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160519┃原创』《玫红》民国文 橙包勋鹿繁星绵桃开度灿白

世勋,你看,我早已亡在一场名唤相思的戏里,无情无义,无心无欲,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戏子的戏,终是一场无人观看的戏。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19 21:48:00 +0800 CST  
朴灿烈看着眼前身着华服的人不禁有些惊诧,终于知道为什么叫大戏了,一出《霸王别姬》,请唱的不止有鹿晗,还有一人,戏园的老板边伯贤。如果说鹿晗的戏是豪放洒脱,那么边伯贤便可说清新脱俗,毫不扭捏与做作。据说鹿先生从此罢唱,最后一场,只为,一位不在场之人。还据说,从此边伯贤就顶替了鹿先生的戏。
“鹿晗哥,我是朴灿烈,”朴灿烈调笑道:“这么多年没见,有没有想我?”
“没有,我恨比我长得高的任何人。”鹿晗抿下一口铁观音,摇了摇头,皱着眉咽了下去:“就是没有艺兴泡的好喝。”
“包括他?”朴灿烈笑了一下,放松的靠在椅子上,定定的注视着鹿晗,鹿晗闻言脸色一变:“你什么意思?”
朴灿烈一脸笃定的神情,喝下一杯热茶:“呵,我当年认识的京城鹿少,可不会在现在,因为一个女人,罢掉了心爱多年的戏。”他挑挑眉:“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不过你也不用自卑,告诉你个秘密,鹿哥,我,看上你们家老三了。当然了,我是商量不是威胁,你不同意的话,我会尊重你的意见。”
“这个我没有什么同意不同意的,这个还是要看阿边他是否愿意了。”鹿晗笑了,露出他这几天的第一个笑容。
“好了,打住,哥,回归正题,我这次来的目的,是因为龙江最近出现了一支鬼子的部队。”
“龙江不是一直有鬼子么?那有什么好稀奇的?”鹿晗想了一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朴灿烈却皱起眉,连连摇头“不不不,哥,这次的部队非常奇怪,好像有什么生物类武器,至于什么意思,我也不懂,我也听不明白,这是政委请来的大学生说的。反正,那个部队已经害死了很多人了。”
“毒气弹?”鹿晗询问着,这是唯一说的过去的了,不然也没有别的办法解释了。
“我们目前只知道这么多了,至于把这个消息带给国党驻军就交给你了,这是上级的命令。”朴灿烈端起茶杯咂了一口,又看到了什么,连忙把茶杯放在桌上,鹿晗只听到了一句“哥,没什么事儿了,你弟弟我带走了啊。”然后便见到朴灿烈不顾边伯贤的挣扎,扛着他离去的背影和桌子上因为走的太急碰倒的茶杯,也真是啊……
鹿晗挥挥手“行了,不用追了,回去吧,没事,他们闹着玩呢……”喏,我可是卖了自己的亲弟弟阿,灿烈。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0 21:22:00 +0800 CST  
“小豆子……小豆子!”
“欸,阿勋哥哥!我在这儿。”扎着羊角辫儿的小孩从树上探出脑袋,举着两颗鸟蛋晃着:“看!阿勋哥哥,蛋欸!”
“鸟蛋吗?”吴世勋和她一起开心的笑着,像个孩子一样,不对,好像他仍然是个孩子啊。
“嗯!阿勋哥哥,我想看着他们被生出来诶!”
吴世勋看着小豆子,一脸温柔的站在树下劝着:“放下来吧,如果你要是一直这样的话,他们就生不出来了阿。”
听到了吴世勋的话,小豆子明显有些犹豫,不自觉的咬起了手指头“可是,我很喜欢他们阿。”说完又坚定的说了一遍“我真的很喜欢。”
吴世勋也不生气,继续耐心的劝着:“那他们吧妈妈看不到他们会着急的。”
看着吴世勋满脸认真的表情,小豆子只得把鸟蛋乖乖地放回鸟窝,刚想转身下树,有看到了什么指着一处惊喜的叫到:“大吴哥哥!”
“什么?”吴世勋有些不解:“什么意思?”
