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请进,新鲜热乎的新题来了

金田一耕助躺在伊豆海岸的沙滩上,沙滩的左边是一块巨石。在离他5米远的地方,有一把红色的沙滩伞,伞下有一对男女正在嬉戏。隔着伞看不到他们的人,只听到嬉戏声。渐渐地,声音平静下来了。又过了一会儿,伞下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音乐,是从录音机中传出来的。只是才过了一阵子就停了。这时,一个青年男子从沙滩伞下走出来,跳进海里游泳。
这时,沙滩伞下传来女子的叫声,男子于是回头朝岸上挥了挥手,然后游远了。
不知过了多久,睡着的金田一耕助被一阵不知是男是女的叫声惊醒了。睁开眼,他看到一个男子从沙滩伞下跑出来。男子戴着一顶夏季的白帽子,穿着麻料的衣服,还打着蝴蝶领结,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蓄着胡子。白衣男子离开后不久,游泳的男子回来了。身上还滴着水,他走向沙滩伞。然后只听到他大叫:“杀人啦!”
原来沙滩伞下那女子已被人勒死了!
后来,经过调查,金田一耕助知道白衣男子原来是那个女人的情夫,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但他却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那么究竟谁是凶手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1:00 +0800 CST  
凌晨,江洪市刑警队收到春风旅社服务员王兰的电话,说住在203号房的两名毒品走私嫌疑人正在把海洛因往一个月季花花盆里埋,看来是想溜。当甘剑秋队长和助手杨峰赶到旅社时,那两个狡猾的家伙已经坐上出租车到祥镇去了。
甘队长顿时明白了,因为在市里上火车检查严格,毒贩想到祥镇这种小站去上车。于是,甘剑秋和助手小杨马不停蹄,终于在清晨5点多钟时赶到了祥镇。
“看,在那儿!”小杨指着离车站不远的花圃。果然,空荡荡的花园里,一胖一瘦两名“港客”打扮的人正在“赏花”。
“站住,把白粉交出来!”缺乏经验的小杨跑到两名“港客”面前喝道。
“开什么国际玩笑!我们回大陆探亲,临走想买几盆花,这也有罪吗?”瘦子面不改色地说。
这下可把杨峰难住了,花圃里有几百盆月季花,哪一盆才是埋有毒品的呢?甘剑秋却像是没事人似的在赏花,突然,只见他弯腰拿起一盆月季花。
“罪证就在这里面!”甘剑秋说罢,把那盆花一摔,里面果然藏着海洛因!
为什么甘剑秋能如此准确地找出罪证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1:00 +0800 CST  
晋朝的时候,刚刚上任的县令罗际就传下告令,让全县的百姓都来有冤申冤,有案说案。
一天,一个老汉颤颤巍巍地前来报案:“大人,我的马昨夜被偷了!”
“你的马长的啥模样?”罗际见老汉急得满头大汗,便同情地问道。
“大人啊,都怪我马虎,才让那偷马贼给钻了空子。那可是一匹好马呀,4岁,个大脊宽,四蹄雪白,身上红得像火炭一样,跑得可快了,它是我的心头肉啊!”老汉叹息着回答道。
罗际听了点了点头,问老汉丢马当晚有什么异常的动静没有。老汉略一思索,说道:“大人,我好像在半夜的时候,听到有一群马叫了一阵,听声音像是马贩子赶着马从我住的村子里经过。”
罗际听老汉说完,心中便有了主意,于是安慰老汉让他先回去等候消息。
老汉见罗际反应平淡,满腹狐疑,但还是听罗际的话离开了县衙回去等消息。
第二天,罗际叫人在城门口贴出了一个布告,布告的内容很快就在全城传开了。终于,有一个马贩子探头探脑地牵着一匹马来到了县衙门前。县令罗际见眼前这匹马和老汉说的那匹马非常相似,便通知老汉过来进行相认。
当老汉出现在马的面前时,那马顿时两蹄腾起,鬃毛竖立,挣开马贩子手中的缰绳,飞快地跑到老汉跟前,亲热地舔着老汉的手。“就是这匹马,这就是我丢的那匹马!”老汉高兴地说道。
罗际见状,大声叫道:“大胆马贩,竟敢偷盗老汉的马,来人,立刻给我拿下!”
