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的柴房

分享自己的原创小说和随笔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6-12-11 15:50:13 +0800 CST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小时候觉得自己的未来会闪闪发光,不是吗?但是一旦长大,没有一件事会遂自己的心愿。

写这标题的时候,我犹信犹疑,回车键敲得踌躇。删除键按了很多次,我一直不屑于做一个标题党,因为我一直认为有了好的内容,拥有流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我努力那么久,获得应该得到的关注和认可不应该吗?但现在我慢慢明白,有些事情和自己的努力是无关的,写下这一篇文章,我是在对自己一贯的信念质疑。或许我会在明天删掉它,但在删掉之前,我想和你们聊聊。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年少无知,还是骨子里天生就有的孤傲,再或是潜意识中自卑情结的隐隐作祟,我一直活在自己高扛的大旗下面。以为自己很聪明,以为自己很有才,以为命运的全部都该由自己作主。事情必须这样做,应当那样做,一旦当预期和现实不符时,便深陷焦躁扰攘之中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做得更好。

我自认为是一个极端主义者,要么生要么死,如果做不好,那边不要去做,当然有些时候为了一些功利性的需要,不得不去做一些自己实在是不情愿的事情,于是就在伴随着拖沓、精力不集中的情况下,把那件事情办得很糟心,然后活活地和自己生气。

小时候我很喜欢和我的父亲打羽毛球,我打不过他,但就是喜欢缠着他和他一起打。我也会找我的爷爷和我一起下象棋,我同样下不过我爷爷,但是我就是喜欢和他下。初中的时候我很喜欢和哥几个一起打篮球,当跑到筋疲力尽的时候,我还是不休息,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再坚持一会,他们就跑不动了,我就可以再投进几个球了。只要我再努力一下我就可以在羽毛球上打赢我的父亲,在象棋上下赢我的爷爷。

我一直这么坚信,认为凡事只要努力了,该来的自然而然回来。

现在我反问自己这样快乐吗?

在追求强大的路上,除去辛苦,不快乐的时候更多。所谓快乐,最首先的本该是本性的满足。要休息,要娱乐,要各种原初的欲望。可是,目标的方向总是要求跨越它的,于是,就变得不快乐。并且,诸多的不快乐中还包括对失误的接受,对落差的调节,对不确定走势的种种忧虑。

年纪渐长,越发觉得有些事情非人力可为,渐渐地变得消极、低沉,整个人越来越丧。头发胡子蓄的越来越长,走出家门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开始渐渐接受自己是一个废人,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痛苦,但随着而来的痛苦也没有得到丝毫的减少。

年少的时候以为自己能扼住命运的喉咙,后来才发现我们大部分人奋力一跃也就只能够到命运的脚脖子。以为是世界抛弃了自己,可压根世界眼里就没你。总是在宣扬被命运猛击之后从新站起来的人们,我也想啊!可是我就是站不起来,被击倒以后一蹶不振不应该才是常态吗?命运留在我们心上的疤痕不会慢慢愈合,只会隔三差五就裂开一次来提醒我们它的存在,大部分人能做的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习惯它发作时的痛楚,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偶尔有机会重建已经失去的生活方式,但是还有我这种人因为畏惧再次被剥夺希望,而踏上安全无痛又压抑苦闷的【丧尸之路】,旁观者可能会时不时地惋惜。但是对于我而言这样的生活已经耗光了我所有的力量和勇气,要再酝酿出足够追求新生活的意念,不知道还要额外消耗掉多少光阴,而时间已经逐渐变成了奢侈品。

这个世界被毁灭的时候总是会出现英雄,假如你是那个英雄,我可以当那个坐在路边为你鼓掌的人吗?

我想和自己和解,也祝愿你的生活绚丽多彩。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28 23:37:26 +0800 CST  

《古龙:老子赏花喝酒爱美女,小说写得也牛逼》

众所周知,古龙、金庸和梁羽生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三大宗师,而金庸和古龙则是经常被武侠迷们放在一起比较,但不可否认的是,金庸先生的作品流畅度是高于古龙小说的(古龙死得早),在政治隐喻和家国大义上也是比古龙好的,但是金庸先生的作品里,充斥了大量的主角光环,大家都清楚明白主角是不会真正出事的。

张无忌小时被鹤笔翁一掌拍中,寒毒散入五脏六腑,虽经张三丰及武当诸侠输入纯阳内力相援,又经蝶谷医仙胡青牛全力施救仍无法驱尽寒毒,性命危殆。在被朱长龄退下山崖之后,更是遇到一只白猿,为其治伤从而获得《九阳真经》学成之后化尽此掌之毒。但是金庸先生的小说主角大都背负着一种沉重的负担,他们很不开心或者是高兴不起来。

很多人喜欢古龙的小说是因为其中没有政治隐喻,没有民族大义,如果贯穿头尾,会发现许多部的完成度有问题。许多悬疑细节,是经不起推敲的。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古龙迷的热爱,因为古龙写的是江湖,是人生,是男人的江湖。读者小说有一种带入感,整个人沉浸在其中。而金庸的小说,让人觉得实在看别人的故事,而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

很多人说古龙能写出这种感觉靠的是情怀。

事实上古龙更多的是靠技巧。

古龙的早起小说有情怀,寂寞而又苍凉,《剑玄录》、《残骨令》这类小说,你明显看得出来,他的笔力不足。《绝代双骄》极其好看,人物也丰满,但还是缺乏后期的那种感染力。

都说古龙爱美女,用现在的话说应该是直男癌了,因为古龙的女主角都很爱脱衣服,有事没事就把自己扒光站在男主面前。而且,古龙笔下的男主,姑娘们都愿意为他们宽衣解带,楚留香、李寻欢、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相比较梁羽生和金庸笔下的感情,古龙式的感情可谓是很骚,不但很骚,还很飘,还很有味道。在这一点上昆汀和古龙一样,一个控足,一个控腿。但你却丝毫从中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淫靡来。



古龙的小说,尤其是后期,大量的加入了插话旁白,通过大量的对白和心理描写,让整个人物立体起来,写出人物本身的情绪、挣扎和感受。所以古龙的情节可能看过就忘,但是他的任务越是历久弥新。这就是古龙后期厉害的地方,不用故事情节推动,单单就通过渲染氛围和塑造人物,已经能让你念念不忘。

林清玄在某档节目上曾经说过一件事情,“台湾算稿费和香港不一样,香港是算字数,你写完多少字,给你多少钱。台湾是算行数的,拿一个尺一量,你写几行就给你多少钱。所以你看金庸的小说每一段都是写到底的,你看古龙的小说每个字都吊在空中,因为算稿费嘛!所以字都很短的。”

举个例子,假如金庸和古龙二人同时“骗”稿费。

那么金庸会这么写:木婉清见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问道:“我要纵马跳将过去。你随我冒险呢,还是留下来?”段誉心想:“马背上少了一人,黑玫瑰便易跳得多。”说道:“姑娘先过去,再用带子来拉我。”木婉清一回头,见追兵已相距不过数十丈,说道:“来不及啦!”拉马退了数丈,叫道:“嘘!跳过去!”伸掌在马肚上轻轻拍了两下。——《天龙八部》

而古龙呢?

你来了
我来了
你毕竟还是来了
我毕竟还是来了
你本不该来的
可我已经来了
你来干什么
我来杀人
杀什么人
杀该杀的人
什么人该杀
你该杀
——《多情剑客无情剑》

那么就请问诸位《天涯明月刀》开头: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麽会远?
明月是什麽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那?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刀呢?
刀就在他手!

该如何理解?请作答!(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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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合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 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在创作巅峰时期,他的笔下多写浪子,他写李寻欢“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却时常与寂寞为伍”,他还塑造了叶开、傅红雪、孟星魂、谢晓峰、萧十一郎,他们有的万花丛中过,有的只身行天涯。这一些,都是古龙幼年遭遇父母离异、自己离家出走漂泊于黑道的缩影,他骨子里的反叛性格,及天性中的不安全感,都是他家庭观念淡泊、时常感到孤独的原因所在。这一切,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了最本真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直至如今还能打动我们的原因之一:人生在世,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孤独的因子。

大多数文学家都会把亲身经历融入作品中,如金庸,书剑中的家乡情结,碧血剑里的乱世愁思,射雕三部曲可见的感情脉络,潜心佛学时的天龙,文革时期的笑傲,以及,面临香港回归前的迷茫期——鹿鼎记。古龙,则相应的把自己的浪子心境诠释在他的小说里。

古龙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容易孤独,却又性情豪迈、洒脱,因为他一直在找寻一个港湾,并且对此充满信心。所以他虽然写彻了人性的变态,却也强调人间的温暖,他虽然写痛苦,却更渲染快乐,因为他“真的希望每个人的人生能变得快乐”。

喜欢古龙的这类人,大抵是由于深陷武侠太深,有一天突然发现金庸并非如他笔下主角一般,从而大失所望。这时,与江湖侠气更接近的古龙,便成了理想寄托。

或许我们都曾经是那样的人,曾经像古龙那样,叛逆而孤独,憧憬像古龙那样,落拓江湖载酒行,憧憬像他那样,仗剑走天涯、骑马倚斜桥、散尽千金财、满楼红袖招。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憧憬逍遥、慷慨、洒脱,憧憬了太多太多,可是许多年以后,却发现依然一事无成。说到底,其实是眷恋那份得不到的江湖情怀,因而爱屋及乌。

但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件任性的事。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一个浪子、一个侠客,穷困落魄是他,纵酒狂歌亦是他。

来过,也就够了。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28 23:38:48 +0800 CST  

