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禁忌

〖BT4〗饮食忌

民间禁忌幼儿吃鸡爪子。据说是怕上学读书写不好字,使字形如鸡爪子。还有的说是怕抓破书本;怕写字手发抖;怕与人打架。总之,由鸡爪子能够联想到的不吉之事,都是所顾忌的原因。民间还忌幼儿食鱼籽,说是怕长大了不识数,大概是因一团鱼籽本来就难以数清而联想到的吧,据说幼儿吃猪脑也不行,长大了也不识数,这是因猪素有"笨"名而来,幼儿还忌吃猪尾巴。据说吃了猪尾巴会事事落后,一辈子赶不上趟。又说吃了猪尾巴胆小,走夜路后怕。土家族还忌幼儿吃猪鼻子,说是吃了长大后睡觉打鼻鼾。台湾禁忌小孩吃猪蹄,说是将来婚事难成,恐怕会溜跑了媳妇或者女婿。没有蜕奶牙的小孩儿忌吃生葫芦种,否则,蜕牙后要生龅牙。忌小儿舔牙根儿,恐将牙抵出唇外,以牙露唇外为忌。民间祭祀祖灵神明的肉、菜、饭,忌让幼儿吃,据说吃了会影响记忆力,长大好忘事。或者还会得罪神灵,受到冲克损伤。这些幼儿饮食禁忌,多数是从食物会给幼儿造成不良的发育后果方面考虑的,然而其中的联想又很荒唐可笑,反映出民间某种带有原始意味的落后的愚昧的思维方式。现在这些禁忌习俗已无甚说服力了。不过,由于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人们宁可让孩子少吃一口,也不愿冒降低儿童智力的任何风险,所以这些禁忌还真的能够在民间实施并存在下去呢。

〖BT4〗游戏忌

忌幼儿数星星的习俗,是很普遍的。天气晴朗的夏夜,繁星点点,小孩子们爱数着玩。这时大人总要告诫一声:"小孩子不能数星星,长大了不识数!"这和上文中吃鱼籽的禁忌差不多,星星是数不尽的,恐怕幼儿数来数去,数糊涂了,如果长大了还继续糊涂下去,那就是不幸了。所以禁忌之。还有玩米时,也禁忌小孩儿数米粒,道理上和数星星禁忌是一样的。

小孩子玩耍的兴趣很广,然而水、火两样是犯忌讳的。俗话说,"水火无情"。在室外水边玩有可能掉进河里、沟里,会淹死的。在室内,也忌碰热水瓶,一不小心,就会被开水烫伤的。玩火更危险,弄不好就失火,不但家具房屋会烧坏,人也可能被烧死。因此,小孩禁忌在河边、沟边、湖边、井边玩,又禁忌玩缸里、盆里、壶里、锅里的水,特别是热水;凡是与火有关的,如火柴、打火机等都禁忌小孩子玩。小孩也禁忌靠近火炉、煤气罐、火坑洞、火塘、火盆等。都是为防止幼儿玩水、玩火发生事故。俗间还常敬祀水神、火神,祷祝其保佑幼儿,不要伤害他们。小孩忌捉麻雀,不然,写字的时候,手要发抖。大约是由于麻雀的"麻"字和手麻可以形成通感而成忌。小孩又忌捅屋里的燕子窝,据说捅了燕子窝要瞎眼的,不吉利。这是人们愿意保护燕子,以玄鸟为吉祥物的心意体现。贵州的小孩还常被告诫,不要弄死毛虫、蚂蚁,不然睡觉后要被索命。夜晚不能照镜子,否则会梦魇。不能用手指着未圆的月,否则耳根要溃烂。

山东郓城一带又忌讳儿童在家过立春日。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家渡过立春的时刻,称之为"躲春"。

幼儿喜爱模仿,但模仿口吃的游戏却作不得。俗以为小儿模仿口吃会真的成为口吃。尤其是在阴天下雨时模仿口吃,一学就会,而且很难再纠正过来。

〖BT4〗教训忌

幼儿是必须加强管教的。中国民间谁家的孩子有出息,都认为是与家教有关的,所谓"教子有方"。俗语有"子不教,父之过","逞子如杀子"之说。又有"惯儿不孝,惯狗上灶","国败出妖,家败出娇"的说法,都是禁忌养儿不管教的。管教的方式,民间有主张体罚的俗见。所谓"棍头出孝子,娇养是逆儿"。据说贵州的小孩早晨禁忌谩骂吵架,也不能说鬼神及猛兽等事。说者,谓之"放快"。主这天有灾,或者打破碗盏,或者有其他过失。为此,小孩非挨一顿打不可。但体罚也有所忌讳。一般说来,打孩子只打屁股,不打上身,更忌讳打头、打脸,否则会"打傻了",或者打得脸皮厚了,更不好管教。打孩子的器具忌用尺子。俗以为尺子是量长短的,恐怕用尺子会妨碍其长个子。民间禁忌在过年期间打孩子,尤其是正月初一日,更忌讳。俗以为正月初一为一年之始,始则有预示意义。这一天里打孩子,就预示着一年内要经常打孩子,孩子则要挨一年打。这是极不吉利的事,所以过年时孩子即便做错了事,大人们也都尽量克制自己,不打骂孩子,好让孩子痛痛快快地过个新年。另外,平时吃饭时也禁忌打孩子,所谓于家事、年景不吉利。

上学的年龄也有宜忌。俗以为男孩入塾,多以单数为吉,常在五岁、七岁时入学。俗称"男忌双,女忌单",又有"男阳忌双,女阴忌单"的说法。至冠笄亦然。北齐时,李浑弟绘,六岁愿入学,家人以偶年俗忌约弗许。绘伺其伯姊笔牍之便,辄窃用,未几通急就章。则其来久矣(参见本书"社交禁忌"宗法礼教有关部分)。

〖BT4〗小〓结

从以上禁忌事项看,到了幼儿阶段,已经不像婴儿那样禁忌繁多了,而且禁忌的理由也大都不再是担心其夭折、死亡了,而是在一个生命业已存在的基础上所做的进一步的保障。比如如何使孩子长得更结实健壮、智力超群、有出息、有作为等等。而且从此往后,再过几年,小孩子就成长大成人了,其禁忌事项也就与成年人相同了。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7:57:00 +0800 CST  
碧色均为贱色,士庶黎尼皆避忌用于服饰。皇室贵族就更忌服用了。即便与此等颜色接近的,也很忌讳。据《清稗类抄》云:"衬服初尚白色,嘉庆时,尚玉色,又有油绿色,国初皆衣之,殆沿前代绿袍之义。高宗恶其黯然近青色,禁之。"

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颜色,也与贱业、贱民相联系着。如清代奴隶有以红白鹿革为背子的服饰习俗。但红白色并不是奴隶的专用色,它只是与背子的服饰款式相结合而常用于奴隶辈的,所以,红、白色不作贱色论。

凡属于贱色的,民间普通人士皆禁忌服用。如前文所引,贱色属古来惯习养就的成见,又如之附会地传说,用以特指某些贱业人等的身份。这些人实际也有"不洁"、"污秽"的性质,因而贱色禁忌仍然是一种贱人(不洁)人体禁忌的转换形式。

(3)凶色忌

中国人以为白色、黑色等为凶色,在服饰方面都有所忌讳。黑、白两色都与死人的事相关联,或者能够令人想起阴间的勾魂鬼--黑无常、白无常来。现时期,举办丧事,都带黑纱,或穿白色孝服,佩戴白纸花等。所以白色、黑色都容易使人联想到凶祸丧葬等不祥之事,故而一般人忌讳穿着,尤其在婚嫁、生育、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里更是忌讳穿纯白、纯黑的衣裳,惟恐大不吉利。

服饰忌白的习俗,当起于染术精湛的后世。中国染色的起源,虽是很远古的,但因染术不精,古人用之不多,故上古时,人们还并不忌白。当时人们通服白色衣,丧服以精粗为序,不以色辨。素服色白。虽然当时王公大人服有章采,但民间大都素服。《礼记·典礼》云:"为人之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这是与丧服不同处。丧服是纯素的。《礼记·郊特牲》云:"素服,以送终也。"素服是冠、衣、裳皆白色。民间父母在,冠衣不纯素,即是恐有丧象的意思。不纯素者,或者冠、衣、裳有部分是染过的,带彩的。这时民间仍可服用一部分白色衣冠,说明白色还并不是严厉禁止使用的凶色。但是一般不可"纯素",以免不吉之象。说明已开始有"纯素"不吉的讳忌心理存在了。鄂温克族近世的服饰习俗中,也是把白色看成是孝服的。其民除内衣外不穿白色衣服。内衣也绝没有用白色扣子的,而多用有色线缝。这样,也就认为不是"纯素"了。这说明不"纯素"是极易变通的。但是,由于"送终"以"素服"的习俗已转化为一种色彩的辨别方式,再加上民间染印技术的不断发展、日益精湛,使得"纯素"成为"送终"的惟一服饰色标,于是白色便在日常生活中演变成为一种令人非常惧恶厌憎的凶色了。大约到了唐宋时期,厌白尚采的风习便普遍流行于民间了。据《宋史舆服志》云:"凉衫其制加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礼部侍郎王曮奏:'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于是禁服白衫。……自后凉衫只用为凶服矣。"这恐怕要算是民间服饰忌白和认白色为凶色的官方从制度上加以禁制的滥觞了。据《清稗类抄》云:"臣工召对、引见,皆服天青褂、蓝袍、杂色袍悉在禁止之列,羊皮亦不得服,恶其色白,近丧服也。"近世的鄂温克族,白色皮衣也都要

染色后才穿。其方法是将熟好的白皮子用马粪和松树子燃烧烟熏成黄色。据说既可避忌白色,防止凶患,又很实用,可以防潮、防雨。

民间亦有不以白色为凶而喜尚白色的习俗。据《陇蜀余闻》和《清稗类妙》云,陕西汉中、临潼、华州、渭南等地都有衣饰尚白的习俗。传说是为诸葛亮带孝留下的风习。蒙古族牧民亦以白为祥瑞为色,习俗尚白,衣冠纯素,喜骑白马,住白色"蒙古包",以白色哈达为敬献礼品。汉族如今人们亦有不忌白色的,在夏季常穿白衣白裙,着纯素服饰。有的甚至在婚礼上亦穿戴纯白色的服装,不以为凶,反以为吉祥、高雅。这或许是对西方婚仪习俗的仿效。但中国民间绝大多数地区和民众仍视纯白为凶饰。乡间老妪在说民谭讲故事时,还以"白胡子老头"、"穿一身白"作为恐怖、凶厄的象征来吓唬小儿。这也体现了一种服饰忌白的心理。

黑色,在中国民间曾经也是常用服色,因为染起来很方便,穿着又耐脏,比较实用。所以旧时许多人喜好穿黑色衣服。在农村,至今仍有不少人喜好黑色。但一般也忌讳纯黑色,总要与蓝色、橙色、杂色搭配起来穿。如果穿一身黑,也要扎一个白头巾或棕腰带等等,以为这样就不是纯黑了。另外,在做寿衣时,一般是禁忌用黑色的。给死者穿寿衣,要穿蓝衣,禁用黑色。俗以为穿黑衣会使死者转生为驴。有些地方忌用黑色,必用红色。俗以为人死后要上剥衣亭的。穿上红衣,剥衣鬼见到红色,就以为已剥出了血,会停手不剥的。否则,若是只穿了黑衣,剥衣鬼非把皮肉剥烂不可。不过,黑色尚未见有官方从制度上的明禁,其凶色的俗见,还是流行于民间,其忌讳纯黑的惯习,也是由不同地域内民众的心意自然调节的。

另外,有些颜色有一定的场合气氛中也有凶色的性质。例如红色。红色一般是吉色,有喜庆的性质,常用于婚嫁、生子、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但红色又与血色同,因易引起伤害、流血的恐怖感,所以,丧葬期间禁忌穿着红色衣裳,惟恐冲犯鬼魅、神灵。且红色属阳,其与太阳色同,黑色属阴,穿着红色也恐阴阳不调,恐对逝者不利。旧时国殇禁忌一切人等服饰红色。曾有一段相声,讽刺某皇帝驾崩时禁忌红色,竟要人把红糟鼻子也用蓝墨水染了。可知丧事忌红之慎重。古时有人说,白色"于凶事为吉,于吉事为凶"。而红色却是"于吉事为吉,于凶事为凶"。二者正好相对应起来,白色是相反于吉、凶之色,红色则是相同于吉、凶之色。此亦为中国民间关于颜色禁忌的一项趣事。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7:59:00 +0800 CST  
(4)艳色忌

浓妆艳抹,穿着华丽,在中国民间也是犯忌讳的。俗以为服饰的色彩是应当与人的年龄、相貌、品行、德才相符合的。如果不相符合便有"超越本分"之嫌,被视为一种"越轨"行为。女人艳妆过分被视为轻浮下贱之人,男人穿着鲜亮过头,被视为浪当好淫之辈。所以过去中国人服饰色彩单调,女人非红即绿,大红大绿,而且红色只限三十岁以下女人穿着。俗话说,"红到三十绿到老",男人非蓝即黑,灰蓝黝黑,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就要少穿蓝色了,否则,怕人家说"不合适",说"老来俏"。如今,这种禁忌已经逐渐被打破,人们在穿着上日益考究起来,服饰的色彩也越来越鲜艳,越来越多样化起来。

以上谈到几种服饰的颜色禁忌,除了颜色的崇尚与否常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一点需要补充说明以外,不同民族,不同社群对某种颜色的好恶,也是不尽相同的。这一点尤其在族徽、国旗等集体意识的标志中最易得到显示。据说中国历代服饰"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复夏制尚黑,汉复周制尚赤;到了唐代服色尚黄,旗帜尚黑,宋沿袭,元尚黄,明改制取法周、汉,用唐宋旗色而服色尚赤,清又复典。"民国尚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尚赤。国民党尚白,共产党尚赤。而崇尚的反面,便有所讳忌。现代史上曾有称"国统区"为"白区",称共产党人为"赤色分子"的说法,都是以颜色论辖区和政见的。其中有对颜色的崇尚,也有对颜色的讳忌。可见颜色于服饰装点方面是有着象征意义和禁忌意义的。

〖BT4〗材料禁忌

严格地讲,颜色也属材料之一种。这里所说的材料主要是就服饰的用料质地而言。古时有禁忌用车帷帐做衣服的习俗。据《风俗通义》云:"俗说帷帐车不可作衣,令人病疠。"满族人忌穿狗皮衣,忌戴狗皮帽(参见本书"动物禁忌"部分)。清代在庄重的场合下,忌穿着亮纱做的服装。据《清稗类抄》云:"夏不得服亮纱,恶其见肤也,以实地纱代之,致敬也。"民间红布是一种服饰禁忌信号。豫北一带,小孩种牛痘后,在外衣胳膊袖上缝制一个红色"小公鸡"或"红布条"以为禁忌触碰的标志;某处生疮化脓了,也在外衣该处缀一红布块,禁忌碰撞;闹眼病时,在眼镜上系一红布条,以防传染。民间做寿衣时材料忌用缎子,恐有"断(缎)子绝孙"之虞。旧时还忌用带"洋"字的布料。洋布,过去是对应农家自制的土布而言。虽然质量好,色泽鲜,价格也便宜,但丧葬时还是禁忌用于寿衣的。因为"洋"字谐同于"阳"字。寿衣是给去世的人穿的,穿了寿衣就要到阴间去了,带洋字的布料会使寿衣带有"阳间"的含义,而去阴间的人就用不上了。这样做了也是白做的,所以忌用。另外,还有一些出于技术性的考虑,如土葬时怎样长久保持尸体不腐;火葬时怎样不致烧不化等等,也有一些服饰禁忌,因多属经验的而非俗信的,所以这里就不多说了。

〖BT4〗款式禁忌

服饰款式禁忌,主要是指一般普通民众的衣冠制作式样中有关信仰的禁忌。与衣冠款式有关的禁忌原则,有两点是中国人最具特色的。一是裸露的禁忌原则,二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禁忌原则。这两点都于前文人体禁忌中提到过。