马贩子大惊失色,知道自己中了罗际的计。
罗际用了什么计策,使马贩子自己现形的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华尔酒店成立20周年日,总经理凯特先生为此特意举办了一场酒会,邀请了许多国内外名流来一同庆祝,并将自己收藏多年的珍贵邮票、明信片拿出来供来宾观赏。
这时,H国的一个家伙随手拿起一张纪念明信片装到了自己的口袋里,这一举动正巧被总经理发现了。总经理本想当场揭穿,但又怕让酒会扫兴,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可是,看着自己的宝贝被这样偷走,总经理很不甘心。
突然,他灵机一动找到了请来的一个魔术师朋友,并把那张明信片的事情给魔术师讲了一遍,请魔术师帮助他取回自己的心爱之物,魔术师满口答应。
于是,凯特面带笑容大声地对来宾说:“各位朋友,今天,我特地请来著名的魔术师为大家表演精彩的节目,大家欢迎。”魔术师表演了两个小节目,赢得观众的阵阵掌声,同时,也成功地将宝贝取了回来。
请问,魔术师使的什么妙计,既取回了宝贝又不使那家伙难堪?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一天傍晚,比利夫人在妹妹家里刚住了一天,管家就打电话让她赶快回家。她刚进家门,电话就响了,听筒内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你丈夫比利现在在我们手里,如果你希望他继续活下去,就快准备40万美金。你要是敢去报警,可别怪我们对比利不客气!”比利夫人听后非常害怕,险些瘫坐在地上。经过一整夜的思考,她觉得还是应该去报警。
波特警长接到了比利夫人的电话,随后立即驾车来到比利的别墅。首先,他去询问管家,管家说:“昨天晚上来了个戴墨镜的客人,他的帽檐压得很低,我没看清他的脸。看样子他和先生很熟,他一进来先生就把他领进了书房。过了一小时,我见书房里毫无动静,就推门进去,谁知屋里空无一人,窗子是开着的。我就给夫人打了电话。”
波特走进书房查看,没有发现什么线索,他又看了看窗外,只见泥地上有两行脚印,从窗台下一直延伸到别墅的后门外。看来,绑匪是逼迫比利从后门走出去的。波特转回身又仔细看了看书房,发现书桌的台历上写着一串数字:7891011。波特警长想了想,就问比利夫人:“你丈夫有个叫加森(Jason)的朋友吗?”她点了点头,然后波特警长说:“我断定加森就是绑匪。”果然,波特警长从加森家的地窖里救出了比利,加森因此锒铛入狱。
你知道波特为什么能根据那串数字,就断定加森是绑匪吗?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今天新郎H先生和新娘M小姐举行婚礼的日子,他们把地点选在S大厦。与他们同一天举行婚礼的还有另外两对新人L先生、Z小姐和Y先生、Q小姐。三对新人同时举行婚礼这在S大厦是从未有过的,况且三对新人还互不相识。但正是这三对新人同时举行的婚礼导致了下面的悲剧……
19楼的H先生实在是等得不耐烦了,他的新娘M小姐说要去洗手间补妆,已经有半小时了,却还没有出现,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楼下的喧哗更加重了他的不安,到底出了什么事?等到H先生出现在17楼的洗手间时已是15分钟后的事了。如果不是警察打电话来通知他,恐怕他还在焦急地等待着新娘呢。当然,他等到的只是一具仍有余温的尸体而已。
拨开层层围住的观众,H先生终于看到了他的新娘。听说是C最先发现尸体的。H先生激动地冲到C面前大吼:“为什么你不早点发现她,也许她当时还会有救!为什么?!”
只见M小姐身穿红色的旗袍,胸前插着一把短小锋利的匕首,死因是失血过多,死亡时间在45分钟之前。但最古怪的还是洗手间那扇从里面锁上的门。表面上看,这门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但仔细与旁边的门做比较的话,就会发现这扇门没有门把手,如果要开门的话,就必须把手伸到180cm的门沿位置再向外掰开,因为位置十分高,没有一定身高是无法够得着的。而原有的门把手早在几个月前就脱落丢失了,至今一直没有装上。在门把手的下方是标志,为了保护标志上的字不脱落,工作人员还特地在标志外面镶上块镂空的铁皮,如此一来显得美观不少。而如果有人进入厕所,从里面把门锁住的话,标志会自然显示“有人”,也正因如此,C才会知道里面有人。
经过层层调查,我们把调查所得的线索公布如下:
第一目击者C说:“当时我正在收拾洗手间里的垃圾桶,等我要出去的时候,突然看见地上有一摊血迹,血迹的方向就是M小姐所在的位置,我敲了敲门没人应答,于是就喊了人来把门撬开,结果就看到M小姐倒在里面了。”
问:“那被害者死亡的30分钟里你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或事?”
