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程博长哲学辞典

程 博 长 哲 学 辞 典
(此《辞典》是献给那些对字义、词义以及哲学和真理还感兴趣的读者)

前 言
要想了解或知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的实质是否正确或正常,要想清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是否还有前途还有希望,只要考察一下他们的现行文化就行,而要考察他们的现行文化就要具体考察一下引领他们思想意识的理论性文章和政论性文章关于政治、经济、宗教、哲学等方面的常用性词语以及他们的工具书对这些常用性词语的定义和解释如何,就会知道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社会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或正常。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对他们关键性或指导性用词的解释和定义都是含混的、错误的、甚至是反动和反向的,那么就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社会和这个时代的荒谬、荒唐或反动的。所以一种文化、一种思想、或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它们对思想意识、国家政治、宗教哲学方面的用词(即词义和概念)如何定义和如何解释以及定义得是否正确和是否正常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定义准确了、名谓正常了,社会、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方向才能正确;定义错误了、名谓失常了,社会、国家、政治、经济就会走向岐路和邪路,所以孔子说:“名正(即名谓要正),才能言顺;言顺,才能事成”就是这个道理。而近现代特别是从马克思这个始作俑者起整个思想界和理论界却把很多词义和概念搞得非常混乱和非常偏邪,用一些定义不准、界说不明、甚至与原本词义相反的意思和概念搅乱了原本还算正确的定义和解释,也搅乱整个思想界和理论界。我也查看了现今的一些字词典或工具书,发现连字词典和工具书上特别是社会学和哲学方面的很多词义都定义不准、含混不清,甚至意思相反;为纠正这种现象的继续和泛滥,我愿尝试性地对一些常用性的关键性用词(即概念)作一些探讨性的定义和解释,看是否能起到一定程度的纠偏归正的作用 。所以为达到这样的目的,对下面所要定义归正的词汇尽量从其原义、本义和字义上去加以定义,再着重于词语意义上的解释(即附释与小议)来进一步说明或佐证其词义的原本意思以及相关的哲学意义。由于这些词汇本身必然涉及到社会学和哲学方面的问题,又由于这样的定义和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和原则上不同于现有的定义和解释而完全是我个人之见,所以冠名为《程博长哲学辞典》,以示不同于其他哲学辞典的解释和定义。再由于这个辞典是我一人之力所为,错、漏、谬、误之处在所难免,还望读者不吝指出和指正。又由于本辞典所解词汇不多,所以未按笔划顺序排列,而是按写作时的先后顺序排列的。

目 录
政治……………………………………………………………………………2页
真理……………………………………………………………………………4页
一元论……………………………………………………………………… 6页
存在……………………………………………………………………………9页
唯心论……………………………………………………………………… 10页
唯物论……………………………………………………………………… 14页
意识形态 …………………………………………………………………… 17页
阶级 ………………………………………………………………………… 19页
社会 ………………………………………………………………………… 20页
国家 ………………………………………………………………………… 22页
辨证法 …………………………………………………………………… 23页
自由………………………………………………………………………… 24页
物质………………………………………………………………………… 26页
形而上学…………………………………………………………………… 28页
宗教………………………………………………………………………… 29页
理念………………………………………………………………………… 31页
人性………………………………………………………………………… 33页
哲学………………………………………………………………………… 35页

政治:政治即是某个人、某个集团、某个党派以(或选举获得、或强夺霸占)国家、政府的权力达到治理社会、国家、民众之目的即为政治。


【附释与小议】 政治有个人独裁之政治,有封建分封(即瓜分)之政治,有公平竞争的民主之政治;而政治的核心概念即是以国家、政府或政权之力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即法律或宪政)达到其治理或统治的目标与目的即为政治。而真正的政治和最高的政治是站在社会、国家乃至国际和人类的立场上超越阶级、超越集团、超越党派、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全民全人类的政治。所以政治的最高、最终和最正常的目的(即理念)是治理好国家和社会、服务于国家和社会,使国家和社会能正常运转并趋于完美;而政治的正常表现和正常理椐是循社会、国家、民众之理和民众之实而治,不是那种循私而夺、循利而抢的阶级之争和党派之夺。由于政治本身具有它最高和最核心的理念——即治理于并服务于社会、国家和人类,所以独裁专政之政治、封建瓜分之政治不但达不到社会治理反而会搞乱社会和国家本身具有的基本法理和基本秩序,只有全民的民主政治和平等的竞争政治才是人类社会必然的选择和最终的选择;所以政治家们只要忠实于政治的最高理念,建立并服从于完善的政治制度,没有治理不好的国家和社会,没有治理不了的民众和团体。


“政治”也可以说是一个中性词,它本身不包含褒或贬的意思,只是在政治一词之前加上其它限定名称之后,才具有性质上的区别和褒或贬的意思;但一般人只要一提到“政治”二字就显示出他们的无知或反感,好像所有的政治都是阴谋诡计、都是虚伪和肮脏不堪的、都是不置一顾的东西;这是他们没理解到政治一词本身的涵义,他们把那些在政治舞台上为达到私自目的所耍的手段、权术和阴谋当作是政治本身的本义了,好像政治本身必然会产生这些恶的手段和恶的东西,而不知是人性的恶与制度的恶相结合才会造成政治中的那些阴谋诡计、才会形成政治上的那些恶果与恶行;所以当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利被野心家、阴谋家和那些低素质的人群篡夺和霸占之后,才使政治沦为那些人的帮凶和工具,才使一般人以为是政治本身之坏而逃避厌恶政治。


坏的政治是执行统治者和少数人的意志;好的、合理的政治是执行社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而全体人民的意志如果不被偏激思想和偏激观念所左右或煽动的话,一般是很理性和公正的。


政治一般是它那个时代主流意识、社会文化、生活习俗的集中表现,如果那个时代的主流意识、社会文化、生活习俗先进文明的话,政治就有了先进文明的基础,但政治却是主导与规范思想意识、社会文化、生活习俗的带头羊或牧羊犬,所以政治和执行政治的人应该具有先进文明的思想意识和先进文明的文化素质;而好的政治是围绕正态的民风民俗和社会、人性的需要而运作治理的,坏的政治则是围绕某部分人的权和利而运作运行的。


政治虽然受它所处时代诸多因素和条件的影响或制约,但政治具有的权力及其合法性是有力量改变和治理那些不好因素的,所以在一个社会中和国家里一切坏的、腐朽的和恶的东西追根溯源其实都是那个社会和国家的政治决定的和造成的,不应推诿于原来的历史和其他的条件。


政治(体制)一旦确定之后,没有任何人能置身事外,都是那个政治体制的臣民或被动物;只有政治不符合社会、国家、人民、人性之义这些最高或最基本的概念之后,那个政治才会遭到全体人民的唾弃与否定。


政治可以决定一定规模和一定形式的经济基础,但它无法改变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政治不应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而应是理性治理的集中表现;政治若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则政治就必定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而成了掠夺性和瓜分性的政治了。——如果一个政权或国家在理论上、也在实际行动上宣称它的政治是经济关系的集中表现,这无异于强盗式的明火执仗,因为政治的核心任务和核心责任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作出理性的治理和理性的管理与服务的,而不应以强盗或主子的身份渗入进经济领域对社会、国家和人民采取强制性的分配和掠夺;所以一个国家正态的政治绝不应是强盗霸占式或分赃式的那种集中表现,而应是理性治理的集中表现。所以政治应是一个国家对各行各业、各方各面理性管理和治理的集中表现,而政治在这个理性治理和理性管理范围内是至高无上的。


政治应以社会、国家、人民的权利和理性为其最高理念,担负起改造社会落后、民质低下、国家体制不健康不健全的历史使命和本职责任,不要把政治变为私人谋利的工具和手段;而中国几千年的帝王政治都是为它私自利益服务的,国家、社会、人民的份量和价值在皇权政治中微乎其微,哪有其政治治理的最高意义和最高意识。


能够公开化的政治是正道的政治,不能公开化的政治必定是强盗政治和邪门歪道政治。


政治虽然可以改变社会、国家、人性和许多其他方面的一定性质,但政治无法改变人世间那些铁定的规律和规则,而那些规律和规则就是上帝的法则、就是人世间最高最基本的真理,就是中国话语所说的天理;任何时代、任何政治不但无法改变这些上帝的规律和规则,还必须遵从和遵守这些基本的规律和规则,否则就会受到上天和人世间这些基本法则的严惩。


国家受制于那个时代的政治,政治受制于那个时代的思想、观念和精神;思想、观念和精神受制于那个时代对绝对的怎样认识,而"绝对"就是一个永恒不变的世界法则和宇宙规则,这个法则和规则规定了人类有怎样的思想和怎样行为就会有怎样的结果。所以政治最终受制于人们对这个世界是怎样的意识和认识;而每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都是这个社会和国家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观念,而亿万人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观念的合力就形成了那个时代与此相应或相对的政治趋向和政治趋势;所以政治就在每个人的头脑中,你的思想和观念就是你的政治观,如果你想政治公平公正的话,你就先理清和纠正自已的思想和政治观。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19 08:54:00 +0800 CST  
真理:真理是那种本于范畴真实而正确的道理就是真理。也就是说,是那些在各自的范畴内符合事物实质、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事物形成规定的那种道理即是真理;所以真理有宇宙范畴内的真理,有地球范畴内的真理,有生物生存范畴内的真理、有人类范畴内的真理,有丛林禽兽类范畴内的真理,有社会性范畴内的真理,有个人角度范畴内的真理以及其他种种范畴的真理;只要是在各自范畴内、背景内坐得实、行得通、永恒不变的理就是真理。


【附释与小议】符合事物实质、符合发展规律的道理就是在自己范畴内的本质性道理,本质性的道理就是在本范畴内的绝对真理。就人类社会而言,所谓绝对真理就是那种能保障人类社会进步、繁荣、成功和完整的那种道理就是绝对真理。所以真实而正确的道理就是能使宇宙之所以是宇宙、能使人类之所以是人类、能使社会之所以是社会、能使善之所以是善的那种道理;相反,使宇宙不成其宇宙、使社会不成其社会、使人不成其人、使善不成其善、使事物不成其事物的那种道理就不是真理而是歪理、邪理和假理;而歪理、邪理和假理就是以偏概全、以歪为正的那种道理;而以偏概全、以歪为正的那种理就是误导人类、误导社会、误导事理而走向衰败、走向毁灭的那种道理。所以真理是指导人类更走向人类、指导社会更走向社会、指导善更走向善的那个道理,不是误导人类走向邪恶、走向极端的那种道理;所以真理是真实而正确的道理,不是真实而邪恶的道理。就人类社会而言,真理就是符合社会性的理,不是哪个阶级、阶层、党派、集团或个人的理,而是具有普遍性和普世价值的那个理;所以真理是符合概念实质、符合概念规定的那个理;符合概念实质、符合概念规定的那种理就是真理,反之,就是假理和邪理。

真理首先要符合自身概念的实质规定,还要经得住概念的实际检验和逻辑推理,如果经不住概念的实际检验和逻辑推理的话"真理"就不是真理而是假理和歪理了,因为真理本身在逻辑上和实际中是不相矛盾、不生歧义的,而在逻辑上和实际中相矛盾而生歧义的理就不是真理了,这也正如孔子所说“举一隅不与三隅反”是一个道理那样,如果我们所举的真理在实际中处处与其他事理相悖或相反的话,我们所举的理就不是真理而是假理或有限之理了。所以说,真理是以自身为其原则和标准的,但又不与其它正常事理相悖或相反而推论不下去的;真理若以它物或它事为其标准或检验的话,“它物”就是真理了,而“真理”就成了被检验的二级真理了;其实真理在它范畴内就是最高最真的标准,除真理自身的逻辑和自身的标准外只有谬误可反证真理的存在。

真理确实可以说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它存在,所以是客观的。但真理是“理”不是物或器,所以它是隐身于事和物之中的那种客观存在,它不是物质性和表象性的那种客观显现,只有思维和意识才能把它思索出来和显示出来。而对那些没有这方面思维和意识的人来说,真理对他们而言确实是不存在的,也是没有唯物论的那种所谓客观性的。


所谓真理一般是指那些符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社会人生法则的那些思想观念、道德伦理以及法律法规;而这些符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社会人生法则和法规的道理及其原则是不可随意改变、随意增加或随意减少的真实而正确的道理。


真理也可以说是人类面对自然、面对社会、面对世界、面对自身问题为达到某一共同目的不得不遵循和遵守的那些自然规则、社会规则、道德和法律等规则。由此真理也是指在实际中(即范畴中)真正行得通、坐得实的那个道理才叫真理;而行不通、坐不实的那些理就是假理和歪理;但就人类和社会而言,只有普遍大众都坐得实、都行得通的那个理才叫真理,反之就是假理、邪理和歪理了。


真理是指在特定范围内具有某种规律和规则的道理,由此A范畴的真理不能拿到B范畴去用,B范畴的真理不能拿到C范畴去用,它们之间的理虽有其一定的关联但却是不可互用的,互用了就成了歪理和邪理; 所以真理是相对于范畴内的实质而规定的,而不是相对于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或物质性的显现,所以真理是人们对各种事物及其事理的正确意识、正确思维的概念化的理解和把握,而不是像唯物论所说的那样是客观性在头脑中如映像式的那种直观反映。


真理所具有的规律规则及其定义和道理是不以人们各自的情绪、喜恶、爱好或意志为转移和改变的,所以真理是具有自身确定性的那种规定性,而不是那些花花绿绿、枝枝丫丫的所谓各具特色;真理只有它的本旨和本色,不但真理是这样,任何概念或事物都只具有它的本旨和本色,而所谓多样性和特色性只是表现艺术上和外在形式上的反映而已,而本旨和本色是不容篡改和混淆的,这才是真理的特色。


