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区划调整沿革

摘自国务院公报,更新有点慢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2 19:00:00 +0800 CST  
1949年:
(1)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批准:将北平市南郊边缘地区恢复原来建制。即将黄村等46个自然村和丰台南端的高家堡、谷泉庄、立垡、鹅坊等4个村、划归河北省;长辛店南郊的岗洼、温庄、大岭等12个村划归察哈尔省。
(2)将北平市管辖的通县划归河北省通县专区。(1949年8月3日华北人民政府决定) 。
(3)1949年8月1日河北省成立时,北平市的宛平、昌平等县划归河北省管辖。
(4)石门市(今石家庄市,当时由华北人民政府直辖)管辖的阳泉市划归山西省。(1949年8月19日华北人民政府批准)
(5)河北省昌平县所辖的青龙桥区及石佛寺、三堡、刘家沟、十八窑、黄土梁5个村划归察哈尔省延庆县。(1949年9月13日)
(6)河北省昌平县所辖的董家沟、里长沟、景儿沟、慈母川、铁炉子、露破石、沙塘沟等7个村划归察哈尔省延庆县。同时,将察哈尔省延庆县所辖的三堡以难地区划归河北省昌平县。(1949年10月)
(7)察哈尔省的繁峙县划归山西省忻县专区。(1949年9月5日华北人民政府批准)
(8)热河省的昭乌达盟、辽北省的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中共中央东北局1949年5月1日决定)
(9)194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将内蒙古自治政府由乌兰浩特市迁驻察哈尔省张家口市。11月24日,周恩来总理批复,准予内蒙古自治政府迁驻张家口市。之后,内蒙古自治政府陆续迁驻张家口市。12月23日开始办公。1950年6月25日迁移全部完毕。
(10)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建民字第15号字】批准:将长春特别市,嫩江省的扶余、乾安2县和郭尔罗斯前旗,辽北省的怀德、农安、长岭3县,共1市、1旗、5县划归吉林省管辖。
(11)黑龙江省的佛山县划归松江省。(东北人民政府1949年12月19日批准)
(12)1949年12月5日甘肃行政公署批准宁夏省划入的额济纳旗,划归甘肃省酒泉专区代管。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2 19:23:00 +0800 CST  
1950年:
1,为了修整、保存名胜古迹,河北省昌平县黑龙潭划归北京市。(1950年10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函告北京市人民政府)
2,将河北省宁河县第九区的北窑村、河头村、中心桥、五十间房、义和庄等五个行政村划归天津市塘大区。(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3年6月13日批准)
3,将河北省天津县第八区的三义村、上和圈村划归天津市。(政务院1950年8月30日批准)
4,将河北省汉沽镇的北塘车站以北至金钟河北岸、及天津县第七区大梁子等五个村划归天津市。(1950年11月28日批准)
5,将河北省密云县所辖的雾都山分水岭北部的大沟、桦皮房、南大峪两个半村及山林五百余垧(大沟、大安峪、雾灵山)划归热河省兴隆县第三区。(1950年12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
6,吴桥县划归德州专区。将德州市以北曹庄一带划归吴桥县。
7,1950年1月周恩来总理在北京召见乌兰夫、刘春等,研究内蒙古自治区的划界问题。周恩来总理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确定将历史上属于内蒙古的区域划归内蒙古,建立东西部统一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问题,考虑到归绥市在历史上曾是内蒙古的中心,根据乌兰夫的意见,将内蒙古自治区首府设在绥远省归绥市。
8,将原察哈尔省的化德县第三区,多伦县第二区除外,将原宝源县张多公路以北与沿太仆寺左旗南界相毗连的全部“租银地”,均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原化德县第三区由商都县管辖,原宝源县张多公路以南和原多伦县第二区合并,另设沽源县。原3县大部分划入内蒙古自治区,另设化德、多伦、宝昌3县。(政务院1950年5月批准;8月12日实施)
9,辽西省辽中县小北河区划归辽东省辽阳县(东北人民政府1950年3月23日批准)
10,辽西省铁岭县石佛寺等12个行政村划归沈阳直辖市(东北人民政府1950年2月批准)
11,1950年3月27日,政务院批准:陕西省两郧专区所属的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均县6县划归湖北省,更名为郧阳专区。
12,1950年7月,湖北省监利县的巴山垸、三合垸、广山垸、五号垸、剪刀池等地域,洪水港直属甲及普丰垸、芦席湾、保安垸各一部分地区划归湖南省岳阳县;湖南省岳阳县的复兴垸、三益乡、十合垸、丘江垸、克成垸、中洲垸、熊家垸,及永固垸、新挽垸、固成垸的各一部分地区划归湖北省监利县。
13,1950年12月2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
1)湖北省石首县的岳军乡、东南垸划归湖南省华容县五区;湖北省公安县的黄山以南,黄山二顶北脚到黄山头大路以南部分地区,石首县的合安垸、彭邱垸、永合垸划归湖南省安乡县。
2)湖北省公安县的同德小垸划归湖南省灃县;湖南省灃县的罗田、刘功2个乡,太平、制复2个垸,杨家垱河以北突出的2个小组划归湖北省公安县。
3)湖南省华容县的万家垸、史家垸、新西垸、陈公东垸、石华垸、顾复垸、补湖垸、谢密垸、麓波俺至六虎山之间的各一部分(北面上津湖以南,杨家岭、五谷庙以北)划归湖北省石首县。
4)湖南省安乡县的附化垸、猪曹垸、新成垸、河北垸、同仁垸等划归湖北省石首县、公安县。
14,从阿吉大庆尼哈以东、帕浪南畔以西的赛庆沟、华里其哈地方之中央点起,依地形向南北或东南、西北延伸到赛处沟的左右两山顶之中央线上划一直线,平均分配划界,以东归甘家,以西归加吾。(1950年10月15日甘肃省夏河县甘家与青海省同仁县加吾部落调解)
15,甘肃省酒泉专区代管的额济纳旗划归宁夏省。(西北军政委员会1950年7月24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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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
1,1951年1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昌平县所辖的明十三陵及其附近的第二区的自石牌坊、大官门、仙人洞、东西山口等5个村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北京市,设立明十三陵管理委员会。
2,将河北省密云县所辖的曹家路等5个村划归热河省兴隆县第三区。
3,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盟宝昌县第五区波罗素庙、戴家营、三盖淖、脑包洼、阎油房5个行政村14自然村划归察哈尔省张北县。(1951年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4,辽西省辽中县东黄腊坨子及七台子两行政村浑河以东部分地区划归辽东省辽阳县(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1951年11月16日批准)
5,将浙江省嘉善县的枫泾镇及夏村、姚村2村划归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松江县管辖。(1951年2月2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东办秘(四)字第2521号】批准:2月11日交接)
6,湖南省岳阳县的春清乡、永益乡划归湖北省监利县;湖北省监利县的江南乡划归湖南省岳阳县。(1951年2月)
7,湖南省零陵县第八区何家洞乡的23户116人(瑶族)划归广西省全县。
8,广东省的钦廉专区及所属的钦县、灵山、防城、合浦4县和北海市委托广西省代管。(政务院1951年5月14日批准)
9,广西省平乐专区的怀集县委托广东省代管。(政务院1951年5月14日批准)
10,云南省巧家县第二区(淌塘区)金沙江左岸上段的虐姑、新山、松坪、老口、黄坪、铁厂、淌塘7个乡和云河乡的两个村划归西康省会理县。上述地方共计52个自然村,9111户,45377人,总面积628平方公里。巧家县第一区的大同乡、景兴乡和骑骡沟自治区划归西康省宁南县。上述地方共计6个自然村,1326户,5820人,总面积565平方公里。(1951年11月24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批准;1951年12月8日内务部【内民字第219号】函复)
11,陕西省靖边县的荀池乡划归绥远省鄂托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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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1,1952年7月23日,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县第一区的7个村、第四区的22个村、第五区的46个村以及良乡县的东营村等3村划归北京市。