C:“没有,因为今天有三对新人结婚,17、18和19楼都是我管的,我不可能一直在这里。”
问:“那有没有什么办法不破坏门也能把门从里面锁上?”
C:“这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来这里只有两个星期,还没听谁说这门可以从里面锁上呢!”
问:“M小姐是在19楼举办婚礼的,为什么会出现在17楼的洗手间呢?”
C回答:“这可能是因为当时同时上洗手间的人太多了吧!”
问:“你身高多少?”
C:“160cm。”
新郎H先生。
问:“有谁会想要阻止你和M小姐的结合呢?”
H:“这个,好像没有吧。我们身边并没有什么仇人,此次的结婚请帖该送的也都送了,他们也全都来了啊!”
问:“可是据我们所知,M小姐生前曾买过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你,这是怎么回事?”
H:“那是因为M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怕以后会有意外,所以买了保险。”
问:“你知道她为什么要去17楼的洗手间吗?”
H:“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啊。”
问:“你身高多少?”
H:“182cm。”
新娘M小姐的朋友A。
问:“你是M小姐的好朋友吧,那么你应该对他们的事情很清楚是吗?”
A:“是的,M和H要结婚的事一直是受到家长极力反对的。因为H没有钱,但M坚持要嫁他,他们也只好随她去了。”
问:“哦,既然如此,那你知道谁和M有过节吗?”
A:“如果说过节的话,那一定是M的前男友B了。B和H曾经是好朋友,但后来不知怎么回事M却和H好上了,最后还结了婚。在他们结婚的前一天B还找过M,扬言说要在婚礼上杀了她。”
问:“你觉得B和H谁最有杀害M的动机?”
A:“他们都有可能,毕竟很多人都觉得H是为了钱才和M好上的,但B又说过要杀了M。”
问:“你身高多少?”
A:“170cm。”
M的前男友B。
问:“案发时你在哪里?”
B:“我就在19楼,我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了。”
问:“A说你在他们结婚前一天还找过M,扬言说要杀了她?”
B:“是的,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我没有杀她,我只是一时气愤。因为,如果不是因为H的话,今天和她结婚的应该是我。”
问:“既然你说你没有杀她,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B:“没有,至少我不能确定。因为我坐的桌子是离主桌最远的,周围的宾客我都不认识。”
问:“如果不是你杀的,你认为谁最有动机?”
B:“H,因为M生前买有保险,受益人正是他。如果有同伙,一定是当伴娘的A,因为她是H的前女友,也是M最好的朋友。你们不觉得这很像《尼罗河上的惨案》吗?丈夫与女友合力杀死了新婚妻子……”
问:“你身高多少?”
B:“180cm。”
于是警方又找到新郎H。
问:“案发时你在哪里?”
H:“我一直在19楼。”
问:“有谁可以作证?”
H:“当时有很多人都看到我在场。”
问:“可是如果你是有预谋要杀一个人,两分钟就够了,更何况你并不能保证你一直都在现场。”
H:“看来你们是不相信我了?那我多说也没用,反正我没杀她。”
问:“选在S大厦是谁提出的?”
H:“我。”
问:“什么时候预定的?”
H:“大概三个星期前,请帖也是那个时候发出去的。”
那么,M小姐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呢?如果是他杀的话,到底谁是凶手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一对世家子弟--卫源和韦裳并肩踱出赫赫有名的酒楼“望海楼”。在美酒和友情的双重陶醉下两人容光焕发。宾客们纷纷对他们行注目礼,赞叹不已。
一出门,他们就看到了一位名气比他俩加起来还要大的人--侦探。侦探建议道:“吃茶去?”
“同去同去!”
