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的自我理解

——从革命与理论关系视角驳“马恩对立论”
第二国际之后,人们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自我理解上,恩格斯与马克思之间存在着分歧,甚至对立。由此,绕过恩格斯来理解马克思主义,逐步成为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这极大地影响了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认知。对立论也遭到了来自不同立场的批判,不过,许多回应却无意识地分享了论战对象设置的前提,这使得进一步讨论成为必要。实际上,所有试图绕过恩格斯而直接达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动向,都包含着一个无意识的政治企图:试图擦除工人运动或革命实践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从而拯救理论。对欧洲左派来说,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应该为革命的失败(恩格斯被认为是指导现实革命实践的马克思主义之奠基者)负责;对于右派来说,正是革命败坏了原本美好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对现代性弊端进行抗议的人道主义学说)。然而,这正是需要我们真正反思的问题,如果不能在与无产阶级解放实践的结合中发展自身,马克思主义意味着什么?通过反思恩格斯之马克思主义自我理解,我们把这个命题重新提到当代理论的前沿。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08:00 +0800 CST  
作者:胡大平
一、恩格斯理解新世界观的前提和特点

尽管我们主张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的自我理解上恩格斯与马克思无异,但也承认,在具体的表述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阐明前者时,首先需要对后者进行分析。为此,需要我们绕一点点弯路,通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己学说正式名称或传播标识的定义来澄清关于这个问题研究的方法论。

回顾马克思恩格斯理论全程,马克思与恩格斯走进同一战壕,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开创了一种新的世界观,恩格斯在一封致马克思的信中称他们的共同立场为“我们的原则”。在准备系统地阐发这一原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草稿中,他们称之为“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这构成恩格斯宣传和解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用语,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发表后,恩格斯曾写下多个评论,便以“唯物主义历史观”来概括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反杜林论》也是以这种方式来定义马克思主义的,只是在这一文本中,出于对杜林的反驳,恩格斯将历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构成之一,系统地提出了“三大组成部分和三大来源”之说,为后来工人运动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提供了基本套路。

必须承认,作为一种科学体系的马克思主义的标识性用语的成熟具有过程的特征,就如其有一个漫长的形成和完善过程那样。论及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和传播的贡献,评论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不可能脱离这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两个基本现象值得我们关注,而它们恰恰都指向马克思主义自我理解的前提这个根本问题。

第一个现象,“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标准用语之一,不是在新世界观初成的19世纪40年代就形成的术语,而是随着19世纪70年代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的广泛传播才开始使用的用语。恩格斯在1872-1873年发表的《论住宅问题》系列文章中率先以此定义了马克思主义派别的社会主义主张。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这意味着不是写给别人看)中解释了这样做的原因:“‘科学社会主义’,也只是为了与空想社会主义相对应时才使用,因为空想社会主义力图用新的幻想欺蒙人民,而不是仅仅运用自己的科学认识去探讨人民自己进行的社会运动。”马克思主义是在与工人运动的结合中形成和发展的。我们也可以说,这个学说的自我理解也是在这过程中不断深化的。这个事实给我们提出了何种问题呢?术语并非不重要,但它并非唯实论意义上的概念问题。从“共产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这种提法的变化,它表明思想不是供奉的对象而是战斗的工具,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在什么时候以公式化方式明确地把自己的新世界观表述出来并不特别重要,用什么方式来描述它也可以进一步商量,重要的是它们确实形成了并且是随着无产阶级解放实践而不断深化的。

第二个现象,在马克思主义自我认知和定义中,恩格斯始终占据了主导地位。为什么?这涉及两位创始人之间的工作分工以及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主义传播的独特历史形势。从《论住宅问题》以住宅这样的具体社会问题入手阐明唯物主义历史观基本主张并反思巴黎公社失败之指导思想上的原因,揭示蒲鲁东主义之误,公开打出“科学社会主义”这面旗帜,到1877年系统地批判杜林主义思潮,最后形成《反杜林论》,完整地描述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问题上的基本主张,从而确立“三大组成部分和三大来源”之说,再到以关于同盟史的回忆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简称《费尔巴哈论》)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研究,从历史和逻辑角度阐明马克思主义之形成过程及其科学底蕴,最后是系统地出版马克思的文献(这个计划并没有完成),加上大量的通信对各种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误解进行澄清,我们看到,恩格斯的工作重心始终是基于工人运动的现实来宣传和捍卫马克思主义。