《年近三十岁漂泊在上海,没车没房没爱情的我》

大学毕业我便留在上海,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前男友在毕业之前就和我分手出国留学,当我在赶去机场的路上想挽留着的时候,去机场的路堵车了,抬头望着天空,我不知道那架航班是去澳大利亚的,只知道抬头仰望也没法阻止眼泪流出来。毕业合影留念的时候,室友一个个的都没有回来,有的在单位开始上班,有的已经在某个海岛上和未婚夫拍婚纱照。望着空荡荡的寝室,我哇的一声蹲在地上哭了。宿管阿姨闻声赶来,递给我一包纸巾,把我扶起来,倒了一杯热水,走的时候叮嘱我把钥匙要交了。忽然间,我觉得仿佛自己被抛弃了。

搬出学校宿舍,我在离公司很远的一个地方租了一间屋子。屋主是两位上海本地的老人,因为孙女已经被父母带在身边,所以空了一间房子。老两口人很好,似乎看出了我的尴尬,主动降低了房子的租金,并且允许我房租可以一月一交,如果实在是不方便,还可以延时时间。我花了三天把整间屋子打理好,铺好了我从学校带来的床单被褥,那一晚我喝了三大杯水,然后便躺在床上睡着了。

因为公司离得远,所以每天早上都是六点不到就要起床,然后步行半小时到地铁站,做将近两小时的地铁,再步行20分钟才能到公司,新人入职,加班便是家常便饭,一加就已经是深夜,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有时候累的手拿钥匙都有些哆嗦。有时太晚错过回去的最后一班地铁,就在公司附近的肯德基或者麦当劳睡一觉,之后去的次数多了,店员也和我变得熟悉,有时候会递一杯热水给我。那段时间感觉自己整个就是一幅拼命三娘的架势,同事们不愿意去出的差我会积极主动去,不愿意加的班我会主动揽下来,他们嫌麻烦的方案我不厌其烦一遍遍地改,直到顾客满意。

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身为北方人的我在上海待了这么久还是没习惯,还好有一个热水袋捂一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把里面的水倒出来洗脸刷牙,因为经常早出晚归,房主一度觉得我不住在这。

我也想过要是上海待不下去就回家,随便做点什么,浑浑噩噩过一辈子就算了。但是一想到自己的整个人生将过得毫无意义,我就又开始有动力坚持下去,我见不得自己甘于平淡,即便这种奋斗换不来我要的意义。

之前有段时间在微博、微信上漫天飞舞着《30岁后的女人会持续贬值》、《女人要早点结婚》、《女人主内男人主外》,家里的父母也会打电话来问我的情感状况,明里暗里地提醒着我年纪不小了,该考虑结婚了。

有时候周末会一个人坐在便利店望着窗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从每个人的脸上出来不同的情绪,似乎会暂时忘记自己的孤独。感冒头疼已经无法击垮我,灰心丧气的时候也想过是不是应该找一个人来依靠,然后马上打醒自己,生活还是要靠自己。年岁渐长,对感情也失去了年少的憧憬和激情,想着以后恋爱结婚了,两个人在周末就是待在懒人沙发上看书喝茶就够了,蜡烛红酒不如一碗白粥让人暖心。没有该结婚的年龄,只有要结婚的爱情。

当我下定决心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的时候,我以为只要独自熬过黑暗的隧道便可以到达光明,但也没来没想到会是这么黑暗,这么孤独,到底还要走多远?

年近三十,漂泊在上海,没车没房没钱的我。

还要好好的活下去。你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28 23:40:14 +0800 CST  

《过期》

我要结婚了。

哦......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喝了太多的酒,现在脑袋还是昏昏沉沉。我不是一个酗酒的人,但是昨晚的消息还是让我有些......伤心?难过?气愤?尴尬!

她是在床上告诉我,我们昨天还在一起,吃过午饭她说,她要结婚了和一个小学老师。他们相亲认识,都快半年多了,家里人对他挺满意,现在要张罗着结婚,她没反对,对方挺不错,是个结婚的对象。

我和郭小麦是在音乐节上认识的,我救了她“一命”,然后我们就开始慢慢地熟悉。她很闹,每个舞台她都会挤进第一排。她很静,听民谣的时候她会乖乖地坐着。我很喜欢去人多热闹的地方,本来打算当晚就回去的,但......

我和郭小麦睡了三天。

所以,我们成了“朋友”。

她有男朋友,我有女朋友。那三天我们形影不离,发了疯的在索要着对方的身体,荷尔蒙支配着的身体比理性支配简单得多,但终归还是要恢复正常。

音乐节结束以后,大家心知肚明的断了联系。

我正常的上班下班,和女朋友在一起逛超市,买菜,回家,但每次和她做爱的时候总会想起郭小麦,不由自主的就想起她。想起她的时候我会摸摸自己的肩膀,上面有她咬过的牙印。

过了半年,我去她的家乡出差,晚上打算出去逛逛,鬼使神差地走到一家老旧的音像店。走进去里面满满的全是CD,有的上面有厚厚的一层灰。往里面走,一张CD封面干净得格外醒目,打开看看,上面用马克笔写了一行字:郭小麦专属,请勿乱动。

连用东西都这么蛮不讲理,还真是像她。

我找到了她,在一家水果摊,她在挑橘子,买了很多。我们很自然地一起买了菜,到了家,开始做饭,晚上睡在一起。早上起来她会煮咖啡,然后去沙发上看书,很默契,我们什么都不说但什么都明白。

吃完饭我就坐飞机回到了北京,女朋友已经做了很多菜等我回来。虽然我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吃了一大半。喝了点酒,晚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发现她人不见了,衣橱里她的衣服都不见了,走到客厅,看见桌子上放着郭小麦的那张CD和一封信,信里她告诉我她搬走了。

我没找她。

她离开了。

冰箱里放着昨晚没吃完的剩饭。

厨房里一切都很干净。

窗外的太阳看起来很刺眼。

橘子放久了会瘪,米饭放久了会硬,梦放久了会飞,爱放久了会淡。什么都有保质期,不会有不过期的食物,不会有忘不了的人,即使那么相爱,想过和你走完一生。

我爱她,也迷恋郭小麦。

郭小麦结婚了。

她走了。

那张CD也听不了了。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28 23:42:14 +0800 CST  

《忆扬州》

扬州路十里尽春风
船行急夹岸春气薰
载酒行楚腰细得幸名
娉娉袅袅兮春无迹
扬州月得二分无赖
明月夜吹箫何处寻
倚栏杆扶头酒
斜风雨
打马过街兮人不起
二十四桥空归来葬罗绮
冷月无声红药为谁生
残歌玉树犹
锦帆无家去
情难赋
江畔何人见月
扬州春
随波千万里
一行鹭
遥寄过秦岭
江天一色无尘孤月起
人生代代兮无穷尽
扬州夜
枕上三更雨
北雁过
心事皆难寄
楼上几日春寒
慵倚栏杆
夜桥灯火稀春欲尽
卷尽玉珠帘
无人能如你
笑我多情却似总无情
烛火有心还
垂泪到天明
伤头白
萧起无人能识
废池旧乔木
尽辜春情意
叹我薄情却又总深情
谁家芭蕉树
人去玉楼空
笛声三弄
窗前风萧萧
阴满落中庭
舒卷有余情
愁损北人
不惯起来听
扬州忆
夜深花睡去
去几许
许愁人消梦
梦中何人扁舟
卷帘不入
江水流春兮人欲尽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28 23:43:20 +0800 CST  

《长安,何安》

开元二十三年

我出生在长安

母亲跟我讲

她与父亲是在元宵灯节相识

那时父亲刚刚落第

分别之时



母亲将自己的玉簪赠与父亲

而父亲也将自己的玉佩留给了母亲

后来他们二人常常私自约会

或泛舟湖上或登山赏茶

流觞曲水之间

情意更加缠绵

后来父亲便去提亲

外祖父说凭你一个落地的书生有何本事娶我家女儿

父亲站起来说道“愿封万户长安街,提携宝剑安太平”

