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同婚平权案看美国宪政的根基、思路和缺陷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优势,给了自南北战争以来日益削弱的州权重重一击,判决14个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宪。美国已经光荣地成为了全世界第二十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认可同性婚姻平等权利的国家,而这些国家绝大部分都是世人所公认的自由、民主与发达国家。难道同性婚姻的平等权利果真是民主、自由、平等与博爱的先进潮流浩浩汤汤,不可阻挡吗?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国家同婚平权相关法案或者以国民议会多数表决的方式通过如法国,或者以全民公决多数通过的方式如爱尔兰。通过最高法院大法官表决而间接认可这一方式既体现了美国特色宪政之特色何在,同时也说明了,美国宪法制订者们的种种精巧设计终究是百密一疏,如今越来越捉襟见肘。此案例充分说明人类的理智和美德都远非完备完美,与神秘天意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如果对美国宪政史有深刻的了解和洞察,就应该知道美国宪法制定者们的初衷遭到了最深刻的违背,此判决已经真正动摇了美国宪政的根基以及最高法院自身的存在。相比美国宪政在南北战争中所遭受的打击,那一次最高法院不仅没有责任,而且在南北战争前后的宪法斗争中,一如既往地捍卫了自身存在的根基和制宪者制订美国宪法的初衷。之所以无力回天,是因为文斗不能与武斗相提并论,天下最强有力的仲裁就是武力仲裁。而这一次最高法院在既没有武装团体的暴力威胁,也没有国内大规模危机的情况下迎合民意,自伐其本,可见美国最高法院的那五位大法官们的政治智慧和社会洞察力已经退化到了何等程度。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其实质就是以司法仲裁为手段的国家权力直接挑战人类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的权威,并且轻率摧毁了美国宪法条文中明确保留给各州和人民行使的最天经地义的正当权力。这场不流血战争的后果将比南北战争的血流漂杵对美国宪政的破坏更为严重,因为这是美国联邦一级的国家权力对婚姻制度这一人类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史无前例的稀释、歪曲和摧毁。而传统婚姻制度本身并非是自然界的铁律,实质上并不是那么坚不可摧,永久不变,能无限自我保护的。

楼主 不速之客3399  发布于 2016-09-25 23:09:00 +0800 CST  
@躑躅崎館@斜玉玄枢@白伊寒@阴阳颠倒乱五行

楼主 不速之客3399  发布于 2016-09-25 23:19:00 +0800 CST  
文章很长,我怀疑那些满脑子是性的基佬根本看不懂

楼主 不速之客3399  发布于 2016-09-25 23:25:00 +0800 CST  

楼主:不速之客3399

字数:878

发表时间:2016-09-26 07:0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11-23 12:40:53 +0800 CST

评论数:18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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