两位创始人之间的工作分工使得恩格斯主导着马克思主义的自我解释,而他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则始终紧扣无产阶级革命实际。恩格斯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前提,也决定了他阐发马克思主义的形式特点:不仅具有显著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始终通俗易懂。关于后者,在评论189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时,他便强调过这个问题:“言简意赅的句子,一经懂得,就能牢牢记住,变成口号;这是冗长的论述绝对做不到的。”或许,我们可以合理地提出恩格斯基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现实进行的马克思主义的通俗阐述是否忠实于马克思的“原意”这个问题,但任何严格的思想史研究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都必须尊重上述事实:与工人阶级革命运动的结合始终是马克思的“原意”;合作分工也是马克思的“原意”。无视这些事实,试图把马克思孤立在工人运动之外,从而把马克思主义书斋化,以及将分工歪曲为恩格斯对马克思友谊的利用从而阻断由他代表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些做法在历史上源自工人运动内部政治幼稚和马克思主义反对派的阴谋,在今天则是擅长于在书房里踱步的职业思想家们的纯粹想象。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14:00 +0800 CST  
为进一步阐明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一个重要例子,通过它来观察恩格斯的特殊意义。我们知道,马克思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是针对1875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哥达大会提出的纲领草案的,这个文献在马克思生前并没有公开,是恩格斯在1891年爱尔福特纲领讨论期间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了它。恩格斯这一做法,不仅招致了像威廉·李克卜内西这样的老同志的不满,因为恩格斯似乎用过时的原则来打压不断变化的现实,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自己对爱尔福特纲领的意见在表面上与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的直接结论也不完全吻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表面上“矛盾的”事件?《哥达纲领批判》的主张是反对无原则的妥协(即为了实现与拉萨尔派的合并,爱森纳赫派在纲领上做了妥协)从而批判它“草率”地接受资产阶级的原则,然而恩格斯本人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却主张“至少在今天应该把其他文明国家里已经由资产阶级亲手实现了的各种要求也写进自己的纲领中”。对于这个问题,恩格斯本人已经做出了恰当的解释,他试图以党的历史经验阐明“旗帜”问题的重要性,使那些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得到充分讨论,从而使党“在决定性的时刻”措施坚决。恩格斯深知,两个纲领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具有巨大差异,在1891年的时候,绝不能教条地重复为了维护政党之工人阶级性质而必须强调的指导思想之科学性和纯粹性,相反,在德国社会民主通过合法斗争取得巨大胜利背景下,应该从策略的灵活性角度不断扩大其胜利,因此,在“德国落后的政治制度妨碍着它为人类的……斗争”背景下,社会民主党“必须为运动争得自由的场所,必须扫清大量的封建主义和专制制度残余,一句话,就是必须完成德国资产阶级政党由于过去是而且现在仍然是过于怯懦不能完成的工作”。这种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上的灵活性,正是贯穿于恩格斯全部生涯的最显著特征之一,甚至亦是其在后来引起争论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如其《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引发的故事。然而必须强调是,对于恩格斯来说,他与马克思在1872年《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强调“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从来都不是一个推论,而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原则。作为其实践有机组成部分的理论,极为深刻地诠释了这个原则。这个原则,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恩格斯本人的思想将具有何种重要的启示?当我们把问题赌在文本之上的时候,难道我们不应该提出这个问题吗?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15:00 +0800 CST  
二、第二国际以来在理论上排斥恩格斯的意味

为了正确地阐明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他对马克思主义解释的意义,不仅需要尊重恩格斯工作的前提和特征,而且需要对围绕其产生的各种争论之政治和理论的底蕴进行分析。因为,这些争论,不仅在理论上与对上述前提的忽视有关,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往往成于政治。拙著《回到恩格斯》已经对百年恩格斯形象变化做出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回应这个问题的方法论构想。在此,做一些拓展讨论,以期说明,在全部马克思主义传播和发展史上,恩格斯何以成为双重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之“过”的替罪羊:对于极左派来说,他是共产主义在欧洲失败的替罪羊;对于相反阵营的人来说,他是马克思的人本主义走向教条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替罪羊。

