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论文 | 仝相卿:宋代墓志碑铭撰写中的政治因素

专题论文 | 仝相卿:宋代墓志碑铭撰写中的政治因素——以北宋孔道辅为例
2015-09-18 宋史研究资讯

文 |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仝相卿

有关宋代墓志碑铭的研究,学者一方面从“隐恶扬善”的角度对其史料价值进行宏观分析,[1]另一方面从单个墓志考释出发,研究墓主的生平及家族发展等相关问题。然而,墓志碑铭如何书写,何种事情需隐而不彰,哪种情况又值得大书特书,在撰写过程中受到何种影响,均值得深入思考。近来,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墓志铭撰写与政治以及撰写者心态的关系,[2]是研究墓志碑铭新的学术增长点,笔者颇受启发。在阅读与北宋仁宗朝知名台谏官孔道辅的相关文献期间,[3]发现王安石所撰孔道辅墓志铭和张宗益撰写的孔道辅后碑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4]这并不符合宋人撰写墓志铭、神道碑时,对已经撰成之文多有参考的习惯,[5]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议题。故现以孔道辅的墓志铭和后碑文本为对象,考察墓志碑铭在撰写过程中所受到的影响,从而导致历史书写呈现出的别样面貌。

需要说明的是,张宗益此文不见于任何宋代著录,而是作为遗文收入明代陈镐修撰的《阙里志》中。但通过考察其中所载孔道辅的生平、仕宦、职官及婚姻等信息,皆可与记载孔道辅的其他材料互证,可以肯定该文实撰于北宋时期,然在撰成后并未广泛流传。

一、孔道辅墓志铭与后碑文本对比
王安石撰孔道辅墓志铭和张宗益撰后碑,两者的书写均以孔道辅平生、仕宦经历为蓝本,故不可能有质的差别,然他们在处理材料时,详略、取舍并不一致,导致其中差异之处甚多。两文不具引,仅就对比差异处胪列以次,并利用史籍中相关记载加以印证。

(一)孔道辅世系之详略
王安石所撰孔道辅墓志铭,详细介绍他的曾祖、祖父、父亲三代:“孔公者,尚书工部郎中、赠尚书吏部侍郎、讳勖之子;兖州曲阜县令、袭封文宣公、赠兵部尚书,讳仁玉之孙;兖州泗水县主簿,讳光嗣之曾孙;而孔子之四十五世孙也。”而张宗益仅称:“公讳道辅,字原鲁,孔子四十五代孙,其世系之详,史册记于国,封爵传其家,名教所宗,海内胥养。”并未多作介绍。

(二)孔道辅为谏官事迹
王安石对孔道辅为谏官时的功绩记载的较为清晰:“尝知谏院矣,上书请明肃太后归政天子,而廷奏枢密使曹利用、尚御药院罗崇勋罪状。当是时,崇勋操权利,与士大夫为市;而利用悍强不逊,内外惮之。”这可与其他传世文献互证。要求刘太后归政宋仁宗,《东都事略·孔道辅传》及江少虞所撰《宋朝事实类苑》等均有记载,但具体上疏时间不明。[6]论奏曹利用及罗崇勋事,《宋史·孔道辅传》云:“受命日,论奏枢密使曹利用,尚御药罗崇勋窃弄威柄,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对称刻,太后可其言,乃退。”[7]李焘撰写《续资治通鉴长编》期间对孔道辅论奏二人的时间有所考辨,认为孔道辅“必不以受命日首论此二人”,“传盖误也”[8],确有见地。

张宗益则记载曰:“天圣元年,诏入为左正言知谏院,公不避权佞,在谏院七年,封章论事,轩陛尽规,忠言密启,无所隐蔽。章奏随灭。”所记相当笼统,这可能与孔道辅奏疏未能存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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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孔道辅两次出使契丹
王安石对孔道辅两次出使契丹之事并无丝毫提及,不知何故。张宗益则记载的相对细致:“寻为北蕃国信使,旧名延鲁,至是改今讳焉。至木叶山,虏主命宴,遣臣就席侑公酒以小玉盏。公辞以不饮。侑者既传君旨,又曰:‘饮此则气和。’公曰:‘不和无害,但天性不饮耳。’虏君臣皆相顾。使还,以除公左司谏、充龙图阁待制。朝廷见语录对虏主有不和无害之说,言事者继进以谓正触机会,彼当有辞。陛见日,上问之。公曰:‘契丹为黑水所破,势甚衰,但每见朝使臣俾馆候者,预构语言挑探强弱,使臣一不敢封,臣恐以此轻中国。’上大悦,由是群谤不能进。”第二次孔道辅出使则一语带过:“旋命公使北庭贺册礼。”