“恭敬不如从命。”
三人来到卫源的别墅,进入了一个布置极其简约的客厅。宽衣、落座、谈笑风生,一小时弹指而过。
卫源去仓库取出珍品飨客。
三人畅饮。
读者热切盼望得几乎不耐烦的一幕终于上演了:韦裳倒地而亡。
余下两人沉思着,如雕像般一动不动。
哪碗,或者说哪几杯茶里有毒?
卫源凝视着侦探:“难道你认为我在所有的茶杯里都下了毒吗?”说完,他把每杯茶都喝了一半。
难道三杯茶都纯净无毒?
果然如此!
化验证明,三杯茶都纯净无毒。而且此毒发作十分迅速,说明不可能是在酒楼里投的毒;另外,此毒无解,说明卫源在宴会前和取茶之时都不可能给自己服下解药。再说望海楼的宴会上众目睽睽,卫源也没法投毒。
“这座精致完备的古堡,它的会客厅却布置得如此简约,毫无装饰的房顶和四壁,没有千奇百怪的古玩和形形色色的花卉,甚至连家族纹章都没有。这位世家子弟呀,与其说你是个简约主义者,不如说是完美主义者!恐怕你要掩盖的东西,包括下毒技巧,实在太多了吧?正所谓不蔓不枝,你不希望杂七杂八的线索成为这次计划的白璧微瑕。”侦探自言自语着,忽然一笑。
原来如此!
投毒者当然是卫源,他正是整个事件的主角。然而他的作案手法又是如何的?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随着华探长的车子慢慢驶入郊区,路面也变得越来越潮湿,看来郊区刚下过一场夏日小雨
一栋农屋矗立在路旁,周围一片旷野。死者是农屋的主人,谢先生,42岁,独身。除谢先生外,家里还有一名用人。死者倒在二楼朝北的窗户旁,身边有一个打碎的茶杯,洒出的液体已经干了。
今天别处也发生了多起命案,所以法医要到下午才能赶过来。
现在是上午11:05。华探长在屋外转了一圈,未有什么发现。夏日的阵雨过后,到处弥漫着泥土的芳香。
根据用人陈述,大约在上午9点他去地下室整理杂物,直到10点左右才回到厨房,然后10:30上楼去时发现了尸体。
“其间有人进来过吗?”华探长问道。
“不知道。”
“谢先生喜欢喝茶吗?”
“喜欢,每天都得喝上好几杯。”
“有没有听到什么异样的声响?”
“没有听到。我连下雨都不知道。”
因为问不出什么来,上午11:15,探长又到楼上去了。
死者仰卧,右额发际处有46cm长的挫伤,似遭钝器击伤所致,伤口中央皮肤裂开,呈卷曲状,裂口内组织呈焦黄色,该处颅骨摸上去似有骨折。
尸体左手旁有一支钢笔,似乎是在死者摔倒时掉下来的。
死者穿着格子短袖衬衫和休闲短裤,衬衫领口露出一抹红色的印迹。打开一看,原来颈部有长达9cm的条索状皮下出血,从右下颌角偏向锁骨胸骨一端。
猛然间,华探长发现旁边窗上有一个小孔,类似圆形,边缘略光整,有三条小裂缝。华探长量了一下孔的地面高度,比死者的身高低5cm。
突然,有一名探员上来报告,说找到了目击证人。
证人是同村的农夫。他说:“我在9:40看见王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提着一包东西。”
王某,谢先生的远房堂侄,平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曾多次想向谢先生借钱,均未得逞。
“今早你去过那间屋吗?”
“……去过,我想去看看堂叔,结果他不在,所以我就马上走了。”
“没上过楼吗?”
“没。”
“离开时你拿了什么东西?”
“没有……没有啊……”王某额头上冒出了汗珠。
“可是有人看见你拿了东西出来。”
“没有……真的没有……”
“你再好好想一想!”
不一会儿,探员从王家搜出了一包东西。打开一看,里面是手表、戒指,还有一些钞票。
用人不禁大声喊道:“那手表和戒指都是谢先生的!”
“我没有杀人,真的……我没杀他……我去的时候他已经死了。我只是拿了那些东西……我没……”
“先带下去。”说完,华探长又问用人,“谢先生有仇人吗?”
