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二部by夜不语 不定期更新

夜不语204 灵魂泪 第十四章 遇见
传说老子骑青牛过函谷关,在函谷府衙,为府尹留下洋洋五千言《道德经》时,一名年逾百岁、鹤发童颜的老翁,招招摇摇到府衙找他。老子在府衙前遇见老翁。
老翁对老子略略施了个礼说:“听说先生博学多才,老朽愿向您讨教个明白。”
老翁接着得意地说:“我今年已经一百零六岁了,说实在话,我从年少时直到现在,一直是游手好闲地轻松度日。与我同龄的人都纷纷作古,他们开垦百亩沃田却没有一席之地,修了万里长城而未享辚辚华盖,建了四舍屋宇却落身于荒野郊外的孤坟。
“而我呢,虽一生不稼不穑,却还吃着五谷;虽没置过片砖只瓦,却仍然居住在避风挡雨的房舍中。先生,是不是我现在可以嘲笑他们忙忙碌碌劳作一生,只是给自己换来一个早逝呢?”
老子听了,微微一笑,吩咐府尹说:“请找一块砖头和一块石头来。”
老子将砖头和石头放在老翁面前说:“如果只能择其一,仙翁您是要砖头还是愿取石头?”
老翁得意地将砖头取来放在自己的面前说:“我当然择取砖头。”
老子抚须笑问老翁:“为什么呢?”
老翁指着石头说:“这石头没棱没角,取它何用?而砖头却用得着呢。”
老子又招呼围观的众人问:“大家要石头还是要砖头?”
众人都纷纷说要砖而不取石。
老子又回过头来问老翁:“是石头寿命长呢,还是砖头寿命长?”
老翁说:“当然石头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21:00 +0800 CST  
老子释然而笑说:“石头寿命长,人们却不择它,砖头寿命短,人们却择它,不过是有用和没用罢了。天地万物莫不如此。寿虽短,于人于天有益,天人皆择之,皆念之,短亦不短;寿虽长,于人于天无用,天人皆摒弃,倏忽忘之,长亦是短啊。”
传说被老子握着比喻过的砖块和石头从此有了灵性,变为了妖物。圣人用过的东西会带有灵性,在认知中似乎是理所当然了,就如同名人使用过的东西,就算是个尿壶都会身价百倍一般。
但根据猎捕者集市的调查研究,不光光是圣人,一些极少数的普通人也会给经常使用的物品赋予灵性,这些人自身恐怕没有任何能力,甚至无法为其它人类所发现。
当妖怪的却总能很清楚的找到并分辨出这些人,他们对妖怪而言,犹如极为美味的补品,妖怪一旦找到他们,就恨不得一口吞噬下去。
恐怕,这个妖怪也找到了这样的一类人。
当我的符纸化为的噬日箭,就要刺穿那个笑容好看的男人的前一霎,那家伙以完全脱离了人类的速度,猛地朝后跳去,在空中他的身体暴胀,只见身上的皮肤寸寸破开血肉模糊,最后只剩下一层皮干巴巴的掉落在了地上。
一个七尺多高,口吐刺鼻味道的妖怪显露了出来。它浑身呈现墨黑色,血红的眼睛,尖锐的牙齿,没有腿,四肢全都是一模一样的爪子,这妖怪窜到了山洞的中央,正对着我低吼着,刺耳的音波将四周的大石头全都震的粉碎。
“晦气鬼!”我略微有些吃惊。这种只会在澡堂和茅房中出现的妖怪,怎么会跑到了这里来?
晦气鬼顾名思义,就是喜欢吞噬晦气,而所谓的晦气,大多是人类的排泄物和分泌物,所以人类最容易聚集这些东西的地方,例如澡堂、茅房,都偶尔能够看到。但自从二十多年前唐朝卫生改革后,它们也集体迁移到了下水道中。
理论上而言,它们是无法出现在有晦气以外的地方。奇怪了?!
“青峰,上,和那东西玩一玩。”我一挥手,然后掏出符纸喝道:“醒目,疾!”
就在青峰窜上去和晦气鬼打做一团的时候,一道光芒也射入了我的眼中。醒目,能够看透一切肉眼不能看到的东西,是“明目”法术的第二个运用层次,利用它能够看到许多空气中残留的东西,不论是狐臭、体臭、妖气,或者是晦气。
但是一看之下,我却有些目瞪口呆起来。怎么可能?这个山洞里干干净净的,就连随处可见的浮游灵也没见到一个。不远处有两团一青一灰的光芒。
青色的是青峰的妖气,而灰色的是晦气鬼的鬼气。令我没想到的是,那个晦气鬼居然有着和青峰不相上下的实力,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
还有这个山洞房间,太不符合常理了,哪有这么干净的地方?就算是纯净之地也没办法做到这种程度。等等!我猛地想到了什么。
这个怪异的晦气鬼为什么会来找这个女孩?晦气鬼一般只是喜欢吃晦气而已,虽然长相可怕,但基本上不会伤害人类,也不会离开有晦气的地方,攻击力更不会这么强。
又想起了不久前,自己遇到的那些同样怪异的妖怪。会使用附魔武器的金钱鬼,离开了水的母诘皇,以及现在就在眼前的晦气鬼。它们都太特别了,特别的令人不寒而悚,如果妖怪都像它们这样,整个世界都会乱套的。
“青峰,接触百分之十的封印,给它留个全尸,我要好好研究一下。”
我运起了生死契约。青峰周身的妖气瞬间暴涨,原本还打得难分难解的状况立刻被颠覆,晦气鬼的鬼气被压了下去,没多久便被逼到山洞的一个小角落中。
然后我又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不论是青峰的妖气还是晦气鬼的鬼气,一旦泄漏到山洞的其中一个角落,便会诡异的消失掉。
不是被吸收了,更像是被什么东西抵销或者分解掉,然后消弭在了空气中。
古怪,这地方果然有古怪。
我犹豫了一下才走了过去。那个女子正躺在地上,虽然浑身是血,但却丝毫没有掩盖住她精致秀气的脸孔,没想到她还是个很有气质的美女。
她的睫毛很长,不知是不是因为疼痛,会不时的抖动一下。
那纤细的腿上,被晦气鬼用刀划出了几道长长的伤口,脸上身上也有好几处软组织挫伤,不过,至少没有生命危险。
身后的打斗声开始变得轻柔了,我探出头去看了一眼。只见青峰用“破魔刃”封锁住了晦气鬼的一切退路,无数“青魂剑”软绵绵的飘过去,不断发出“啪啪”的爆裂声响,轰击得晦气鬼手忙脚乱。
趁着那只鬼忙乱的当口,青峰毫不犹豫的使出“修霜冻”,顿时,晦气鬼的四周彷佛时间停顿下来了一般,它整个七尺多高的身体,都被封印在了一块青色水晶中。
搞定!我向青峰点点头,赞扬了他几句,然后一扬手,整块封印着晦气鬼的青色水晶便飞入了须弥袋里。
当我再次转回女孩身旁的时候,居然发现有一道视线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是这个视线的主人,那个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她,醒了过来。
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我却完全不能从她眼中读懂任何的东西。
郁闷,这次不要又被误会了吧!