2,将河北省天津专区的天津县划归天津市。(政务院1952年4月1日批准)
3,将热河省滦平县所辖的第十一区(驻七道河)、第十二区(驻汤河口)划归河北省怀柔县。(1952年6月1日政务院批准)
4,热河省滦平县第八区(驻于营子)所辖的司营子、番子牌2个行政村(煤油梁以南)划归河北省密云县。(1952年9月18日内务部批准)
5,将河北省景县留智庙区所辖的的五里庄、张庄、李庄、陈庄、南八里庄、屠屯、阎庄、叶家园、李门楼、东营、西营、宋道口12个村划归山东省德县。(1952年9月)
6,山东省的东光县、吴桥县、宁津县、庆云县、盐山县、南皮县划归河北省。河北省的恩县、武城县、夏津县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临清县、馆陶县、临清镇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政务院1952年10月24日批准)
7,平原省划入河南省的六河沟煤矿区(9个村)划归河北省峰峰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75注:本条沿自《行政区划(1949—1997)与1953年1月7日在有村的数目上有差别》
8,辽西省的山海关市划归河北省。(1952年11月7日华北行政委员会指示)
9,《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为调整现有省、区建制,以利工作起见,兹决定:
一、撤销平原省建制。现属平原省原为山东省旧辖之高唐、清平、博平、茌平、聊城、堂邑、冠县、莘县、朝城、阳谷、东阿、梁山、寿张、范县、观城、濮县、鄄城、郓城、南旺、嘉祥、巨野、菏泽、定陶、城武、金乡、鱼台、单县、复程、曹县等29县,全部划回山东省属;原为河南省旧辖之林县、安阳、邺县、内黄、汤阴、浚县、滑县、淇县、汲县、辉县、新乡、延津、封邱、原阳、获嘉、修武、武陟、博爱、温县、沁阳、孟县、济源等22县,新乡、安阳两市及焦作工矿区,全部划回河南省属;原为河北省旧辖之南乐、清丰、濮阳、东明、长垣等五县,为治黄之便,亦划归河南省属,不再归回河北省;现属河北省原为河南省旧辖之武安、涉县、临漳3县不动,仍属河北省,以利治漳。
二、撤销察哈尔省建制。现属察哈尔省原为山西旧辖之朔县、平鲁、左云、右玉、怀仁、山阴、应县、大同、浑源、灵邱、广灵、阳高、天镇等13县及大同市划回山西省属;原为河北省旧辖之赤城、龙关、延庆、怀来、宣化、涿鹿、万全、怀安、阳原、蔚县等10县,张家口、宣化2市及察北的崇礼、张北、沽源、康保、尚义、商都等六县,均划归河北省属。
三、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并于该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现属山东省、安徽省原为江苏省旧辖之地区,均划回江苏省属。江苏省人民政府设于南京。
四、河北与山东两省过去在毗连地区互划的县份,应归还原建制。即现属山东省原为河北省旧辖之盐山、庆云、南皮、东光、吴桥、宁津等6县划回河北省属;现属河北省原为山东省旧辖之恩县、武城、夏津、临清、馆陶、邱县等6县,除邱县系全部飞地因领导便利仍留河北省外,其余五县均划回山东省属。
10,将热河省兴隆县所辖的曹家路等5个村划归河北省密云县。
1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张家口市迁至归绥市。(政务院1952年6月28日批准)
1952年5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同意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内蒙古与绥远工作关系问题的四项解决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内蒙古军区一级领导机关,全部迁驻归绥市;绥远省人民政府由政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但各有重点,省的一般行政事宜和非民族自治区领导重点在中央,辖区内各盟旗民族事务领导重点在内蒙古。
12,辽东、辽西两省以浑江新河道为界。辽中县大坨子村,新开河东岸的孤家子屯划归辽东省辽阳县(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13,辽西省义县第一区新立屯村的九官台门屯划归热河省北票县(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1952年8月25日批准)
14,热河省朝阳县松岭门村、洪家窝堡村、大三台村划归辽西省锦县第十三区(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1952年8月25日批准)
15,辽西省锦西县第二区牛家店、下三角城、孟王塔、孤竹营子、杨家沟、大吉道6个村划归热河省朝阳县(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1952年8月25日批准)
16,松江省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政务院1952年12月31日批准)
17,将江西省广丰县苗青头村划归浙江省江山县管辖。(1952年3月10日政务院【政政申字第19号】公函)
18,将浙江省江山县老官溪乡划归江西省玉山县管辖。(1952年5月30日内务部【内民字第194号】批准)
19,同意将平原省原砀山县地区,仍划归安徽省领导(1952年10月22日平原省人民政府【民行字第114号】公函)1952年6月3日实施。
20,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将宿县专区所辖的萧县、砀山县划入江苏省,将永城县划入河南省。(1952年11月25日政务院【政政齐字第149号】命令)、(1952年12月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东办政字第1127号】命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53年1月20日决定,于2月1日正式划出。)安徽省永城县及砀山县的雨亭区、新兴区(原属于永城县)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政务院1952年1月31日批准)
21,安徽省霍邱县淮河以北的三河尖东镇和桂庙乡21379亩耕地划属河南省淮滨办事处;把孙戚乡9368亩耕地划归固始县;把属于固始县史河以东的花园乡和新街1094亩耕地划入霍邱县。(六安专员公署1952年5月9日批准)1951年12月下旬,霍邱县与河南省固始县和淮滨办事处达成协议。
22,安徽省宿县专区濉溪县的赵庄、钟庄、王庄、小沟岸、邸庄、张庄、苗庄、黄庄、祝庄、张井、呼庄等11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永城县(内务部1952年12月5日批准)(1952年4月27日华东军政委员会【东办(三)字第0443号】批复)(1952年6月4日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皖民字第03446号】批复)宿县专区2月18日报告
23,将铜山县的桃山区、萧县的褚兰区划属宿县
24,山东省的徐州市,滕县专区的丰县、沛县、铜北县、华山县,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赣榆县、东海县、邳县划归江苏省(政务院1952年11月25日批准)
25,湖北省蒲圻县的下万垸划归湖南省湘阴县;湖南省湘阴县的新运洲划归湖北省蒲圻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7日批准)
26,四川省奉节县的龙门、楠杨、柏杨3乡划归湖北省利川县。(1952年6月26日内务部【内民字第252号】批复)
27,湖北省襄樊县程河区的朱李湾、栗胡赵、于湾3乡划归河南省唐河县。(内务部1952年11月30日批准)
28,湖南省道县第四区的白岭、分水、文字界、坝头、石视坪、官充岭等地区划归广西省全县东山区
29,湖南省零陵县的湾夫乡、豹子岭和三家共233户瑶族划归广西省全县。
30,广西省怀集县划归广东省粤中行政区。(政务院1952年3月8日批准)
31,广东省的北海市及钦州专区及所属的合浦县、灵山县、防城县、钦县划归广西省。(政务院1952年3月8日批准)
32,湖北省建始县的铜鼓乡划归四川省巫山县。(1952年3月19日内务部【内民字第72号】批复)
33,1952年11月10日,贵州省民政厅【民民发字第273号】批复:四川省秀山县的九江乡划归贵州省松桃县。(1952年6月11日川东人民行政公署民政厅【民政字第0159号】批复)
34,云南省威信县第五区水田乡飞地木瓦房村(包括白泥、后山、龙塝等自然村,合计1266人面积约1平方公里)划归四川省古蔺县石坝区管辖。(1952年9月14日交接,1954年12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
35,1952年6月12日甘肃省临夏县大河家保安自治乡与青海省循化县清水区孟达乡调整县界与山林问题协议:两省界只有一积石关,关外为甘肃,关内为青海。黑大山与石榴山之间不明确地区,双方同意调整为,北起积石关门,西绕石榴山根,向东南直线延伸至白杨岭,再向南延伸经大锅咀、小锅咀,止黑大山根,沿岭为界,东南归甘肃省,西北为青海省。(1952年9月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报西北军政委员会备案)
36,1952年9月22日甘肃省永登县连城区天祝自治区八乡与青海省乐都县七区毗连的部分林权的协议:(1953年9月22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局备案)