外祖父大惊觉得父亲胸怀大志必定不可小觑

而外祖父是官宦之家也不在意父亲家境如何

有一个这样的乘龙快婿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当得知父亲家里是扬州富商时

外祖父也没有太过于惊讶

毕竟扬州的富商那么多

外祖父更多的是看中父亲的人品和踏实

父亲不负众望在开元十七年中举

祖父把扬州的产业交给了二叔和三叔

带着祖母住到了长安

长安好大人好多



这是我小时坐在马车里的印象

从宣平门到章城门屁股好痛

我看到许多留着大胡子牵着骆驼的游商

还有在路边摆摊的西域姐姐她们的眼睛和我们的不一样

当然还有我最喜欢的地方

卖糕点的——榕酥斋

老板每次都会给我多包几块

还夸我又长高了

父亲给我请了教书先生

在家里给我授课

我学的很快

先生夸我聪明



我写的字父亲也觉得好

但是他一直告诉我不要骄傲

但是我知道他打心眼里为我骄傲

因为他给我请的先生之前教的学生是当今圣上

一日父亲在家里宴请客人

遂喊我去前堂作诗

我随即吟了一首

那位客人听完之后

缕着胡子摇着头

突然大声说好好好

说令郎天资聪颖将来必成大器

我心想这谁



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

我不就是随便作一首诗至于吗

晚上父亲告诉我

此人乃是当朝翰林大学士—李太白

我心想他也不怎么白啊

至于这么夸自己长得帅嘛

直到父亲给了我一本他的诗集

我才发现这是男神啊

比父亲的才华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后来我又认识了和我一样是他迷弟的子美



子美去过好多地方

而且还经常给太白先生写诗

偶尔还会收到回复

我好羡慕啊

可是我每次只能当面见他

他当面给我评价

压根就没有回信的机会嘛

都怪父亲

子美在长安过的很不好

我常常都会资助他

但是每次他都拒绝我

说君子之交淡如水

于是我拜托太白先生

对于偶像子美是不会拒绝的

父亲告诉我皇帝久疏朝政

致使小人当政残害忠良

又在边关封了好些个节度使



其中有一个叫安禄山的

居然当着百官的面在皇帝的筵席上

称贵妃为母皇帝竟认其做了干儿子

一泼皮无赖市井之徒

居然手握重兵于边关

必然是国之不幸

他们要联名劝谏皇帝

当晚父亲回家

带着我去了一趟太白先生家

得知太白先生已经辞官云游

父亲叮嘱我以后万万不可踏入官场

天宝十四年我加冠了

母亲问我有没有心仪的姑娘

心仪的姑娘在哪呢


果不其然安禄山造反了

朝廷的官军压根不是对手

被打的四散奔逃

皇帝已经跑到成都

父亲和母亲被杀害

我跑到扬州

二叔和三叔将我安顿好

后来听说新帝在灵武登基

为了替父母报仇

我在郭将军账下做了中郎将



但是这并不能为我的父母报仇

于是我来到了长安

找到了安禄山的亲信李猪儿

李猪儿见我长得伶俐俊俏

于是便收了我做他的男宠

安禄山因为背上长了痈疽

只有李猪儿服侍方能入眠

于是我尽心尽力地服侍李猪儿



刺探他能让安禄山入眠的秘诀

但是他嘴封得很紧怎么样都打探不出来

甚至开始怀疑我的目的

我只好继续潜藏在他们身边

安禄山的脾气越来越暴躁

任意的打骂仆人

李猪儿受了气便撒在我身上

没事的只要能为父亲母亲报仇

做什么都没关系的

终于李猪儿忍受不了了

便让我暗中联络安庆绪

我将李猪儿的行迹泄露给了安禄山



安禄山将李猪儿关押起来

我去狱中看望他的时候

他对我骂骂咧咧

我顶替了他的位置

服侍安禄山

终于等到机会

我藏着匕首躲在门外

悄悄走进殿内

他睡得像一头猪一样

一刀便剁开了他的大肚子

肠子从里面流了出来

然后再一刀刺穿了他的喉咙

门外的护卫听到里面声响

冲了进来

望着长安城

我想起母亲和父亲

那繁华的大唐

一切都消失结束了

长相思在长安

长相思摧心肝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28 23:47:11 +0800 CST  
支持佳作!支持佳作!温暖

谢谢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1-30 23:14:46 +0800 CST  

《猫啊狗啊》

我就是猫啊狗啊的一生。

猫啊,是从一堆垃圾里面捡出来的半灰色的流浪猫。
狗啊,是从朋友家养的小狗里面要的米黄色的非纯种狗。
我挺懒得一个人,懒得给他们起名字,却因为觉得一个可怜,觉得一个可爱,在家里养了这个两个小家伙。起的名字也很随性,猫叫猫啊,狗叫狗啊。
遇见猫啊的时候,是我和前任分手的第三天,我把她留在我房子里的东西全部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忽然听到里面传出了猫叫声,我往里面凑过去看,发现一个鞋盒子里面有一只小奶猫在瑟瑟发抖。一瞬间父爱泛滥,就带回去洗了澡,去宠物医院打了疫苗,就放在家养着了。
我遇见狗啊是在一个朋友家里,她家的狗狗生了一窝小狗,家里人觉得多打算送人,我就过去领养了一只。当时这小家伙还没断奶,只好等到他断奶以后再把他带回家。
从此后,在家里走路要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一脚踩死这两个家伙,也怕踩着他们的屎尿。
猫啊和狗啊,刚开始的时候两个基本上王不见王,当猫啊已经开始在玩毛线的时候,狗啊才能走得稳稳当当的,对于这种发育晚熟的异类,猫啊表示不屑和狗啊一起玩。
等待时间久了,狗啊稍微长大了,狗啊才开始正式和猫啊在一起厮混。猫啊俨然一副老大的做派,吃饭的时候,猫啊不吃狗啊绝对不先吃。连狗粮猫啊都是先尝尝,也不知道喜不喜欢那个口味。
狗啊是个很怂的憨货,长得很随我。猫啊是很傲娇的,一点也没有学到我的优秀品质。
每次到饭点,狗啊总是快步疾飞的跑来,猫啊每次都要我请三次,然后昂着头,跺到饭盒的位置,然后看我一眼,意思是我可以退下了。
平时猫啊狗啊,总会赖在沙发上和我一起晒太阳,晚上我会带他们出去走走,每次出去狗啊总是兴致冲冲的跑,而猫啊在我包里伸出头望着外面,眯着眼睛打量着路上的行人。
狗啊在卖热狗的地方停下来,然后猫啊会叫两声示意我停下。猫啊会在卖鱼干的地方叫两声,然后狗啊会停下来示意我要买。
每次家里来客人,他们两个基本都是闭门不见的客人的。直到客人走了,他们才会出来。有时候我觉得他们两个有什么秘密。觉得两个怪怪的,天知道一只狗一只猫想做什么......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01 16:31:12 +0800 CST  

《他们讲的屠龙故事都是骗你的,我才是你要屠的恶龙》

听我的爷爷说,在他们那个年代,能吃饱饭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爷爷的祖上留了一点家产,所以从小爷爷便能吃上一口白面馒头,拿到白面馒头的时候是不敢出家门吃的,因为随时会有那些饿极了的小孩,一巴掌打掉手里的馒头,让它沾染上土和灰,爷爷自然是不再吃了,他们便一拥而上,捡起那个沾满了灰尘的馒头,一人一口的吃完。爷爷哭着回家,太奶奶一边哄着爷爷,一边又塞给爷爷一个新的馒头。

传说在村子后山的深渊里有一条恶龙,每逢春秋便会出来作恶,村民们没办法,只好给它建庙修祠,乞求它发发慈悲,但是它仍是搞得整个村子几个月不下一滴雨。不得已,村民们便去隔了好几里的地方运水,牛车、驴车、人力都用上,争取到收获的时候有一个好的收成,村民们恨极了那条恶龙,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再作也是神兽,凡人怎么敢和神仙作对,那岂不是要反老天爷吗?村民们也只能忍着,期望有一天他能去别的地方,祸害别人总比祸害自家强。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爷爷15岁那年,村里来了一行人,都是20岁出头的小伙子,他们找到村长,说是要为村民们去深渊斩杀恶龙,村长忙说不行不行,这万一要是出了事,村子可担不起这个责任。他们笑着对村长和村民们说,他们是专门来为穷困的百姓们除害的,他们已经跑遍了很多地方,把县太爷都给踢回老家了,现在我们整个县,已经被解放了。

爷爷不懂啥叫解放便问那些少年

他们笑着对爷爷讲,解放就是大家不用再给地主交粮,不用见到县令下跪,不用惧怕县衙的小吏,从现在起你们就是自己的主人,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啥?皇上走了?”

“国家已经没有皇帝了,现在叫主席。”

“那主席和上帝有啥区别啊?”

“主席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是为人民群众办事的!”

“快快快,大家朝着北京城给主席叩头。”村长和老村民们说着便跪在地上

“老人家,主席是不用跪的,以后见到县长,握手就行。”

“那可不中,自古尊卑有别,不能乱了规矩!”

“老人家,您先带我们去后山。我们为人民群众办点事实。大家想想,你们被欺压多少年了,你们难道想你们的孩子,孙子,子子孙孙都被这条恶龙欺压吗?”

“乡亲们既然这几位长官要为我们村子办好事,我们乡亲也要自己争口气,这条恶龙欺压我们好多年了,现在我们全村人去把它除掉,夺回我们失去的财宝!”

“杀恶龙,取财宝”

“杀恶龙,取财宝!杀恶龙,取财宝……”

“你们要是不听我这老头子的,你们就去吧!老四,带着长官们去后山。”

爷爷刚拿起锄头,便被太爷爷一把抓回了家。

“人不与天斗,滚回屋看书!”

后来怎么样了?我问爷爷

后来,后来……

后来那些青年和村民就再也没有回来,村子也荒了,我就跟着你的太奶奶和太爷爷搬到了别的地方。

那,那个村子您还记得在哪吗?

当然记得啊!就在百里以外的大山里。

我要去那里看看。

我就知道你想去,喏!行李给你备好了,路上小心!

……

有人吗?空荡的山谷里回荡着我的声音

有人吗?

有人!

你是谁?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我是恶龙吗?好像是,也好像不是。

我是人类吗?好像是,也好像不是。

你是当年那些屠龙队伍里的人吗?

好像是,我记不起来了。

你待在这多久了?

不知道

这洞里的财宝都是你的吗?

是我的,不对!是恶龙的!

你们当初是怎么杀掉恶龙的?

杀恶龙?

这里没有恶龙,我们来的时候这里只有满山的财宝。

后来呢?

后来,后来大家开始往自己的兜里揣金子和银子,兜里揣不下了,就把衣服脱了,往衣服里塞,然后……然后大家就打起来了,用锄头和铁锹互相攻击,死了很多人,我的同伴也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

那你怎么不回村里?

财宝是我的!凭什么给别人?

可是你待在这里很么多年,值得吗?

值得吗?我不知道

要不我带你出去吧?

去哪?

带你回家!

