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吧保平安】野生智能生命保护法




楼主 影风雷达  发布于 2012-07-24 15:05:00 +0800 CST  
鉴近日地球等行星有大量野生智能生命遭非法捕猎、虐待,特制定此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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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智能生命保护法(全文)
(2012宇宙年12宇宙月21宇宙日第二零一二届宇宙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野生智能生命保护
第三章 野生智能生命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的野生智能生命,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智能生命资源,维护宇宙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f?kw=%E5%A4%96%E6%98%9F%E4%BA%BA&ie=utf-8&fr=wwwt号宇宙境内从事野生智能生命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智能生命,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智能生命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智能生命。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智能生命,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智能生命。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智能生命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智能生命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智能生命资源属于f?kw=%E5%A4%96%E6%98%9F%E4%BA%BA&ie=utf-8&fr=wwwt号宇宙联邦所有。联邦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智能生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联邦对野生智能生命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智能生命科学研究。在野生智能生命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f?kw=%E5%A4%96%E6%98%9F%E4%BA%BA&ie=utf-8&fr=wwwt号宇宙联邦公民有保护野生智能生命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智能生命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智能生命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智能生命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 联邦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联邦陆生、水生野生智能生命管理工作。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智能生命管理工作。自治星系、矮恒星系和恒星系政府陆生野生智能生命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政府确定。矮恒星系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智能生命管理工作。



楼主 影风雷达  发布于 2012-07-24 15:06:00 +0800 CST  
第二章 野生野生智能生命保护
第八条 联邦保护野生智能生命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九条 联邦对珍贵、濒危的野生智能生命实行重点保护。联邦重点保护的野生智能生命分为一级保护野生智能生命和二级保护野生智能生命。联邦重点保护的野生智能生命名录及其调整,由联邦政府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联邦渔业部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是指联邦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以外,由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重点保护的野生智能生命。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智能生命名录,由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政府制定并公布,报联邦政府备案。联邦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智能生命名录及其调整,由联邦政府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联邦政府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和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政府,应当在联邦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的主要生息繁衍的行星陆域和行星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联邦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按照联邦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各级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智能生命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智能生命造成危害时,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对联邦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联邦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星域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
第十四条 因保护联邦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智能生命,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政府制定。



楼主 影风雷达  发布于 2012-07-24 15:06:00 +0800 CST  



楼主 影风雷达  发布于 2012-07-24 15:12:00 +0800 CST  



楼主 影风雷达  发布于 2012-07-24 15:14:00 +0800 CST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f?kw=%E5%A4%96%E6%98%9F%E4%BA%BA&ie=utf-8&fr=wwwt号宇宙联邦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智能生命有关的宇宙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f?kw=%E5%A4%96%E6%98%9F%E4%BA%BA&ie=utf-8&fr=wwwt号宇宙联邦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一条 联邦政府野生智能生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联邦政府批准施行。星系团、自治星系团、直辖星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法自即宇宙日起生效。


楼主 影风雷达  发布于 2012-07-24 15:14:00 +0800 CST  

楼主:影风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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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24 23:0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7-05 18:57:2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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