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一些真实的离奇死亡事件~

早啊小伙伴们~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38:00 +0800 CST  
往下的几个都很变态,还要不要更啊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0:00 +0800 CST  
你们说,还更不更?就听你们一句话!你们说更就更,你们说不更我就不更了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1:00 +0800 CST  
开始了,胆小勿入。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3:00 +0800 CST  
两少女被残害
19岁的琳子是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姑娘,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她来到甘州区一家电专卖店打工,租住在甘州区西关三社的某民房内。琳子家境贫寒,其父憨厚老实,母亲老实巴交,唯一的弟弟于2003年考到北京某大学上学,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琳子被迫辍学在甘州区某商场打工挣钱。
2004年8月17日晚,几个放羊的老人在琳子租住的房子附近发现一名严重受伤死亡的年轻女子。老人们惊恐的发现,受害者身边全是鲜血,而受害者全身也都是鲜血,更可怕的是受害者脖子上还缠着什么东西,似乎是一根绳索。在老人仔细查看以后,发现缠着这个少女脖子的,居然是他的场子。受害者被歹徒从下身残忍地将小肠全部拽出,缠在脖子上。
这个极端恐怖的场景让几个老人吓破了胆。
老人们报案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由于死者面目全是血污,根本看不出真面目是什么。经过法医仔细查证,死者就是阻住在附近的琳子姑娘。法医认为琳子是被掐死以后,凶手伸手从她的肛门进去,在腹腔拉出了肠子,然后缠在她的脖子上。
显然凶手对人体的构造和解剖学有一定了解,他的出手非常准确,拉出肠子也干净利落,显然并不是误打误撞所为。
凶手掏肠的目的除了自己的变态以外,还在于杀人灭口。凶手很清楚的知道,一旦肠子被拉出这么长,受害者基本不可能活命,所以才这么做的。
但琳子姑娘既没有被抢劫,也没有被强奸,所以案件的目的很可疑。
而作案后,令人震惊的掏肠魔鬼作案后早已逃之夭夭。凶手作案手法老练,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者,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3:00 +0800 CST  
正常来说,坐下如此大案的凶手肯定会隐藏一段时间再说,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掏肠恶魔居然还在顶风作案。
时年17岁的小花(化名),为 了帮助父母减轻负担和供姐姐、弟弟上学,小花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也是个苦孩子。
2004年9月初,小花跟随同村人明某到其开设在甘州区东街的一家牛肉面馆打工。由于老实肯干,小花深受老板娘的喜爱。
9月20日凌晨0时30分许,小花到面馆外如厕。没想到在黑暗中,小花突然被人用手臂和绳子勒住。这时小花赶紧求饶说:“叔叔,我是人,不是鬼。”但是罪犯仍然没有停手,直到小花失去知觉后很快神志不清。然后她赶到下身一阵巨疼,顿时惨叫一声随后昏迷了过去。
正在等待小花回来的面馆老板明某,突然听到“哇”的一声惨叫,她赶紧跑出面馆到厕所寻找小花,但没有看见小花踪影。明某急得大声呼喊小花的名字,被小花的惨叫声惊醒的邻居们也纷纷跑出来和明某一起寻找小花。黑暗中,在面馆背后的一个楼道 里,人们发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小花,明某赶紧上前搀扶,突然觉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觉,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堆肠子。
小花则倒在地上,象死去的琳子一样,她的小肠被恶魔从下身疯狂拽出,鲜血和着粪便顿时浸满案发小道。老板娘本人因为受惊过度,险些晕倒。稍微清醒以后,老板娘立即拨打“110”、“120”,小花被送往医院抢救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4:00 +0800 CST  
9月24日记者前往医院采访,听到记者是为采访小花而来,小花妈妈忍不 嚎啕大哭,几度哭晕在女儿的病床边。被病痛折磨得已经无法哭泣的小花,在巨大痛苦中不停的发抖。虽然案发已经过去4天时间了,但身受重创的小花脸部依然肿胀,俩只眼睛里充满了黑红的血丝,脖子里被人勒掐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即使吸着氧气、输着液体,但难忍病痛折磨的孱弱身体仍不时地抽搐颤抖。看着小花母女俩可怜无助的情形,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潸然泪下。
据医生会说,小花被送来的当天晚上,医院就对其进行了急救手术,当时,经过检查发现,小花“大网膜”和小肠全部在下身里掉着,不仅小肠断裂成五六截,小肠“系膜”的损伤十分严重,就连没有断裂的小肠“浆膜层”也被全部拽落,整个小肠断裂坏死多达2米多,剩余的已经不到1米。柳主任十分忧虑地告诉记者,虽然医院经过全力抢救,小花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作为人体最主要的消化、吸收营养功能的小肠,三分之二被截除,人的生存质量是很差的,假如再有其它预料不到的并发症,则小花的病情发展就很难预料了,也就是说,小花仍然时时处在生死攸关的危险边缘。