孔道辅曾两次出使契丹,史籍当中皆有记载。第一次出使为天圣五年(1027)九月,“直史馆孔道辅为契丹妻正旦使,左侍禁、合门祗候马崇副之”[9]。第二次在天圣九年(1031)年六月,以“契丹太后册礼使”出使契丹。[10]另,有关“不和无害”说之起因,《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契丹燕使者,优人以文宣王为戏,道辅艴然径出。契丹主使主客者邀道辅还坐,且令谢,道辅正色曰:‘中国与北朝通好,以礼文相接。今俳优之徒,侮慢先圣而不之禁,北朝之过也,道辅何谢?’”[11]说明孔道辅因契丹伶优之人以其祖先孔子为戏,致使其心中不快,进而不顾使臣身份愤然径出,且不向契丹主道歉。

(四)明道二年(1033)废郭皇后伏合请谏事件
明道二年伏合事件由孔道辅领导,[12]在当时政坛震动较大,有学者认为这标志着台谏与宰相冲突的白热化。[13]王安石对孔道辅的言行这样记载:“尝为御史中丞矣,皇后郭氏废,引谏官、御史伏合以争,又求见上,皆不许,而固争之,得罪然后已。”一笔带过。

张宗益则云:“是年,皇后郭氏将出为金庭教主。公亟率谏官、御史十人,袖疏伏合请对。时废后已有成命,上命内侍、近臣就东上合门,引公等赴中书俾丞相宣谕。公曰:‘某等外闻中宫动摇,未详德音,愿面见陛下。’上已归禁中,不得已,见政事堂。时丞相与公对立堂上,丞相曰:‘禁中事,中丞不得知,或不便于圣人,臣子非所安。’公曰:‘人臣视天子与后,犹子之事父母也。父母不和,可以谏止,未闻为人子者顺父出母,禁中事不当知?’丞相又曰:‘汉唐以来亦尝有废后。’公对曰:‘方今天下待丞相如皋蒙,日望致君如尧舜,汉唐废后何足取法?’丞相不能对。公拂袖引谏官、御史出。明日晨谒,将至右义门,有吏持敕赴马前,已除谏议大夫、知泰州。台吏押行出都门。时谏官御史十人皆一时名辈,范仲淹尝谓所知曰:‘孔公方正名,天下所共知,昨当撄鳞之际,事在不测,观其容止愈端重,颜色不沮丧。附中臣之对,答丞相之语,应若宿构,言有条理,此过于前所闻矣。’”相比之下,张宗益对废后事件的经过、孔道辅的言行与其被贬情况,以及范仲淹对孔道辅之评价等交代的相当细致。

(五)宝元二年(1039)冯士元狱
有关宝元二年冯士元狱案,《续资治通鉴长编》对其本末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4]王安石孔道辅撰墓志中云:
初,开封府吏冯士元坐狱,语连大臣数人,故移其狱御史。御史劾士元罪止于杖,又多更赦。公见上,上固怪士元以小吏与大臣交私污朝廷,而所坐如此。而执政又以谓公为大臣地道,故出知郓州。
张宗益则曰:
初,开封府吏冯士元以赃败,辞连知枢密节度参知政事程琳。宰相张士逊以素恶琳而疾道辅不附已,将并逐之。谓道辅曰:‘上顾程公厚,今为小人所诬,宜为辩之。’道辅入对,言琳罪薄不足治。上怒以道辅朋附大臣,故并出之。
王安石与张宗益二人对此事的撰写,详略程度相当,但其中重要信息的透漏程度却相差甚大。所涉及的主要人物,王安石笼统称“语连大臣数人”、“执政谓公为大臣地道”,相当含混。张宗益则把此事幕后主使者“张士逊”之名直书其间,无丝毫隐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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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孔道辅后嗣情况
一般而论,墓志碑铭会详载子孙名字、仕历及婚配,这对研究家族史的学者来说提供第一手史料,但具体到两者的撰写也不相同。王安石记载道:“生二男子:曰淘,今尚书屯田员外郎;曰宗翰,今为太常博士。”张宗益则称:“子二人:曰舜亮,曰宗翰。并中进士第。女三人,长适殿中丞李黄中,封寿光县君;次适王氏;次氏张氏,皆早卒。孙七人:若升、若谷、若古、恢、惇、忱、恂,皆仕。”需要说明的是,孔元措《孔氏祖庭广记》、陈镐《阙里志》均记载孔道辅长子为“孔舜亮,字君亮”,[15]两种文献中同样记载了孔淘“嘉祐四年,以屯田员外郎知仙源县事”,[16]其职官也与王安石的记载内容吻合。但是,并未交待清楚孔淘与孔道辅的关系如何。孔道辅长子为孔淘抑或为孔舜亮,还是先名为孔淘后改名为舜亮,抑或撰写、传抄过程中出现舛误,存疑待考。