“恩格斯反对马克思”之说的形成和发展,在今天已经很清晰了。今天仍然需要我们反思的是,为什么在第二国际时代德国社会民主党合法斗争取得节节胜利的时候,伯恩斯坦提出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关系问题并以此为依据为自己的“修正主义”辩护?在此,我们通过后来的理论反响进一步说明问题的实质。

本雅明说:“老一辈无产阶级起义的失败是由于没有革命理论给他们做指导造成的。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急于夺权和建立新社会的热情导致的。这种热情在巴黎公社时期达到高峰。它有时为工人阶级赢得了资产阶级中最优秀的分子。但结果却是导致它败于无产阶级中最坏的分子。”本雅明与恩格斯没有什么关系,但他却以文学的方式重复了恩格斯的政治评论。无论是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对罗曼语族工人不幸的分析,即他们“对现存社会的经济批判受了完全谬误的蒲鲁东观点的传染,他们的政治活动也被蒲鲁东主义的影响败坏了”,还是他在晚年对机会主义的警告,强调的都是革命理论之意义。

本雅明关于革命理论之意义的强调是正确的,但他却不能回答必须与之相伴的更重要的问题:革命理论在哪?何以获得?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尽管存在着卢卡奇代表的人本主义立场和阿尔都塞代表科学主义立场之对立,但这两条路线却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高度一致:科学的或革命的理论来自于理论本身。只不过,前者将理论归结为主体意识的觉醒,而后者则突出科学思维。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在理论内部从谬误到科学的“理性狡计”,从而在实践上从一种意识形态到另一种意识形态的“恶之循环”呢?回答这个问题不是本文的目标,亦超出了作者的能力。我们在此仅仅关注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解史和发展史中,这种循环与擦除恩格斯贡献之间的关系,以及重新回到恩格斯的意义。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奠基于对第二国际失败反思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他们试图绕开恩格斯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第二国际时代科学主义思路以及这一时期工人运动领导人对恩格斯的解读高度关联。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虽然反对伯恩斯坦的经验主义,但却与后者一致,也把恩格斯视为经验主义者。例如,卢卡奇将恩格斯视为忽视了主客体辩证法的实证主义者,而阿尔都塞则将恩格斯视为拘泥于内容的抄“近路”的经验主义者。既然马克思主义“败坏”与恩格斯有关,而第二国际之误原因便在这里,那么,似乎就必须绕开恩格斯重建马克思主义了,而这种重建在逻辑上又必然是未受经验污染的哲学。

关于这一点,柯尔施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做出了详细解释。在这一文本中,柯尔施认为,在从1848年6月至19世纪末马克思主义的第二个阶段上,已经问世的作为整体的革命理论逐步分为对资产阶级的经济秩序、资产阶级国家、资产阶级的教育体系、资产阶级的宗教艺术和文化的批判。因此,这助长了改良企图,并最终扭曲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学说。所以,在20世纪初开始的新阶段上,“不仅工人运动自身,而且还有表达它的共产主义者的理论概念,都必须采取一个明确的革命形式”。那么,为什么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首要任务呢?柯尔施认为,正是经典作家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无意识的合谋否定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般认识论和方法论,或唯物辩证法---其政治后果便是取消了社会革命本身。

从20世纪20年代早期,恩格斯开始成为马克思主义内部毁坏的“替罪羊”,到30年代围绕新发表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建构不同于科学的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从而进一步排挤科学主义的恩格斯,再到苏联斯大林主义引发争论推动西方马克思学将恩格斯作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再到今天的各种细节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举出不少重要的例子,例如同情马克思主义的诺曼·莱文的《辩证法的内部对话》,或者反马克思主义者吕贝尔的“‘马克思神话’,或者恩格斯,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但在逻辑上超越卢卡奇和阿尔都塞这两个理想类型的解读却未曾见闻。国内相关研究也已经很多了,故在此不再赘言。在我看来,今天的理论任务,不是纠缠于细节的争论。实际上,甚至马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16:00 +0800 CST  
甚至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否如卢卡奇解释的那样就是主客体辩证法,或者像阿尔都塞那样认为哲学代表着意识形态,而马克思主义则是一种大写的理论,这些问题也都没有想象得那样重要。真正的问题:无论是用什么样的术语来描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从纯粹的逻辑或思想史通则来再现它是否合法?