裸露肉体是中国封建礼教所严格要求避忌的。在服饰款式方面,民间有"男人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因而中国服饰将身体各部位捂遮得严紧是一大特色。直到近年间,才有所"开放"。汉族居住地区,城市里夏季服装款式开始趋向于裸露胸、腿、臂部分;农村服饰款式,除可裸臂外,其余仍禁忌裸露。至今有些地区的回族还禁忌穿着短袖衣、短裤和裙子。维吾尔族也禁忌衣服款式短小,上衣一般都要过膝,裤腿达到脚面。忌讳穿短裤在户外活动。旧时甚至妇女外出还必须蒙面纱,否则会受到民众舆论的谴责。云南有些地区的妇女外出,也必手执一伞。伞有布围,借以遮首,不欲使人见其面目,且最忌人揭开布围看视。这些都是禁忌裸露的习俗所致。

发须,古人不剪不剃。以为剃之有损身体、精神,不吉利,也是不孝的行为表现。因此,或披于肩,或挽于顶。只有犯法的人才被剃去须发,称为"髡首"。商代以前人们用兽骨、玉石制成"束发器",罩于头上。后常梳成辫子,盘绕于顶。再到后来,人们制成冠、冕、弁、巾、帻、幞(袱)等各种各样的帽子。帽子的款式随时尚的演变而演变,其款式禁忌,常常与朝代的更替有关,冠戴常被统治者视为风俗、礼教、制度化一的标志。据《清稗类抄》云:"明之士人类多方巾大袖者。至顺治甲申,则戴平头小帽,以自晦匿。而禁令苛暴,方巾为世大禁,虽巨绅士子,出与平民无异。间有惜饩羊之遗意,私居偶戴方巾者,一夫窥瞷惨祸立发。常熟有二生,于巡按行香日,戴方巾杂行众中,为所瞥见,即杖之数十,并题奏将二生磔之于市。"可见冠戴的款式一旦与朝政治理相关,将遭苛禁,违者能至于杀身之祸矣。民间自此而后,恐再无敢戴方巾者。此外,从上而下限定冠戴款式的,还有宋史中一例。据《宋史·舆服志》记载,宋代曾明令禁止民妇禁用金器首饰,以防"上币弃于下民"。并规定"袱(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如果说这是从"实为虚费"的节俭角度的考虑,那么,还有从"不祥"、"妖服"的角度发出的禁令。同书又云:"皇佑元年,诏妇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先是宫中尚白角冠梳,人争效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议者以为服妖,遂禁止之。"这些出于信仰方面的顾虑而实行的冠戴款式禁令,是更易于在民间形成习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0:00 +0800 CST  
俗惯制的,在民间,发形、冠戴的款式还往往成为人的某种身份的标志。例如河南旧时梳辫子或垂发于肩,插花、结红头绳的是未婚女子;挽"纂儿"、别"发卡"、"簪子"的是已婚女子。冠戴款式和发式是不准打乱这个规约的。否则,就犯忌讳。轻者人家笑话,重者要受谴责或惩罚。

民间做寿衣时,服饰款式方面也有一些禁忌。如衣服的袖子要长,须将手完全盖住。忌讳袖短露手。否则,据说将来儿孙要讨饭的。

由于在社会中人的社会地位不同,职业行当不同,男女性别不同,婚嫁与否不同等等,其在服饰款式方面也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也不容混淆。否则,亦是有所忌讳的,由于这方面的差别很多,不能一一枚举,所以只举清朝几个例子说明一下,其余类推即可。如清代团龙褂为贵式服装,用于皇室,且有皇帝、皇后、皇太子、太子福晋等差别,民间禁服。蟒袍亦贵,用于大臣,且有品位等级的差别,民间禁服。补服,俗称补子,是一般官吏的服装。作为徽识,所补之物,又分等级。文职以鸟,武职以兽,民间禁服。清代戴毡帽者一般属农夫、市贩等贱民。清初民间还有一种关于服饰款式的传说,叫做"生降死不降,老降少不降,男降女不降,妓降优不降。"其意为:生不能不从时服,死者古服无禁;成人不能不从时服,幼儿古服无禁;男人不得不从时服,女人则可仍穿明代服装;妓女不能不从时服,优伶则可在演戏剧时穿着古服。这似乎是清朝初建时在服饰问题上与民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其实也是朝代交替变更期间服饰民俗演化的必然现象,一种新的服饰款式不可能立即让人们普遍接受,马上更改一新,即便有强令禁制也不行。人们心理上不能很快适应的,总要有一个部分演变,部分存留的过程。这也是服饰款式禁忌中上"禁"与下"忌"的较量结果,是很值得从民俗学、社会学等方面来认识的。

在服饰款式禁忌方面,山东一带禁忌衣服的下摆有毛边,说那是丧服的样式,恐不吉利,又忌讳衣服的扣子为双数,俗话说"四六不成材",以为扣子双数会影响到穿衣人的事业成功等等。除此之外,民间还忌讳男女服饰款式不分,男女不辨(参见本书"性分别禁忌"一节)。又有忌讳婚否不分的。旧时,四川西部一些落后地区,未嫁女子无裙裤,必嫁后始具。贵州布依族未婚男子在衣襟或衣扣上拴红线一缕,已婚男子禁用红线系襟扣;未婚女子腰间丝带和胸前的围兜上都绣着红花,已婚女子则禁用绣红花的丝带和围兜。这些禁忌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都说明服饰款式是有象征意义的,如果不遵守服饰款式方面的禁忌,就会的破社会业已存在的秩序,造成混乱,导致灾祸发生,所以必须有这方面的禁忌俗存在。

〖BT4〗穿戴禁忌

服饰的穿戴方式,也有讳忌。衣冠忌穿着随便,尤其忌异常穿戴,如反穿衣,反悬冠等,河南沁阳一带有"反穿罗裙,另嫁男人"的说法。孀妇改嫁时才反穿罗裙,若平时女人反穿罗裙,自然是不吉祥的,所以忌讳。民间又有亲人死后要反穿衣的习俗。许多地方,给死人穿寿衣,并不直接穿在死者身上,而是先让孝子或亲属反面层层穿好,再剥下来一次穿到死者身上。于是,平日里就特别忌讳将衣服反穿着。否则,就意味着是在诅咒自己的亲人死去。旧时,又有人死后反戴帽子的,据《无何集》云:"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可见反悬冠也是凶相,所以禁忌之。

穿戴不能随便,还包括忌穿别人穿过的衣服。在衣服与本人有着同一性的思想观念下,或者认为衣服上会附着本人的魂灵,那么穿上别人穿过的衣服自己的灵魂就要不得安宁了。青海藏民特别忌讳这一点。汉族等其他民族中也都有类似的习俗。南方沿海一带甚至忌讳晾晒干的衣服不收下叠好放一段时间就直接穿在身上。俗以为这样人会变成"竹竿鬼"。因为过去当地人晾晒衣服是用竹竿把衣服穿撑起来,看上去像是一个竹竿人穿着衣服似的。如取下衣服来直接穿在自己身上,还怕自己也受到那竹竿人灵魂的侵扰而成为一个"竹竿鬼"了。而收下衣服,再折叠一下,放一段儿时间,就起到了化解的作用,不会再有什么不吉祥的事了。

民间还忌讳服饰不整齐。旧时山西一带习尚最重帽,俗以露顶为羞耻,忌讳不戴帽子。塔吉克族也忌讳随便脱下帽子,一般进屋谈话时双方见面都不脱帽。一旦脱帽谈话,那问题就很严重了。汉族民间忌讳帽子戴歪,俗语称,"歪戴帽,狗材料";忌讳衣扣不系,或系错;忌讳不穿鞋袜,或只穿一只鞋袜。旧时妇女还忌不裹脚。又忌妇女裹脚带松驰拖地,说是这样的女人必犯酒色。尤其是祭祀的场合,衣着穿戴更要整洁,不敢过于简率。恐怕冒犯神灵。旧时,苗族人甚至平日居家入寝时也不解裙,惟恐衣饰不整,冒犯了鬼祟。

有些民族的某些服饰带有神圣性,禁忌穿戴时被人触动、摸碰。例如彝族男子头上的"天菩萨"禁忌他人触动;景颇族禁忌幼辈人乱动乱翻长辈人的包头;崩龙族也忌讳触动包头、衣物。汉族禁忌男性触摸女性的服饰、衣物,否则,视为"有邪念"。羌族小孩平时多挂铜镜,帽上钉海螺壳,用以避邪,忌生人触动。否则,以为会冒犯神灵,招致不吉。

还有一些饰物,佩戴时有所忌讳或者佩戴本身便是某种避忌的符号。例如傣族人挂刀时忌刀口向内,否则,认为居心不良,是"刺客"。民间妇女的手饰--戒指,传说古代曾是嫔妃禁戒"御幸"的标记。据《清稗类抄》云:"纣作宝干指环。汉宫人御幸,赐银指环。盖古宫禁中本用以为嫔妃进御或有所避忌之符号,后世遂用为普通之指饰,故曰戒指。"如今,民间仍有以戒指为聘定礼物的。有些地方,以戴戒指标志已婚,少女则禁忌佩戴。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0:00 +0800 CST  
〖BT4〗放置禁忌

在服饰的放置方面,民间主要禁忌在不适当的时候到不适当的地方晾晒。忌讳从衣物上跨过或踏踩、弄坏衣物。民间忌讳将妇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怕落到衣物上贼星或沾染上鬼祟邪气。小孩的衣服还忌搭在高处,俗称三尺以上有神仙,恐伤害着小儿。青海藏民忌在帐房上晾晒裤子、靴子和毡子。达斡尔族等忌讳别人从自己的衣物上跨过,以为不吉。汉族也忌讳别人从自己放在或掉在地上的帽子上跨过,更忌讳别人,哪怕是小孩子坐在自己的帽子上。以为如此则等同于被人从自己的头顶上跨过,等同于自己受到了胯下之辱,是很不吉利的。如果衣物放置不当,被牧畜踏踩了,鄂温克族人认为是凶兆,非死即病,必须请萨满跳神破解之。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还忌讳女人的衣服、鞋袜放置在男人的衣物上边。以为女人的衣物在上是对男人的侮辱,男人们会因此而"失运"的。阿昌族男子甚至不走晒着妇女统裙的地方,以免沾染不洁,招致不吉。

〖BT4〗缝补禁忌

衣物如破了,需要立即缝补起来,否则不吉。缝补衣服时,忌讳穿在身上缝补。河北定县一带,如不脱衣就让别人给缝补,自己嘴里必须衔一样东西,如筷子、秫秸等物。据说不衔的话会被贼偷。实则可能系家庭中的戏谑,或者是出于补衣如补洞,有了洞,不把东西"咬住"便会被人偷走的联想。山东也有类似的习俗,不过不是怕丢东西,而是说这样针不扎人。

〖BT4〗小〓结

总之,服饰在以上若干方面是有许多禁忌俗信的。这还不包括上文曾提到过的婴儿、幼儿时期一些特别的服饰禁忌在内。当然,服饰禁忌也远非我们提及的这些方面,肯定还有许多是未被收集起来的。应当指出的一点是,服饰既是人们喜爱的、需要的,又是人们恐惧的、畏忌的。人们需要服饰,就像鸟类需要羽毛一样:那是人们爱美和保暖的需求,人们害怕服饰,因为它是某种禁忌的标志,某种权力、神威的象征,而且,服饰又与魂灵不可分割,如果自己的服饰落入坏人之手,那坏人就能通过服饰来行施黑巫术,使自己遭受不幸,所以服饰又常常使人感到畏惧。所有这一切都增强了服饰的神秘感,从而使服饰的周围蒙上了一层层禁忌的光环。


〖LM〗

〖BT2〗饮食禁忌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民以食为天",反映了中国人重视饮食的习尚。的确,"人是铁,饭是钢,一天不吃饿得慌",而吃什么,怎么吃,中国人又颇有讲究。俗以为饮食可以关系到人的长相、禀性、吉凶、祸福、生死等等,甚至还可以关系到周围环境的变化,影响到他人的利害。这或是基于古老的图腾信仰,或是出于后世的宗教信仰,或是一般的民间俗信,总之,在饮食的食物食品方面,食品制作方面以及饮食方式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禁忌习俗。这些饮食方面的禁忌习俗,直接影响到各地各民族的饮食文化结构,因而也直接影响到整个中华民族的民间文化形貌。

〖BT4〗食物食品禁忌

中国人对食物食品有许多独特的鉴别方式,比如从阴阳的角度,分析出各种食物是热性还是凉性,热性的食之有火,凉性的食之有寒。一般说来,物性相反的不可同食,但如热、寒太过,则热上不可再加热,寒上不可再加寒;从营养的角度,又分出是大补还是大损,补品有益,损则不宜。但"补"又忌过分,"损"或在积食、需泻等时也可适当食用。有些食物还被认为是有毒的。热、凉、补、损、毒的各种食物又可以专攻人体的某一部位,某一器官,因而成为一种食物食品禁忌的信仰根据。这方面的食物禁忌信仰往往是与医道相关的,中医很讲究这些。因为中药许多都是直接取之于可食用的动植物的。比如,俗以为多食韭菜可以导致神昏目眩;多食蒜,可伤肝痿阳;多食冬瓜,可发黄疽;多食鳝鱼,会得霍乱;吃食鸭蛋,会使疟疾病加重等等。俗语有"黄瓜上市,医生行时;茨梨上市,医生背时"、"黄瓜上市,医生行运;萝卜上市,医生倒霉"的说法,也是说黄瓜会使人害病,茨梨、萝卜对人体健康大有益处的。中原一带还有"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的说法,也说明桃、杏、李三种水果对人身健康的不同影响。俗以为河豚鱼、夹竹桃、房檐水、蛇、蜈蚣等是有毒的,食后伤人。这方面的例子也很多,不胜枚举。又由于民间自古巫医不分,所以许多这类食物禁忌又常常是包含着某种神秘意味的巫术遗迹的。比如,俗信鲫鱼春天不能食用,以为头中有虫,恐食后脚气病重;又因鸡食蜈蚣百虫,蓄毒,故夏不食鸡,恐食之杀人;还说吃秋姜会早死等等,把食物禁忌限定在季节性上。还有的是颜色方面的禁忌,比如"孝服"色白,白为不祥之色。因而香港、深圳等地,买鸡都忌讳要白色的;还有食物名称方面

的禁忌,比如湖北一带,有六月尝新忌鸡的,谓禁饥(鸡)也;又有食物形象方面的禁忌,例如土家族未婚青年男女忌吃猪蹄子叉叉,说是吃了找不到对象,找到后也会被那个叉叉叉出去(台湾也有此俗,恐少女食猪蹄,将来婚姻不成)。杭州、湖州一带,曾经有忌食螃蟹的习俗,俗以为死后将被驱入蟹山受罪,饱受蟹爪刺伤。又以为蟹背有星者、脚不全者、独目者、腹有毛者,食之能害人,有风疾者更忌食;山东一带,供神供祖的饭菜酒,一般忌双数。

