫内布拉斯加,南部叫堪萨斯,两地建州,蓄奴与否,由两州居民自己决定。这项建议案被称为“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3 00:39:08 +0800 CST  
作者: @清湾捞仔 时间:2015-07-12 11:22:25
清湾兄这么一说,好像也很对耶,咱们就等吧,看看什么时候矛盾剧烈到美国工人要发动起义,推翻资产阶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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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不需要了,一般的说世界不会等一个落后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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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清湾兄,前面是开点玩笑。实际上,马克思所预计的大矛盾,人类已经找到方法对付。
比如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引发经济危机,现在通过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可以调节生产和销售,生产过剩的情况将大大减轻,近80多年来,世界经济危机的频度和烈度大为减轻。
加上互联网等科技发展,销售的中间环节减少,甚至人们将来可以直接联系生产商,这样厂商可以更好地以销定产,经济危机的可能性更低了。
马克思担心的贫富差距加大的问题,现在不少国家通过完善税收体系,进行调节,所以能够防止国家失衡,也就不会发生大规模阶级起义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3 08:21:44 +0800 CST  
作者:@xingyuewandao 时间:2015-07-13 11:41:19
没记错的话,这个清湾同志在崇新岳的帖子里喊云鹤同志国母,对我们的国母大人佩服的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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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哈哈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3 11:54:08 +0800 CST  
道格拉斯本想明确两州为自由州,被“F街聚餐会”小集团阻止,他们威胁道格拉斯,他要是敢这么提,他们就不让法案通过。道格拉斯被迫妥协,但也不敢明确为蓄奴州,只好让当地民众自行决定是否蓄奴。

在一个本应废奴的地方实行“人民主权论”,这是对南部的重大让步,也是对北方利益的明显侵害。北方人怒不可遏,纷纷批评道格拉斯。

提案在国会激辩数月之久,议员之间动武,差点流血。期间北方民众自发行动起来,抗议道格拉斯和国会。一个接一个城市的居民,举行游行示威。人们扎着道格拉斯纸偶,进行焚烧,以表达对道格拉斯的愤怒和敌视。伟大的道格拉斯同学,荣幸成为北方臭大街的人物。

1854年5月,国会表决,道格拉斯团结南部议员,动用一切势力,采用一切手段,迫使国会通过了这项法案。

国会通过不等于生效,还需要总统签署。这么一个引起全国震荡的法案,总统肯定会把好关。

皮尔斯确实把好了关,他的把关就是确保法案免受北方干扰。他大笔一挥,法案生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4 00:18:12 +0800 CST  
他不知道,他扔向国家的是一个巨型炸弹,从此国无宁日。

一旦实施《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1820年的妥协案就废止了,奴隶制扩张从此不受地域限制,迅速越过北纬36度30分,不断推向北部。北部民众面临巨大的危机。

1854年春、夏两季,整个北方到处都举行集会,愤怒反对“内布拉斯加暴行”。富有远见的政治人物,看清了大势,纷纷不再以党派分野,而以是否废奴为分界线,重新分化组合。

主张废奴的自由土壤党人、反对奴隶制的辉格党人、反内布拉斯加的西北部民主党人,以及东北部本土主义者,摒弃成见,首次联合起来,纷纷组建新组织,如“反内布拉斯加联盟”、“联合党”、“人民党”、“独立联盟”等等。人们最能接受的名字是“共和党”,因为老共和党代表“76精神”。经过一段时间的动荡和沉淀,这些组织最后联合起来,组建新党,正式定名为“共和党”。

新共和党主导了北方政治形势,他们一亮相,就取得不错的成绩。在1854年秋季议会选举中,把一大批赞成奴隶制的民主党人赶下台。北部自由州民主党国会议员人数,从93人剧降到27人,也就是说,北部民主党已经呈现崩溃之势。

民主党面貌大变,辉格党呢,找都找不到了。新共和党组建之日,就是辉格党消亡之时。原本四分五裂的辉格党各派,赞成废奴的加入共和党,赞成保留奴隶制的加入民主党,或者另组政治组织。昔日庞大的辉格党,转眼之间灰飞烟灭,只剩下星星点点的州级小组织,顽强显示一下过去的荣光。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一下子炸毁了一个党,催生了一个新党,威力之大,令人惊讶。

哼哼,威力才刚刚显示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4 00:19:01 +0800 CST  


富兰克林.皮尔斯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4 10:06:35 +0800 CST  
作者:@咖啡和茶2013 时间:2015-07-14 12:22:39
楼主博学多才,观点鲜明,受益匪浅,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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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支持,才是我的动力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4 21:00:05 +0800 CST  
法案生效后,两个新州实行选举。南部人希望两个州都赞成蓄奴,北部人则相反。道格拉斯提出法案时,之所以把大荒原一分为二,其隐含的意思是,南北方各占一个,南部人领会了这层意思,对内布拉斯加公投,坐观其变,没有太多强势介入。结果,内布拉斯加公民选择成为自由州。

轮到堪萨斯投票了,南部人有点紧张。因为该地区从来就不是蓄奴区,若任由当地居民投票,也一定会选择成为自由州。要是这样,南部人就会竹篮打水。

决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
怎么办?

好办。南部奴隶主,特别是接壤的密苏里的奴隶主,一批批领着奴隶,移民堪萨斯,改变选民结构。一段时间后,北部人知道了南部人的秘密,也在组织移民。

皮尔斯任命了一个名叫里德尔的人当堪萨斯州长。奴隶主们移民够数的时候,催里德尽速组织议会选举。要赶在北部人大规模到来之前选完。

里德尔拒绝。只组织国会议员选举。选举那天,奴隶主们觉得还不保险,就从密苏里州组织数百人,进入堪萨斯,冒充当地选民参加选举。结果蓄奴派当选。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7-15 07:32:30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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