1.永登县八区与乐都县七区的水峡以上森林(斜拉文河上段即寺龙沟上段),由双方共同保护,封山育林20年,其界线东至油滩子(南指直沟脑奇峰山分水岭,北指向斜拉文河水),西至集里图峨博,南至赤岭岭头,北至斜拉文河水为界。
2.天祝自治区八乡与乐都县七区群众争议的莺歌咀、大小浪海湾、药水湾的森林,划归天祝自治区八乡保护抚育,其界线东至上蛇湾,西至药水湾沟心小路,南至山梁,北至寺龙河为界。
37,宁夏省陶乐县第五乡的渡口村、石嘴山渡口东岸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管辖。(1952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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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
1,将山西省繁峙县第二区所辖的南庄旺、寿长寺、银河、老爷庙4个行政村(共18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阜平县。(1953年7月21日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
2,将山东省德县所辖原属景县的宋道口、叶家园、李门楼、东营、西营5个村重新划归景县。(1953年9月)
3,山东省德州市的桑园镇和德县的刘池庄、大兴庄、罗辛庄、第五、第六、小第八、大第八、小丁庄8个村划归河北省吴桥县。(1953年11月12日内务部函告)
4,将河北省宁河县所辖的北塘乡划归天津市。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绥远省人民政府正式合署办公。(政务院1953年10月2日批准,11月1日执行)
中共中央蒙绥分局提出建议后,经蒙绥两政府反复酝酿,并在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上一致通过。
6,1953年7月8日政务院电令: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7月2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建民字第160号】决定于8月1日实施。
7,原江苏省旧辖的山东省的徐州市及滕县专区的丰县、沛县、华山、铜北4县,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和赣榆、邳县、东海3县划归江苏省(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1953年1月1日成立)
8,中央直辖的南京市划归由江苏省管辖(政务院1953年12月17日批准)
9,江苏省溧阳县社渚区所辖的飞地龙角冲、凹塘、强村、刘家村、荷叶坝、稻金岭等自然村,归划安徽省郎溪县。(1953年5月16日)
10,江苏省的嵊泗县划归浙江省(华东行政委员会电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6月26日报告备案)
11,1953年7月16日华东行政委员会上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审核,政务院1953年8月15日批准:(1953年10月15日前完成交接)
1】原属赣榆(北部)的响石、大王坊、小王坊、马站、东林、中林、西林、盘古岭、东棘子荡、西棘子荡、东吴公、西吴公等12村,抗日战争时划归日照县,现划回赣榆县
2】临沭县东部与赣榆县交界处的徐家朱樊、姚家朱樊、王家朱樊3村,原属苏鲁两省辖境,抗日战争时划归临沭县领导,现仍划归临沭县。另一交界处的新集村,原一村分属两省(苏鲁各半),现全部划归赣榆县。
3】东海县西北部、郯城县东部(现在临沭县南部)有31个村庄(蒋头、涝质、南沈泉埠、新庄、陈家项、朱家庄等),抗战时划属东海县,现以莫山、羽山为界,将这部分村庄划归临沭县;郯城县东北部之穆哥寨、团山、鲁老庄、山南头等村,原属东海县,因隔沭河不便领导,现划归郯城县;郯城县东部现辖有91个村,原属东海县,位于马陵山以东,郯城县领导不便,划回东海县。
4】郯城县现属西南部沂河以东,南北荆邑、青石桥等73个村庄,原属邳县,邳县现属之东北部沂河以西重峰等41个村庄,原属郯城县,现各划归旧辖。另外,东石楼、孟桥、倪庄3村为两省分辖,现连同小高庄(原属山东)均划归邳县。
5】兰陵县现属之二区、六区大部、三区全部、九区的石埠、蒲台庄、董杨庄、程家村、小湖子5个村庄,八区泇河西岸之朱家楼、李圩子、北只楼等村庄,原属邳县,抗战时划归兰陵县,现划回邳县。
6】郯城县现属六区之沙墩、八墩及其以南等村,原系宿迁县旧辖(现属新沂县),现划归新沂县。
7】兰陵县西南部现属十三区之一部分、十四区全部,原属旧铜山县,十三区有十余村、十四区有大王庄、西魏、北魏等村,按旧界系山东之插花地突出于铜山县境内,现均划归铜山县;兰陵县一区之李山口,原属铜山县,现仍划归兰陵县;兰陵县十二区之西奚、黑古堆、可怜庄、前马家村原属铜山县,现仍划归铜山县;兰陵县西南部之十三区(原系山东峄县)的新集、北徐杨等村及十二区之杨庄、佛山庄等村,突出于旧铜山县境,现划归铜山县。
8】峄县南部利国驿、莱山、土山、马园、齐家庄、外庄、马安三等村及其以南村庄,按旧界系一插花地突出于铜山县境,现划归铜山县。徐州市郊区(现划归铜山县)之岘帖、大泉、官庄等村,原系峄县旧辖,因地形突出,划归铜山县。原峄县所属之北局子、西马山、东马山、徐庄陇子、西陇子等村划归山东微山县。
9】旧临沂县境内有飞地大埠、徐桥、新庄、阎庄、铺子等5村,抗战时划归邳县,现划归苍山县。
10】单县现属六区约有84个村,原属砀山,现仍划回砀山县(包括砀山吴集区与七区之间的一部分村庄);单县西南部黄河故道以南,按旧界原辖有一部分村庄,抗日战争时划归砀山县,现仍归砀山县;单县与砀山县交界处有马良集、禄王庄、杨庄集、贾庄、武河、姜庵等6个村,按旧治系一村分割两省,现除武河划归单县外,其余5个村划归砀山县。另一交界处之郭集、常庄、战时划归华山县(现已撤销)管辖,现划归砀山县(据砀山县人民政府1953年10月17日报告,共接收8个乡全部及3个乡一部分计22个行政村96个村庄)。
11】现属沛县原属鱼台县八区旧辖程子庙、獾上(约十余小村)、孙庄等村,抗日战争时划归沛县,除将程子庙、獾上、孙庄等村划归微山县外,其他按现辖不变。
12,沛县所属王楼、高楼、小闸子、刘楼、官庄、甄王庄、聂庄铺、东丁官屯、水圩子、东陶官屯、张楼、大孙庄、后程子庙、北丁官屯、小四段等15个村(1965户8623人)划归山东省微山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3年8月22日决定,10月实施)
13,10月17日,将山东单县第六区(入砀山改称第十区)的8个整乡和3个半乡,计96个自然村划入砀山县,改设马良、王范庄、陈庄、刘庄、吴楼、罗寨、汪庄、陈集、玄庙9个乡。(政务院1953年10月17日批准)
14,湖南省桂东县桥头区的下丹、大地、秋坪、中坑、庄川、里地、侠头、白水、狮形、桥头、高义、甘坑12乡划归江西省遂川县。(内务部1953年12月批准)
15,山西省平顺县的苇池凹村、高家台村划归河南省林县。(1953年4月30日内务部批准)◎山西省注解为1954年12月11日内务部批准。
16,湖北省松滋县坌处乡的媛水街及打鼓台、唐坪乡、爱市乡第四组划归湖南省灃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3年9月19日批准)
17,贵州省从江县析出太平、安里2乡正式划归广西省大苗山苗族自治区管辖。湖南省道县析出白岭乡正式广西省全县东山瑶族自治区管辖。湖南省零陵县析出豹子岭黄腊洞、上窗等地区,湾夫乡的3个分会和皎盐岩、旱和冲、下次桥,何家洞乡的第五分会和灵牌山、耗草坪、长垒、长冲、老堂等地区划归广西省全县东山瑶族自治区管辖。广西省三江侗族自治区的高步、横岭2乡划归湖南省通道县管辖。(中央人民政府1953年5月27日批准)
18,贵州省天柱县坌处乡的乌油、大坪,锦屏县的四湾、金山村、元贞等村划归湖南省靖县(内务部1953年2月25日批准)
19,重庆直辖市的巴县、綦江县、江北县划归四川省江津专区;长寿县划归四川省涪陵专区。(1953年1月16日内务部【内民字第32号】批准)
20,重庆直辖市第四区的大窝乡、石板乡、鱼洞镇及第六区的青木、凤凰、兴隆、关口4乡一并划归巴县。(1953年3月27日内务部【内民字第174号】批复)

21,1953年2月25日,内务部批准:贵州省天柱县坌处乡的乌油村、大坪村,锦屏县的四湾村、金山寨村、元贞村划归湖南省靖县。’
22,1953年6月2日甘肃省民勤县与原宁夏省阿拉善旗自治区界线协定:民勤县与阿拉善旗自治区界线:以阿拉鹘山、青山、半个山、北山的最高峰、黑尖山、马莲泉山、独青山、榆树沟、小青山、青台山等十处为主要据点,其据点中间经过的地点如下:1.阿拉鹘山与青山:以两山头的对照线划分,两山均以山脊为分界线;2.青山与半个山:由青山经毛条井再斜至半个山;3.半个山与北山的最高峰:以两山头的对照线,在北蒿井梭梭门子黄家井以东马路井以西的中间与北山的最高峰以直线划分;4.北山的最高峰与黑尖山:以北山的最高峰经下八浪井与黑尖山对照划分;5.黑尖山与马莲泉山:经白马岗、吉星海子、庙台子至马莲泉山南麓联线划分;6.马莲泉山与独青山:以马莲泉山南麓经交水子、小口子、韩家井、大窑子,到红敖卜联划分。红敖卜至独青山直线划分;7.独青山与榆树沟、小青山、青台山之间均以山头对照线划分;独青山与碾盘沟(榆树沟),由独青山山中间经红柳沟、大水至碾盘沟联线划分。碾盘沟与小青山(小山子)中经陶家井联线划分。小青山与、青台山对直划分。红柳沟、碾盘沟、陶家井行政管理属民勤;8.下八浪井、白马岗、吉星海子、庙台子、红敖卜行政管理归民勤。有蒙民的行政管理归阿拉善旗。沿马莲泉山南麓的小口子、交水子、韩家井、大窑子归民勤。