总之,食物食品在时间、颜色、名称、形象以及食用数量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禁忌心理都是带有巫术性质的。由于民间相信食物食品有各种相互对应的性质,并且以为这些性质不同的食物食品可以相互作用而产生出新的性质来--新的毒性--于是就又产生了许多食物食品相克禁忌。食物食品相克,实际上是说它们相互作用的结果会对食用的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也就是讲要禁忌同时食用这些食物食品,旧时一些历书上多有食物相克之类的图表。然而因各地物产、惯习的不同,这一类图表也差别很大。古代笔记小说中也常记录此类禁事。如清代·竹柏山房《闲居杂录》中就有"物性相反"、"物性相感"两类食物食品禁忌的记载。其文曰:"有物性相反者,如河豚同鹿肉食之,杀人;羊肉同鲙酪食之,害人;羊肝得生椒,破人脏;猪肉得胡荽,烂人脐,是也。有物性相感,入腹成动物者。如鲙生同酥乳食之,变诸虫;鳖鱼与苋菜食之,还生鳖;牛肉同猪肉食之,成寸白虫;猪肉羊肉以桑楮柴煮炙食之,亦成寸白虫也。"中原一带民间也流传着许多关于食物相克的禁忌。如:鱼肉禁忌与荆芥同食,食之必亡,谓之"鲤鱼犯荆花",鱼子与猪肝禁忌同食,食之必亡;葱与蜜禁忌同食,食之必亡,谓之"甜砒霜";花生与黄瓜禁忌同食,因其物性相反,故以为食之断肠、亡命;柿子与螃蟹禁忌同食,因其物相同,皆寒,故食之得痢疾,或曰成膈疾;烧酒与生姜禁忌同食,食之坏心肺;鸡与韭菜禁忌同食,食之生虫;苋菜与鳖禁忌同食,据说鳖遇苋菜会复生,食之生血鳖。这一说法流传甚广。总之,这类禁忌也是很多的。如果不慎同食了相克的食物食品,民间以为大多数还有补救的办法,一般可用绿豆水、黑豆水、甘草水、芦根汁、冬瓜汁、橄榄汁、粪汁等化解之。但亦有一些严重相克的,无药可解。如"驴肉与荆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0:00 +0800 CST  
芥同食"、"茅檐水滴到肉上同食"等,均认为无化解的可能。民间亦有不信此说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广州曾经有人登报打赌,专食相克的食物食品,据说吃了许多种也仍旧是安然无恙,这说明此类禁忌所说的犯禁后果也并不那么确凿,甚至多数是荒谬的。不过,民间仍有人笃信不疑,并且相互传承递继着。这实在是民间习俗的顽固性和民间习俗的魅力所致。

食物食品的热、凉、补、损、毒等等性质是人们对食物食品某种属性的主观判断和理性的赋予,由于它的直观感性差,所以一般只有少数几种能为民间所掌握,而大多数只有职业的郎中医师们才能分辨得清,而食物食品中另有一些自然属性则是民众可以一目了然的,可以凭直感觉察得到的。比如熊、豹子是凶猛的,老母鸡的皮肉是粗糙的,辣椒是辣的等等。因而,还有一种更为原始的饮食俗信原则,即相信食物食品的这一类自然属性也会传染给吃者。据《博物志》云:"孔子家语曰,食水者乃耐寒而苦浮;食土者无心不息,食木者多而不治;食石者肥泽而不老;食草者善走而愚,食桑者有绪而M1;食肉者勇而悍,食气者神明而寿;食谷者智慧而夭,不食者不死而神仙。"如今民间也仍有类似的信仰,俗以为"吃了熊心豹子胆",人就会变得同熊和豹子一样凶猛彪悍,而吃了老母鸡的肉,人的皮肤也会变得疙里疙瘩的粗糙起来。吃辣椒会使人心眼变得毒辣无比,成为不孝子孙;吃鱼肠会写出弯弯曲曲的字来等等。还有一些俗话,比如"吃了火药,脾气暴躁"、"吃了秤砣,铁了心"、"吃了灯草蕊,说得轻巧"等等,虽然是一些比喻,却也径直地表明了民间是有食物的素质能够转化为吃者的素质这一俗信的。正是由于这一信仰原则的存在,不但某些地区把吃食老母鸡、辣椒等这样比较正常的食物视为禁忌,而且尤其禁忌吃食那些具有异常形态的或者处于异常情况下的食物食品。因为异常的食物食品,其性质发生了变化,是没有定数的,是不可捉摸的,食之,惟恐导致某种不吉利的变异。关于各类变异食物的禁忌,清·竹柏山房《闲居杂录》中有所记载,其文曰:"凡禽兽虫鱼之属,或有感珍气形质变异者,如兽有歧尾,蟹有独

螯,羊一角,鸡四足是也;有形色变异者,如白鸟乌首,乌鸡白首,白马青蹄,白马黑蹄是也;有肉变怪者,如落地不沾灰尘,经宿肉体尚暖,曝炙不燥,入水自动是也;有肠脏变改者,如肝色青黯,肾气紫黑,鱼无肠胆,牛肝孤叶之类是也。"这些有异常变化的食物食品都是禁忌食用的。另外,民间还忌食双蒂的甜瓜和能沉入水底的甜瓜;忌食一荚五粒仁的大豆,忌食五爪猪,忌食三足、赤足、腹下有"主"字、腹下有蛇文的鳖等等,也都是出于这种对食物"异常"现象的恐惧而形成的禁忌。

民间还有忌食不洁净的食物食品的禁忌。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蒙古》云:"他如水族鸟类,则视为不洁之物,绝不沾唇。"俗以为一些动物的内脏和血液等是不洁净的。因而禁忌食用,惟恐食之不吉,会得病或招致灾异等。比如仫佬族忌食动物的心脏;鄂温克族忌食病死的野兽和家畜的头、五脏、淋巴腺、膝下骨髓等,锡伯族、达斡尔族等除羊血外,禁食其他动物的血;台湾也有少女未满十六岁忌食鸡鸭血的习俗等等。这一类饮食禁忌自古有之。据《礼记》云:"不食雏鳖,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乙,鱼目旁乙形骨),鳖去丑(丑,鳖窍也)。"又云:"牛夜鸣则庮(庮,恶臭也);羊冷毛而毳,膻;狗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郁(郁,腐臭也);豕望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漏(漏,如蝼蛄臭也);雏尾不盈握不食;舒雁翠(舒雁,鹅;翠,尾肉);鹄鸮胖(胖,胁薄肉);舒凫翠(舒凫,鸭);鸡肝;雁肾;鸨奥(脾);鹿胃。"其注疏云,此皆为不利人、不可食者。当然,古今民间食物不洁禁忌中又常常是含有其它俗信因素的。例如相信内脏、血液中含有动物的精灵魂魄等等,因而也是不敢食用的。据说兰州多鸽,盈城皆是,当地人不敢食用,以为食之必有灾。这即是超出了不洁信仰的。民间还以为有些不洁净的食物食品还可能影响到食者以外的事物。如鄂温克族人禁忌小孩子吃羊的肥肠,否则,以为会找不到好草场,影响放牧,将给大家带来不幸。

另有一些不洁食物禁忌形成了宗教信仰的特色,并且超脱宗教范畴,成为信徒们普遍遵从的一种生活惯习。例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东乡族、乌孜别克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等,都视猪、狗、驴、骡为"不洁之物",禁忌食用。尤其禁忌食猪肉,并不能言及和接近之。伊斯兰教还禁忌食用自死物、血液,以为同样是不洁净的"秽物"。据《天方典礼择要解》中说,回族禁食的有:"暴目者、锯牙者、环喙者、钩爪者、吃生肉者、杀生鸟者、同类相食者、贪者、吝者、性贼者、污浊者、秽食者、乱群者、异形者、妖者、似人者、善变化者。"等等。其中禁忌的原因就不仅仅是"不洁净"一项了,还包括了食物的许多"不好的性质"在内,可见亦是有担心这些"不好的性质"会传染给吃者本人之类的顾忌的。即使是可食的畜禽,也必须经过阿訇或者懂得宰杀规矩的人宰杀才能食用。这是对食物禁忌的最后一次"把关"了,这种规约,无疑是带有鲜明的宗教色彩的。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1:00 +0800 CST  
有些从卫生角度考虑的食物食品禁忌如今在民间也蔚然成风,如忌食生冷食物,忌食生葱生蒜,忌喝生水,铜器盛水隔夜忌饮等等。否则,认为会多病、肚子痛。这些都是蛮有道理的,已被现代科学、现代医学所证实了是正确的,为民间普遍接受和禁行。


〖BT4〗饮食方式禁忌

习俗不同,饮食方式亦不同。饮食方式中的禁忌也反映出一定的民俗信仰。俗以为神鬼是能够影响到人们获得食物的多少的。农业、狩猎、捕鱼等生产活动常常与宗教、祭祀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些独特的饮食习俗。过去,人们在获得丰收或捕猎到食物后常常是先祭祀祖先神灵,感谢神明的保佑,然后再自己食用。《礼记·少仪》云:"未尝不食新。"疏云:"尝谓荐新物于寝庙也。未尝则人不忍前食新也。"佤族习俗,不举行迎谷神、棉神、小米神和瓜神的仪式,就禁忌吃食任何新熟的庄稼和瓜果;景颇族认为谷子是有灵魂的,打俗时谷魂被吓跑了,必须举行叫谷魂的宗教仪式把谷魂再叫回来,这样谷子才能吃;鄂温克族打住鹿、犴、狍子,当日不能吃其舌,也不能切断其食道。宰杀时忌切断或弄破野兽的阴物。内脏忌食,只吃肉。吃肉时要举行祭火、祭神的仪式活动,喝酒时也必须先献祭佛神和"白纳查"(山神爷);藏族、佤族等民族喝酒时要用小拇指从杯里醮一点儿,洒向空中或地上,表示敬献神灵,然后才能自饮。这些都是为饮食而举行的祭神活动和敬神的仪礼,以表示酬谢敬奉神明的心意。否则,不敢擅自饮食,或者以为擅自饮食后,神灵

佑,将来不能获得新的、更多的食物,会遭受饥荒灾祸。台湾高山族在祭仪、出猎、丧葬时,有禁忌食鱼的风俗,也是饮食禁忌在礼仪中的体现,是重视神圣事物的特殊表示。另外,一些大型的祭祀活动中也常常附带有公共的饮食聚餐活动,同时也有许多饮食方式方面的禁忌。如伊斯兰教的"斋月"期间,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十个民族的成年穆斯林们,都要进行斋戒。整个斋月期间,每天日出前吃好封斋饭,从日出到日落,严格禁忌吃食任何东西,平时抽烟的也要戒

烟。老弱病幼者可不守斋,但也要尽量节制饮食。期满二十九天,寻看新月(月牙)出现时即行开斋,次日为开斋节(新疆地区又名"肉孜节"),如不见新月,则继续斋戒一天,开斋节顺延。这种斋月间的饮食方工,据说是为了表示笃信真主安拉,表示宗教信仰的虔诚。满族中又有吃肉大典的习俗。旧时满族富贵人家,有大祭祀或喜庆事,要设肉食宴会。是日,无论认识不认识,凡是明白这个礼节的人都可以参加。事先不发请柬,来人向主人"打千儿"道喜问候之后,就可随意入座。吃完就走,忌道谢,忌擦嘴,忌漱口。据说道谢、擦嘴、濑口是对主人的不尊敬。满族祭天时,还有吃小肉饭的习俗形式,即再祭结束时,由族中老年妇女分小肉给众人吃。据说吃小肉时屋内屋外的人不许乱串。做好一锅肉丝粥,无论什么人赶上就吃,吃完也不用道谢。只此一锅,不许再做。以吃净或不够吃为大喜,最吉利。忌讳吃不完。这种祭祀活动中附带的饮食习俗,类似《礼记·曲礼》所云:"共食不饮,共饭不泽手。"往往带有一种古朴的淳厚,或者会令人想起洪荒时代祭礼时人群聚餐的场面,那时候,人们都是神的奴仆,彼此不分你我,是共生一体的。所以这时的饮食不互致谢,不避粗野。有人以"古之淳俗犹存一斑"来形容它,实在说,也并非是过分的言辞。

中国人讲究尊重当地的习俗,所谓"入境随俗"。因而到某地某人家中做客,要明白当地的饮食习俗,了解当地饮食方式上有何禁忌,切莫犯了人家的忌讳。不然的话,就会闹出笑话,或者发生误会。

到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地区做客,要尊重其宗教信仰,饮食时禁忌提及猪肉。在维吾尔族家中做客,吃饭时,禁忌随便拨弄盘中食物,禁忌随便到锅灶前面去。如吃抓饭,食前要洗手。通常是洗三下,然后用手帕擦干,禁忌不擦手乱甩手上的水。俗以为这样是对主人的不尊敬。共盘吃饭时,禁忌将自己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地上,如不慎掉落地上,要拾起放在自己近前的"饭布"上。吃饭时忌擤鼻涕、吐痰、放屁。否则,会被认为是失礼。这些禁忌,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满族人禁忌杀狗,禁忌吃狗肉。去满族家中做客,忌戴狗皮帽子。如戴着狗皮帽子,必须在进门前脱下夹在腋下。鄂伦春族人平时多食肉,或烤或煮,均忌用刀子叉肉。到鄂伦春族人家中做客,也要注意这一点。哈萨克族禁忌用手背擦摸食物,不准乱丢食物,不准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或其它用具上,绝对不准跨过吃饭用的餐巾,青年人不能当着老人的面饮酒。如果到苗族家做客,吃饭时,家长会把鸡心、鸭心拈给客人。但此时禁忌客人一人独食之,必须与在座的老人们一起分享。否则,以为你不懂礼貌,不懂事,会被人看不起的。到景颇族家中做客,景颇人喜欢上山采来阔叶供人吃喝时当碗碟。但饮食中,千万不能把阔叶倒用。否则,会被误以为有敌意而当成仇人的。在汉族人家中赴宴,也有许多忌讳,如言谈举止,须小心谨慎,节奏放慢,不可匆忙急躁。如在席间毛手毛脚,移转酒樽将酒洒了,便是犯忌的。《风俗通义》云:"坐不移樽。俗说凡宴饮者移转樽洒,令人讼诤。"另外,座次、举箸、饮酒,或以齿或以贵,禁忌无长幼、尊卑之序(参见本书"交际禁忌"部分)。饭菜忌食太饱,要留有余地;席间忌脱衣、松裤带;忌谈论饭菜不好;忌站起身来夹远处的菜;菜盘忌食空食光;忌主动要求添菜添饭;吃鱼时忌主动把鱼翻转过来,俗谓"客不翻鱼";忌不道别就离席而去等等。总之,到人家家中赴宴,要尊重人家的饮食习俗,在饮食方式方面,也不能违犯人家的禁忌俗规。这方面的禁忌,晚周时期中原一带就有了。据《礼记·曲礼》云:"(与人共食时)毋搏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从这一类禁忌的目的来看,一般说来都是讲究卫生、讲究节约、讲究礼仪的。除了少数带有神秘意味之外,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2:00 +0800 CST  
大多数又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而且流传至今的这类习俗,保留、变异程度不同,因而往往还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浓重的地方特色。

中国人是热情好客的,他们很乐意在自己家中款待亲朋友好友,尤其是来自远方的客人。在如何待客饮食方面,也有一些禁忌,如果说上文谈到的做客饮食禁忌主要的是要求客人对主人的尊重的话,那么这里要谈的待客饮食禁忌则又主要的是要求主人对客人的热情、坦诚与虔诚了。汉族人讲究敬宾客,在吃饭前要给客人递上热毛巾,请客人洗脸擦手。把客人让到首席座位上。山东一带,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俗称"滚蛋包",意味着客人不受欢迎。河南郸城一带待客忌三盘菜、八盘菜,说是"三个盘子待鳖,八个盘子待王八"。一般是菜多为好,豫北一带有"七个碟子八个碗"的说法,表明菜肴丰盛、待客心诚。吃饭时,主人要亲自给客人布菜、敬酒。盛饭时忌勺子往外翻。一说这是犯人牢食的舀法;一说是为了避免财水外流。宴客席间主人始终陪坐,忌讳提前离席。吃饭时,忌讳将空碗空碟收走,忌讳席未散抹桌扫地,俗以为这是"赶客"的举动。宴客时又忌茶壶、酒壶壶口向人。否则,以为会有口舌,《礼记·少仪》云:"尊壶者面其鼻。鼻者,柄也。口柄前后相对;柄之所向,主施惠,为尊;口之所内,主受惠,为卑,不以口向人,实为敬客之意也(参见《无何集》第353页)。"河南一带,宴客忌问客人"吃醋不吃醋",因讳"醋"字,要称醋为"忌讳";酒席上,莲菜盘忌放首席前,要放远离客人的"席口"处。因莲菜俗称"眼子菜"。若放客前,恐有"捉眼子"之嫌,"捉眼子"含贬意,是一种污辱人的俗语。家中来客,打荷包蛋时,忌打两个鸡蛋,恐犯"二蛋"的忌讳,"二蛋"俗谓"傻瓜"之意,一般都是打四五个鸡蛋,才显得热情。招待客人吃水果时,忌讳两人分吃一个梨,讳避"分离(梨)"二字。其他民族中也有这类待客饮食习俗。其禁忌事项或略有差异,然敬客之心大体如此(参见本书"交际禁忌"部分)。