(七)大中祥符年间天庆观击蛇事件

大中祥符年间孔道辅在宁州天庆观击蛇事件,此事在北宋时期有一定的影响,石介、田况等均有所论及。[17]王安石着重强调了孔道辅“不好鬼神禨祥事”的人生态度,以及该事件在提升其个人声誉中的作用:
尤不好鬼神禨祥事,在宁州,道士治真武像,有蛇穿其前,数出近人,人传以为神。州将欲视验以闻,故率其属往拜之,而蛇果出。公即举笏击蛇,杀之。自州将以下皆大惊,已而又皆大服。公由此始知名。然余观公数处朝廷大议,视祸福无所择,其智勇有过人者,胜一蛇之妖,何足道哉!世多以此称公者,故余亦不得而略之也。
张宗益仅云:
手断妖蛇,不足为公道者,此不复书。
在张宗益看来,这件事情无助于提升孔道辅的个人风范,故一笔带过。

同一人物的个人传记,篇幅也不甚大。两位作者对材料取舍存在如此鲜明的差异,使得呈现出来的历史记忆与历史书写有着相当程度的差异,殊难索解。笔者以下将对两文的撰者及撰写时间稍假考述,并尝试讨论导致二者差异的原因。

二、孔道辅墓志铭与后碑的撰者及撰写时间
孔道辅墓志铭撰者王安石,史载甚详且相关研究极为丰富,不赘述。其撰写孔道辅墓志铭的具体时间,各种记载并未涉及,以相关线索考察,墓志言及孔道辅“仕当今天子天圣、宝元之间”,既称宋仁宗年号,又云“当今天子”,则知墓志定撰于宋仁宗朝。墓志又言“嘉祐七年十月壬寅,葬公孔子墓之西南百步”,王安石既知道嘉祐有七年,又透漏墓主嘉祐七年(1062)十月葬,则是文定撰于嘉祐七年正月到十月之间。故清人顾栋高在编撰王安石年谱时,于嘉祐七年(1062)后记载王安石“撰给事中孔公墓志铭”[18],当可信之。

孔道辅后碑的撰者张宗益字仲巽[19],《宋史》无传,生平事迹不能详知。他自称为孔道辅父孔勖门人,[20]故应与孔道辅有一定的私交。天圣八年(1030),张宗益曾书孔道辅所撰《祖庙祝文》,二人在此之前应相识。此外,还有两则史料涉及对他们之间的关系:

其一,孔道辅在景佑二年(1035)六月作《祖庙祭文碑》时,书写者仍为张宗益;[21]其二,张宗益在撰写孔道辅后碑时称:“公在位时,诸子尚幼,故平生风迹不能尽记,惟宗益知之实详。”或可认为二者私谊非比寻常。

梳理张宗益在宋神宗朝的交游情况,可以对其政治理念有大致了解。在此期间,他与文彦博、韩琦、韩维、郑獬等多有往来唱和。治平二年(1065),文彦博为张宗益撰写举状,保举他为台阁清近之职,称赞他“学识精深,议论宏博。莅官为政,所至有声”[22]。元丰三年(1080)九月,文彦博在《五老会诗》云:“四个老儿三百岁,当时此会已难伦”。诗中“四个老儿”,是指“范镇内翰、张宗益工部、张问谏议、史照大卿”。[23]另据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中称,张宗益此时已是“尚书工部郎中致仕”[24]。可见张宗益在英宗、神宗朝与文彦博的关系一直保持密切。

熙宁年间,张宗益差遣知相州,多次与韩琦有过诗文的唱和。据韩琦和诗云“好事庶逢贤守继,康时聊便里民游”,“铜雀台边事少州,名郎来守喜安休”,“今始推良牧,褒辞借病翁”等等。[25]韩琦诗中将张宗益称为“贤守”、“名郎”、“良牧”,两人应有良好的个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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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张宗益还和韩维、郑獬、苏颂等也有诗文唱和,[26]当和他们私人关系也较为和谐。文彦博、韩琦、韩维、郑獬等人,均为熙丰变法中反对派的核心人物。[27]邓广铭先生认为苏颂在神宗在位期间,并无结党痕迹,[28]而王瑞来则称根据其政治实践,认为其当属于反变法派的阵营。[29]