显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女孩扑闪扑闪着她大大的眼睛,漂亮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看清楚了我的样子,这才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忍着剧痛给我欠了个万福:“谢谢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能不能请你顺便送我回家,我家在黑水镇赵家。”
“举手之劳而已,小姐不用太在意。”心里默默通过契约封印,命令雪萦醒过来,吩咐她将眼前的女孩扶起来。
这个女孩的心智果然很坚强,就算身体再痛也没有哼一声。看到走进来的雪萦冰冷绝丽的脸孔,她稍微愣了一愣,这才道:“有劳了。”
不知为何,这个女孩我越看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但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无不知的法术中。无不知给我指点了一条找到诬陷我的幕后主使的快捷方式,就是来到黑水镇,接近眼前的女孩。
没想到一赶来,还来不及对这个女孩展开调查,就发生了眼前的一幕。
我一进入黑水镇,就看到了这只晦气鬼在镇子里四处游荡。最后来到了一户人家前,它吸光了那户人家里主人家的精气,还抢走了我的目标。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23:00 +0800 CST  
我来不及阻止,这家伙就从我眼前消失掉了。
靠着青峰的灵敏鼻子,让他像狗一般的趴在地上,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只晦气鬼的老巢。但,这女孩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呢?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到她的容貌,第一次见到她的真人,但总觉得她像是一个我认识的人。
雪萦一路搀扶着她,也不怕惊世骇俗,一路飘在空中飞驰。
我在脚上贴上神行符,不紧不慢的跟在后边,那女孩丝毫没有惊讶的样子,彷佛现在这种违反常理的事情是很理所当然的。不过仔细想想,也对,就连晦气鬼都遇到了,整个人都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还有什么东西值得害怕。
我的视线有一次移动到她身上,这次才惊讶的发现,她的大腿上有鲜血不断在流,这一路上女孩居然哼都没有哼过一声,够有骨气的。
“铁树开花,枯木逢春,万物回春咒,疾。”我丢出一张符咒,那张黄表纸在脱离我手的瞬间便燃烧起来,火焰中解析出一道柔和的白光,如同棉布般轻轻贴在了女子的伤口上,血顿时止住了。
女孩眉头舒展开,转头微微向我点了点:“再次谢谢先生。”
晕倒,从公子到先生,她的称呼也够有跳跃性的。
“先生是猎捕者吧?”她沉默了片刻,突然问。
“你知道猎捕者?”我略微有些惊讶。毕竟猎捕者这种职业并不是普通人能够知道的,就算是国家的达官贵人,如果品级不是够高,恐怕也不会知道。
这女孩从哪里得到猎捕者这个行业的存在的?她家里好像并不是富裕人家。
她看着我,笑了笑:“没什么好奇怪的。前段时间发生了天坑的事情,黑水镇一时间来了许多的土行猎捕者,其中一个猎捕者还问过我老爹一些事情。”
她轻轻叹息了一声:“不过说起来,最近的黑水镇实在不太平。”
“总会过去的。”我想了想,抓住了她词语中的一个漏洞,奇道:“奇怪,你居然还分得清楚来黑水镇的是土行猎捕者,看来你对猎捕者很不陌生嘛。”
“倒是有过一些调查。”女子揉了揉被符咒覆盖的大腿,感觉到腿部伤口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愈合着,缓缓道:“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说过猎捕者这个行业了,那时候有个小孩子,嗯,不对,现在恐怕也和我差不多,是个二十二岁多的有为市民了。
“他老是爱在嘴里咕哝着以后要当一个猎捕者,经常听,自然就记住了这个名字。”
她的声音里透露着一种怀念的感觉:“因为觉得猎捕者这个名字很奇怪,也想知道那个男孩,究竟念念不忘想要奋斗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所以我稍微调查了一下。很有趣,从前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不单纯,甚至不可能只有人类。
“小时候也和那个男孩遇到了一些怪异莫名、无法解释的事情,结果,这次真的亲眼看到了猎捕者的法术以及妖物。先生,这个世界,果然不单纯,充满着危险吧?”
女子像是在问我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不知道那个男孩子怎么样了,他的梦想实现了没有。唉,现在我倒是希望他永远也没办法实现才好,今晚我才知道,猎捕者这个行业真的很危险,经常和那种妖物战斗。太危险了……”
我的耳朵已经无法接收她的声音了,因为在内心中,早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十二年前的我,确实总是吵着想要成为一个猎捕者。
因为夜家,就是个在业界如泰山北斗般存在的猎捕者世家。
夜家的人一出生,身体内就蕴含着大量的灵力。很可惜,我是个例外,我没有灵力,甚至看不到大部分妖物和幽灵。
不过我有非常爱我的父母,他们将我牢牢的保护了起来。
既然没灵力,就不让我接触灵异的东西,就算我遇到了古怪的事情,他们也会坚决的予以否定。但是处在猎捕者世家,哪有不知道猎捕者存在的道理。
虽然在家族中备受歧视,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猎捕者是什么,但看到那些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每天嘟哝着,要以成为猎捕者为荣的臭屁样子,我也沾染上了没事就嚷着要当猎捕者的习惯。
为了这件事情,父母打了我不知道多少次,每打我一次,母亲就哭一次。最后,我没有再说过,但想要当猎捕者的理想,却从此在心底生根起来。
童年时候,在黑水镇时,我确实跟一个人讲过自己的梦想。一个女孩……
一霎间想了许多,心底在颤抖、在激动,我猛地窜了上去,抓住那个缅怀过去的女孩肩膀,我的声音甚至都在发颤:“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被我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回答道:“小女子叫赵凝香,先生,你……”
突然她意识到了什么,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整个身体都颤抖起来。她用手指着我,眼泪猛地流了出来:“小夜!你是小夜!你真的是小夜!”
“对,是我……”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28:00 +0800 CST  
夜不语204 灵魂泪 第十五章 五月一日
我一直都相信,幸福就像夕阳,人人都可以看见,但多数人的眼睛却望向别的地方,因而错过了机会。
最近莫名其妙的心情烦躁。没什么,就是老烦躁。
于是昨天下午我漫无目的想着从前的一切,又想起了他,小时候的玩伴,一个有点臭屁的家伙。
说实话,最近自己老是想到他。
父亲,就要在下个月将我许配给临镇的周家了。周家是个附近很有权势的商人,亲戚中有几个知府,所以在这个小地方说话做事都很嚣张。
我不希罕周家,更不喜欢周家的二公子,那个相貌丑陋的男子。每次见面他都会色迷迷的盯着我,恨不得一口将我吞掉。
其实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如此现实,适合自己的,自己并不一定会爱上。而又适合又爱的,这辈子,如果碰到狗屎运气侥幸碰到了一个,那就应该躲到偏僻的角落里偷笑了。
从前,我一直都在房间里偷哭,自从订婚后,就一直躲在房间里。我很伤心,父亲居然把自己当作家族崛起的垫脚石,但,我这块垫脚石却无法抵抗。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也不过就是如此而已。
但是,今晚一个人影却溜进了我的房间,这个人那身黑色的衣物下,笼罩一张好看但却冰冷的笑脸。
他不是人类,绝对不是。有一个声音如此告诉我。
就在我准备反抗的时候,那男子冲我笑了笑,然后我便晕了过去。
男子将我带走了,丢在山洞里折磨我,甚至,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周家的二公子一样,充满了贪婪。我有一个感觉,他是真的想吃了我。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29:00 +0800 CST  
但事情再一次的峰回路转,就在我绝望的准备自尽的时候,又一个男子出现在了我面前,他一身白衣如雪,彷佛天神一般来临,救了我。更没想到的事,那个人竟然就是我日思夜想的小夜……老天,总是喜欢给我开玩笑。
现在,我是不是应该偷笑去呢?但,为什么,总是笑不出来?
是因为想到就算平安回到了家,生活依然会充满绝望吗?好想,就这样看着眼前的男子,看着眼前的小夜笑,不用再回去了。
算了,既然遇到了,还是去偷笑的好。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依然是一天。何必哭脸藏笑呢?
所以,我笑了……
“你在笑什么,笑得好傻?”我问眼前笑得傻呆呆,眼泪不断流着的赵凝香:“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十二年前,黑水镇毁在天灾之下后的情况呢!路见、晓雪,他们怎么样了?”
赵凝香擦了擦眼泪,轻轻摇摇头:“就像你知道的那样,黑水镇在地震后的第三天被湖水淹没了,镇里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逃了出来。现在的黑水镇,不过是在离开原址附近五里外的地方修建起来的。
“晓雪的爹娘都死了,无依无靠的她被自己的伯父霸占了全部家产,并卖去了怡香楼;而路见,他带着刀闯进晓雪家中,杀掉了她的伯父,然后又从怡香楼中将她抢了出来。他俩都不见了踪影,而我,也从此失去了他们的联络。”
她想了想,又道:“不过最近路见给我来了一封信,上边提到最后晓雪依然还是死了,怡香楼原本就是依靠药物来控制女孩子,没有了解药,他只能看到她慢慢而又痛苦的死掉,什么都没有办法做。路见心如死灰,开始了漫无目的的周游,然后也成为了猎捕者。”
“什么?他也变成了猎捕者?”我极为惊讶。毕竟路见我还是有过一面之缘,他虽然醉心于武术,但武功和法术原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30:00 +0800 CST  
武术,对妖物而言,没有任何作用,他很有练武的天分,但现在想来,应该也是没有灵力的人。而没有灵力,就不可能成为猎捕者。
当然,自己这个特殊人物例外。
“难道他别有其它的遭遇?”我问。
赵凝香点点头:“应该算吧,据他从信里提到的说,他在周游的途中,在一次偶然情况下,他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一个也是叫做黑水镇的地方。
“那个地方的居民非常朴实,和他所在的那个尔欺我诈的世界完全不同,他深深沉醉在那个朴实无华、而又处处透露着人情温馨的地方,不可自拔,也将晓雪死亡后的伤痛渐渐抹平了些许。
“虽然那里的人不错,但,他们却始终对这个外人掩盖着什么。而他们的行为,也有颇多怪异的地方。
“又是一次偶然,路见进入了当地人一直遮遮掩掩,严令不准任何人进入的圣地。那个圣地上空空荡荡的,透露着一种令人感觉刺骨寒冷的死亡气息。
“路见惊奇的发现,那个偌大的地方里什么都没有,只在中央位置竖立着一个佛龛,里边供奉的佛像很是奇怪,面目狰狞,嘴上还留有鲜血,身前供奉的不是香油香蜡,而是猫狗鸡鸭的尸体。
“于是他好奇的对这尊佛像展开了调查,没想到不知触碰了什么机关,地面猛地裂开,他整个人都掉入了地底深处。然后,路见惊奇的发现了一些怪异的东西,是墙壁上的一连串壁画,那些壁画栩栩如生,雕刻了许多怪异莫名的妖怪与人类的战争,以及一些残缺的功法心诀。
“就在他观察壁画的时候,原本已经死掉,和他一起掉进地底的死猫死狗、那残缺不全的尸体,竟然统统复活了起来,它们行动僵硬的想要将他撕咬成碎块。
“就在那时,他竟然发现碰触到遗迹中某些土壤的自己,身手诡异的敏捷起来,原本就已经很强壮的体质变得更加强壮、力大无穷,皮肤也变得细嫩。运用墙壁上刻划的心诀,甚至能施展出许多匪夷所思的神奇力量,恐怕那就是你所提到的法术。”
我又一次陷入了沉默。路见的奇遇自己并不陌生,其实,五年前的自己也同样在偶然中到过一个相似的地方,然后,自己遇到了雪萦和青峰。
不过那又是别外一个故事了,就此略过不提。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在她又唠唠叨叨给我讲了许多事情以后,我抬头问道。
赵凝香的声音唐突的顿住了,彷佛被别人掐断了喉咙。
“不知道。”许久她才吐出这样一句话。
“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是有些事情我还是想要告诉你,毕竟回到家,你还是要知道,还是要承受的。”我缓缓道:“你的娘亲和几个亲人都死了,被晦气鬼吞噬了精气,很抱歉我没能救到他们。”
“哦,知道了。”她的语气中透露着莫名其妙的冷漠。
“你似乎并不怎么悲伤的样子?”我有些惊讶。
“自从他们不顾我的反对,要将我许配进周家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死了。”她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冷漠没良心的女子?”