饮食方式方面的禁忌不惟对外客如此,对内,对家中人,对亲友也是一样的。而且从这类饮食禁忌的形式上看,主要的还是基于当地人自家日常饮食习俗之上的。外客来到此地,也不过是顺从当地的惯习而已。

在日常饮食方式方面,民间也有一些禁忌俗,比如,大多数人们习惯于在自己家中吃饭,他们进食时总喜欢躲开家庭成员以外的别人,农村中,旧有端着饭碗上街吃的习惯,但大家是吃极为普通的家常饭时,才这样的。一旦改善生活,吃别样饭或者来了客人时,就又要呆在家里了,这可说是一种共食惯习的遗存。上街吃表明了"我们家没吃什么特殊的好饭菜,是与大家一样的"。可以产生一体感。而避开别人,就说明饮食有了差别。随着经济的发展,分配方面日益显现出差别,如今,尤其在城镇里饮食避人的习俗是越来越强化了,到了开饭的时候,一般是禁忌串门的。小孩子吃饭时仍呆在人家家中玩耍,父母也是要训斥教训的。如果吃新禾时,有人离家未归,民间忌讳提及此事。如有人提及,则全家戚然不安,认为是不祥之兆。这又联系到民间吃饭时喜举家团聚共食而忌讳有人不在或分散开来吃"流水席",这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共食惯习"了。俗以为看人家吃饭也是不礼貌的。锡伯族人吃饭时,禁忌边走边吃,又禁忌端着饭碗在外头吃。土家族禁忌吃饭时端着碗站在别人背后。俗以为在别人背后吃饭是吃别人的背,别人会因此而"背时(食)"的。旧时,吃饭时又有男女不同桌,尤其儿媳不能与老公公同桌的习俗。主要是对妇女的轻贱和男女性隔离的观念使然。

民间还忌讳吃饭前用筷子敲空碗。俗以为"穷气"。因为,旧时乞丐要饭时才这样敲的。拿碗的手势一般是五指自然捧着饭碗,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着碗边,这也像乞丐要饭的样子。盛饭时,汉族有忌从窗口递进食物的习俗,据说吃了会得噎食病。佤族人忌讳用芭蕉叶盛饭。俗以为芭蕉叶是做鬼用的,恐其中藏有鬼魂,饭盛好后,民间又忌讳将筷子插在米饭碗上。据说这是丧葬时敬鬼神的方式,容易让人想到死人,是不吉利的。山东一带又忌把筷子横担在碗上,说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据说明代之前有把筷子担在碗上的习俗,后来明太祖斥为恶模样,因而后来逐渐成为一种禁忌。有些讲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都有规矩,叫做"杯不出栏,筷不出缘"。又有筷子不放于杯子同一侧的忌讳。若是杯子两边,一边放一只筷子,就觉得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这样,看上去也不雅观,不正常。并且,每双筷子应一般齐,不可一长一短,令人想起"三长两短"等不吉语,故以为不祥。这些,也是一种礼法的禁约。

中国人是用筷子吃饭的,筷子一般用右手执拿。《礼记·内则》云,"子能食食,教以右手。"左手拿筷子,民间以为反常,俗称"左撇子"。拿筷子的位置一般要适中,忌讳拿得过高或过低。俗以为从手执筷子的部位上可以占卜出来小孩子日后结婚对象离家是远还是近。手拿筷子过高的,对象一定离家远,手拿筷子过低的,对象一定离家近。这样,担心孩子将来远离父母或者不愿孩子没出息地守在父母身边的就必定是所忌讳的了。河南郸城民间又有吃饭时用筷八忌,即为:一忌舔筷(忌用舌头舔筷子);二忌迷筷(忌拿不定主意,手握筷子在餐桌上乱游灵);三忌移筷,忌刚吃了一个菜接着又吃另一个菜,中间不停顿,不配饭);四忌粘筷(忌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五忌插筷(忌把筷子插在饭菜上);六忌跨菜(忌别人夹菜时,跨过去夹另一个菜);七忌掏菜(忌用筷从菜当中扒弄着吃);八忌剔筷(忌用筷代牙签剔牙)。也是家庭吃饭可者宴客时的禁忌俗规。多是关乎卫生、谦让、礼貌的。说明中国人是重视饮食的庄重性和严肃性的,如不以此为戒,违犯这些禁忌,则会被认为是不文明的"匪类"或污秽不堪的"丐帮"。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2:00 +0800 CST  
大多数又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而且流传至今的这类习俗,保留、变异程度不同,因而往往还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浓重的地方特色。

中国人是热情好客的,他们很乐意在自己家中款待亲朋友好友,尤其是来自远方的客人。在如何待客饮食方面,也有一些禁忌,如果说上文谈到的做客饮食禁忌主要的是要求客人对主人的尊重的话,那么这里要谈的待客饮食禁忌则又主要的是要求主人对客人的热情、坦诚与虔诚了。汉族人讲究敬宾客,在吃饭前要给客人递上热毛巾,请客人洗脸擦手。把客人让到首席座位上。山东一带,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俗称"滚蛋包",意味着客人不受欢迎。河南郸城一带待客忌三盘菜、八盘菜,说是"三个盘子待鳖,八个盘子待王八"。一般是菜多为好,豫北一带有"七个碟子八个碗"的说法,表明菜肴丰盛、待客心诚。吃饭时,主人要亲自给客人布菜、敬酒。盛饭时忌勺子往外翻。一说这是犯人牢食的舀法;一说是为了避免财水外流。宴客席间主人始终陪坐,忌讳提前离席。吃饭时,忌讳将空碗空碟收走,忌讳席未散抹桌扫地,俗以为这是"赶客"的举动。宴客时又忌茶壶、酒壶壶口向人。否则,以为会有口舌,《礼记·少仪》云:"尊壶者面其鼻。鼻者,柄也。口柄前后相对;柄之所向,主施惠,为尊;口之所内,主受惠,为卑,不以口向人,实为敬客之意也(参见《无何集》第353页)。"河南一带,宴客忌问客人"吃醋不吃醋",因讳"醋"字,要称醋为"忌讳";酒席上,莲菜盘忌放首席前,要放远离客人的"席口"处。因莲菜俗称"眼子菜"。若放客前,恐有"捉眼子"之嫌,"捉眼子"含贬意,是一种污辱人的俗语。家中来客,打荷包蛋时,忌打两个鸡蛋,恐犯"二蛋"的忌讳,"二蛋"俗谓"傻瓜"之意,一般都是打四五个鸡蛋,才显得热情。招待客人吃水果时,忌讳两人分吃一个梨,讳避"分离(梨)"二字。其他民族中也有这类待客饮食习俗。其禁忌事项或略有差异,然敬客之心大体如此(参见本书"交际禁忌"部分)。

饮食方式方面的禁忌不惟对外客如此,对内,对家中人,对亲友也是一样的。而且从这类饮食禁忌的形式上看,主要的还是基于当地人自家日常饮食习俗之上的。外客来到此地,也不过是顺从当地的惯习而已。

在日常饮食方式方面,民间也有一些禁忌俗,比如,大多数人们习惯于在自己家中吃饭,他们进食时总喜欢躲开家庭成员以外的别人,农村中,旧有端着饭碗上街吃的习惯,但大家是吃极为普通的家常饭时,才这样的。一旦改善生活,吃别样饭或者来了客人时,就又要呆在家里了,这可说是一种共食惯习的遗存。上街吃表明了"我们家没吃什么特殊的好饭菜,是与大家一样的"。可以产生一体感。而避开别人,就说明饮食有了差别。随着经济的发展,分配方面日益显现出差别,如今,尤其在城镇里饮食避人的习俗是越来越强化了,到了开饭的时候,一般是禁忌串门的。小孩子吃饭时仍呆在人家家中玩耍,父母也是要训斥教训的。如果吃新禾时,有人离家未归,民间忌讳提及此事。如有人提及,则全家戚然不安,认为是不祥之兆。这又联系到民间吃饭时喜举家团聚共食而忌讳有人不在或分散开来吃"流水席",这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共食惯习"了。俗以为看人家吃饭也是不礼貌的。锡伯族人吃饭时,禁忌边走边吃,又禁忌端着饭碗在外头吃。土家族禁忌吃饭时端着碗站在别人背后。俗以为在别人背后吃饭是吃别人的背,别人会因此而"背时(食)"的。旧时,吃饭时又有男女不同桌,尤其儿媳不能与老公公同桌的习俗。主要是对妇女的轻贱和男女性隔离的观念使然。

民间还忌讳吃饭前用筷子敲空碗。俗以为"穷气"。因为,旧时乞丐要饭时才这样敲的。拿碗的手势一般是五指自然捧着饭碗,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着碗边,这也像乞丐要饭的样子。盛饭时,汉族有忌从窗口递进食物的习俗,据说吃了会得噎食病。佤族人忌讳用芭蕉叶盛饭。俗以为芭蕉叶是做鬼用的,恐其中藏有鬼魂,饭盛好后,民间又忌讳将筷子插在米饭碗上。据说这是丧葬时敬鬼神的方式,容易让人想到死人,是不吉利的。山东一带又忌把筷子横担在碗上,说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据说明代之前有把筷子担在碗上的习俗,后来明太祖斥为恶模样,因而后来逐渐成为一种禁忌。有些讲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都有规矩,叫做"杯不出栏,筷不出缘"。又有筷子不放于杯子同一侧的忌讳。若是杯子两边,一边放一只筷子,就觉得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这样,看上去也不雅观,不正常。并且,每双筷子应一般齐,不可一长一短,令人想起"三长两短"等不吉语,故以为不祥。这些,也是一种礼法的禁约。

中国人是用筷子吃饭的,筷子一般用右手执拿。《礼记·内则》云,"子能食食,教以右手。"左手拿筷子,民间以为反常,俗称"左撇子"。拿筷子的位置一般要适中,忌讳拿得过高或过低。俗以为从手执筷子的部位上可以占卜出来小孩子日后结婚对象离家是远还是近。手拿筷子过高的,对象一定离家远,手拿筷子过低的,对象一定离家近。这样,担心孩子将来远离父母或者不愿孩子没出息地守在父母身边的就必定是所忌讳的了。河南郸城民间又有吃饭时用筷八忌,即为:一忌舔筷(忌用舌头舔筷子);二忌迷筷(忌拿不定主意,手握筷子在餐桌上乱游灵);三忌移筷,忌刚吃了一个菜接着又吃另一个菜,中间不停顿,不配饭);四忌粘筷(忌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五忌插筷(忌把筷子插在饭菜上);六忌跨菜(忌别人夹菜时,跨过去夹另一个菜);七忌掏菜(忌用筷从菜当中扒弄着吃);八忌剔筷(忌用筷代牙签剔牙)。也是家庭吃饭可者宴客时的禁忌俗规。多是关乎卫生、谦让、礼貌的。说明中国人是重视饮食的庄重性和严肃性的,如不以此为戒,违犯这些禁忌,则会被认为是不文明的"匪类"或污秽不堪的"丐帮"。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2:00 +0800 CST  
许多民族吃饭时的衣着穿戴以及吃饭时的身姿形态也有所禁忌。比如哈萨克人食忌无冠,如果事急来不及戴帽子或者忘记戴帽子,也必须用一根草茎插在头上,才敢就食,否则以为不敬。乌孜别克族也有类似习俗,用餐时,长者上座,幼者下座,家中人口多的,一般都分席用餐,妇女与孩子一席。用餐时严禁脱帽。鄂温克族吃饭时最忌穿一只鞋吃饭,俗以为如此则儿媳会变成小偷。达斡尔族人禁忌吃饭时坐在门坎和窗台上,或者边走边吃。俗以为如此,则会长粗脖子,或者会导致乳牛立着下犊。汉族也忌吃饭时以足践椅栏上,俗谓如此则食必噎。又忌吃饭脱鞋、摸脚趾。还忌吃饭伸懒腰,俗谓"吃饭伸腰,天打勿饶"。

吃饭是一件正事,俗忌心不在焉,思想不集中。汉族民间忌讳吃饭时看镜子,忌讳边吃饭边干活,或者边吃饭边玩耍,以为是对家神的不敬。俗谓"吃饭不要闹,吃饱不要跑"。许多地方还忌吃饭时说话,民间有"食不语"、"吃饭不拉呱,酒醉不骑马"的俗谚。蒙古人吃鱼时也忌说话,因鱼有刺,易伤喉,相戒临食不语,并称熟鱼肉为"哑口菜"。食不语除了卫生的功用外,还有防止说出不吉语的作用。吃饭时说出不吉语是更遭人忌的。俗以为饭时忌提到伤、亡、病、灾、祸等凶事,否则,不吉。山东一带又忌饭桌上说"蒜"和"醋"。因为当地方言"蒜"与"散"同音,恐家人分散,大不吉利。说"醋"恐有不贞事发生和令人生妒忌。

吃饭是一件严肃、神圣的事情,古代饮食常与祭祀活动结合在一起,某些宗教信徒也常在就餐前默诵经文或作祈祷。汉族饭时虽无甚明显的祈神行为,但也视吃饭为一天乃至一生中之大事。平常人们相遇时总爱问:"吃饭了没有?"可见吃饭是人人注意的一个焦点。因而在这样的时刻里是忌讳出任何差池的。河南一带,忌讳吃饭时将筷子掉在地上,俗以为不吉利。林县人如果吃饭时掉了筷子,要用掉下的筷子在地上画个"十"字作破法,然后再使用。河北一带禁忌吃饭时把碗扣在桌上,据说扣碗会得噎食病。还有一些地区忌饭时扣碗是因与吃药相类。吃汤药时,喝完后常将药碗扣于桌上,以示今后不再生病服药。如扣饭碗,还恐易生病将不能进食。白族(勒墨人)吃饭时忌把香油瓶弄倒了。如倒了香油瓶,俗以为是闹鬼,要死人。鄂温克族忌将奶制品洒在地上,如洒了就等于洒掉了自己的福气。不慎撒掉时,常以所撒之奶类涂在额前少许,以保福气不失。汉族及其他许多民族中都有吃鱼吐刺,忌吐在地上,要放在桌上的习俗。吃饭时还忌讳掉饭粒、撒米和剩碗根。实则是民间敬谷神、惜谷物的心理表现。俗以为"作践谷物,必遭雷击"。又以为,"小孩剩碗底,长大娶麻妻"。"吃不光,好生疮"。因此家长从小就要求孩子吃多少盛多少,要学会掌握自己的饭量。民间还有许多劝少食的俗谚,如"少吃多滋味,多吃坏肚皮"。"爽口食多偏作病,快心事过恐生殃"。尤其忌讳晚饭多食。俗说"少吃一口,安稳一宿;少吃一碗,安稳一天"。"少吃一口,活到九十九;多吃一勺,半夜睡不着"。并且忌暴食狂饮,所谓"饥不暴食,渴不狂饮"。

吃完饭后,俗忌躺卧不动,所谓"饭后不动,定要生病"。以为最好是走走步,活动活动。所谓"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饭后又忌洗澡、剃头。民间有"饭饱不洗澡,酒醉不剃脑"、"肚饱不剃头"的说法。

烟、酒、茶是中国人饮食方面的特种嗜好,历来也有一些饮食方式上的禁忌。

烟草,据《续本草》云:"醒能使醉,醉能使醒,饥能使饱,饱能使饥。人以代酒代茶,终身不厌,与槟榔同功。然火气熏灼,耗血损年,人每不觉。"因其"耗血损年",故民间忌食之。又因"人每不觉",所以忌之不绝。有人曾论吸烟之宜忌,曰"烟有宜者八事,睡起也,饭后也,对客也,作文也,观书欲倦也,待好友不至也,胸有烦闷也,案无酒肴也。忌者七事,听琴也,饲鹤也,对幽兰也,看梅花也,祭祀也,朝会也,与美人昵枕也。宜节者亦七事,马上也,被中也,事忙也,囊悭也,踏落叶也,坐芦篷船也,近故纸堆也。"这虽是"雅士"的评论,却也反映出了民间吸烟的大部分习俗现象。就其禁忌事项来讲,祭祀、床第之禁大概是更能普及于民间的。

