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二部by夜不语 不定期更新

熊家婆人物介绍


张三:谜一般的人物,不知因为什么理由从加拿大跟踪我们到了凌山市。


林芷颜:据说是我的搭档,据说崇拜我,不过,实际上性格极为恶劣。样子清纯的如同高中生,实际年龄耐人寻味。


杨俊飞:知名的大侦探,曾经和主角在《茶圣》、《宝藏》等故事中相遇,最后变成了不稳定的朋友关系。现在主角正在他的侦探社打工,这个故事里,处于失踪状态。


夜不语:就是我。主角。是个IQ很高,但很多时候都理智的让人感到乏味的人。从小到大,我的身旁发生过许许多多诡异莫名的事情,有感于此,我开始用笔将它们一个接着一个记载了下来,写成了小说。不错,就是你们正捧着的这本。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23:00 +0800 CST  
序——


最近在想一个问题,不知道答案,用百度也搜索不到。那个问题,叫做感情。


有点累了,不管是写稿写到烦躁也好,还是其它什么。总之,很累。


有人说爱情就像是在捡石头,有的人一捡就能捡到价值上千万的极品,而有些人捡了一生也捡不到。


脑子有些乱,最近实在太累了,连续高强度的工作了半个月,一直坚持到今天下午,有些坚持不下去了。


文字这种东西,就像个填词游戏,今天,至少在今天,我没有办法再填下去。


呼,今天一天都还没有出过门,门外阳光很灿烂,不过刺眼。我讨厌刺眼的感觉,不,与其说讨厌,不如说不知道该怎么办。


屋外的世界,屋外的人,屋外的阳光,屋外的小鸟叫声。


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屋里将自己禁锢很久了。没想到这么久,这么久,就算这样,坐在沙发上看玻璃外的世界的我,却没有想要出去走一走的感觉。


这两天一直在忙碌,不知道在忙碌些什么,但依然疲倦,赶稿闲暇时,间或的总是想些有的没有的。


唉,什么时候,我也成了一个容易被情绪左右的人,不管这个情绪来自他人,还是自己。


累的时候我总是想写些东西,发泄下情绪,可是每当这个时候都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于是,每次,都变成了漫无目的、杂乱无章的散文,以及连篇的废言。累,这是最近的主色调,不知道这种疲惫的感觉还会持续多久,但,有些坚持不住了。


还是今天,看到一个大学朋友的日志,他说「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生命的价值,而我知道,就两千块。」


这是《危险人物》里的台词,他从来没有想过一段电影台词和自己有什么联系,直到最近。


他说在德国待了不到五年的时间,花了家里上百万,而回国后却只有不到两千块一个月,心里极度郁闷。两年时间,不断经历上岗和下岗的痛苦,工资却难以水涨船高,然后几天前,他又失业了。


在这漫长的两年里,经历了回国海归变海待的过程,经历了怀揣梦想到碌碌无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确实在真心的付出,也真实的迷茫了。


在某一个瞬间,他以为离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像很近,很近,而在大多数的时候,他又觉得梦想对他自己来说实在是太过的遥远。再次失业后,他想过放弃也想过继续,可是每一个念头都会在很短时间内被另一个念头替代。


这个梦他不知道是否该继续做下去,不过现在的他明白,很多事情都应该设立一个期限,毕竟食物放久了吃了会坏肚子,一个梦做久了人就会忘记前进。


确实,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生命的价值。而我知道……就两千块。


我也是在荷兰留学,回来后找本专业的工作难,辗转一年后,热情灭了,还好自己的特长很多,于是拿起了自己的特长开始工作。虽然现在赚得很多,但,总觉得自己大学四年学的那么辛苦,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算了,至少现在我还过的不错,希望他们也能同样过的不错吧。


不过说起来,自从女友换了工作后,就一直抱怨骑车很冷,我一直都说她娇气。直到我一大早起床和她去了一次后,便送给了她一台雪佛莱的小车。


没想到离买那辆车,转眼都过了要半年了。


说实话,一直以来都在想自己买第一辆车的时候会怎样激动、兴奋,手足失措。但真的到了买的时候,我却十分的淡然,甚至可以说是冷淡。


冷淡的付钱,冷淡的过户。看着身旁激动的女友,我很难以理解。


只是买个车而已有什么需要激动的。或许是因为我不会开车的缘故吧。


女友张罗着一切,据说新车要杀只公鸡祭车,于是晚上就去杀了,顺便请了一些照顾过她的人。我在一旁保持着不多一分不少一毫的适当微笑,但就是完全高兴不起来。


不知道别人买车是怎样的,总之,我不兴奋,不高兴。甚至看着那辆几乎用了我五个月收入买来的小车,至今也只是觉得那么陌生,彷佛根本就不属于自己一样。那是一种复杂的心情,很复杂,复杂到自己都有点无法理解。


记得买车的那天中午,女友乐颠颠的开着车上班去了,我看着她和车慢慢驶离,这才缓缓的将车库的门关上,在车库前跺了跺步,挠了挠脑袋,然后将钥匙全都掏了出来。兜里有两把钥匙,两把遥控器。


一把汽车的,一把电瓶车的。


我摇了摇头,又将车库门打开,看着空荡荡的车库角落里,那辆陪伴了我三年的电瓶车,突然有些感触。这辆车给我的感觉更熟悉一点,我可以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它就是属于我的,它的身上,有一种在新买的车上根本找不到的感情。


想当年我买这辆电瓶车的时候,是那么激动,生怕全世界都不知道了似的,拿着钥匙到处炫耀;但现在买车,直到现在父母和大部分的朋友也都不知道,我也懒得提及。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老旧电瓶车,突然来了兴致,缓缓骑着它出了门。


总之,我人生的第一辆车,我直到现在也没有产生感情。


或许我会喜欢第二辆吧。只是不知道下次买车,又是什么时候了……


买车前是电瓶车,买车后,依然还是喜欢电瓶车。


对了今年下雪了,很大的雪,大陆很多地方都遭到了雪灾,不过对于成都而言,风景却是很宜人的,雪花纷纷扬扬的,白色的雪飘了一地。它们并不融化,只是盖在地上,默默地,在三月三十一日的阳光中,泛出优雅的纯洁的颜色。


突然想到当一个年迈的乞丐,在繁华的都市里,伸出一直向你乞求一点施舍的手的瞬间,你会怎么做?你会注意路人的目光吗?你会觉得有面子问题在折磨你吗?人是复杂的动物,七情六欲是有的,每个人在刻画自己像梦一样的生活。


而梦,是否存在呢?有人说,爱情是伤人的东西,不是伤害别人,就是伤害自己。有时候细细想来,所有的情感其实都是双刃剑,能带给你温暖的同时,也能带给你伤害,有时候,温暖越多,伤害越重。


又或者是,爱情它本身并不伤人,只是我们还没有真正学会爱的方式,不明白怎样去拥有,才会成功地避开玫瑰尖利的刺,而领略到她醉人的芬芳。


想起人们常常说的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其实,并不是因为婚姻而淹没了爱情,只是在时间的推移和角色的变换中,爱情演变成为了更加具体的模样,从而失去了最初虚华但诱人的浪漫。婚姻使两个人的距离缩到了最短,也使爱情的惰性变成了最大。


一切都慢慢演变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习惯,更关心每天的油盐酱醋而不是对方的喜怒哀乐,不是更多的心存感激而是更多的指责和抱怨,爱情这种娇气的植物,理所当然会日渐凋残。


在两个人最初的距离里,会为对方的一声咳嗽而心急担忧,为一个深情的眼神而迷恋陶醉,会为一个深夜的电话而激动不已,为一个小小的礼物而傻笑半日。


而在越来越近的距离中,却常常会因一言不合而摔门而去,因买错礼物而抱怨半日,为偶尔的迟到大发雷霆,为对小小的细节的不满而伤害彼此的心。


越来越近的距离使彼此亲密,也暗暗地使彼此疏离,开始越来越高地要求对方的同时,爱情被越来越重的压力挤的变了形……


也有人说过:距离产生美。其实并不是距离产生了美,美本身就存在着,只是距离提供了发现对方美的必要的空间,归根到柢,距离使人更加理性,也能更加客观地对待对方和自己。


两个独立的个体在一起时,各有个性,冲突难免,给对方一分宽容,等于给自己的个性张扬增加一分机会,如果总要对方归顺,结局当然是两败俱伤。


对爱你的人永远心存感激,即使距离再近也永远保持尊重和赞许的心态,也许爱情的花会开得更久,更绚烂。


算了,有点感冒,脑袋晕沉沉的,痛得很,而这本书也几乎是伴随着感冒写完的。收笔不写了。


实在很抱歉,这篇序言写的又长又有点莫名其妙。下次写的理智些。


PS:书中我设定了一些有趣的东西,或许看过《尘世道》的朋友能看出些端倪。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23:00 +0800 CST  
巴蜀有怖小儿语曰「熊家婆」,妇孺皆知。


小时候常常听这个故事,说有一对小姐弟,上了熊家婆的当,被后者抓住了,并带到一间屋子里。


天黑以后,熊家婆要吃人,又怕一下对付不了两个,于是,她把两姐弟带上床睡觉,弟弟和熊家婆睡一头,姐姐睡另一头。


半夜里,姐姐听见熊家婆在吭哧吭哧地吃东西,好像是在啃骨头。偷偷一看,原来熊家婆正在吃她的弟弟。


她吓得不得了,但又不敢惊动熊家婆,于是,假装要拉尿,让熊家婆放她出门。熊家婆怕她跑了,便拿出一根绳子,一头拴在小女孩手上,一头自己捏着。


小女孩出门后,赶快解开手上的绳子,并把它拴在树上。


熊家婆吃着小男孩,隔一会儿就拉拉绳子。过了好长时间,还不见小女孩回来,等她跑出去一看,前者早已不见踪影。


如果将整个中国分为三个部分,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这三个地方分别都有一个用来吓唬夜哭的小孩的故事,只是每个地方的称呼都不一样。