我哈哈笑了两声:“不会。”
她用手拍了拍心口,低声道:“还好。”然后又轻轻说:“你最后还是成为了猎捕者。”
“对啊,实现梦想了。”我有些唏嘘。
“真好,恭喜你。”
“谢谢,你家到了。”说完,我们就看到了赵家的房檐。
有一个跪在地上哭天喊地的中年男子看着我们,猛然间呆住了。他停止了哭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赵凝香,然后又大笑了起来。
“那就是我爹,”赵凝香冷冷说道:“看他的模样,恐怕就快要乐疯癫了。我回来了,赵家就要飞黄腾达了。”
我苦笑,有些郁闷。人间的事情原本就是如此,只要身在尘世中,就要遵循尘世的规律,除非你有打破尘世规则的实力,否则,就会永远在尘世的牵绊中沉浮。猎捕者虽然比普通人活得更潇洒一些,但却付出了更多的代价。
“下个月的头一天,五月一日,就是三天以后,便是我出嫁的日子。”赵凝香抬起脚向前走,没有回头:“希望你能看在小时候的情分上,来参加我的婚礼。”
说完,她便越过看着她、依然跪在地上傻笑的爹,身影没入了房中。
五月一日啊,我微微叹了口气,看着身旁的雪萦。雪萦眼神茫然,显然并不了解眼前的事情究竟是个怎样的悲剧,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我那张有些惆然的脸孔,笑了。
果然,不食人间烟火的妖怪是幸福的,至少它们不用在轮回中挣扎,更不用因为尘世中的种种而痛苦。
唉,又有一段童年的回忆,将要结束了。
三天后,五月一日。
中午我吃了很多东西,都是爹为我准备的。但感觉,还是很饿。
娘不过死了三天,他就迫不及待的要按时将我嫁过去。
其实我是想为娘守孝的,但爹不许,周家似乎也有些迫不及待。但一想到周家二少爷的脸,我就会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奇特,我知道他并不爱我,甚至远远算不上喜欢我。但是,他却对我有一种欲望,不是情欲,虽然他的脸上写满了猥亵龌龊,但我很清楚,他看我的眼神,并没有太多的欲望。
到了这一天,出奇的,心情并没有不好。当然,也不是兴奋。
总之,一般而已,我想那是一种认命的感觉吧。醒来后就将自己的拳头握得很紧,似乎自己在担心,担心一天之后便会失去现在握在手心里的小小幸福。
尽管那个幸福就在不远处。自己很清楚的知道,他离自己并不远,就在对面,还在望着我。
仔细想想,真的已经过了十二年了。自从那次天灾过后,自己就无所事事,漫无目的,活的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一年接着一年,似乎为的就是等待今天的到来一般。
自从知道爹为我订婚后,我总是很奇怪。
为什么别人都有勇气,敢于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路见,晓雪,他们都能。
甚至是夜不语,他向着自己的梦追逐,最后真的成为了猎捕者。但自己,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被动的接受现实。
还有,就像我一个闺房密友,她的丈夫死后,没哭几天,她就迫不及待的溜出来请我吃喝玩耍,还拐弯抹角的要我介绍个好男人给她。她说只要还不错的男人就好,样貌过得去、看得顺眼就好,踏实,能过日子就好。
我笑了笑说帮她注意。没想到没过几天,就在路上遇到她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说是就要结婚了。我就郁闷了,为什么她就能那么潇洒呢?为什么她不想当个寡妇呢?为什么她能那么快的就续嫁了呢?
现在,我稍微能够了解一点呢。
其实自己身旁一直都没有缺少过好男人,但这么多年唯一对他们做过的,就是不断的伤害。让他们伤痕累累的离开,看着他们组建起自己的家庭,参加他们的婚礼,看着他们过着幸福以及不幸福的生活……
自己究竟做过些什么?在等待些什么?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我却十分清楚,自从十二年前,自己心里就藏了一个人。那个坐在自家门前草地上的男孩,在自己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就注定永远的印入了心灵深处。
很有趣对不对?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就是一见钟情。
前段时间还在和一个闺密谈论,男女之间会不会产生纯友谊这种无聊的问题。我们谈论了很久都没有什么定论。
最后两人不约而同的发出了莫名其妙的感叹。其实男女之间,真的很难产生纯友谊,即使一方在努力拼命的维系这种友谊关系,但另一方却会有意无意的打开缺口,扯的远一点,当自己认定了这段友谊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有缺口了。
当一方出现问题的时候,另一方就会故意或者不由自主的窜进来。说起来有些无奈,但,人本身就是感性的动物,只不过硬是为自己套上了理智的帽子。但是这种理智真的值得信任吗?
就如同两个人真的仅仅只是纯友谊,那么坐在月色朦胧的地方,不管周围的气氛再浪漫再暧昧,自己那一刻觉得再孤独,也是不会产生情愫的。
所以理智的人也好,感性的人也好。如果真的不想后悔,就不要似有若无、有意无意的还给别人机会。
又扯远了。算了,无所谓了。我看着梳妆台上的那一堆胭脂水粉,轻轻拿起来涂抹着,用红纸染上唇红,穿上鲜红如血的嫁衣,对着镜子做出微笑的样子。
没关系,至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有你看着我。就只是这样,我就已经很幸福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30:00 +0800 CST  
夜不语204 灵魂泪 第十六章 獬豸
“主人,那位姑娘笑得很灿烂,为什么却给人一种很凄凉的感觉?”青峰跟着我站在窗户前,透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看向对面的房子。
正对面一丈左右的地方,同样有着一扇敞开的窗户,里边坐着一位绝丽的美女,她穿着红色嫁衣,正在梳理自己如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
“不错,很好,你竟然已经能察觉到这种复杂的事情了。”我微微叹了口气:“人类,一生中总会遇到许多无法抗拒的事情。那位姑娘,确实很痛苦。”
“她笑得让我很不舒服,彷佛心都要碎掉了。”青峰看向我:“她喜欢主人吧?”
“不知道。”我翘着二郎腿,缓缓道。
“一定是喜欢,她看你的眼神,就算妖魔都能清楚感觉到里边包含的强烈精神波动。”青峰宛如一个哲人:“主人,为什么不去帮她一把?其实要帮她很容易,只需要将她抢过来就好了。”
我苦笑:“将她抢过来确实很容易,但以后呢?她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不可能将她带在身旁。而且,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试图去反抗过自己的命运,就算将她救了出来,恐怕也只是让她陷入了另一种痛苦而已。”
青峰头痛的道:“你们人类果然是很麻烦的生物,哪有那么多沟沟渠渠的事情,像我们妖魔,喜欢就扑上去交配,讨厌了就一脚踢开,多简单。”
我顿时狂汗。幸好雪萦还算是个矜持的好妖魔,如果某一天恢复了妖魔的本性,一把将我扑倒,那才郁闷了。
防着点,以后绝对要防着一点。
“对了主人,您在等什么?最近三天您将我和姐姐关在契约空间里,怎样都不准我们出来。而一将我召唤出来就给我贴上了闭气符咒,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吧?”