饮酒,是民间一大快事。往往在酒兴正浓之时,猜拳行令,以为劝酒之方。胜者不饮为乐,输者喝酒受罚。古俗或亦有赌酒获胜者得饮的风习,如"画蛇添足"之传说,即是说"诸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而如今民间酒场上的博戏则大都以能使对方多饮为幸事,实则亦是敬酒的别一种方式,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民间的酒令游戏有很多种,此不一一赘述。然而一般通行的俗规禁忌却也不少,如:酒令大似军令,在场人均不得违犯;隔席不说话,隔席不问酒;交架腿不坐席,歪戴帽子不坐席,忌迟到,迟到者,罚酒三杯;罚酒必喝干,滴一滴,罚三杯;划拳伸手指时忌用食指和中指表示"二",俗以为像"挖眼";忌用小拇指表示"一",俗以为小拇指是比喻"小人"的,常用大拇指表示"一",这是尊重对方的意思。总之,这类规约很多,更有一些是因地因时因人而宜的。山东一带,没有孩子的人忌喝瓶子底下的残酒,俗说喝瓶子底生闺女。民间还有忌卯时饮酒的,卯时为清晨时分,一大早就吃得醉醺醺的,恐怕会耽误一天的活计。俗语说:"莫吃卯时酒,昏昏醉到酉。"饮酒又忌过量,以免酒后失德。《闲居杂录》云:"酒浆面上不见人影不可食。"实则也是一种戒多饮的方式。试想,人如喝多了,便什么东西都看得模模糊糊起来,又哪儿能于酒浆面上看见人影了呢?俗以为"气大伤人,酒多伤身",所以"饭要少吃,酒要少饮","不贪意外财,不饮过量酒"。否则,"酒极作乱",会导致"乐极生悲"的。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3:00 +0800 CST  
饮茶的禁忌,明清之际,曾有人总结为七条。曰:一不如法,二恶具,三主客不韵,四冠裳苛礼,五荤肴杂陈,六忙冗,七壁间案头多恶趣。亦是文人雅士自视清高的品茶戒旨。清代苏州官方还有过禁民家婢及女仆饮茶肆的地方法规,因而,曾一度茶肆无妇人入。但民间饮茶习俗已久,终不能禁。民间尚有一些关于饮茶的俗信禁忌。俗以为饮真茶令人少眠,吃茶多,腹胀(可以醋解之)。故禁忌晚间饮茶和饮茶太多。又以为"隔夜茶,毒如蛇",不可饮。据清代《闲居杂录》云:"惊蛰后至九月,凡茶水在几上经宿者不可饮。因守宫(壁虎)之性,见水则淫,每于水内相交,余沥遗入,为性最毒。如误饮时,急觅地浆水解之,或吐或泻,尚可救一二。掘地以冷水拨之,令浊,少顷取饮,谓之地浆。"这里所说的隔夜茶不可饮的原由及其破法,颇带有民间俗信的韵味。虽不一定确当,总比空泛的"毒如蛇"一句比喻要形象、实在多了,因而是更具"说服力"、更能止饮"隔夜茶"的。

浙江一带新年互贺时,要饮红糖泡枣的茶。据说温州一带光饮茶水不吃枣,俗说,"无家教,吃茶泡";而闽南一带饮红糖枣茶却要吃掉茶泡,谓之"吃红枣,年年好"。还有的地方,办喜事时,新娘要吃"卵茶"。是时,新娘只低头饮茶,不吃卵。如吃卵,就被视为不稳重,日后不会受到丈夫和邻居的敬重。这也是与不吃茶泡相类似的习俗禁忌。其取意为"不贪婪,懂礼节"。

宋代,居丧时饮茶,或以茶待客,忌用茶托。《齐东野语》"有丧不举茶托",专门记载了这种俗礼。据说是因为"托必有朱,故有所嫌而然"。乃是恐茶托为朱红色漆器,犯丧讳。

〖BT4〗食品制作禁忌

食品制作方面的禁忌是与食物食品禁忌有关的,俗以为食品的制作可以直接影响到食品的性质。如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不食不洁之物(猪、驴、骡等),而牛、羊之类是可以食用的。但可食用的牲畜又要看宰杀者是谁。宰杀者若是阿訇或者懂得宰杀规矩的伊斯兰教信徒,则认为是洁净的,可食;否则,若是非信仰伊斯兰教者所杀,则仍以为是不洁净的,仍要忌食。有的地区甚至只食一刀杀死的牲畜,一刀未致死而杀第二刀的亦忌食。或以为,一刀未杀死表明主示意,不该食之。天意不可违,故不肯食。壮族忌在厨房杀狗。壮族有吃狗肉的习惯。但绝对不能在厨房里杀狗,也不能在灶上煮狗肉。认为在厨房杀狗就会秽污灶王,狗血一淋,灶王会跑开,大家就没有神灵保佑了。所以,人们杀狗时多在屋外进行,烧火刮毛也在外边做,砍好狗肉拿来煮时,另用石头、砖头来砌临时的火灶,或在田边挖个灶,吃后就将灶毁掉。汉族也有惧杀牲禽的习俗。以为杀牲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杀牲禽,年轻人忌上前看,忌动手宰杀。不得不杀时,动手前,常用嘴噙一下刀背,以为"破邪"。传说这一噙,死后到阴间可吓跑兽怪,免遭报复。有的在下刀前还念几句咒语,如"不怨你,不怨我,光怨你主家卖给我"云云。杀完之后,还须蒸一碗血吃,以弥补杀性的罪过。

吃饺子,旧时是很慎重的,一般都是过年节时才吃的。中原一带包饺子忌讳数数,据说一数数就少了。忌讳说"够了"、"不够"、"多了"、"少子"。怕被神灵听去了整治人。据说有的人家因为说了这类话,饺子一下锅里就不见了,东北一带又有忌包饺子不捏褶的,说是捏光边像"和尚头",不吉利。其俗又忌包好了饺子摆成圈。据说摆圈表明日子越过越死门子。而要摆得横竖成行,这样才显得财路通达。过年吃饺子时,又爱在饺子里包上钱或小煤块。吃着有钱的饺子兆示要发财;吃着有煤块的饺子就预示要倒霉了。因此都忌讳吃着有煤块的饺子。这些包饺子中的禁忌也表达出食品制作中人们趋吉避凶的神秘观念。不但包饺子如此,做其他食品也是这样。过年蒸年糕,也忌讳孩子们在灶前指指点点、乱说话。俗以为孩子们一插嘴,年糕就发不起来了,就蒸不好了。就是平日里蒸馍馍、炸油条时,也有恐怕得罪鬼神的忌讳。为了防止"鬼捏馍"和"鬼喝油",一般这时是禁忌外人串门的。在门口,有的插把剪刀,有的放碗冷水,还有干脆关门闭户,以防人来。有人串门赶上正在蒸馍、炸油条时,必须先到火灶旁帮助烧把火,以为破解。壮族忌煮夹生饭,特别是周围熟,中间有一团口盅大或鸡蛋般大的米不熟,就认定是一种不祥的预兆,不久必有灾难或横祸。因而,要出门远行的改期,在一段时间里,处处小心谨慎,与人交往,也多加小心,言行举动都比较克制。有些还要求神拜佛,请师公道公来消灾。做饭时还忌讳秽柴烧火,俗以为也会导致食物不洁的。壮族忌烧被风刮倒的树木。壮族传说,古代柴草的枝叶为脚,与各种动物一样走路,其根部是头,根须是头发,后来柴草走到人家里,连人走动的地方都挤满了,人们去向始祖神布洛陀告状,布洛陀命倒生神把树木颠倒过来,将其头部插入土里,不许走动。从此

,柴草要由人去砍割,才能进家。过去,壮家村边被风刮倒的大树,人们不敢用,生怕倒生神见怪,遭受祸殃。由于月经期妇女、孕妇、产妇均为不洁之人,所以有些重要的炊事亦禁忌她们参与。没有福气的人,如孀妇、无子嗣者、带孝者,恐身上有凶煞气,不吉利,也常禁忌参与炊事。尤其是上祭的供品,更是忌讳得厉害。鲁迅小说《祝福》中就曾反复描写了这样的细节。旧时,由于做豆酱和酿酒一样,成败很难掌握,不是发酸便是发霉。于是民间就怨天尤人,乱找原因。《风俗通义》云:"雷不作酱,俗说令人腹内雷声。"民间则又有忌讳作酱时不洁女人、带孝者近前偷看的说法。俗以为经这些不洁净的人一看,豆酱必坏无疑。这是基于事前忌说破的心理。不论什么事儿,事前一经说破,一经看见,便不灵验了。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3:00 +0800 CST  
〖BT4〗药物饮食禁忌

中国的医药学是建立在民间关于药物食品性质的俗信基础上的。中药俗称"草药",实则不仅包括着植物,而且包括着动物和一些矿物在内。除了一些外敷的药物外,大多数是煎服食用的,所以又称"汤药"。汤药入腹,事关人命,所以是较他事更为慎重的,所谓"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然而,中国自古巫医不分,后世民间也有许多巫师术士、巫婆神汉假借迷信活动为人"治病"的,再加上野医、庸医等等,使得中医的"理论"博杂纷纭,良莠不辨,颇为混乱。当然中国医药学中可贵的东西仍然很多,医学界也自有自己的学术见解,本书无意介入此事,现仅就民间广为人知的一些药物饮食禁忌,略述几项,以为说明。

民间俗以为有些东西,本身有毒,故而食之病亡。据《博物志》云:"《神农经》曰,药物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一曰钩吻。"又云:"黄帝问天老曰'天地所生,岂有食之令人不死者乎。'天老曰:'太阳之草,名曰黄精,饵而食之,可以长生。太阴之草,名曰钩吻,不可食,入口立死。'人信钩吻之杀人,不信黄精之益寿,不亦惑乎。"可见古人便信一种叫做钩吻的草为毒物。民间还以为"食燕麦令人骨节断解","啖榆则眠不欲觉","蘑菇有毒不可食","巴豆(据清《壶天录》:'腊梅花结实如豆,即药部中巴豆也。')食之令人泻而死","蝎子胡蜂皆极毒之物"等等。民间又以为有些食物是因与其他某种食物同食而产生毒性的,所谓食物相克之类。这点上文已谈到不少,这里就不重复了。总之,俗以为饮食某种食物会使人中毒生病甚至死亡,所以对于有毒性的食物(药物)必须禁忌食用。

另外,有些药物虽然本身无毒,也无相克之虞,但用药不对症也会造成灾患的。比如人参、鹿茸,本为补品,可治血寒;但若用于热毒,则会导致吐血、尿血、流鼻血、腐肠而死等严重后果。还有痧症腹痛忌服生姜汤;疔疮忌服火麻花;骨蒸似怯症忌服生地黄,等等不一而足。所以《神农经》曰:"夫命之所以延,性之所以利,病之所以止,当其药,应以病也;违其药,失其应,即怨天尤人设鬼神矣。"

由于食物、药物各有性质不同的特征,所以有时治病服药后还要特别忌食某种食物食品,谓之"忌口",又称"忌嘴"。俗话说,"吃药不忌口,医生跟着走","吃药不忌嘴,大夫跑断腿"。比如治痢疾时忌食油腥物;治脓疮时忌食鱼肉发物,等等。土家族不但吃药者有所禁忌,就连农村草医本人也要忌吃狗肉和其他五个爪子的各种兽肉,否则,他的药物就不灵了。这与其俗禁忌用狗和其他五爪兽肉、死肉祭神,说是对神灵的侮辱有关。民间也相信草医吃了狗肉和其他五爪兽肉,其降病祛魔的神力也就会削弱甚至消失的。

关于用药方式,民间也有一些禁忌。比如山东一带民间以为抓中药时,药方不能反叠。否则,药与病反,没有功效。抓来的药,又忌放在锅台、窗台、炕台上。湖南一带病人服药,忌将药端过门槛再服,以为如此,药将失效。河南一带吃完了中药,忌讳药渣乱倒,俗有"药渣倒高不倒底"之说。又有忌讳倒在垃圾堆和厕所内的。因为民间相信,即使是吃过的药渣仍然是与病人的病体相关联的。如倒放不妥,就会影响病人康复。沁阳一带以为最好是倒在马路上。这样人来车往,可将药渣踩碎踢飞,与此同时,病人的病患也就得到解除了。

〖BT4〗小〓结

以上我们列举了食物食品、饮食方式、食品制作以及药物饮食方面的一些禁忌,再加上本书其它篇章中所谈到的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饮食禁忌,就基本上可以看出中国人饮食方面的禁忌概貌了。中国人是十分重视饮食的,自古以来饮食与男女并列而为人生的最大欲望,所谓食色性也。男女传宗接代,用以解决人种延续的问题,饮食吃喝烹饪,用以维持个体生命的存在和发展。所以吃喝是关系到人的自身的现实问题。饮食禁忌习俗,也大都是从主观愿望上对自身的一种护卫,防止因吃喝而发生疾病,损年折寿,带来祸患。当然,其中又掺杂着许多迷信的思想和礼教的限定,以至在客观上使许多饮食禁忌陷入了非科学和伪科学的泥沼之中,并不能真正是有益于人的。我们有责任在尊重民族的、宗教的信仰、惯习的基础上,逐渐以科学的道理来影响人们的思想,改进人们的饮食文化,改善人们的饮食结构,要人们的饮食更趋于合理、更科学化、更丰富多样。

〖LM〗

〖BT2〗居住禁忌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多数民族早已有定居的风习。人们大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居处,称为自己的"家"。家所在的地方,称作"家乡"。一个人的一生或者会有许多家,但其出生的家,便是其"老家"。中国人有热恋故土的风习,对于自己的家乡、老家总有一种落叶归根的缠绵情感,这实际上也是每日里劳作一天后要回归到自己现实家中那种感情和惯习的放大。现实的家是人每日每天的归宿地,家乡是人一生一世的归宿地,这其中的道理、情感是有着相通性的。当然,有些人一辈子只有一个家,那就更是如此了。总之,家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对固定的活动基地。在中国,家的含义是指"婚姻居处"的意思,一对男女结婚了,大家就称之为"成家了",再婚者,称为"又成家了"。《周礼地官·注》云:"有夫有妇,然后为家。"家是一个社会中的最小单位,有人比作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兴旺发达与否,是与整个社会的繁荣昌盛密切相关的。因为家庭是人自身生产的第一个环境,它必然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种属的繁衍。中国人习惯把全社会比作一个大家庭,旧时有"天子无外,以天下为家"的说法。每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能够发展壮大,耀祖光宗,因而各家又有自己的努力追求。这些努力追求,在同一个社会环境中必然呈现出某种共同的信仰基础。这里所要谈的便是集中于家庭居处范围内的一些禁忌习俗。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4:00 +0800 CST  
〖BT3〗1建舍禁忌

家宅房舍,是人定居的基地,也是人常处的地所,所以中国人最重视之,俗以为建舍立家,尤如植树培根。这一事体处理得妥当贴切,才能够子孙昌盛,枝叶繁茂,家业兴旺。否则便会家运衰败,子嗣无继,灾祸横生。在重视建舍的习俗影响下,旧时风水术大盛,民间有专司其职的"风水先生",以"看风水"为业。看风水又称"堪舆"、"相宅"。堪为天道,舆为地道;相庐舍为看阳宅,相坟墓为看阴宅。"风水"一词,最早见于晋·郭璞《葬书》,是指相看坟墓葬地的。根据"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的道理,欲得水,藏风,使不行,使有止,故曰风水。后来才又分为看阳宅与看阴宅两种(看阴宅将在本书"丧葬禁忌"中再谈,此不论及)。看阳宅的风水术涉及许多迷信思想,长期以来是被现代科学嗤之以鼻的。自古以来,也有许多人对堪舆、风水之类的信仰持反对意见。如东汉·王符在《潜夫论》中便有"吉凶兴衰不在宅"的明断。不过,近年来亦有人指出,古代的风水术中亦包含着对住宅、村镇、城市等建筑环境的重视和关心以及关于这方面的基本选择和规划、设计的某种原则性。并且指出,风水理论是与地质地理学、生态学、景观学、建筑学、伦理学、美学等都有关系的。根据本书的宗旨,这里只能从民俗学民间信仰的一个方面去认识它。由于风水术过去是掌握在专司其职的风水先生手中的,所以其道理的玄奥之处多不属民间信仰的范畴,而且常常是术士们信口胡诌或者又是由好事的文人进行"加工"、"编纂"过了的。这些,我们且不去管它,我们的任务只是把民间通俗的建舍禁忌,包括那些风水术士们常言而且已为民间所接受、所承认下来的禁忌信仰记录下来,加以分析、研究、认识。