“没有吧。谢先生是个好人,不过有个李某曾经和他吵过几次架,还差点打了起来。”
李某,同村人,爱好打猎,有一支猎枪。但是这枪已被同村的陈某借走半个月了,至今未还。而且,李某有上午8:00至11:00的不在场证明,比较可信。
陈某,与谢先生不相识,也无冤仇。猎枪在陈某家里,陈某的家人证明这几天未曾用过,也未外借过。
这时已经是下午2:00了,法医还未来。华探长再次上了楼。
一切依旧。
忽然,华探长发现死者颈部的出血点不见了,那里只留下微微的红印子和卷曲的汗毛!
捡起地上的钢笔,他才发现笔帽不见了,钢笔尖也不见了。地上没有碎片,这些东西好像凭空消失了!只剩下了一支塑料的笔壳。
华探长抓起死者的左手手腕,看到腕上的手表停了,时间停在9:51。
“明白了。”华探长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堂法医课,“我找到凶手了!”
不久,法医来了,检验结果完全符合华探长的判断。
现在请你来推理,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凶手又是谁?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有人用力敲打着管理员大久保的房门。大久保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个陌生人。
“我叫柏木,是住203 室的石川洋子的上司。这几天她没来公司上班,所以我来看看。我觉得她房里有些不对劲儿,能不能请你一道去看看?”
有些吃惊的大久保同柏木一起来到洋子住的房间,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人回答。
“该不会是……”柏木惊叫一声,用力撞开门冲进房里。
房间里充满了煤气味。煤气炉的阀门开着,门窗都用胶布封了起来,躺在床上的洋子已经死了,但看上去像是在睡觉。床头上丢着一个空的安眠药瓶。
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是自杀。
但是,管理员大久保对柏木的举动感到有些纳闷,这是为什么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三月的一天,警察局局长交给刑侦科科长麦凯奇一个任务,让他审查一个麻醉毒品走私嫌疑分子。麦凯奇让人把嫌疑人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
“你叫什么名字?”麦凯奇用目光打量了一下站在自己面前的中年人,问道。
那个人似乎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轻咳了两声答道:“克拉姆,一个守法的商人。”
“你到葡萄牙和西班牙干什么去了?”麦凯奇盯着克拉姆。
“先生,我昨天才乘飞机从葡萄牙回来。目前,葡萄牙和西班牙根本就没有毒品。”说着,克拉姆从上衣兜里抽出一张护照递过去,“请看,护照上有日期。”
麦凯奇并没有查看他的护照,而是故意讥讽地说道:“这张护照并不能证明你昨天是从葡萄牙回来的,你还可能是从别的国家回来的,甚至还可能是偷越国境跑过来的。”
“别开玩笑了,先生。”克拉姆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你还有什么可以证明你昨天确实是在葡萄牙的吗?”
克拉姆略微迟疑了一下,说道:“先生,您肯定知道,人们可以拿着德国的护照去葡萄牙的里斯本旅行,在边界上是不用签证的。”
“这说明不了什么。”
“还有,”克拉姆像变戏法儿似的从手里又捏出一张纸片,伸到了麦凯奇的眼前,“先生,我昨天曾在里斯本斗牛场观看了一场精彩的表演,这是入场券,上面的日期写得清清楚楚。
麦凯奇看了看那张淡黄色的入场券,冷笑着问道:“你都看见什么了?”
克拉姆听到麦凯奇这样问他,心里有些发慌。但他立即平稳了一下心情答道:“我正赶上开场仪式,那场面真是前所未见。斗牛士轮番上阵,很快,先后就有6头牛被杀死拖了出去
“不要再说了,全部是谎言!”麦凯奇用手止住了他。
“你……”
“对不起,你被拘捕了,请吧,克拉姆先生。”
刑侦科科长麦凯奇是怎样识破克拉姆的谎言的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2:00 +0800 CST  
电话铃声一连响了四次,侦探库塞·威尔第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做梦。他睁开眼,看了看钟,时间是凌晨三点。
“你好!”威尔第拿起话筒说道。
“你是威尔第先生吗?”一个女人问道。
“正是。”
“我叫娜奥米,请赶快来我家,有人杀害了我的丈夫。”威尔第记下了她的住址,把电话挂上。外面寒风刺骨,简直要冻死人,威尔第出门要多穿衣服,自然就比平日多花费了一点时间。他听到门外大风呼呼的声音,于是在脖子上围了两条围巾。
45分钟以后,他到了娜奥米的家。娜奥米正在门房里等着他。威尔第一到,娜奥米就开了门。在这暖和的房子里,威尔第摘下了围巾、手套、帽子,脱下外套。
娜奥米穿着睡衣、拖鞋,连头发也没梳。
“我丈夫在楼上。”娜奥米说。
“出了什么事?”威尔第问。
“我和丈夫是在夜里十一点睡的。也不知怎么的,我在三点就醒了。听丈夫没有一点声息,才发觉他已经死了,他是被人杀死的。”娜奥米说。
“那你后来干了什么?”威尔第问。
“我便下楼来给你打电话。那时我还看见那扇窗户大开着。”娜奥米用手指了指那扇还开着的窗户。猛烈的寒风直往里灌,威尔第走过去,关上了窗户。
“你在撒谎,让警察来吧。”威尔第说道,“在他们到达这里之前,你或许乐意把真相告诉我吧?”