“不错,哈,青峰,我发觉你越来越聪明了,果然是英明神武的你主人我教导的好啊,居然能将你这块烂榆木疙瘩都调教到半个天才的程度,我他娘真是个大天才。”我自吹自擂,想要掩饰自己并不高涨的情绪,但,失败了。
青峰双眼看着我,轻声道:“主人,您的精神波动有些乱。”
我沉吟半晌,最后摇了摇头,低下语气,缓声说:“青峰,你知道什么是獬豸吗?”
“不知道,不是妖魔一类。恐怕是最近几万年才繁衍出来的妖怪,对吧?”青峰问。
“不错,大体上就是如此。”我又叹了口气:“所谓獬豸,也称解廌或解豸,是古代传说中的异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
“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
“帝尧的刑官皋陶,曾饲有獬豸,凡遇疑难不决之事,便请獬豸裁决,均准确无误。所以直到现在,獬豸都是执法公正的化身。
“从前的‘法’字写作‘灋’,而‘廌’即为獬豸,‘廌法’二字合为一体,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从水,取法平如水之意。
“獬豸作为法律象征的地位,就这样被认定下来。由‘灋’到‘法’,‘廌’字虽然已被隐去,然而它象征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没有消失。
“但即使如此,也从来不曾有猎捕者亲眼见识过獬豸究竟是什么样子,有人认为它像鹿,有人称它似牛,更多的说法还是羊。
“除了相关的古籍如《后汉书》、《论衡》、《五杂组》等记述之外,猎捕者集市还发现,秦之前的文物中,獬豸都是一角羊的造型,牛形獬豸则出现在东汉之后。
“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戴着这种冠,汉承秦制也概莫能外。
“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的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
“按您的意思,这个獬豸应该是瑞兽的一种。”青峰明白过来:“但是主人你提到这东西干么?”
“当然有我的用意,你不是一直都很奇怪吗?那个女孩痛苦成那个样子,我都很冷血的没有理会,不是我不想理,而是,根本就还轮不到我去理会。”我顿了顿,一字一句的说道:“因为我从那个女子身上,发现了一丝獬豸的味道。”
“什么!”青峰大为惊讶:“可我怎么什么都感觉不到?”
“废话,獬豸的气息是那么容易察觉的吗?特别是在它执行公正的时候,是不会散发气息的,就算它站在你的眼皮子底下,身为妖魔的你也根本什么都察觉不到,只以为是个很普通的家伙罢了,恐怕直到它的独角将你刺死都不知道。
“所以没有人见到过獬豸的真正样子,因为见过它的人,都已经死掉了。”
“那它为什么会在赵凝香姑娘身上留下味道?难道是想要惩罚她?不对,不可能吧,按照主人您的说法,獬豸应该只会惩罚恶人。”
“恶人与否,只是个相对的说法而已。其实这个世界上又哪有什么真正的罪恶之人,在你的立场上,某个人或许真的是十恶不赦的,但对他的亲人儿女来说,他很有可能是个极好的人。所以,獬豸惩罚的人,也不过是它认为的恶人罢了。”
我望向窗外,视线透过了对面的窗户,落在那个继续梳妆的绝美身影上,又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但很遗憾,这一次獬豸将要惩罚的人,就是她。獬豸只会在要惩罚的人身上留下味道。”
“怎么可能?”青峰非常的疑惑:“像她那样的二十出头的女孩,怎么可能做出十恶不赦的事情,你们人类的女子一辈子不是都很少出门吗?她哪有机会做!”
“说实话,我也想知道獬豸为什么要选择她。”
我微微耸了耸肩膀:“獬豸要杀的人,是容不得别人杀掉的,所以在它施行惩罚前,赵凝香非常安全。但你不一样,獬豸一闻到妖魔的味道就会发飙,拼命的发起攻击,所以我给你贴上了闭气符咒,你自己小心一点。”
“獬豸什么时候施行惩罚?”
我望向天空:“今晚戌时。正好是她成婚的时刻。”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32:00 +0800 CST  
五月一日,戌时。
晚上的月亮很皎洁,很多人都说有明月的夜晚是看不到星星的,那个人一定没有见过今晚的夜幕。当空的夜幕中,月亮周围点缀着点点繁星,甚至能看到璀璨的银河。总之,一切都很反常。
来到黑水镇的这三天,我调查了很多东西。天坑、晦气鬼、赵凝香、以及十二年前令黑水镇毁灭的天灾。
其实关于十二年前的天灾,关于那次所谓的地震,随着见识的逐渐增长,我对它真的是天灾的可能性越发的怀疑。只是这一次的调查,反而令自己的怀疑逐渐有了证据。
那次地震没有毁坏任何地方,只是震塌了整个黑水镇。震塌的很彻底,黑水镇在半刻之后,便没有一间正常的房子,之后黑水湖倒灌出来,淹没了一切。
按理说那么强烈的地震,其它地方也应该损失惨重才对。
但临镇却好好的,甚至没有感觉到震动。这不得不发人深省,引起我的怀疑。
地震前我们在做什么?当时我、路见、赵凝香、晓雪正想要去旧学院去查我的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同桌的档案。那次地震,彷佛就是在掩埋某种证据似的,它为了不让我们知道真相,于是造成了一次地震,然后毁掉了整个黑水镇。
这一切的猜测听起来好笑,但真相,谁又能知道呢?
总之最近一段时间的际遇,以及不久前梦了四个晚上的梦,似乎真的重合在了十二年前的这个地方。一切的谜底,恐怕离开我不会太远了。
獬豸,代表公正,惩罚邪恶的神兽,它为什么会在赵凝香那个完全没有背景的女孩身上留下味道?它为什么要惩处她?或许,也是这一系列事情的关键。
在它出现之时,就是谜团解开的时候。
我望着天空的明月,躺在屋顶上,默默看着下方喧闹的人群。婚礼很热闹,周家果然不是一般的小地方商贾,他家很有门道。
当地的文人名绅、地方官员都到齐了。盖着红盖头的赵凝香被牵了出来,一个穿着新郎服饰的丑男人正看着她,就差流口水了,那就是周家二公子。
“主人,那个二公子是个妖怪。”舒服的躺在我身旁的青峰说道:“虽然他的妖气很淡,但,绝对是个妖怪。”
我丝毫没有惊讶:“不光是他,其实整个周家人,甚至所有来参加这个婚礼的人都是妖怪。恐怕晚上正等着抬了新娘回去当宵夜呢。”
青峰用力在空气中闻了闻,然后学着我皱眉头:“果然,空气里充满了妖气。我还以为是一个妖怪散发出来的,没想到是一群妖气相似的妖怪。这些都是什么怪物,妖气居然那么弱?”
“那些都是涡齿怪,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弱小妖怪,因为弱小,所以它们最爱干的就是找寄主。这种妖怪一旦找到了寄主,就会钻入他们的身体里,控制寄主的思想,同时收敛自己的妖气,以达到不被别的天敌注意的效果。
“被涡齿怪寄生后,虽然行为举止和从前一模一样,甚至记忆也保存着,可人早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了。它们会将寄主的五脏六腑掏空吃光,然后再找下一个受害者。”我解释道。
“您是说,它们想要吃掉赵凝香姑娘?”青峰眉头皱得更紧了:“不论依照妖怪的逻辑还是人类的逻辑,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它们犯得着那么大张旗鼓的娶一个普通女子吃掉吗?吃掉了赵凝香姑娘,它们就不会受到怀疑吗?”