23,1953年7月6日甘肃省山丹县与原宁夏省阿拉善旗自治区界线协定:山丹县与阿拉善旗自治区界线,以青羊口、石井口、赤山口、包代河、趄坡墩、松哇沟六处为主要据点,其据点之间经过的地点如下:1.青羊口与石井口之间对直划分;2.石井口与赤山口之间对直划分(因过去赤山口的原碑已被移到白墩子。现经双方协议:确定以阿拉善旗指定的赤山口为据点。将碑移到原位);3.赤山口与包代河:中经独峰顶、包代圈至包代河联线划分(立碑地点在包代河与小黑沟家叉处);4.包代河与趄坡墩:中经陆布家、俄罗斯井、黑水沟、青井子、沙嘴子、茨湖梁接两卧铺梁(二梁相连)顶头,经趄坡河至趄坡墩连线划分(陆布家、俄罗斯井、黑水沟、青井子属阿拉善旗);5.趄坡墩与松哇沟直线划分(趄坡山属阿拉善旗。趄坡山延东南山麓属山丹);6.由松哇沟起经金沟门、马莲沟(教场墩)、毛草沟直达阿旗所属的直沟门联线划分(线北属阿拉善旗,线南属山丹);7.茨湖、笈笈湖、马莲湖、两卧铺、双岔子、凸露泉、趄坡湖属山丹,大湖属阿拉善旗;8.骟马湖现有山丹与阿拉善旗界碑一座,界址确定后即行作废。(此碑是乾隆五十五年立于独峰后口的界碑)
24,陕西省陇县马鹿区的第三、四、五乡划归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区领导。(1953年8月21日内务部批准)
25,1952年9月22日甘肃省永登县连城区天祝自治区八乡与青海省乐都县七区毗连的部分林权的协议(1953年9月22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局备案):
1】永登县八区与乐都县七区的水峡以上森林(斜拉文河上段即寺龙沟上段),由双方共同保护,封山育林20年,其界线东至油滩子(南指直沟脑奇峰山分水岭,北指向斜拉文河水),西至集里图峨博,南至赤岭岭头,北至斜拉文河水为界。
2】天祝自治区八乡与乐都县七区群众争议的莺歌咀、大小浪海湾、药水湾的森林,划归天祝自治区八乡保护抚育,其界线东至上蛇湾,西至药水湾沟心小路,南至山梁,北至寺龙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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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1,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杨合洼村所属的田家窑自然村划归河北省尚义县领导。(1954年12月20日国务院【国政常字第23号】批准;1955年1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民字第8号】函告)
2,山西省平顺县的苇池凹村、高家台村划归河南省林县。(内务部1954年12月11日批准)(注:河南省注解为内务部1953年4月30日批准)
3,1954年1月28日政务院批准,1954年3月5日实施:绥远、内蒙古自治区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
4,1954年辽东省建制撤销,原辽东省所属安东、营口、辽阳3市及安东、庄河、新金、复县、岫岩、盖平、营口、海城、凤城、辽阳、宽甸、桓仁、新宾、清原、西丰等15县并入辽宁省;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11县划入吉林省。
5,1954年辽西省建制撤销,原辽西省大部分县、市划归辽宁省,四平市及梨树、双辽2县划归吉林省。
6,东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2月23日批准:吉林省扶余县五区与黑龙江省郭尔罗斯后旗三区的界线确定以松花江主流(新开河)为界。
7,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东北行政委员会6月19日通知:长春市改为省辖市,划归吉林省人民政府管辖。
8,关于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议》的实施方案确定:东北6省7直辖市,改为3省7直辖市。其中:决定㈠以长春为中心,以原吉林省为基础,从原辽东省通化市、西安市(同时更名位辽源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11县;从原辽西省划入四平市和榆树、双辽2县;从黑龙江省划入镇赉、白城、洮南、安广、大赉、开通、瞻榆7县组成新的吉林省。⑴设立白城子专区,辖从黑龙江省划入的镇赉、白城、洮南、安广、大赉、开通、瞻榆7县和原吉林省直辖的乾安县。⑵设立通化专区,辖从辽东省划入的通化市和通化、海龙、临江、辑安、长白、抚松、靖宇、柳河、辉南9县。⑶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区不动。⑷8月1日正式组成新省。(东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7月7日【东办字1336号】发布)【黑龙江划入在11月11日两省办理交接】
9,1954年10月21日东北人民政府第4次扩大会议通过东北地区新省区区划。以哈尔滨市为中心,将原黑龙江省(除划归吉林省部分地区外)与原松江省合并,设立黑龙江省,在佳木斯设立合江专区,辖富锦、桦川等8个县市,在齐齐哈尔设立嫩江专区,辖嫩江、景星等9个县,原黑河专区不变。黑龙江省辖4市,3专区,67县,共74个单位。计: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4个市,黑河专区(包括瑷珲、逊克、孙吴、呼玛4县),合江专区(包括桦川、鹤岗市、集贤、抚远、富锦、萝北、佛山等7市县),嫩江专区(包括嫩江、讷河、林甸、富裕、龙江、甘南、景星、泰来、杜尔伯特等9个县旗),海伦、拜泉、绥化、克山、望奎、明水、克东、都德、通北、北安、铁骊、庆安、青冈、肇东、绥棱、兰西、肇州、郭后旗、依安、安达、双城、拉林、五常、阿城、尚志、宾县、延寿、方正、呼兰、巴彦、木兰、通河、海林、宁安、穆棱、东宁、鸡西、密山、宝清、饶河、林口、汤原、依兰、勃利、桦南、虎林、伊春。
10,原嫩江省的镇赉、白城、洮南、安广、大赉、开通、瞻榆7县划归吉林省(东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7月21日批准,10月15日移交)
11,江苏省赣榆县的汾水、小张庄2村划归山东省日照县。山东省郯城东北部之黑豆涧、前城、后城、王家、萧家、黄家圈、社子7个村,划归江苏省东海县;山东单县的胡杨庄、董台子划归江苏省砀山县。(内务部1954年3月26日批准)
12,江苏省溧阳县戴埠区平桥乡所属飞地三门里行政村,包括小侯村、上三门里、下三门里3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广德县。(1954年4月6日)
13,河南省安阳专区濮阳县第九区的郝楼、夏庄、岱堂等3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菏泽专区鄄城县领导。(1954年11月24日政务院批准)
14,武汉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并入湖北省的建制(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
15,广东省乐昌县的野猪窝村、东岭背村、垠背村、油寮村及分水坳村29户划归湖南省宜章县(国务院1954年12月23日批准)
16,湖南省城步县平定塘、蕨基平两地划归广西省龙胜各族自治区(中南行政委员会1954年8月23日批准)
17,中央直辖的广州市降格为地级市,划归广东省(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
18,1954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与湖南省会勘乐昌、宜章两县狗牙洞、石石太岭、枫树垅、泗坑村等处省界及山林纠纷情况的报告,经核同意:
1】狗牙洞附近省界自锣鼓岭经天字排至东岭仙止,都以山脊倒水为界,将原属广东省乐昌县管辖的乐昌县的野猪窝村、东岭背村、油寮村、垠背村、分水坳村等5个自然村(75注:共29户),划归湖南省宜章县领导。
2】石石太岭附近由岑水村对河朱山起,经车田村后龙山过河沿界石碑直上油窝顶,横经老虎窝顶、大岭头、大坪顶山顶、石头冲山顶至点山山顶止,全部以积线分水为界。
3】枫树垅附近省界,北自分水坳起,经高头坝、双人冲、车头岭至狮子挂铜铃接田冲岭省界为界线。
4】泗坑村附近省界以浪平桥为两省界线。
19,中央直辖市的重庆市改为四川省省管市。(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20,四川省丹棱县仁兴乡的第十四分会、第十五分会(即两个自然村)划归西康省雅安县。(1954年3月22日内务部【内户字第129号】批复)
21,四川省通江县第十二区(即碑坝区),除汇滩乡外,其余的广家、西河、碑坝、坝溪、前进、福城、马元、白水8乡划归陕西省南郑县。(1954年10月9日政务院【政政习字第57号】批复)
22,四川省名山县从1955年1月1日起划归西康省管辖。(1954年11月30日批准国务院【国发戌30号】电示)
23,陕西省陇县马鹿区的第三、四、五乡划归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内政部1953年8月21日批准)
24,中央直辖西安市划归陕西省(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
25,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宁夏省建制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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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1,平地泉行政区兴和县杨合洼乡所辖的田家窑村划归河北省尚义县领导。(1955年2月12日)
2,山西省左权县垴沟乡划归河北省武安县领导。(1955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
