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MA 猎手奖 】中国龙形生物研究思路浅析

【 UMA 猎手奖】中国龙形生物研究思路浅析

@火旺教授


概述:本文试图为中国的龙形生物研究,制定一个合理的思路。从概念上厘清“中国龙”的文化属性、艺术属性和生物属性;从生物特性上初步制订一个“中国龙”的标准;分析和罗列从技术上设计寻找“中国龙”生物的方案必须解决的问题。从而为中国的龙形生物研究如何展开建立一个较为清晰的思路。

近年以来,随着龙营口坠龙事件的史料发掘,对于是否存在“中国龙”龙形生物(以下简称“龙形生物”)的讨论日渐热烈。这些讨论除了集中于龙形生物的真实来源是什么、如何寻找龙形生物等话题之外,也有从根本上肯定或者否定龙形生物真实性的争论。在这些争论中,各种思路都带着不同的“中国龙”涵义相互交锋,令到整个讨论在不同的基础上、不同的层次上交错,难以形成真正的交集,对中国龙形生物的研究,需要一个完整的思路,避开一些没有意义的争论和概念延伸,把研究的重点和争论的焦点,集中到龙形生物本身。而建立起这种思路,需要我们解决一系列的问题。笔者试图就需要初步解决的问题进行一个浅析,为中国龙形生物的研究初步理出一个系统的思路。

一、中国龙形生物研究,需要先厘清“龙”的不同属性概念,并将研究和讨论的焦点,集中到生物属性的“龙”上面。

在龙形生物的研究当中,最常见的争论,就是“龙是否是一种真实存在过的生物”。而否定龙是一种真实生物的理由,往往是从龙的文化概念、图腾属性、文字演变……等方面切入,将中国龙的概念定义在源于原始宗教崇拜产生的抽象图腾上,而彻底否定其是一种真实生物的可能性。
这些讨论中,往往立场不同的几方在谈论自己的观点时,所说的“龙”的真实涵义其实并不相同。完全不同涵义下的龙属性争论,演变成一些难以形成交集的争议也就无法避免了。因此,明确厘清“龙”的涵义和外延,是将讨论集中到同一目标层次的先决条件。
在笔者看来,“龙”这个名词的涵义其实有三种不同属性:
1、 文化属性。即龙作为一种中华各族文明历史文化中的符号形象。它既包括古代先民的原始神秘生物崇拜;也包括古代各种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宗教的神化;还包括古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统治合法性而创造和传播的皇权意义。时至今日,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象,在中华文明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无法代替的特殊符号,其文化意义,已经延伸到了历史政治,宗教等多个层次。这种符号在中华文明中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就是它的象征意义。龙的这种文化属性是抽象的,是可以脱离具体外形的。但是如果加上具体外形,可以更直观地加强它的符号作用。
2、 艺术属性。即龙作为一种艺术创造的题材,在艺术创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形象,以及这些形象的历史演变。我们现有的考古文物以及古代文字记录中,作为艺术属性的龙,包括汉字源头的甲骨文象形字中的龙字符,商周时代的青铜器上的龙纹,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的漆器、壁画、瓦当上的龙,以及中国水墨画中各个朝代的杰出画家们所画出的龙,还有各种雕塑、器物、建筑上的龙。它们提供了龙的文化属性传播时的外观形象,但是却又不局限于文化,在工匠、艺术家的创造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而这种艺术本身,也在历史的长河中展现了龙形象在艺术造型方面的演变过程。
3、 生物属性的龙。即完全不涉及文化、艺术属性的前提下,将龙作为一种未知生物来进行研究的观察角度下所展现出的纯生物性属性。在这一角度下,中国古代文化中,只有部分满足一定标准的目击记录可以作为研究龙形生物的参考资料,而抽象的宗教、皇权方面的符号意义完全不接纳其中,不构成龙形生物研究的基础。在历史上龙的艺术形象的演变,也被排除出参考的范围。所有的研究只针对龙形生物的外形、身体构造、生活习性、分布区域等生物属性。
将龙的生物属性从龙的文化属性、艺术属性中剥离出来,即可以避免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文化艺术方面的扭曲变形,也可以将龙研究从文化、艺术方面无法解决的历史资料(文字、图形)无法组成连续不间断证据的困境中拉出来,从而实现把“以难以证实真伪或准确性的文物资料作为研究龙的艰难起点”转变成“以找到龙形生物的实体(活体、尸体、化石等)作为对文化、艺术属性的龙形象进行反证检验的基础”。简单来说,就是把“无论多少考古资料,都只能不确定的前提下堆砌龙形生物”转变为“只要找到龙形生物实体,就能检验所有考古资料的真实性和演变过程”。
为什么我们要紧紧抓住生物属性这个角度来研究尚不确定是否存在的龙形生物?因为这是从理性的实际利益出发的选择。
龙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不存在也好,都不会改变中国传统文化中龙形象的皇权象征意义和民族图腾地位。所以这部分问题是属于文化意识上的,无所谓真假,无所谓存在或者不存在。如果要讨论真假和存在问题,那就是科学意义上的,需要以逻辑和证据来讨论,所以,我们讨论龙的真实性问题,只应该在生物学范围讨论它。
龙的真实性问题,有科学方面巨大的现实意义。如果有机会找到一条真实的龙,最大的现实意义是研究其飞行的原理!龙可以无翅而飞,其中包含的科学原理如果可以被破解和复制,足以推动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如果其原理和水分子的低能耗快速分解有关,那更是可能带来一场历史性的能源革命!!!从这个角度说,抓到一条活的、会飞行的龙,其科学上的现实意义怎么看都不过分!