西北方叫狼外婆,东南方叫虎姑婆,而巴蜀四川地区则称呼为——熊家婆。


虽然称呼不同,但故事却惊人的一致,甚至可以断言,虎姑婆、狼外婆、熊家婆,其实根本就是一种东西或者生物。


世事都是空穴来风,有故事千百年流传下来,当然就有传播的理由。或许,熊家婆真的存在,一直都藏在你的身边。


静静地、悄悄地,就等一个机会,等到某个你熟睡的夜晚,从黑暗的深渊深处,狰狞着爬到你的床边,将你活生生地吞噬下去……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24:00 +0800 CST  
引子一


今晚十二月二十七日最大最圆的月亮将把凌山城照亮本报讯:据学会


负责人介绍,月亮每经历十四次圆缺,即天文学中的十四个「朔望月」,合四一三点四天,就达到最大最圆的「圆满」状态。


根据推算,今晚十二时左右,月亮将运行到距离地球最近的位置,所以看到的月亮会比平时大一些。


与此同时,在这一天,地球也将运行到月亮和太阳之间,此时月亮恰好「直面」太阳,它将太阳的光全部反射给地球,所以也会比平时圆许多。


此外,根据天津天文学会对九年来,最大最圆月时间与近地时间之差的比较发现,明日的差值最小,表明月亮离地球最近,因而可以推断出明晚的月亮是九年来最大最圆的。


想目睹婵娟高海拔利于赏月据专家介绍,观测月球最好选择在视野开阔的地方,如使用六倍以上的普通望远镜的话,还能清晰地看见月球上的环形山。


当然,天气状况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据气象台报导,本市区未来几天都将以多云天气为主,可能会对观测造成一定影响。


市民若想清晰目睹圆月,最好还是选择城市周边较高海拔地区,这将有利于赏月。


「我选的地方不错吧,据说今晚在这里可以看到九年来最大最圆的月亮,哈哈,爽!」


夜深了,凌山市西郊的凌山上,一个能够鸟瞰城市的山坡,正有五个年轻人席地而坐,进行着野餐。


这五个人三男两女的搭配,年纪都不大,他们喝着啤酒,哈哈大笑着。其中一个青年向着脚下城市的方向,狠狠的将手中的啤酒瓶扔了出去。


天空早已黑尽,只剩下又大又圆的月亮向人间挥洒银色的月光。


洁白的月光将一切都照的灰蒙蒙的,给山崖披上了一层古怪的神秘。


一个女子笑道:「张杰,干得不错,你小子总算干了件大事了。来,敬你一杯。」


他俩嘻嘻哈哈的将啤酒一饮而尽。


女孩旁边的一个男孩看了看手表,向天空望去,「新闻上说,今晚的十二点正,月亮会变得最接近地球,我得仔细看看才行,靠,到十二点之前,老子我准备眼睛都不眨了。」


「你行不行啊,离十二点可还有两分钟!」一直默默喝酒的另一个女孩抬起头,满脸不相信。


「娘的,你尽管监视我,看咱不眨一下。要真眨了一下,我跪下叫你妈都行。」


「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那女孩笑嘻嘻的说:「如果你真是我儿子,老娘我早就给气死了。」


「切。」男子「切」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耐心的等待月亮最接近的时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月光从皎洁变得稍微有些混浊,投射到地面的光明居然透露着丝丝的诡异。


不知何时,原本就不多的冬虫也完全停止了啼叫,变得异常的寂静,寂静如同死水一般凝固在这个山坡上。


秒针像在拼命喘息的老人,缓慢的逐渐爬向十二点正。时间终于到了。


就在那一瞬间,似乎天地都摇晃了似的,但又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果然望着月亮没有眨眼睛的男子突然「咦」的一声,问身旁的人:「奇怪,难道是我的眼睛睁太久,开始眼花了。居然看到月亮变红了,红的还很混浊?」


「好像你没有眼花,我也看到月亮变红了!」其余的人纷纷交头接耳的交流自己眼中的景象。


只见那一轮圆的十分标准的圆月,就在十二点正的时候猛地昏暗起来,散发出妖艳诡异的暗红色。


那种怪异的光芒似乎很暴躁,看在眼中,令人十分的不舒服,彷佛心脏都受到了影响,越跳越快,呼吸也急促的喘不过气来。


「新闻里似乎没有提到过月亮会变成这样吧?」不眨眼的男子惊讶道。


「别管那些天文学家,那些家伙吃干饭吃多了,撑饱了没事情干,就爱乱猜测,宇宙的事情哪是他们这些俗人能明白的。」


他旁边的男子唾液四溅的臭屁道,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数位相机。


「先照张相再说,把相片丢去报社,再怎么说也能得个一千块的稿费。」


「臭小子,你行啊你,这种屌事也给你想到了,我强烈支持你,真拿到钱钱了,至少也要到夜上海请一桌。」不眨眼老兄揽住他的肩膀说。


「美的你啊,到梦里去吃吧。」


那位仁兄一把拍开了他的手,正要说什么,突然,他身旁的一个女孩猛地打了个冷颤,结结巴巴的问:「喂,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可疑的声音?」


「什么声音?」众人问道。


「有点像熊叫,又像人在低语。」她明显有些害怕。


「哪有那么乱七八糟的声音。」另一个女孩耻笑道:「说起来,你听过熊叫?」


「切,别小看我,至少我在动物园听过。」女孩小声说。


另一个女孩正准备嘲笑,突然也打了个哆嗦:「琴琴,我、我好像也听到了……」


「开玩笑,凌山上哪有熊。」剩下的三个男孩显然也开始怕起来,声音里略带着一丝不自信。


「明明就是有听到,这么大的声音,你们几个的耳朵是长在猪身上的啊?」


两个女孩恼怒道。


没过多久,那像是熊暴躁的嘶吼,又像是女子低语的声音,所有人都听到了。


很清晰,就如同那声音近在耳畔。


五个人惊惶失措的站起来四处张望,却完全无法找到声音的来源。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惧感在心底荡漾开,他们害怕的要死,什么也顾不上了,拼了命的向山下跑。


还没等跑下山坡,所有人突然同时眼前一黑,耳朵里传来一阵身体撕裂的声音,就再也没有醒来…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24:00 +0800 CST  
引子二


我是个古董收藏爱好者,现在我的心情非常好,因为今天我在凌山上偶然捡到了一个凤凰牡丹镜。


铜镜以战国、两汉和唐代最为著名,古铜镜背面的花纹非常丰富多彩。战国、两汉为鼎盛时期,唐代更加繁荣。


诸如战国的山字纹镜、汉代的神兽镜,以及唐代的海兽葡萄镜,都是富有时代感的典型代表作。它铸造精致,形态多姿多彩,纹饰华丽,铭文丰富。


到了元代,多采用六菱花形或者是六葵花形式,但是纹饰已经渐渐粗略简陋。


元代的镜纹饰有浅浮雕和浮雕两种,这时的铜镜有缠枝牡丹纹镜、神仙镜、人物故事镜、双龙镜、「寿山福海」铭文镜,素镜、至元四年龙纹镜等等。


我捡到的这面铜镜直径为七厘米左右,素边,圆钮。内区装饰有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


铜镜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八朵牡丹花造型各异,妩媚妖娆。


虽然本人的鉴赏能力不行,常常在古玩市场买到假货,少有淘真捡漏的,不过就凭我这样的小门外汉,只看了它一眼也能肯定,这玩意儿,绝对是真货。而且,价值不菲。


这个镜子内区的五只瑞兽和外区的这种凤凰纹,都代表是从隋唐以后才有的纹饰,而镜子里的牡丹则是元代才开始形成,写实性非常高。整个镜子的纹饰都富有一种创新精神,包括它的高浮雕手法。


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相当少,大而且精的更少,所以这东西更显得珍贵。


捡到它的时候,据说昨晚的凌山刚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五个年轻人被撕碎在了前山的山坡上。


唉,这年头,犯罪率也太高了,而且前晚上的赤月也是满诡异的,让偶然起来上厕所的我也狠狠地吓了一大跳。


我乐颠颠的回到了家里,客厅里没有人,估计太晚,都睡着了。我于是准备将那面凤凰牡丹镜小心的收藏好。


「爸爸,那是什么?」


就在这时,有个清脆稚嫩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


是我四岁半的女儿甜甜。她拉着我的衣服,一副睡眼惺松的样子。这小妮子,什么时候跑到我身后来的?