上述皆为张宗益在宋神宗朝与反变法派交游的信息,而张宗益与变法派的交往,史籍全无记载。故大体可推测其在宋神宗朝政治理念应该是趋于保守的。

1976年湖南常德县出土了北宋张问撰写的张颙墓志铭,[30]其中反映出的信息,可以直接说明张宗益在熙丰变法时期政治上属于反对变法者。张问在张颙墓志中曰:
方熙宁初,朝廷要路美官皆新进少年,公与余及张君宗益友善,又同姓也,日为三老之会,赋诗饮酒,相与争先为林下翁。后陈秀公闻之,乃与榜中之旧,合为九老。[31]
张问言“朝廷要路美官皆新进少年”,又称张宗益与自己和张颙并称“三老”,常饮酒赋诗,以“林下翁”自居,可见是有意区别于那些“新进少年”。从中可以透漏,张宗益在熙宁时期对变法甚不热心。考虑到该墓志作于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明确指出张颙对待熙丰变法的态度:
王荆公方登庸,纷更法令。时郡国大旱,京师特甚,公往见之,语及主上精诚祷请之意。荆公曰:“此殆天意也。”公徐语曰:“今天下困于苗、役、市易,民口嗷嗷,又屡起大狱。亢旱之灾,当由变法所致。若亟复祖宗旧章,雨立至矣,何专归之邮耶!”公归,谓子弟曰:“吾适见丞相,道吾中心平昔所欲言者,丞相有不悦色。”[32]
张颙所言复“祖宗旧法”,乃心中平日所欲言者,其反对变法的态度一目了然,[33]从中也可推导出张宗益同为反对熙丰变法者。

张宗益撰写孔道辅后碑的具体时间,史无详载。然可以通过其结衔“工部郎中”试加推断。前述文彦博在治平二年(1065)为张宗益撰写举状时称其为“湖北转运判官、都官员外郎”,可知治平二年张宗益本官为都官员外郎。韩琦与张宗益之间和诗题为《次韵和张宗益工部初到相台书事》,[34]可知为张宗益初到相州后与韩琦之诗文往来。李之亮考证其作于“熙宁三年,(韩琦)判大名府时作”,[35]笔者也赞同,此时张宗益本官已为“工部郎中”。张宗益的差遣,韩琦《盛暑思接荣归之游寄相守张工部》中直接指出为“相守”。[36]而韩琦第三次判相州初,与张宗益有和诗《次韵答提点醴泉张宗益工部喜还乡郡》,有“三治故乡前世少,一思遗履上恩多”之语,[37]知此诗为韩琦第三次判相州时所做,当为熙宁六年之后,[38]则知张宗益此时差遣虽有变化,但本官或仍为“工部郎中”。

此外,前述已知元丰三年(1080)文彦博在《五老会诗》中提及张宗益工部,而黄康弼称此时张宗益已是“尚书工部郎中致仕张宗益”,则元丰三年(1080)文彦博作诗时张宗益已经以“工部郎中”致仕。故可判断张宗益熙宁三年之前本官已为“工部郎中”,之后并以工部郎中致仕。若如此,张宗益撰“后碑”既可能在致仕前,也可能是在致仕后,但应不超过元丰五年(1082)。[39]故“后碑”的撰写时间定在治平二年(1065)之后,依职官迁转大体推断应作于神宗在位期间,但最迟不晚于元丰五年(1082)。

三、政治因素影响下的墓志碑铭撰写
刘成国研究墓志撰写时称:“由于受到特定政治环境、社会氛围的影响,撰者在叙述墓主事迹时,总是有所选择,有所删取”。[40]墓志碑铭文字的撰写多会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就孔道辅墓志和后碑言也不例外。而且,前述已知张宗益撰写孔道辅后碑在宋神宗朝,而其又是反对王安石变法者,政治立场不同是否会影响他对孔道辅后碑的撰写呢?以下试分而述之。

(一)政治环境与墓志碑铭的撰写

王安石撰写孔道辅墓志铭应在嘉祐七年(1062),当时宋仁宗仍然在位。王安石对孔道辅生平的描述属于“当代史”撰写的范畴,故不得不回避一些较为敏感的内容。例如,针对宋仁宗废后事件的书写,孔道辅墓志铭与后碑就有较大差异。

明道二年(1033),郭皇后被废,不久去世。景佑三年(1036)正月壬辰宋仁宗下诏“追册故金庭教主、冲静元师郭氏为皇后”[41],为郭皇后正名。嘉祐四年,宋仁宗要求礼院讨论“郭皇后祔庙”[42]事宜,苏颂对宋仁宗诏书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周一纪,逮事先后,祗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又云:“可追复皇后,其袝庙、谥册并停。”此则有合袝庙及谥册之义。请袝郭皇后于后庙,以成追复之义,备荐享之礼。[43]
通过分析,苏颂认为宋仁宗对于废黜郭皇后已有后悔之意,故对宋仁宗而言,废后事件属于在位期间行事“污点”,肯定不值得大肆宣扬。王安石撰写孔道辅墓志铭时,对这位伏合请谏主导者本该大书特书的功绩却仅以寥寥数语概述。张宗益之文撰于宋神宗朝,可以不必太过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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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较大篇幅书写了孔道辅在废后事件中的言语、行为以及范仲淹对他的评价,为后世保留了孔道辅在此事件中作为主导者的宝贵资料。