人们囿于对“真”这个字义的单向理解,往往把"真实"、"真相"或"真事"直接或间接就当作是与真理相关或相联的,其实"真实"、"真相"或"真事"还只是事,不是理;所以不要把“真的”、"真相"或"真事"都当作真理去对待。


人类面对许多的理,有偏于指向东的理,有偏于指向西的理,有偏于指向南的理,有偏于指向北的理,但真理是不偏于指向某一方而是本于概念指向应指的那一方的那种道理。


真理是在各自的范畴中为真、为正的那个理就是真理;而为真、为正的那个理在本范畴中就是绝对真理,所以在一个范畴中不可能有两个真理,因此在一个范畴里真理有它的绝对性和唯一性;而在其他范畴中为真、为正的理,在另一范畴或另一背景里它就是一个有限的或相对的真理了;所以有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之分,有爱因斯坦相对论之辨。


真理对每个人、每世人、每个地方都是适用的;歪理和邪理只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有用;所以真理是有普世价值和普世性的,歪理和邪理只具有特殊性和特定性,而“人类社会”、“国家宪政”、 “人权与自由”等这些概念的本身就具有普世价值和普世性的规定和定义于其中,所以真理是具有普世价值和普世性的绝对永恒之理。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0 08:51:00 +0800 CST  
一元论:一元论认为世界或事物的相关性是一个一元的整体、是一个一元的系统、是一个一元的完整结构,所有部分只不过是一元的部分,所有物质只不过是一元的材料或质料,所以世界及其宇宙(以及事物)的基本形式是一种一元的形式、是一种一元的结构、是一种一元的生命。“一元”表现在天体上是一个星球或星系,表现在生物上是一个生命体,表现在精神意识上是一个不相矛盾的理论体系,表现在物品上是一个具体而完整的东西,表现在性质上是一个具有排它性的独特的规定。所以每一个够得上独立存在而完整的事物都是一个一元性的存在;而不同层次、不同范畴有不同于层次不同于范畴的一元性规定,而所有层次、所有范畴中的一元性则又趋向于或统一于更高层次、更高范畴中的一元性,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和宇宙存在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原理,也是我们认识事物、理解事物的基本法则和基本道理,这才是真正的一元论。


【附释·小议】一个独立体、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或一个层次以及这个世界不可能、也不会是二元的或多元的体系,二元的或多元的就会带来矛盾、带来对抗、带来不和谐、带来分崩离析。一个系统因“一元”而有定向,因“一元”而有活力,因“一元”而有特性,因"一元"而有生命性;有生命性就有衍生、有衍生就有进展,有进展就有自己的过程和特性,而这过程和特性就是自己的一元性所成。而事物、世界的一元性就是人类哲学思想、哲学理论的一元论。所以即使是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哪怕只是形式上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雏形它就是一个一元的存在,它就是一个一元的生命,它就有一个一元的中心,一切物体(或星体)都围绕它旋转,都以其中心为导向、为核心。即便是地球,大至其本身,小至其人类社会、国家社团、单位个人都是其自己一元的中心,都是一种一元性的存在。所以一个人从生物学上讲它是一个自身一元的生命体;从思想意识上讲它也是个独自一元的精神世界,他有自己一定的思想观、价值观,甚至有一个自己的一元的理论体系,所以黑格尔说“一个人一个世界”就是深知“一人一体,一体一元”以及“一物一体,一体一元”的这些道理。从人类有史以来,真正能在思想上、意识上和理论上懂得一元论哲学道理的人相当少,除了几个著名的哲学家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外几乎再无其他人;在宗教中只有基督教有明确和坚定的一元论思想及其教义,基督教在真理方面坚持上帝的完善性和完美性的一元性主张,反对崇拜其它偶像;在社会尘世方面尊重每个个体、平等每个人,把个人具有的一元性权利和一元性尊严当作天经地义的东西不可侵犯,这些就是一元论思想在基督教中的明显显现和平等表达;基督教一元论的思想在其两千年不懈的努力和布道中,已在西方世界化之于俗、化之于法律与生活的细微中,使人人原则上和实际上享有一元之尊严和一元之平等。


一元性的东西是一种具体的东西,它有自己的结构、自己的性质和自己的规定,它不是如物质那样是一种无限可分的那种存在,它是那种不可分裂的东西,是自身为一体的那种东西。所以一元论不是去讲解“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一元?还是精神的一元?”这种本身就不得要领又很唯物的提法,而是讲解世界事物存在的基本形式和根本道理方面的问题,所以一元论不是像唯物论那样文不对题地把一元性说成是“物质的一元”那样的事情,而是讲解或讲述世界事物原则上和结构上及其生命性意义方面的学问,而这样的一元论才是真正具有哲学意义的那种一元论。


任何一种有生命性的东西和具有系统性的东西都是一种一元性的存在,而有生命性的那种一元性是自然状态中的那种一元性存在,而这种存在(即个体或个人)只有进入类(社会和国家)的范畴中才能形成更高层次、更为有意义的另一层次、另一要求的一元性存在,这个存在是原个体一元性的升级版,不是个体一元性的消失,而是个体一元性的更好提升和更好保障,这就是类(即或国家和社会)以更高的形式和更为实质、更为具体性的规定提升了自然状态中的那种一元性,使之成为更为有价值和更为有意义的一元性存在。所以一元性的形式是具体的形式,而具体的形式是生命性和生命力的必须条件,而没有形成一元性的物质存在是纯粹单一的物质存在,是没有生命性、没有理念性的那种物质存在;而没生命性、没有理念性的那种物质存在是无意义的那种非一元性的存在。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法律体系、不同的社会制度都是不同性质或不同层次的一元性存在,而这些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一元性存在难道都可以像唯物论那样把它们混同为一种物质的表现吗?而唯物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不懂得很多事物是不能归结为物质或以物质去解释的,就像一个人虽是一定物质形成的生命体,但你不能说他就是一堆物质的存在或是一种物质的表现,也不能说物质就是他的本质,而更应该说他是一个自成一体有生命、有灵魂、有自我性、或高于物质形式或超于物质性质的那种存在,这样才符合人的实质存在和人的核心概念。所以不能把任何高级的东西和有生命性的东西仅仅归结为是物质性的东西,更不能把物质作为高级存在的本质。


一元论认识是哲学对世界或事物的一种高级认识也是一种基本认识,有了这种认识才会对万事万物有个基本的把握和基本的态度,有了这个基本的把握和基本的态度后才会有正确的宇宙观、世界观、事物观,才会有正确的社会观、人生观、道德观,才会有正确的社会行为、实践行为和政治行为,否则就会象近现代这个时代那样:正教崩塌、哲学多元,科学片面、思想混乱,理论偏激、行为暴烈一一以致造成当今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灾难。


当代所谓的哲学,特别是所谓的马列哲学对一元论的认识和解释完全没入门,一派门外汉的胡扯乱诌,把他们自以为把握到了世界本质的那套唯物论拿来解释具有哲学意义的一元论,把一元论深刻的内涵和意义仅仅解释为和划分为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 那种物质之辨,而不知真正的一元论的内容是指世界事物所具有的形式和结构是一元性的,以及世界事物发展的趋势是朝着更高一级的一元化方向和架构进展的。而唯物论则以为只要用物质或唯物观就能解释清楚所有问题,所以在他们眼里“世界是物质的一元”,“物质是世界的本质”,殊不知只有死的东西和无生命性的东西才是物质的那种一元:如石头、木材、布匹、一堆铜铁等等或死尸这之类的东西才是真正的物质的一元;即使是无意识的花草树木也不能把它们仅仅看作是物质的一元或物质的东西,而应看成是具有生命性的一元的东西,因为花草树木也以它们那种生命的方式显示出了不同于散乱物质的那种主体性和组织性的一元性。所以就具有生命形式的东西来说,自身的完整性和自我性就是它的一元性;虽然花草树木——即有生命性的东西离不了物质的给养,但生命性的东西绝不等同于物质的东西或物质的一元,它是统摄于物质元素的那种一元性存在;而物质也不能决定生命体的结构和性质,更不能决定精神方面的原则和是非问题。所以一元论的实质和涉及的哲学意义绝不是像马列主义那样去辨别“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是物质的一元还是精神的一元”这种问题,而是指事物存在的形式是一元一体性的问题以及事物结构内在性质方面的事情。而马克思恰恰把认识论中那最简单、最直接、最初级的唯物论认识(即唯物论理论)当作是最高和最后的哲学认识了,因为人最直接、最初起、最不费力的认识就是感性认识,所以一般人都容易把事物的本质归结为是物质性的那种存在,所以马克思也把世界的本质归结为是感性物质性的东西,把高级完善而具有理念性的事物也仅仅归结为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这就好像问一个具有一般常识的小孩:“这座房子是什么建成的?”,这个小孩会回答说:“是砖和木建成的”。小孩这样回答没有完全错,房子确实是砖和木建起来的,但究实际而言房子的建成不仅仅是砖和木(即物质材料)就能建成的,而更首要、更重要的是房子的建成是要符合房子的那些理念性规定和理念性标准或理念性要求房子才能建成。而马克思的唯物论就如同这个小孩一样只说出了构成这座房子所要用的物质材料,而没说出、也没意识到构成这座房子那内在的理念规定、理念要求以及理念性的本质和性质;一一倘若没有房屋概念那种理念性的实质规定,这些砖木不过是一堆材料而已,怎会形成一座房子,所以黑格尔也说:“概念(也即理念)是事物的本质”这样的话。一一而这句话就是唯心论认识事物的一种方式,而这个方式就是哲学运用概念认识事物的方式,而不是像唯物论那样运用感性和物质去认识世界事物。


物质是散乱无序的,它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东西,用黑格尔的话说:它自身是没有己内性存在的。没有己内性存在的东西又怎能“一元”得起来呢?凡是“一元”得起来的东西都有它自己的己内性存在,而要使物质成为有意义的东西只有理念性的东西去规定它和规范它之后物质才能成为有意义、有用、有己内性的存在,所以物质是因有理念而有意义的,而我们这个世界也是因有理念而存在的。但唯物论认识不到理念性的东西,只认识得到物质性的东西,所以他们把他们所能感觉到的物质当成是这个世界的本质,把真正决定事物世界怎样存在的本质性的东西当成是虚有或第二性的东西,所以唯物论的一元论是纯粹物质性、材料性的那种一元论一一即一种性;而不是结构性、生命性、系统性和相关性的那种真正的一元论,所以唯物论的那个一元论是空泛的无内容的和幼稚可笑的那种一元论,是不可能“一元”得不起来的;而一元不起来的唯物论只好硬撑起自以为是的那套理论去胡诌、去忽悠这个世界上在哲学认识上和理论上不可能搞得懂的占百分之99.999……的同样的门外汉。一一这就是当今的哲学、特别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唯物论的哲学对一元论认识的胡扯乱解之现状。


世界事物内在的规定性是一元性的,而一元性就是一元一体、一体一元的,但它外在的形式却是多样性和多样化的;不要被事物外在的多样化和多样性搞得眼花缭乱,哲学就是撇开事物多样性和多样化的那些外在现象,抓住事物一元性的内在规定。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1 08:34:00 +0800 CST  
存在:凡是在时空中(即占据着一定时间和空间)的东西都是存在。所以存在不但包括能感觉得到的所谓客观的物质性的东西,而且也包括精神的、观念的、思想的和意识到或没意识到的非感性的东西——如规律、规则、精神、理念等等。所以存在着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得到或能表达出来的;而存在与不存在,就主观性(个人)而言是与意识相关的。


【附释·小议】唯物论一般是把能感觉到的东西当作是存在,把不能感觉到的东西当作是非存在,即使他们不得不承认精神、观念、思想、理念的存在也是把它们当作是第二性的存在、当作是物质派生的存在,所以他们的“存在”是特指物质性的那种存在、是物质决定一切的那种存在,所以他们说“是物质决定存在,是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他们断然地以为世界只不过是物质的那种存在,而没有意识到世界真正的存在和有意义的存在是那种理念性规定的存在,这就是唯物论赞物质,反理性的原因所在。


从大原则和大前提讲,确实是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但这个存在必须是以“绝对理念”或"绝对存在"为前提的那种存在才能成立,否则我们的精神和意识就为绝对理念和绝对存在相反的那种有限存在所决定,而与绝对理念和绝对存在相反的那种存在所决定的精神和意识能正确反映整个客观世界吗?不能正确反映整个客观世界的精神或意识又怎能使人类进步和发展呢?而唯物论所说的那个存在就恰恰不是绝对理念和绝对存在的那种存在,而是当下存在或原有存在的那种有限存在;而为当下存在和原有存在所决定的精神和意识又怎能算是哲学认识呢?所以唯物论那种前提不明、规定不清的“是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这句话不能算是哲学认识,只能算是一般认识。所以真正的精神和意识是对理念和理性的认识和意识,而不只是对当下或物质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我们所说的这个客观世界,才能正确决定我们的精神和意识,否则我们的精神和意识就只能像唯物论那样被当下或物质所决定。一一这就是为什么要反对唯物论所说的"是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的那种没有前提条件直接决定论的原因所在。