我笑着将她抱起来。「乖女儿,这东西是你老爸才弄到手的宝贝。」


「比甜甜还宝贝的宝贝吗?」甜甜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手中的镜子,那眼神令我十分奇怪。


「当然没有我的甜甜宝贝,这怎么能比。」我用力在她香喷喷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怎么?甜甜也喜欢这面镜子?」


这小妮子毫不犹豫的直摆头:「甜甜才不喜欢,这个镜镜好坏,好吓人。还在「噗噗」的往外冒黑烟。」


我疑惑的向右手的镜子看去,铜镜的镜面在灯光下泛出冷冷的光芒,哪有什么黑烟。


「甜甜睡迷糊了吧,乖,爸爸抱你去觉觉。」


我将她抱回床上,然后将镜子放在收藏室的保险柜里,这才回了寝室。妻子已经熟睡了,我蹑手蹑脚的爬上床,一想到那面捡到的镜子就幸福的偷笑,激动了好久才睡着。


再一次醒来时,是被一声尖叫惊醒的。尖叫声是从甜甜的房间里传来的,我吓了一大跳,窜下床,飞快的跑到了她的卧室里,只见甜甜蜷缩在床边的角落中,全身都在发抖,双眼还一眨不眨的盯着对面直看。


「乖女儿,你怎么了?」


我按下灯的开关,视线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于是小心翼翼的把女儿抱在怀里,问道。


「熊家婆,熊家婆来了。她来吃甜甜了!」女儿的声音瑟瑟发抖,几乎变了形。


我在心里暗自责怪自己的妻子,这女人就是爱给孩子讲些莫须有的东西吓她,这下好了,给吓出问题了。轻轻拍着女儿的后背,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但她的眼睛依然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的身后,直勾勾的眼神里满是消不退的恐惧。


我顺着她的眼神看去,居然看到捡来的那面镜子,竟然安安静静的摆在甜甜床边的桌子上。青铜镜面泛着冰冷的如水光芒,多看一眼都觉得身上直冒寒意。


「甜甜,你什么时候把它拿进来的。不是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没经过允许,不许随便拿爸爸的东西!」我眉头一皱,轻声责备道。


「甜甜没有拿,是它自己跑过来的。」女儿没有看我,仍旧望着那面镜子。


「镜子又没有腿,它怎么可能自己跑过来,跟我说老实话,爸爸不会责怪你的。」我的语气稍微重了一点,这孩子,明明拿了东西还学会了撒谎,都不知道哪里学的,得好好教育一下了。


「没有拿,甜甜就是没有拿过。」女儿语气倔强的道:「是镜子,臭镜子把熊家婆带来了,她要吃了甜甜。」


「别撒谎了!」


正当我气不打一处来的准备教训她一番的时候,突然一道灵光划过脑海。不对!那面镜子自己明明已经放进了保险柜里了,她究竟是怎么拿出来的?


保险柜的密码只有我自己和妻子知道,妻子没理由半夜起来把镜子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给甜甜玩。而女儿还很小,就算知道密码也不会操作保险柜将其打开。


难道,有小偷?


「甜甜,从现在起不要讲话,也不要发出声音。」


我抱着女儿,悄悄的溜到厨房里,拿起一把尖锐的菜刀。有刀在手心里,顿时觉得胆气都大了一些,我将整个房子的灯都打开了,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


房子并不大,三室一厅,一百多点平方米,很快就检查完了。但整个房子里什么也没有找到,更找不到有过小偷出入的痕迹。


奇怪了?镜子是怎么跑到甜甜房间里的?难道真像甜甜说的那样,自个儿长了腿?我摇了摇头。


女儿在过度惊吓后,已经在我的怀里睡熟了。我将她抱回寝室,轻轻的放在床上,正准备回自己的卧室时,突然觉得,似乎有某个事情自己忽略了。


是什么呢?总觉得有些重要!


对了!是妻子!为什么甜甜尖叫,自己后来又闹出了那么多响动,妻子居然完全没有醒过来,依然熟睡着?


这根本就不符合她的作风,她是个浅眠的人,一遇到风吹草动就容易惊醒。


而且就她那种对甜甜的溺爱程度,甜甜就算多打了几个呼噜,她都能在睡梦里感应到。


但今天,怎么那么反常?我疑惑的推开卧室的门,朝床上看了一眼。


妻子还在床上,只是这女人睡觉实在不老实,整个人都不知道缩到床的哪个位置去了。只看到被子里高高隆起的一堆,和伸出被子的双脚。


「喂,醒醒,我跟你说一件事!」


我拍了拍她的身体,妻子的身体有些僵硬。


心中猛地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我用力一把将被子揭开。


妻子、妻子的头居然不见了!


床上没有任何血迹,只是床上的那具尸体没有了头,形态怪异的躺着。


我恐惧的尖叫,只感觉身体下方一股暖流流了出来,我吓得小便失禁了。我连滚带爬的逃出寝室,心脏在狂跳,呼吸急促,害怕的快要窒息而死。


「报警,马上报警!」


我全身都在颤抖,拿起电话拨了起来。


正要拨通的瞬间,我突然发现灯光的映照下,对面的墙壁上映照着两个影子。


一个是我的,另一个形态怪异的影子,紧紧的贴在我身后……


「喂,这里是凌山市警察局,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34:00 +0800 CST  
引子三


逃出去,一定要逃出去。我要逃出这个被诅咒的鬼地方,这个恐怖的城市,还有那个它……


一辆汽车在公路上飞驰,天已经很暗淡了,眼看夜晚就将要来临。


阴云盖满了天空,在这黄昏最后的时刻,恐怕还会有一场不大的暴风雨。那辆急驰的车上坐着三个人,孩子,母亲,和父亲。


孩子只有九岁左右,他正恐惧的从后车窗向外望着,身体不知为何不住的颤抖着。母亲也不时的在向外张望,嘴里不断催促着身旁的父亲。


而父亲满脸铁青,双手紧紧的握着方向盘,脚下的油门早已经踩到底了。车虽然在飞驰,也能看到他们飞驰时的速度,但他们依然觉得很慢,慢的如同雨中的蜗牛。


雨终于下了下来,雨点很冷,打在车上冒起一丝一丝不知水雾还是寒意的白色烟雾。突然车子轮胎发出「啪」的一声巨响,父亲猛地踩下刹车,好不容易才稳住方向盘,车子滑行了很久,这才缓缓停在了公路旁。


「怎么了!」母亲神经质的嚷着。


父亲下车看了看,叹了口气:「车胎爆了。」


后座的孩子打了个冷颤,满脸的害怕,「它来了,它追来了。」


「傻孩子,我们已经出了凌山市了,它追不过来的。」父亲慈爱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儿子,大雨淋在他身上,将他的衣服全都淋湿了,父亲觉得有点冷,稍微裹了裹外套。


儿子突然紧张的张大眼睛,结结巴巴的道:「它来了,它、它就在你身后。」


父亲全身一僵,缓缓的回过头去,身后却什么也没有。


「臭小子,你吓你老爸干么!差点没把我给吓死。」父亲长长吁了一口气,就在这时,一股寒意,一股深入脊髓的寒意从脚底猛地窜了上来,他全身的汗毛、头发,甚至神经末梢都因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惧感而悚然。


再次转过身去,他便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


消失了,父亲就在自己眼前唐突的消失了,而母亲还没来得及尖叫,也莫名其妙的凭空消失了。整个车上就只剩儿子孤独的蜷缩在后座,悚悚发抖。


「你说要陪我的。」有一个声音空洞洞的不知从何处响了起来。


「不要,不要,请把我老爸老妈还回来。」儿子尖叫着,怕的要死。


「你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那个空洞的声音继续说着,声音很诡异,听不出男女,尖锐的就像指甲在玻璃上不断的摩擦。


「不要,早知道我就绝对不会答应和你做朋友!」那孩子哭叫的声音都沙哑了起来。


「我们是朋友,你要永远陪着我。但你违背了你的承诺,你逃走了!你居然逃走了!」声音没有一丝感情,彷佛离那孩子越来越近。


但就在声音要碰到他时,却猛地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孩子强忍着恐惧,从双膝间将头探了出来,四周依然什么都没有,父母依然不见踪影,只剩下雨水打在车上的枯燥声音。


他抽泣着,正想要坐起来,就在这时,有个声音轻轻地,如同悄悄话一般,猛地在他的耳畔响起。


「跟我走吧……」


雨不久后便停了,只剩下寂静的夜色,没有月光,没有虫啼。雨后的那一段公路空荡荡地,只剩下一辆如同被强酸腐蚀过的破旧汽车。


车里,空无一人。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35:00 +0800 CST  
ok 剩下的到时候发 下次就是 熊家婆第一章 失踪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0-31 17:35:00 +0800 CST  
第一章 失踪


我正在听一个童颜老女人讲一个故事。


故事说,在某一天,素有森林之王之称的狮子,来到了天神面前。


「我很感谢您赐给我如此雄壮威武的体格、如此强大无比的力气,让我有足够的能力统治这整座森林。」


天神听了,微笑地问:「但这不是你今天来找我的目的吧!看起来你似乎为了某事而困扰呢!」


狮子轻轻吼了一声,说:「天神真是了解我啊!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相求。


因为尽管我的能力再好,但是每天鸡鸣的时候,我总是会被鸡鸣声给吓醒。神啊!祈求您,再赐给我一个力量,让我不再被鸡鸣声给吓醒吧!」


天神笑道:「你去找大象吧,它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狮子兴冲冲地跑到湖边找大象,还没见到大象,就听到大象跺脚所发出的「砰砰」响声。狮子加速地跑向大象,却看到大象正气呼呼地直跺脚。


狮子问大象:「你干么发这么大的脾气?」


大象拼命摇晃着大耳朵,吼着:「有只讨厌的小蚊子,总想钻进我的耳朵里,害我都快痒死了。」


狮子离开了大象,心里暗自想着:「原来体型这么巨大的大象,还会怕那么瘦小的蚊子,那我还有什么好抱怨呢?毕竟鸡鸣也不过一天一次,而蚊子却是无时无刻地骚扰着大象。这样想来,我可比他幸运多了。」


狮子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仍在跺脚的大象,心想:「天神要我来看看大象的情况,应该就是想告诉我,谁都会遇上麻烦事,而祂并无法帮助所有人。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靠自己了!反正以后只要鸡鸣时,我就当做鸡是在提醒我该起床了,如此一想,鸡鸣声对我还算是有益处呢!」


「在人生的路上,无论我们走得多么顺利,但只要稍微遇上一些不顺的事,就会习惯性地抱怨老天亏待我们,进而祈求老天赐给我们更多的力量,帮助我们度过难关。但实际上,老天是最公平的,就像祂对狮子和大象一样,每个困境都有其存在的正面价值。