3,撤销热河省建制,现属热河省的承德、围场、隆化、丰宁、滦平、平泉、青龙、兴隆8县和承德市划归河北省,在承德设立专区公署,领导8县1市的工作。(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
4,山西省平定县杜家庄、测鱼、白城、南藁亭、南寺、石门6个乡共23个村划归河北省井陉县。(1955年12月20日国务院【国一内罗字第152号】批准)
5,山西省晋城县双庙乡(共2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修武县领导。(1955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
6,撤销热河省,现属热河省的宁城、赤峰、乌丹3县和敖汉旗、咯喇沁旗、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由昭乌达盟人民委员会领导。
7,撤销热河省,现属热河省的朝阳、北票、建平、建昌、凌源等5县和喀喇沁左翼旗划归辽宁省,由锦州专署领导。(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30日通过决议)
8,江苏省徐州专区的砀山县、萧县划归安徽省宿县专区;安徽省宿县专区的盱眙县、泗洪县划归江苏省(国务院1955年2月21日批准,3月25日实施)
9,浙江省平阳县属台山列岛划归福建省福鼎县管辖。(国务院1955年8月4日批准)
10,关于洪、淮河裁湾取直后河南省与安徽省的省界问题,同意将河南省淮滨县三河、栏杆、赵集3个区的桂廊、邬岗、小围、胡庄、栏杆、台庄、范庄7个乡属的100个自然村,2397户,11072人,划归安徽省阜南县管辖;安徽省阜南县属地城区的王湾、两河集两处计7个自然村(包括许砦乡的两个自然村和张砦乡的5个自然村)257户,1151人,划归河南省淮滨县。(1955年8月24日国务院【国一内常字第97号】批准)9月14日正式交接。
11,湖北省公安县第六区的严家咀乡划归湖南省灃县领导。(1955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
12,湖南省岳阳县第十四区龙新乡七弓村结水套以北地区划归湖北省监利县。鸡鸣湖东向的二分之一地区的湖草归监利县农民使用。(1955年4月)
13,湖北省利川县太平区的大林、水口、青龙、石家4个乡划归四川省万县。(1955年5月19日国务院【国一内习字第47号】批复)
14,四川省万县的谋道乡、白胜乡、大兴乡(杨柳村除外)划归湖北省利川县。(1955年12月20日国务院【国一内习字第151号】批复)
15,贵州省锦屏县的平察、善理、新四、营寨4乡划归湖南省靖县(国务院1955年5月27日批准)
16,1955年5月31日,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原属广东省钦廉专区的钦县、合浦、灵山、防城4县和北海市,在解放以后,为了便于发展该经济、交通和肃清匪患,于1951年5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委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省。四年以来,在广西省的领导下,完成了上述任务。现在,为了对南海国防和渔业加强统一领导,特决定:除原由合浦县划出的浦北县仍归广西省领导外,将钦县、合浦、灵山、防城4县和北海市仍划归广东省领导。
17,将浦北县随同钦县等4县一市一并划归广东省领导。(1955年7月9日国务院批准)
18,撤销西康省,现属西康省的雅安、荥经、汉源、石棉、天全、宝兴、芦山、名山、西昌、宁南、德昌、会理、会东、盐边、冕宁、越西、米易、金矿、盐源、木里21县,雅安市,西康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辖昭觉、普雄、普格、喜德、布拖、美姑、金阳7县),和西康省藏族自治区(辖康定、泸定、九龙、雅江、乾宁、丹巴、理塘、稻城、乡城、义敦、巴塘、邓柯、德格、甘孜、炉霍、道孚、新龙、白玉、石渠20县)全部划归四川省。(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在四川、贵州两省交界处,包括四川省南川县的万盛、邓家、大垭、腰子、丛林、簸箕、松林等7个乡,綦江县的青年、金灵、建设等3个乡及贵州省桐梓县的第十区全区桃子荡等17个乡共27个乡(包括南桐、东林等煤矿区)的地区内,建立重庆市的市辖区,称重庆市南桐矿区。矿区人民委员会设在万盛。(1955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政常字第6号】批复)⊙75说明:桐梓县的第十区包括:平坝、兴文、中朝、青林、上坝、板辽、天桥、茶园、大坝、农林、庙坝、民权、桃子、营寨、王家坝、景星、青山17个乡。
19,1955年3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省级昌都地区划其管辖。1956年4月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20,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西康省,所属的雅安市、雅安专区、西昌专区、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及所辖的47个县并入四川省。 1955年10月撤销西康省,将其金沙江以西昌都地区各县归西藏管辖,金沙江以东各县并入四川省。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2 23:02:00 +0800 CST  
1956年:
1,1956年3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5次会议决定:
1】撤销昌平县,将河北省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
2】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包括孙河、东窑、北马房、长店、金盏、雷庄、北皋、东营、崔各庄、善各庄、马泉营、何各庄、前苇沟、后苇沟、北甸、西甸、上新堡、下新堡、黄港、康营、三岔河、张万坟等22个行政村划归北京市东郊区。
2,将河北省静海县的薛家庄村划归天津市。(国务院1956年9月27日批准)
3,辽宁省绥中县原属的孟姜女庙及小毛山、大毛山、顺山店、晏家屯、下河湾、高家洼子6个自然屯划归河北省秦皇岛市领导。(1956年3月1日国务院【国一内罗字第37号】批复)
4,河北省平泉县房申村划归辽宁省凌源县领导。(1956年7月5日国务院【国一内罗字第121号】批复)
5,河北省围场县太平地乡双敖包自然屯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按丹沟乡领导。(1956年10月16日国务院【国一内罗字第186号】批复)
6,将山西省晋城县西尧乡的云台、风门、西东水3个村划归河南省沁阳县领导(1956年8月11日国务院批复)
7,将吉林省长岭县第七区保康镇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辖。(1956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
8,1956年4月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6次会议决定:将甘肃省巴音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额济纳旗合并,改立为巴彦淖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领导。
9,将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左杖子村划归辽宁省凌源县领导。(1956年5月16日国务院批复)
10,陕西省靖边县巴兔滩乡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内务部1956年6月1日批准)
11,吉林省榆树县与黑龙江省双城县的边界以拉林河主流为界,拉林河以北的榆树县三个自然屯划归黑龙江省双城县(国务院1956年2月11日批准)
12,江苏省徐州专区睢宁县李集区陈集乡的崔庄、卓圩、侯集(西半村)3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760户3355人,土地8827亩划归安徽省灵璧县;灵璧县九顶区的柴湖乡、陈集乡及耀山乡的土山、谢庄,高楼区的魏洼、黑鲍、八张庄、小李庄,共39个行政村、24个自然村、2752户、11067人、39627.6亩土地,划归睢宁县。(1956年3月)
13,1956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复:
同意山东省峄县、微山两县和江苏省徐州市之间的行政区划界线作如下调整:
1】山东省将峄县性义区徒沟乡的全部包括小楼子、刘庄、小韩庄、殷庄、吴庄、苏庄、胡庄、孙庄、陈庄、小彭庄等个10村和微山县韩庄区马山乡的东马山、西马山、东陇子、西陇子、徐-、东楼、北局子,厉湾乡的大厉家湾(包括另一小村)、东厉家湾、后厉家湾、姚山子,石楼乡的南石楼、北石楼、小石楼(石楼又称石榴)及黄山岛上的孙家庄、蒋家庄、李家庄、厉家庄、陈家庄、后李庄、西马山,套里岛上的祖套、王套、杨套等25村,共计35村,划归江苏省徐州市领导。
2】微山湖湖面由山东省微山县统一管理。
14,宝山县划属上海市。
15,将河南省项城县贾岭区的杨楼、冷庄、李房庄、张楼、刑营、张小庄等6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临泉县鲖城区领导;安徽省临泉县鲖城区的白杨树、文庄、黄庄等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项城县贾岭区领导。(1956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复)