“这点你就不知道了,当然是赵凝香本身有足够它们放弃一切的吸引力。”我缓缓道:“有一种人,天生就有着隐性的灵力,那种人是妖怪的大补药。
“或许你们上古大妖魔并不清楚,也不会去在意那点能量,但弱小的妖怪却对这种人如饥如渴,它们会因为那点能量而发疯的争夺。晦气鬼也是因为她体内的能量而将她抓了过去。”
“难怪,我就说那些小妖们在想什么。”青峰还想说什么,却被我一把捂住了嘴巴,在他身上又加了一道闭气符咒。
“有话留待等下能活命再说,要开始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阵阵烟花爆竹的响声,终于,要拜天地了。
赵凝香盖着红盖头,看不到表情,但当她听到爆竹的响声时,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了一下。终于,自己的幸福就要终结了。
希望他能幸福吧,把自己的幸福一起过渡过去。
“请新娘入席。”红娘大声喊叫着。
她在红娘的搀扶下,僵硬的向前走,走到屋的最里端。周家二公子就在自己的左边,自己甚至能听到他恶心的呼吸声。可以想象,他一定正用贪婪的眼神看着自己,那种想要将自己一口吞掉的眼神,就算想一下都会令人不寒而悚。
“一拜天地。”
红娘暗中用手按住自己的腰肢,压住自己的脊背,让自己的头深深埋了下去。
“二拜高堂。”
红娘再次用力,她的头再一次拜倒下去。
“夫妻对拜。”
随着一声洪亮的声音响起,红娘刚想要用力,突然赵凝香发现她按在自己腰上的手无力的垂了下去。而屋中原本喧闹的声音在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等了许久都没有听到任何声音。终于她忍不住了,再也不顾及所谓的礼仪,用力将红盖头掀了起来。
当眼睛接触到四周的景象时,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整个屋里安安静静的,原本人声鼎沸的环境像是个梦境。
映入眼中的只是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尸体。所有人都死掉了,每个尸体的胸膛上无一例外的都有着一个大洞,彷佛在一瞬间被某种尖锐的东西刺穿了胸口。
尸体的致命伤口中没有一个有鲜红的血液流出,这些人的衣物上只沾染有一些淡绿色液体。
赵凝香顿时心里了然起来。原来,整个周家,全部参加婚礼的人,都是妖怪。
是谁杀了它们?是他吗?他来救我了?
赵凝香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笑,但她真的想要露出个笑容时,笑容却猛然间凝固了。
一个人,一个全身穿着黑衣的男人默默站在她身后,他眼神中闪烁着一种非人的冷漠。他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没有说话,犹豫了片刻后,一道锋利的白色光芒挥手间冲她刺了过来!
第一次那么直观的接近死亡,赵凝香毫不怀疑那道光芒的威力,它肯定能轻易的将自己一刀两断。她闭上了眼睛,神情却出奇的平静。
原来死亡,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但就这么很有觉悟的等了几秒钟,预料中的那种撕裂般的疼痛并没有降临。她睁开了眼睛,瞳孔猛然间放大了。
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站在她的身前,并不强壮的身躯却将她遮掩的严严实实。
“你不能伤害她。”我冷冷看着眼前那个冷冷的男人。
“它的罪孽需要洗净。”他也看着我,用一种干涩的不像人声的音调说道。
“但她并没有罪孽!”我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你应该很清楚,有罪的只是她身体中的那一个。”
赵凝香迷糊了,她不知道那两个男人究竟在说什么,插嘴道:“请问一下,你们究竟在说什么?说我的事情吗?我身体里哪有东西?”
我转头望着她,冷哼了一声:“不要再偷窥了,出来和我聊聊。”
“小夜,你究竟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不清楚?”赵凝香更加疑惑了。
“不干你的事情。”我不耐烦的说道:“既然你不自己出来,那就别怪我逼你出来了。哼,我十二年前的同桌,诸葛宇!”
话音刚落,一阵干哑的嘶笑声,就从赵凝香的喉咙深处涌了出来,赵凝香惊恐的捂住自己的喉咙,她的面部表情不断变化,最后在她的面部上,一张人脸浮现了出来。赫然就是十二年前书院的同桌,诸葛宇。
他大声笑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黑衣男子,然后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身上:“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没多久,”我冷笑了一声:“这三天时间,我调查了很多东西,也知道了很多事情。我去了早已被黑水湖淹没的从前的那个黑水镇,到了旧书院,也找到了你的档案。
“确实,档案里有个叫做诸葛宇的学生,不过早在一百八十年前就死掉了。然后我去了要迎娶赵凝香的周家,看到了一群涡齿怪,也就是这群涡齿怪刺激了我一个想法。”
我一眨不眨的盯着它:“我想起了一种上古妖怪,一种同样可以寄生潜伏在人体内的上古妖怪。这种妖怪比涡齿怪更加有破坏力,它以人类的精气为食物,它一旦寄生入人体内,就没有人能够找到。
“那种妖怪有很强大的妖力,它们能毁天灭地,对许多猎捕者而言,它们是根本无法毁灭的存在。那种妖怪就是馗妖,幸好,这种妖怪很少,而且还有一个天敌,叫做獬豸。”
我看了不远处的黑衣男子一眼:“你被一只獬豸缠住了,以馗妖的能力,就算再强大,也只能被獬豸狠狠的克死。唯一能够逃避的方法,就是寄生入人类的身体掩埋气息,但那种寄生方式并不是每个人类都能承受你变态的能量。
“十二年前,你挑中了我,化为一个只有我能看到的同桌接近我蛊惑我,妄图潜移默化的顺利寄生入我的体内。
“但就在不久后,你这个没用的混蛋王八蛋还是被獬豸给逮住了。那一次你们打的天昏地暗,更运用神通将整个黑水镇都震塌,没入水中。
“而也是那一次,你元气大伤,我也走掉了。你只好躲入天生就有隐性灵力的赵凝香体内,一躲就躲了十二年。”
我叹了口气:“但好运不长,你这没用的家伙终究还是被獬豸给找了出来。獬豸碍于赵凝香,一直不敢下狠手。而赵凝香一直都在收集有关猎捕者的资料,虽然她不知道那个叫做夜的猎捕者就是我,但你却知道。
“你得知我拥有一个大妖魔时,就开始布出一个局。你命令你手下的妖魔故布悬疑,陷害我、栽赃我,为的就是将我引诱到黑水镇来。你现在是想用赵凝香作为威胁,让我杀了那只倒霉的獬豸,对吧?”
“全中。”那只馗妖嘻嘻大笑着,笑得十分龌龊:“现在,你的选择呢?”
“还能怎么选择,我根本没有选择。”
又叹了口气,我看了它一眼,又看着不远处的黑衣男子,突然语气大了起来:“青峰,扯掉闭气符咒,解开百分之四十的封印。你,给我干掉那只獬豸。”
话音一落,整个屋中都充斥满一股强大的妖气。
那股强大到匪夷所思的妖气,将獬豸和馗妖同时推开了一丈。青峰满头的发丝无风自动,一圈圈波纹状的气势,如同实质一般轰击着周围的一切。
百分之四十是我身体能够承受的极限。
那个黑衣男子,不,应该说是獬豸的眼中微微划过一丝诧异。
青峰在地上轻轻一跳,在空中一摆腿,带着强烈的破坏力量由高向低踢了下来。獬豸立刻现出了真身,一只如牛如羊的庞大怪物浮现在了空中。
他俩顿时战在了一起,天空中风云色变,五光十色的术法光芒闪烁个不停。
馗妖笑嘻嘻的看着这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我也望着天空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如牛如羊的怪物头颅从天空掉了下来,庞大的重量和冲击力将地面活生生砸出了一个十丈大的巨坑。
“獬豸,那东西终于死了!”馗妖欣喜若狂,差些没笑到背过气去。
“它已经死了,赵凝香也没用了,把她还给我吧。”我再次叹了口气,最近叹气的次数,实在多到自己都懒得去计较了。
“这个世界哪有如此容易的事情,我可是馗妖,你有见过馗妖那么容易说话的吗?”这妖怪好不容易才止住抽风般的狂笑,讥讽道。
传说中馗妖是十分贪婪的怪物,果然如此。我淡淡问:“那你还想我怎么样?”
“契约,给我你的妖怪仆人的契约。”它用又尖又细长的舌头舔着嘴唇。
“好,我给。”我没有多说什么,运起契约封印,一个闪耀着金色光芒的禄文就出现在了空中。
馗妖嘎嘎笑着,真身迅速脱离了赵凝香的身体,化作一片虚影,迅速扑向了那团金光。就在它将要把禄文吞噬下去的瞬间,一道光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虚影狠狠咬住,正是那个像牛又像羊的獬豸。
“怎么可能!”馗妖无法置信的吼着。
我微微一笑:“一切皆有可能。小妖怪,跟爷爷斗还嫩了一点,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天敌朋友,其实并没有表面上那么不通情理,至少,它还愿意陪我演一出戏。”
接着“啪”的一声,獬豸将嘴巴用力合住,馗妖彻底消失在了漫天的光影中。
一切,终于全部了结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32:00 +0800 CST  
夜不语204 灵魂泪 尾声
“主人,为什么你不等赵凝香姑娘清醒过来?”坐在山顶上,看着黑水湖荡漾的湖水,青峰问道。
“废话,不论是人是妖怪都能看出她眼中的能量,我怎么还敢留下来。”我用力敲了下他的脑袋。
青峰委屈的摸着头:“但她是真的很喜欢你。还记得那四天的梦吗?姐姐曾说,有一股人类的精神力量一直在主人周围萦绕着,即使是姐姐她也没办法驱赶走。要怎样的思念,才能让脆弱渺小的人类精神力变得如此强大?”