在急救室,记者也见到了正在这里陪护小花的牛肉面馆老板娘明某。提起这一惨案,从未受过这种惊吓的明某说话声音也不停的发抖。她告诉记者,当晚,小花说要上厕所,她劝小花在便盆里解手,但害羞和懂事的小花坚持去了外面,但她也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不幸会突然降临在小花身上。
还好,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注和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小花已于10月27日病愈出院。社会各界捐助给了10多万元,作为医疗费和后期康复的费用。【图为小花和她家人】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5:00 +0800 CST  
甘州少女小花
定位真凶
发生如此残忍凶恶的案件,影响又如此之大,张掖警方受到的压力不言而喻。
警方在这两起案件后,根据之前群众报案,将注意力放在了有前科的乔建国身上。
警方发现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段、凶残程度与前一起未遂案件极为相似,断定三个案子系同一凶手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根据50多天的调查结果和9名目击者、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最后确定住在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很快将乔建国家包围,准备抓捕,但有过3次服刑经验的乔也很快发现了警方的部署,他将房门紧锁,负隅顽抗。
乔家装有防盗门,除非用撬棍才能打开,而他家中也有菜刀等武器。警方如果强攻可能会所有伤亡,或者会将乔建国击毙,这都是警方不愿意看到的。
9月23日,专案组决定诱捕乔建国,以做尿检为由要求乔建国下楼。乔却并不傻,他始终不开门,并扬言:谁想当英雄就上来,临死拉几个垫背的。如果来硬的他就跳楼。
这样乔和警方对峙好9天,最后专案组负责人与乔对话,答应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检。29日下午4时,乔建国终于同意去做尿检,但刚下楼便被埋伏的警察抓获。
经历过“三进宫”、累计有10年牢狱经验的乔建国有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他在审讯中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案子不是我做的,你们要是掌握证据就枪毙我吧!
最后经过办案警察的开导,乔建国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于次日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张掖警方随即公布案件侦破情况,表示掏肠恶魔已经被捕。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5:00 +0800 CST  
同时表示乔建国还供述自己还有过三次骚扰妇女的案件,具体如下:
1.2004年7月的一个深夜,纵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烤肉店附近转悠,发现一名妇女正在孤身一人打电话,乔建国遂迅速上前,掐住该妇女的脖子,图谋下手,不料该女子的大声呼救使正好在附近的她的丈夫听到,在其丈夫跑去救人时,乔建国落荒而逃。当时妇女和他的丈夫紧追乔建国,追到乔的家附近失去踪迹,但基本可以肯定他就是在一代居住。但妇女和他的丈夫向警方报案以后,警方却不可思议的没有重视这个案件。
2.令人不能想象的是,2004年8月12日,琳子惨死之后仅仅3天时间,8月15日,乔建国再次伸出了自己罪恶的手。当天深夜,乔建国到甘州区某酒厂对面的一小区去讨帐。在楼道中碰到一名妇女,乔建国强行要求该妇女将其带到住处,与该妇女发生关系后,将其拖到外面。在他被行人发现,乔建国逃走。但乔建国认为那个妇女是妓女,不算强奸。
3.而在小花惨遭毒手的前一天夜晚,酗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医院附近发现一名孤身妇女,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正欲下毒手时,突然接连而来的出租车灯光将其吓跑,该妇女幸免于难。【图为被告人乔建国】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6:00 +0800 CST  
乔建国
乔建国:乔建国本人确实不是善类,是个劣迹斑斑的家伙。他生于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这个家伙身体比较强壮,身高1.82米,身材粗壮。乔建国生长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由于是最小的孩子,乔建国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他脾气暴躁、好吃懒做,不爱劳动,学习也不好。为此他的父亲经常对其打骂,但丝毫没有作用。
家人认为乔建国最大的转变是因为一次恋爱失败。当时乔建国初恋上一个女孩,但因为女孩家中嫌乔家人口多又贫穷,加上乔建国自己人品不好,就拒绝结婚的要求。
由此,乔建国大受打击,开始自暴自弃。他开始酗酒,并且酒后在社会上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打架多了,自然就跟社会上一群不三不四的家伙混在一起,越变越坏。