「一个障碍,就是一个新的已知条件,只要愿意,任何一个障碍,都会成为一个超越自我的契机。」


讲故事的人现在就坐在我的床边,笑咪咪的做着总结:「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困境即是赐予。」


我「哦」了一声,头也不回的问:「现在你们遇到困境了,所以想要我赐予了?」


「援手!是援手,也可以理解为,你有工作干了。」林芷颜厚颜无耻的一边说着,一边扭动肢体语言。


「很抱歉,我早在两周前就给老男人说过,我要请假一个月,现在我正在休假期。」我冷哼了一声:「我正忙呢,假期里别烦我。」


林芷颜撇了撇嘴巴,「又耍大牌了。不好意思,批准你请假的那个人,现在已经失踪了。」


「你说老男人失踪了?怎么可能!」我略微有些吃惊。


「千真万确,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办法联络上他了,按正常情况,他应该每天跟我联络一到两次的。」


林芷颜漂亮的脸上丝毫没有担心。


「不接受。老男人那家伙命比蟑螂还强悍,估计没大问题。」我摇头。


「要是万一有问题呢?」她偏着头问我。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的道。


「万一呢?」


「……切。」我无语了,稍微有些担心的向她摊开手掌,「算了,他调查的那件Case的资料拿来给我看看。」


「嘿,给你。」林芷颜顿时甜甜的笑起来,立刻从背包里掏出了一迭纸。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39:00 +0800 CST  
这女人,看来早就准备好,只等着算计我了。缓缓将资料看完,我抬起头一眨不眨望着她的眼睛,许久,才说道:「给我订一张去凌山城的机票,今晚的。」


有趣,似乎老男人调查的事情比我的休假更有趣。嘿,看来不会无聊了!


晚上十点,和林芷颜坐上了飞机。我闭着眼睛分析着数据里的信息。


凌山市最近三周以来发生了许多的怪事。首先,有许多人称自己看到了「熊家婆」,更有甚者说还曾受到过它的攻击,这些诸如此类的大部分无稽之谈可以略过,但确确实实,凌山市发生了几起怪异的凶杀案。


死者无一例外的,是被某个强有力的凶手,用某种尖锐的凶器残忍的撕裂。


据法医解剖后证实,凶器类似于熊的爪子。


受害者之间没有丝毫的联系,恐怕又是一宗连环变态凶杀案。


附近的市民因为这位至今仍旧没有落网的凶手而惶惶不安,常常很早就回家,把门关的紧紧的。晚上夜游的人也少多了。


还有一些古怪的事情,发生在市郊的凌山上。有人报警说在凌山里听到过一种貌似熊的嘶吼,又像是女子低语的怪异声音,怀疑凌山上有熊。


但这更是比无稽之谈更荒谬的无稽之谈。众所周知,熊的种类一向较少,全世界仅有七种,而我国就更少了,只有三种。


熊科中分布最广泛的是棕熊,分布于欧亚大陆和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但数量并不多。不同地方的棕熊,体型、习性有一定的差距,最大的阿拉斯加棕熊体重可达六百到八百公斤,而小型的棕熊体重不及一百公斤。


阿拉斯加棕熊由于体型超大,过去曾被当作独立的物种。


我国西部的一些棕熊,颜色和体型与其它棕熊也有些差别。


唯一能和阿拉斯加棕熊相比的是北极熊,生活于北冰洋附近,游泳能力强,并可随海冰远离海岸。


北极熊主要食海豹,是肉食性最强的熊。


北极熊和棕熊是仅有的跨洲分布的熊,其它的熊有四种分布于亚洲,一种分布于北美洲,一种分布于南美洲。这几种熊体型均小于北极熊和多数棕熊,且除了大熊猫以外,均以黑色为主,亚洲特有的几种熊,胸前还有月牙形的白斑。


亚洲另一种食性比较特殊的熊是南亚的懒熊,主要以昆虫为食。


东南亚的马来熊是体型最小的熊,身体比其它熊瘦弱,爬树技术高超,喜欢吃昆虫和果实,也捕捉鸟类和啮齿类等小动物。


亚洲黑熊是典型的杂食性的熊,植物构成了食物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偶尔也会杀死较大的动物。


亚洲黑熊是我国最常见的熊,但仍然属于珍稀物种。


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熊的栖息地已经被压缩到很小的深山中去了,就算我国分布区里也很难看到。


更何况凌山这个地方,从来就没有史料记载,或者化石记录说明曾经有过熊。


而且,近期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动物园和马戏团有熊丢失的报警。


看来很有可能是当地市民因为连环杀手引起的心理恐慌症。不过林芷颜给我的资料已经是一周以前的了,最近恐怕又有了新的进展。


我睁开眼睛,小声问林芷颜:「最近有没有新的情报?」


「有,当然有,而且还非常有趣。」林芷颜这个童颜老女人笑嘻嘻的答道:「凌山上最近不但时常传出熊叫,森林深处还有狼聚集。」


我皱了下眉头,「那里真的出现熊了?」


「根本没有,至少警察出动了许多警力搜山都没有找到。原本一些市民认为两周前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发生的五个青年男女被不明生物杀死在凌山山坡上的事件,是莫须有的熊干的。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39:00 +0800 CST  
但经法医鉴定,他们身上的撕裂伤痕,和市里的那几起连环凶杀案一模一样,基本上能断定是同一凶器所为后,原本坚持凌山上有熊的市民,也变得墙头草起来。」


「还有呢?你说的狼在聚集又是怎么回事?」我继续问。


「就是山里的野狼在深山里聚集呗,现在已经聚集了两百多只,估计整个凌山的狼都向那个地方跑来了。不过,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她耸耸肩膀。


「当然很奇怪。」我瞪了她一眼,「虽然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但我国的狼,一群的数量平均都在五到十二只之间,虽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但超过一百只以上,在国内的狼群习性里是很少见的。


况且我国虽曾是狼种群数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是近年来,对狼群最多的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狼的种群调查表明,当地狼的数量不超过两千头。而目前,产狼最多的地区仍是西北、内蒙古、东北地区和新疆的部分地区。


因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使得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为缩小,由过去的全国性分布,到现在只分布于北纬三十度以北地区,基本上呈块状分布,在江浙地区已绝灭。即使在北方林区、草原,狼群也只偶尔见到。


以凌山那么靠近城市的地方,狼几乎已经也算濒危物种了,现在居然在短短的几周内聚集起来二百多只,你认为这件事古不古怪?」我托着下巴仔细思索着,最后苦笑。


这件事也太不合情理了。除非凌山里发生了某种变化,让狼感觉到了危机,认为只有聚集在一起才能生存下去,否则这种现象根本就难以解释。


「对这件事,凌山市的反应如何?」我问。


「很多专家都和你一样的反应,还有的甚至危言耸听,说之所以发生这种现象,有可能是因为地壳运动引起的,不久后凌山市附近恐怕会有类似地震的天灾。不过普通市民倒是没太大恐慌,甚至有人想三三两两的约着到深山里去看狼群。」林芷颜答道。


「算了,这些东西先甩到一边去。」我头痛道:「还是先跟我说,老男人究竟在调查什么?」


「具体的事情我也不大清楚,对这件事他老是神神秘秘的。」她托着下巴想了许久,「不过在我看来,很有可能和熊家婆有关。」


「熊家婆?」我惊讶的差些大叫起来。


「不错,就是熊家婆。」这童颜老女人面部少有的严肃。


「你知道什么是熊家婆吗?」


「废话,当然知道,」我皱眉,望向了机窗外,「只要是西蜀人都知道这个名字。如果记忆没有错,记载着熊家婆的最早文本,应该要算清人黄承增着的《广虞初新志》,里边有一篇叫做「虎媪传」的故事就有提到。」


「喔,你居然也知道?那原文是不是这个?」林芷颜递给我一张数据,上边打印着一个古文语的故事。


歙居万山中,多虎,其老而牝者,或为人以害人。有山甿,使其女携一筐枣,问遗其外母。


外母家去六里所,其稚弟从,年皆十余,双双而往。


日暮迷道,遇一媪问曰:「若安往?」曰:「将谒外祖母家也。」媪曰:「吾是矣。」二孺子约:「儿忆母言,母面有黑子七,婆不类也。」曰:「然。适簸糠蒙于尘,我将沐之。」


遂往涧边拾螺者七,傅于面。走谓二孺子曰:「见黑子乎?」信之,从媪行。


自黑林穿窄径入,至一室如穴。媪曰:「而公方鸠工择木,别构为堂,今暂栖于此,不期两儿来,老人多慢也。」


草具夕餐。餐已,命之寝,媪曰:「两儿谁肥,肥者枕我而抚于怀。」弟曰:「余肥。」遂枕媪而寝,女寝于足,既寝,女觉其体有毛,曰:「何也?」媪曰:「而公敝羊裘也,天寒,衣以寝耳。」


夜半,闻食声,女曰:「何也?」媪曰:「食汝枣脯也,夜寒而永,吾年老不忍饥。」女曰:「儿亦饥。」


与一枣,则冷然人指也。女大骇,起曰:「儿如厕。」媪曰:「山深多虎,恐遭虎口,慎勿起。」


女曰:「婆以大绳系儿足,有急则曳以归。」


媪诺,遂绳其足,而操其末,女遂起,曳绳走,月下视之,则肠也。急解去,缘树上避之。媪俟久,呼女不应,又呼曰:「儿来听老人言,毋使寒风中肤,明日以病归,而母谓我不善顾尔也。」遂曳其肠,肠至而女不至。