没等小豆子回答他也马上明白了,因为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阿勋。”
“哥?哥!”吴世勋激动的叫了起来:“哥,你怎么来了?我好久没有见到你了。”
吴亦凡三步并为两步走到他的身边蹂躏了一会儿他的头发才笑着开口:“怎么?不欢迎哥哥?”
“当然没有。”吴世勋赶紧抓住了他的衣角澄清:“怎么会?我就是太惊喜了,我想你了。你都不在我身边。”
看出他的失落,吴亦凡连忙岔开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阿勋,你又长高了阿。”
“嗯!我以后可是要长的比哥高的!”吴世勋仰起脸定定的看着他“不过……哥……你到底为什么来阿……”他说完顺手指了指身后的屋子,对刚从树上滑下来的小豆子嘱咐着“你先进屋,我和你大吴哥哥聊一会儿。”
“好,我知道了!”
听到小豆子应允后,吴世勋和吴亦凡才走到屋子另一侧的磨盘边坐下。
“阿勋,你还有多长时间出发?”
“半个月吧,怎么了?”
“去哪?”
“万全。”吴世勋明显感觉到自己说出这两个字后吴亦凡松了一口气“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吴亦凡做了个深呼吸“没事……龙江那里出现了日本人的一个细菌部队,我以为你……”
“安啦。”吴世勋拍拍吴亦凡的背“你弟弟我一向福大命大的,不用担心我。倒是你……”吴世勋回过头,拨弄了一下磨盘上的玉米粒,又转回来,盯住吴亦凡的眼睛“你找我……不止这些吧?哥,说吧。你别骗我。”
吴亦凡被他盯得有些不自然,习惯性的挠了挠头顶,叹了口气:“哎呀!行了,知道瞒不过你,内个……鹿晗他……他最近……最近很不好。走之前去看看他吧,啊?”
吴世勋的手顿住,脸色变得惨白:“可是,当初,先放手的,不是我阿。”说完,便突然起身,向屋里走去,当然,他很不想承认他听到了吴亦凡最后那句话,他说:
“鹿晗为了你……罢掉了,他最爱的戏。”
吴世勋突然感觉有些难受,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你?鹿晗,我不太明白,到底那个傲然,洒脱的是你?那个平和,温婉的是你?还是这个为情罢唱的是你?再者说,那个毅然离开的是你?我到底该认识哪一个你?你告诉我好么?啊!鹿晗!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1 21:40:00 +0800 CST  
“哥……我走了?”
“哥……你会想我是吧?”
“哥……乖乖等我回来啊!”
“滚!”
金珉锡头疼的看着金钟大,完全愤怒啊,当初那个冷漠的弟弟去哪了!还给他!
“哥……我们做点什么吧?……啊……”刚刚说完,金钟大就被金珉锡一脚踢出了门外。
“赶紧走吧你,不要个脸!”金珉锡把门重重的关上,摇了摇头,叹出一口气“呼……”
金钟大看着面前紧闭的大门,对在一旁已经看呆的金钟仁笑了一下:“我们走吧。”
金钟仁有些恍惚,他居然看到了三哥被大哥从门里扔出来的场景……天啊……会死么?“三哥,我可什么都不知道阿,我刚才什么都没看见。”他连忙解释着。
“乖……走了。”金钟大满意的笑了笑,又冲远方的身影招了招手“黄桃子……二哥。”
金俊绵看着笑闹的几个弟弟,嘴角也泛出一丝笑容,心中却泛起一阵苦楚与酸涩。战争,快要开始了呢,你们要一切安好。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3 15:42:00 +0800 CST  
Part14:
不知不觉间,北平下起了第二场雪,来往的路上洁白的发亮,四合院的屋顶上倒垂下来几个冰柱,泛着晶莹的光,可即使这样,也照不出石板路藏青色的路面。
吴世勋把小豆子的棉袄给她套好,然后戳了戳她的脸:“小豆子,和阿勋哥哥一起去找鹿师父,好不好?”吴世勋揉了揉她的头发,仔细看着她水亮的眸子。
“阿勋哥哥不要我了么?”小豆子眼眶中出现了一些水雾“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仿佛只要吴世勋说“不”眼泪便会掉下来。
“不是的。”吴世勋在小豆子面前蹲下,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不会不要你的,但是哥哥要去打仗了,所以……”话说到这里没在继续,但小豆子还是明白了,她说“好。”
月光打在雪地上,把一大一小的影子拉长,吴世勋裹紧了两人身上的大衣,拉着女孩的手,仔细叮嘱着:“小豆子,进去后,不要惹师父生气,要提醒师父多添衣,别冻到,知道了么?”