回家?我想回家了!

那这些财宝呢?

我们把它上交给国家!

对,给国家,给国家。

你慢点,我扶你下来!

这把剑送给你,这是在洞里找到的。

曾经我想用它斩杀恶龙,现在交给你。

如果恶龙再回来,你就杀了它。

好!

……

你……

……

你说的没错,恶龙回来了!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02 16:01:09 +0800 CST  

《东北:追不上时代,也要热情地继续》



作为一个非东北人,我一直对东北充满了好奇,对东北话的口音充满了喜爱,不管你承不承认,东北话的感染力十分的强,以至于在大学开学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和寝室的伙伴莫名其妙的有了东北口音,只因为隔壁的同学是东北的,聊着聊着就串味了。

从小看春晚,赵本山成为了我这一代人的挥之不去的记忆,那时的他还不是“农民富翁”而是是“小品之王”,每年语言类节目的冠军非他莫属,以至于没有了他的春晚,我失去了很多乐趣。六岁母亲病逝,父亲远走他乡,从小跟着盲人二叔学拉学艺,拉二胡、吹唢呐、抛手绢、唱小曲等等样样精通,苦难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

90年上了春晚舞台以后更是大放异彩小品《相亲》、《我想有个家》、《牛大叔提干》、《红高粱模特队》、《昨天今天明天》、《卖拐》、《卖车》、《功夫》均获一、二等奖。随后创办了“本山艺术公司”。13年宣布退出春晚舞台后,偶尔会上上新闻,收了新徒弟、买了私人飞机、生病住院……

从他的前半生可以看到东北人身上的韧性,艰苦奋斗和勤劳勇敢,没有人应该忘记东北对这个国家的贡献,没有人可以忘记东北人对这个国家的付出。

建国之初,国内一半以上的重工业集中在东北地区。东北三省幅员辽阔,物产丰富,由于其靠近苏联,地理位置特殊,又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且有一定的重工业基础,因而成为新中国工业建设的重点地区。

“一五”期间,苏联援建的156项国家重点项目中,实际实施的150项,其中有56项被安排在东北三省。其中,黑龙江省22项,实际投资额507521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25.9%;辽宁省24项,实际投资额216483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11.0%;吉林省10项,实际投资额14551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7.4%。国家对东北三省的实际投资额总共为869514万元,占全国实际投资额的44.3%。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重点建设当中,东北三省的投资份额与全国各大区相比所占的比重最高,尤其是民用工业比重达到1/2以上,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大规模投资兴建的主要工业基地。进一步分析在“一五”时期东北三省的建设投资情况,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的工业化建设中,攸关国计民生的基础工业、代表工业化水平的重工业和捍卫国家利益的军事工业是经济建设的重点。

东北有很多的第一:

中国汽车工业的摇篮——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中国第一个大型化学工业基地——吉林化学工业公司

还有改变了中国石油面貌的大庆油田。





再次让我认识东北的是一部电影—《钢的琴》,我原本以为这是一部文艺爱情电影,完全是冲着王千源去的,但看完整部电影,我感慨的是东北怎么变这样了?就好像多年不见的初恋女友已经变成了垂垂老妇,恍惚间我以为我是认错人了。砖墙、烟囱、下岗、厂房、硬碰硬、俄罗斯老歌、生锈的车间、失落的包工头、不卑不亢的父亲、埋在机床里的文艺梦,这还是那个拉着手提琴唱着喀秋莎的东北吗?


是的,这还是东北。

2015年上半年GDP增长速度倒数前六名:辽宁2.6%、山西2.7%、黑龙江5.1%、吉林6.1%、河北6.6%、内蒙古6.9%。

三个东北,三个华北。

如果从名义GDP增速来看,有些数字会更加触目惊心:大连-11.4%,沈阳-10.6%,唐山-9.1%,大庆-27.1%,榆林-9%,鞍山-15.8%,包头-5.3%,丹东-20%,铁岭-31%……




大庆

石油城,黑龙江GDP第二,工业产出占据黑龙江规模以上工业比重50%,石油正在枯竭,原油综合含水量已经高达90%以上。10桶油,9桶都是水。预计从今年起每年产出将下降150万吨原油。加上油价暴跌,人口减少,资本逃离,这里将慢慢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2014年统计公报:全年固投下降33%,工业投资下降29%,房地产投资下降43%。

铁岭

本山大叔的故乡,全国八大煤炭基地之一。2014年统计公报:全年煤炭产量下降8.7%,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8.1%。其中,工业投资下降42%,房地产投资下降46%。

丹东

中国最美的边境城市,十大养老胜地之一。2014年统计公报:全年固定投资下降9%,其中工业投资下降12%,房地产投资下降44.9%。

主要工业产品中,粗钢产量下降73.3%,化学纤维下降32.7%,水泥下降14.3%,汽车产量下降15.8%。

鞍山

辽宁第三大城市,东北钢铁业中心。本地区经济支柱,鞍钢集团,2015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下跌24%,利润下跌73%。

......

如果说,人口流失是东北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那么鞍山会是其中一个主要的地方。2010年开始人口连年负增长,2015年初中新生人数下滑三成。鞍山2015年初中生新增人数下滑三成 创历史新低。

沈阳


东北最大工业中心。2014年统计公报:全年国有经济投资下降18.4%,外商投资下降29.8%。房地产投资下降9.5%,商品房销售额下降35.1%。

这些数据无一不在告诉我,东北的经济崩盘确实是在进行时了。






网络直播时代的兴起,涌现了大量的喊麦主播和快手视频,以至于网上上开始有了“喊麦振新东北,快手养活三省”这种话,人们开始看着这些直播和视频,笃定这就是东北人的生活全貌,全然忘记了这个共和国长子扛起了重工军工的大梁,才让我们不致遭受战火,才有了今天的安居乐业。

也忘记了九十年代末期的凛冽寒风给这片土地带来了永不磨灭的伤痕,高大的烟囱倒塌,梯子栏杆生锈,曾经欢声笑语的人们饥寒交迫,甚至悲惨死去。

到现在把喊麦快手和东北划上了等号。

这是谁的悲哀?

我喜欢《钢的琴》,它既是电影又不是电影,既乐观又悲观,卑微到尘土又高傲到天上。那个“劳动最光荣”的时代像工厂的烟囱一样,是时代的产物,在这个时代,它已经被摧毁。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意气风发的走进了新时代,但是在这新时代里,再无勤劳的快感。

镜头长久地定留在那里,注视着没有人物的空镜头,深情地望着远处的背景,目送那个再也回不去的东北,目送那个时代的消逝。

“她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不劳而获的生活”。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04 22:17:19 +0800 CST  
加油!加油!温暖

哈哈 好的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05 12:55:37 +0800 CST  

《吕效平:撕掉中国化标签的东西,赫然写着“中世纪”》

戏剧就是将人的灵魂放在火上炙烤。


《李尔王》中年迈的李尔王想要退位,希望把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在分封的时候,他让每个女儿都说说对他的爱戴,以她们对他爱戴的程度给她们分配国土。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竭尽全力赞美国王,只有小女儿考狄利亚因表达了自己朴实而真挚的感情被李尔驱逐,但因为她的诚实得到了法国国王的欢心,去法国做了王后。

在把国土分给两个女儿之后,李尔王的两个女儿经过商量以后决定让李尔撤掉他当初的100个随从,不然就不让李尔王住在她们的宫廷。被两个不孝的女儿赶出家门。成为法兰西皇后的三女儿率军救父,却最终被杀害。李尔王过于悲伤,最后崩溃而死。

在莎士比亚去世之后不久,英国人在演出这个戏的时候,他们让考狄利亚复活起来,李尔王没有死,父母两人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大团圆结局。


关于是否让考狄利亚活过来,这不仅仅是《李尔王》这部戏剧的关键点,更是人类戏剧的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分水岭,这就是所谓的中世纪和现代世纪的分水岭,而两者的最大区别就是,中世纪有一些伟大的人物编织出一个信仰,让整个社会相信这样的信仰,而所有怀疑这些信仰的人就是坏人或者是恶人。中世纪的戏剧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世纪的戏剧一定表现它对世界的信心,这个世界是有意义的,是有秩序的。一个身患麻风病的人受尽病痛折磨,但是因为信仰上帝,他的病好了;信徒受尽苦难但是从不动摇信念,最终得到了上帝的报偿。


等到了文艺复兴阶段,欧洲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想,凭什么我们要相信这些伟大人物编造的这样的集体信仰,而这就是现代世纪和中世纪的一个最本质的区别,在现代世纪每一个人拥有权利自由地探索知识;每一个人有权利自由地寻找财富、追求财富;每一个人有权利自由地安排自己的信仰;每个人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的生活方式。

开始以个人的身份来面对这个世界,提出怀疑。这个世界是有序的吗?这个世界本来是有意义的而不是有伟大人物赋予它意义的吗?这个世界本来是有道德的而不是伟大人物赋予它道德的吗?