16,江西浮梁县磻溪乡的良禾仓、珠琳两选区划归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管辖。(1956年7月2日国务院批复)
17,湖北省阳新县大桥乡路坑村划归江西省瑞昌县领导。(1956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复)
18,广东省兴宁县的尧輋村划归江西省寻邬县领导。(1956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复)
19,将湖北省应山县属的孝子店乡独流树湾划归河南省信阳市领导。(1956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复)

20,四川省綦江县第十区吹角乡所属的过江村、龙蟠村划归贵州省鳛水县。(1956年4月11日国务院【国一内罗字第56号】批复)
21,甘肃省崇信县千牛乡的河儿上村(飞地)划归陕西省陇县火烧寨乡。(内政部1956年6月1日批准)
22,1956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复:
1】将陕西省略阳县郭镇区大南峪乡和木瓜园乡的贺家沟村、大草坝乡的邻村2处,划归甘肃省康县领导。由甘肃省康县云台区。
2】将甘肃省康县云台区窑坪乡的上下庆阳,包括谭家庄、罗义沟、中山梁、董家梁、马家坝、蒲家湾、旧石垭、碾子奎、小寨子、旧沙坝、党家湾、陈家梁等地以及郑家湾乡的史家河村划归陕西省略阳县领导。 陕西省略阳县郭镇区领导。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2 23:26:00 +0800 CST  
1957年:
1,1957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大兴县所属的新建乡,划归北京市。北京市决定该乡划归南苑区。
2,1957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准:河北省顺义县的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东郊区。

3,山西省平定县汪里、梁江两个乡划归河北省井陉县。(1957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 当时因群众思想不通未交接,至1963年3月始将大梁江、小梁江、汪里、固兰4个村划归石家庄市井陉区领导。
4,将河北省青龙县写字洞乡所辖的沙果子沟村划归辽宁省凌源县。(1957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
5,辽宁省彰武县十家子乡的敖海屯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国务院1957年7月20日批准)
6,将安徽省休宁县的扎源乡划归浙江省遂安县领导。(1957年3月5日国务院【政齐字第10号】批复)
7,江西省遂川县的桥头乡、大地乡划归湖南省桂东县(国务院1957年9月23日批准)
8,四川省旺苍县英萃区的三道乡划归陕西省黎坪区领导。(1957年2月23日国务院【政齐字第6号】批复)
9,甘肃省灵台县马寨乡全部共16个村和林往乡的朱陈凸、菜子、沟圈等3个村划归陕西省长武县领导。(1957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复)
10,甘肃省银川专区(8县)、吴忠回族自治州(1市4县)、固原回族自治州(3县)和平凉专区的的隆德县、泾源回族自治县划归新成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1957年7月15日决定,1958年正式移交)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2 23:38:00 +0800 CST  
1958年:
1, 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2次会议决定:将原属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领导。
2,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将河北省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个县划归北京市。
3,天津市直辖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4,1958年9月17日察哈尔盟化德县与河北省商都县关于二道河房子乡吴殿明沟村和卯都乡卯都房子村的行政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由卯都房子小庙往北至井卜子为点,以白旗大道往东三十步为界。界以东属化德县,界以西属商都县。
2】以井卜子往东三十步至苗圃东端为点,往东三十步以两点成直线为界。界以东属化德县,界以西属商都县。
3】以毛都分子现有苗圃至黄石牙山为点往东三十步为界。界以东属化德县,界以西属商都县,现设石堆为临界标。
5,吉林省榆树县的光明乡曹大房子屯划归黑龙江省五常县。(国务院1958年3月21日批准)
6,江苏省松江专区的嘉定、宝山、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国务院1958年10月20日批准)
7,浙江省嘉兴县洛东乡的钳天圩划归江苏省吴江县;江苏省吴江县青云乡的漾西村(8户)划归浙江省吴兴县。(1958年4月28日)
8,浙江省嘉善县丁栅乡的李家圩等4个圩,划归江苏省青浦县。(1958年5月28日)
9,江苏省川沙县的横沙乡,划归上海市宝山县。(1958年7月19日)
10,同意将江苏省江宁县的前泰来、后泰来、谢家、晏公庙、湖泊塘等五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马鞍山市。(1958年9月20日国务院【政内杨字134号】批准)
11,将江苏省的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崇明7个县,划归上海市(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
12,浙江省庆元县隆官乡张天村划归福建省。(1958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准)
13,将浙江省江山县的大桥乡划归江西省玉山县管辖。(1958年10月18日国务院批复)
14,广东省乐昌县白云乡的牛头窝和坳背两自然村划归湖南省宜章县(国务院1958年4月28日批准)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2 23:55:00 +0800 CST  
1959年:
1,青海省久治县的康赛飞地(安姜区)划归四川省阿坝县。(1959年4月30日国务院【国内杨字第114号】批复)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3 07:50:00 +0800 CST  
1960年:
1,将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皇城区划归甘肃省天祝县管辖;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友爱乡(黄藏寺)划归青海省祁连县管辖。(中央1960年1月22日批准)1959年6月,中共青海省委、甘肃省委在兰州签订《关于甘肃、青海两省边界问题的协议》。
2,1960年9月28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江(现玛曲、碌曲)与阿坝藏族自治州阿坝、若尔盖的协议:
1】洮江县齐哈玛公社和阿坝县草场界线,双方议定,西界:以吉柯河、希脑山梁为界,以西属阿坝,以东属洮江;东界:以贾曲河为界,河西属洮江,河东属阿坝。东南以夺倾家南山梁为界,西南以吉柯玛和邓扎柯之间的山梁为界,在夺倾家南山梁和吉柯玛和邓扎柯之间的山梁中间顺着自然山梁划一条线,以西属洮江,以南属阿坝。
2】若尔盖的幕俄藏地区与洮江县色赤洼草场问题。双方确定界线是:以夏当沟口的小山包为基点,向北到山梁,向南约6公里处至小河,并沿小河向西,直至入黑河口处为界,界西界北属洮江县,界东界南属若尔盖县。
3】关于黄河、黑河三角地带(甘南称“阿尕马者”、 阿坝称“泻底甲拉井”)的问题。双方议定两州的界线是,从黄河、黑河汇合处向东约3公里处,在黑河的第一第一大湾曲部,向正南方向划至黄河,界西属洮江县,界东属若尔盖县。
4】关于若尔盖县的甲秀、浪架、达摩沟、温家沟地区与洮江县的界线问题。议定界线,以华尔干山分水岭为界,北属洮江县,南属若尔盖县。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3 08:05:00 +0800 CST  
1961年:
1,1961年11月7日,国务院批准:山西省阳城县郭庄生产大队划归河南省济源县。
2,1961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浙江省舟山县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3,1961年1月31日甘肃省平凉市人民委员会与陕西省陇县人民委员会的协议书:
1】通讯槽地界为:自冯沟壑壑沿分水岭,经通讯槽壑洞山盖以东止洞沟水渠;
2】地焦坡地界为:自洞沟水渠,沿炮花渠分水岭与新修公路接连,再沿公路的东南到上自草坑渠,沿渠自上经梨树直达地焦坡渠顶,以分水岭为界。