小豆子费力的从围巾中抬起头来,乌黑的眼珠灵活的转着“那,阿勋哥哥不进去了么?”
吴世勋看着已经到了眼前的府门,终是摇了摇头,半蹲下身,注视着眼前的孩子,认真的解释着:“阿勋哥哥就不进去了,鹿师父他……应该不太想见到阿勋哥哥。”
小豆子歪歪脑袋,满脸天真:“那阿勋哥哥可以去和鹿师父道歉啊,师父一定会原谅你的。”
吴世勋笑了,他只是摸摸小豆子的头,站起身,帮她用力的拍响了眼前的红木门后,转身离开。
“世勋……”
吴世勋脚下一顿,狠了狠心,大步向前走去,没错,他忘不了,这是鹿晗的声音。
“世勋!”这一次的喊声不在迟疑,多了一分焦虑,也多了一分颤抖,终是对这个声音狠不下心,吴世勋转过了头,无奈变成了关心,又转换成愤怒。
“鹿晗,你疯了!”
鹿晗光脚站在雪地中,身上也只穿了一件单衣,像是随时能被风吹走一样,看着鹿晗的样子,吴世勋大步走到他面前,把他揽入怀里。
“为什么穿这么少?”吴世勋的语气有些生硬。
“我就知道是你。”鹿晗抓住吴世勋的衣领任由他把自己打横抱起向屋里走去。
小豆子早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要走了。”
“去哪里?”
“万全。”
“这次,我等你回来。”
“好……”
“等你回来,我们就重新在一起吧。”
“好。”
雪愈下愈大,出了四合院,吴世勋再次看了一眼红木门,以及门前站着的鹿晗和小豆子,笑了笑,转身坚定的向前走去,这一次,他没在回头。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3 15:44:00 +0800 CST  
《玫红 上部》
正文完结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3 15:45:00 +0800 CST  
第一版2015.8.17
第二版2016.6.23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3 15:46:00 +0800 CST  
孩子们,提个建议,我是重新开楼写下,还是就在这里发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3 18:31:00 +0800 CST  
算了……算了-_-|| ……上图吧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5 12:07:00 +0800 CST  
番外③关于家庭之吴家
父亲?
母亲?
熟悉……但又陌生、却又遥远的字眼,从两人记事起,就没怎么见过父母,只是依稀记得父母的战友见到他们总会说:“哎呦,这不是建国和梦琴的儿子么?你俩的儿子都长这么大了。”然后彼此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其实吴亦凡一直都知道,父母是奉子成婚的,很不幸,自己就是那个子。这些年,风言风语也有不少去了他的耳。其实,他并不在意那些流言蜚语,他只是很不解满满的不解,既然不是相爱的,为什么要在一起?为什么要自己出生,为什么还有了弟弟?让他们生活在嘲讽之中。
父亲是国民党,母亲是共产党,即使他们基本从未同时出现过,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们也给了自己和世勋,家的感觉。
即使,那根本不像一个家。
可是后来,他们连这个完全不像家的家都失去了吧?失去的无比彻底。因为叛徒的告发,父亲和母亲离开了,不,不是离开了北平,而是远离了这个恩怨纠纷的世界。
不过,没关系的。
放心吧,
世勋有他照顾呢,
只是,对不起了。
不能再替吴家传宗接代了呢。
我们都有了自己真心喜欢的,想要共同一辈子走下去的人呢。
很可惜,他们都是男孩。
至于列祖列宗什么的,
大不了,之后不去见他们就好了吧。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6 21:35:00 +0800 CST  
番外④小豆子
鹿晗依稀记得,1934年的冬天,他独自走在北平的一条胡同里,接受了一份来自上天给予他的珍贵的礼物。
一个小女孩光着脚,站在雪地之中,身着一件单衣,冻的直哭,像是收到了来自这个世界的最不公平的待遇一般,但又无力抗争。
鹿晗走过去,轻轻地把她抱起,就像对待一个易碎的娃娃一样柔声地问着她:
“丫头,为什么不回家啊?”