我叹了口气:“但我们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会有个好归属的。”
“但是……”
“但是你个头!不要再给我拉皮条了,当心雪萦杀了你!”
我一脚将他踢进了黑水湖中,摇了摇脑袋:“说起来,好像有什么事情被帅哥我给忘掉了,是什么呢?”
青峰从水中冒出了一个头:“猎捕者集市的通缉怎么搞定呢,主人?现在馗妖死了,獬豸走了,根本没人能够证明你的清白了。”
“啊!”
我满脸郁闷,一把将青峰从水中拉了出来,喝道:“娘的,又要逃路了。”
地上燃起一路尘埃,我和青峰绝尘而去,又一次踏上了逃亡的路……
——《灵魂泪》全文完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33:00 +0800 CST  
夜不语204 灵魂泪 后记
脑袋有点混乱,其实实在不知道这篇后记该写些什么。
以前在席慕容的《初相遇》里,曾经看到过一句话: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
于是在我最没有料到的时候,美丽的梦确实出现了。
从最初两人的不适应、不知所措,到现在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其实时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的长。
以前的我,总是以为每个人的命运其实都和荔枝花一样,有些人天生就是没有花瓣的,只是默默的开花,默默的结果,在季节的推移中,一株荔枝没有选择的结出它的果实,而一个人也没有能力选择自己的道路吧!
可是那时候我才发现,我错了。
心情也是一样。有的心情,别人是不会明白的,有时候过了五分钟,心情就完全不同了,生命的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
但我至今才明白,其实感情也正是如此。
就像某一天你住在这个旅馆,而那正好是我服务的地方,如果你不叫咖啡,或者领班不叫我送,或者我转身时你没有叫我,我们都不能相逢,人生就是这样。
一个又一个的偶然,造就了缓慢的感情。我就是那个服务生,一直在那里等着,等着你住进来,等着你叫那杯咖啡,等着你在转身时叫住我。一直等着。
你也确实那样做了。
其实该来的,总会来的。该发生的,终会发生的。
做好充足的准备,又何尝不好呢?
最近做了一个梦,突然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事情。
“有人说,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还没来得及爱上一个人时,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存在。似乎那个人待在自己身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突然有一天,那个被自己习惯而又不爱的人消失了,又会怎样呢?
“她会迷茫、失落、然后才会莫名其妙的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中已经没有办法容忍失去他的存在。自己已经在习惯中,深深的爱上了他。
“女人就是这种奇怪的生物。她们更像从水星来到地球的物体,水是什么你知道吗?女人如同水一般的捉摸不定,千万不要试图去弄清楚她们的性质。因为毫无意义,女人,原本就应该是待在男人的怀里,被深深的保护着,爱护着的。
“其实男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这种生物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才发现适合自己的女人居然还有那么多!
“但是我很了解我最好的朋友,那家伙绝对是世间少有的一等良民,我相信他会做一个非常称职的老公、丈夫、孩子他爹,等等诸如此类的职位。王志,还有这位美丽的彭瑶小姐,我这辈子最好的两个朋友。祝你们永远幸福!”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是王志和彭瑶结婚的日子。作为他们最好的朋友、月老、以及一些莫名其妙临时安插在我头上充当光环的虚名,我莫名其妙的要在女方长辈的发言后致辞。
以上,就是我的发言。我很懒,就干脆用自己小说中的一些话语当演讲辞搞定,估计台下的人恐怕是有听没有懂。唉,稍微有点丢脸。
不过,我看到台下的小瑶哭了,哭的很开心。我还看到王志笑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看他笑的那么灿烂。
也对,这么多年来的希望得偿所愿,恐怕换了是我,也会笑的把脸给撑烂掉吧。所以,我微微扬起手中的杯子,向他们致意,静静的走下主持台。
下午,抽空陪新娘在双流公园里单独逛了逛。也单独陪新郎喝了点小酒。
今天的小瑶不像前段时间因为婚前恐惧,频繁打电话给我时,那么的焦躁不安,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王志穿着白色的西装。靠,这小子突然变得人模人样起来。
下午单独的和他俩聊了许多。没想到,他们这对配合默契的狗男女,居然跟我讲起了恋爱导教和婚姻辅导课……寒!
“阿醒,你有很多优点,就像你的缥缈、你的神秘,会让对方不由自主被你吸引住。但是有吸引力,并不代表会得到爱情,你看,你时常给人一种缥缈的感觉,会令爱你的人很累。”
小瑶拍了拍公园里某个倒霉的石椅,示意我坐到她身旁。
“这么多年,我也很了解你呢,其实你的为人一点都不缥缈,对感情也很专一。但是太专一也不好,如果对方出了什么问题,你很容易再次受到伤害,对感情,你还是放开一点好。
“还有,说实话,你的感情运,真的有点不好。喜欢你的,你在逃避,等你逃避的差不多了,走出来了,好的也都嫁的差不多了。而且你自己挑的女孩,问题绝对是超级多。别急着反驳,这是事实!虽然所有的朋友都希望你能幸福。”
小瑶突然想到什么,笑了起来:“阿醒,你是个很会付出、很会宠自己女友的人。但是那样宠对方,对你,对对方,真的好吗?自己考虑清楚,再走进那个圈子吧。”
王志的婚姻辅导课,相对简单明了许多。
“臭小子,我要结婚了,嘿嘿。”他灌了自己一杯酒。
“你知道我为什么能娶她吗?第一,当然是因为我很爱她。第二,我懂得有效的付出。”
嗯,这两条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现在的社会就是阴盛阳衰,而且女孩子都被网上的帖子和无聊的韩剧给完全洗脑了。所以,不要太惯她们。
“你知道吗,作为男友,你必须教会她们,什么是你的责任,什么是她的责任。就像你常常说的,感情虽然需要其中一方付出多一点,但是另一方始终不愿付出,没有反应,甚至不愿意为你稍稍改变的话,那么,那段感情,还是早点放弃的好。”
王志讲的天花乱坠,又灌了自己一口酒:“感情,想要良好的继续下去,说白了,就是得不断改变自己和对方,到达比较契合的位置。
“单方面的改变当然是不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弹性极限,我现在已经到达了那种极限,而你嫂子,估计也是吧,所以我们最后才能走到一起。”
……这个,似乎,好像,是我硬把他塞给彭瑶的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仔细想想,最近这三年多来,我的感情运确实是很糟糕,除了烂桃花还是烂桃花。但是也没有糟糕到可以令这对超有默契的狗男女拐弯抹角全盘否定的地步吧!
新郎和新娘,两个人我都单独陪了他们一小时,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郁闷的折腾我。不过至少在我准备走人的时候,两人还是稍微说了一句象样的人话。
“阿醒,你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小瑶说:“但是首先,不要吝啬自己的感情,喜欢就是喜欢,大声说出来,不管怎样,只要是女生,都会感动的。”
回程的路上,突然想起了,昨天加我后,又迫不及待的要我删除她的女孩。不知道姓名,不知道年龄,也不知道样子。
她只对我说了一句话。
她说:“你的人生,对我而言,就是一场韩剧。我希望你加我,但是我更怕你加我。因为,韩剧的结局,通常都是悲剧……”
于是,我如其所愿,将她删掉了。
我的人生居然被人说成是韩剧?那么我身旁的人,不是也成了路人甲乙丙丁吗?主角是谁?配角是谁?女主角又是谁?
郁闷,在删掉她的时候,我都忘了告诉那女孩一件残酷的事实。其实韩剧,也是有皆大欢喜的喜剧的……
两年后,一些喜剧也渐渐进入了我的生活。
两年前,开始有一个人走进了我的生活,每天对我嘘寒问暖,每天早晨十点准时打电话叫我起床。为我学做饭,为我做了很多的事情。
日子就这样和她一天一天的过,很平淡,虽然那两年里,心,却依然不知道自己的方向。
但彷佛时间都这样凝固了下来,而一切,也都稳定了下来。
我也,越来越懒了。
“要一生一世哦!”昨天,女友对我说。
我说:“嗯,一生一世,一辈子。”
突然想起,遇到她的时候,是前年的秋季。不知不觉,已经在一起一年半了。
这一年半感觉起来,总觉得好长,好长,长的彷佛已经度过了一生似的。
“亲爱的,你又把袜子乱丢了,快拿出来我给你洗。”她在床下到处找我乱塞的脏袜子,还特意在床上踩一圈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亲爱的,你写一本我们的爱情小说嘛。”
“亲爱的,饿了吗?我给你煮饭。”
“我们要节约,我们要开源节流,我们要省钱。”女友拽着小拳头,咬牙切齿的吼着,然后第二天,我们的卡上又少了很多钱。
最近老爱回忆从前的种种。恐怕,自己已经完全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完全的陷入了现在的生活中,不希望改变了吧。
突然想起了从前写过的一首诗:
Look for someone?