威尔第为什么会这样说,他的根据是什么?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在大西洋上,一座孤岛附近深39米的地方,有一个水生动物研究所,专门研究海豚、鲸的生活习性。那里的水压相当于5个大气压。研究所里有主任弗雷斯特和三个助手:希尔、哈德和尼克。
一天,吃过午饭,希尔、哈德和尼克穿上潜水衣,分头到海洋中去工作。下午1点50分左右,陆地上的卡特来到研究所拜访,一进门,卡特惊恐地看到弗雷斯特满身血迹地躺在地上,已经死去。
警察到现场调查,发现弗雷斯特是被人枪杀的,作案时间在1点左右。据分析,凶手就是这三个助手其中之一。
可是希尔、哈德和尼克三人都说自己在12点40分左右就离开了研究所。
希尔说:“我离开后大约游了15分钟,来到一艘沉船附近,观察一群海豚。”
哈德说:“我同往常一样,到离这里10分钟左右路程的海底火山那里去了。回来时在1点左右,看见希尔在沉船旁边。”
尼克说:“我离开研究所后,就游上陆地,到地面时大约12点55分。当时玛丽小姐在陆地办公室里,我俩一直聊天。”
听了这三人的话,警察说:“你们之中有一个说谎者,他隐瞒了枪杀弗雷斯特的罪行。”
你能推理出谁是说谎者吗,为什么?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两个人一起在一个岛上旅行,一个是富商,另一个是洛克探长。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了一群土著居民,于是两人便跟他们一起行走,一起歇息。
一天清晨,富商发现自己的钱币被别人偷走了。土著族长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痛心,因为他常常告诫他的族人永远不能做贼。他对富商说:“我的朋友,如果有人拿走了你的钱,我保证一定在太阳落山前把钱交还给你。”
土著族长和洛克探长商量破案的办法以后,便把他的族人集合在一起,要求他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轮流到土著族长的帐篷里去,拉一拉帐篷里那头驴的尾巴,如果小偷拉它的尾巴,它就会大声地叫。
所有的族人按着土著族长的话一个接一个地进入土著族长的帐篷,大家都一声不响,竖起耳朵听着,但是直到最后一个人从帐篷里出来,驴还是一声都没叫。富商心里想,这下钱币一定找不到了。
这时,土著族长让他的族人们站成一排,命令道:“现在,你们都把手伸出来!”于是,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手都伸了出来。土著族长从他们的面前走过,一个接一个地嗅他们的手。当他走到队伍的末尾时,他站住了,他把最后一个族人的手嗅了又嗅,然后慢慢抬起头,盯着这个人大声说:“你就是贼!还不把钱币交出来!”
那个人乖乖地跑到树边一块大石头旁,把藏在下面的钱袋拿了出来。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土著族长是怎么判断出来那个人是贼的?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砰——一声枪响,打破了边境清晨的宁静,在国境线附近的一个小村寨里,男女老少慌乱地逃跑着,惊叫着:“土匪来啦!快逃命啊!”
这个处在边境线旁的小村庄,交通非常不方便,村民的生活也很艰苦,而且最让人恐惧的是在边境线的对面有一帮土匪,他们经常会来村子里抢劫,每次吃饱喝足临走的时候还要带走鸡鸭鹅羊,谁敢反抗,就会遭到毒打和枪杀。边防警察接到报警,要走很长的山路才能赶到,这时候土匪已经逃走了。
为了将土匪一网打尽,克莱尔探长带领部下,忍受着寒冷和虫咬,埋伏在村寨附近的山洞里。整整半个月过去了,土匪们没有动静,有的警员就说:“也许土匪知道我们埋伏了,不会来了吧?”探长说:“马上要到圣诞节了,土匪们一定还会再来抢东西,好回去过节的!”