开始发现这个世界是无序的,《李尔王》中两个女儿对父亲的恶行就像大自然里那些肮脏的残暴的自然本能一样,而考狄利亚的善行也像大自然一样。《李尔王》中的善恶就像大自然本身一样。

当人以个人的名义对面整个世界的时候,会发现一种悲剧,这种悲剧就是人类是如此的卑微,这个世界毫无秩序且毫无意义。一切所谓的秩序和意义不过只是伟大人物编造出来让我们相信的,而我们的悲剧就在于,那一切都是假的。

30年代,23岁的曹禺创作出了《雷雨》,为什么要创作《雷雨》,曹禺说我感觉到所有的人都以为自己能够把握自己的方向,把握自己的幸福但是所有的人都在泥潭里挣扎,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决定了我们的悲剧,但是我知道悲剧是肯定的,是不可抗拒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现代科学家把它叫自然法则,古希腊人把它叫做命运,我都不相信,我都不知道,我不能够解释。因为不能解释,曹禺像莎士比亚一样写出了这个世界的悲剧性的真相。而这部作品出来之后,让一些中世纪的道德家非常愤怒,这是对父亲、家族的侮辱,这是一部极其不道德的作品。当时的一些文学评论家出来教导曹禺,“小伙子戏写的不错,但是你缺乏正确的指导思想,你觉得不知道悲剧是什么,那我们可以告诉你,悲剧就是因为黑暗的封建制度、悲剧就是因为私有制,当我们起来革命,推翻私有制的时候,悲剧就终结了,人类就幸福了。”

我们整个人类就像是徘徊在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的一头愚蠢的驴一样,不知道吃哪堆草。


曹禺有个朋友叫周恩来,周恩来曾经跟曹禺讲,你应该再写一个戏,写王昭君。从来历史上,古代诗歌里的王昭君都是把她写成悲剧性的,你应该写一个和亲的、建立民族团结的王昭君。曹禺说我要写一个笑嘻嘻的王昭君。结果他的好朋友黄永玉在临终之前写了一封信给他:

你是我极尊敬的前辈,所以我对你要严!我不喜欢你解放后的戏,一个也不喜欢。你心不在戏里,你失去伟大的灵通宝玉,你为势位所误!从一个海洋萎缩为一条小溪流,你泥溷在不情愿的艺术创作中,像晚上喝了浓茶,清醒于混沌之中。命题不巩固、不缜密,演释、分析得也不透彻。过去数不尽的精妙的休止符、节拍、冷热、快慢的安排,那一箩一筐的隽语,都消失了。谁也不说不好。总是“高!”“好!”这些称颂虽迷惑不了你,但混乱了你,作贱了你。写到这里,不禁想起莎翁《麦克白》中的一句话:“醒来啊麦克白,把沉睡赶走!”

曹禺回信给黄永玉你鼓励了我,你指责我近三十余年的空洞,“泥溷在不情愿的艺术创作中”。这句话射中了要害,我浪费了成熟的中年,到了今日这个年纪,才开始明白。你提到我那几年的剧本,“命题不巩固、不缜密,演释、分析得也不透彻”。是你这样理解心灵的大艺术家,才说得这样准确,这样精到。我现在正在写一个剧本,它还泥陷于几十年的旧烂坑里,写得太实也陈腐,仿佛只知沿着老道跋涉,不知回头是岸,岸上有多少新鲜的大路可走。你叫我:“醒来啊,把沉睡赶走!”

现代戏剧应该是什么呢?戏剧是一种精神生活,表现的是人的精神世界,它要高高地居于世界实践之上,从云端低首看人类的种种实践,看出我们的有限性。而这种有限性用诗意的表达有时候是悲剧的,有时候是喜剧的。而这种喜剧又是滑稽的、调侃的、荒诞的,而并不是幸福美满结局的喜剧。

中国人民喜欢的结局就是大团圆的结局,但是大团圆结局不是中国人民独有的,所有中世纪的戏剧大都市大团圆的。因为在中世纪所有的人都相信一个集体的信仰,这个集体的信仰之下一定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和集体的信仰之下的世界一定是有秩序的。不要把大团圆当做中国人的特性,它只是中世纪的特性。

很多贴上中国化标签的东西,当我们把标签撕掉以后,底下实际写的是三个字:中世纪。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06 22:08:04 +0800 CST  

《轻贱女性的有时正是女性自己》

余文乐结婚了,广大网友们除了对这对新人的祝福之外,还有一些网友热情地扒出了新娘王棠云的“黑历史”,并不厌其烦地对别人科普什么叫“月事妹”,纷纷表示替六叔不值。

我以为同为女性,会有女网友们认为这种事情涉及当事人隐私,从而反驳这些好事者,当我点开一条条评论,竟有不少的女性网友表示这种女人配不上余文乐,应该拉去浸猪笼。简直是败坏了女性的名声,你被爆出那种事情,怎么还好意思抛头露面,不应该找一个阴暗没人的角落,终此余生吗?



同样的,作为当年yzm事件的受害者,陈冠希已经走出了阴影,现在做潮牌、唱歌、演讲做得风生水起,大家都表示陈冠希是受害者,认为那件事情放到现在没什么错,只不过是当年中国的风气还不开放,才让陈冠希退出娱乐圈,从此香港失去一个好的演员。大家现在都在夸赞陈冠希的浴火重生,夸他敢作敢当,是真男人。



可是对阿娇呢?



搜索引擎上搜索阿娇,永远离不开的就是yzm,她这一生都和这件事牵扯在一起,大家认为陈冠希是无罪的,那阿娇有罪吗?



这个世界总是对男人宽容,对女人刻薄。而更悲凉的是女性对自己这个群体的受害者更刻薄。



发生强奸案,热门总有那么几位女性身份的微博,“穿那么少,一看就是骚逼!”“哪有正经女生晚上去那的?”“女的要是不愿意,男人能强奸成功?”她们把自己踩在脚下,却妄图通过男性来提高她们的位置。



还有一些男性,洋洋自得说我看过当年yzm的照片,至今还存在我电脑里,你们要是想看,我发给你们。我有余文乐老婆之前被迷奸的视频,要的话我给你。仿佛看了当年的视频、照片,就跟陈冠希、余文乐成了连襟。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她从大学毕业以后就在一家公司就职,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了部门的管事,有一次她在一群人的聚会上喝多了,酒后吐真言:这段婚姻对于我而言,早就已经名存实亡,早点结束对我而言是幸事,我不想再这么耗下去,没有意义。但是我最感到难过的是我母亲的态度,她教我婚姻里要学会忍耐,就像东西坏了要修,而不是换一个新的,她没告诉我一个女人应该独立自爱。



她的老公在婚后,因为公司经营走入困境,逐渐开始酗酒,而喝完就回家便对她拳打脚踢,甚至在怀孕的时候,还对着她的母亲对她辱骂脏话。即便如此,母亲却依旧劝她不要离婚,因为在母亲的观念里,离婚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为了孩子,再给他一次机会……等孩子生下来,就好了。他打你,你躲着远点不就行了吗?



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怎么躲?



那个时候她忽然明白,母亲不是她的心灵依靠,也不是温暖的港湾,更不是指明方向的灯塔。她联系了闺蜜,去医院把孩子打掉,然后从家里搬了出去。此后她的老公还是会经常来找她,甚至在她住的楼下骂她,她一概不理。对于她而言,丈夫已经死了,婚姻也不是她的枷锁。后来她将丈夫起诉到法院,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现在她已经从原来的公司辞职,开了自己的工作室,新的生活让她变得更加璀璨夺目。



我参加过一些婚礼,每每听到新娘的父亲对着新娘说“以后嫁到婆家,要好好听话,孝顺公婆,受了委屈不要抱怨,要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我总是感到纳闷,婚姻本质上是契约关系,如果只是单方面的付出不求回报,那就是献爱心。既然男方可以撕毁契约,那么女性在对面男性出轨的问题上,就因为毫不犹豫地捍卫自己的权益,离婚,从来就不应该被妖魔化,就像结婚不应该被神圣化。



《素媛》中那个唯一的恶人被抓,虽然只被判了几年刑罚,但是他的恶是被承认的,是被所有人唾弃的。可是当恶意来自大多数人的时候,虽然有罪无罪是法院决定的,但他们是否是罪人却是这个社会说了算的。受害人反而成为了众矢之的,成为整个事件当中的加害者,整个社会都开始散发深深的恶意。



“我没有做错,为什么要逃呢?”



“因为这份恶意来自大多数人。”



我是希望我们的社会在各行各业出现越来越多的“女强人”,她们可以挥舞着手中的皮鞭,一次次鞭打在那些压迫和试图奴役女性的男性和不知什么是独立和轻贱自我的女性身上。



自我轻贱的人是没有底线的,而自我轻贱也是没有底线的。



而这个世界终究是自由人的世界。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10 00:32:18 +0800 CST  

《上班别迟到,恋爱请趁早》

前几天忽然收到她的微信消息,她问我有没有看《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我原本以为这又是一部充斥着烂俗套路的青春偶像剧,回答道没有看。她说觉得男主挺像你的,除了学习以外。



其实当年是真的很认真的喜欢过你。



这是真的。



都是真的,没有假过。



那是青春啊!