此外,涉及宝元年间冯士元狱事的书写,也可看出当时政治环境对书写的影响。王安石含糊地把宰相张士逊不甚光彩的举措,[44]用“执政谓公为大臣地道”一句囊括,这和宋仁宗对张士逊的宠信有很大关系。张士逊,字顺之,“乾德甲子九月二十一日生,皇佑元年正月己酉晡后薨,年八十六岁”,[45]任职地方治民有政绩,《宋史·张士逊》称他“练习民事,风迹可纪”。[46]宋仁宗出合,真宗选“士逊为友”,即仁宗之帝师,颇得仁宗宠信,故吕夷简曾称“士逊事上寿春府最旧”[47]。张士逊仕宦期间,先后三次被任命为宰相。张士逊致仕后,宋仁宗“间遣中使劳问,御书飞白‘千岁’字赐之”,[48]当他皇佑元年(1049)去世时,仁宗“闻而震悼。诘旦,车驾临奠,哀恸数四”,并言曰:“昨日有言庚戌是朕本命,未可致奠。朕以其师臣旧德,首于藩邸辅导,遂定志而往。”甚至在其葬日,“皇帝出哭于外次,百官奉慰,哀荣之极,人臣少比”。[49]故终宋仁宗一朝,张士逊宠幸无比。

嘉祐七年(1062)王安石撰孔道辅墓志铭时,不可能把张士逊不甚光彩的一面直书其中。张宗益撰孔氏后碑在神宗年间,张士逊去世已久,其有子张友直与张友正二人,张友直以荫补得官,“明道初,特赐进士出身”,嘉祐二年(1057)去世,[50]仕宦并不显达;张友正更是“杜门不治家事,居小阁学书,积三十年不辍”,虽然宋神宗“评其草书,为本朝第一”,[51]对于维持家族兴盛及发展而言,并无丝毫帮助。张士逊在宋仁宗朝虽然与吕夷简一样三入为宰相,然“吕氏更执国政,三世四人”,[52]反观张士逊,后继乏人的现实无疑导致其家族的迅速衰落,张宗益在宋神宗朝撰写孔道辅后碑时已经不存在刻意避讳的问题,可以较为自由的发挥。

(二)政治立场与墓志碑铭的撰写
宋神宗熙丰变法时期,张宗益属于反对变法者,与王安石政治理念截然不同,且他撰孔道辅后碑在王安石撰孔氏墓志铭之后,一直沉浮于宦海的他不可能毫不知情,政治立场的不同也影响他对王安石所撰墓志的态度,这在其撰写后碑时表现的比较明显。

张宗益在后碑中云:“常恨世无直笔,天下铭撰皆为势力所屈,不惟欺人耳目,抑亦自欺肺肝。”刘静贞教授层引述该段文字作为撰者如何恰当书写存在着紧着和焦虑的真实表达,[53]诚为恰当。不过,该段文字或许蕴含了撰写者张宗益更为复杂的情绪。正如其为自己撰写孔道辅后碑定位的那样:“今所论次,直欲质诸高厚,表于方来,矫势力以传信。”已经非常明确地表达出自己撰文的目的:矫正屈从外界干扰的孔道辅墓志铭之记载,进而使自己直书不隐的孔道辅生平事迹传信后世。易言之,他所强调的矫正,就是要对孔道辅虚妄不实的墓志铭进行纠谬,其笔锋实际上是直接对准王安石的。故而张宗益撰孔道辅后碑时有意详王安石所略,略王安石所详,以致二者有诸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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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书写孔道辅天庆观击蛇一事上,极能说明张宗益是有意在和王安石唱“对台戏”。此事在北宋时期流传已经比较广泛,石介、田况等皆有不同角度的论述,[54]的确能够彰显出孔道辅个人的优秀品质。王安石其墓志铭中着重强调了孔道辅的人生态度,以及天庆观击蛇事在他个人声望提升中所起到的作用。在王安石笔下,我们的确看到了圣人后裔“角色”下的孔道辅在鬼神面前不畏惧的精神,有着不语怪力乱神的“基因”。而且,王安石还强调,之所以把“天庆观击蛇”一事书于墓志当中,并非他自己一时心血来潮,而是“世多以次称公者,故余亦不得而略之也”,完全是民意所致,故应该属于孔道辅生平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

张宗益所撰后碑是传世文献中对孔道辅功绩书写最为详尽之文,但此事仅一句“手断妖蛇,不足为公道”,戛然而止,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显得相当突兀,显然是在有意和王安石唱反调,对王安石称赞有加的事情弃而不书。也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会明白何以在在聊聊数百言中,出现了后碑材料取舍方面详王安石所略、略王安石所详的偌大差异,甚至遍检墓志铭与后碑,竟无一处因袭文字,连世系详略、后嗣情况等细枝末节也不愿意有丝毫雷同之处。若上述结论成立的话,这何尝不是张宗益否定王安石变法,以文字发泄不满的一个证据?