“呜……呜没……没有家了……呜……讨厌我……呜……不要……不要我。”小女孩哭的根本停不下来,原本清澈的童声也掺杂了些许沙哑。
鹿晗心下明了,把她小心抱起,裹在自己的怀里,往自己的住处走去,边走边问着怀中的孩子:
“丫头,多大了?叫什么啊……”
“我三岁了,娘在的时候叫我小豆子……”女孩仍然没从悲伤中缓过来,一抽一抽的,鹿晗心疼的拍了拍她的背,轻声问着:
“那……和我回家怎么样?我不是坏人。”
女孩终是从抽泣中缓过,睁大眼睛也问着鹿晗一个问题:“不会不要我么?”
“不会。”
“不会扔掉我么?”
“不会。”
“好……”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小女孩点了点头,揪住鹿晗肩膀出的一小块布料“我跟你回家。”
“我叫鹿晗,梅花鹿的鹿,天将明的晗,我19,以后,要叫我鹿师父,我仍唤你小豆子便是,明白么?”
“嗯。”
那时候,还年少,不懂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只知道,谁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拉我一把,谁在我最伤心的时候安慰我一下,便信任谁了。
那时候,还年少,不懂什么是甜蜜,什么是苦难,只知道,谁在我最需要家庭的时候,把我抛弃,谁在我无助痛哭的时候带给我不可多得的安定,平静。
那时候,还年少,更不懂什么是金钱,什么是利欲,只知道谁在我渴望关爱的时候,告诉我,你是个女孩,你不配,谁在我被世界抛弃,厌恶的时候,拉起我的手,带我走出那歧视的深渊。
我不是家禽,我也不猛兽,我懂得,你给我的,不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它也许是你仅有的,而你仅有的东西,却造就了我的全部,那我便用我的全部,来满足你的幸福。
那一天,回家后,鹿晗喊来了张艺兴,烧好热水,手忙脚乱的帮小豆子洗碗,看着女孩无忧无虑的笑容,鹿晗也笑了,即使可能自己也自身难保,但你是无辜的,不是么?一直这样快乐下去吧。
你说对吧?
小豆子。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7 11:46:00 +0800 CST  
那一天,他遇到了他,以医生和病人的身份,从第一眼起,心便像打了结一样,密密麻麻的缠在一起。
他烧的很厉害,感染了风寒,孩子气的一面大半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的嘴唇翁动着,不知在说些什么,他轻轻把耳朵附在他的唇边,这次明白,他说的是:
“娘……不要走……”
他轻轻触碰他的额头,愈发觉得烫手,他熟练把毛巾浸湿,搭在他的额头上,悉心的煎好药。
他知道,他们是一样的,早就没了娘的孩子,从不把伤痛示于人前。可伤痛终是伤痛,它是无法抹去的。
忘记那天怎样离开的了,只是隐约记得,在他拉住他的手呢喃时,他终是心软的在他耳畔说:
“好……好……不会离开的。”
终是,食言了罢。
从此便再也忘不掉那日的脸,也忘不掉,他在自己耳畔的呢喃。
初见,初见,初次见面。
再见,再见,再不相见。
你是我的眷恋,
是我忘不掉的颜。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8 21:48:00 +0800 CST  
番外⑦我们
我是吴亦凡。
我的爱人,叫张艺兴。
早就忘记了第一次遇见是什心,见到了接哥哥回家的弟弟。从此,便明白了一句话。
一眼万年。
那是秋天,伴随着满城的枯黄以及落地的声响,见到了温润如玉的他,毕生难忘。不禁在心里暗暗感叹:
就是他了。
这一辈子,就是他了。
后来,在戏园门口日复一日的等,发现,只有鹿先生登台的日子,他才会来。
再后来,他和我聊了一下他的家庭,用了不到两个月,我们便知道了,关于对方兄弟的故事。
再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什么也不会把我们分开。但那天,鹿晗告诉我,他为我顶住了巨大的压力后,我承认,我犹豫了,我的坚持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后来,我就见到了,喝的烂醉的鹿晗,他抓住我的手,喊着世勋……世勋不要走。我才明白,既然是相爱的,那么就该给对方最好的结果。但是,也不应该分开。
我想,是不是只要我在他身边,他便会安心,会好好的过下去。