界线东南的林地、荒地、耕地属陇县;界线西北的林地、荒地、耕地属平凉市。
4,东起原划线沿二线子梁梁顶老路西至中新(即中咀梁至新民乡)公路,沿路南下至香炉沟(指有石香炉的山峁)阴坡沟渠,沿渠直达梁顶,向南拐至通向水窑沟的第一个支沟,下至水窑沟底,沿水窑沟底水形到中咀梁阴坡沟渠,再沿渠向西至中咀梁阴坡第一个支沟直上到中咀梁顶,沿中咀梁分水岭向西通向大关山梁顶。界东南为平凉市,界西北为泾源县。(1961年3月26日甘肃省平凉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关于二线子梁、中咀梁地界问题的协议书》。1963年8月19日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3 08:22:00 +0800 CST  
1962年:
1,将河北省所辖的商都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62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
2,河北省阳原县的桥涧、板大寺、黑土坪、黑峪洞、周家洞沟五个村划归山西省广灵县。(1962年8月27日国务院批准)
3,上海市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浙江省舟山专区(国务院1962年5月28日批准)
4,甘肃省玛曲县和青海省玛沁、甘德、久治县在黄河湾曲部地区边界纠纷问题的协议:(1962年8月21日国务院甘、青边界问题工作组同意)
1】玛曲县与玛沁、甘德县在西柯河地区的纠纷问题,商定西柯河地区仍划归玛曲县。具体界线:以西岗周为界,界东属玛曲县,界南属玛沁县。
2】原属玛沁县的塔马、窝马、德柯三条沟,仍划归玛沁县。
3】俄后滩地区,仍划归玛沁县。具体界线:东起起俄代拉那玛、加羊玛尼哈、哈木塔尼哈,再向北经马尾尼哈,到德约山梁(即黄河沿的石峡)为界,形成一条椭圆形的界线,弧形以外属久治县,弧形以内属玛沁县。
4】为了便于放牧,1960年久治县康赛公社黄河以北紧靠玛沁县阿万仓乡的他麻然多、然尼草场仍划归玛沁县。
5】商定下藏科乡仍回原来居住的地区,划归甘德县管辖。木拉、协和强公社归属玛沁县管辖。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3 08:41:00 +0800 CST  
1963年:
1,吉林省镇赉县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科右前旗双方协商的行政区域界线为省界。(国务院1963年1月2日批准)
2,同意将河南省东明县划归山东省领导。(1963年3月23日国务院批复)
3,陕西省和甘肃省在子午岭之间的界线,北五亭子,南至艾蒿店一段,以分水岭为两省的分界线。位于分水岭以东的尹家庄、兔儿崾岘、桦树庄子、兴隆关、东南桂花园、老芦保、东吊庄子、老芦邑庄、阎家洼、刘家洼、李家洼、东蔡子岭、烧锅梁、北洼子、南五里墩等15个村庄由陕西省管辖;位于分水岭以西的五亭子、三里店、何家庄、西崾岘、南庄子、白杨树崾岘、杏树崾岘、椿树院、北桂花园、西南桂花园、白草湾、西吊庄子、严家湾、五里墩、椒树院子、西蔡子岭、白杨树庄子、石十子(南庄子)、下五里墩(高庄子)、瓦窑庄、油房湾、艾蒿店、五里墩尧科等24个村庄归甘肃省管辖。五亭子村南的涝池,位于甘肃宁县、合水县和陕西省富县三县的交界点,由三县共管共用。芦邑庄位于分水岭以东的部分,应属陕西省黄陵县管辖,鉴于甘肃省国营农场已在该村修房屋,议定以庄前公路为界,路西归甘肃宁县管辖,路东归陕西省黄陵县管辖。(1963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1962年5月25日《陕西省与甘肃省在子午岭之间境界划分的协议书》)
4,黄河北面以小浪藏沟直达山峰分水为定界线,山峰分水以西为门堂乡,山峰分水以东为群强乡;黄河南面以浪麻公麻河水为定界线,浪麻公麻河水以下到合曲河水以上为群强乡,浪麻公麻河水以上为门堂乡;南起浪麻尼哈直达郎美尼啊山峰为定界线,以北为群强乡,以南为久治县,哈哈分水以下为久治县。(1963年5月24日青海省久治县门堂乡与甘肃省玛曲县群强乡草山边界协议书)
5,环县与同心县人民委员会协商:双方争执的杨家渠等地土地和草原,从1963年5月17日起,以赵家洼通向下马关的大路(老路)为界,北至滑路湾沟脑,南至赵家洼原畔,以西归同心县马高庄公社的马元山生产队所有,以东归环县南湫公社的双庙生产队所有。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3 08:52:00 +0800 CST  
1964年:
1,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的加格达奇镇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特区。(1964年10月实施)
2,山东省范县、寿张2县金堤河以南和范县城附近地区划入河南省。(国务院1964年6月16日批准)
具体省界划法:山东省寿张县所属跨金堤河两侧的斗虎店、子路堤、侯李庄、明堤、临河、大寺、关门口、赵台、李堤、孟楼、同堤、南台、刘海等13村仍留归山东省;范县所属的金堤以北的范县县城及金村、张夫2村划入河南省。金堤以北的樱桃园、古城、古云集等5个区划入山东省莘县,山东省聊城专区的范县建制划归河南省。
3,山东省莘县的前任屯村、后任屯村划归河南省南乐县;河南省南乐县的杨寨村、东节村、寨节村划归山东省莘县。(国务院1964年6月16日批准,1966年8月10日交接完毕)
4,撤销寿张县。将寿张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阳谷县和河南省范县。(1964年10月3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48次会议决定)(注:阳谷县、原寿张县均属山东省)

楼主 板板850809  发布于 2017-03-23 09:03:00 +0800 CST  
1965年:
1,196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河北、山东两省原则上以卫运河、四女寺减河为省界,具体如下:
1】河北省宁津县的建制连同宁津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的田庄、长官、双碓庄、刘营伍、后魏、大柳、常洼、张学武、杜集、后王、孟集、柴胡店、尤集、小店、城关、相衙镇、保店、张宅、时集、虎皮张20个公社和道口公社的楼子李等18个自然村,龙潭公社的周巴斗等10个自然村,共770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宁津县四女寺减河左岸的道口公社的小林庄等30个自然村划归吴桥县;龙潭公社的西厂等8个自然村划归东光县。
2】河北省庆云县的建制连同庆云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的东郎坞、尚堂、大靳、中丁、杨和尚、中王、板营、解家集、东辛店、小郑、大丁庙、大胡、徐园子、严家务14公社和城关公社的东周庄等28八个自然村,刘范公社的周尹家等6个自然村,共249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同庆云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左岸的玉皇崔、王可忠2个公社和城关、刘范2个公社的24个自然村,共59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盐山县。
3】河北省吴桥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的大赵、西堂、张敖3个公社共75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宁津县;吴桥县四女寺减河右岸的赵富容、赵虎、刘汉、赵宅4公社共75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陵县。
4】河北省东光县所属大张庄公社,计13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宁津县。
5】河北省盐山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崔家口公社的齐家务等11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庆云县。
6】河北省故城县所属郑口公社的甘泉村划归山东省武城县。
7】山东省馆陶县的建制连同馆陶县卫运河左岸的杨草厂、邮寨、王二厢、西魏僧寨、滩上、陈路桥、房儿寨、东河寨、南留庄、王桥、西芦里、寿山寺、南徐村、前市庄、柴庄、柴堡、浅口、陈范庄、东卜(宝)村、刘沿村、西馆陶、马头22个公社共248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县政府驻地仍在南馆陶。馆陶县其余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山东省临清、冠县二县。
8】山东省临清县所属卫运河左岸的李庄、修子埠、下堡寺、张三寨、摇安镇、窦庄、后张八庄、吕寨、姚楼、魏庄、大二十里庄、黑庄、老官寨、单屯、枣园、北三里、南三里(不包括胡家湾村)、东水坡、史洼、仓上、童村、刘庄、西尖冢(不包括冯圈、杨圈两个村)、指挥墓、卢庄、黎博寨、秦白地、龙潭、东台庄29个公社和城关区卫运河左岸河西南大队、河西北大队、米市街、临卫街,共299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 (以上区域后设立临西县)
9】山东省无棣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左岸的辛集、良户、宋王、朱王、傅赵、山后、杨埕7公社共51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