〖BT4〗择地禁忌

建家宅,需选好地基,选地基要顺势,忌逆势。按中国人的习惯,建房一般都是坐北向南,忌讳坐南向北。这是根据地理、气候的环境,为避风、向阳而设的。这样的走向,地势上东西方向还问题不大,最忌南高北低,看上去极不顺眼,俗说:"前(南)高后(北)低,主寡妇孤儿,门户必败。后(北)高前(南)低,主多牛马。"实际这也是顺乎自然的,人们都是把房院建在山南水北向阳处,而不会建在山北水南背阴地里。出门就登山爬坡也是很不方便的。选宅基地要选在向阳有水的地方,阳光和水源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忌讳选在干燥无润处,或太潮湿背阴的地方。据《营造门》云,凡宅宜居宫观仙居侧近之处,主益寿延龄,人安物阜。不宜居当冲口处,不宜居塔冢、寺庙、祠社、炉冶及故军营战地,不宜居草木不生处,不宜居正当流水处,不宜居山有冲射处,不宜居大城门口及狱门、百川口去处。这是明代人建房宅选地基的要领,可见是以求神佑、避鬼祟、躲战乱、图清静、多生殖、恐讼争等等为准则的。这些在民间都是很有代表性也很有说服力的。

另外,基地的选择还要看周围的地理环境。山西一带,喜散居,旧有居不近市的习俗。河南一带,也忌讳宅无出路。如果宅基地四周都是住家户,还恐将来遇见红白喜事不好借道。因为按俗理,红白喜事皆走公道,忌入私宅。所以在建房选地基时就要考虑到这一点。但是,又忌讳房院正冲山丘、豁口、河流、道路等等,恐有冲射,如实在避不开,亦应在适当的地点埋桩立石,契书"泰山石敢当"等字样,以灭邪去灾。据说房宅东边喜水忌路。宅东有流水达江海者吉,取意"财源茂盛达三江","福如东海"。而宅东有路则为泄财,不吉。北为寇方,北有路,亦凶多吉少。

宅基地的形状,俗以为四方形或南北长,东西狭的主吉;东西长南北狭的主凶。子午线为南北线,宜长,卯酉线为东西线,宜短。俗语有"卯酉不足,居之自如;子午不足,居之大凶"的说法。又有"当院横着长,必损少年郎"的说法。

古时候,还有宅分五音,姓分五声,禁忌宅姓不符的。据《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可见汉代已经将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套用在姓宅方面了。按其说,住宅的方位只要与主人姓氏所展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则,就可以富贵昌盛,否则就要受到惩罚、遭祸患。当然,王充是反对这种说法的,他指出,住宅的方位与姓的五音二者相宜,未必"安宫迁徙";不相宜,未必"失位贬黜"。后世这种姓宅五行推衍的道理,逐渐消匿,不知是否与王氏的据理驳斥有关。

古俗又有"宅不西益"的忌讳,即宅地忌往西边扩大。据说会害于宅神,或有死亡事发生。据《风俗通义》云:"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宅者,妨家长也。原其所以西益者,礼记曰'南向北向,西方为上'。尔雅曰:'西南隅谓之隩'。尊长之处也。不西益者,恐动摇之耳。"关于西方为上、为尊一点,在蒙古族、鄂温克族等民族的居处习俗方面至今仍然可以看得很清楚。蒙古包的西面是上位,因而建新的包一定要在主包的东侧,而不能设在西侧。通常萨满家的包设在最西边。蒙古包内来了客人,男性尊,要坐在火位的西边;女性卑,要坐在火位的东边。可见西方是尊长所处的地方。宅不西益即是恐怕有伤尊长。熊伯龙在《无何集》中也说道:"实说其义不祥者,义理之禁,非吉凶之忌也。尊长在西,卑幼在东,尊无二上,卑有百下也。义于不善,故谓不祥。不祥者,不宜也。于义不宜,未有凶也。"然而,在民间是分不了这么清爽的,传来传去,便将义理与吉凶混到一起去了。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4:00 +0800 CST  
有些民族选择建舍基地的方式不仅是勘察查看,还要通过占卜来判定吉凶再作出抉择。例如珞巴族选择房基地时,要在地基上用三根小棍支起一个穿孔的鸡蛋,然后用油松枝烧。如果鸡蛋烧裂,流出的是蛋白,那就意味着修成房子后会死人,就绝不敢再在这儿盖房子了。白族人选择盖房地基时,是在新地基上罩一只公鸡。如果公鸡啼鸣如常则认为是吉地,可以在此起屋盖房;如果公鸡一连三天不啼鸣,则认为此地为凶地,不宜盖房,必须另择新地。叶车人建寨时,一踏上新选的地基,就要点燃一堆大火,昼夜不熄。每天晚上要派人守着大火塘。第一天晚上,守火人听声占卜,如果听到的第一声是人的声音或禽畜的鸣叫声,表明这里是无鬼无神的干净地方,可以建寨立业,并相信会发展成为一个繁荣昌盛的大寨子;如果第一声听到的是小鸟鸣啼声,表示这里还遗留着一点微微的鬼影,人是可以战胜它的,寨子也会逐渐发展起来的;如果第一声是野兽的嚎叫声,则认为是大不祥之兆,表示这里的鬼神没有驱逐干净,是巫师撵鬼咒语不得力的结果,将来会人畜衰败,灾难横生的。遇到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另请巫师重新占卜,改在别处新的基地上建寨了。

尽管旧时的择地建舍信仰中有种种迷信、不科学的俗见,但建舍必须认真选择基地一点,仍被今人所承认是正确的。今天,人们在建房舍中已经不再相信风水先生那一套云天雾地的邪说了。但一些化为了民间通俗道理的各有着某种科学成分的择基地的信仰,仍然在实际生活中起着作用。同时,生活又给人们许多新的这方面的警示,也形成了某些新的禁忌,例如火山多发区里禁忌建房,离铁路沿线或高压电线太近的地方也禁忌建房,高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等等。这说明,随着生活的发展,这类禁忌也在变化着、发展着。

〖BT4〗择日禁忌

旧时民间以为建舍盖屋必择吉日。择吉日有一大忌,即忌讳冲犯太岁。太岁是中国民间一种颇为特殊的信仰。它与天体崇拜有关,但又不代表任何星体,也不象征某种天象。有人说太岁就是岁星(即木星),是主宰一岁之尊神。但实际上它是地下和岁星相对应的,运行方向相反运行速度相同的一个非实体,一个想象物。它是人们根据记时的需要而想象出来的。据说它"左行于地",在地下与天上的岁星作相对运动。从汉代起,人们已经认为太岁每年所经的方位,与动土兴造、迁徙、嫁娶的禁忌有关了。《论衡·M2时篇》云:"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假令太岁在子,岁食于酉,正月建寅,月食于巳,子、寅地兴功,则酉、巳之家见食矣。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这种俗信虽被王充等人斥为"虚妄迷也",但在民间却一直盛行不衰。人们传说,如在太岁方位动土,就会挖到一种会动的肉块,即是太岁的化身。如果人的精神荣盛,命运正旺还倒不致于怎样;如果运气不佳,命象衰微,就会遭到丧亡的祸灾。因而人们最怕遇到太岁,常常畏之如虎,比喻什么人凶恶、难惹,就称之为"太岁"。"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成了吓唬人的口头禅,"不得在太岁头上动土"也就成为民间普遍知晓的一大禁忌了。因而民间动工建造房舍是绝不敢冲犯着太岁的。河南一带民间建房舍,如正赶上太岁当年所在地,方向不利,又不能等待下去时,可在农历正月初五(破五)黎明日出前破土动工;或者在"太岁出游日"进行"偷修"。据说太岁逢子日出游,巳日回归。人们可以趁它出游之日偷偷地奠基盖房,据说,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但偷修必须在额定日期内完工,即要赶在太岁出游回来之前把活干完。这种"偷修",也是民俗禁忌的一种"变通"

形式。

旧时还有忌五月盖屋的习俗。据《风俗通义》云:"五月盖屋,令人头秃。"佤族除了盖房的月份外,其余时间均忌盖房。其盖房的时间,一般是在举行拉木鼓祭祀后的下个月。河南上蔡一带有忌单日盖屋的习俗。据《无何集》云,还有观星择日的。凡四孟玄武、四仲朱雀、四季白虎,皆主不可起造。

关于建舍立门择日禁忌,林县一带,俗以为"春不宜建东门,夏不宜建南门,秋不宜建西门,冬不宜建北门"。看来,此禁忌可能与季节的风向有关。立门又有忌干支日的。俗以为"造门,正月七日忌用卯日,二月八日忌用巳日,三月九日忌用未日,四月十日忌用酉日,五月十一日忌用亥日,六月十二日忌用丑日"。这就比较麻烦了。很可能是风水先生的玄言,流传于民间的。

〖BT4〗格局禁忌

旧时民间建房舍很讲究格局,一般以一院四屋为定格,又以主房、偏房、门楼、厨房、厕所各有定位,不可错乱,否则不吉。俗说宅院易实忌虚。实有五实,虚有五虚。五实令人富贵,五虚令人贫耗。五实为:(1)宅小人多;(2)宅大门小;(3)墙院完整;(4)六畜齐全;(5)水流东南。五虚为:(1)宅大人少;(2)门大内小;(3)墙院不整,(4)井灶不处;(5)地多屋少。实际五实五虚的比较一方面是要求建舍格局要殷实不虚;另一方面也是家庭贫富的必然表现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5:00 +0800 CST  
对于家院宅基地的形状,俗以为,房基地势要前低后高,忌讳前高后低。河南林县一带有"前低后高儿孙英豪;前高后低儿孙不昌"的说法。宅院忌讳呈簸箕形,即左右陪房外展,俗以为会失财。所以建左右陪房时,要注意外段向里收三分。俗以为这样可以拢财聚宝。宅院又忌不呈四方形,尤忌三角形,俗谓"三条腿的院子"。建东西屋,"宁叫青龙出头,不叫白虎张嘴","宁叫青龙高一丈,不叫白虎压一头"。亦即,西屋不能比东屋的间数多。盖房的间数,习单忌双。通常以单间、三间、五间为一座。不盖双数房间的房屋。俗说:"四六不通脊,通脊死闺女。"又以为"四六不作主",若盖成四、六间房屋住进去不能主家,家人皆无主见。这种把偶数难抉疑的思想用于建房、用于家事的现象恐怕与用于表决、用于政事的惯习也是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的。

在同一处聚居的各家,建房的高度要大体一致。民间一般是很忌讳某家的房子、院墙高于其他人家的。否则,说是会压了人家的"吉利"、"风水"、"运气"。人家大病小灾都要归罪于此。往往会因此而招致邻里纠纷,甚至会结下世代怨仇。盖房出檐、留滴水,忌讳超出自己的宅基地,遮盖或滴露到邻家房上、院中。后房檐忌砌"狗牙砖",否则,认为是"咬着后家"了,后面的人家会竭力反对。房山墙忌照冲着邻家的院子。否则,以为是以"箭"射人、邻家不会愿意的。如躲不开,须在山墙脊头扣一沙锅。执意不扣沙锅的,邻家会在院中安一面镜子反射,以为这样就使灾祸又返回到对方家中了。厕所不能建在上首,即不能建在房子的左边。否则,不吉。鸡窝忌垒在正屋的屋檐下,谓之"双落泪",不吉利。修阴沟(下水道)也不能通过别人的宅院,否则,会把别人的家财冲走。这些以迷信的形貌出现的禁忌,实则大都含有礼法的内核。

门,是家的代称。俗谓成家立业为"立门户"。民间有"一个门里的"说法,也是指一家子而言。家,谓一门之内,可见门对于家庭来说是多么重要了。俗谚有"死门上,活灶上"的说法。门的设置在建舍盖房立院中是最受重视的,因而也是禁忌最多的。

古时就有门向宜忌的说法,并且与住家的姓氏五行相关。《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及《无何集》云:"角家门不宜西向,宫家门不宜东向。"等便是这种古俗信仰的例子。俗以为"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这类迷信思想历来又遭到王充、王符、熊伯龙等名士学者们的驳斥。近代已不习见。维吾尔族等民族中又有宅门禁朝西开的习俗。因为伊斯兰教的圣地在西方。但有些地区由于房区地形的限制,也可例外。据说这一禁忌在北疆一带并不严格。

门前环境涉及到整个房宅布局,因而也有所禁忌。俗信以为,凡人家门前有双池,为哭字头,不祥。西边有池,为白虎开口,不吉,皆须忌之。门前直冲河、井也不吉,恐被水射,生灾起祸,门口冲大路、小巷也不行,恐会遭鬼祟邪气。俗语云:"交路夹门,人口不存;众路相冲,家无老翁。"如不能避,则于门口处高悬"八卦境",或竖"泰山石敢当"等避煞法物等以禳解之。门前又忌大树正冲,俗说,易招瘟疫。门若与邻家相对,忌正冲,忌门小。俗以为二门相对,双方不吉。尤以门小者更遭其害,俗谓之"大口吃小口"。若小能避,需于各自门内垒影避墙,以挡避邪物侵袭。瑶族也有类似习俗。瑶族的房舍都是一排排的建筑,因为他们禁忌房门相对,禁忌门前有物遮蔽。这种禁忌很严格,起源也很早,初说《瑶经》中就有"门不相对"的记载。门又忌邻家的山墙或房脊兽头正冲。俗以为不吉,亦要设法破解。门还忌正冲房檐滴水。俗说:"房檐滴水滴门帮,一年之内死一双;房檐滴水滴门口,不伤大口伤小口。"可见民间忌讳之严厉。另外,门前又忌讳有坟墓和砖瓦窑。门前有坟者,阴阳相克,不吉利也;门前有窑者,恐烧断财路,也不祥瑞。在宅院内,也忌讳这屋和那屋的门窗相对。俗谓:"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总之,这一类关于建舍中门的开向、方位的禁忌,一是与'开门卜吉凶"的俗信有关,一是与"门为家防之用"的俗信有关,都是尽量力求避凶趋吉的,也是建舍格局定位中最受重视的。

〖BT4〗结构禁忌

在建房舍中,房舍的间架结构都受民俗风习的制约,有一定的禁忌规矩。造屋的地基要平实。屋形宜前低后高,忌前高后低。俗谓"前高后低,主人被欺"。更忌房子的中间高两头低,说是"小鬼担挑",不吉利。草房和瓦房房顶的坡度又有不同。草房怕积水,所以要陡,瓦房房顶分量重,所以应平缓一些。俗语云:"草房平,住不成;瓦房陡,住不久。"

盖瓦房覆顶,瓦的行数喜单忌双。河南林县一带传说木工祖师鲁班乳名叫"双",为避其讳,所以房瓦忌双行。房子盖好后,还要在房脊上设"五脊六兽"、插红旗等以避邪压火。但民房上禁忌装饰龙形,龙是圣物,只限用于宫殿、庙宇、牌坊等神圣的建筑物,民间禁用,否则,将有灭门之灾。

房上檩条的摆放,要注意根梢方向。不过这方面各地要求不一,甚至恰恰相反。河南一带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是,晒根不晒梢,晒梢把祸招。一是,晒梢不晒根,晒根绝一门。晒梢不晒根,晒根断儿孙。看来后一种禁忌原由指示的更明显一些,是因檩条之"根"与家门之"根"字同音同,因而恐绝户、断嗣而生出的禁忌。但从房屋的建筑规则上看,檩梢留在下面(外边)也是比较顺当的。所以这种禁忌也不能说没有道理。不过,一般说来,檩条并不曝露在外的,所以,这种禁忌的实际作用,无非是要取得建构方面的一致性,而其信仰方面的传说却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保障手段。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5:00 +0800 CST  
同一座房屋,门的开向,必须一致,忌讳一房多门,又朝前开又朝后开,俗谓"鬼推磨",大不吉利。房门门扇大小要一样,忌一大一小。俗谓"左大换妻,右大孤寡"。亦是根据"男左女右"的本命原则,推断妨克的。左大即男大,男大而强,所以克妻,妻死则须更换,右大即女大,女大命强,其夫必被克伤,夫死岂不落得孤寡。房门又忌比窗户低,俗称"门"为"眉"(门楣),"窗"为"眼"。一般应是"眉高眼低"的,否则便不吉利。平时比喻人不懂行,不会办事,也说是不知"眉(门楣)高眼低"。