现在的我,愈来愈患得患失,UC全然是一个好的丈夫的样子了,而不是应该在我身边,安心的做我的附属,我和他说过这个想法,可结局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抱住了我,吻上了我的唇,后来,进入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他的眼泪,他揪住我的领子恶狠狠的说:“吴亦凡,这辈子就这样了,既然注定躺在你身下了,就别想甩开我,不可能,再说这种话,我就杀了你。”
我爱死了他当时的语气和表情像一只发狠的兔子,只是,别再哭了。
别再哭了,我亲爱的宝贝。
不会了,
再也不会了。
我会用我,一生的耐心和爱,去守护你的。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29 17:24:00 +0800 CST  
番外⑧无题:
我的名字是鹿晗,
晗,天将明。
可是,为什么我的天空,不亮了呢?
——鹿晗
1935年,第一次正式的见到这个孩子,从前听艺兴和亦凡分别提起过。当时没有太大的感想,后来才发现,他确实长了一张富有英气的脸。
我以为见过一面后便不复相见,我们不是同一路人。但只要有我登台的日子,就能看到他的身影,风雨无阻。啊……真是的,这小子简直和他哥一模一样啊。只不过亦凡的目标是艺兴,而他,换成了我。
我以为,我只是没有忍心拒绝那双发亮的眸子,但是,后来才发现,我只是就此沦陷了。
有一天,我吻了他,他的眼睛望向我,他问我,喜欢他么?我没有告诉他喜欢,我只是说,我不知道。他的眼里滑过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失落吧。但他还是拉住了我的手,说,没关系,我喜欢你就好了。
后来?后来啊,我一直在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说出来,我喜欢他。
我是共产党,
他是国民党。
我还是放弃了那段感情,他走的那天,我唱了一出《十八相送》。
那么,聪明如你,
是否能懂。
你说再后来再后来,就又在一起了啊。
那是,唯一。
无可替代的唯一。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30 13:21:00 +0800 CST  
后记
我是洛陌,《玫红》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五篇文,第五篇完结文。我以前从来没有发过,就拿在手里,有一种安心感。
以前开过的坑,开过的脑洞早就不止五个了。但是,民国,真的是第一次涉足。《Heart Attack》是杀手文,《Black FridayⅡ》是刑侦文,《死亡笔记》是半现实文。
本人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汉子,但,大家都说,这是我写的最细腻的一篇文了。
11天,手写完成了上篇。从发文到现在也有一个月零十天了。
本来没想分开写的,一部下来就完事了。简单粗暴,但是,时间设定问题决定分为三部,上,中,下。可是……出了点意外没有写下去,中就变成了完结篇。
刚开始写这个文,就是脑子一热,没想到就写出来了这么多,当初开坑的时候就暗暗发誓。
“我一定要写一个超长的后记。”
但愿我可以做到。
从前不愿写文,秉着一个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的想法,写出来总是不尽人意。
本来嘛,自己是only 12的团饭,又出现在自己的笔下,怎么舍得呢。
所以写文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舍得把谁写成坏人。我还是亲妈,对吧。
阿央姐控诉我写《Black Friday》二三,根本不走心,《玫红》的文笔明显比《BF》好很多啦!其实,我是想澄清来着。
刑侦神马的,根本不是洛陌的强项啊,洛陌的长项是往死里虐的言情啊~
亲故们也不要再问《玫红》的走向和结局了……因为不定啊~其实我也不知道,洛陌有个毛病,就是写文看心情。光是上部就已经改了N个设定了。陌小差点打死我啊,安对。因为开始给她看的我的简括很好,结果后来的包橙……
其实我是真的没想太多的,写到哪就是哪了,我们都是编故事的人,我们也把自己编在了故事里。
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部都融入进了这里,绘出一张只有自己看的懂的图。
具体的《玫红》长短不定,也许发文的时候一开心就续写了。不过上部,可能是最短的一节,它只是简短的叙述了即将发生在北平的故事背景和缘由。
陌小说的没错。
那个时期的爱情是轰轰烈烈的,希望一个爱恨分明的我,可以写出一个爱恨分明的故事。
那个时期的爱是炽热的,可以融化掉心中不好的一切。
我用了我这一世,最爱的十二个男孩儿,来描写出,我心中所敬仰的上一代人的故事。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