如果只是在感性上说出“存在”或“不存在”其实是很低级的判断,而真正的哲学判断是要在理性的基础上去说出什么是存在、什么是不存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我们所说的存在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否则就会在没有界定、没有前提条件下对存在概念作无谓的争论,而这种前提和条件我们可假设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或宇宙的完整存在和本质存在是A+B+C的有机组成的话,而我们的意识却只意识到这个绝对存在(即完整存在)中的那个A的话,我们所说的“存在”就只能是这个机械、片面、有限的A了;如果只意识到或理解到那个绝对存在中的B或C的话,我们所说的存在就只能是B或C这种同样与A一样片面偏狭的存在了;而这三种片面褊狭的存在都没能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那个绝对存在和最真实的存在,而是很机械、很死板地反映出了一定的有限存在和片面存在,如果我们又以这样有限的(存在)概念去作哲学上的终极论证和终极论述的话,我们的理论会正确吗?虽然我们都在运用“存在”这一概念,但我们各自所含的意思和内客是很不相同的,这就是为什么唯物论说世界的存在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而唯心论却认为世界的存在是那种有理念性的生命存在或有意念性理性存在呢。尚若像唯物论那样直接设定是物质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的存在,那么精神和意识又怎能超越物质存在和有限存在呢?超越不了物质存在和有限存在的精神和意识又怎能指导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呢?所以原始人头脑中的存在与现代人头脑中的存在是很不一样的,但他们第一存在的环境(即地球)都是一样的,那他们的不同是怎样发生的呢?所以就唯物论所说存在的前提而论,不是他们那种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精神和意识,而是精神和意识不断受到绝对精神和绝对理念的启示或引导而去超越当下存在和有限存在的,所以是精神和意识的怎样存在决定人类和社会的怎样存在,而不是唯物论的那种“原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怎样存在”。只有缺乏思想性、缺乏主观能动性和缺乏绝对精神和绝对观念的东西如禽兽类动物才是为当下存在和原有存在所决定的,并且永远是为当下存在和有限存在所决定的;而人类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不断地超越其当下的社会存在,超越其原有的有限存在,超越其直接的物质存在而达到其更高、更完美而真实的存在和自主自为的存在。——而马克思的那个“社会存在”所指的就是原有存在和当下存在;马克思只看得到和理解得到现有存在、物质存在和以往的那些物象或事象存在,他无法以更深刻的眼光认识到和理解到物质存在和当下存在那些表象、事象或事实的有限性,所以马克思及其唯物论的那个“存在”概念是非常偏狭低下而感性的物质性认识,是不足以作为哲学认识和哲学论证的,所以黑格尔也说:“‘存在’是绝对理念的一个最简单的规定”,而马克思的“存在”概念就处在这个简单的规定中,而没进展到高级的判断和概念里。所以马克思的一切言论和所谓理论(水平)最多只能作为对当时一些政治现象和社会现象的一种时评,不能作为人类社会的终极指导和哲学上的终极理论。而哲学认识就是既要指出不同事物、不同范畴所具有的不同道理和真理,又要指出这些不同的道理和真理在绝对中的性质和位置;而马克思不但没认识到这样的道理,还把物理界、丛林生物界那些不同的道理和规则扯进人类社会界去运用,所以他说是物质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的,而不懂在人为社会界精神和意识才具有最终决定的意义和最终决定的作用。


其实,越是低级的动物就越是被原有存在和原有环境所决定,越是高级而有精神和意识的动物就越具有自主性和改变环境(存在)的能力。唯物论不懂得有智慧的人类有这样的定律和定理,他们把高级而有自主性和选择权的人类扯进低级动物界里去一概而论,所以他们只看得到人被社会存在所决定的那一面,而看不到终归是人类(精神)决定社会怎样存在这方面的事实事理。所以马克思唯物论的那个“社会存在”是纯粹唯物性的那种存在,是丛林社会的那种存在,是奴隶社会、是封建社会、是争争斗斗毫无理性毫无崇高境界的那种存在;所以马克思的那个“存在”概念是没有哲学价值和哲学意义的概念,如果又以他那样的存在概念去决定人类的精神和意识的话,人类将永陷万劫不复之境地。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2 08:38:00 +0800 CST  
唯心论: 把世界、把宇宙及其事物的本质(即实质)看作是一个有生命、有神性、有一定理念性规定和理念性意志的活的东西、并以此而论证论及世界和事物的即为唯心论。一一由于世界及其宇宙是一有生命形式(即具有“心”的形式和“心”的意义)的那种活的东西,所以它遵循自己"心"的规定而存在、而发展、而展现,这就是唯心论的认识原理和认识依据。


【附释·小议】唯心论最早起始于古希腊早期的哲学家们,特别是柏拉图明确提出了唯心论的理念论,并把理念论作为唯心论的实质论据和依据而加以完成和完美。 一一而现代的“唯心”一词应包含三种意思的指谓:一种是指人在对待万事万物上、特别是在思想理论上是一种崇理、尚理、循理的那种动物; 而崇理、尚理和循理都必须由人的心来实现和完成,所以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唯其心"(即从其心)而动、“唯其心”而行的,不可能像唯物论所认为的那样人的一切行动和意愿不过是唯物而动、唯物而行的;而能"唯心"则是人类才能具有的特殊功能。 二的种是指这个世界及其宇宙是一活性的东西、是一整体性的东西、是一不可分割而具有心那样性质和规定的东西;而这一活性具有心一样性质的东西就是按照自身理念而行、理念而动的东西,而按理念而行按理念而动的东西就是"唯其心”而行、"唯其心"而动的东西,所以这个世界和宇宙是按它的心的性质和心的规定(即理念性规定)而运动发展的,不是随意、无意或按物质质料而运动和发展的, 所以真正的哲学认识应是唯心论的这种哲学认识,不是只见物料不见事理(理念)的那种唯物论认识。 三的种则是从“唯心”二字字面上的意思引申出来的:是指不从实际出发、不从客观出发、只是唯其自己的心意和心愿去论及事物、去对待事物,这是一种坏的、幼稚片面的唯心论,是一般意义上常被指责的那种不好的唯心表现。一一而马克思的唯物论对唯心论的整个理解和认识只是理解到被引申出来的这个意思,而认识不到那个真正具有哲学意义的唯心论的原本意思和原本意义,所以马克思是站在他那非常偏狭的理解和认识上去反对唯心论的。


有生命性的东西就是有理念性的东西,只有纯粹物质性的东西才是没有理念性的那种存在。


真正的唯心论是唯其世界事物的本质而认识世界、理解世界的,不是唯其物、唯其外在的质料而认识世界、理解世界的。因为质料(即物质)本身是无意、无序、无意义的,它是不足以表达事物本质的,只有理念的规定才是事物之所以这样存在的原因和实质。所以真正的唯心论就是唯其事物的“心”、唯其事物的“理”而论的一种认识论。——其实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乃至地球宇宙都有其类似于心的理念性规定和理念性实质,并且只有在有其理念性规定之后万事万物及其地球宇宙才有其存在,否则一切都是杂乱无章、混乱无序的。并且就人类认识与世界事物和世事的关系而言,唯有经过心的思维、心的辨解、心的推理、心的接纳、心的确认之后才能把握到事物事理,才能确切地认识实质;而这个经过心才能把握到事物事理及其本质的做法不仅仅是认识方法的问题,更是人类对待事物事理的必经之道和必须原则,这个必经之道和必须原则有别于动物的直接感觉和本能感觉,它是人类主观性和思辨性的运用和发挥,是主观性和思维性把外在的它物变为内在的自我或内在的知识的必然性步骤,也是主观性和思维性在这洪荒宇宙中的确立和显现——这就是人类的价值,这就是唯心的意义;而这种价值必须通过主观性和思维性来体现和完成,所以是唯心的,这就是具有哲学意义的那种唯心论,是一种好的唯心论。这种唯心论是人类思维的必然功能和必然表现,也是人类对待世界、对待万事万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态度;而人类也只有通过心或思维才能认识、理解和把握这个世界,使世界不再是一个外在于心的那种物质存在,而是内在于心的那种理念性存在,所以说人类真正的认识方法和认识路径是必然要唯心而论的,而不是那种没有主观性像动物感觉那样直接唯物而论的。


人的一笑一蘋、一忧一乐、一喜一愁、一举一动无不都是心的表现或受心的指使,人类的科学技术,宗教文化,宪法宪章,国家法律,思想理论,生活习俗等等无不也是经由人的心而产生的,所以可以说,是人的心产生了人的世界、是人的心创造了人的世界,禽兽类是不可能产生和创造出如此世界的,它们的世界只能是它们的原生态世界,没有一点心的痕迹、没有一点心的创造;所以说,从实质上讲、从哲学意义上讲人也是这方面的唯心的动物,不是唯物的动物;只有禽兽类的动物才是近乎纯粹唯物的动物,因为在它们眼里世界不过是一个一个看得见的一些物体而己,再或者说世界在禽兽类的眼里不过是那些物体的总和而已,它们无法把这些看见的事物或物体与其普遍性和逻辑性联系起来,并发现其中的理性关联和理性道理,而这种理性关联和理性道理就是唯心论所要探究、所要论证的这个世界的那个“心”和这个世界的那种“理”,而这个“心”和这个“理”就是唯心论认识世界的原则和原理,也是唯心论区别于唯物论的关键所在。而唯物论所依据的是物,所推论出来的还是物,而窥见不到物的后面的实质存在和理性存在。所以唯心论的理念论才更适合于对这个世界的实际描述和实质论证;若以唯物论的意思和理论来讲,它的逻辑是推论不出事物真理的,只能推论出以物论物的那种表象结论和物质结论。


真正的唯心论实质就是唯理论,因为只有心才是一个接纳理并懂得讲理的地方;所以不管其所论的理是否客观实际,心总是按照自己所能理解到的理的逻辑而论证事物事理的;而心中所理解到的理就是心尽力排除物的表象和物的杂乱而抓住事物事理本质的一种认识方法和认识表现。相反,唯物论是反理而论的,他们是以物为其标准和物为其实质的;而物至多也不过是偏于一理或一事的,它没有事物的本质性存在,只有它的物性存在,而物性是单一片面的存在、是极其有限的存在,所以唯物论是一种不懂理性和理念为何物的认识论和认识观。


哲学确实要回答诸如“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这样的终极问题,而当今的唯物论则回答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一一这就是唯物论对这一终极问题的回答。如果按照这样的回答再进一步问:“那物质又是什么呢?”唯物论会毫不犹豫地说:“物质就是各种客观实在呀!”。“那客观实在又是什么呢?”。 唯物论只会说:“客观实在就是物质呀!” ——而这样的回答其实就跟没回答一样,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和起点上了,而这个原来的状态和起点就是“物质是世界的本质","本质就是物质存在"这样的论点上。唯物论这样回答已在逻辑上推论不下去了,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推理过程和推理论证,又回到了原立论(即原逻辑)的起点上一一即"我即是我"这样的同语反复上。 其实任何立论如果要想得以成立,就必须要推展得开,一环一环相证明,形成一个完整的论证而不与逻辑相悖,就像我想证明理念是什么时,我不能说"理念就是理念"这样的话,我只能说"理念是由一定的规律规则和一定的理性原则形成的理念性规定或理念性意志"这样的话,否则我的立论就不能成立。而唯物论只是在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的层面上来回打转和重复论说,而进入不了思辨逻辑的理性认识,所以唯物论并没有严格地论证出哲学上的终极问题,只是不自知地以为自己解释清楚了这个问题,这就是唯物论表现出来的它的最高的哲学水准和其无知可笑之处。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3 09:27:00 +0800 CST  
“唯心论”这一词条的解释比较长,只贴出了一半,下一半明天贴出。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3 09:44:00 +0800 CST  
(接7楼)
从某一方面来说只有人才有资格唯其心的,人“唯心”而行、“唯心”而动,其它动物想唯心也唯心不成的,它们只能唯眼前之物而行,只能唯本能之欲而动,这就像唯物论只能唯他们那种所谓客观实在的感性之物那样。所以真正的唯心论是把世界的本质看作是具有心一样性质统领着整体的那种理性存在或神性存在,而不是把世界本质看作是各种物体的堆集和各种物质的那种实在;所以唯心论是以心的性质和心的那种意义去论及世界和理解世界的;而唯物论则是以物的性质和物的意义去论及世界和看待事物的,这就是唯心论与唯物论的区别和不同之点,而这种区别和不同之点就在于唯心论是把世界本质看作是具有生命性和理念性的那种理性存在,看作是不可分割和不可分裂的那种整体性存在。而唯物论则是把世界的本质看作是物的性质和物的规定的那种物质存在,这就是唯心论与唯物论的实质区别和不同之处,而这种区别和不同之处是唯物论没有搞清楚弄明白的地方(道理),一一若当他们搞清楚弄明白了这些道理时,就不会再是唯物论了。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唯心论(即理念论)是怎样解释回答这种问题的呢。唯心论认为在认识论证世界时,可权且把世界分为现象界和理念界,现象界表现出来的是世界的物象,理念界表示出来的是世界的内在规定或本质规定,;也就是说,理念是如何规定的,世界和事物就会如何表现自己、运动自己。 所以说理念是世界事物的本质,万事万物不过是理念这个本质的创造和表现;这也如一个人那样,他的所有表现除遵从自然理念的规定外,其他一切表现都也不外乎是他精神性内在的表现,而不是那个人摄取了什么样的营养物就有那种营养物的表现。——这就是唯心论即理念论的认识原理和认识方法。


唯心论的这种认识颠倒了人们一般常识性的认识,而一般常识性的认识是把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即感性的东西)当作是客观实在的东西,把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即规律、规则、精神、原理或理念)当作是主观性产生的东西,并认为主观性的东西不过是物质性东西的另外一种表现;也就是说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即物质)是第一性的东西,而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第二性的具有虚幻性的那种存在,这种一般性的常识性认识就是唯物论的认识方法和认识原理。


那么唯心论的认识原则和认识原理是否能够成立呢?我们也以柏拉图的理念论来演绎一下,看其逻辑和根据是否成立。而以理念论的举例来说,任何物品或事物如床、桌、椅、房、世界、宇宙、社会等都有其自己特定的理念规定,并因其理念而存在;不管其床、桌、椅、房等的制作材料(即物质)在时空中如何变化或改变,其理念永恒不变。所以一个事物的产生和存在是先有其理念,而不是先有其毫无规定的那种物质材料,这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的理念论小可论及床、桌、椅这些物品,大可推及社会、国家、地球、宇宙等;若地球或宇宙没有其自己的理念规定的话,地球和宇宙就没有其自己的那种存在和生命力,宇宙也不会按照它特有的规则运行,这就是理念之规定在逻辑上、在造物上先于物质和优于物质而存在的根据。再换种说法:是理念决定了事物(概念)的怎样存在与如何存在,不是物质或质料决定了事物(概念)如何存在和怎样存在。