媪哭而起,走且呼,彷佛见女树上,呼之下,不应。媪恐之曰:「树上有虎。」


女曰:「树上胜席上也,尔真虎也,忍啖吾弟乎!」


媪大怒去。无何,曙,有荷担过者,女号曰:「救我,有虎!」担者乃蒙其衣于树,而载之疾走去。


俄而媪率二虎来,指树上曰:「人也。」二虎折树,则衣也,以媪为欺己,怒,共咋杀媪而去。


我拍掌:「不错啊,从哪里收集到的?」


「嘿嘿,老娘记性好的很,过目不忘,直接就从图书馆里找了出来。」


「得了吧,我信你才怪。」我耸了耸肩膀。「说起来,这种『将谒外祖母家』的情节,实在有太多书本记载了。故事构造更神似西方格林童话的《小红帽》。曾几何时,以前的《小红帽》的故事就被译作『红巾娘』,所谓娘,在四川便有阿姨,外婆的意思。所以熊家婆也完全可以当作家长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东西而已,这又跟老男人的调查扯上哪门子的关系了?」


「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社长走的时候,只是对我神秘的笑了笑,得意的说是要去调查熊家婆了,这是我所知道的,有关这件Case的唯一线索。」林芷颜撇了撇嘴巴。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39:00 +0800 CST  
我就是看她不顺眼,讽刺道:「你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一点良心嘛。自己的老板都失踪了,完全不担心一下,没心没肺的,当心失业了没人要。」


「不劳你费心。」这老女人丝毫没有生气,依然笑嘻嘻的,只是手攀上了我的大腿,狠狠的拧了起来,「何况,你不是跟我一样没心没肺吗?嘿,同类。」


痛!痛死了!她这一拧,冷汗都差点给我痛了出来。高,实在是高,明知道本人是绅士,不屑打女人,就给我搞恶劣的人身攻击。


好,本人记住了,给我等着!


飞机飞下了平流层,穿入了对流层,开始在机场上空盘旋。


我望着机外的风景,缓缓问:「等一下我们怎么办?」


「本美女早就都安排好了。」林芷颜扯出一张纸,正儿八经的念道:「下了飞机后,我们就到凌山饭店入住,美美的睡上一觉,等到天亮睡到自然醒后,再顺便游览凌山的著名风景区,最后分散自由活动。」


我瞪了她一眼,恨不得用血滴子挖开她的头,看看她的大脑究竟是什么构造,居然白痴成了这种样子。


「喂,请问,你的安排也太随意了一点吧,为什么我们还要去风景区游览?」


「废话,难得来一次,而且还是公款吃喝,当然不能亏待自己了。」


她理所当然的扬起自己丰满的胸脯,「更何况现在老男人又难得失踪了,用了多少、怎么报销,完全是本小姐自个儿说了算,如此幸运的机会怎能不好好把握。乖,听话一点,姐姐带你去玩。消费什么的,本小姐都统统给你报!」


晕倒!我深深为老男人请了这种「通情达理」的败家员工感到悲哀。难怪他老是说自己存钱不多,敢情是被这死女人给报销光了!


正想要说什么,林芷颜这老女人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满脸嘻嘻哈哈的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这个突然的举动,吓得我浑身都僵住了。


正要反抗,她立刻在我耳畔哈了一口气,用如同温柔情人一般的声音耳语道:「亲爱的,那个坏蛋社长终于被我们甩掉了,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能过个二人世界,实在太让人兴奋了。」


她一边轻声说,一边用指尖在我的手心写道:不要动,更不要回头。我们被跟踪了!


我顿时不再动弹,脑袋里飞一般的回忆起飞机里每一个我有印象的人。很快,飞机里的人员布局就在我脑子里过滤了一次,果然,我猛地想起了一个举止怪异的人,那家伙刚才还向我借过打火机。


哼,现在想来简直就是笑话,飞机上哪有人在非抽烟区借打火机的。不过当时自己有点心不在焉,没有想太多。


看到老女人采取的反侦察行动,我就知道,自己恐怕就在那个时候,让别人安放了跟踪器或窃听器。


麻烦,还是先等下了飞机再解决这件事情吧。


我撇撇嘴,一边冲林芷颜温柔的笑着,一边在她手心写道:快把你的头拿开,恶心死了。我浑身都在起鸡皮疙瘩。


林芷颜也温柔的笑,然后温柔的一口咬在了我的肩膀上。


靠!这女人的牙口真好,一口就差些咬掉了我二两肉。


飞机降落,停稳,凌山市终于到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39:00 +0800 CST  
第二章 诡雷


有人说跟踪也是一门艺术,现在我有点相信了,跟踪我们的人就把这项艺术表演的淋漓尽致。我和林芷颜费了浑身解数都没有办法甩掉他。


「该死,这人究竟是怎么搞的,到底懂不懂规矩!哪有那样跟踪人的?」林芷颜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


那家伙明明已经知道被发现了,但丝毫不介意的样子,依然拿着一份报纸边走边看。老天,下飞机的时候已经夜晚十点了,大半夜的,有在街上边看报纸边走路的白痴吗?简直就不符合跟踪定律嘛。


一般而言,跟踪被发现就应该立刻停止,然后讪讪的走人的。这家伙,脸皮实在太厚了!


「不管了,让他跟着,我们先回酒店,说不定从他身上能引出老男人的线索。」我轻声说。


林芷颜点点头,终于露出了一丝担心的神色,「恐怕社长真的有麻烦了。不然怎么会引出人来跟踪我们!」


「这倒未必,以老男人那种奸诈的性格,怎么可能让人知道底细。我看跟踪我们的人有点问题,绝对不简单。」


林芷颜头痛的捂住额头,「麻烦。我不认为有谁,或者有某个势力会派人蹲点守候我们,而且一上飞机就跟上来了。要知道,侦探社的总部在加拿大,而我们上飞机的地方可是德国啊!」


「很简单,那个人恐怕在加拿大的时候就跟上你了,看他那副搞笑的样子,恐怕不是敌人。」我不置可否。


「不是敌人?」她满脸怪异的看了看我,又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身后秀逗的跟踪者,恼怒道:「请问你从哪个地方看出那个古怪的家伙不是敌人了?不要告诉我是男人的直觉!」


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嘿嘿,被你猜中了!」


林芷颜完全无语的瞪了我一眼,咬牙切齿的狠狠掐了我一下,「说正经事!现在该怎么办?」


「放心,山人自有妙计。」我神神秘秘的向后看了一眼,奸诈的笑了起来。


我拉着林芷颜在完全不认识的大街小巷胡乱走着,那家伙也毫无自觉的紧紧跟在我们身后,满脸一副「总之都被发现,老子我干脆也懒得装了」的痞子表情。


我微微一笑,正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突然听到一声异响,只见一道闪电硬生生的从天空划下,粗壮刺眼的光芒落在了不远处的街道上,水泥地面顿时被那股强大的破坏力炸开,烟雾迷茫。


我们被完全惊呆了,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眼睁睁的看着那道莫名其妙的闪电,石化般的站在原地发呆。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结结巴巴的问:「现在是几月分?」


「一月十一日。」林芷颜也结结巴巴的答道。


「在凌山市的地理位置上,一月分会乱落雷吗?」我神情呆滞。


「没听说过,我是本地人,三十多年来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异象。」回答的居然是跟踪我们的那个厚颜老男人,估计他也是被吓得发懵了。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的放下所有成见,飞快的向落雷的方向跑去。


没过多久便到了雷击处,只见那块被闪电击中的水泥路面已经支离破碎,水泥碎块飞溅的到处都是。


而我们脚下,赫然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暗坑洞。


这个坑洞看不出深浅,只是冒着诡异的寒意。


我在地上随意捡起一块水泥碎块扔了下去,居然许久都没听到回音。用力摇摇头,又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脸,确定不是在做梦后,顿时头大起来。


这种事情简直闻所未闻,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0:00 +0800 CST  
林芷颜向下望了一眼,用手抱住肩膀道:「这东西不会像『世界大战』里的剧情那样,从下边冒出些外星人或者怪物什么的吧?」


我不由自主的又向下望了一眼,顿时打了个冷颤。这个洞穴实在出现的太怪异了,里边漆黑一片,非要形容的话,我宁愿相信它有通向地狱最后一层的可能。


跟踪我们的那个男人,一眨不眨的望着张牙舞爪的洞口,一直都没有说话。


我抬头向林芷颜示意了一眼,见她悄无声息的绕向那男人的身后,才缓缓道:「喂,就是你,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一直跟在我们后边了吧?」


男子依然没有说话,只是诡异的一笑。


突然,心里划过一丝不好的感觉。糟,他想跑!


还没等我暗示,老女人林芷颜已经很配合的向他冲了过去。我将手揣在兜里,手掌用力的握住了兜里那把侦探社刚配发的手枪,犹豫着该不该用。


老女人飞快的冲到他身旁,左手一勾,想将他的行动控制住。没想到那男人也不是个简单货色,他猛地向后一退,右脚在后退的路上轻轻一点,就那么向左变向,躲过了林芷颜的手。


老女人的脸上划过一丝凝重,看来是遇到了高手。她的功夫十分扎实,双脚不停,瞬间踢出了自己得意非常的连环勾。


那厚颜老男人看似笨拙,但依然用匪夷所思的小步变向躲过了。


就这么一攻一守了大约几分钟,被他们飞快的招式晃的眼花缭乱,我才发现那家伙已经离我的控制范围很远了。刚要掏出手枪,那男人看了我一眼,又是神秘的笑了笑,突然向后一窜,就这么头也不回的拐入了不远处黑漆漆的小巷里。


林芷颜并没有追赶,只是有些沮丧的回到了我的身旁。


「你猜对了,这家伙绝对不简单,而且,对我们没有恶意。」她说道。


我点点头,摇头笑了笑:「怎么,又遇到一个能够压你一头的男人,感觉怎样?」


「不怎么样!」她狠狠瞪了我一眼,「以他的能力,偷袭的话应该能不太费力气就能控制住我俩的行动,但他没有,而是选择了蹩脚的跟踪。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不对,与其说跟踪,更不如说是,嘿嘿,」我顿了顿,吐出了两个字:「保护!」


「你说什么?」林芷颜惊讶的看着我,但以她聪明的头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神情顿时更沮丧了,「你说的没错,现在想来,他确实在保护我们。从加拿大就一直跟在身后保护我,等你出现的时候,顺带也保护你。」


这个女人,什么叫顺带!我耸了耸肩膀,「怎么?不服气?」


「废话,我老娘在,还需要谁来保护!」她恼怒的吼叫着,宛如一只人类版的侏罗纪霸王龙。


「是!是!是!」我敷衍道:「恐怕,他是老男人的朋友,老男人出事之前估计已经预料到了什么,才拜托他的吧。既然知道了他是在保护我们,那这家伙就不会离我们太远,没关系,有的是机会报仇,现在,先回酒店吧。」


离开雷击现场不久,隐约能听到不远处传来警笛的声音。看来落下的这道闪电声势不小,就连警察都动用了。


有机会真想下去看看洞穴底下究竟有什么。内心深处总有一些耿耿于怀,不知为什么,老是很介意为什么自己扔东西下去,居然听不到响动。


按理说雷电就算再狂暴,破坏力再怎么凶猛,打出的洞也不可能深到听不见回音的地步。难道,那个洞穴真的不简单?


