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麻木现象再现?“儒家中国法”的必然恶果而已...

又看到一个视频,麻木大众对事故伤者视而不见,导致伤者被再次伤害...



究其原因,“无过错担责的弱智法律”迫使大众只能用“冷血麻木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来自保...再加上儒家极端自私理念的蛊惑骄纵,如此,中国大地之上就只能是“冷血麻木的丛林本性”...儒家不灭,滥情伪德之下,所有美好全是扯淡...


“南京彭宇案”、“五日马蜂案”、“全楼赔钱案”...无不体现着弱智法律对“大众善行可能”的恶意侵蚀,迫使大众只能畏于“大概率的、难以承受的风险成本”而压制自身的“救助欲望”...当然,在“儒家官本位”那里看来,却很可能是“无讼和稀泥的和谐盛世”...


附:
1.冷血麻木必是儒家国度的民族本性!
2.孔孟不亡 正义难存 儒家不灭 法治不彰

3.儒家,扼杀了国人的人性良知、公德意识、信用体系和博爱精神...

4.亲亲相隐 公德沦丧 天必遣之

5.滥情伪德的孔儒教化必至国破家亡!

6.简批“永远站在弱者一边”的弱智祸国理念...

7.自律是表象 他律是本质

8.法律VS公德VS美德VS私德VS道德

9.正当防卫者权利法、见义勇为者保障法、紧急救助者保护法。

楼主 静虚散人  发布于 2017-06-08 09:17:00 +0800 CST  

楼主:静虚散人

字数:465

发表时间:2017-06-08 17:1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2-18 10:15:2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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