Someone to fall in love?
There is no CHOICE but step into the Love Escalator!
寻找谁?
是谁又降落在爱里?
事实上,再没有多余的选择,我,步入了这爱情的滑梯!
希望这滑梯无穷无尽,又漫长。
我不想再选择,不想再寻找。
只想永远在滑梯中
永远,滑落……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我的生日,也是我和她结婚的日子。我们都会,幸福吧……
——夜不语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凌晨三点四十二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41:00 +0800 CST  
下次是 205僵尸 最近比较忙 所以真的是和标题一样啦 不定期更新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50:00 +0800 CST  
一二部如果有乱码 或者少段 之类的问题会在第二部发完后统一改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1-23 17:51:00 +0800 CST  
205僵尸


卢云斐目光有些呆滞的看向斧头正在砍的位置。
顿时,他浑身一颤。这家的男主人,居然砍的正是民宿的女主人,
他自己的妻子。他的手机械的抬起又落下,
似乎准备一斧头一斧头的将自己老婆分尸……
保险员卢云斐一夜醒来,发现他的世界失去了「人」的声音;
小儿麻痹患者齐阳昏迷苏醒后,发现自己能走能跑……
僵尸,又称活死人,在一夜之间充满了小小的漠松镇。
夜不语帮忙二伯父调查从古墓中发现的不腐古尸——尸体离土后,
身上竟长出白毛,头发和指甲疯狂生长!不祥预感还是成真,
一具具消失的尸体,代表发生了「尸变」,
他们一行人被僵尸追杀,如果不找出问题的源头,
九流小说中那种世界末日之势,恐将成真!
戒牒、尸陀林主木俑、铁头标枪……等片段的线索,
是否能让夜不语逃出生天?……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32:00 +0800 CST  
第一章 异变
卢云裴不知道这个小镇的异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知道一觉醒来的时候,仿佛整个世界都变了。
依稀记得昨晚还好好的。作为东泰保险的一名普通业务员,卢云裴一个礼拜前才来到这个名为“漠松镇”的偏远小地方。能把一名业务员派到那么远的距离,从大城市不辞辛苦下派到这里,原因其实并不难猜测。
这个小镇上有一个女人死了,当然这女人和卢云裴一点屁关系都没有。但很不巧的是,那个女人在不久前才在东泰保险买了笔五千万的大金额人身意外保险。
然后,两个月过后,这个女人死了,而且死得有些莫名其妙。从医院开出的证明上来看,她是死于意外。
现在那女人的丈夫一天一个电话的催促公司理赔。
公司的高层认为这件事怎么看怎么不单纯。当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任何一件理赔事件、任何一次令公司损失往外掏钱的的时间都不单纯,都很邪恶。
所以毫不犹豫的,公司派了卢云裴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上。
高层甚至叮嘱道:“卢云裴啊,现在公司遇到了创建以来最大的人为灾难,我们很有理由相信这是敌对公司的栽赃陷害。最近公司的资金链很紧张,如果理赔了那笔五千万的意外保险,很有可能会破产。”
“所以,我们都看好你。你要不怕艰苦迎困难而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卢云裴啊,你在公司干了三年都是业务员,把这件事处理回来了以后,也是时候当个部门经理了。”
这些奸诈的老家伙,明明就是吝啬的不想赔钱嘛!说的好听,什么破产,要迎着困难上进,全他妈屁话。
最后,公司高层还给了他一张联络表,上边有漠松镇警察局长和一个法医的电话,估计是已经上下打点好了的关系人物。
高层让他一去就联系到这两个人,将案子全部推翻,重新调查一次,最好能让法医将那女人彻彻底底的、从头发梢到脚趾尖都解剖一次,看看有没有什么疑点。
只要有任何一丝一点,公司方面都能将这个保单赖掉。
一个礼拜前他到了这个小镇,按照公司的嘱咐又将警局里到处打点了一番。三天前才拿到的申请,请动法医将那女人的尸体完完全全解剖了一次。
昨晚请警局的关系人士喝酒唱歌到十二点过,好不容易才让他们答应今天下午将验尸报告给自己。
虽然今天一大早起来精神很委顿,头有些晕,明显有轻微宿醉的症状,但一张开眼睛,卢云裴总感觉这个早晨有点儿不太对劲。
他住在小镇一家农民自己办的民宿中,这个民宿一楼是餐厅和麻将室,可以承接一般的小宴席,而二楼是住宿的地方。漠松镇虽然交通和环境都非常不错,但旅游业还没有开发出来,外来人口很少,整个二楼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住。
但即使是这样,整个二楼也太安静了。
看看表,已经十点二十五了。
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民宿的规律,卢云裴还是很清楚的。
这户人家一共有五个人,主人家是个四十五、六的庄稼汉,长的很憨厚,人也确实很淳朴。一年多前才在自己老婆的主意下,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修了这个民宿。
女主人家从前常年在大城市打工,稍微见过点世面。自从家里办起民宿后,就成了一把手,上下操持着民宿的生意。
他们还有一个十九岁所有的女儿,模样很甜,有些腼腆,很有种邻家小妹的味道,高中毕业后就帮家里干活,至今还没有男友。
卢云裴刚来这里的时候,视线总会时不时的被这个女孩儿吸引,城市里这么纯的女孩子已经几乎绝种了。
男人嘛,总是爱幻想。有时候他躺在床上,时不时也会幻想一下,自己和这个邻家小妹,时不时也会像某些九流小说一样,发生某些限制级的、不得不说又不可能说清楚的故事?
另外两个是聘请的同村帮工,都是些老女人,他也没有太多印象。
总的来说,这个典型的农村创业家庭是很勤劳的。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0:00 +0800 CST  
他们每天天色还没有亮就起床了,张罗收拾起民宿一天要准备的东西。主人骑着摩托车去买菜,女主人将前一天剩下的菜整理出来,挑出能用的,琢磨着做成今天的特色菜品。所以说凌晨五点半以后,楼下就会逐渐吵闹起来。
虽然主人家顾虑到楼上的客人,稍微会放低一些音量,不过那根本就降低不了多少的噪音,还是让卢云裴头几天不太适应。
但今天,楼下是在是太安静了,安静的有些诡异。
卢云裴躺在床上仔细聆听了一阵子,楼下以及窗外的院落中,不要说做饭时的噪音,就连狗叫声都没有听到。
管他的,再异常也有原因,说不定是主人家有事临时出去了。
他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昨晚喝太多了,都不知道怎么走回来的。晚上那一觉睡得那才叫踏实呢,恐怕就是火烧到了屁股上,自己都还会打鼾醒不过来。
他吃力的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稍微伸了个懒腰,骨骼顿时“啪啪”作响。
卢云裴走下床,做了几个动作,活动了下筋骨,然后才走到盥洗室。
他打开水龙头随意泼了几把水道脸上,这样就算洗脸了。拿起牙刷,挤了牙膏在牙刷上,他一边刷牙一边蹲在便池上大便。
唰唰唰——刷牙这种并不响的声音,在此刻寂静的空间中显得格外刺耳。
砰。
突然,一个轻微的碰撞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
“谁啊?”
卢云裴咬着牙刷含糊不清的问道。
他摇了摇头,继续刷牙。
砰。
猛地,那个轻微的碰撞声又响了起来。这次他听清楚了,声音不是来自门外,而是盥洗室的墙外,和自己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
卢云裴皱了下眉头:“谁?是服务生吗?今天我不退房!”
这家伙有病,有事就敲门啊,干嘛乱敲厕所墙?民宿的两层楼房全是木质结构,敲起来声音空荡荡的,令人很不舒服。
门外依然没有人回答,他也不理会自顾自的继续刷牙。
砰砰砰。
碰撞声再次响了,声音空洞洞的,不像是用手在敲。
卢云裴就是再好的脾气也有些火大起来,他几下将口漱干净,从旅行包里找出一把十万伏特的电击防狼器。
公司的那些老吝啬说这里治安不好,他也有些心虚,就在黑市上买了这把防狼器,以来预备万一,二来也可以壮下胆,没想到居然在这种情况下给用到了。好吧,自己倒要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在耍自己。
总之那女人的事情还没有结果,他丈夫知道自己是保险公司的调查人员,如果心虚点的话,肯定会招人对付自己,这点是不得不防。人类啊,在五千万白花花的钱面前,不要说什么真善美,礼义廉耻、绅士风度,就连人性都会丧失掉。
民宿的第二层结构很简单,房门外就是一条直直的走廊,走廊外侧便是栅栏,可以看见偌大的院子。他小心的将房间门推开,一出门就看到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年轻女孩正对着自己盥洗室的外墙。
定睛一看,这女孩,不正是主人家的千金,他眼中的“邻家小妹”吗?