二、如果要从生物属性角度研究和讨论龙形生物,就必须在龙的生物学概念上制订出合理统一的标准。

现有的所有对龙的研究和讨论,都容易陷入龙本身的标准概念分歧。即使是单纯的生物属性角度的研究和讨论,也必须先解决“什么样的生物才算是龙形生物”这个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制订一个统一的、合理的标准,从生物概念方面来定义“龙”。否则连我们到底在讨论和研究什么东西,都会无法达成统一。
以古代较为客观的目击记录作为参考,以研究龙形生物的现实意义作为基础,我建议,生物概念上的“龙”应按以下条件作为判别标准:
1、非现存的任何已知生物;
2、身体结构上具备“有足、有角、有鳞、有须、有尾”这几项中三项以上的特点;
3、有飞行的能力。
凡是具备以上全部三条标准的生物,才可定义为“龙”类。
满足第一点条件、并具备第二点全部或部分特征、但是不具备第三点特征的类似生物,应归于“蛟”类。蛟类对研究龙形生物有重要参考价值,但对实现研究龙形生物的现实意义没有直接帮助。
只具备其中一项以下条件的生物,则不属于生物概念上的龙类或者蛟类。

三、设计寻找龙形生物的方案必须解决的一些问题。

1、关于龙坠落地点的统计及其他。
如果我们对古代各类目击龙形生物的记录进行可靠性整理,并将整理出的较为可靠和客观的历史记录作为基础,对坠龙地点做出更加细致的统计,应该可以整理出自先秦至近代坠龙地点在现今地理上的分布。这个工作只要有足够的古籍资料,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即使是非专业人士也可以尝试。
根据坠落的方式看,龙经常是晴空万里之下忽然无征兆坠落在某处的,部分随之后的雷雨而走,部分因干涸而死,根据统计,我们可以依据目前的地理数据资料,整理这些地点的周围水系(包括地表河流、湖泊,地下暗河等)分布的情况,如果需要,再进行更深入的田野观察,结合当地风物,为这类记载提供更扎实的事实根据。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分析:该地区发生坠龙时的具体历史时间内发生过怎样的自然变化,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以什么样的周期,龙会冒着离水的危险拿奋腾空?能否归纳出某些共性?根据坠龙地点分布以及本地区坠落次数,龙究竟是长距离迁移动物还是短距离运动的动物?
2、从古董市场和民间传说下入手,寻找散落在各地的据说来自于坠龙尸体上的龙骨、龙角、龙须、龙鳞、龙爪等实体,并进行分析研究。
由于中国古代对龙的神化,民间普遍相信龙身体上的以上部分可以带来好运或者当作特效药物。这在中国古代的很多历史记录中都有所提及。比如:
清人袁枚《续子不语》卷七《镇海招宝山两龙互擒一龙》一文中继续写道坠龙的后续:“乡人竟分取之……有得其颌者市之,获钱二十缗。”
清人东轩主人《述异记》卷下记载“康熙初年,曾有龙斗秦凤山泽间,脱其颌。乡人拾归,前取其须,以遗翰林李渭清澄中……李异而宝之,在京邸,每出以示客。”
在苏鹗的《杜阳杂编》中有这样一段记录:“(元)载有龙须拂,色如烂椹,可长三尺。削水精为柄,刻红玉为环钮。或风雨晦暝,临流沾湿,则光彩动摇,奋然如怒。置之于堂中,夜则蚊蚋不敢入,拂之为声,鷄犬牛马无不惊逸。若垂之池潭,则鳞介之属悉俯伏而至。引水于空中,则成瀑布三五尺,未尝辄断。烧燕肉熏之,则□焉若生云雾。厥后上知其异,屡言之,载不得已而遂进焉。”这段话记载的是唐代宗宰相元载有一柄拿龙须作的拂尘,颜色像熟烂了的桑椹,约三尺长,遇水、遇虫、遇鱼有多种神奇功效,后被代宗索去。
因此,如果历史上确有真实的龙形生物坠落并死去,民间收藏并流传这类龙身体部件是完全有可能的。其中一部分也许会流传至今。找到这些据说来自龙身体的部件,进行科学鉴定予以排除错伪,也许有可能真的发现一些无法和已知生物对上号的龙形生物身体部件。