我们都喜欢引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喜欢去争论主张实践的马克思要不要理论这种形而上学问题,而不愿在这个问题上深思:马克思从来无意取消理论的价值,他强调的是,只有服务于革命实践的理论才是真理论。马克思本人不是这做的吗?从《共产党宣言》公开主张无产阶级立场,到《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明确地强调,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对经济学的批判,代表的是无产阶级科学。简言之,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真正的理论不会在文本研究中产生,而只能诞生于实践。恩格斯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看作是这一思想的注释。他用“科学社会主义”来定义马克思主义,他宣布哲学的终结,都是作为革命实践一部分的理论实践。正是因为这一点,在政治中,他成为各种争夺话语权的派别首当其冲需要挪开的绊脚石。正是20世纪西方学者试图绕开恩格斯来谈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事实迫使我们重新面对这个问题: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成为理解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前提,这既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的事实要求,亦是这种学说本身的逻辑必然。

理论与实践之不可分离的特征,这正是恩格斯理论活动的最重要特征。反过来,在理解恩格斯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发时,难道不需要我们坚持这个原则吗?我们不是根据这个原则去理解恩格斯不同表述所回应的实际问题,反而纠缠于文本的对比并试图以此得出什么不偏不倚的科学结论,最终留下一大堆文本考据的思辨成果反而丢掉了真正的理论,这将产生什么结果?在今天,流行的因而成为规范的学术研究,具有如下明显唯文本和唯逻辑的趋向,这两个趋向已经开始以辩证的方式报复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自身:在概念的自我运动中,思想变成了与现实无关的独立存在。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16:00 +0800 CST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或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现代唯物主义

晚年恩格斯回顾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时说,“当我们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已经……大致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观点了”。恩格斯总是将创造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首要贡献归结为马克思,这也诱惑我们将之视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阐发者而非创始人。不过,如果进一步认为恩格斯的阐发一定与马克思的“原意”存在着距离,并由此将他与马克思不同侧重和不同风格的表述视为证据,那也将是昏然。恩格斯自己指明了那种差异原因所在,他与马克思是“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观点的”,不同是分工使然。恩格斯从来都不是书斋哲学家,这使得他比马克思更为有利和有力地从工人阶级革命实践角度来阐明唯物主义历史观之要义。他在1870年以后的理论表现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当然,还需要我们直接面对这个问题:恩格斯面向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对马克思主义所做的阐发,是否包含着不可克服的矛盾,是否曲解了这一学说(注意,不是马克思的观点)呢?如果我们不再有那样的先入为主的偏见,即马克思主义已经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完成了,而是真正去面对恩格斯的那些杰出工作之原委、特点和效果,我们就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并由此理解那些貎似矛盾的做法。例如,他宣布哲学的终结,然而又把德国的工人运动说成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费尔巴哈论》),再如他似乎计划写作一部“自然辩证法”,从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置于“自然”规律的前提上,而不是像马克思那样将辩证法锁定在历史领域之中。