来到早就预定好的酒店,我随意的将行李扔到角落里,然后用力倒在床上。


好累,没想到刚来凌山市没几个小时,就弄得身心疲倦起来。


本来想干脆就这么休息一个晚上的,可惜天不从人愿,就在这时,一阵十分不耐烦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一听这独特的声音,就知道主人一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1:00 +0800 CST  
我耸了耸肩膀,无奈的起身开门。只见林芷颜满脸不耐烦的正准备提起脚踹门,见门打开,只得讪讪的将腿收了回来。


「干么?」我没好气的问。这女人,似乎还一副意犹未尽,嫌我开门开早了的表情。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准备和你一起睡。」她平静的说。


我吓了一大跳,一副见了鬼的样子,语气也结巴起来:「你脑袋有毛病了,还是身体机能出现障碍了?我可对你这种老女人不感兴趣!」


「切,你以为我会对你那副瘦不拉叽的身板感兴趣!老娘是怕你遇到危险,好心泛滥才屈尊过来的。」


她冷哼了一声就想进来。


我拼死拦住她:「不要啊,我的清白可不要这样就毁于一旦了。死都不要。」


「那你就去死。」她终于不耐烦了,一脚把我踹了进去,然后毫不犹豫的,完全没有淑女形象的将我丢进浴缸里,得意的睡到了我的床上。


靠,这死女人晚上倒是睡得舒服了。面对冷冰冰的浴缸,我再次无奈的苦笑。


我招惹谁了我,干么最近老是那么倒霉。要是从前的我,我非得要……不过,说起来,就算是从前的我,好像也打不过她。


算了,好男不跟老女人斗,我隐忍,以后再伺机报复!


带着无限的疲倦,我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一张开眼睛,就有一份报纸扔到了我的头上。


「看头版。」那个死女人穿着睡衣,优哉游哉的喝着咖啡。


我揉了揉眼睛,只见报纸的头版写着这么几个字:昨晚凌晨一时许本市中心遭到雷击本报讯:昨晚凌晨一时许,本市中心位置遭到了一道奇怪的雷电袭击,地面被破坏的支离破碎。


记者赶到时,只见到雷电击中的地方,有一个不知道深浅的大坑。


现在警方已经涉入调查损失情况,并将周围圈了起来,交通暂时会因此受到不便的影响。如果有必须路过市中心的朋友请绕行。


头版下边还有一个不比头版小的篇幅,用大字写着:被雷击中的市中心附近长出怪异植物本报讯:昨晚被雷电击中的市中心,今天早晨莫名其妙长出一株株「植物」,生长速度奇快无比,就算被连根拔起后,还会继续生长,不久后便在原地重新长出一株来。


今天早晨,在接到读者给本报打来的爆料电话后,记者赶到了市中心附近,见到了这些神奇的「植物」。


上午七时许,记者在市中心被雷电击中的地方附近看到,那些已经被无数次连根拔起的「植物」有一米多长,呈乳白色,外形特别像一个体格巨大的生姜,沾满泥土的根部却没有任何根须。


而在「植物」被拔出来的地方,竟又重新长出一棵一模一样的「植物」,用肉眼就可以看出,重新长出来的这「植物」还在颤动着成长变大。


「太神奇了,难道是外星植物?」、「不会是植物基因变异吧?」好奇的市民纷纷猜测着「植物」的来历。


第一个发现这神奇「植物」的,是起来晨练的张先生。


张先生称,早晨六时许,他就发现这株植物长出了大概二十厘米,当时他没在意。没想到晨练完后往回走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植物」竟又长长了约一米。


「这生长速度也太快了吧!」心存疑虑的张先生用工具将「植物」连根拔起放在地上,没想到被拔出的这「植物」居然还颤巍巍地又长了几厘米。张先生吓了一跳,赶紧给他的一位朋友打了电话,然而他那位生化系的老师朋友,也不曾识得这神奇的「植物」。


很巧合的是,昨晚一时许,「植物」的附近有一道奇怪的雷电击中过地面。


不知道这种古怪的植物和雷电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现在,本市的相关部门已经赶往当地调查,植物的种类还有待专家进一步的考证。本报将予以进一步的追踪报导。


看完新闻,我立刻坐了起来,胡乱的随便洗漱了一番,然后抓起外衣就想要出门。却被林芷颜一把给抓住了。


「想去哪?」她问。


「废话,当然是先去现场看看。」我毫不犹豫的回答。


「你以为这样去人家就会让你看了,没知识!要知道,社长还在失踪中,在没有找到他之前,我们都不能轻举妄动。谁知道现在的凌山市是什么状况!」她撇撇嘴。


这女人,什么时候变这么理智了?


「哼,还有昨天那个混蛋男人,没有抓到他之前,老娘不想行动。」


晕!我就知道她绝对在打什么小算盘,女人啊,一小气起来真的能要了人的命。不过现场是肯定要去的。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1:00 +0800 CST  
「那好,我一个人去现场,你偷偷的在我身后跟着,我想既然那个神秘的男子有可能是在保护我们,那么他应该也会暗中跟在我后边。


「到时候你慢慢观察,看看有没有其它可疑人物。我想,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机会逮住他。」我盘算了一下说道。


不先把眼前这个开始发疯的女人稳住,估计我是别想出门了。


林芷颜偏过头去想了想,然后阴笑着点头,「这个阴谋不错,臭小子,我就知道你会有好办法。你这家伙的脑子实在太好用了,不去当政客简直浪费。」


「得了,我就当你在夸奖我,走吧。」我苦笑着将外套穿上,然后等她也穿戴整齐,这才一前一后的走出了酒店。


看看手表,已经早晨九点四十五分了,我到车行去租了一辆Passat,然后向市区开去。一拐入凌山市的一环路,就发现几乎所有的车道都被设成了单行道,所有进城的车辆只能绕行,远远的避开被雷电击中的那个地方。


将车远远的停在附近的停车场,我买了一份市区地图,然后慢悠悠的向目的地走。主干路上有大量的执勤交警在维持交通秩序,凡是想要拐入主干道的车辆都被拦了下来。


警方也来了不少人,并设置了大量的关卡,来限制市民以及媒体的进入。


看来非相关人等是很难进去了。


观察了好一阵子,我也没有找到混进去的办法,刚想打道回府和林芷颜商量一下的时候。有个人突然出现在我身后,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被吓了一大跳,虽然自己不像老男人和林芷颜一样有很深的武术功底,但眼睛和警觉性还是很自豪的,没想到居然让人毫无征兆的拍到了肩膀。我非常冷静的站在原地,并没有回头,这种状况,不急于回头反而能站在更加主动的位置。


「兄弟,还认识我吗?」那个人说话了。声音很低沉,似曾相识。


「认识,当然认识。」我松了口气,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昨晚一直跟踪我们的仁兄,对吧。不知找小弟有何贵干?」


「我看到你颇有些苦恼的样子,就想说是不是能帮你些微薄的小忙。」他也笑着说。看起来果然如我猜测的一般,并没有恶意。


「如果你能帮上忙的话,我当然十分乐意。」


我心里又是一喜,这男人说过自己从小就是本地人,功夫又不错,恐怕很有些门道,说不定真的有办法把我弄进去。我微微一笑,沉声道:「我想到昨晚被雷击中的地方参观参观,不知道阁下有没有办法,帮这个忙。」


他朝市区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点头。


「没问题,我知道有个秘道可以把你带进去。」


「那就多谢了。」我转过头,向他身后望了一眼,「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先解决你的麻烦吧。」


话音刚落,一记手刀就风一般朝他劈去。这男人身手也不慢,得到了我的暗示,飞快的向我的方向一退,滑溜的像泥鳅似的,在我的跟前一晃,飞快的变向,就那么躲到了我的身后。


林芷颜的手刀来势一顿,然后毫不犹豫的向着我砍去,我矗然不动,眼看就要劈中我的脖子时,手刀猛地向上一勾,隔着我的身体,准确的劈向那个男子。


那男子又是一退,不过手刀的来势实在凶猛,他只好扬起右手将其隔开,左手紧紧贴在右手臂上将力量卸掉。


「这位美女干么老是对我咄咄逼人,不会是爱上我了吧?」男子调侃道。


这个家伙,居然敢正面调戏林芷颜这种凶残老女人,实在不愧对我给取的厚颜绰号。


「当心老娘杀了你!」林芷颜少有的动怒起来,脸色铁青,一把推开我就使出了连环腿的绝招。只见她连绵不绝的腿法一环套住一环的攻击那男人的下盘,让他无法施展自己得意的轻快身法。