由上述可见,张宗益作孔道辅后碑,不但是为了使孔氏的生平功绩传信后世,而且还是用以否定王安石撰其墓志铭的手段,是其反对王安石变法,以文字作为斗争的一种形式。这也可以附带解释,为何张宗益撰写此文,在北宋时期缺没有得到广泛传播,甚至在宋代并无任何官私文献著录或节选,或是孔氏族人惧以文字得罪,把本应刻于碑阴、树于墓外的后碑文字,刊石后直接深埋泉壤,甚少提及,直到明代被发掘才得以收录到《阙里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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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通过上述对王安石撰孔道辅墓志与张宗益撰孔道辅后碑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王安石撰写墓志碑铭有自己的原则,并非一味迎合丧家的要求。[55]但在大的政治环境下,对墓志碑铭的创作仍不得不做较多回避和模糊化处理。张宗益撰孔道辅后碑时距其去世已久,较少涉及与其发生联系的当事人,书写过程中忌讳并不甚多。虽则如此,孔道辅后碑中依然存在为尊者讳的行为。如:明道二年(1033)废后事件中,与孔道辅直接对峙的宰相吕夷简,名讳仍然未出现在张宗益撰写的后碑当中,这可能是吕夷简后人在当时仍有较大的政治影响力,[56]故不得不稍避锋芒;也可能是当时吕夷简后人在熙丰时期并不赞成变法,与反变法派核心司马光、文彦博关系较为密切,而与张宗益也有私交有关。

其次,张宗益在宋神宗朝撰写孔道辅后碑,因为其本人对熙丰变法持反对态度,故他在撰写碑志时加入了自己的私人感情,详王安石之所略,略王安石之所详,以表示二者绝不相类,导致同一墓主的不同墓志和后碑中出现较大差异。在张宗益撰写孔道辅后碑的结尾处,他还大发议论,批评当世撰铭者为势力所屈服,属于自欺欺人之举,其矛头毫无疑问是对准王安石的,就此层面而论,这篇文字可以说是反对变法者以文字发泄对变法派不满的一个例证,与邵伯温欲借张方平撰苏洵墓表中提及《辨奸论》一事,对王安石加以抨击进行诋毁和丑化有异曲同工之处,[57]而孔氏族人惧罪秘不示人,故在宋代并未广泛流传。

复次,王安石、张宗益都对孔道辅弹劾王德用之事保持一致性的沉默,可以让我们对墓志碑铭的“隐恶扬善”之说有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宣徽南院使、定国节度使、知枢密院事王德用,状貌雄毅,面黑,而颈以下白晳,人皆异之。其居第在泰宁坊,直宫城北隅。开封府推官苏绅尝疏‘德用宅枕朝岗,貌类艺祖’,帝匿其疏不下。御史中丞孔道辅继言之,语与绅同,且谓德用得士心,不宜久典机密。”[58]孔道辅论王德用事,王安石至迟在嘉祐二年(1057)五月已经知晓。他在为王德用撰写行状中曰:“始人或以公威名名闻天下,而状貌奇伟,疑非人臣之相。御史中丞孔道辅因以为人言如此,公不宜典机密,在上左右。”[59]一般而论,台谏官员不避权势,论奏辅政大臣并导致贬外,应该可以作为孔道辅的功绩大书特书,而孔道辅墓志铭与后碑中均不载,似乎不仅仅是资料阙失的问题,还涉及到当时士大夫中间对台谏官员论奏话语体系的评价问题。此处孔道辅的论奏,显属于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之举,北宋台谏官员在大部分时期虽可“风闻奏事”而不追究其责任,[60]但就此记载不入传记,似乎说明这种用“一些无关宏旨的小事,或靠捕风捉影‘风闻言事’,随意论奏大臣,给官僚机构的运作带来了人为的纷扰和障碍”,[61]在当时士大夫之间上并不值得提倡。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09-18 17:16:00 +0800 CST  
墓志碑铭的撰写,一般会大力称颂墓主的个人功绩,落下谀墓的口实。但所隐之“恶”与需扬之“善”,在不同时段、不同人群笔下,标准并不一致,撰写者“历史书写”过程中如何“记忆”与“失忆”?这政治因素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官员的墓志碑铭书写尤其如此。明乎此,不仅有益于全面了解墓志碑铭的撰写方式和特色,对客观地认识作为数据的墓志碑铭而言也不无裨益。