让我们在这里简要阐明《费尔巴哈论》和《自然辩论法》草稿的相关问题。1845年,在被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核心思想基本成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草稿中,马克思恩格斯非常明确地宣布了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旧哲学之死亡,并且亦说明了费尔巴哈所代表的“新哲学”之流产。此后,工人阶级的科学开始了自己的道路。不过,正如恩格斯后来在《费尔巴哈论》中强调的那样,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新科学并没有清理自己与旧哲学之间的债务关系。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两个条件下被加强了:一是马克思主义广泛传播,成为日益成长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之旗帜;二是虽然马克思主义宣布了旧哲学死亡但它却不能阻止其继续生长甚至复活,产生了广泛影响的杜林便是代表之一。实际上,正是在批判杜林的过程中,反对构造体系的恩格斯认识到,必须针锋相对地回应“以某种新哲学体系的最终实际成果的形式出现的”杜林的“新的社会主义理论”,从而“正面阐发我对这些在现时具有较为普遍的科学意义或实践意义的争论问题的见解”,并最终留下了后来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百科全书”的《反杜林论》。必须强调的是,这一著作的焦点无论如何都不试图去建构一个体系(正如恩格斯所阐明的那样,这样做会毁掉它的科学性本身,而其体系外观是因为那种针锋相对的论战无意造成的),而是在历史和逻辑上阐明科学社会主义之基本立场,作为其方法规定性的辩证法以及它在现代社会认知上与既往思想的区别。所以,我们看到,科学社会主义始终是重心所在,而科学史发展的历史和逻辑只是其叙述方式。恩格斯的基本思想清晰地呈现在那里,科学社会主义正是适应于科学变革要求的新唯物主义,它的提出,终结了一切旧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基础之上的。这个观点也是恩格斯1870年以后在其几乎所有重要著作中反复重现的主题,换句话说,包括《费尔巴哈论》等著作,都是从不同侧面或维度对这个主题的展开。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18:00 +0800 CST  
或许正如马克思在创作《资本论》时会遇到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之间关系的难题,系统地捍卫唯物主义历史观亦存在着叙述策略的选择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费尔巴哈论》便是解决这种理论疑难的一次重要尝试,它试图通过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虽然标题说的是费尔巴哈)说明科学社会主义何以是哲学终结之后的科学,作为新唯物主义,其何以呈现那样的形式。

恩格斯并没有用多少行话,但如果说《费尔巴哈论》所代表的从科学史发展逻辑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实质如此清晰的定义以及对其科学性所做的如此清晰的辩护,低于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解水平,将是令人费解的。当然,我们也可以由此引申出一些重大的问题加以讨论。如惯常强调,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在历史研究中发展的,而恩格斯似乎则是从自然规律角度来理解的。证据是,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是按自然史-社会史这个顺序来阐明马克思在历史观中所实现的革命,这似乎意味着自然问题在其辩证法理解中具有某种优先性。更为重要的是,1873年以后,他一直在进行着自然辩证法的写作计划,试图从自然角度阐明辩证法原理。然而如果以此作为证据得出那样的结论,并因此强调恩格斯在辩证法理解上受制于黑格尔的残余而低于马克思的水平,那将是令人遗憾的。因为《费尔巴哈论》的叙述策略只是动员了人们从自然到社会的认知习惯,这样做更加有力。至于马克思在历史观中的革命,这种革命的科学意义,恩格斯不是一直都在谈论吗?他的《反杜林论》等文本不是已经说明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历史观革命的性质吗?反过来说,难道只有严格按照马克思本人叙述的方式重复他的观点,才算是忠实的解释吗?如果这是解释的要求,那么全部思想史以及我们今天的工作,其意义在哪里呢?不幸的是,正如柯尔施早就抱怨过的那样,在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解史中,许多低理解力的研究却往往振振有词。