10】山东省武城县所属卫运河左岸的饶阳店、武官寨、祖阳庄3公社和甲马营公社东排等14个自然村,共244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故城县。
2,1964年8月 5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同甘肃省山丹、张掖、高台县的划分行政界线协议》(1965年4月17日国务院同意)
1】阿拉善右旗同山丹县的界线:从青山口起,经转折点到石井口(巴音胡都格)达红腰顶,各点之间以直线划分。由此接1953年协议线的包代圈、包代河、陆布家、俄罗斯、黑水沟、青井子到沙咀子。由此经夹山梁到趄坡墩,接1953年年线,经松洼沟、金沟门、马莲沟(即校场墩)、毛草沟直达直沟门。以上20处为旗、县的主要分界点。具体点位:青羊口点在从沟口向北数第二井与第三井之间;转折点从纳林沟与七个井沟汇合处向石井口(巴音胡都格)划一条方向线,点在此线的从东南到西北的1/3处;石井口点在井西南立有界碑处;红亚腰点在;石井口以西标高2823.0米处;赤山点在海拔2921.0米处;独峰点在海拔2939.0米处;夹山梁点在有破碑处;石井口、陆布家、俄罗斯、黑水沟、青井子、直沟门属阿拉善右旗;包代圈、沙咀子、大湖、夹山梁属山丹县。
2】阿拉善右旗同张掖县的界线:由直沟门起,经米汤沟、闸子沟直线到石井子井南半华里处,再折向石井子西北(石井子向大泉墩方向)两华里处,向北直线到上一棵树居民点,过居民点入中沙河,顺河北上经转咀,穿过白乱山,向正北直达天水河,顺天水河向西,到红扎儿正南为界点,向北直达红扎儿。这条线以西、以南归张掖县,以东、以北归阿拉善右旗,以上11处为旗、县的主要分界点。具体点位:上一棵树即是有二户人家、九间住房、十余亩地之处;张掖县在石井子的耕地,井东者不再耕种,井西、线东之间的耕地仍归张掖继续耕种,但须筑起土墙,以防牲畜践踏。
3】阿拉善右旗同高台县的界线:从芦泉墩起,经漫沙泉、枸杞泉、庙台子,向西北直达红山头东头(即1503.0高程点),再沿红山头北麓西向达喇嘛墩。以上6处为旗、县的主要分界点。芦泉墩(包括泉)、漫沙泉、枸杞泉、庙台子各点属高台县。喇嘛墩在井子以南约1公里处。
3,1965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同甘肃省武威、张掖、酒泉专区有关旗、县行政界线问题的座谈纪要》(1965年4月17日国务院同意)
1】阿拉善左旗同古浪、武威县的界线:从小山子起,经二嘴子直达红沙淌井(红沙淌井归古浪),再从红沙淌井直线到十字路口,从十字路口沿大路北上达邓马营湖(哈什哈湖)的南井敖包为界点。(敖包归左旗)。
2】阿拉善左旗、右旗同民勤县的界线:从南井敖包起,东经黄草湖与麻山湖(乌尼格图)正中间为界点,向北直达青山小湖东沿至青山,按1953年协议线。再从半个山经大毛湖东沿青疙瘩、四眼井、石磊子岗、冰草井、青沙窝井到独青山(温都尔肯),由独青山经六托井、上八旦井,西经深坑井、小湖子到庙台子(上述11个点归民勤县),按1953年协议线。再从大窖井直线到独青山(民勤县指的北独青山),直线经吴家井(塔布胡达格——五个井),折向抱疙瘩(宝力格特)山顶、唐家沟、直向东南小山子(即1953年协议线的小青山)。(吴家井、唐家沟归民勤县)。
3】阿拉善右旗同永昌县的界线:由小山子起直线到红洼(乌兰呼都克),向南达陈山大掌(撑山掌)的分水岭为界点,顺分水岭经陈山大掌到黄鹤狼大沟沟脑与干涝池沟脑中间定点,沿干涝池沟达青羊口接山丹县界点。
4】阿拉善右旗同临泽县的界线:由红扎尔起沿狼湾山南麓到狼湾山井(扑木呼都克),再由狼湾山井直线经石峰山、卷毛井(召木井)、当中井到卧牛山、西接芦泉墩高台县界点。狼湾山井双方使用,石峰山归临泽,卷毛井、当中井归右旗。
5】阿拉善右旗同山丹、张掖、高台三县的界线,1964年8月5日增经达成协议,这思念段的点线走向划法,均按这个协议办理。
6】马鬃山地区:北从中蒙国界184号界桩起,向南经阿勒格乌勒、三道明水到红柳疙瘩,向东到南泉,以东属额济纳旗,以西属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三道明水归额济纳旗。
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同甘肃省武威、张掖、酒泉专区的古浪、武威、民勤、永昌、临泽、肃北各县争议地区的行政界线达成了协议。(1965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与甘肃省的座谈会)
5,1965年10月18日国务院【国内字353号】批复:
1】将安徽省萧县王引河西岸的豆庄等五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永城县;砀山县巴清河以南、王引河以西的胡屯等六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夏邑县。
2】将河南省永城县西洪河以东的张楼等五十五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萧县。
6,安徽省砀山县西南部仓屯等6个村以王引河为界划归河南省夏邑县。(国务院1965年10月18日批准)
7,将广东省的合浦县、灵山县、钦州僮族瑶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和北海市划归广西僮族自治区。(国务院1965年6月26日批准)
8,云南省永仁县的仁和区(18个公社)、大田区(9个公社)、和平区的大跃进水库;华坪县玉泉区的和平、布得、新华、平江、少义、福田等6个公社划归四川省渡口市。(1965年8月9日云南省人民委员会【会字652号】通知)
9,1965年1月20日甘肃省平凉县人民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人民委员会关于高岭子与沙塘、向阳,城子与底沟界线的协议书:
1】平凉县西山公社高岭子大队与泾源县黄花公社沙塘、向阳大队的界线,南起烟筒罐罐梁顶,北抵马连沟口沙塘河,自南向北沿分水岭经大东沟沟脑、小东沟沟脑、马连沟沟脑,直抵石印沟去沙塘小路,然后沿路转,西北至马连沟口转东北,顺沟渠而下交沙塘河。界线以西的大东沟、卧虎坪、小东沟、小南沟、马连沟属泾源县;界线以东的马场沟、高岭子沟、石印沟、属平凉县。平凉县高岭子大队在泾源县界线内小南沟、马连沟的耕地归属泾源县。
2】平凉县麻武公社城子大队与泾源县泾河源公社底沟大队的界线,南起瓦沟沟脑梁顶分水岭至朱家峡为界。然后沿朱家峡东侧,东南抵平凉县原城关农场的耕地(面积约62亩)西南畔沿耕地低畔,连大阴庙,再沿分水岭抵石崖。界线东侧属平凉县,界线西侧属泾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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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
1,1966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大兴安岭特区与鄂伦春自治旗的行政区域界线:将鄂伦春自治旗境内,从古里河口起,经古里河和多布库尔河的分水岭,大二根,欧肯河源,白桦泊,塔列吐河和小奎勒河的分水岭,到老道口;再从老道口起,经多布库尔河和阿里河的分水岭,到伊勒呼里山脊,以东的行政区域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
2,山东省莘县的前任屯、后任屯两个村划归河南省南乐县。(1966年8月)
3,勘定湖南省华容县东山公社与湖北省石首县桃花山公社自望夫山至昂头山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自昂头山顶东向沿溴沟(即昂头山和灵官庙之间的东向主要水沟)直下至路南口,以溪沟为界,沟以北属石首县,沟以南除石首桃花山林场抱鸡母窝生产组(现有房屋附近50亩)仍属石首外,其余均属华容县;自路南口经易家山至望夫山,以分水岭为界,分水岭以北属石首县,分水岭以南属华容县(韩家冲地区界线,由双方代表在进行勘测时,协商解决)(1966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1965年10月15日华容县与石首县达成边界协议)
4,云南省华坪县玉泉区的新生、新民、共和、玉泉4个公社划归四川省渡口市。(1966年6月29日云南省人民委员会【会民字290号】通知)
5,1966年4月8日,内务部【国内字101号】批复:云南省宣威县的百果、选脉、松树(不包括黑甲科生产队)3个公社划归贵州省盘县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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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
1,天津市由河北省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中共中央1967年1月2日决定)
2,将河北省天津地区静海县胡连庄公社所辖的刘唐庄、新房子、常流庄、小国庄5个生产大队划归天津直辖市北大港区赵连庄公社。(1967年3月22日中国解放军天津警备区抓生产指挥部、河北省天津专区生产联合委员会总指挥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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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5-31 08:20:0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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