旧时,民间房间的窗户不能做得比门更宽大了。俗说:"眼不能比嘴大。"否则,日后不顺当。现在许多新建的房舍,为了采光好,也有窗宽大于门的。过去民间建房舍,讲究对称一致,忌讳窗户一大一小。俗称:"大眼瞪小眼",主家庭不和睦。农村建房又忌后墙留窗。俗称房屋不能长"后眼"。孟县一带称后窗为后窑,俗说安了后窗即要有后窑(后窑又为继母)。林县一带有的地方盖楼房忌安楼窗,说是恐"风脉紧","遭灾邪"。

旧时农村有住草房的。草房铺砖根脚,喜单忌双。尤忌铺八层砖,因"八"与"扒"谐音,恐不吉利。

〖BT4〗材料禁忌

盖房所用木料,也有所宜忌。房梁一般喜用榆木,取其"余粮"之意。忌用桑木,俗说"桑不上房"。因"桑"、"丧"同音,恐不吉利。豫北一些地区,还忌桃木、枣木、椴木、柿木、杏木、椿木上房。俗以为桃木上房主荒,要跑财,枣木上房人早亡;椴木上房绝后代;柿木上房出祸殃;杏木上房家不宁,椿木上房,人财将被"冲没"。其中有的是树木名称不吉引起的禁忌;有的则属树木材料质地差,不宜上房。民间还以为以果木为门插关,可以远盗。又忌讳用楝木做床,俗说,用楝木做床主灭子嗣。苗族禁忌用被雷电击断的树木造屋或制作家具。云南巍山彝族普通百姓盖房时禁忌用方木为房柱,只能选圆木为房柱。傣族盖房备料,必须选高大挺拔的树做柱子,而且要选用蛇日砍的第一根柱子。这棵做房子中柱的树被砍倒时,必须直接倒地,不能架在其他树上,砍掉树梢、树枝后拖进寨子,即可请木匠加工做房架。同时,所有用来做梁、柱的树都不能是藤萝爬过的。如果用藤萝爬过的木料盖房,就认为不吉利,如媳妇会开小门、房子会倒等。鄂温克族旧时平民禁忌住六块犴以上的大包,并且禁忌把犴染成红色和黄色。八块犴以上的大包只有少数贵族才能使用。

〖BT4〗建造禁忌

俗以为建造施工的过程是有兆示作用的。因此这一段时间是很警觉的,惟恐稍有不慎,而招至祸灾或埋下隐患,对日后不利。布郎族建寨时,要举行圈地仪式,圈好地后要撵鬼,不让鬼呆在寨里祸害人畜。壮族建房忌向西北。房子都是大门朝南或朝东开,忌向西或向北开。认为向西表示上西天是死亡的象征;向北是家庭破落,不但不添丁发财,还会天灾人祸,或者瘟疫不断。汉族建房舍时,开工、上梁、完工等时刻都要燃放鞭炮,驱逐鬼祟,以求吉庆,动工后,忌讳说"倒、塌"等不吉利的字眼儿。建宅院应先盖好房屋,然后再立墙围。忌讳先造墙围和外门,否则,主难成。扎根脚、上梁时,要放爆竹、烧纸、割肉、宴客,还要在梁柱间贴上对联,如"青龙扶玉柱,白虎架金梁","吉星高照"等等。在钉椽子时,忌讳正冲着门中心,俗称"扎嗓椽",不吉利,忌讳匠人在房内埋藏"祟物"。如果主家对匠人招待不热情、不周到,或者匠人对主家有仇气,匠人们便会暗中在砖瓦、梁檩中埋藏一些诸如面人、面兽、草人、纸人、木头人、木船、头发、牛骨、字、画、笔之类的祟物。据说上面写上主家的姓名、生辰等,或者有意按照一定的方位方式放置等,就会使这家家运不幸,连遭横祸,甚至能使之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所以没有不热情款待匠人的。这也许是匠人们从树立职业"威望"出发,利用一般民间视盖房建舍为家族兴旺的象征,惧怕招灾引祸的谨慎心理,而有意所作的一些宣传,再加上迷信术士信口胡言的推波助澜,所以形成了此种普遍的禁忌俗信。实则完全是一种巫术迷信观念的遗存。

傣族盖房要找属兔或属鼠的日子,认为这些日子最吉利;猴、马日也可以,而且这些日子还必须是双日,即二、四、六、八、十等。单日子不好,有的双日子也不能用,因为每月至少有一天忌日,如五月忌狗日。盖房竖柱子,一定要先竖右边的一根中柱,竖中柱时,要放鞭炮,并在中梁上挂一块红布,画上八卦图。有的挂一种叫雅披牙的草,据说这是地球曾被烧光后重新长出来的第一棵草,在人盖房建家时,必须供奉纪念它。

〖BT3〗2.庭院禁忌

〖BT4〗庭植禁忌

人们喜爱在住宅院内、四周种植一些花草树木,生活在绿色的植物丛中。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民间又有一些庭院种植方面的禁忌。河南一带,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的说法。院前不栽桑树,是因"桑"与"丧"同音,出门见桑(丧),惟恐不吉。后不栽柳,说法不一,一说是与殡葬死人有关。因"丧杖"、"招魂幡"都是柳木做的,坟墓后边又要栽柳树作"摇钱树"、"墓树"。所以柳树也易被人想到丧事,不吉;另一说是讲柳树不结籽,若栽于房后、院后,还恐妨害,感应得这家人家也无子嗣后代了。"鬼拍手"是指杨树。风一刮,杨树叶哗啦哗啦地响,像是"鬼拍手"。院内栽上杨树,还恐招来鬼魅,大不吉利,山东临清一带也有类似的俗信。是说,"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刽子手'"。以为如果前栽桑后栽柳,就合丧(桑)失人口,留(柳)不住后代,"刽子手"指的是桃树。因为桃花、桃枝、桃实都是血红色的,妖魔鬼怪都愿意在桃树上住,所以不敢种在院里。胶县一带,桃树只能种在后院,禁忌栽到前院,俗以为桃树上有邪气。如果种到前院,树根扎到屋里,人就有性命之忧。河南方城一带也忌院内种桃树,俗以为桃木有法力,桃木多用来作避邪桩橛用。谁家种桃树,主邪灾多。也有说种桃树主逃荒要饭的。这是因"桃"与"逃"谐音的缘故,民间还有"门前一株桃,讨气讨不了"的说法,也是与谐音有关的。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5:00 +0800 CST  
民间又有"屋后不栽槐"的说法。据说古时有尊槐的风习,槐树在古代是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因而民间不把槐树栽于屋后。河南一带禁忌在院内种植楝树,以为楝子为苦豆,兆主人食苦果。滑县一带,忌在院内种植杏树,俗谓"人兴树不兴(杏),树兴(杏)人不兴"。林县忌种柏树,俗谓柏树是坟头树,是死人的象征,种之不祥。天津一带,忌院中种梅树。俗以为梅花属媚,主人沾花,克妻败家。南方沿海一带及台湾等地忌种榕树,俗以为树成人亡。又忌在房屋周围种芭蕉、香蕉,俗信易聚鬼,或令妇人得血疾。《无何集》云"有指草木言者:如宅东有杏主败;宅西有李主淫;槐主富贵,芭蕉,招祸之类是也。"民间还忌院内大树盖顶,俗谓如此则阳气不通,阴气升腾,吉利不至,灾病无穷,即所谓"大树通轩,疾病连绵"。假如院内种植的树木死了,是很不吉祥的,必须立即刨掉,或另栽新树,否则,兆示家运破败,大凶大难。

〖BT4〗庭事禁忌

在居处庭院里,人们的活动也有所禁忌。河南一带汉族居住地,下午禁忌打扫庭院。俗说,下午打扫庭院,容易发生口角。有的地方还忌讳从里往门外方向扫地。一般要由外向里扫。据说这样扫可聚财,否则要失败的。白族在太阳落山时刻,忌讳扫地,否则,认为不吉利。客人或家人离家出门后,家中任何人不能扫地,否则,据说会把他们扫死的。布依族三月三、九月九扫寨时,要在各路口设标记,禁路,忌外人入寨。旧时吉林一带,普通百姓家中,庭院里都树有一竿,竿头系布片。说是祖先的凭依处,忌讳外人触动。动之如掘其坟墓。达翰尔族禁忌在院子里打鞭子。否则,认为会把牲畜的灵魂撵跑的。

〖BT3〗室内禁忌

新房屋一旦盖好,室内就要住人。俗以为新房忌空室,不然会有鬼祟。如一时无人住进,也要将衣服置于梁上表示有人在此。基诺族所住的大竹楼里必须有男性家长。如果某家男人死光了,就要拆掉房子,让妇女回娘家或者改嫁。佤族人所住的楼房下层中间柱子上禁拴牲畜。佤族人还视绿色为不祥之色,平时忌将青树叶及其他绿色物品带进室内。旧时相信瘟疫流行是因为瘟疫鬼在作祟。据《台湾风俗志》云,瘟疫鬼的居所,依日时不同,常在室内各处,如中庭、东西壁下、床上、床边、灶前、堂前等等。如果不知瘟疫鬼何时正在何处,乱动乱撞室内东西,便会受其祟患,染上疾病的。

汉族最重子嗣,屋门与家门一致,因而民间忌讳常关屋门,惟恐"关门绝户"。又以为门坎是家神凭依之处,故忌坐、踏、站在上边,尤忌用刀砍或以刀砧,在上边砍东西。否则,家中会招灾异,或破财。有些地方只忌外人,家人不忌;有的只在某一季节(如布依族罗甸县逢亨一带是在秋收季节里)有此禁忌,有的只在某一天(如南京一带只在立夏这一天)有些禁忌;有的只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佤族是在"作鬼"时)有此禁忌,除了汉族、布依族、佤族外,还有白族、达斡尔族、瑶族、纳西族等民族也有此禁忌。

河北一带,有糊窗禁忌。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云,秋后农家糊窗,如果在十月初一以前糊好,必须在窗上一角留一小孔,等过了十月初一这一天后再补上。据说酆都城到七月十五日把鬼放出来,散在各处,等到十月初一再收回去。如果十月初一前糊窗不留孔,就会把鬼糊在屋里了。

傣族人住竹木架成的独幢楼房。室内多柱。一般有四根柱子代表女性,中间较高大的两根柱子代表男性。中间靠里面的一根多贴有色纸,插有腊条,视为神灵凭附处。禁忌靠在上面休息或聊天,也不能在上边挂东西。否则,以为会冒犯神灵,招灾引祸,纳西族也禁忌背靠神位坐下。许多民族,例如蒙古族、锡伯族、满族、赫哲族等都有西方为尊上的习俗,因而蒙古族忌讳坐在蒙古包的西北角处。锡伯族佛爷供在西边,长辈住西屋,西面的物什忌乱摸乱动。鞋、袜、裤子之类的东西禁放西边和高处,恐冒犯神明。满族西为大,西墙是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禁忌挂衣物,张贴年画等;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祖宗板子",禁忌随便乱坐,尤忌女人坐。一般客人也不能睡西炕,更不能把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到西炕上。否则,以为是对这家祖先的大不敬。赫哲族也以西方为贵。西炕禁忌随便住人,尤其是经期妇女和戴狗皮帽子的人,禁忌坐在西炕上。否则,以为是冒犯和玷污了祖先神灵。傣族火炕旁一般都是家长的床铺,禁忌随便乱坐,也不能乱动床边的"圣水瓶"。思茅等地傣族居处中厅所设的床,禁忌悬挂蚊帐,哈萨克族住宿处有为老人特设的木床,其他人禁忌在上面坐卧。床上如遮挂布幔,外人禁忌牵动。否则,认为是对主人的失礼、不敬。

房子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供人们睡眠休息的。但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不然的话,会失火烧毁了房屋的。俗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风俗通义》云:"俗说卧枕户砌,鬼陷其头,令人病癫。"《淮商人·汜论训》云:"枕户檩而卧者,鬼神跖其首。"达斡尔族人忌讳在炕上横卧,以为如此会招至灾异。汉族民间室内床的方向禁忌与屋梁交叉,否则,睡觉时身体与大梁成交叉状,即所谓"担梁",据说会导致贫穷凶厄的。维吾尔族人睡觉时禁忌头东脚西,或四肢平伸直仰。黎族人睡觉时禁忌头朝门外,因其俗在人死后,必将尸体头朝门外停尸待葬。故平时忌头朝门口睡觉。若客人无意间犯忌,主人不悦,以为将会有祸事临头。傣族也有类似习俗。吉林一带,旧时睡卧忌头近窗,足向人。据《中华全国风俗志·吉林》云:"凡卧,头临炕边脚抵窗,无论男女尊卑皆并头,如足向人,则谓之不敬。惟妾则横卧其主脚后,否则贱如奴隶亦忌之。"此俗的形成与当地气候严寒有关。中原一带也很注重睡眠时的身体保护,俗忌睡处太凉,有"夏不睡石,冬不睡板"的讲究。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6:00 +0800 CST  
住室里另一个经常性的活动,就是吃饭。锅灶、火塘是每一个家庭中必备的。汉族民间十分重视建灶。浙江一带,二八月不造灶,俗谓是月造灶不吉。建灶时,禁忌孕妇、产妇或带孝者在场观看。以为这些人"不洁净",会冒犯灶神、火神。如果神灵怪罪下来,不是断炊就是失火,便会酿成悲剧。建灶须备新土净水为泥,不可用壁泥相杂。建灶的方向也颇讲究。河南一带旧时忌讳火门(锅门)朝东、西、南三向。火门朝东、西,犯了"烧东西"的忌讳,朝南也不好,只有朝北才是好的。俗说:"向南烧,燎太阳,向北烧,无祸殃。"又说:"扭南烧北,金银大堆。"不过,有的地方也有说"灶口宜向东南,忌向东北"的。还有一些地方垒砌锅灶忌讳盛饭时勺子往大门以外的方向舀,一定要使饭勺子往屋里的方向舀。否则,以为会失财,不吉。许多民族还把锅台、灶火、火塘等视为神圣的地方,或在此处供有神灵的偶像。禁忌从锅台、火盆、三脚架上跨过,禁忌用脚蹬或者随意坐在灶台上边和旁边;不能在灶口烤脚、袜子、靴子;吃剩下的食物、骨头等禁忌扔进火里;禁忌在灶头舂盐巴或在灶门前梳头;禁忌随便摸、碰或挪动支锅石或三角脚,忌掏挖火灰;忌在灶火旁边吐痰擤涕或往火上倒水;忌在火塘旁分娩,裸露身体,大小便或烧、洗脏东西;熄灭灶火时忌乱敲打或用脚踏;刷锅时,忌用筷子敲锅沿、灶沿。这些禁忌在汉族、满族、锡伯族、土家族、布依族、佤族、傣族、瑶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羌族、崩龙族、傈僳族等等许多民族中均有流行。民族与民族间这类禁忌或许有这样那样一些不同,但对灶火锅台的敬畏是大体一致的。俗以为如果违犯了这类禁忌,将会惹恼了灶王爷、火神爷及各种神灵,从而导致灾祸降临,甚至会有死人的凶事发生。