而理念论最不同于唯物论的是把物质存在看成无足轻重,因为物质的东西并不具有事物的本质性,它不过是事物表现的一种代替品而己,就像一个杯子的材料(即物质)既可以用木材、陶瓷、金属和塑料来制作,又可以用纸质、皮革、石材或其他各种材料去代替,而杯子本身的理念(即概念)却不能变,变了就不是其杯子了;而哲学认识就是要把握事物不变的恒定的东西,不变的恒定的东西才是事物的本质,而被使用的物质不是事物的本质,它只不过是理念表现的一种代替品而已。若按唯物论的“物质决定一切”、“物质是第一性的”这种定义来说的话,好像物质自身不需要理念的规定就能发展出杯子、房子、国家、社会、宪章、法律等等这些东西来,又好像物质里面平白无故就包含着人的精神、意识和理念那样,而不明白物质不过是一些没有灵魂、没有实质的僵死外壳或材料,是借以用来显现精神、理念和形式的一种质料。由此,根据理念论,我们可以给出这样一个定论:凡是存在的,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和根据,就其原因和根据的最真实和最贴切的规定而言就是我们所说的理念。所以有因才有果,不可能有没得因的果,地球就是一"果”,而宇宙理念及其理念的规定就是地球的“因”。


就“唯物论”这一词义本身的规定和它的内容所能表达的整个意思来说,"唯物论"一词就不具备表达哲学意义的概念资格,因为哲学探究的是事物内在的理和义,而不是探究事物外在的象或形;而唯物论从感性出发,以知性为根椐,其论证事物事理的起点是感性的物和象,而最后的终结点同样还是感性的和知性的物和象,这就是唯物论一词的词性对它自身的限定。所以不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怎样辩解、怎样东拉西扯窃取黑格尔的辨证法来装扮自已,其唯物论拙劣贫乏的实质是掩盖不了的,也是躲不过真正具有哲学眼光的人的审视和批判的;而马克思对唯心论的整个理解和认识其思域面是非常狭窄简单的,还仅仅是停留在我前面所列三种指谓中最后的那种指谓上——即一般意义常识性的认识和判断上的,还没有理解到哲学意义上那种真正意义的唯心论。


唯心论与唯物论的实质区别还在于真正的唯心论是把世界看作是一种有生命性的整体存在,而不是把世界看成是一堆死硬散乱的物质存在;而有生命性的东西就有其自己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理念与灵魂规定,而理念与灵魂就是事物的"心"、就是世界的"心"、就是宇宙的"心";而"心"不是物质所能组成的东西。认识事物以它的"心"而论就是真正的唯心论,所以真正的唯心论是唯其事物的“心”、是唯其事物的“理”、是唯其事物的内在规定而论的那种认识论,是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那种认识;而唯物论则是唯其事物的壳、唯其事物的外在性而论的一种死板认识,它反倒是一种很主观又肤浅表象的那种认识,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一一只有把世界看作是一个有神性、有灵性、有一定理性的活的整体而不是像唯物论那样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可任意肢解、随意组合的物质性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哲学认识。


其实马克思不仅仅是对“唯心论”这一词义没有理解得到位、没有认识得准,严格说来他对所有具有哲学意义的概念都没有理解到位和认识得准,只要一触及到哲学意义上的实质问题并应弄清楚给予认真回答和对待时,马克思就用他那种自以为是的不懂装懂的“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武断划分去对待和搪塞;而他的整个思想以及对概念的理解都是在片面的偏激的低常识的层面上进行,其社会观、历史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事物观和科学观仍停留在物质观的层面上和达尔文进化论中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判断上,他的整个学说和所谓理论失去了对世界、对社会、对人世间和概念的正面理解和正确认识,偏歪到一种情绪化很深其怨意和恨意又很重的认识境地上,根本不适合作为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指导和灯塔,相反,更适合作为兽类界和丛林社会中的指导原则和行为准则,所以马克思把兽类界那种本能之争和本能之斗的残酷规律和无情法则当作是人类社会的本质规律加以宣扬和定论,而不知人类社会的文明和优越恰恰是对兽类世界、兽类法则和兽类规律的否定和超越。所以具有哲学意义的唯心论是不可能被只具有唯物意识和唯物思想的人真正理解和认识的,这是因为唯物主义的性质和局限所限定了的,这也是为什么自黑格尔去世之后几乎整个哲学及其与此相关的国家政治、社会潮流被唯物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引上邪路和歧途的原因所在。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4 07:54:00 +0800 CST  
唯物论:把世界、把宇宙及其事物的本质看作是物质性的东西、看作是物质性的组成并以此论证和论及世界和事物的即为唯物论。最早的唯物论是把水、火、土、气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当作是世界的本原,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这种东西的变化、发展或派生的。而当今的唯物论则把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概念化为“物质”这一概念,并认为物质是这个世界的本质和原本,是第一性的,其它事物如精神、意识、概念、理念或道理等等都是物质的属性或表现,是由物质变化发展而来的,并且是物质决定这些存在,又是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的,这就是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他们的理论原则。


【附释·小议】唯物论是以感性认识为其基础和原则的,并以此为其它的理论根据的,他们(即唯物论)以为只有感觉得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才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感觉不到的东西都是主观唯心或臆造的东西,所以他们把物质、物体和一切可感的东西当作是客观真实的东西,把規律规则、精神意识、观念理念以及地球的理性实质当作是主观性的东西或臆想;当他们不得不承认精神、意识、观念、规律、理性这些东西的存在时,也是把它们当作是物质的第二性的表现,而不是把这些当作是不同于物质的那种存在或表现——即是不同性质、不同事理、不同范畴、不同概念的表现;他们(即唯物论)离不了以感性认识为基础为依据的那种物质观和物质推论,一旦离开,他们的整个认识状态就像是处在虚空中那样无所依托,所以唯物论是站在感性认识这一初始阶段上来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的;虽然感性认识是整个认识中的一个必然环节和必需环节,但感性认识本身还不具有哲学认识的能力和哲学认识的那种水平,所以唯物论是没有真资格、也没有真素养来论证哲学认识的。


当唯物论说:“一切都是从物质发展而来的,物质是第一性”这句话时,他们的这种说法实质上已与唯心论所说的:“世界是依理念而发展来的”这句话的逻辑推理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唯物论不自知地已预先给他们所说的物质预设了“能发展”的要素和理念于其中,但却不知这个“能发展”的要素已具备了唯心论的理念论性质和理念论的逻辑于其中;而真正的唯心论(即思辨的唯心论)却能分辨清楚物质的本身(性质)是不具有发展的要素和发展的目的的,而没有目的的事物(即物质)是没有发展的动因的,而理念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目的,目的自身具有其发展的动力和动因,所以物质只有在注入理念性的规定和理念性的目的之后才有其变化和发展,才算是唯心论所说的那种具有理念性性质的世界,——这是唯物论没懂到的道理,所以他们把本身是被规定、是被决定的物质或质料当作是世界的本质和本原了。


唯物论这种没搞清楚什么是理念、什么是物质就把物质当作是世界的本质和本原、当作是发展的根椐来加以哲学论证的做法确实能看出唯物论本身的肤浅和荒谬。唯物论以为只要用一般的常识性的“谁在先”和“谁在后”这种直接判断就能断定出谁是世界的本质和本原,所以他们以为物质在先,就断言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但他们理解不了物质的存在必有先于物质这样存在的原因存在,不可能有没得原因的那种存在。譬如一个“完美的存在”就有其一个“完美存在”的那个原因存在,而“不完美的存在”也有其不完美的那个原因存在,而这两种“原因”都可概之为理念性存在;而这种事物存在的原因及其法则也其如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它们的存在如果是完美的话就必定有其完美的原因或完美的理念在先存在那样,相反就有其不完美的原因和有缺陷的理念在先存在那样。——就其决定世界、决定宇宙、决定万事万物如此存在、如此奇妙、如此完美、如此不可思议的绝对原因而言就是人们难以理解、难以思考的唯心论所称之为的那个理念和绝对理念,所以世界的存在就其逻辑而言是理念在先的那种存在,不是物质在先的那种存在。


唯物论确实是很唯物的,他们把世界仅仅看作是一堆物体或物质的那种堆集或组成,而看不到即使是这种堆集和组成的那个理念性原因和理念性架构,所以他们把哲学上所说的那个“存在”仅仅理解为是物质性的存在,仅仅理解为是可感知的那种客观实在,而不知世界事物理念性的那种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所以唯物论的那种实在只是物质性的那种实在,而没理念性的那种实在,所以他们说“是物质决定存在”,“是存在决定精神或意识”,他们始终是把物质作为这个世界或存在的绝对前提和绝对原因,并且把这个世界及其人或事定义为是物质性的,而没有看到和理解到这个世界、这个宇宙及其人或事都是遵循一定的道理和一定的理念而运作和发展的、都是理念性的外化和展现;所以理念才是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和原则,也是世界发展和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如果这个世界以及人类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确实是物质决定和物质引领的话,那么思维与判断或认识于人来说就毫无意义和毫无作用,因为不管你思维不思维、判断不判断、选择不选择反正都是被物质的那种存在和物质的那种性质所决定了的,并且也只能在物质的范围内和物质的状态中打转,不可能超出其物质的原有存在,这就是依唯物论的逻辑推导出来的结论。——而唯物论始终不懂这样的道理:任何存在、任何事物如果要有所发展或进展的话,必定要有一个超越于原有存在或当下存在的那种模式存在或潜能存在,没有超出原有存在和当下存在的那种模式和潜能的话,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有所变化和有所发展;而能使世界、事物、人类社会有所变化和有所发展的决定因素不是物质而是理念,因为物质是一自身无定律、无定义的东西,它不具有超越当下存在的那种模式和潜能,只有理念才像种子一样内涵超越当下存在的模式和潜能,所以只有理念性的那个在先存在和理念性的那个逻辑才能决定或引导人类及其社会不断冲出其原有存在的状态以致达到其完整和完美的存在。——这就是世界和事物发展的方向,这个方向是与唯物论“物质决定存在”、“存在决定精神和意识”的这个方向是相反的发展方向,这个与唯物论相反的方向才是事物发展的正方向和必然方向,而这个正方向和必然方向就是:理念的存在决定世界事物和宇宙的存在,精神的如何存在决定人类和社会的如何存在;所以精神不是受制于物质的,而是受制于意识和理念的,只有一定的自然事物或禽兽类的事物才是由物质决定的那种存在,但人不是、也不应该是那种毫无自我性、毫无精神性的物质性存在;而人应该是优越于或超越于物质限定的那种存在。一一这就是精神和理念决定事物的如何存在,不是物质决定世界和事物的存在。


物质本是指单纯单一的一种存在,它不足以说明任何具体而生动的东西,它本身就是一极其抽象的东西或概念,它更无法展现和说明生命与精神;所以不能像唯物论那样把物质当作是原则性和原理性的东西来对待。


物质的单质性决定了它不是事物的主体而只是客体,主体才有自身发展的主动性,客体只是主体的一种陪衬,所以物质是没有自身发展的那个主动性和主动因的。


一定的存在可以决定一定的思维和意识的范围,但不能最终决定人的是非判断和价值判断,而决定人的是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不是物的存在或环境的存在,而是感知世界、感知宇宙的那个最高精神或绝对观念。


虽然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要承受物的牵挂和物的羁绊,虽然人的自我性及其价值也要由物的多寡或丰富来旁证或确证,但人类终归是受观念性和理念性的指导和指引的;不受观念性和理念性指导和指引的是禽兽类的动物和那些非常低劣与非常原始的民族部落。


不管事物呈现出来的是多么纷繁复杂或多样性,概念是我们理解和把握它们本质的方法和手段。


物质是上帝手中的玩物,是理念显现的物质性外壳,上帝的意旨就是世界事物的理念。再或者说,物质是被人类利用的东西,它不是指导和引导人类的东西,也不是决定人类如何的东西;人才具有主观能动性和选择性,所以指导和引导人类的东西是人类自身的精神及其观念性的东西,是人类对绝对的怎样意识和认识,所以指导和引导以及决定人类的东西终归是绝对理念和绝对精神,而不是物质。所以人类终归不是受制于物,而是受制于物中之理和宇宙间存在的理,——而“受制于物”与“受制于理”是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一种根本区别。


唯物论认为,世界和事物不是虚幻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那种客观性的东西,所以只要认识到了物质的实在性和客观性就是认识到了这个世界和事物的本质,所以唯物论认为物质就是一种不容质疑的客观实在,因此他们也毫不忌讳地宣称自己就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其实世界和事物不是一些或一堆物质的那种实在,而是一个具有理念性规定和理念性性质的那种实在。


唯物论是只见构建宇宙和世界的物质材料,不见构建世界和宇宙的设计理念;所以唯物论是只见外在的物质实在,不见内在的理念实在。——而理念才是事物的原因、是事物的原本、是事物之所以这样的第一性和决定性,这就象灵魂是肉体的主人那样,而肉体不过是灵魂的载体而已。(未完、接明天的)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5 08:43:00 +0800 CST  
(接11楼)
我们不能说国家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或物质性的那种发展,因为再多的物质也堆积不出国家的理性状态和理性实质;我们只能说真正的国家是一种理性的存在和理性的规定,是“国家”这个理念构建了国家方方面面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形态。


感性面对的是物,理性面对的是物之理,而“理”就是事物之所以这样存在的原因和原则, 所以唯物论立足于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唯心论则立足于思辨思维的理性认识;而事物事理的真实存在和实际存在不是物质或物象的那种存在,而是理念性的那种实质性存在,因为没有理念性的那种实质性存在,物质物象就不可能成形、成态。