于是我花了一天看完了全集。



写下今天的故事。



你没猜错,她是我的“早恋”。



“她”也是你们的“早恋”。





第一次遇见她,是我刚刚进入高中的时候,高一(3)班,高中的纪律远远比初中严格多了,自由散漫的性格在我初中就养成了,最要命的是我当时还很羡慕我哥在这所高中上晚自习,当时我还苦苦哀求他能不能带我去见识见识,晚自习是什么样的存在。



刚开学课本还没有发现来,无聊地买了笔和纸,在上面写写画画,坐在最后一排外加上没有配眼镜的近视眼,导致我看不清楚5米开外的女生长什么样子,当时我模模糊糊看她,以为是一个矮小的小胖子,准确地说应该是可爱的小矮子。



我至今都不知道喜欢她什么,但是她的什么我都喜欢。她笑起来露出的小虎牙,生气时嘟起的嘴巴,还有那张蛋饼脸一看见她,就感觉整个世界没有了阴霾,只剩下春天的风和夏天的雨。我为她写情书,只为在期待在早上书桌上的哪一本课本里夹着她的回信;我为她背歌词,只为了能在晚读的时候躲在教学楼的台阶下,牵着她的手为她唱她喜欢听的歌;我为她在凌晨五点偷偷跑出家门,冒着雨在她必经的路上等她,只为能和她相处的时间更多一点。有了她我更喜欢冬天,可以理直气壮地把她的手揣进我的口袋。





好喜欢她啊!穿着红白黑的校服,包裹着那小小的身体,怎么看都不是身材好的女生,可是就是喜欢;明明天天都是素颜,从来不会化妆,怎么看都不是颜值超高的女生,可是就是喜欢;明明身高差很多,也不会穿高跟鞋,怎么看都不搭的两个人在一起,可是就是喜欢。



就是很喜欢的喜欢。



我们把它称之为【爱情】。



我们坚定地认为,没有任何事情和人可已经我们分开,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有时候爱情是自我奔溃的,不需要外人施加过多的压力。



有难过的事吗?



有!可是只要她一笑,乌云就被驱散了。



这么喜欢,为什么还会分开?



因为会分开,所以很努力的喜欢。





也许学校里并没有江辰这么完美的学霸,就算有,也不会正好是一个筒子楼里长大的邻居;就算是邻居,也不会不仅没长残还帅到天理不容。他长得还算可以,学习也许很差劲,上物理课会睡觉,体育课上生龙活虎,音乐课上毫不谦让地对她唱情歌。她不是校花,也没有傲人的身材,坐在前排往后看着他,整个教室也不会安静,但是他们知道那一眼,就可以点亮彼此。



17岁,无限美好的年纪啊,光阴像是被时光撒上了金粉,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显得熠熠生辉。


生命在那几年里被无线的拉长延伸,摇摇晃晃,划过了我们从此再也无法重回的时光。空旷操场上,云朵搅动着不安分的天空,阳光和飞鸟打听着每位少年少女言不由衷的秘密。那些被试卷覆盖的疲惫,那些被成绩晕染的心酸,那些对未来浅尝辄止的担忧和惊慌,都在每日仰起头对视的笑容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操场上没有少年在挥泪奔跑,男生厕所里还是烟气冲天,女生还是结伴上厕所,直到预备铃声响起,大家才会慢腾腾地跺进教室,小卖部里永远不会少人,早操晨跑总会少那么几个,染红的头发第二天就被剪掉,送你的手套是我省了一周的早餐费,后山的那个初吻,只是轻轻碰到你发干的嘴唇,便已经让我沉沦。



班主任的训斥,国旗下的罚站,也丝毫没有动摇我的喜欢。那么坚定,那么脆弱,那么笃定,那么轻易,那么决绝,那么悲伤,那么稚嫩……那么多的心情和情绪,都是你给我的【爱情】里藏着的秘密。





我多喜欢你,我不知道。


但是,我多喜欢你,你会知道。



你路过我的野蛮与温柔,荒唐与光芒,你是我缝在心口的回忆容纳箱。那些听起来很“傻”的事啊,我给了你。


原谅我,就只会那样笨拙的喜欢你。



我走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



我走过你的时候,你拉住了我,给了我一场如此绚烂的烟火。



很感谢你,让我“早恋”一场,知道什么是爱情。即便过了这么多年,回想起来,那仍是我青春里不可或缺的一抹亮色。当这份赤裸裸的美好就摆在面前时,自然一大片跟着沦陷。青春不是十六岁或十八岁,不是某一段皮肤紧绷、声音尖厉的时光,不需要通过轰轰烈烈的恋爱——事实上也没有——或者砸掉教室的门窗来自我标榜。



只要双眼仍然明亮,心中仍然澎湃,这,就是青春了。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10 18:49:45 +0800 CST  

《人血馒头治不了肺痨,道德公审也判不了刘鑫。》

2017年12月11日,中国在日留学生江歌被害案中的被告陈世峰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

因为这是一起持刀杀人的案件,因此陈世峰是不是主动带刀到凶杀现场,是否有主动杀害江歌的企图,这将决定他承担什么样的刑事处罚。而令人震惊的就是,辩方提出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而检方则明确表示,陈世峰所在的大学研究室里,发现了刀具的包装套,与凶器一样的刀却不见了。

为了进一步证实刘鑫递刀的真实性,辩方列举了刘鑫报警过程中的一句录音,“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但事实上这并不能完全认定刘鑫是否锁了门,或者是为了让陈世峰知难而退,亦或是这直接导致了江歌被杀害的原因之一,这一切我们都不得而知,还需要检方重新来辨别和确认。


在法庭质证环节中,被告人为了自保,说出什么样的话都不足为奇。但是关于递刀和锁门的这两个说法,却颇值得玩味。假设这两种说法成立的话,陈世峰顶多算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从一个施害者变成了受害者,而刘鑫将会占到被告席上,成为新的犯罪嫌疑人。

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已经有无数的公众号开始认定,陈世峰是要杀害刘鑫的,而刘鑫出于自保,才导致江歌成为了陈世峰杀她未遂的牺牲品,再加上在关键时刻锁门,那就是罪上加罪,简直比人渣还渣。纷纷表示希望法律判处刘鑫死刑,以平民愤。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相信递刀的说法?因为大家太想让刘鑫死了,她必须作为罪大恶极的反派,这样才符合故事的发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刘鑫的道德公审在一个月前已经进行了一波,现在的主导矛盾是将陈世峰送上断头台,就像陈世美一样,被狗头铡砍了脑袋,才符合我们光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诉求和朴素的善恶观。当然要是能在将陈世峰送上断头台的过程中,有一丝一毫的证据能证明刘鑫是帮凶的,那广大的人民群众也不愿意放过,能让刘鑫死,那才是大快人心。


他们太恨刘鑫了,这种恨远超过对陈世峰的,这个女人拉低了整个高尚道德社会的道德指数。对于陈世峰的死活,群众们干预的空间非常的小,至于签名呼吁法院判处陈世峰死刑的活动,更多的是一种茶余饭后的行为艺术。我实在是不信那些忙着还车贷房贷的人对这间事情有多上心,大家心知肚明,这种参与其中的成就感远比陈世峰死去更有乐趣。

但是刘鑫可不一样啊!让她活的生不如死那可是群众们的一致意愿,这种成为道德审判者的简直太棒了,简直让人爽到爆。在这座修罗场里有谁是真正地无辜者?围观的吃瓜群众何尝又不是刽子手?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


用道德来杀人,被我们的群众们已经运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了,在一场杀人案中,杀人犯成了配角,同为受害者的刘鑫却成了大反派,要么怎么说陈世峰很喜欢这届群众呢?

人人都希望遇见一个古美门一样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可是一旦这样的律师去为对方辩护,那这个律师简直是人渣、诉棍、见钱眼开、毫无人性可言了。当初为李天一辩护的律师被骂的狗血淋头,而到了为王宝强离婚案打官司的律师却是被大家赞扬,而两个案子的律师都是一个人—张起淮律师。

这届群众太有意思了。

道德是用来自我约束的,而不是审判别人的。

用杀人的方式处死杀人者,处死不符合谁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者,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共识。他们善良的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陈世峰很可能不会被判死刑,如果他有一天逍遥自在地走在大马路上,那些曾经咬牙切齿的群众们,会用私刑还江歌一个公道吗?

我很讨厌那种一言不合就说,“换做是你女儿被杀了,你会怎么做?”
“换做是你家人被杀了,你会怎么样?”这种逻辑试图把你拉进感同身受,然后用感性的认知来糊弄冷静和理智。这类人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将自己带入到某种角色中去,然后开始一步步的自我感动,看哪!我为了维护道德,在唾弃这个女人,你们要不要上来踩一脚,只要你们踩了这一脚,你们就会和我一样是这个社会道德的守护者,我们将一起维护社会道德的底线,对那些道德的破坏者进行审判,让他们畏惧我们,屈服于我们。我们将会打造一个崇高道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善恶有报,天道轮回。

华老栓夫妻辛勤操持着一个小茶馆,是普通的劳动人民。他的儿子华小栓患有严重的痨病,他不去求医,却相信别人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于是千方百计去找人血,他拼命地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华老栓迷信、麻木、毫无反抗意识,只图家庭平安便心满意足了。为了医治儿子的病,他糊里糊涂地与杀害革命者的刽子手交易。

这些华老栓不还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们”,拼了命的蘸着血,吃着馒头吗?为了制造话题,为了10W+的阅读量和粉丝无脑地追捧,不就是吃着这些馒头长大的吗?