全文刊于《河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09-18 17:16:00 +0800 CST  
[1]Beverly Bossler, Powerful Relations: Kingship, Status and theState in Sung China (960-1127),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12-24.陶晋生:《北宋士族——家庭•婚姻•生活》序,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一〇二2001年版,第iv-v页;黄宽重:《墓志数据的史料价值与限制——以两件宋代墓志资料为例》,载黄宽重:《宋代的家族和社会》,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47-59页;王德毅:《墓志铭的史料价值》,《东吴历史学报》第12期,2004年12月。
[2] 刘静贞:《北宋前期墓志书写活动初探》,《东吴历史学报》第11期,2004年6月;柳立言:《苏轼乳母任采莲墓志铭所反映的历史变化》,《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3]孔道辅(986-1039),兖州曲阜(今山东曲阜)人,为孔子第45代孙,原名孔延鲁,字原鲁,因差遣契丹接伴使,避契丹不喜“鲁”音改名道辅,以后沿用不改,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进士及第,主要活动于宋真宗、仁宗朝。相关研究可参阅仝相卿:《北宋孔道辅天庆观击蛇案的流传与演变》,姜锡东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4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7-70页;仝相卿:《北宋孔道辅研究三题》,罗家祥主编:《华中国学》第二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67-177页。
[4]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九一《给事中赠工部侍郎孔公墓志铭》,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9年版,第944页;张宗益:《宋守御史中丞赠太尉孔公后碑》,陈镐:《阙里志》卷二四,山东友谊出版社1989年版,第1771-1777页。
[5]一般而论,宋人所撰行状、墓志与神道碑,因撰写先后有序,撰者在创作后者时对已撰成之文往往多有参考,这在墓志碑铭撰写时属于相当普遍的现象。后文在创作期间,甚至有大段摘抄前者的现象,以至于司马光曾云:“常怪世人论撰其祖祢之德业,圹中之铭,道旁之碑,必使二人为之。彼其德业一也,铭与碑奚以异?曷若刻大贤之言,既纳诸圹,又植于道,其为取信于永久,岂不无疑乎?”苏轼也有类似见解:“阡表既与墓志异名而同实。”实际上都在强调碑、志记述内容的因袭性。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七九《书田谏议碑阴》,四部丛刊初编本;苏轼:《苏轼文集》卷五三《答李方叔十七首》九,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79页。
[6] 王称:《东都事略》卷六〇《孔道辅传》,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年版,第903页;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6页。
[7] 脱脱等撰:《宋史》卷二九七《孔道辅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884页。
[8]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八,天圣七年十二月辛亥,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529页。
[9]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五,天圣五年九月庚子,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447页。
[10]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〇,天圣九年六月辛丑、七月戊午,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563页、第2564页。
[1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五,天圣五年十二月己丑,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457页。
[12] 仝相卿:《北宋孔道辅研究三题》,《华中国学》第二辑,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版,第172-175页。
[13] 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7页。
[1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宝元二年十一月丁酉,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940页。
[15] 孔元措:《孔氏祖庭广记》卷六《族孙》,丛书集成初编本。
[16] 孔传:《东家杂记》卷下《乡官》,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228页;孔元措:《孔氏祖庭广记》卷九《乡官》,丛书集成初编本。
[17] 仝相卿:《北宋孔道辅“天庆观击蛇案”的流传及演变》,姜锡东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4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7-70页。
[18] 顾栋高:《王荆国文公年谱》卷上,载詹大和等撰:《王安石年谱三种》,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60页。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09-18 17:17:00 +0800 CST  
[19] 《宋史·神宗一》载:熙宁元年(1068)八月丁卯“遣张宗益贺辽主生辰正旦”出使契丹,当时苏颂也出使契丹,二人曾有诗文唱和。苏颂诗文中有《和国信张宗益少卿过潭州朝拜信武殿》、《和张少卿过德清忆郎中五弟》,又有《和张仲巽过瀛州感旧》、《和王大观寄张仲巽》、《和仲巽过古北口杨无敌庙》、《和仲巽山行》、《和仲巽过度云岭》、《新岁五十始觉衰悴因书长句奉呈仲巽少卿》等,既称张宗益为国信少卿,有云仲巽少卿,则可推知仲巽为张宗益之字。见苏颂:《苏魏公集》卷一三《前使辽诗》,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60-167页。
[20] 孔道辅:《祖庙祝文》,载陆增祥编:《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九,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宋代石刻文献全编》(一),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页。
[21] 孔道辅:《五贤堂记》,陈镐修撰:《阙里志》一八,山东友谊出版社1999年版,第940页。
[22] 文彦博:《文潞公集》卷三九《举张宗益》,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45上页。
[23] 文彦博:《文潞公集》卷七《五老会诗》,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313上页。
[24] 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本。
[25] 韩琦:《安阳集》卷一五,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66页。