理解了《费尔巴哈论》的论证策略,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疑难也就迎刃而解。在这个计划中,恩格斯显然试图以自然科学(或自然研究、自然观)的历史发展作为证据强调辩证法已经成为现代科学的基础,并且由于辩证法现代科学不再需要传统的形而上学(即“哲学的终结”),同时,他亦试图从逻辑(认识论)的角度以自然科学的实例来阐明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不过,这一文本计划确实也带来了一些难题。在逻辑上,按照《费尔巴哈论》,如果哲学只剩下逻辑学或辩证法,而自然哲学终结了,那么自然辩证法的知识位置便难以定义,它既不是哲学,亦非自然科学,恩格斯为什么长久地关注这样一个具有奇怪的位置的主题呢?他是否如后来凯德洛夫代表的一种理想期待,即完成一种自然观,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包括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在内的完整的百科全书?如果这能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也不难承认吕贝尔关于恩格斯是个阴谋家的指控了。因为,在全部的公开文本中,恩格斯是那样激烈地反对体系哲学,强调唯物主义历史观是研究的指南而非像黑格尔那样建构体系的诀窍。显然这种完美期待是肤浅而不切实际的。甚至正是因为这种想象,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研究才容易被置于与黑格尔相同的水平上。事实上,如果注意到这些事实,例如因为自己与黑格尔的关系,马克思也曾表示如果有机会将会写一本关于辩证法的著作,再如从《反杜林论》开始恩格斯一直是以辩证法为中轴来阐明新唯物主义的性质,那么我们便会看到,《自然辩证法》计划显然是恩格斯补救举措,他试图以自然史(即自然科学)的事实澄清在黑格尔那里仍然具有神秘形式但却是新科学之基础的辩证法之特色。他自己强调,黑格尔的错误在于,辩证法的“规律是作为思维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历史的,而不是从中推导出来的。由此就产生了整个牵强的并且常常是令人震惊的结构:世界,不管它愿意与否,必须适应于某种思想体系,而这种思想体系本身又只是人类思维的某一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如果我们把事情顺过来,那么一切都会变得很简单,在唯心主义哲学中显得极端神秘的辩证法规律就会立即变得简单而朗若白昼了”。这一基本思想与马克思关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判断是完全一致的。由此可见,恩格斯并非试图撇开唯物主义历史观重新按照旧哲学思路从本体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开始建构一种宏伟的哲学体系,而是以自然史为依据澄清唯物辩证法的含义。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19:00 +0800 CST  
我们也可以说,“自然辩证法”以及以其作为基础概括出来的辩证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唯物主义历史观不是其在历史领域的推广和运用。那只不过是旧哲学思维让我们产生的想象。事实上,正是率先在历史研究领域突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才使得我们更好地理解了自然史。这个观点在《自然辩证法》草稿有关段落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就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作为客观规律,它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规律的概括。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计划确实代表着从自然角度说清楚辩证法的企图,但绝非试图以此来建构一种不包含历史领域的辩证唯物主义。当然,在今天,我们不是不能谈论辩证唯物主义。但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如果将其与历史唯物主义剥离开来,使这两个术语代表性质不同的两种唯物主义理论,就跑到自己的对立面上去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和传播史上,确实遗留了不少因为术语而引发的难题。但这些难题并不妨碍我们正确地看到,现代唯物主义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其焦点是从运动、发展或变化的角度对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思维)之客观规律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中,人(特别是由其隐喻的意识)始终是世界的一个有机部分,而世界图象在人的活动中不断地扩大自己的内在或外在界限。恩格斯未完成的《自然辩证法》计划以及《反杜林论》和《费尔巴哈论》等文献清晰地阐明了这一点。

恩格斯不是书斋哲学家,按照某种体系在书房里思考世界的规律。与马克思一样,他首先是革命家,当他通过新的历史观理解了现代世界历史运动的大势,便义无反顾地面向无产阶级革命实践进行思考并通过理论实践推进革命实践的深入。在这一过程中,实践语境直接影响了他的写作之主题和表述方式,或许我们可以因为没有达及完美而遗憾,但绝不能轻易地怀疑他的理论道路是错误的。正是通过这种道路,恩格斯与马克思一道创立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草稿中,他与马克思两人写道:“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恩格斯更集中地代表了这一哲学道路,如果把恩格斯的道路堵死,不难设想,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丧失那种人间才有的生动气象。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21:00 +0800 CST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版

胡大平 : 《回到恩格斯》,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年版

[德]本雅明 : 《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张旭东等译, 三联书店1989 年版

[匈]卢卡奇 : 《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 1992 年版

[法]阿尔都塞 : 《保卫马克思》,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

[德]柯尔施 : 《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王南湜等译,重庆出版社版1990 年版

[法]吕贝尔 : 《吕贝尔马克思学文集》 ( 上) ,曾枝盛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

楼主 马哲吧策划组  发布于 2016-05-30 17:21:00 +0800 CST  

楼主:马哲吧策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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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5-31 01:0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1-21 21:00:5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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