果然,就在圣诞节那天的早上,土匪们又来了。边防警察迅速出击消灭了几个土匪,其余的都乖乖举手投降了。克莱尔探长早就听说,这帮土匪的头目心狠手辣,杀人无数,必须得先把他揪出来。他来到俘虏群前,发现土匪们都穿着一样的军服,根本分不清谁是土匪头子。
克莱尔探长问:“谁是带队的?”土匪们都低着脑袋,一声不吭。探长知道,土匪头子一定混在当中,所以土匪们都怕他,不敢说话。克莱尔探长想了一想,突然大声问了一句话,话音刚落,他就知道谁是土匪头子了。
聪明的克莱尔探长问了一句什么话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车厢里,探长琼斯拿着一本小说在打发着寂寞的旅途。忽然,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从他座位边上走过,撞了他一下。见他的小说掉在了地上,那女人赶紧俯下身,将小说拾起,递给琼斯说:“对不起,先生。”琼斯望着这个女人,忽然怔住了,心想:这女人怎么这么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就在他犹豫的一瞬间,那女人冲他打了个飞吻,然后转身朝前面的车厢走去。
在哪里见过她呢?琼斯仔细地回忆以往接触过的女人,一个一个在脑海里搜寻着。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似的不禁自言自语道:“难道是她?”
琼斯装作若无其事地离开座位,也朝那女人离开的方向走去,去找那个女人。可是,他失望了,他走过了前面的五节车厢,仔细地查看,也没有发现那个女人。然而,当他走回到自己乘坐的那节车厢的尽头,刚推开厕所门进去,门就被关上了。琼斯定神一看,暗吃一惊,那金发女人正站在自己的对面!
金发女人笑笑说:“你喜欢我?”
琼斯耸耸肩,摇摇头。
金发女人手握门扶手,碧眼紧盯着琼斯那毫无表情的面孔,说:“不喜欢?可是不管你是否喜欢我,你都得拿钱出来,不然我就出去喊人,说你要非礼我!”
面对这个金发女人,琼斯的大脑在紧张地思考着,怎样才能抓住这个女诈骗犯呢?说没有钱,她会要我腕上的金表;掏枪抓捕她,她会说我威逼无辜,而且又没有证据……
看着面无表情的琼斯,金发女人眼睛里露出了凶狠而贪婪的目光,“你是个哑巴?快说,到底给不给钱?”
这时,琼斯想出了个妙计。很快,那个女诈骗犯就乖乖地跟着琼斯走出了厕所。当天,在警察局里,女诈骗犯供认了自己连续多次诈骗作案的犯罪事实。
琼斯是用什么妙计擒获那个女诈骗犯的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学校隔壁的唱片店里,发生了偷窃案。这天早上,老板打开店门,发现窗户玻璃被打碎了,柜架上少了一套最流行的唱片,但旁边的两个钱柜里,几百元现金一分也没有少。老板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摩恩探长认为,小偷很可能是学校里的学生,他因为太喜欢唱片,又没有钱去买,就一时糊涂做了错事。如果大张旗鼓地调查,让大家都知道他偷了东西,不利于他今后的成长。
探长就和校长商量,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假扮成新来的语文老师,来到歌迷最多的三班,对班里的同学们说:“为了训练同学们的想象力,今天我想让大家写一篇作文,题目是《午夜小偷》。我们假设自己是一个小偷,昨天晚上进入隔壁的唱片店偷东西。大家要把如何进入店内,都偷了什么东西写得具体点,越具体越好,半小时后交卷。”
晚上,摩恩探长认真阅读作文,其中有三篇作文引起了他的注意。第一篇写道:“昨天半夜里,我打碎了唱片店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找钱柜,没有找到,于是就拿了一张最值钱的唱片,然后悄悄地溜出了商店。”第二篇写道:“我用金刚刀,划破了窗玻璃,然后钻进店里。我没有去撬那两个钱柜,而是抓紧时间偷了几张唱片,然后就溜了出来。”第三篇写道:“昨天半夜里,我戴着手套撬开了抽屉锁,偷了里面的很多钱,又偷了很多的唱片,我要用这些钱,买很多好听的唱片。”
第二天早上,摩恩探长找来其中一个学生,经耐心教育,他终于承认,是他偷了那套唱片。
摩恩探长找来的是第几个学生呢?探长根据什么推测出他就是小偷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莫斯曾用电子计算机偷窃某国一家银行几十亿美元,甚至用电子计算机窃听某国的国防机密,是一个高智商犯罪分子。最终,他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处以终身监禁,关押在某个看守和保安系统最先进的监狱里。
莫斯在监狱里面的居住条件很好,有看书的地方,有睡觉的地方,还有一间独立的厕所。莫斯在这里表现也很不错,从不违反规定。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两年后的一天晚上,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他越狱逃跑了。
事发当天,狱警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一条通往监狱外长达20米的地道。按常理推算,挖一条如此长的地道,要挖出重达7吨的土,可奇怪的是,警方连一捧土都没找到,那些土上哪去了?