自以为活在新世纪,实际上不还是在艰难的挣扎着。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18 22:51:48 +0800 CST  

《“佛系90后”,别给你的无能为力找台阶了。》

最近爆出很多个新词,也是一个个新的社会群体:“中年少女”、“佛系青年”。

前者的特征就是:喜欢粉色、脱发、爱逛淘宝、开始养生、想和小鲜肉谈恋爱。微博上随处可见的字眼“我们96的老阿姨”、“我们零零后的姐姐”、“92年的大婶”;后者“佛系”群体的特征,就是“有也行,没有也行,不争不抢,不求输赢”。由此引发出多领域的“佛系”状态,比如,“佛系恋爱”、“佛系考研”、“佛系游戏”……总之,“佛系青年”看起来对一切都不在乎,不去拼搏,不去奋进,甚至提早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在“颐养天年”的状态“过一天算一天”。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到底处在哪一个阶段,一大群不服输不服老的八零九零后,还有一大群嚷嚷着自己老成熟的零零后。

有时候确实不太懂,身为90后的我们到底是属于一群什么样的人,积极进取的有,低迷颓废的也有,思想前卫的有,喝啤酒放枸杞的也有,熬夜通宵的有,蹦养生迪的也有。




也许是因为90后的独特基因,当80后已经成家立业生孩子,已经开始忙忙地养家糊口的时候,当年被上几代人指着鼻子说的“垮掉的一代”现在已经属于90后,而很巧90后又将这个称谓推给了00后,算一算最早出生的90后,马上要奔三了。

三十而立,可是在这背后确是高昂的房价和难以迈入一线城市的尴尬,14、5岁的时候,想着非清华北大不上,到了18岁的时候,想着能上211、985也不错了,到了大学毕业,想着能有一份不啃老的工作就好了,钱嘛!可以慢慢赚。到现在,马上奔三的90后,有的已经开始了中年生活的节奏。活力?好像不存在了。

我曾经觉得作为年轻人是要保持愤怒的,当你看到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乱象,你要站出来勇敢地指出来,这种愤怒是对更好生活的追求,也是对自己内在的推动。当我们开始越来越对自己周遭的环境不满意,而选择三缄其口的时候,这种被长大的成熟,已经将我们的愤怒吞噬殆尽。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表态,所谓的“佛系90后”所表达出来的无所谓,更多的是对自己周遭生活的无力改变而产生的绝望。这种绝望包裹在当事者的周围,让他们看不见听不见自己内心的声音。打车时司机问走哪条路啊?我都让他选;遇到堵车时,堵一会就堵吧,只要手机还有电,我就能不焦虑;吃饭,如果同事有拼单就蹭一个,没有的话就翻翻之前的外卖 APP 记录,再来一份;工作中,案子被评为优秀,上台领奖很客气,“都是同事的功劳”;案子没做好,总监发起火来,“知道了下次改进”……

前几年还在校园里嗷嗷待哺的小仙女,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中年少女,发现自己甚至还没有和小鲜肉谈过恋爱,茫然无措的焦虑直击心灵之后,便衍生出了“佛系90后”这种用无所谓的心态对抗这些精神和现实压力,他们似乎已经对一切失去了情绪,用最省事的方式活着。



仔细的想想这种茫然的背后更多的是恐惧,而这种恐惧让我联想到中年危机——在35~59岁,进入中年之后,产生的生理及行为上的不适应和心理上的不平衡。男性在此阶段感受到老化的威胁,女性则在45岁以后进入更年期,生殖能力结束;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地位受到挑战,家庭中子女开始成家立业,部分工作为青年人接替,这种地位的变化,破坏了他们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内心矛盾重重,产生焦虑、紧张、自卑等情绪。而“佛系”盛行的背后,到底是看破了红尘还是丧失了斗志,我想更多的是后者吧!

伴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现在的年轻人,在物质生活上早已超越了自己的父辈,但是他们也面对被社会急速发展带来的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面对房子、工作、学习和婚姻的压力。由此产生的孤独感、无力感和对未来的迷茫,才是真正让“什么都不争”“对任何事情都失去兴趣”的佛系青年流行的根源。

初入职场的90后,24、25岁,工作3年,充满干劲,直接领导30岁,领导的领导40岁,大老板4、50岁。与此同时,新常态下,行业增值放缓,创业更加艰难,而房价却居高不下。根据经济规律,超高的GDP增长注定一去不复返,经济规模膨胀的黄金时代正在消逝,那么,比起已经油腻的,但却有着一套或者几套房的中年,90后更是一无所有,拯救他们的,或许只有他们60后的父母。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18 22:53:40 +0800 CST  

《用五百年杀死自己》



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强烈的光线穿过眼睛,刺得我流出了眼泪。那只陪伴我的小狐狸跟我说,我是天生石猴无父无母,乃天地所生日月所孕,以后一定会有一番大的作为。我问什么是作为,她说就是能够成为被妖尊崇的强者。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分为佛、神、人、妖四族。
而我是妖。
神占据天庭受人族供奉,而神也会赐福于人,因此神与人的关系最为融洽密切,而妖则是一直被神和人追杀,神要通过炼化妖的内丹增强神力对抗佛,人惧怕妖,而佛时常将妖收为己用。
我被猴群奉为猴王,因为我带他们找到了新的山洞,其实是小狐狸告诉我的,凭我的能力,怎么可能找得到。
小狐狸说,妖要通过修炼才能成为强者,妖中的强者连神都惧怕。于是,我拿着他给我图纸,带足了干粮,划着木筏离开了花果山。

老道好像很喜欢我,给我起了名字,还传授了我很多本领。
孙悟空
一天,老道带我进了他的禅房,问我还要学什么本领,只要我想学,他定会传授给我。
我说我想学长生不老
他当时脸色很凝重
再三确认,问我是不是要学长生不老
我当时想,是不是这老道不愿意了
于是一口回答道,我要学长生不老,难道师父不愿意交吗?
他大笑一声,让我三更时分再来禅房
从那时起,我便学得七十二般变化,一个跟斗便是十万八千里。
师父看着我,我望着他
对我说,你该走了
去哪?
你从哪来就从哪去,自此以后,你不许向任何神佛人妖提及我是你的师父,倘若你说出半个字来,我必将你神魄打灭,肉身无存。
他是认真地,我听得出他的语气。

我便走了
回了花果山
我和小狐狸整日腾云驾雾,云游四海,过得好不快活
我还与六位哥哥结拜
大哥,平天大圣—牛魔王
二哥,复海大圣—蛟魔王
三哥,混天大圣—大鹏魔王
四哥,移山大圣—狮驼王
五哥,通风大圣—猕猴王
六哥,驱神大圣—顒狨王
而我则是齐天大圣
牛魔王告诉我说
东海龙宫里宝物众多
说不定可以寻的一件趁手的兵器
我于是和老龙王一番寒暄
最后赖走了他的定海神针
六位哥哥告诉我
万物皆有定数
到了大限
都是会死的
我说,我已经习得长生不老之术
踏出六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
不惧生死
他们皆笑而不语
我追问
他们便说
世间并无长生不老之术
要长生便只能去地府强销死籍
于是我去了阎罗殿
销毁了生死簿上猴子猴孙的名字
还有小狐狸的
我想和她永远在一起
要很多的五百年





神来了
李靖和他的儿子
带领着兵将包围了花果山
六位哥哥和我一举将他们击溃
第二次他们再来的时候
六位哥哥没有来
他们的家眷被佛带走
被告知不许帮我
也好
正好试试老道士教我的七十二般

天兵真的不经打
死掉的兵流的血还没染红天
就跑了
但当我回去的时候
小狐狸不见了
原来他们是故意让我杀那些天兵
从而拖延我
他们从来不在意小兵的生死
不在意妖的生死
那我也可以不在意他们的生死
这天,可以翻
这地,可以裂
这神佛,可以灭

凌霄殿上玉帝和我只隔了一张案子
我问他为什么杀小狐狸
他只是瞪着我
我把小狐狸的尸体放在那张案子上
我问那些神
为什么杀小狐狸
他们只是瞪着我
好像这样就可以杀了我似的
我捏碎了小狐狸的心脏
让她魂飞魄散
我不知道
这样做对不对
如果错了
那就错了吧

佛来了
他说他叫如来
我说我叫孙悟空
他说他可以救她
我说不必了
他说他杀不死我
我说我也杀不死自己
他说他有办法让我死
我说可以
他说我要保护一个人去西天
我说可以
他说他不放心我要给我带紧箍
我说可以

我问他可以把我关起来吗?
他说关多久
五百年




我是金蝉子
千年以前
我曾经和如来对赌
赌众神佛能不能掌控这天地三界生灵的命运。
如若我输了,我便散了这千年的修行,甘愿贬入凡尘,
如若师父您输了,那这天庭便散了
他脸上挂着一如既往的表情
不悲不喜
我赌的是他
那只猴子
当我第一次看见那颗石头的时候
我就知道那是我的另一半
我是佛
但也有恶的一面
去恶修善便是我的修行
终于我驱散了它
而它却自成了一块石头
石头里面有生命吗?
我问如来
他说没有
好,那我赌师父您掌控不了他的命运
傻徒弟
你可要想好,要是输了
会死的

我输了
我没有被贬入人间
如来让我用九世的肉身偿还佛
因为那只猴子毁了蟠桃树和丹药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
我被他们活活地蒸熟了
大家放松了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心情愉快地一人吃一块肉
得以延寿

到了第十世
我被贬入人间
成了玄奘法师
观音点化我
要我去西天求取真经
如来要让我回去了
我问观音,他呢?
她说被压在五指山下
怎么救他
度他成佛
救了他也是救了你
大家还在等你
他犯的错已经由你抵偿
可以免除他的罪过
但是他一心求死
怕是能成佛了

你还记得我吗?猴子
记得!
我每晚都会见到你
你是善我是恶
你去恶存善
没做错什么

我也觉得自己没错
可是我的心却很难过

小狐狸死了
我知道

我该怎么帮你
或者怎么帮自己

助我成佛
让我杀了自己



孙悟空
一路斩妖除魔
护玄奘求取真经
一心向佛
今,封为
斗战胜佛

玄奘
你后悔吗?那个赌约
你后悔吗?为小狐狸
不后悔
不后悔

我可以死了
好走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7-12-28 22:34:51 +0800 CST  

《感情就是这样,一不小心就疯狂》

1

厘米分手的时候把我们一群人拉到他二叔的烧烤摊,一边狂喝酒,一边骂骂咧咧:“老子真是瞎了眼,结婚戒指都买好了,婚房也买好了,就等她回国求婚。现在倒好,跟他妈外国男人跑了,艹……你们今天谁也别劝我,要么陪我喝酒,要么滚回家睡觉。”

我说:“那喝吧!哥几个自己给自己倒满,都喝干净点,别养鱼啊!”

