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反对“三股势力”必须旗帜鲜明

转载之“边疆反恐”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警示我们,我们对“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这“三股势力”决不能抱任何幻想。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制造民族隔阂、分裂伟大祖国、残害无辜生命的罪恶活动。新疆各族人民和“三股势力”之间的斗争,没有任何调和的可能和余地。反对“三股势力”,各族人民必须立场坚定、态度明确、旗帜鲜明。
勿庸讳言,在一些特殊时刻的特殊场合,个别群众特别是个别少数民族群众对“三股势力”的态度并不明朗,极个别的人甚至或明或暗对他们表示同情。由于这种暧昧的态度没有及时得到坚决的批评和明确的引导,致使在某些场合某些群体中倡导团结的声音微弱,不利于团结的情绪明显,正气难以伸张。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是必须坚决消除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
一、个别人没有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甚至糊涂地认为他们在为自己争取某种权利;
二、个别人被狭隘的民族情绪和宗教极端情绪蒙住了眼睛,因为“三股势力”的成员大多属于本民族、大多打着宗教的旗号,就无原则地予以同情;
三、个别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些难题,于是不分青红皂白借此发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
“4?23”巴楚暴力恐怖事件、“6?26”鄯善暴力恐怖事件用血淋淋的事实表明:对“三股势力”的暧昧是何等的糊涂和愚蠢,对“三股势力”的美化、同情无异于帮凶和同谋,对“三股势力”唯一正确的态度,就是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
我们之所以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是因为他们具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的反动本质。
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是全人类的基本共识。他们肆意残害无辜群众的生命,这不是反人类又是什么?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们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他们不仅不以自己的努力去维护社会秩序反而以自己的凶残去践踏社会秩序,这不是反社会又是什么?尊重生命、善待生命,这是全世界各种文明能被称为文明的基本前提,他们却以杀戮无辜者为荣,这不是反文明又是什么?劝人向善,是全世界各种宗教之所以能成为宗教的本质特征,他们却以取人性命、破坏社会秩序为乐,其行径与魔鬼无异,这不是反宗教又是什么?对这些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的邪恶势力,我们难道不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反对吗?!
我们之所以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是因为”三股势力”是各民族共同的敌人,不是哪一个或哪几个特定民族的敌人。
无庸讳言,新疆的暴恐分子基本来自维吾尔族,但这能说明他们只是其他民族的敌人而不是维吾尔族的敌人吗?在“4?23”巴楚暴力恐怖事件中有15位无辜同胞遇害,其中10位是维吾尔族;在“6?26”鄯善暴力恐怖事件中有24位无辜同胞遇害,其中16位是维吾尔族。可见,当这些暴徒凶残地举起屠刀时,他们并没有因为对面站的是本民族的同胞而手下留情。既然如此,我们如果还要因为他们与自己同属某一个民族而就去同情他们,岂不愚蠢可笑吗?因此,尽管这些暴恐分子基本来自维吾尔族,但是他们决不是维吾尔族的代表,他们只是维吾尔族的败类,是其他民族和维吾尔族共同的敌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维吾尔族有识之士认识到,新疆“三股势力”的活动,受伤最深受害最大的正是维吾尔族。那些歹徒的凶残行径,无形中使维吾尔族的整体形象蒙受损失;他们的反人类反社会行径,给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这无疑延缓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因此,从深层次上讲,暴恐分子是新疆各民族共同的敌人,尤其是维吾尔族的敌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反对吗?!
我们之所以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是因为这是我们爱祖国、爱民族、爱家乡、爱亲人、爱自己的具体体现。
作为一个公民,天经地义应该爱自己的国家;作为一个成员,天经地义应该爱自己的民族;作为一个克拉玛依人,天经地义应该爱自己的家乡。可是,“三股势力”干的是分裂祖国、抹黑民族、破坏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罪恶勾当,我们难道不应该反对吗?
我们尤其要明白的是,反对“三股势力”,是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最大的爱,也是对自己最大的爱。如果暴力恐怖事件真的不幸在克拉玛依发生,那么,不管你是哪个民族,你的亲人、朋友和你自己,都有可能成为暴恐分子砍杀的对象。如果你对“三股势力”的态度不正确,致使自己的亲人、朋友或你自己糊涂地沾染上“三股势力”的活动,结果必然会毫无价值地成为低级炮灰,这无异于你亲手对亲人、朋友和自己造成伤害!这样的结果是我们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如此,我们对“三股势力”能不予以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吗?!
总之,对“三股势力”在态度上的任何暧昧和动摇,丧失了人作为人的正常感情,背弃了公民的基本义务,亵渎了教民的核心信仰,违背了党员的起码党性。因此,不管我们属于哪一个民族,不管我们信仰什么宗教,不管我们是普通群众还是党员干部,我们对“三股势力”都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反对!

楼主 Eric_302  发布于 2015-12-13 14:52:00 +0800 CST  

楼主:Eric_302

字数:1986

发表时间:2015-12-13 22: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1-28 14:57:3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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