[26] 相关诗文不俱引,详见韩维:《南阳集》卷一、卷八、卷一〇,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郑獬:《郧溪集》卷二三至二八,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210页、第218页、第223-224页、第231页、第243-244页、第263页;苏颂:《苏魏公集》卷一三,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60-168页。
[27] 罗家祥:《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73页。
[28] 邓广铭:《苏颂》,载邓广铭:《邓广铭全集》第8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9-50页。
[29] 王瑞来:《苏颂论》,《浙江学刊》1988年第4期。
[30]熊新传:《湖南常德北宋张颙墓》,《考古》1981年第3期。然《考古》所载墓志仅有拓片而无录文,拓片模糊不清,无法释读,以下录文皆取自《全宋文》。
[31] 张问:《宋故中散大夫致仕上轻车都尉南阳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赐紫金鱼袋张公墓志铭并序》,载刘琳、曾枣庄主编:《全宋文》卷一〇二九,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32] 张问:《宋故中散大夫致仕上轻车都尉南阳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赐紫金鱼袋张公墓志铭并序》,《全宋文》卷一〇二九,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33] 熊新传:《湖南常德北宋张颙墓》,《考古》1981年第3期。
[34] 韩琦:《安阳集》卷一五《次韵和张宗益工部初到相台书事》,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66上页。
[35] 李之亮等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巴蜀书社2000年版,第533页。
[36] 韩琦:《安阳集》卷一五《盛暑思接荣归之游寄相守张工部》,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66下页。
[37] 韩琦:《安阳集》卷一八《次韵答提点醴泉张宗益工部喜还乡郡》,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73上页。
[38] 张尧均:《韩琦三次“还乡”判相州及其与当时的政治权力关系》,《中州学刊》2000年第2期。
[39] 元丰官制改革时,改“工部郎中”为“朝奉大夫”。龚延明编著:《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34页。
[40]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4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八,景佑三年正月壬辰,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774页。
[42]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〇,嘉祐四年七月庚申,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581-4582页。
[43] 邹浩:《道乡先生邹忠公文集》卷三九《故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301页。
[4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宝元二年十一月丁酉,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940页。
[45] 胡宿:《文恭集》卷四〇《太傅致仕邓国公张公行状》,丛书集成初编本。
[46] 脱脱等撰:《宋史》卷三一一《张士逊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220页。
[47]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六,天圣六年三月辛亥,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468页。
[48] 脱脱等撰:《宋史》卷三一一《张士逊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218页。
[49] 胡宿:《文恭集》卷四〇《太傅致仕邓国公张公行状》,丛书集成初编本。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09-18 17:18:00 +0800 CST  
[50] 胡宿:《文恭集》卷三八《宋故朝散大夫尚书工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集贤殿修装知越州兼管内堤堰桥道劝农使提点银场公事充两浙东路屯驻驻泊兵马钤辖温台明越衢婺处州等诸州军并都同巡检兵甲贼盗公事护国军清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工部侍郎张公墓志铭》,丛书集成初编本。
[51] 脱脱等撰:《宋史》卷三一一《张士逊传附张友正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219页。
[52] 脱脱等撰:《宋史》卷三一一《吕夷简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220页。
[53]刘静贞:《北宋前期墓志书写活动初探》,《东吴历史学报》第11期,2004年6月。
[54] 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六《击蛇笏铭》,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2页;田况:《儒林公议》卷下,丛书集成初编本。
[55] 刘静贞:《北宋前期墓志书写活动初探》,《东吴历史学报》第11期,2004年6月。
[56] 姚红:《宋代东莱吕氏家族及其文献考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5-114页。
[57]学界对《辨奸论》一文作者为谁,争讼颇久,邓广铭先生有为深入的论证,今从之。见邓广铭:《<辨奸论>真伪问题的重提与再判》,原载《国学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今据邓广铭:《邓广铭治史丛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3-276页。
[58]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三,宝元二年五月己酉,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907页。
[59]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九〇《鲁国公赠太尉中书令王公行状》,第932页。
[60] 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1-112页;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56-58页。
[61] 罗家祥:《试论北宋仁、英两朝的台谏》,《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09-18 17:19:00 +0800 CST  

楼主:haz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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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09-19 01:1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4-28 11:23: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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