唯物论一般只见物的有用价值和有用性,而不知整体性的理性价值和理性道理,所以唯物论者最终的社会行为必将落入短视和纷争之中;而唯物论者实质的倾向是鄙夷或否定世界上那些高尚完美的事物和事理的,他们一般喜好和倾向于那些低级庸俗实物实慧直接物质化了的东西和事理,所以在唯物思想和唯物意识统领的社会和国家里,人们只崇尚物质性的权和物,不崇尚提升人类社会的理和义。


唯物论的认识方式是把事物(也即物体或整体)分解成互不相关的死的东西去把握,所以在他们眼里一切都是物质性的东西或物质上的加或减;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不知理性为何物,一一像动物一样只知各自的感觉和感受。


只要是以感性认识为原则、以知性认识为标准、不知理性认识是什么的人就脱离不出唯物论的那种认识窠臼,而一般人或初起进行哲学认识的人都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为原则的,所以一般人和初起认识的人都是唯物而论者、都是很容易接受唯物论的。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6 08:20:00 +0800 CST  
意识与意识形态:意识是人对事物所含内容和意义的一种领悟性和领会性认识即为意识;或者说,意识是思维对对象所含规律、规则及其含义的一种领悟或领会;再或者说,意识是大脑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领会到或理会到事物(即对象)的某种实质和某种意义即为意识;意识是人脑特有的功能,是一般认识和直接认识的进一步提升,是人脑对事物相关关系及其内容的一定领悟,也是人脑对事物或对象非表象性认识、非表象性反映的一种本质性认识和本质性理解。而“意识形态”则是把由意识所意识到了的和理解到了的那些规律规则、原理法则、事物事理等转变成礼义道德、国家体制、文学艺术、法律法庭、宗教庙会等这种具有感性形态的实体性的东西即为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不是自然界中那种天然的物体形态,如山、树、物等这种形态,而是因意识、思想、观念而形成的具有组织形式的人为形态才叫做意识形态,或者说叫意识后形态;这些因意识所产生的形态就它广义而言就是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和人类世界。所以,意识相对于认识、知识和常识来说更着重于事物意义上和意思上的理解和把握。


【附释·小议】当今的学界,特别是马列的唯物论对“意识形态”一词的理解和解释基本上是不得要领的一种胡扯,他们只是对前面“意识”二字有一些了解和认识,但却又无法推论开来和深入界定下去,所以他们把“意识形态”一词只理解为是思想观念上的不同和政治倾向上的不同这样的事情,而没有理解到意识(即精神)是可以转变为实物形态的,并又以这些实物形态来加固自己和表现自己的实质内容,也没有意识到“意识形态”的产生其实就是人类文明方式由抽象无为的状态迈向具体有为的状态的根本性和关键性的一步,也是人类文明、人类思想具体化和系统化重要的一步。


不同的世界观(即不同的思想意识)必定会转变为不同的社会道德、不同的法律法规、不同的文化艺术、不同的宗教派别、不同的政治体制;相反,不同的社会道德,不同的法律法规,不同的文化艺术,不同的宗教派别,不同的政治体制又会造就出不同性质、不同思想、不同价值取向的人或事和世界观。


社会的不同就是社会意识的不同,不同的社会形态(制度)就是不同的意识表现。而具有自由原则的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想必定会转变成法律法治的社会,因为法律法治是具体保障自由和权利的根本;具有抽象不实的共产主义意识的社会必定会转变为片面的、空洞的社会主义形态的社会;而片面不实的社会主义形态的社会终归会因不合事物事理的规律性和规则性而被历史抛弃、而土崩瓦解。


在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法上,虽然意识与其它各种认识都有其“识”,但意识不是以感性的方式来认识事物事理的,而是以非感性的方式——即意会的方式和明白了一定事理的方式来认识事物事理的,所以叫做意识。而意识在领会和认识事物的范围和功用上要宽广要自由得多,而其它认识却主要是以感性直观的方式和知性概念的方式为其确定性的,而感性的认识是很有限的表象认识,知性认识也是很机械死板的认识,所以认识世界和事物的本质(即真理)最终要靠意识去把握,要靠意识后的形态去巩固和实行。


视、听、触、嗅、味是人类和动物共同拥有的接触世界和感受世界的五大感性感觉,但这五种感性感觉仅是生物生理性的感觉,是很有限的一种感觉,它们只能感觉到世界事物表面和表象的东西而不能全面透彻地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和事物的实质,所以上帝青睐人类,多给了人类一个思维的功能;思维产生意识,意识揭密世界事物的本质。——当我们的意识能清楚地意识到世界的理性存在时,我们就把握到了世界的本质。


意识形态领域是宣扬和巩固人类思想观和价值观的地方,它主要是指人类社会中的道德、法律、文学、艺术、国家、政体、宗教等领域;这些领域是政治、文化、法制的领域;而政治、文化、法制的领域是全民的领域、是全社会的领域,不应以党派利益或专制利益为核心,而应以国家社会的宪法宪章为核心、为指导;而宪法宪章应以普遍性、普世价值为核心;所以意识形态领域应以普世价值、普世观念为核心、为指导,只有这样国家才能义正而理正,宪法才能名正而言顺,国家和社会才会有真正的和谐与昌盛。


人们常希冀人若有第六感就好了,其实意识就是人的第六感,这第六感不是生物生理性的直接感觉,而是思维性的感觉;你思维它、运用它,它就存在;你不思维它、不运用它,它就不存在。而第六感囊括前五种感觉于其中又超越于前五种感觉,它把前五种感觉所感觉到的内容作为思维的材料和对象,把这些材料和对象经自己的思维和意识提炼出更深刻更全面的知识和道理,这就是经过思维和意识而产生的具有理性形式的认识——即理性知识。不过这第六感不是任何人都用得好、用得恰当的,有的用第六感意识到了善、意识到了理性和上帝、意识到了无限和完美,并用这些善的知识去贡献人类、造福人类;有的则用第六感意识到了恶(即有限性),并用恶的知识和恶的道理去伤害他人、去危害人类。


“你思维、你就存在,你不思维、你就无所谓存在”这就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原理;这个原理不只是对思维本身的存在是这样,即对思维的内容和对象也是这样,你没有意识到对象及其内容存在时,就主观性而言对象和内容也确实不存在。而马克思的唯物论不懂得笛卡尔这句话的内容和道理,以为只要是存在的都是存在,而不知人的存在主要是意识性和精神性的存在,没有意识和精神人无所谓存在,即使算是一种存在又与石头木头有何差异呢。所以你意识到它物,它物就对你存在;你未意识到它物,就主观性而言它物就不存在。这就如你意识到了真理,真理对你来说就存在;你未意识到真理,对你来说真理就不存在,这就是意识的奇妙作用。所以我们的意识决定了我们的思想、决定了我们的观念,决定了我们的精神;而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又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和行动;而我们的行为和行动又决定了我们的世界。 所以关键在于我们是如何认识和意识这个世界的,认识到或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理性原则和理性存在,我们就可以创造出一个理性的社会和理性的世界,认识不到这个世界的理性原则和理性存在,我们就只能造就出一个纷争混乱的世界。所以人类与兽类面对的是同一个世界,但有意识与无意识、有理性与无理性使他(它)们面对的又是非常不同和不一样的世界。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7 07:56:00 +0800 CST  
阶级:阶级一词的原本之义是指一步一步的阶梯、一级一级的台阶,意即指固定不变的等级或固定不变的台阶即为阶级,转意为社会学意义是指固定对立的社会存在和固定对抗的人群存在。阶级不是社会中应该有的存在,也不是社会结构中应该有的层次和层理,而是社会或国家不健康、不健全、不正态和有缺陷时所产生的一种对立现象和矛盾存在。而人类社会是一个具有共同目标和共同目的的存在,在共同目标和共同目的的前提下和原则下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平等的、有尊严的,并且还应该是和谐相处共同奋斗共同发展的,而那种固定对抗和对立的阶级存在和阶级划分不是社会本身应该有的合符理性的东西和必然的东西,所以阶级不是社会本身必然性的存在和合符理性的存在。


【附释·小议】就阶级一词的现实意义而言,是指社会发展不正常、不健康、不合理时产生的一种具有对抗性的社会派系和社会层级,这种社会派系和社会层级是在不合理的基础上形成和划分的,它本身没有必然性和必要性的存在,所以阶级是社会中人为政治或社会制度不合理时形成的产物,是社会不平等不合理时产生的现象,也是社会分裂和动荡的直接原因。而这种对抗性的社会派系和阶级派性的存在有悖社会本身的宗旨,社会是一各尽所能、各取所酬,相互发展、相互利益的一个整体,而整体的构成必定是由各部分、各阶层的有机组成和平等组织,而阶级的对抗性和分裂性是达不到社会这种本质性规定的,所以阶级的存在是不合符社会概念的存在,是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失衡和失常的表现,也是一种反动落后的政治表现和社会表现。——而那种在理论上和政治上去强化和宣扬阶级存在、阶级对抗和阶级必然的都是一种反社会、反文明、反人类的愚蠢行为和重大罪恶。


因为社会的实质是各阶层的有机联系与紧密结合,这种联系与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在整体中是不能突出或分离出哪些人、哪部分人或哪个阶层的特殊性和特殊目的的,大家只能去追求和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和目的,这个共同的目标和目的就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幸福和共同幸福,而阶级的对立性、对抗性、分裂性和特殊性是达不到人类社会梦寐以求的那个共同目标和共同目的的。所以阶级的存在和阶级的突出只能显示出那个社会还是一个相互掠夺、相互欺凌而混乱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真正的有序的有机整体和完善整体。

一个好的社会和真正的政治家不是利用阶级的可能性去激化人群和社会中的矛盾去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和特殊目的,而是化解并消除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或沉淀下来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对抗达到真正的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


如果真有恒定的阶级存在,就必定有阶级性的存在,有阶级性的存在就有永远不可调和的矛盾存在;而永远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是人类的死穴,上帝没有给人类造就这样的死穴,是马列所谓的理论(即阶级论)给人类造就了这样的死穴。


阶级观念和阶级斗争的思想其实质是封建观念和封建亢奋性思想的一种新的翻版,都是提倡和实行在社会中特有的权力和特有的地位的一种政治架构,并再固化这种政治架构及其主义;这种政治架构象奴隶社会那样固化了社会各阶层,使社会各阶层封闭在阶级的空间里和阶级的漩涡中得不到更新和调解,社会将在这种阶级的固化中和矛盾中衰败下去、直至灭亡。所以一个社会体系中的不同行业和不同层次可称作是阶层,但不可称为是阶级,也不可当作是阶级;因为阶层是同一体系中的不同部分、也是必然部分,是社会伦理性的必然结构;而阶级的显现则是一个正常体系分裂为多个体系的开始,是社会矛盾、社会对抗和社会失常的表现。


阶级论是马克思学说的主要理论,他的整个思想和他的那套理论都是围绕阶级论而阐发的,他把社会人群分裂成各个不同的阶级,并认为这些阶级是不可调和永远斗争下去的,只有消灭了其他阶级并对此实行专政统治,斗争才会结束,共产才能实现。马克思这样去描绘人类社会和人类发展,不但看得出他的肤浅和简陋,更能看得出他的社会观是丛林法则的社会观,他认为解决人类问题可以像解决兽类问题那样以强欺弱、以多欺少、使用暴力手段、不必遵循人类社会那些特定的法则和最高的法则就可以了。他的这种社会观和事物观是与他的唯物史观一脉相承而相应的,是符合唯物主义的本质和逻辑的;而唯物主义往往是只看得到事物的现有存在和原有存在的那种物象存在,而看不到事物事理(即概念内在规定)的最高存在和理性存在,并又把那些物象存在和当下存在当作是事物事理的本质存在和最高或最后存在,这就是马克思为什么把阶级事象和斗争事象当作是人类社会本质的原因所在。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8 08:08:00 +0800 CST  
社会:由众多人群、众多民族、众多集团、众多社区或众多阶层相互交流、相互交往,又互为生产、互为服务而形成的更为广大、更为互利的相关性的自发性组织结构或场所即为社会。再或者说,社会是一个各行各业、各方各面相互关联、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并在一起生活、生存而互利的共同体。所以社会是人们自由交往、自由交流、按需生产、按需生活与发展而实现人们最初理想和最高理想的一个场所或必经之道路。


【附释·小议】人类最初的社会形式是以血缘、家庭和家族为基础的,这些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的交流与交往又形成一片一片的社区或社团;而社区和社团同样有很大的封闭性和有限性,而封闭性和有限性必然会阻碍人们对利益和自由的渴望和追求;为追求人性本质所需的自由和利益,这些社区或社团及其人们不得不更广泛、更深入地与其他社区和社团交流、交往和交融,而这种扩大了范围的相互交往、交流和交融在一起的实质就是社会的形成。而社会形成的两大基本原则就是自愿与互利;不自愿、不互利就没有社会形成的基础。但由于社会的基础是自由自愿而没有严格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约束,势必会产生以强凌弱、以多欺少和众多不平等不合理的现象;为保卫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为保卫人们的自由与平等、为保卫社会间的互利和发展,国家应运而生,法律法制也应运而生,这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实际关系,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正态关系。所以社会的实质、国家的本义是符合人类和人性的正义(正当)要求的;而那种通过偏激思想和强盗逻辑把社会和国家解说成、臆造成阶级论的、暴力型的,以及通过国家的政治权力去强化和制造阶级划分和阶级思想的不管其动机如何、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其实质通通是反社会、反文明的重大罪行和重大罪恶。