在未满18周岁时,他因参与了一次团伙盗窃案件,案发后被人举报,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乔建国在监狱中表现不错,他在1994年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
乔建国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一生老老实实,最要面子。对于儿子这么小就被判刑,他们深感羞辱。
乔建国出狱以后,父母还劝他好好做人,找份工作过日子。但由于是劳改犯,乔建国好几年找不到工作,只能靠退休的父母养活。郁闷之下,本来就酗酒的乔建国更是天天喝醉,后来居然还染上了毒瘾。
在知道儿子吸毒以后,家人对他深感失望,尤其他的父亲感到儿子已经无可救药,开始对其不理不睬,直到乔建国最后一次被捕的10年时间内,父子两人居然没有说过一句话。
见家人对他不闻不问,乔建国也破罐子破摔,前后因为因吸食毒品2次被劳教强制戒毒,最后一次被劳教是2001年5月17日,劳教期限为3年,2004年3月14日被提前两个月释放回家。
在乔建国释放以后,家人虽然对他不满,但还是让他居住在家中,给了他基本的生活费。
乔建国本人在劳教中,也被迫戒毒成功,虽然他还是嗜酒,相比吸毒已经是好多了。
乔建国虽然劣迹斑斑,但身材高大健壮,还是有些男子气的,很多女性对他这样的男人比较有好感。
2004年3月14日,乔在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了一名女子。这两人居然一见投缘,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准备近期结婚。
这个女人也是在社会上闯荡多年的女人,比较有能力。她跟乔建国准备去北京做兰州拉面的生意,已经做了前期筹划,连在北京的店面也看好了。
家人看来,乔建国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
后来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6:00 +0800 CST  
他和警方僵持9天9夜,才招供!到现在,他未婚妻也不敢相信是他做的案。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7:00 +0800 CST  
警方的办案过程
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两位熟识乔建国的市民反映,9月20日零时许,他们和3个朋友在案发现场附近曾与乔建国擦肩而过,当时见他神情紧张,满身尘土,手上还有血迹。可能由于匆忙,并没有认出他们,而他们也以为是一贯爱酗酒的乔建国又酒醉摔倒粘了一身土,摔伤了手。另两位目击者也反映,“9.20”案件发生时,他们正在发案现场的居民楼二楼连夜装修刚买的房子,听到楼下女人的喊叫声后从窗户探出头来,在黑夜中隐隐约约看到一对男女撕扯在一起,当时还以为是小两口在打架,就没有介意,但对男子的身高、体形、衣着印象颇深,觉得与侦查员描述的乔建国的特征极为相象。
当时经过抢救苏醒过来仍然躺在病床上的小花,从警方出示的20多个嫌疑对象的照片中一眼就指认出了特征很象犯罪嫌疑人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掏肠恶魔乔建国。
另外,还有几位知情者也向警方提供了一些与案情有关的重要证据,并在让其辨认的20张照片中非常肯定地指认出了乔建国。
同时,乔建国本人的形迹也表现得很可疑,“8.12”案件发生后,他曾急匆匆地离开张掖前往河北的女朋友处,9月2日回来后正值警方在进行“地毯式”排查,在家里呆了3天后又匆匆赶往河北,9月17日又返回了张掖。“9.20”案件发生后,他又表现反常,闭门不出,拒绝接受侦查员的传询。
最后,警方初步确认有犯罪前科的乔建国,其身高、体重符合技术鉴定结果,有作案的时间和行凶杀人的动机,并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8:00 +0800 CST  
乔建国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时告诉办案人员,他坐过3次牢,在牢狱中受了不该受的苦,出来以后又被别人看不起。
他自己认为,虽然自己盗窃、吸毒,但本“不该”坐牢,现在他已经被社会“遗弃”了,他的青春也浪费在了牢狱之中,而他被“遗弃”和浪费青春的一切根源,都是3次牢狱生活造成的。因此他痛恨社会,所以常常想着以残忍的手段报复社会,报复不愿意跟他打交道的妇女,最后他将报复的目标选择在那些无辜的女性身上。
根据乔建国供述,杀死琳子完全处于偶然
2004年3月14日,从劳教所释放出来不久的乔建国,依然整日在甘州区一些酒吧酗酒。
8月11日,正在甘州区北街什字附近转悠的乔建国碰上了正在此处等待朋友的琳子。乔建国见琳子独身一人,遂上前与琳子答话,要求琳子与他谈朋友,并将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经历告诉了琳子。
当时,琳子虽然拒绝了乔建国的无理要求,但乔建国依然强行要求琳子12日与他约会。
害怕受到纠缠的琳子12日向自己打工的单位请假回家,探望父母,为了不耽误工作,琳子当天下午返回甘州区。
按约定的时间没有见到琳子的乔建国大量酗酒后,开始到处寻找琳子。
不巧的是琳子与胡乱转悠的乔建国在西关三社琳子的租住地附近相遇,乔建国对琳子进行了痛骂和训斥之后,强行跟随来到琳子的宿舍,于当晚10时许,将琳子从宿舍拽出,冒着大雨和泥泞,将琳子拖到距琳子住处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树林中,将琳子掐死。
随后害怕琳子醒过来报案,在没有找到凶器下手的情况下,凶残的乔建国竟然对琳子实施了残忍的“掏肠”,直到确认琳子死亡后,乔建国返回家中!!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8:00 +0800 CST  
至于差点杀死小花一案,则是报仇时候认错了人。
乔建国被释放后,在甘州区某酒吧酗酒时,曾与该酒吧一女服务生发生过争吵,为此乔建国怀恨在心,一直图谋报复,并多次对该服务生进行跟踪,掌握其行动规律,但都由于受到干扰,乔始终未能下手。