在室内,有些响动和活动也是被禁止的,比如景颇族、彝族、傣族、土家族、傈僳族、哈尼族等民族中就有禁忌在室内吹哨的习俗,尤其是夜间和在他人家中更忌讳。其中一些民族还忌讳在室内唱山歌,说粗话及玩弄琴、笛、锣、鼓等乐器,俗以为这些响动能招来野鬼,唤鬼入室或者会引来百鸟和恶风,使人和庄稼受到损害,或者还是死人的象征。佤族人忌讳外人在其住室内数钞票,以为这对自己不利,将有灾祸发生。傣族人以为在家中剪指甲不吉利。在景颇族家中,倒洗脸水、吐痰、大小便都要问清方向,禁忌随意泼水倒脏物。汉族室内禁忌将两把扫帚放在一起。因为扫帚常令人想起"扫帚星"等不祥之物,又与妇人相关,恐怕两把扫帚放在一起,使其恶性的灵力大增,会惹出祸事来的。俗谓,如此则会导致夫妻不和,家败运衰。打扫屋子时,又忌将两把椅子对叠在一起,令人有"收场"的感觉,不吉利。扫室内的地面时,忌讳用扫院子的大竹扫帚,俗以为"丧气",或会令女婿不再上门来。和扫院子里的地一样,扫室内的地时,也忌讳从里往外扫,而要从外往里扫。否则,会把财运福气扫出去的。

〖BT3〗4.迁居禁忌

中国人一般是不喜迁居的,俗说"人搬穷,火搬熄","人搬三道空,火搬三道熄"。但遇有特殊情况,如洪涝灾害,疫病死亡等情况就不能不迁居了。在这种情况下又认为"树挪死,人挪活",所以"辄捐弃旧宅,更造新居"。

迁居时,俗忌太岁。《论衡·难岁篇》云:《移徙法》曰:'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因为面对太岁所在方位和背向太岁所在方位迁居皆凶,所以民间为了稳妥起见,迁居时必须避开太岁。

除了要避开太岁神之外,民间还有"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浙江一带又忌正月、九月迁屋,以为是月迁屋不吉。裕固族俗以为虎日、狗日、鼠日、蛇日为凶日,忌讳于是日搬迁。由此可见人们均视搬迁为大事,不能不慎重对待之。否则,或者会由此而遭受凶祸。

迁居时,汉族人以为"搬家先搬灶",灶王爷与家谱要先迁移到新居处,其后才能搬别的东西。鄂伦春族搬迁时,也是要先把"仙人柱"后面放的神像盒子搬走,然后再搬家。民间迁居时,忌在原住处墙上留"人头画"。鄂温克族搬家时,也忌讳在死人的地点留下不洁的东西,如指甲、头发、破布包、包脚布等。必须扔得远远的。这些都是人们由惧怕行施黑巫术的心理反映,从而采取的禁忌措施。

〖BT3〗5.结〓语

以上我们从建舍、庭院、室内、迁居四个方面,谈了居处的禁忌习俗。严格来讲,居处的禁忌习俗不止这些,它还可以包括很多内容。可以说,凡是在家中,在人们居住的地方所发生的一切禁忌的事情都可以包容进来。但是为了分类的清楚和避免重复,我们把能够归入其他专类的都尽量放在其他专类中谈了,这里所谈的只是不再能归入其他专类的以及和家庭住宅的客观环境紧密相关的那部分居处禁忌,也可以说是狭义观念上的居处禁忌而不是广义观念上的居住禁忌。这部分禁忌习俗旧时多与"风水"、"相宅"迷信思想及迷信活动掺杂在一起,有些是民间自发生成的,有些则是来自方士术士、迷信职业者的宣扬以及上层文化的下渗和影响。一些需要反复推演卜算方知吉凶的宜忌,已很难纳入民间记忆、民间信仰的范畴,这些我们未加收录,也没有详谈,这些收录的只是民间惯常通行的一些说法和做法,其中也带有迷信的色彩,这是难以避免的,也不必避开它。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禁忌,尤其是带有迷信色彩的部分,历来就有不少先哲给予批驳、斥责、解释。例如王充、王符、熊伯龙等等,民间对这类禁忌也多有不相信者,不以为然者。如俗谚"不在宅子不在坟,但在有福人"等等便反映了这一类思想,尽管先哲们的批判还很不深刻,民间也有以迷信反迷信的不足取处,但在迷信禁忌铺天盖地、结网成灾的旧社会里,能够敢于站在世俗的对立面,向迷信挑战,也确属难能可贵的了。现在,这一类禁忌习俗,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大都自然地消失了,有些则转化为它种形式或者蜕变为一种纯生活的仪礼规则而模糊了,从而失去了其思想方面的信仰依据。如今,我们只能以历史的眼光,从这些禁忌习俗的回顾中去感知人们在居住方面的某些思想信仰的历程和人们从未失掉的对于居住地的依赖、看重的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6:00 +0800 CST  
深沉的情感。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信仰习俗的顽固性,尽可能地防止各种迷信思想的死灰复燃。对于危害人民生存生活的迷信活动,应当不排除使用风俗以外的力量来加以制止。

〖LM〗

〖BT2〗行旅禁忌

家宅居处是人们经常活动的处所,是人们某种归宿意识的体现。人们呆在家中,自然会有一种安全感。人们习惯于以家宅为中心的日常活动,很看重家宅。正是这样一种思想观念,使得人们同样地不能不看重出行。因为,出行即意味着暂时离开自己的家宅,离开自己的安全归宿地,会有一种安全失落感。所以,在行旅方面有一些禁忌俗信便也就很可以理解了。

旧时以为,人在行旅途中的安全是由神掌管着的,古时有路神,亦称道神、行神的信仰。其神为谁,说法不一。一说是共工之子,名修;一说是黄帝之子,称为嫘祖。此说或有异议。《史记·五宗世家》"索引"去:"祖者,行神。行而祭这,故曰祖也。《风俗通》云,共工氏之子,曰修,好远游,故祀为祖神。又崔诰云,黄帝之子嫘祖,好远游而死于道,因以为行神。亦不知其何据。盖见其谓之祖,因以为嫘祖,非也。据《帝系》及《本纪》皆言嫘祖黄帝妃,无为行神之由也。"虽然,路神为谁,向无定论,但仍不妨碍人们对路神的敬祀。《礼记·祭法》中王为群姓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大夫立三祀,适士立二祀,其中都有行祀一项。可见古时祭祀,适(嫡)士以上至诸侯、王,皆有行道之祭。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以求

日常生活安然无恙,并未从礼法制度上作祭行之礼的规定。然而民间实际上也并不敢因此而怠慢了路神。晋·嵇含《祖道赋序》云:"祖之在于俗尚矣。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咸用。"可见祭祀路神的习尚是通行于上下民众之中的。这种祀行的目的,不外乎是要取悦于神,使之不为邪祟,令人旅途平安,化险为夷。因而无论陆路、水路,生前、死后,都有这方面的祈祷祭祀。《吴越春秋》中有群臣送越王等入臣于吴,临水祖道的描述,长于哀诔的晋人潘岳亦有"启殡今夕,祖行明朝"的说法。古人以为,行役时有事于道路,会触犯行神的威严,故而祀之。同时,还以为人死之后,魂归地府,也会有旅途安危之虞,故出殡时也要祖祭。然而,一般离家外出的人在祭祀路神时,又禁忌获罪受刑的人和凶服者(穿着孝服的人)参加,恐会因此而冒犯了路神。

中国人素来有慎出行的惯习。孔子《论语·里仁篇》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从孝道出发对子辈的规劝。意思是不要因"出远门"耽误了侍奉父母。其中也包含着"出远门"会有一定的危险性,或者虽有心也未必还能再尽孝道的意思。假如真要出远门,也要有一定的去处,可以让家人放心,或者便于前去寻找,古时又有出门应占卜方向的俗信。以为出门方向是有吉凶兆示的,因而也有所宜忌。民间有俗谚云:"老不上北,少不上南"、"老不入川,少不游广"、"老勿走新疆,少匆走苏杭",也是出门的禁忌。

出门不但要忌方向,而且还忌时间,出行时必须选吉日才行。据《无何集》云:"《阴阳书》言,鹤神日游,五日正东,六日正南;五日正南,六日西南。西北仿此。元旦出行,忌向此方……或曰,鹤为噩字之讹。"所以,俗以为有噩神在四方云游,出行时要避忌之,尤其元旦日出行,忌之更甚。山东一带,俗忌正月初五出行。初五为破五,恐有不吉。又有忌黑道日出门的,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都不能出远门。河南虞城县一带有"要出走,三六九,要回家,二五八"的说法。萧县一带有"三六九,向东走,二四七,向正西"的说法。在民间流传最广的出行日禁忌俗谚是"七不出门,八不回家",或者说是"七不往,八不归"。这里的七和八是逢七、逢八的意思。即凡初七、十七、二十七日忌出行;凡初八、十八、二十八忌回家。其中的道理不详。有说"七出"令人想到休妻的"七出",或者径直忌讳的其谐音"妻出";"八归"之八,令人想到"王八"之八,因而避忌之。这些说法并不可靠。现在,一般民众早已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如果是去看望病人,河南林县一带忌讳在初五、十四、二十三出门。山东则忌讳下午出门去看望病人,据说下午属阴,恐使病人的病情加重。民间还有一种"杨公忌",亦是专门避忌出行的日子。据《无何集》云:"世俗多畏杨公忌,谓不宜出行,皆未悉其原委,故为所惑耳。今按其说,乃是'室火猪日'。其术元旦起角宿,依二十八宿顺数,值室即为杨公忌。"按这样排列下来,杨公忌应当为: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这些日子都是禁忌出门离家的。至于杨公何许人也,考之不详。有人说是指的宋代术士杨救贫,是他推算

出的这些忌日。旧时还有出行忌月的。俗谚云:"六、腊月出门,神仙也遭难。"大约是指六、腊月大暑大寒,气候恶劣,出门困难而言的。六、腊月也不宜出兵作战。《风俗通义》中有"俗云五月到官,至免不迁"的说法。《清稗类抄》也说:"官吏上任及人民移家,每忌正、五、九月。"据说是因为这些月份当"至尊之位",所以人皆避之。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6:00 +0800 CST  
独龙族人要出门打猎时,忌客人来访。否则,认为客人的灵魂会把猎物夺走。

出门上路,最好是有人结伴而行。俗说:"一人不上路,二人不看井",就是担心一个人出远门遇上难处,无人照应,也不能捎个信儿回来。这当然是指旧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的思想,如今,交通、通讯条件都大大改善了,一个人出门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了。

过去,在出远门时,要做好一切准备。俗话说,"在家不敬月,出门招风雪",所以出门前要敬路神、天神、日月神,祈祷神灵的护佑。出门前禁忌与家人争吵,否则,出远门心不安宁。民间出行前常有一种占卜行旅吉凶的心理要求,如果吃饭时噎住了,或者折断了筷子,打碎了碗等等,便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一般会中止外出。壮族出门忌碗碎。有事出远门,最忌碗、盆、碟子打碎。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出门办事不顺利,经商会亏本,甚至路上会遇到抢劫或其他意外的灾难。碗突然碎时,往往会因此而改变行期,以免遭到不幸。如事情紧急非去不可时,也要祭祀祖宗再三跪拜,祈求祖宗保佑。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反映了民间对出远门的谨慎态度。

在行旅途中,要舍得花钱,忌讳吝啬,俗称"穷家富路"。因为路途劳累,不比寻常在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如果不舍得花钱,损伤了身体,就更不划算了。但是,出门要防贼,忌讳财帛外露。俗说,"出门不露白,露白会失财",一定要"财不露白,货不离身"。出行,最好在白天赶路,忌走夜路,因为"爱走夜路,总要撞鬼"。不是受鬼的惊吓,就是受强贼的掠夺,总归是不安全的。若总是在白天赶路,就好多了。万一非走夜路不可时,听见有人叫喊,切忌轻易应声。如果找不到人,就是有妖怪在作崇了,可连吐三口唾沫禳之。行路时,还忌讳遇上殡葬的,俗以为不吉利。或将衣帽脱下,扑打数次,以为破解,谓之"散晦气"。不过也有的人不忌遇见殡葬之事,如经常在外边路东跑西的艺人,就说这是件好事,因见着棺材为遇财(材),棺材里边抬的有死人更好,谓之"财(材)不空"。跑生意的人行途中忌讳碰见兔子,说见了兔子住不下脚,还得跑,主生意无成。普米族人出门途中忌讳遇上背空筐者,以为不祥。若遇见挑水,担柴者则以为吉祥。大约也是希望从他人实实在在的收获、劳作中看到自己的成效而不愿空手而归。

在出行途中还要待人格外有礼貌,这样不会吃亏的。如果愣头愣脑的,不懂礼节,出门在外是要受苦的。问路时,要先施礼,后问话;尊称对方,语气谦恭,忌讳说话粗声大气,指手画脚;遇尊长,应施礼让路;遇年龄相仿者,应先打招呼,礼让先行。如途中行人很多,生人不必拘礼,熟人应打招呼,忌视而不见,恐疑为高傲自大,目中无人。农村尤忌之。

以上所谈,都是旧时民间行旅方面的一些禁忌习俗。如今,交通事业日益发达,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已将原有的民间有关行旅的禁忌习俗冲碾得支离破碎。不过,行旅方面的禁忌心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其避凶求吉的愿望也或隐或现地存在着。这方面禁忌的结构,亦即它注意的方方面面,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就其本质来说,仍然难以完全摆脱原来的旧故。比如,人们可以不再要求"少不远游",但不可能不要求旅途平安。正是这个基本的原因,使得种种原始的禁忌一直保留着它们的"遗迹"。


〖BT2〗便溺禁忌

"吃喝拉撤睡"是人之常情,便溺也是人的必要行为。由于人们有以便溺的粪尿为污秽之物的惯习,所以存在着便溺亵渎的忌讳心理;便溺毕竟又是出自于人体的排泄物,所以,其不正常的异常的情状也会引起人们的恐慌,惟恐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或者兆示某种灾祸即将发生。正是这些因素促成了便溺方面的禁忌习俗。

便溺的方向禁忌是与神祇的敬祀有关的。旧时汉族禁忌北向便溺的习俗,就是出于对北斗星辰的信仰。《搜神记》云:"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人受胎,皆

从南斗过北斗。所有祈求,皆向北斗。"北斗星辰既然有着掌管寿夭的大权,民间岂能不敬而祀之,哪里还敢以便溺来亵渎它呢。隋唐以后,北斗星在民间又有本命神的信仰,俗以为北斗七星分掌诸生辰,只要虔奉本命星辰,就可得到护佑,这就更与人的自身祸福联系起来了,所以人们不敢北向便溺。以免触犯了北斗星辰,给自己带来厄运。瑞有一点理由,就是对皇帝"王权"的敬畏,旧时皇帝都是南面登基,面向南临朝问政的,百姓则须北向称臣,如果北向便溺,岂不是有辱圣上吗?慑于皇上的威严,民间亦不敢如此大胆妄为的。彝族人禁忌对着太阳便溺。其道理是一样的,也是出于对太阳神的敬畏,不敢有所亵渎。

便溺的处所也有禁忌。一般民间便溺都要在指定的地点,如厕所、茅房等背人的地方,忌讳随处大小便。俗以为大小便应当在离开住宅远一点儿的地方。柯尔克孜族人严禁在住宅或帐篷附近大小便;哈萨克族也忌讳在毡房附近或羊圈、驼场大便,以为不洁净,不卫生;京族禁忌在渔箔里大小便;维吾尔族在墓地和清真寺内,以及涝坝和伙房等地,均禁忌大小便;达斡尔族禁忌小孩子在牛、马棚内和灰堆上大小便,俗以为在这些地方大小便屁股上会长疱疖;鄂伦春族禁忌在河里小便,否则,为以到阴间后阎王爷和小鬼们会让他把水和尿分开,到那时就作难了;鄂温克族最忌讳外人在炕上尿湿了褥子,俗以为这等于灭了这家人的火,会导致断香火绝根苗;汉族等民族忌讳在坟地里大小便。俗说坟地为乱葬岗,是鬼魂栖息之地,若在此大小便,会冒犯鬼魂。鬼魂一旦恼怒怪罪于人,那便溺之人就会生病或者暴死。小便又忌冲灶口,或者尿在烧锅的柴禾上,亦是恐怕会亵渎灶神的。

楼主 武媚姨  发布于 2015-01-18 18:07:00 +0800 CST  

楼主:武媚姨

字数:11142

发表时间:2015-01-19 01: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06 17:30:2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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