他们两个的身影快的令人眼花缭乱,看得我差点想买包瓜子,一瓶啤酒,就地坐下当电影大片观赏了。


那男人虽然被逼得颇为难看,不过显然并没有占下风。


他只是一味的躲避,不见有过攻击。林芷颜的攻势越来越刁钻刻薄、咄咄逼人起来,连环踢层出不穷,眼睛更恶狠狠的盯着男人某个最重要的部位,手刀如同毒蛇一般,像随时都会仰首攻击向眼睛所注视的位置。


这女人,不会是想用女子防身术的伎俩让人家断子绝孙吧?不对,以林芷颜这种性格,绝对有可能。


我在一旁看的冷汗直冒。大小姐,你给我悠着点,要打的人家特级残废,也得等他把我带进去了再说,你把他打残了,我找谁带我进去。


全身直冒冷汗的不止我,还有被攻击的那厚颜男子。他明显感到老女人眼中射出的逼人气势,那种恶毒的气势以及它瞄准的部位令他不寒而悚。


那家伙估计暂时还不准备断子绝孙,于是认真起来。有攻有守的又打了几回合,正当我无聊的考虑是不是要叫上三份外卖,等他们打累的时候一起吃的时候,那男人虚晃一招,然后飞快的拉住我的手臂,以一种难以理解的人类极限速度跑掉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1:00 +0800 CST  
第三章 怪异植物


「我的妈呀,那女人实在太狠毒了,差点以为自己真的会死在那里。」


不知跑了多久,他才放开我,喘着粗气说道。


我也大口大口的喘息着,苦笑:「要你的小命倒还不至于,不过断子绝孙倒是很有可能的。」


「切,那比让我死掉还惨,本人还没结婚呢。我家三代单传,就等着我传宗接代了!」他害怕的缩了缩脖子。


老天,这家伙看起来也老大不小了,居然还没结婚。绝配!果然和某童颜老女人是绝配。不会是老天看他俩可怜,在刻意撮合吧?


这番话当然不能说出来。我在心里偷着狂笑了半晌,才道:「这是哪里?」


来的匆忙,没来得及看路。等缓过神来,已经发现自己待在某个又脏又臭又狭窄的地方了。


「下水道。」这混蛋漫不经心的说。


「下水道?」我皱眉,「你说的所谓秘道?请问,这种众人皆知的地方哪里『秘』了?」


「当然是秘道。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但有胆子从这底下钻过去的又有几个!」


厚颜混蛋满不在乎的说。


切,这家伙难怪至今未婚,不是因为性格有缺陷的原因才奇怪。


无奈的摇摇头,我道:「走吧,就当你有理。总之结果最重要。」


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支手电筒,在前方带起了路。下水道实在很窄,而且到处都流有肮脏、臭味横生的排泄物,臭到令人窒息。


我拉起衣服捂住鼻子跟在他身后,走了没多久,想了想,我才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后背,问道:「喂,还没问过你的尊姓大名呢。」


「我的?」他造作的装出诧异的模样。


「当然是你,不然我还能问谁,这附近应该没其它人了吧。」我没好气的答。


「哦,我叫张三。」这臭男人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


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语气也冷了下来:「喂,这位张三先生,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从前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


有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


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


富翁说:『你一个打鱼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


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


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不诚实,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


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所以做人,一定要诚实。」


那男子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减弱,「哦,这么说来,我也知道一个故事。在古老的荷兰,有一个虽然贫穷却美满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的结晶将要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男主人决定出去打工赚钱,来维持以后的生计。


临行的时候,妻子坚定的对他说:『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的。』


带着这句沉甸甸的诺言,男人安心的踏上了征程。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2:00 +0800 CST  
斗转星移,眨眼间就是二十年过去了。男人想起了远方的妻子,决定回家去,老主人听完男人的要求,一脸的平静。


他稍微沉思了一下,意味深长地,对这个跟随了自己二十年的老仆人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拿走你二十年的工钱;第二,我送你三句话和三个高级面包。』


男人听了很奇怪,但他很好奇,于是问:『我的主人,你要送我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主人答道:『第一,不要轻易相信人;第二,不要过于好奇;第三,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好了,既然你选择了我的第二个条件,准备回家吧!』


男人只好拿着那三个所谓的高级面包,朝记忆中的方向走去,但这二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太大了,以至于自己无法辨认面前哪条是回家的路。


正好看到个路人经过,于是他走上前问路。但这个路人,看他是个外地人,就故意耍了他,给他指了另外一条错误的路线。


男人在走向那条路的时候,猛然想起了主人的第一句话,于是毅然选择了和路人说的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正确的路线。


他几经跋涉,晚上在一家客栈落脚,深夜,突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阵的喧哗,他穿好衣服刚要走下楼的时候,记起了主人的第二句话:不要过于好奇。于是在踌躇中回到了床上,第二天下楼,发现了一地的尸体!


披星戴月,在路上男人好多次想把面包吃掉,但想起家中的妻子从来没有吃过这样高级的面包,几次拿出来闻闻又放回去。


终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虽然变化很大,但他依然能凭借自己的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家。走到窗子边的时候,他突然想看看妻子在做什么。


但透过缝隙看到的一幕,几乎把他击倒!他看到自己的妻子怀里,躺着个年轻的男人!在愤怒中,他几乎想立刻冲进去把他们一起杀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记起了主人的第三句话: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


在复杂而痛苦的内心挣扎后,他忍了下来,但怕自己现在进去,再无法控制自己,索性住到了附近的旅店。


这样一夜过后,男人安静了下来,收拾好东西,回到了家中——没有看到昨天的男人。妻子激动的迎了过来想和他拥抱,但他冷冷的推开了。


望着一脸吃惊的妻子,他用颤抖而有些愤怒的语音问道:『昨天躺在你怀里的男人是谁?』


妻子先是迟疑了一下,接着突然捶打着男人哭道:『他是我们的儿子啊!』


紧紧的拥抱住被岁月剥蚀了二十年的妻子,男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终于团聚了,但家徒四壁的男人,没有什么其它吃的东西,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背囊中的三个高级面包!他兴奋的拿了出来,分给妻子儿子一人一个。


但掰开食用的时候,他们被惊呆了——里面全是钱,加起来正好是男人二十年的工钱!你说,这个故事会不会比我的名字更加有趣?」


我仔细咀嚼着他的话,特别是故事中的那三点:不要轻易相信人、不要过于好奇、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彷佛是个警钟,更像是在暗示我些什么。


接下来的路,我会意的没有再问任何关于他的问题,只是一路闲聊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然后默认了他张三的名号。


「到了。」大约走了十多分钟,他指了指头顶说道,然后拉了拉下水道的梯子正想往上爬。


突然,有种奇怪的光线映在我的视网膜上,我急忙喊道:「先别爬上去,前边似乎有些奇怪的东西。借一下手电筒。」


从他手里接过手电筒,透过橘黄色的光芒,隐约能看到一些一米多高的怪异影子。怪影底下细,上方粗壮,非常像是某种植物,不过在下水道这种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大型植物生长?


我俩对视一眼,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近了,很近了。但怪影清晰的进入视线时,顿时我们都惊讶的呆住了。


只见不远处赫然生长着五株长相难以形容的植物。这植物有一米多高,乳白色,外形像一个体格巨大的生姜,根部伸入肮脏的水中,却看不到任何的根须。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2:00 +0800 CST  
张三用力吞下一口唾液,从裤腿里掏出一把瑞士刀走向前,用力向植物的根部砍去。刀碰到了植物,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刀也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植物很轻易的便被砍断了。


但令人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被砍断的植物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以肉眼能够看到的速度,「嗤嗤」的向外快速生长着,只用了一分钟就变回了从前的样子。我俩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好不容易才回过神,难以置信的蹲下,仔细观察起植物被砍掉的部分。


「可以肯定了,这些东西应该是新闻报导里的怪异植物。」我对他说。


张三点点头,用手摸了摸植物的叶片,「叶子上有植物的手感,就是看不出品种。」


「采集一些回去化验。」从包里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玻璃瓶子,我将一些叶片和根茎放了进去。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声音吼道:「喂,谁在那里?待在原地不准动!」


「听你的才是傻瓜。」张三和我彷佛顿时有了多年的默契一般,不约而同的行动起来。


我向来时的方向猛窜,张三飞快的几步闪到喊话人的身旁,右手掌一动,狠狠向那人的脖子抽去。


喊话人居然也不含糊,反应极快的用双手格挡住,左腿顺势踢了过来。两人没有说多余的话,你来我往的拼命想把对方尽快降伏。


「啪啪」的比拼声起伏在下水道中,肮脏的水四溅,我关掉手电筒,躲得远远的听着两人的打斗。


在没有任何光源的时候,那些古怪的植物身上,竟然散发出一丝丝诡异的光芒。说不出来究竟是什么颜色,总之很复杂,令人的眼睛接触到,就会浑身十分不舒服。


张三和喊话的人明显愣了愣,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喊话的人更是瞠目结舌的不知道在想什么。高手过招,最怕的就是精神不集中。


张三的反应很快,抓住他的那一霎漏洞,抽起一脚,身体在空中旋转一周积蓄力量,然后以极强的破坏力踢在了喊话人的下巴上。


喊话人顿时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走。」他顾不得看那人的情况,拉着我就往外拼命的跑。


出了下水道,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我们再一次气喘吁吁的捂着腰,就差累的坐到地上了。


「喂,我说张三,你也太逊了吧,解决一个随便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的人都用了大半天。半个小时前你羞辱林芷颜那个老女人的气魄到哪里去了?」我用力喘息着调侃道。


「靠,别说了,那个要命的下水道里随便钻出一个人都是军队的高手,你看他那套军体拳打的哗啦啦的响,直顺溜,没有个二十多年的功夫根本不可能。」


这个厚颜老男人以完全不符合年龄的语气委屈的说。


我稍微有些诧异,「你的意思是说,军方已经插手调查了?奇怪,难道那个被雷电击出的坑洞真的有古怪?」


「没有古怪才奇怪了,军方的高手都能派出去巡视下水道,还有什么不可能的,要知道,那些家伙只有在执行极为特殊的任务时才会出动。」他撇了撇嘴巴。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我奇道。


「废话,我以前……」他忽然顿住,讪笑道:「我以前有个朋友,就是类似于军方特殊部队的,我的功夫也是他教的。」


切,又是睁眼瞎话,我信你才怪。


没有深入的追究这个话题,我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怪异的闪电,怪异的植物,还有军方的介入,每一个都在揭示着这个事件的不平凡处。凌山这个就算在我国都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居然能在几天之内发生那么多令人混乱的事情,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还有老男人杨俊飞,这家伙也莫名其妙的失踪在了凌山市中,究竟,他又遇到了什么怪异状况?