那是老一辈的青春,也是老一辈的芳华所在。
长袍,戏服,解放。
唱片,外商,留洋。
又熟悉,又陌生的字与词,在我们心上留下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故事。
你说那是传说也好,神话也罢。他在那里,销不掉,也抹不去。
你说那是编造也好,虚构也罢。他在那里,不悲不喜。
年龄就在摆那里,估计也写不出来多深刻的东西,只是心意,去致敬,属于自己的一份秘密。
它也许是一段佳话,
它也许是一座城市,
它也许是一个伟人,
它一直站在那里,
望着你,
瞳孔中不带有一点点的焦虑与生机。
我只希望,
能够用手中的一支笔,来填补它心中,眼中,所有的空缺。
一开始,这篇文是经过了纠结的,纠结它的背景,纠结它的题目。
北平?上海?
玫红?世俗?
当然最终敲定好你们看到的,上海滩的故事已经多的不能再多,经典也不乏其中,既然不能超越,那就远远观摩。
最初也在犹豫,会不会被误认为玫红那种颜色,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就这样吧,解释一下就清楚了,玫瑰的鲜红(血红),没有红色,全凭看客的想法,点到为止。
玫瑰在我手中,盛开带刺的红,痛且空,空旷开在心中。
为什么一直以来写同人文呢,要知道,他们十二个,是我心中无法抹去的死结。
从预告,到出道,大赏,本赏,离队,恋爱,解约,单飞。
一件又一件的事,都是心中无法抹平的伤。还好,还好有其它的唯十二也在,我们共勉。
玫瑰,
日光,
血液。
无法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地方的暗生系列。
为什么?
玫瑰带刺,它毫不留情的刺破你的手指,疯狂的吸食着自己的血液,然后开的更高傲,更娇媚。
日光,你以为它是温暖的么?它散发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包含了所有的肮脏,它不说,你不知道。
血液滋生在每个角落,它以肉眼看不到的速度,渗透着,渗透着,流走在你的脉络,心脏,发亮,发烫。
总之,就是这篇文,别说看不懂后记,反正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啥,想到了,便写出来了。
我以为,
我以为,没有痛苦,
我以为,
我以为,人人可以追求幸福,
我以为,
我以为,鲜花代表阳光,
可是,那是我以为。
我亲爱的孩子们。


另外写完《玫红》后,洛陌准备开一个新文,文体不明,可能重操老本,写特种部队,也许写小清新校园风,也许来个挑战,监狱文,也可能挑战一个从来不敢触碰的领域,古风。
不管怎么样希望大家都可以多多支持。
Fighting!!


《玫红》上部全文完。
第一版2015.08.19 17:05
第二版2016.06.30 17:18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30 17:20:00 +0800 CST  
@最爱霍医生@qq755694622@__洛陌先生@有风度分手方式@0万俟阿央0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30 17:36:00 +0800 CST  
@梦兰陵路@扭捏牛@MINNI珉@静逅花開@微风拂面mk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30 18:02:00 +0800 CST  
@一世茶蛋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30 18:56:00 +0800 CST  
亲故们,谁知道完结文在哪登记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6-30 19:00:00 +0800 CST  
@湮灭火镰这里这里,我在这里

楼主 exo王道粉  发布于 2016-07-26 21:59:00 +0800 CST  

楼主:exo王道粉

字数:23816

发表时间:2016-05-20 05:0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2-10-14 01:15:40 +0800 CST

评论数:194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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