“你们说,老子对她好不好,她要什么我给什么,原本要进省体育队,她说怕离得远感情会淡,我背着老爷子和教练跑到了她那,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大排档做服务生,一天50块钱,我自己留十块钱,剩下的都给了她。到后来和朋友合伙开了公司赚了钱,我也没有亏待过她,她打电话我秒接,发消息我秒回,你们说我是不是贱,她哪好啊?要胸美胸,也不漂亮,我喜欢她什么啊!我草他大爷的!”

“.……”

“二叔,你这烧烤太难吃了,回去我给你买个店面,你卖茶叶吧!”

“.……”

再然后,厘米就喝醉了,上楼的功夫,连着吐了三次,一路上念叨着要出国找她,找到她要问问为什么背着他离开。

到了房间里,墙上全是她的照片,从16岁开始,厘米就喜欢这个女孩,到现在28岁,以为最后可以在一起的一对情侣,最后嫁给了别人。

“嗷……”又是一顿吐

吐完,厘米把整个头塞进马桶里嚎啕大哭,边吐边哭,我就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估计是他二叔的烧烤太难吃了,把他难吃哭了。

2

毫米是我的发小,他大学毕业以后去深圳的一家互联网公司,多年不见,他的发际线是越来越高了,肚子倒是没大。一见面就拉着我去酒吧,兄弟情全在酒里了。

“啪”一瓶白酒一声就放在桌上。

“来,看看你酒量有没有练出来。”

“我他妈酒精过敏不又不是不知道,一喝酒全身变红。”

“扯淡,以前逃课喝酒的时候,你忘记你用瓶吹了?”

“有吗?”

“畜生没有!”

“那就喝呗!”

“走着!”

三小时,两瓶白酒被我们干杯干完了。

“服务员,上酒……”

“兄弟,我跟你讲,哥没醉,哥还要打电话给她,告诉他,老子不伤心,不就是分手吗?谁怕谁啊!老子出了这个门,转个弯就能找到一个女朋友。”

我对服务员连忙摆手,旁边的客人看着我们这桌,本来就脸红的我也不在意脸红不红了。

“兄弟,帮我把电话拨通,我看不见数字了。”

我帮她拨通了号码。

电话一拨通,毫米的声音立马变得温柔起来。

“喂,你吃过饭了吗?”

“别饿着。”

“上海最近在下雨,注意保暖,我给你寄的东西你收到了吗?”

“那我载查查物流。”

“你还好吗?”

“那就好。”

“叔叔阿姨好吗?”

“我给叔叔阿姨买的东西你记得收一下。”

“我?我挺好的!我要和客户谈生意了,有空再聊。”

32秒,他打完了这一通电话。

打完以后,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

只有听到她的声音,他才能睡的那么安稳。

3

纳米是我的学妹,又是老乡,所以她来到我们学校的时候,我就挺照顾她的。

后来,她和另一个专业的男生谈恋爱了。

两个人经常会去外面玩,拍很多照片在朋友圈里秀恩爱。

他们两个一起去音乐节看现场。

今年,她一个人去了音乐节。

她以前会把自己喜欢的歌分享给他,但现在不会这么做了。

她在朋友圈里发心情,“很羡慕那些可以随时打电话的人。”配图是一张两个人的背影照。

能被一个人随时随地的打扰,想想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总有那么一个人,在你的朋友圈里、微信列表里,你却不敢主动给他/她发消息,你怕他/她回复你,更怕他/她不回复你。

4

有人说:“所有合格的前任都应该在分手之后不联系,就像死掉一样。”

有人说:“付出的感情是需要回报的,就好比你对他好,也希望他对你好。”

你会不会想,如果没有遇到他是不是会更好,没有那么撕心裂肺的难受,也不要那么欢快无忧的日子,是不是不遇到就好了。不要他在你的生命里只是来上一课,教你如何成长,如果能一直在一起该有多幸福。

但正是因为这些遗憾,你开始明白了,没有任何一次遇见,是可以重新开始的,你开始明白了,遇见的,其实就是最好的。如果有些人在感情中少了挫折和遗憾,那一定是因为,在爱的时候,留住了爱。在可以珍惜的时候,学会了珍惜。

感情就是这样, 一不小心就疯狂。
之后总会难免想起他/她。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8-01-20 22:25:53 +0800 CST  

《手机里的女朋友》

上初中的时候每个晚上我都会和女朋友通电话,那时候我用的是我妈淘汰的翻盖的小灵通,淡黄色的屏幕里面记录了我的爱情的悲欢离合。
我会告诉她学校里今天发生了什么,谁和谁在一起了,谁和谁分手了,谁今天上课睡觉被班主任打了,谁翘课去网吧被他爸抓住。学校里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故事,彷佛我和她之间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会和她在半夜打好久的电话,担心爸妈睡着被吵醒,我把自己蜷缩在被窝里,打完一通电话,跟做完一样,全身大汗淋漓,然后我们会互相道晚安,又恋恋不舍的聊半小时。
那时候,用小灵通和喜欢的女孩儿聊天,会坐在收音机旁,每当收音机发出滋滋的噪响,就立马解锁手机,等着黑白又泛黄的屏幕里女孩的短信,而收音机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在这个小城当时没有3G、4G,更不知道什么是Wi-Fi,高中的时候有了第一部手机,交话费是一次五块十块,每个月要交好多次,每一个月有70M的流量,用不完的话就会被清零。那时候的QQ信息来的话屏幕中间会闪动,只要按了5键就可以看到消息,每次按下那个键,我从来没有失望过。
高中的时候,学校一直在严打学生带手机,校长每天都能抓到一些,留下了“要么砸手机,要么滚回家”这么一句话,本以为学生会收敛,但是没想到效果是前赴后继。讲真,当时没听过苹果,只知道诺基亚,但是诺基亚也很贵。那个时代的我们应该感谢它,因为有了它,我们才可以不畏惧手机被砸,被没收,它的名字叫—山寨机。待机超长,超级耐摔,而且它真的很便宜。便宜到我攒着攒着就可以买一个。
但是我很幸运,从未被校长抓到过。却被我爸抓到了,自然就是没收了手机,并且严格的限制了我的零花钱,没办法我只好找到了另一个替代品—公用电话,小卖店里的公用电话,市话一分钟两毛,长途一分钟三毛,我一直打的是长途。我的零花钱说白了就是我的早餐费,因为我走读,所以中饭和晚饭都在家里吃,用钱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而早餐费自然而然的就变成了长途话费,一分钟三毛的话费,每晚都可以打20多块钱,旁边看电视的店主时不时凑过耳朵听一下我在讲什么,而我一点也不避讳,因为爱她。
当她告诉我还有一个月就回来的时候,那一个月的晚自习最后四十分钟我基本上没有在教室里待过,我沉溺在小卖部的电话里,倒数着她回来的日子,“还有23天”,“还有18天”,“后天就看到你了”,“明天我来接你,翘课也来接你,我要把你抱地紧紧得,深深地吻你。”
我们在汽车站看见了彼此,我紧紧的抱住她,带她去吃她想吃的任何东西,看着她那么小的嘴巴塞满里食物,我只是给她轻轻地擦着嘴,拧开水瓶,给她递水。
我们牵着手走在街上,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担心会不会遇见老师或者亲戚,要是遇见那就死定了。晚上,我送她去宾馆,她要和我睡一起,我们在电话里说过,要睡在一起,抱着她什么都不做,只是睡一觉。
我们找了一家旅店,不用身份证的那种,因为旅店没有洗澡的地方,我们就在外面的澡堂洗过了,我当时的身份证在扔在家里,对我而言不能进网吧让我上网的身份证不是好身份证,所以没必要带着。
我们躺在床上,她靠在我的身上,我摸着她的头发,脑子里乱乱的,我麻溜的脱了衣服和裤子,帮她脱了鞋,她自己脱下了裤子和衣服,看着她的小罩罩,第一次看见女生的酮体的我,有点方。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接吻?上手摸?还是就这么推倒?她疑惑地看着我,然后整个人把头低下去,我看得出她很紧张,我也很紧张。我把她抱在怀里,很轻地放在床上,用手去摸她的脸颊,我觉得自己全身开始发烫,跟发烧一样。但很奇妙的感觉,她一直没有看我,只是偏着头,嘴唇紧咬着。我们两个抱着被子,被子下是两具赤裸着身体,压在她身上,我在慌慌张张地寻找着进入生命体验的通道,结果还没找到,就结束了。
结束的很突然,然后我就抱着她睡觉,一整晚什么都没做。第二天,我依旧去上课,但很奇怪的事,早上的晨读,我那天站着读书没站到一半,就腰疼腿酸,实在站不动了。
从高中、大学我们一直都是异地,我们在电话里了解彼此的生活、经历,我们的手机里有彼此最坦诚的照片,我们的手机里有上千条的短信,我们用手机培育了我们的爱情,我用手机养了一个女朋友。
每当收音机发出滋滋的噪响,我就解锁手机,收音机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手机从未让我失望过。

楼主 猪吃鱼  发布于 2018-01-20 22:27:56 +0800 CST  

楼主:猪吃鱼

字数:27031

发表时间:2017-11-29 07:35: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1-22 15:30:09 +0800 CST

评论数:50条评论

帖子来源:豆瓣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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