有点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我用力摆摆头,暂时将所有的疑惑压在了心底。突然想到那个怪异植物身上的诡异光芒,全身一寒,冲张三道:「你说,那个植物究竟会是什么?」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3:00 +0800 CST  
「不知道。」张三明显也很疑惑,「在完全没有光源的情况下,居然能发出那么难以形容的光芒,不知道对人体会不会有害。」


我微微思索了一番道:「光芒原本就是一种辐射,要想没有光源的情况下放射出来,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类似荧光粉那种介质,部分时间暴露在可见频段光线中,充分吸收储存了光能后,缓慢的放射出来。


「第二种就危险了,有可能植物体内含有放射性微量元素,持续的向外散播可见光,不过这些微量元素散发出来的放射性光芒,通常都是有害的。回去做点试验,看看它究竟属于哪一种。」


还有一点我没有说出来,毕竟,我对他并不信任。如果植物体内真的还有放射性微量元素,那极有可能是人为的。而且这件事又很快的吸引了军方的注意,难道,会与军方有某种联系?


而老男人,虽然是来调查熊家婆的Case的,不过如果涉及到了军方的话,莫名失踪也情有可原了。


不可否认,他确实很厉害,但毕竟还是个人,势孤力独的人就算再厉害,也没有办法和整个国家作对。


悄悄的溜出了下水道,确定没有人跟踪后,我们才不紧不慢的在附近兜圈,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在我所住的酒店前散开。


临走时张三留给我一张名片,还拿走了一小半的植物标本。


我打开房间门,却没有看到老女人林芷颜,房间里的摆设也一如早晨离开时的样子,她显然没有回来过。我没有太在意,略微思忖了一番,拿出信纸写了一份信,然后和植物标本一起放进了EMS中,准备寄到疯子叔叔那里。


疯子叔叔名叫夜郝,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从小受到他毒害的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现在由于军方的介入,将植物标本送到任何化验所都有危险,还是他比较可信。


出门亲自把信扔进了信箱里,回来后刚准备掏钥匙开门,突然,我整个人都愣住了。原本属于林芷颜的房门虚掩着,里边传来一阵微弱到不注意就会忽略掉的翻东西的声音。


谁在里边?我心里一凛,急忙打消想要向里张望的念头。


装作没事一般,脚步慢悠悠的向前踱着,走过林芷颜的房间,路过自己的房间,一直向前走。来到消防通道后,往上又走了一层,然后在下一层视线死角的地方,坐了下来慢慢等待着。


林芷颜是不可能翻自己的房间的,因为她昨晚根本就在我的房间里过的夜。


更何况她的行李里,根本不会有任何有用的东西,纯粹是装个样子,只有几件不要的衣物。我们真正的行李,为了保险起见,早就在来之前,就寄放在某个澡堂的储物柜里。


看来老男人杨俊飞的失踪确实不简单,说不定,他真的遇到了危险。那种危险甚至连带到了我们身上,恐怕,我们也被人盯上了。


那些人想从我们身上找到某些信息。难道,有些东西或者信息他们怀疑杨俊飞已经传递给了我们?


这么说来,他们并没有从老男人身上得到有用的东西。


虽然,似乎我们也没有得到。不对,或许得到了,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而已!


我一边坐着冷静地分析,一边安静的等待着。


那些翻我们房间的人如果聪明一点的话,应该不会坐电梯上下,毕竟电梯装有监视器,会令他们有迹可寻。稍微懂点反侦探常识的人都会选择安全楼梯。


如果这些人真的傻到会搭乘电梯的话,那我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一堆鲁莽的蠢人,又有什么值得怕的?


没让我等多久,就听到安全楼梯被粗鲁推开的声音,推门的人明显情绪不佳。


我居高临下,极为小心的偷偷向下瞥,看到了三个很普通的男子。


那三个男子黑着脸孔,皱着眉头,脚步很快的向楼下走去。


从他们的脚步就可以看出,长相平凡的三个人,矫健的步伐中透露着不平凡。


他们都是练家子,属于一个能打翻我二十个的种类。


看来就是他们了。不动神色的留在原地坐了很久,我才缓缓的往回走。


慢慢踱步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就发现自己的房间也是一片狼籍,所有属于我的物品都被带走了,这些人办事还真是一丝不苟。


稍微有些庆幸自己手脚快,先一步出门去寄信,否则成了瓮中之鳖,被逮个正着就丢脸了。我苦着脸准备给林芷颜打个电话,突然有个人影一脚踹开了我的房门,几步窜进来,还没等我惊讶,就已经全身无力的扑倒在我的怀里。


居然是林芷颜,浑身伤痕累累的林芷颜。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3:00 +0800 CST  
第四章 四楼?六楼?


晋朝时,武陵人李密品德、文才都很好,在当时颇享盛名。晋朝皇帝司马炎看重他的品德和才能,便想召他做官,但几次都被拒绝了。


原来,李密很小就没有了父亲,四岁时母亲被迫改嫁,他从小跟自己的祖母刘氏生活。李密在祖母的照料下长大,也是祖母供他读书的。


因此,李密与祖母感情非常深厚,他不忍心丢下年老的祖母不服侍而去做官。


最后,李密给司马炎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的态度。信中说:「我出生六个月时便没有父亲,四岁时母亲被舅舅逼着改嫁,祖母刘氏看我可怜,便抚养我长大,我家中没有兄弟,祖母也没有其它人可以照顾她。


「祖母一人历尽艰辛把我养大,如今她年老了,只有我一人可以服侍她度过残年。可是我不出去做官,又违背了您的旨意,臣进退之难,实为狼狈!」


于是历史上从此便有了狼狈不堪这个成语。


现在的林芷颜就很狼狈不堪,是我认识以来最狼狈的时候。


她的左肩有一处枪伤,所幸子弹只是擦过了皮肤,伤到了些许皮肉,并没有伤及筋骨;最吓人的是,林芷颜全身多处都有软组织挫伤,可想而知经过怎样惨烈的战斗,强忍着怎样的剧痛回到酒店的,这让我不禁肃然起敬。


这女人,虽然性格上有很大的劣根性,不过骨气还是很硬的。我帮她简单的上药包扎了一番,然后给她重新换上一套衣服,将那件带血的衣服扔进了垃圾袋里。不敢再待在这里了,我给张三打了个电话,让他安排一家够隐密的酒店。


总之这家伙也在贴身跟踪我们,甩都甩不掉,干脆大方的给他一个更加方便跟踪我们的理由好了。


何况,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恶感。


张三很快便来了,看到林芷颜的伤势,虽然没有哼声,但明显从他眼里看出一种称之为赏识的光线。


他没有多余的啰嗦,抱起老女人从电梯下去,大大方方的从酒店大门出去。


面对整个大厅的怪异目光,他脸都没有红一下,耸了耸肩膀,嘿嘿笑了两声:「我老婆,嘿嘿,你们知道的。」


然后就将林芷颜扔到了车上,和我一起扬长而去。


这家伙,实在太厚颜了!


开车在城市里穿行了半个多小时,不知道绕了多少圈子,他才将车停下,然后掏出了一把钥匙给我,「六楼二号,三室一厅的房子,所有家具都齐全的。」


「谢了。」我接过钥匙,嘴里说着谢字,但脸上丝毫没有感激的表情,完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张三有些郁闷的挠挠头,「我就不陪你上去了,得赶紧溜,这个剽悍的女人恐怕就要醒了。对了,这辆车你也可以随便用。」


说着他就一溜烟跑掉了,那速度快的就像屁股后边有什么东西在追命似的。


他刚跑掉不久,正在我头痛怎么将眼前的女人弄上六楼的时候,林芷颜呻吟一声,醒了过来。刚一清醒,她的双手就做出攻击的姿势,凌厉的眼神看着我,手掌如同吐信的毒蛇一般,撮手成锥就向我打过来。


「停!」我急忙大叫一声。这个死女人,晕倒了麻烦,醒过来更麻烦,早知道刚才就在随便哪里找一块砖,在她头上多敲几下,让她昏个十天八天的。


手在离我喉咙不远的地方硬生生停住了,她睁大眼睛,这才像是把我看清楚了似的,「哦」了一声,慢吞吞的道:「哦,原来是你啊,睡得好饱,眼睛都犯迷糊了!呵呵,早安。」


「早安你个头,别以为装出没事的样子,事情就过了,刚才你可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没好气的瞪着她。


她干笑了两声:「这不,你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嘛。男子汉的干么那么小气,当心找不到老婆哦。」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02 17:44:00 +0800 CST  

楼主:喃喃还语

字数:143183

发表时间:2014-10-20 01:0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2-20 02:21: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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