狱警马上请来了著名侦探洛斯。洛斯来到监狱后,经过仔细勘察,找到了莫斯越狱的证据。
洛斯找到的证据是什么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3:00 +0800 CST  
大约4世纪的时候,英国有名惯盗叫亚当斯,多年来一直行凶作案,有一天终于被抓,并准备处以极刑。
当时的英国国王是詹姆斯六世,他因钦定《圣经》而闻名。亚当斯抓住了这个机会对狱卒说:“听说我们的国王非常喜欢《圣经》,为表示对国王的忠心,临死前我想读一读《圣经》,希望我们伟大的国王满足我死前这个愿望,允许我将《圣经》读完以后再死。”
狱卒马上把亚当斯的想法上奏给了国王,国王听了狱卒的上奏后,说:“满足他的这个虔诚愿望吧,在他读完《圣经》之前,暂停执行死刑。”得到国王的许可,亚当斯欣喜若狂,他当即写了一份阅读计划交给审判官,并说自己要好好品读《圣经》,直至背下来。审判官顿时醒悟,国王上当了。实际上亚当斯借此取消了自己的死刑。
你知道聪明的亚当斯是怎样借机取消自己的死刑的吗?他的阅读计划是什么?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4:00 +0800 CST  
一天清早,突然有人发现,平时喜欢玩麻将的数学教师陈铭飞被杀死在他所住的单身公寓3楼301室,是啤酒瓶子击中头部致死的。
在陈铭飞的房内有一张麻将桌,丢着很多麻将牌,陈铭飞死时手里死死地抓着一张牌,大概是在断气前,想留下关于凶手的线索而抓住的。
据知情人透露,陈铭飞昨晚同朋友玩麻将,一直玩到夜里10点左右。这就是说,凶手是在等人都走了以后才下手的。
警方进一步调查,他们找到了昨晚与陈铭飞一起玩麻将的四名“麻友”。这四人都与陈铭飞同住在3楼。他们是:住在306号房间的个体户张亚东;住在312号房间的外地人汪海;住在314号房间的汽车司机孙庭;住在320号房间的个体户钱东升。
那么,凶手是谁呢?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4:00 +0800 CST  
胡县令正在现场和师爷讨论刚刚接到的一桩谋杀案。一个妇人死在梳妆台前,头部被击,几乎没有线索。
胡县令:“你注意到了吗?死者手里抓着一串珍珠项链。”
师爷:“人死在梳妆台前,她是正在打扮时被害的,当然拿着项链了。”
胡县令:“不,死者脖子上有项链,她是不会再戴的。”
师爷:“可能凶手也是个女人,她在搏斗中揪下了项链。”
胡县令:“也不对,项链很完整。我以为这是死者在暗示什么,一定与凶手有关。”
师爷:“凶手?刚才邻居说这个女人信佛讲道,接触的人除了和尚,就是算命的,谁戴项链呀?”
胡县令:“谁戴……我好像明白了。”
胡县令立即命令衙役抓捕曾与这个妇人有过来往的人,通过盘查,果然查到了凶手。
你知道凶手是什么人吗?

楼主 太清浩哥  发布于 2014-08-05 16:44:00 +0800 CST  

楼主:太清浩哥

字数:43724

发表时间:2014-08-06 00:0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2-12 08:59:5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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