人的自然状态是以个体形式存在的,所以人的认识、感受、思维、判断是以自我感觉为中心的,而这个自我(即个体)在面对浩瀚世界和复杂世事时其功能和作用是很有限的,而人的欲望与欲求又是无限的,为解决这个有限与无限的问题,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就自然而然形成了群体和社会,而群体和社会就具有了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无限性,这就是社会形成的实质和它的功用。所以社会一词的意义讲究的就是那个“会”字,大家会集在一起、会合在一起、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功能和功用更为强大的整体,共求互利、共求发展,这就是社会的实质、这就是社会的本义。偏离这个实质和偏离这个本义就不是真正意义的社会,而是奴隶性质的社会、封建性质的社会、专制性质的社会和强盗性质的社会。所以真正的社会是每个成员既有独立平等的权利和感受,又是相互关联、相互关系在一起的一个整体。


就相对封闭和相对狭隘的一种生活方式来说,好像一个人与其他人甚至很多人都是没有什么关系似的,但一个人却与他所处的这个社会是有非常密切而不可分的关系的,而社会又恰恰是由一个个看似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人所组成、所联系起来的,所以社会的实质就是把原本零散的关系联系为一体的那种关系。


社会性质的好坏和发展的趋向不是由所谓的经济基础和经济量度来决定的,而是由人性的文明度和这个国家的法律法制决定的,所以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决定社会好与坏的第一要素和第一关键;而社会的第一要务则是要明确出和确定好社会和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治制度确定好了、确定正确了,一切方面包括所谓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发展都会进入正轨和正态。所以政治才是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根本和基础,经济只是那个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后续因素和后续表现。


社会的本旨是不分民族、不分阶层、不分等级让每个人、每个集团平等地融入进社会这个大家庭,发挥各自的能力和特长,享受这个大家庭的功用、平等与福利。


社会的性质不是公有制,而是公共制。公共制是每个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或享用社会的功能和社会的福利;而“公有制”则是抽象空洞理论上的海市蜃楼,它无法从技术(实践)层面上去落实、去保障和返回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它也无法保障和发挥个人的天赋和特殊才能;而好的社会就是一个既能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应有权利,又能尽情尽量自由发挥他们特殊才能和特殊天赋的场所。


人不仅是生物性的动物,也是精神性的动物,还是社会性的动物,而社会性的动物就必须要具备社会性的意识和社会性的道德及其社会性的相关规定;而社会性的意识和社会性的道德如果还停留在原始低下,本能粗糙、自私狭隘的基础上的话,这样的社会意识和社会道德就是很坏的社会意识和社会道德;所以社会意识和社会道德要不断地冲破其原初的社会存在和不合理的存在,达到其社会的理性存在和文明存在。所以文明的社会是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它的各阶层都是这个整体中不可分割而有序的有机部分,它的每个成员都是这个整体中不分贵贱的有机分子;而不文明的社会每个人都是与这个社会相矛盾、相对抗、相分裂的,而这样的社会不过是相互争斗、相互残害或某部分人弱肉强食的场所,社会失却其互利互助的本义,转变成互斗互害的禽兽社会。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29 08:55:00 +0800 CST  
国家:国家是一个有一定领土范围并具有施政、行政、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对抗外敌而具有国家公理、家庭伦理和人世情理式的政治机构。由于国家是这样的组织机构它就有协调和调和社会各阶层的责任和权威,它也有对国家的敌人及其犯罪强力制止和惩处的责任。国家的核心目的和核心任务是维护社会的整体性和伦常性的,是保卫和保护社会公平、公正和自由的,是秉持人间正义和保护每个公民应有权利的合法性的神圣组织机构。


【附释·小议】国家是保卫社会整体性、伦常性和自然性的一种组织机构,是正义和公理的化身和执行者,是从人类群体中和社会中发展出来的一种理性神圣之物;国家一旦从人类社会中诞生将永恒存在。国家的形式虽然随时代所肩负的任务和责任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国家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并循理而进的理念永恒不变。


国家是法律、公理的客观实现,所以国家的理念及其功用(即价值)体现了它是地上的圣物。


国家是管理社会的一种权力机构,不是阶级、也不是某个党派或个人争夺权利的场所或工具;若是,则这个国家的建立者或统治者至少是一些人类发展意向模糊、概念定义含混、文明素质低下、内在实质野蛮、没有人类基本道德和基础良心与知识的人。


国家性质的好与坏虽与那个国家人民的人文素质、道德伦理、习俗风尚是密切相关的,但国家正常的政治目的和国家的理念恰恰是要改变其低下的人文素质、道德伦理、习俗风尚和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状态的,所以国家性质的好坏更与国家政治的好坏相关,而国家政治的好坏却又与执政者、执政党和立法机构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密切相关。


历史地看或外在的看,国家似乎是在强制和暴力上建立起来的,但国家的本质和本义却是以理性为其原则的。国家只有在被少数人和独裁者篡夺了之后国家才是非理性的恶的东西,所以国家的权力具有好或恶的现实性,而人世间最大的恶莫过于利用国家的权力为私为恶。


国家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众意志和意愿上的,所以国家的权力应当是公有制的,而不应当是私有制的;国家权力的行使人应由公众选举和决定,不能由某个人或某个党派来决定。而马克思的理论却恰恰与此相反,把国家的权力归结为是某个阶级的工具——即私有制的;而却把经济收益权归结为公有制——而不是个人应享有的权利,在这种理论的误导下势必建立起权力私有化和经济公有化(即集中化)的没有公民实质权利的奴隶性质的国家和社会。


一个真正的国家是一个既有国的法理,又有家的情理的地方;而“家的情理”指的是人道、人性与亲民。中国历史上的法家只懂国的(皇权的)法理,不懂人性的情理;只有法理而没有情理的国家不是人的国家,而是畜类式的国家。而那种在理论上把国家说成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更无异于是强盗式的明火执仗和明火欺榨。所以只是国不是家,就没有民心所向,就没有人性所养,就没有亲和力;只是家不是国,就没有公理正义;只有既是国又是家国家才是最合理、最神圣的地方;所以国家的最好理念是公与正、情与法的完美结合,任何偏重于一面或丢失于另一面的都有失概念本身的意思。——而那种独裁专制的国家,就是家天下的国家;家天下的国家,就是没有公平正义的国家。


国家的严谨性(即组织性)和目的性是优越于或大越于社会的自然性的;社会的组织性和目的性也是优越于或大越于个人或家庭的特殊性的;但社会是不能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的,就像国家不能凌驾于社会公理之上一样;而个人应遵从和遵守并捍卫社会和国家的公理、公德和法律,而不应屈从于公理公德和法律之外的其他权力。一一这就是个体、国家和社会相互印证又互为一体而一致的规则和关系。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30 08:11:00 +0800 CST  
辨证法:辨证法是把握其事物事理的本质和原理、辨证地论证其事物事理本身所是的那种存在或发展的全过程即为辨证法。再或者说,辨证法是围绕事物的本质和原理,克服机械认识论、诡辩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片面认识论而辨别论证事物的实际存在、本身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原理就是辨证法;再或者而论:辨别论证的艺术即为辨证术。


【附释·小议】 辨证法的第一原则就是要把握准事物(即对象)的本质和原理,在其本质和原理的基础上论证其存在或原理;如果把握不准论证对象的本质和原理,一切强为之的辨别、辩论、辩解、辩析和所谓的辩证都属于形而上学的那种诡辩与胡扯。


事物总是以它一面(即单面) 之现象呈现在人们的认识面前的,而事物的实质却又总是具体(即立体)而相关相连的,所以要直接给事物一个结论就往往不合事物的实质,而事物的实质存在和它的相关关系及其结论就需要辨证(即全面)地加以论述和论证才能还原事物本身所是和具体所是的那个全貌,这就是辨证法的产生和辨证法的必然。


当今的学术界(即思想界)把辨证法分为古希腊辨证法,黑格尔辨证法和马克思唯物主义辨证法,好像有三个并列平行的辨证法存在那样,又好像马克思的辨证法是辨证法发展的最终结果那样,殊不知这样的划分更显示出他们对辨证法的无知和含混。而真正的辨证法是保持其概念本身的原则性和纯正性,而不是在概念前去任意添加自己需要的东西。所以,古希腊的辨证法才是辨证法初起的曙光,黑格尔的辨证法才是辨证法的伟大继承和完成,而自喻是辨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辨证法不过是一低劣的东拼西凑的极尽狡辩和胡扯的学术上和思想上的窃取者而已。


当今的学界(即当今的理论界)把握不到辨证法的实质,他们把辨证法当作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术了,好像对任何事物或道理都可以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地辩证下去,而把握不到辨证法的原则是要围绕事物本身所是而加以辨证地论述其原理的这个道理,离开了这个原则和道理就不是在辩“正”了而是在辨“歪”了。譬如马列理论(即唯物论)以为只要把哲学上的一些词汇或一些规定组合在一起就可达到辨证的效果了,所以他们尽量多地去列举和硬套什么“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什么“普遍联系”、“永恒发展”或“扬弃”等词来装饰自己,好像只要一用上和排列出这些词语就是辨证法了。其实就以唯物论所理解的“对立统一规律”来说,他们把事物的矛盾律看作是对抗性的、争斗性的或欺压性的,而不是把矛盾律看作是事物自己对自己发展现状不满的一种表现(正是这种对自身的不满才促使它自身不断辨证地发展),也不是把矛盾看作是事物自身变化前的一种自然蛹动和自然的脱壳,而是把矛盾看作是一种内在性的对抗和对立,并又在这种对抗和对立中去生硬地、强制地强调所谓的统一性规律,但又不知该统一在什么之上,这就是唯物论所理解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及其他们所运用的辨证法; 而按他们这样辨证下去,终归会把这个世界和这个社会的实质解说成是一个矛盾重重、斗争激烈又只能统一在强权和暴力之上。——其实他们这样的辨证法就是东拉西扯凑合起来的一种形而上学的辨证法,他们为补救他们主词概念的逻辑缺陷和理论缺陷常常爱在主词前去任意加上些副词,如在“唯物论”一词前面加“辨证”二字以补救唯物论本身的僵死和缺陷,在“社会主义”一词之前加“某国”或“某特色”等都是在狡辩或补救本身理论的荒谬和在实践中的残缺。这就好像一个补锅匠面对一个破漏不堪的铁锅那样,哪点漏就给哪点补上一点,哪点有条缝就又给哪点敷上一块,当锅儿补完后,又欣赏起自己补救的这个锅儿和自己的手艺,就把这个坑洼不平的锅儿和自己漏哪点补哪点的实用手法叫做是唯物主义辨证法。——殊不知这种唯物主义的辨证法是与真正的辨证法大相径庭的最拙劣的一种诡辩胡扯,而真正的辨证法是对事物(即主词概念)本身所是的完整论述和论证,而不是漏哪点补哪点或在某种强力下的诡辩、横辩。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5-31 11:34:00 +0800 CST  
自由:自由的一般意义是:不受约束、不受限制,由自己选择、自己决定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行为即为自由;而自由的哲学意义则在于没有外在于主观性的生疏性和对抗性即为自由。


【附释·小议】在自己选择、自己决定中承担起自己这样选择和这样决定的相关责任和相关义务;在承担起相关责任和相关义务后就会明白自己最终应该怎样选择和怎样决定自己的自由了,这就是自由的真正意义和自由的价值观。


就人的性情而言,不管是出自婴儿的本能还是出自成人的意愿都反感被别人约束或束缚,都愿自由自在地不受他人或它物的干扰或限制而自由生活,所以自由是天赋于人的秉性;凡人都向往自由,都渴望自由;自由能使人富有探索和创新的活力,能使人更好地发挥他的天赋和才能。在平等的原则下自由不但是个人应具有的权利,而且还是人类历史前进的引动力,所以正常的人类社会是离不开自由的。但由于人是在自然规则中和社会规则中的人,他的自由度和人生行为就与自然规则和社会规则息息相关,他就要符合自然规则和社会规则的那些规定,所以真正的自由是包含着理性原则于其中的自由,不是那种只顾及自己不顾及他人、不顾及自然规则和社会规则的乱由。


自由本身就是目的,它能使人和人类社会陡增其效益和愉悦,它适宜于人类社会的每个角落,也是值得人类普遍追求的,所以它具有普世之目的和普世之价值。


自由权是人权的主权,没有这个主权,人的其他权利从何而来?