3、 组织志愿人员,对中国民间尤其是东北地区的目击坠龙事例进行资料收集。
中国的东北从整体上来看,是汉族农耕文明开发的最后一块区域,所以也是真实的龙形生物最有可能在人类大规模开发前隐藏生存的区域。收集这些民间目击事例,泥沙俱下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当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有可能出现事例之间交叉印证的机会。
这一工作本应更早展开,现在目击当事人恐怕已经全部老去了。只能希望从他们的子女那里获得一些资料了。
4、 对营口坠龙事件进行更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营口坠龙事件离开今天不过短短的80年,我们完全有可能以更加细致的调查研究来发现更多的相关线索。其实仅目前现有的报纸资料中,就已经有很多可挖掘的细节,这些细节继续深入挖掘下去,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当时关东地区发行量极大的日资报纸《盛京时报》完整地记录了下了事情的全过程。报纸分别于7月28日以《龙降酿灾》、8月11日以《天龙降?长三丈有角四尺——农民刈苇中无端发见》、8月12日以《“巨龙”全体二十八节,臭气参天,观者塞途》、8月14日以《营川坠龙研究之一:水产学校教授发表“蛟类涸毙”》、8月17日以《龙骨由县发给师校作为标本》为题刊发了5篇追踪报道,而被一部分对坠龙事件了解的人熟知的,就是8月14日以《营川坠龙研究之一:水产学校教授发表“蛟类涸毙”》一文,因为,这篇报道还配发有史以来唯一一具“龙骸”的照片。但同时也因为这样,将关注者的视线过于集中在了这条新闻上,而忽视了其他四条。
应当承认,“营川坠龙”不是《盛京时报》一次简单的骨骸围观记录,而是连续三次由不同人群目击到的活体、尸骸和骨骼的观测记录。
大致整理这场连续观测的时间线可见:
1.第一次观测
坠龙第一次被发现是1934年夏7月28日暴雨前后在营口市天空被发现的。根据《盛京时报》7月28日报纸以《龙降酿灾》的报道描述,当日,一条龙在营口的天空降而升,弄翻三只小船,卷坏工厂房子,九人死亡,掀翻停在车站的火车。而在此前后,营口地区一直未能放晴,全市笼罩在大范围降雨的天气中。
关于这条“云龙”的踪迹,有四位营口当地的老人回忆了儿时看到的这一幕。7月下旬某个下午5时左右,蔡寿康和黄振福、张顺喜以及曹玉文等几个孩子在外玩耍时,蔡寿康突然发现在营口市造纸厂方向的天空有一条“龙”,他立刻告诉黄振福、张顺喜和曹玉文,小伙伴们同时抬头往天上看,同时看到了“龙”。据《北方晨报》2004年12月3 日对健在的曹玉文(78岁)等人的采访,我们看到了如下一幕:
“也就是15秒左右的时间,当时是阴天,那条‘龙’是灰色,在云中动弹,动作和蛇一样,和现在画上画的一样,头如牛头,头上两只角,是直的,嘴上有胡须,两个长须,大眼睛凸出,身长大约10多米,身上有鳞,四只爪,和现在的鳄鱼爪一样,尾巴像鲤鱼尾巴。”
由此看来,在7月28日前后的日子里,这条云龙的活动很频繁。而根据《龙降酿灾》的报道线索,这条“惹祸”的龙在本月上旬曾在营口市出现过,从天而坠,奄奄一息地趴伏在辽河的岸边。
在本月上旬的某天,营口市田庄台(现归盘锦市大洼县管辖)大辽河上游发现一条“活龙”,人们用苇席给它搭建凉棚,挑水浇身,寺庙僧侣每天为它作法超度,大约过了三四日,一场及时的暴雨后,它就消失了.
目击者说它与画上的龙模样一致,有四个爪子和像鱼一样的鳞片,嘴上两个大长须,大眼睛凸出,身长大约10来米。这和任殿元观察到的“黑龙”几乎一模一样。
2.第二次观测
第二次目击的时间比较明确。在《盛京时报》和建国后编纂的《营口市志》都有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记录。