乔建国说:去年我刚从第三劳教所出来,4月的一天我到某洗头房洗头,去后她们问我要不要按摩,问价钱时我和她们发生了争执,吵了几句他们骂我是劳改犯,我非常生气,这就是事情的起因。过了几天,我碰上洗头房的那个女的何某,我掐了她的脖子,当时她的手机扔在一旁,我就拿上了,我还问她是否把我认下。后来我把手机给她送回去了,她却把我告到警察局,警察局找了我,我就很气,就想报复她。9月19日深夜,乔建国与自己的朋友在甘州区某酒吧大量酗酒后,准备回家,发现曾与自己吵过架的一名保安正在值班,遂绕道准备绕道回家。不想在东街某牛肉面馆附近遇上了正好准备出去解手的小花,正在醉酒状态中的乔建国,看到小花的身影与曾和他吵过架的女服务生特别相像,遂尾随小花。
小花还没有进入厕所的时候,将其抓住开始掐小花的脖子,小花带当地口音的惊叫声使乔建国意识到他认错了人,但乔建国害怕小花报警,遂将其掐晕,从厕所旁边拖到就近的一个楼道口,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
听到小花惨叫声后,赶出来寻找小花的面馆老板娘惊吓跑了乔建国,趁着夜黑人静,乔建国迅速逃离现场,然后回家睡觉。【图为小花在病房里,家人痛苦不止。】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49:00 +0800 CST  
由于该案影响巨大,2005年1月1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掏肠案进行公开宣判,掏肠恶魔乔建国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各种损失费。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50:00 +0800 CST  
各种疑点
自然,并不是说乔建国就不是凶手。目前看来,乔建国是最有可能的凶手,只是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疑点,连法院也没有判死刑,而是判了死缓。
1.乔建国拒不承认罪行
其实杀人犯拒绝认罪并不稀奇,大部分杀人犯尤其在被判处死刑时候,都不会认罪。但乔建国的表现很特殊,让人有很大的疑问。
在庭审中,乔建国不仅态度傲慢,回答法庭提问时要么避重就轻,要么故意装傻,只承认了3起未遂案件为自己所为,对杀害琳子、残害小花的2起案件当庭翻供,拒不承认这2起案件是他所为。乔建国显然不应该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他直截了当的让法庭拿出有他自己指纹和身上粘有受害人血迹的证据。如果能拿出其中一件,他就承认这2起案件是他干的,同时他还要求能证明他犯罪的所有证人都出庭作证,以证明部分证人有问题
显然,乔建国很清楚的知道警方没有相关证据,在17日宣判以后,他当庭表示上诉。
甘肃省高院通过审理认定,乔建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直接证据),发回张掖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该案。
在二审时,乔建国仍不承认两起掏肠案件是自己所为。
他称,当时所做的供述,是警察对其引诱、提示、逼迫的结果,自己虽然有过三起骚扰妇女的案件,但从没杀过人。
2005年12月下旬,张掖中院重审该案后再次作出判决:被告人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决乔建国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万余元。
重审一审宣判后,乔建国再次当庭提出上诉,不但否认了部分供述,还称自己有自首情节,应予从轻处罚。
所以,三审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其余部分均维持原判;判处乔建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2. 乔建国在案发期间很多事情不符合杀人犯的常理
一个杀人犯有可能一边谈恋爱,一边这样杀人吗?
8月10日,乔的女友刚刚离开他去了北京筹备生意,8月12日,乔就杀死琳子,之后他本人于8月27日也赶到北京与女友会面。
9月17日,当他第二次和女友在北京会面返回后,仅3天时间,他就再次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惨案。期间就连他的女友都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和反常。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50:00 +0800 CST  
这个案子,让人惊奇的事,罪犯为什么掏肠呢?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51:00 +0800 CST  
对小女孩没有实施强奸,却活活的把其肠子掏出来,除了理解为变态,真不知道怎么形容他了。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52:00 +0800 CST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08:59:00 +0800 CST  
周日下午,刚回到家,来更一会吧!

楼主 嫣雪公主yx  发布于 2014-12-14 17:15:00 +0800 CST  

楼主:嫣雪公主yx

字数:304689

发表时间:2014-10-24 23:5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24 13:10:30 +0800 CST

评论数:2521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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