由于人是政治的动物,不自己选择(参与)政治就会被政治所选择;所以人最重要的自由就是有选择(参与)政治的自由;没有这种选择的权利,人就是一个不自由、不自主的人。


在自由的社会里,人的天分和潜能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和发展;在不自由的社会里,人的天分和潜能就会被扼杀、被窒息;所以自由不但解放个人,也解放人类。


人类和兽类都追求生存,但只有人类才懂得追求于人类意义深远的自由;兽类虽有肢体举动的自由,但不知自由为何物。


“自由、平等、博爱”,“公平、公正、公开”这些都是相互关联的词组,或者说,这些都是有其内在联系的词组,只要认真实行其中一项,其他项就会随之而必然实现。西方文明对这些词组有很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其他文化则对此认识不足或浑然无知。所以在自由原则下,社会才能生发出公平、公正、公开,才能建立起自由、平等、博爱以及与人的基本权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习俗与生活习俗。


真正的自由是符合必然性的那种自由,而与必然性相对立和对抗的是不自由、是乱由,所以自由不是胡作非为的乱由,而是不悖于事物事理的必然规则和必然规律,是不悖于社会性的道德与法律,是不悖于上帝的意旨和上帝的法则。换句话说,自由是顺天理而合人性的行为;所以在社会中自由不是乱由,而是符合自然规则、社会规则、道德与法律的那种自由;而社会规则、道德与法律则应以普世价值和上帝的旨意为标准、为原则,所以真正的自由涵义即在于我们的一切行为举止不会招致上帝的意旨和普遍性的反对和反抗即为自由;反之,则为不自由。


哲学意义的自由——即内在涵义的自由是指没有外在于自己意志的对抗性和生疏性,所以为了消除这种对抗性和生疏性,人类(也即个人)必须要尽量多的获取科学知识和哲学认识,以充实和扩展自己的自由度,否则自由不过只是一空洞的提法而已而未成为自己的内在实质。所以原始人与落后民族的匮乏与无知就是不自由,而现代文明的富有和知识就是自由的一定实现。


自由也是那种既为当下所限制、所规定又能超越那种限制和规定的理性意识和理性行为即为自由。也就是说,不受一定的限制和规定,能展现出本真的自我和理性意识的自我即为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首先应是心灵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自由,然后才有行为上和实践上的自由。

就自由的社会意义和人类发展的意义而言: 自由才能使人类冲破因历史发展偏颇与不合理所形成的各种障碍和枷锁,所以人类社会的各方各面都要求有自由的权利:如思想的自由,信仰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学术的自由,集会集社的自由,经济的自由、财产权利的自由,迁徙的自由等等等等,而这众多自由权的要求都是为人类自身解放而来的,都是为清除各种不合理的历史沉淀而来的,都是为挣脱他人的压榨和奴役而来的,它们(即真正的自由)只服从和遵守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人类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解放;所以自由既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和目的,又是人类发展的必须手段;并且也只有满足和实现了这个原则,社会才会焕发出无穷无尽的创造力和财富,才会生发出公平与公正,才会形成整个社会和国家的正向发展和正态发展,否则人类社会就会陷落进各种极其不合理而绝望的漩涡中和泥坑中。


虽然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虽然在错综复杂的事物关系里有千百万未知未识的自然法则和宇宙规则、有众多不可意料的偶然性的影响和限制而达不到所谓的绝对自由,但我也要追求我应该有的自由和我身边的自由,这是作为人应该有的平等、权利、底线和尊严。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6-01 08:43:00 +0800 CST  
物质:有一定质量的物体或原子都可以概称为物质,所以组成物体的材料即是物质。物质大可指一个星球或星系,小可指一个原子或分子,中可以指一般物体以及我们身边具有社会性意义的财产或钱物等等。物质在静态中自身永不运动、永不变化、永不发展;物质只有在进入一定的场中才发生相关性和相应性的变化或发展,所以物质是被动物,不是主动物; 被动物只具有物理性现象和物理性规则,不具有主体性和主动因原理。而物质在相对的引力场中具有相应的质量或重量,所以物质除质量和重量外自身是无中心、无实质意义的东西,所以物质是无自我性的存在,是为他物而存在的质料或材料。


【附释·小议】现代的唯物论把物质看成是能自身运动、自身发展、自身变化的东西,好像物质包含着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而一切都是从物质中生发出来的,所以他们说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他们把这个实质上很单质而又单一的东西拔高为绝对自主、绝对充实和绝对完满的东西了。其实物质只是组成物体的材料而已,它不是自身完滿而本质的东西,它只是受理念规定的配料,所以物质只有进入到一定的场中如引力场、磁力场、生态生命场或其它场中才发生一定的聚合或变化;聚合或变化到一定的程度才产生诸如热核化、光能化、引斥力化、化学化、电磁化、液态化、气态化或生态生命化等这些相应和相对的反应和变化;但物质的这种相应和相对的反应和变化是一种被动的变化,是一种不由自主的转换和变化,这种转换和变化是为另一层次或另一层界作准备或提供条件的,而不是像唯物论所论说的那样是它自身有目的的主动变化和主动发展,而真正能引领和能规定这样变化和这样发展的不是物质本身而是事物的目的因一一即上帝规划的那个绝对理念。


唯物论对物质的理解和认识的范围还停留在只知道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客观存在的这种形而上学而又毫无意义的认识论点上,虽然有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存在的物质甚或世界,但有不依赖于上帝的规则和法则(即绝对理念)而存在的物质和世界吗?唯物论是回答不了这样问题的。 唯物论也始终不懂得这样的道理,虽然有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但却没有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能更高级更完整更有意义地存在的那种物质。更何况在这个世界上更多的物质存在、社会存在却是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才能这样存在这样发展的; 如果唯物论只认识得到物质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已存在的这一点,而认识不到更多、更高级和更完美的物体和事物是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存在的这方面的道理,那么仅去强调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的那个道理于人类的知识和哲学认识有何意义呢? 虽然自在的物质或原本的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存在的,但人类的知识文化、思想观念、经济模式、科学技术、生活习俗、法律制度等等——即人为世界的一切包括其中所形成的那些物质形态却是依赖于、并且是严重依赖于人的精神和意识而存在的;精神和意识如何,存在就如何,这是人类世界、人类社会和人类发展特有的现象和特有的规律。


任何物体——包括宇宙这样的物体或生命物体——只有把它们分解到(或抽象到)一定程度才能称作是物质,但这样的认识方式和认识原理于认识宇宙本身和事物本身(即宇宙的整体性、宇宙的生命性和宇宙的神性)又有何意义呢?所以唯物论不是去理解事物、去认识事物本身所是和全面所是的那个本质和道理,而是去分解事物、去诋毁事物的活性存在和相关性存在,把一个活的世界、活的事物解释成和理解成一些死的物质去把握,所以唯物论认为不管是有生命性的物体、还是非生命性的物体都不过是物质而已,这就是唯物论的认识依据和认识原理。其实物质本身只是单一单质的一种存在了,它不足以说明任何具体真实而高级的东西,更无法表示出事物事理的相关性、完整性和生命性以及事物事理所具有的自为性和精神性的东西,它(物质)仅是一种从物体上或事物上抽象出来的材料或抽象出来的概念而已,所以不能把这种分解抽离出来的东西(即抽离出来的概念)当作是事物的本质。


凭直观的思维力度要认识和理解物质的存在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如果要认识和理解物质是在什么条件下和原因下(即哪种理念中)转变成或孕育出生命的及其生命的那种完美性就是一件很难的事了。所以凭现今的知识和能力,人们是很难理解到生命是如何诞生的和形成的,而自古至今各种对生命诞生的解释或预想,看来还是上帝创造了生命和人类这种说法更合于生命性的那种完美性和逻辑性。其实我们也不必过于去争论生命是怎样造就的以及世界事物的那种完美性是怎样形成的,但整个宇宙及其事物事理的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和上升于严谨性和完美性的,而不是像唯物论所理解的那样是趋向于更简单、更原始、更物质性的那个趋势,这就是我们理解事物、理解宇宙、理解未来的总的方法和总的原则。


有种说法认为物质是不灭的或永恒存在的,但这种说法忽略了很多前提和质变原理,当物质受到某种条件影响和规定后,发生了质变的物质就不再是原来的那种物质了,而是另一性质、另一质量的存在了,而这另一性质、另一质量的诞生就是对它前一性质和前一质量的否定、湮灭或提升。而由质变不断变化、不断转换和不断诞生出来的人类就不能用物质去解释和理解了,更不能把人类其及人类的精神看作是物质的属性;物质不是主体性的东西,它不具有精神和意识的属性,而人类自有其不同于物质性质和物质范畴的规定和意义,对待人不能像对待物那样去对待,而人尽乎是一种无限的存在和无限的规定,而物质在性质上只是一极其有限的存在和极其有限的规定。


人类面对的整个世界呈现为三个层面:一是物质物理性的世界,二是生物生态性的世界,三是人道人理性(即精神性)的世界;这三个层面的世界虽有一定的相关和相联,但它们又是各循其理、各遵其律的;而各自遵循的道理又是不能混淆和互代的。所以人的世界的理不能以物的世界的理和生物生态界的理来理解、解释或替代,而生物生态的理也不能以物的世界的理和人的世界的理去理解和解释;所以人的世界的理是思维、意识、精神,是自由、平等、博爱,是仁义、道德、慈善,而不是物理界那种纯粹的力度和量度以及生物界那种纯本能的弱肉强食的法则。


物质的功能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崇拜和信仰的,不管是就哲学认识来说、还是就世俗生活而论都不能直接唯物而论或唯物而拜的。 唯物就会带来相反的社会作用和相反的精神作用,就会带来短视和低俗,就会带来无崇敬、无崇高,就会带来不公平、不公正,就会庸俗、腐败,就会堕落陷入魔界。而唯物主义除了有点遵从事实的那点科学精神外,其主要还是祟拜和崇信物的价值和物的功用,而物的价值和物的功用是一有限、有度的价值和功用,它不能囊括人生和人类社会的全部价值和全部意义,反而会把人本身的价值和本身的意义降低为物了。所以人类应该有精神上的崇高追求和崇高向往,是不能唯物的,否则,不过是“一物”或“一器”尔,只有禽兽类的动物才是真正唯物的。人类应为人类那高尚的理想和理念而生活、而奋斗,而高尚完美的理念和精神自会带来人类真正需要的一切,所以孔子也说“君子不器” 就是讲的不能唯物、不能唯器这个道理;而现代的唯物主义其实质作用和它的内在精神只不过是一种披着科学外衣的拜物教的变种而已。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6-02 08:13:00 +0800 CST  
形而上学: "形",即形式、形状或形态; "而",连接词也;"上",即上面或之上; "学",即学问或知识;合而称之即为:形式、形状、形态上的知识或学问一一即形而上学也。 由于形式、形状、形态都是有所指的实物或实体,所以它是有别于玄思、玄学和玄想而是有根有据的形而上的学问;而形而上的学问就是探究事物本体方面的学问,而探究事物本体方面的学问就是探究宇宙、世界本质方面的学问,而本质方面的学问就是哲学所要深究的学问,所以真正的形而上学就是从事物的形式、形状、形态上去探究事物本质的学问,所以叫做形而上学。


【附释·小议】一般事物都是有其形有其状的,也就是说有它自己的形式和自己的特定形状和形态的,形而上学就是从事物的形式、形态和形状上去探究其本质的,因为什么样的形式、形态和形状就包涵着什么样的内容和什么样的性质,所以对不同形式、形态和形状的探索和研究就是对不同事物的探索和研究,对不同事物分析性、归纳性和总结性的探究和探索就是哲学所感兴趣的事情。


在我们感觉所能及的范围内,所见之物都是有其形、有其状和有其态的,如方形、长形、圆形、菱形、三角形等以及事态、物态、状态等等,这些各种不同的形状和形态反映着不同的内容实质和不同的意思和意义,如圆形表示圆满与已足,方形表示方正或方刚,三角形表示稳固与稳定,不等边三角形则表示尖锐或突进,而人形则表示双手的解放获得创造性的自由,而动物形体(即四肢着地)则总是受制于生存本能的限制和束缚;而我们的一切知识、学问、思想和观念以及哲学终归是从万事万物的形态上和形状上去探究、思考和取意出来的,而一个先天的盲人是不会有健全的形而上的联想和知识的,所以黑格尔也说“真正的哲学就是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一词的原本意思是:它是最考究形式、最有根有据和最实证而不虚妄的哲学学问,所以叫做形而上学一一即形而上的学问。


中国民间的手相、面相以及生辰八字也可算是一种形而上学,不过这种形而上学基本落入迷信的窠臼中,有意义的价值非常微小;中国人骨髓里只在乎个人形式的命运,不管是统治者还是平民,都很难有真正的社会性意识和社会性观念,整个社会及其精神基本还处于动物本能状态那种争夺争抡的意识之中,所以他们最终的形而上的意识以及社会方面的意识难免不走入没有社会实质意义的狂狷之途。中国《易经》上有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其意思是说形而之上(即形物之上)是无形的天道,形而之下(即形物之中)是器物、是物品,表示的是形而之外和形而之中的不同区别,虽然也有区别“道”与“器”、"义"与“形”的意思,但却没有西方哲学所用形而上学一词的那种哲学涵义,只是大致作了“道”与“器”、“义”与"形" 的区别而已。


现代学界和思想界对形而上学的理解普遍仅限于这样一种意思:即指在认识问题上孤立、片面、静止地只从形式出发,不是辨证地把握事物的实质,而是固执、死板只强调形式上的那种表面的东西,这种形而上学的教条认识方式在一般哲学上和思想理论上是很普遍的,所以受到黑格尔特别的指责和批评。马、恩、列、斯、毛都没有理解到那个哲学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一词的本义,只理解到黑格尔对形而上学一词所引申出来被批判被指责的那个意思,所以他们对形而上学一词的理解和解释尽乎只限于这后一种意思,而没理解到亚里士多德那个形式因及其哲学最初使用形而上学一词的那个本义,只有黑格尔才能准确灵活自如地使用形而上学一词的这两种意思,而其他一切学者和所谓学者及其唯物论者都是不懂装懂很勉为其难地使用这一词谓的。


因为“义”总是内含于“形”之中的,所以真正的(即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就是义理和义道之学;而义理、义道之学就是探究人类世界中虚与实、是与非的哲学。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6-03 08:21:00 +0800 CST  
宗教:借神或物的形象或寓意、并具有一定宗旨(即教义)和一定形式之规的精神信仰即为宗教。再或者说,宗教就是一种对世界及其事物的一种理解方式或认识方式的趋同化和组织化就是宗教。宗教是意识形态化的一种表现方式,也是人们借助其教义和特定仪式对天道、天意以及人们的愿望的一种理解和解释,这种理解和解释最终转变为一种精神信仰——即特定内容的宗教信仰。由于宗教是以大众都容易接受和容易理解的神话方式来表达和解释世界的,所以它很容易成为一种民间化、大众化、全民化的思想启迪、文化知识和精神信仰。


【附释·小议】人类早期的宗教是以物或动物为其崇拜对象的,他们认为那些物或动物有比他们不可企及的灵性或神通,通过崇拜和信仰这些具有神性的东西就能通神或获得某种保佑,而这之类的宗教一般称之为拜物教。拜物教的认识是极其肤浅低下的,他们把物或动物某一方面的长处或优势夸大为神性的东西,把人类主观方面的思维优势降低为不如物性或动物性的东西,丧失了人的自我性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把自己压制于物的牢笼和物的桎梏之中;虽则这样,但也是人类精神初起的一种必然表现。