8月11日《盛京时报》以《天龙降?长三丈有角四尺——农民刈苇中无端发见》的报道描述了1934年8月6日的下午,辽河北岸东小街农民在辽河北岸距离入海口20公里处的芦苇荡中,发现了一条奄奄一息的“乌龙”。根据报纸描述,“那龙眼睛半睁不睁,尾巴回过来绻着,两爪子在前边。龙离开水后变得干巴,都要生蛆架势。”而据刘刈向记者回忆,这条乌龙的叫声类似“牛叫”。请注意,这个时候,龙还是活着的。
在8月12日《“巨龙”全体二十八节,臭气参天,观者塞途》的报道中,事情有了进一步发展。8月8日,这条龙第二次又出现了,这一次,它出现是在距辽河入海口10公里处的芦苇丛中,看管苇塘的一名卢姓工人循着浓烈的腥臭味发现了这条龙,此时它已不是活物,而是一具奇臭难闻的带皮肉的尸骸。据《营口市志》记载,营口市西海关附近一防疫医院曾被当地要求派员穿着白大褂,给已经生蛆的动物尸体喷射消毒水;而营口市伪第六警察分署即组织人力,将其尸骨分解后运到南岸,仅鳞片就装了两大筐,在西海关前空场上按原状摆放任人参观。据说,附近城市前往营口的火车票一度售罄。
这篇报道最有价值的部分,是详细记录了8月12日龙骸的情形:“龙体气参天,头部左右各生三支甲,脊骨宽三寸余,附于脊骨两侧为肋骨,每根约五六寸长,尾部为立板形白骨尾,全体共二十八段,每段约尺余,全体共三丈余,原龙处,有被爪挖之宽二丈长五丈之土坑一,坑沿爪印清晰存在,至该龙骨尚存有筋条,至皮肉已不可见矣。”

在《营口市志》第一卷中关于坠龙的记述的也有一段类似的记载:“1934年8月8日午后,辽河北岸东小街一农民在附近苇塘发现一巨型动物白骨,长约10米,头部左右各有一角,长约1米余,脊骨共29节。”
3.第三次观测
在8月12日《“巨龙”全体二十八节,臭气参天,观者塞途》的报道中,已经详细记录了龙的头骨、脊骨、肋骨、尾骨等情况。但具体这个物体是何形状,不能亲赴营口观察的人们直到8月14日才从《盛京时报》的《营川坠龙研究之一:水产学校教授发表“蛟类涸毙”》报道中看到了它的真影。这位水产学校的教授的身份是营口水产高级学校(正式名称是省立营口水产学校)渔捞科张姓老师,他作为业内专家判定“确系蛟类”。
假设这就是一头鲸,那么当时在现场看到这具鲸类尸骸却得出“蛟类涸毙”的水产学校张教授,是如何打破围观渔民的固有认识,且要说服报纸记者,以媒体的声音为支持,对一条鲸尸发表是“蛟类”的论断的,这显然无法成立的。
根据这豆腐干新闻一句不被人关注的角标“营川坠龙研究之一”可以得知,这个研究应该是有下文的。如果这是一头鲸,那么它在之后的研究中,很容易被其他生物学家轻松击破,为何没有了下文?(可惜目前研究只纠结于这篇留有图影的报道,尚待继续探究有没有其他途径获悉后面几期研究的内容)
以上研究如果全部进行,也许对龙形生物研究会有机会寻得突破机会。
注:本文引用了“十五言”的《“天上掉下条大黑龙”》中的大量资料。

楼主 dxltd  发布于 2016-08-01 00:09:00 +0800 CST  
发帖特别困难,而且@火旺教授第一次发帖忘记加进去了。结果删了重发,超时了……


主办方看着办吧。无论怎么判定,我都接受。

楼主 dxltd  发布于 2016-08-01 00:13:00 +0800 CST  
@火旺教授

楼主 dxltd  发布于 2016-08-01 00:15:00 +0800 CST  
难道是太认真的帖子没人顶?

楼主 dxltd  发布于 2016-08-03 21:10:00 +0800 CST  

楼主:dxltd

字数:6386

发表时间:2016-08-01 08:0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0-29 17:08:59 +0800 CST

评论数:15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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