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诉】留白

本人林均萍,行使对我亲生女儿张群艳的法定监理权,一同向万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恳请立案审议。
本人林均萍及其亲生女儿张群艳致以万分的感恩!!


此致
万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林均萍、张群艳
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18 10:48:00 +0800 CST  
发生变故的时侯,我第一个想打电话给予的人,就是我最信赖、最想依靠的人。
有些电话,是永远也拨不出去的。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09:00 +0800 CST  
自己走过的路,不要后悔。更多的是伤怀。因为记忆如常。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10:00 +0800 CST  
内疚值多少现值?
一天24小时时面仅占一个钟头,便已为情感动天了。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11:00 +0800 CST  
这个地方,有点恐怖,有点惆怅,有点无所适从,更有点死灰未澜,亦有点厌恶了。
从一而终,是指某方面,从来没有离开过,对吗?!
人大都是向前走的。
唯有过得不好的人,才会停滞不前,无限的依恋,但,一切美好的事物就在于它没有时间去变坏。
你的祝愿,你的承诺,你的希冀,又会否在日落之前一一兑现?!
而你,又可曾为此而付出过良多?!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15:00 +0800 CST  
做了美容的女人,是很少有皱纹的!!!!!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17:00 +0800 CST  
你亏欠了我的钱,我叫你救谁就救谁!我叫你娶谁就娶谁!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18:00 +0800 CST  
20161119,周六,夜雨
在我市某大型市场游逛之时,休息间,听闻游客闲聊:
市内某饮食店铺,一收银员,每天工作长达12个小时,工资3200元,包食住。其时该饮食店铺仅此一名收银员。
收银员勤劳工作,导致经常上夜班至凌晨2-3点,家中男人携带别的妙龄女人进入其家中房间并且上床做爱多次。
收银员欲辞职回家照顾家庭,但该饮食店铺迟迟未招募另一收银员。
日新月异,收银员的老公与其小三感情渐深,难舍难离,幸好小三没有怀孕,幸好收银员早已生育一男孩,未致离婚,为了挽救家庭,收银员正式辞职为了有时间留在家庭。该店铺老板方才请人分担其收银工作。
该饮食店铺的老板与收银员为同村同乡同姓的远房亲戚。
收银员纠正了工作的时间后,其丈夫的小三仍然不愿离开。
得知该收银员家变,老板有出资现金找人恶打该小三。小三被多次毒打之后离开了该收银员的男人。
这,才叫做义气。
这,方叫做亲人。
于我,你们都做过了些什么呢?!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29:00 +0800 CST  
为了缔造文明城市,人人有责。
为了突出社会的繁荣昌盛,小本生意的须有三轮电动车,或按日征收的摆地摊档。
为了展视家泰民心,全城大量公开招募,包括网上网下。
为了加强用工素质的培训,全场招聘年限18-35岁以下。
为了迎合劳动保障,凡35-65岁以下的人们可领取个人失业保险金。
于是,本楼主的找寻工作之路,举步维艰。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33:00 +0800 CST  
起草,民事起诉状
原告:林均萍,女,汉族,1975年07月26日出生,现住址:梧州枣冲路64-3号602房。电话号码:13667741105。
被告:梧州朗日公司,经营办公地址:梧州新兴三路10号二楼。电话号码:07743825838。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40:00 +0800 CST  
诉讼事由
1、原告林均萍工作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的购买在2015年11月份已经停止,被告需要按劳动协议续买。
2、原告林均萍在被告拖延办理购买基本医疗保险金导致原告因病未能及时使用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及住院该享受的应有待遇的一切经济上和精神上还有身体健康的一切损失与索偿。
3、原告林均萍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被告理应为离职人员办理个人失业金领取的相关文件及劳动合同证明给失业保险所。
4、原告林均萍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被告应为已离职的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内部人事纠纷。
5、原告林均萍在被告拖延办理离职员工个人失业金领取的相关手续导致了劳动保障部门未能为原告林均萍及时续买基本医疗保险金的一切经济上、精神上、身体健康上的所有损失及补偿。
6、原告林均萍在被告拖延办理离职员工个人失业金领取的相关手续导致的原告林均萍在离职后未能顺利领取个人失业金在生活上的一切经济上、精神上、身体健康上的损失、赔偿。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0:57:00 +0800 CST  
事实与理由
1、经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的工作窗口查询之下,得知被告已为全体员工缴纳了2015年12月份所属期限的医疗保险金,但原告林均萍的医疗保险金卡内未见有2015年12月份的个人医疗保险金存入,至今。
2、经在本市失业保险所内的个人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工作窗口的工作人员查证之下,得知被告没有在原告林均萍自2016年01月04日递交辞职报告并即时正式离职之日起至今,多次致电被告催促前来个人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工作窗口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递交停止购买原告林均萍失业保险金后需要提交的失业人员的相关文件及劳动合同证明,不果。
3、被告不为原告林均萍按法律规定办理个人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已经违规操作长达11个月。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1:09:00 +0800 CST  
此致
万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林均萍
日期:2016年11月20日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1:13:00 +0800 CST  
2016年10月份,本楼主前往应聘的工作为:09份。其中有两份是劳动职介所的,有七份为旺城广场周边的。
2016年11月份,本楼主前往应聘的工作为:03份。其中有壹份是劳动职介所的,有二份是太阳广场内店铺的。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1:32:00 +0800 CST  
龙骨社区内的某工作人员对本楼主推介,位于月桂花城旁的黄牛饮食店内招募洗碗工壹名,告诫本楼主不要自持本科毕业而看不起低下的工种。
本楼主笑而不语。
有智慧的各界人士都应该知道:现时的市面上,饮食业均需要使用一次性碗筷了,不需要再聘请洗碗工了。你若有心介绍工作,他若有心招聘,就不要侮辱了他人的智慧!!!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1:37:00 +0800 CST  
龙骨社区内的一管辖龙骨路街道的工作人员,女性,对本楼主说:你不是我社区内所管辖的住户,就算我有工作介绍,也不轮到介绍给你这个不是本街道的住户。
本楼主无言。
本楼主自2001年06月结婚后,长期有在龙骨路18号202房居住生活,自2015年03月方才离婚,但是在结婚开始一直没有将户口迁移到龙骨路。便可以认为本楼主不是该街道的住户了吗??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1:42:00 +0800 CST  
本楼主,在今年08月18日,在龙骨社区协调得到领取一个月的抚养费后不久,有对我的亲生女儿张群艳述说,并且有教她,若然再发生一整天只给予她一个或二个叉烧包充饥的事件,或再出现威逼她卖淫的情形,让她在放学后前往龙骨社区内找工作的叔叔阿姨,告诉他们,他们就会帮助她前往家访并且协调的了。
我的女儿张群艳有来过龙骨社区内哭泣,告诉在场的工作人员,她又被迫挨强奸了。可是,没有工作人员认为年满12岁的女孩说的是真实的说话。

楼主 TusiHua234  发布于 2016-11-20 11:47:00 +0800 CST  

楼主:TusiHua234

字数:85701

发表时间:2015-03-18 16:3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3-14 10:53:16 +0800 CST

评论数:217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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