宗教也与哲学一样,也是始终坚持要探究出和表达出这个世界上那个绝对的东西——即主宰这个世界的最高神灵或绝对原则一一是什么?这个目的被基督教达到了,基督教找到了寓意深远、涵义完满而至高无上的上帝。一一而这个上帝就是“公平公正”,就是“自由平等”,就是“仁义博爱”,就是“至善至美”,就是“绝对真理”这些涵义概念的代名词,也是普通人所理解、所联想出来的那种法力无边、正义无限的主宰和神灵。——基督教要人们相信和信仰这样的上帝和神灵,要人们为这样的上帝和神灵而修为自己,并且只有相信和信仰这样的上帝和神灵,并为这种相信和信仰而负责到底的人类才能有救、才能渡过因人性的恶(即原罪)造成的灾难深重的苦海而到达光明的彼岸。——这就是基督教的教义和宗旨,而这个教义和宗旨是其他宗教都没有领悟到的救赎人类的唯一方法和唯一真理,所以其他宗教往往多陷于偏执、迷信和极端之中而不自知,又不能自拔。


人不同于其它动物之点就在于人是精神性的动物,精神性的动物就是受思想、受意识、受观念、受信仰支配的;而有思想、有意识就必定要形成一定的信仰和信念,人若无信仰无信念,就只能是一种原生状态的本能性动物,而原生状态本能性的动物是无法超越自身原有或有限的规定的,所以它们是达不到至善和至美的。而人类要想达到至善至美的大同境界就必须有其“至善”、“至美”的那种信仰和信念,要想这种信仰和信念真实存在并传播开来,宗教就应运而生,这是宗教在人类历史中的必然作用和积极作用。——而马克思不懂宗教在人类历史上的必然性和必要作用,而以他那粗浅和一知半解的科学观把宗教完全否定成是人类精神的鸦片烟。其实就马克思所谓的理论或主义来说,也不过是一宗具有自己特定内容的教义,只不过这宗教义才是真正危害世界、危害人类、危害精神和思想的鸦片烟。


宗教是人类早期文化或现代文化解释世界、理解世界的一种认识方式,所以每种文化都有自己一定形式、一定内容的宗教;而各种宗教其实都是对这个世界的那个“最高的”、“绝对的”、“本质的”不同理解和不同解释。所以早期宗教是以神的形象和神的寓意来阐述和表明一定道理的,而现代宗教则是以科学和理论的方式来阐述和表明一定道理的,所以任何宗教都是一种认识,而认识必定会转变为观念和精神,由于人是精神性的动物,所以宗教是人类精神性的指导和精神性的依托,也是一种规范人类、规范思想、规范行为的一种方式或方法;如果人类没有一个崇高的目标和目的——即崇高的精神信仰的话,人类不但是对它物、即便是对人类自己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无耻、最为可怕的禽兽与恶魔。


基督教的教义和宗旨在经历了千多年的艰难爬涉后到达了自己的顶峰而建立起来的诸多真理性的权威却受到了14世纪末兴起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和自然科学中挟带着的一股偏执片面性的抽象认识的诟病和质疑,在这种诟病和质疑中随着科学学科的实证经验和唯物论的进一步抬头,这股抽象片面的认识又进一步否定了基督教人性观的合理性以及“上帝存在”的精神和意义。——基督教以上帝寓意的方式和道理不能被直观的科学常识所认识,不能被理智的经验主义和唯物主义所理解和接受,它们指责宗教伪造了上帝和神来统治世人和麻醉世人,并又指责宗教阻碍和束缚了科学的发展,他们理解不了基督教启示真理和传播真理的那种方式,他们更理解不了基督教用上帝和神来寓意的那种深刻含义,他们仅从基督教的表现方式不符合科学学科的发现和科学学科的实证经验而去全盘否定基督教,他们进而还把教会中形成的某些特权和等级现象以及教士中的一些腐败也当作是整个教会和教义的问题而加以批判和否定。譬如他们凭当时的知性知识和科学的一般常识认为世界上和宇宙中根本就不存在、也没有类似于人形的那种完美的上帝和神;既然没有上帝和神这样的事实,而基督教又要人们相信和信仰这样的上帝和神,那不是在欺骗世人和愚弄世人吗?那不是在散播一种精神鸦片吗?既然是欺骗和愚弄世人、既然是一种精神鸦片烟就是反动落后不科学的东西,就是阻碍历史前进的东西,就应该予以彻底否定而建立一种新的知识(即新的世界观)来予以替代,这就是当时科学学科知识和知性知识对基督教的直观理解和直观认识。——而这样的理解和认识的错误之处即在于是以片面的有限的科学知识和一般常识的理智去指责、去评判基督教在深层意义上、在精神层面上所指出的那些深刻道理。虽然这个世界确实不存在那种神话般的上帝和神,但人类知识和人类精神却实实在在需要有一个完美的上帝来作启蒙和启示,来作终极的指导和校准,否则人类永远也脱离不了禽兽界而达不到理想完美的境地。而基督教的宗旨就是要人们遵循和遵守上帝的法则和上帝的意旨,而“上帝的法则”和“上帝的意旨”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至善境界的真理法则”和“至善境界真理的意旨”,而“真理的法则”和“真理的意旨”就是人类应该遵从的绝对原则和绝对标准。而实证科学、特别是唯物论不知道什么是人类界真正的真理,不知道人类界应该遵从和遵守些什么,也不是站在人类发展的长远角度上和辨证角度上去认识问题和理解问题,而是用直观的认识方式和有限的科学方式去否定宗教(即基督教)的那种表现方式和表现意义,进而陷入否定基督教的教义和本义。——而这种不懂得、也不理解基督教教义和本义的那些认识——即实证科学和唯物无神论往往是站在片面、偏狭和激进的角度上去盲目反对上帝、反对宗教的,以致最后反到了“上帝死了”,反到了恶魔诞生了,反到了半个地球陷入了恶魔般的统治,反到了人类为此付出了亿万人的生命代价,反到了其邪恶流毒至今还未完全肃清,这就是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末的唯物论和单门科学常识否定宗教、否定基督教导致了否定原本还算正确的世界观、导致了否定原本还较正统的道德观、导致了否定原本还算神圣的价值观和上帝观,结果给这个世界带来几乎整整一个世纪之乱和一个世纪之灾,这就是近代思想界和知识界犯下的巨大的历史性错误和历史性罪过。


宗教是一种意识、也是一种认识,由于认识终归是思想上的事情,所以即使有的宗教是极其低下落后而应对其改变或取缔的,但都不能以强制的方式和不讲理的方式去改变它或取缔它,而应从思想上、观念上、理论上去改变它和取缔它,因为思想方面的东西只能以思想方面的方法和方式才能解决,靠强力和不讲理的方式只能压制一时不能解决认识上的根本问题。


宗教应以"上帝、理性、人类、人性、社会"这些概念为其内在实质和最高标准;没有这些概念、实质和标准的,与反对这些概念、实质和标准的宗教都是邪教。


单一的科学知识及其规律和规则都是极其有限的,不能当作普遍的真理去信仰、信赖、去遵守,只能信仰全科学那个统一的规律规则和科学求真的那种精神;而全科学所探求的那个本质道理和那种求真的精神也是宗教应坚持、应追求的最高原则和最终原则,而这个最高原则和最终原则基督教是以它的教义和上帝的方式把它表现出来的,而这种表现的方式就是宗教在人类历史中的特有意义。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6-04 08:27:00 +0800 CST  
理念:理念是宇宙中(即世界中和事物中)各种规律、规则或各种场(或物理场)按一定的秩序和一定道理排序出来的规定性和原则性即为理念,它是事物之所以存在和具体存在的原理和原则。所以世界及其事物是由一定的秩序和一定的道理安排和排序出来的,而这个“一定的秩序”和“一定的道理”就是理念本身,就是理念的构成。


【附释与小议】理念是以它的理、它的质为其原则、为其规定性的,并以此理为其本质之念和终极之念,所以叫理念。而理念就是宇宙(事物)的本质,就是宇宙的秩序,就是宇宙(上帝)造物的原理和原则,就是世界和事物之所以成为世界成为事物的真正原因和绝对原因;没有这个理念性的原则和原因是造不出这个世界和事物来的,所以世界和事物的本质就是理念;没有理念就无所谓存在,有了理念才有真实的存在和必然性的存在,所以理念是事物的原因、是事物的原本、是事物的第一性,这就像灵魂是躯体的主人那样,而躯体不过是灵魂的载体而已。——若想细分理念的话,理念有宇宙的理念、有世界的理念、有大自然的理念、有各种事物事理的理念以及人为精神的理念之分和之别,这些理念共同概括出“理念”之概念。就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来说,真正的理念就是主观理念与客观理念的统一。所谓客观世界或客体事物不过是自在理念外在化的表现,而认识世界和事物就是认识它们的理念,只有认识到它们的理念才算把握到世界和事物的本质,才算主客观的统一,否则人对世界和事物还是一遍茫然、还是一遍无知、还是一遍陌生。


柏拉图是把概念规定直接作为理念的,虽然并无原则性错误,但也常常因此陷于抽象而不具体的认识中。亚里士多德是把他的“形式因”和“目的因”作为理念来解释的,虽然很精准和准确但却带有过重的经验因素。黑格尔是把宇宙和事物的逻辑全过程当作就是理念本身、就是理念的显现,黑格尔已从最高的和更全面的角度上对理念作了一个完全的概括和定义;而马克思,一个对理念概念反感而又没有达到真正认识的人又怎能算是一个有哲学知识的人呢?又怎能入得了哲学之门和登得上哲学之堂呢?而对理念没有真正认识的那些所谓哲学家他们所谓的理论和见解其实都是一种很主观、很表象、很情绪化的意见和见识而已,所以他们的理论是与世界的实质相矛盾的、是不现实的,而他们治理世界的方式方法(即政治见解和政治方法)更是极其错误和反动的。


唯物论——特别是马列主义的唯物论,他们认为事物的最高本质和最高规则就是事物的规律,所以他们常爱说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种话。在他们所谓的哲学认识里规律就是世界事物的最高点和最后点,所以他们的世界实质上就是一些相互矛盾、相互对抗的规律和规则,而没有理性和理念性的规定存在,也没有理性和理念性的规则与协调,他们的思想和意识只能在唯物的物象上和相互矛盾的规律上停止或打转,进入不了对世界最高和最真的理念性认识和意识,所以他们(即唯物论)原则上是不承认有理念存在的,即使不得不承认也反倒是把它当作是第二性的东西,而不是像唯心论那样把理念看作是真实的、绝对的和必须的存在。其实任何事情,不管是人为世界之事,还是宇宙大自然之事,都是先有了一定“义”之后,才会有其"形"的,而这个"义" 就是世界和事物的本质,就是世界和事物的理念,不可能有那种没得"义"的存在或没得"义"的形式的,这就是理念论认识世界和事物的依据和道理,这也是唯物论从唯物角度上达不到的认识境界和认识道理。所以理念既是一切事物(即世界)运动和发展的逻辑起点,又是一切事物运动和发展的逻辑终点。


“理念”一词是一个具有正当性和正意性意义的词性,而与这个正当性和正意性词性相反的词是“恶念”与“邪念”; "邪念"与"恶念"和"理念"具有同样的功能,它是一切恶的来源,是未被规范化、理性化和文明化的原始本性和自私阴暗的本性;所以好的、正的事物的本质和原则才可称之为理念,而坏的、恶的事物的本质和原则则为恶念和邪念。


理念论就是真正的唯心论,因为理念本身就具有"心"的要素和"心"的作用于其中,而"心"是按照它所具有的理和愿去行事的,而理念也是按照理的原则和理的意念去规定和规划事物的;而事物的存在是因理念的规定而存在的,如果去掉事物中的理念规定这个事物就只是单一或单纯的物质了,就不是真正具体而具有理念性的东西了。所以有序的规律和规则是宇宙大自然的理念;种子是植物的理念;精神(概念)是人的理念;理性原则是国家和社会的理念。如若国家和社会没有了理性,它就必是一大恶物;如若宇宙没有了理念它就是无序无尽的死的宇宙或死的物质。所以世界和宇宙的存在就是具有理念性规定的那种存在,而这种理念性规定的存在是物质质料所不能规定和规划的,只有理念才是它的本质规定和本质存在,这就是唯心论认识世界、认识事物的理由所在;唯物论达不到这种认识的深度,只能以物质或物象存在作为他们认识世界和事物的本质,所以真正的哲学认识只能是具体而生动的理念论认识,而不是唯物论那种物质论或物质化的认识。所以纵观人类整个精神活动和科学活动: 宗教追求全能而至善的上帝,哲学追求本质和真理,科学追求(探索)规律和规则,人类追求美、更追求完美——而人类的整个追求和最高追求就是追求至善和完美,这就是人类的绝对精神和最高精神,而人类的这个绝对精神和最高精神就是受理于和受启于世界和宇宙的绝对真理——即绝对理念。

使事物成其事物的原因一一即理念一一就是事物的本质,而本质就是事物这样存在的真理。如此,生命的本质就是活性,而活性是物质元素与环境条件(因素)的理念性结合;所以,不管是高级事物还是低级事物它们的成因都是因它们的理念规定。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6-05 08:46:00 +0800 CST  
感谢吧主的鼓励!!!

我借此提示一下:还有两天“哲学”这一词条我就要贴出来了,到时人们就可见证哲学一词两千多年未完成的定义从此就清楚明朗了而不会再生歧义。希望读者多多关注,多提不同意见和看法,达到相互促进的作用。谢谢理解。

楼主 曲中规a  发布于 2016-06-05 16:22:00 +0800 CST  

楼主:曲中规a

字数:57294

发表时间:2016-05-19 16:5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26 16:04:28 +0800 CST

评论数:3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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