这邻家小妹一动不动的对这墙站着,看不到表情。她的衣服有些凌乱,还有些肮脏,难道昨晚遇到了不好的事情,受到打击了?
卢云裴轻声问:“小纹,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可以跟卢云裴哥哥讲,卢云裴哥哥给你主持公道哈。”
女孩一声不响,听到他的话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用头一顿一顿的轻轻碰撞着墙壁。
他眼角瞥了一眼地面,她双脚所站的地上竟然有些许殷红的血迹。
卢云裴内心“喀嚓”一声,暗道糟糕。看来昨晚在这女孩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然昨天早晨还腼腆可爱的麽样,今天就变成了这样。
难道,被强奸了?一定是被强奸了!否则不会这么一副心神不安的样子,行为都开始不能自律了。难怪今早没有任何响动,自己的女儿发生了这种事情,主人一家有心情做生意才怪。
他微微叹了口气。不管怎么样,先阻止她自残再说。
卢云裴缓缓走上去,右手轻轻搭在了女孩的肩膀上。入手的地方他只感觉十分坚硬冰冷,完全不像十九岁的女孩应该有的柔软身子。
他有些疑惑的将手伸回来,又搭在女孩肩膀上,这次还用力捏了捏。女孩身体的肉质果然十分僵硬、而且完全没有体温。自己摸到的肉体,仿佛不像是活生生的人。
她,更像是一具尸体。
卢云裴的大脑一时间没办法处理这个疑惑,他呆住了。
就在这时,邻家小妹总算有了动静。她缓缓的将头转了过来。
视线猛地接触到这个原本甜甜的邻家小妹的脸,卢云裴不禁身体一顿,整个人吓得屁滚尿流的退后了好几步。
他看到的是怎样的一张脸!
邻家小妹的整个脸孔都扭曲了,苍白毫无血色的脸上,鼻孔、眼睛和嘴角附近还残留着血迹。她泛白的眼珠子像充了气似的,从眼眶中鼓了出来。
她,不,应该称作它,死鱼眼睛一般的眸子似乎看到了卢云裴的存在,尖叫着向他扑了过来……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0:00 +0800 CST  
第二章 逃
邻家小妹原本修长健康的双手爪子似的一伸,整个身体僵硬的移动,不快,但是没几秒就已经接近了卢云裴的身旁。
这时候的卢云裴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他整个人都惊呆了,完全不知所措。
究竟是怎么回事?只不过一个晚上没见,邻家小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她明显已经死了,甚至能看到她脖子上的尸斑。但,尸体怎么可能袭击自己?
邻家小妹的嘴角因为移动而不断流出血水,浑身都透露着危险的信息,仿佛随时都能将自己撕碎。
在它的双爪就要碰到他的前一秒,卢云裴总算清醒了过来。他向后猛地一跳,扑倒在地上,就地翻了一个滚,好不容易才和这具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拉开一些距离。
邻家小妹的尸体扑了个空,有些疑惑的摇晃了下身体,然后再次对准他的位置抓了过来。它偏着脖子,头颅有节奏的抽搐着,嘴机械的大张开,似乎饥饿了,想要吃了他充饥。
卢云裴强自镇定,他的眼角微微打量了下四周。
邻家小妹的尸体将二楼通向一楼的唯一一个楼梯整个给挡住了。如果想要下楼,就只有踩过它的尸体。
不过很可惜,光是看一眼它的利爪和血盆大口,他就打了个冷颤。恐怕这位曾经秀气的腼腆美女,肯定不会乐意自个儿躺在地上将位置让出来。
难道非得要从二楼跳下去?视线越过扶手测量了一下高度,他顿时放弃了。
这栋木质结构的两层楼房在高度上严重超标,根据国家的普遍标准,每层楼间隔在二点八到三米左右。可这家主人明显就是死脑袋,完全不知道偷工减料,居然修出了个五米。
该死,都不知道他那脑瓜子究竟在想些什么白痴事情。难道他不知道,现代人的发财宝典上第一条就是偷工减料、旧货新卖、实价虚报。不怕人死,就怕人不能被自己宰死吗?
靠!五米,就算他能跳下去,腿部也一定会受伤。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明朗。也不知道外边到底出了什么鬼事情,贸然令自己受伤,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要命的事情。
再次飞快的闪开邻家小妹的爪子,卢云裴一边躲避一边拼命思索着。突然,他看到了自己大开着的房间门。
太白痴了!既然一时间下不去,还不如先躲进房间里,不然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得要死于美人的爪下不可。自己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如果英年早逝,一定会被世人唾弃的。
拼了!
他轻轻的拨开手上防狼器的开关,一串电流猛地从防狼器的顶侧窜过。吃力的躲着邻家小妹僵直但令人通体发寒的攻击,好不容易找准一个空隙,他猛地将防狼器死死按在了这具活死人的脖子上。
足以击昏世界举重冠军的强烈电压,透过电流破坏着眼前这具尸体的行为能力。顿时,活死人浑身都颤抖了起来,嘴里的血水大量喷溅了出来,喷的卢云裴满身都是。
邻家小妹的动作稍微有了一丝停滞,他立刻抽身一跳,飞快的窜进了活死人身侧的房间中。
用力关门,反锁,他又死命的将担任床推过来把门死死抵住。背靠着墙坐下,这才深深的喘了一口气。
怎么回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外面的世界,究竟又变成了什么样子?
一时间成千上万个疑惑疯狂的涌入了脑海中,卢云裴几乎要疯掉了。
冷静!一定要冷静。什么事情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己的慌张和恐惧。那会让自己送命!
门外传来了一阵尖利刺耳的声音,仿佛是谁在用指甲抓着黑板。
不!不是仿佛,根本就是邻家小妹的尸体,再用它的指甲疯狂的抓门。那空洞压抑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房间。
然后门外传来了邻家小妹嘶哑、令人毛骨悚然的吼叫声。她原本如黄莺出谷般清脆的声线在变成活死人后,居然转化得如此恐怖。
一想到自己还曾幻想过和她发生某些限制级的、不得不说又不可能说清楚的故事,他就一阵恶心。
卢云裴好不容易才从混乱的情绪中解脱出来,他再次深吸一口气,将所有可以移动的东西堆在了死死抵住房门的床上。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1:00 +0800 CST  
房门很结实,估计一时间那个活死人还撞不开。
他看看沾满了血的上衣,摇了摇头走进洗手间,飞快将死去的邻家小妹涂在自己身上的血迹洗干净,又从行李箱中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穿上。
该怎么办?现在自己该怎么办?
该死!他不清楚门外的活死人究竟是偶然的产物,还是这个世界在一夜之间变了天。
靠!不管了,先想办法逃到外边去再说。到了民宿外边,到了附近的警局,恐怕一切都会清楚的。
邻家小妹还在挠门,那声音传入耳中,就像它在使劲的掐着自己的心脏。
还好这个房间通向走廊的唯一出口就是门,这不得不口头表扬一下民宿的主人。原本刚住进来的时候他还很不高兴,总觉得门边上没有窗户很压抑,有点像坟墓,但这种压抑的房间却救了自己一命。
整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而且位置还很高,估计是用来通风的。卢云裴一米七五的个子站在窗户下,居然还看不到窗外的东西。这小窗户是在太高了,高于了他的眉毛以上。
房外活死人嘶哑的吼叫声正在变得不稳定,撞门的频率又增加了不少。每一次撞击都引诱他的心脏狂跳一次。厚厚的门板在撞击中摇晃,连带着抵住门的所有东西都在剧烈震动。
卢云裴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高估了房门的厚度。他的眼角瞟到门锁已经开始变形了,恐怕要不了多久锁就会坏掉。而抵住门的那堆东西又能阻止那玩意儿多久呢?自己的命运绝对不能交给这种未知性过强的障碍物。
看来要加把力气,快一点溜出这个该死的地方。
他抬了一把凳子放在窗下,站上去,然后用陶瓷茶杯一把将窗户玻璃砸碎,这才清楚的看到屋外的景象。
除开邻家小妹的嘶吼,外边可以说很安静,一如他的耳朵听到的一样。
这栋两层木质房屋的后边,是民宿的户外活动场地。说是活动场,不如形容为一个很大很大的空地。
空地大约有一百多平方米,上方用竹子搭建了一些架子,栽种着葡萄。
葡萄藤已经爬满了,开的很茂盛,夏天坐在葡萄藤下绝对很凉爽。在不远处,就是树林,远远看上去那些树都很高大,很粗壮,据说有的甚至有几百年的树龄。
葡萄藤和房屋之间有两米的间隔空隙,也有三米以上的落差。
很明显,下方的葡萄藤不能能承受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体重六十三公斤的成年男子以及自由落体的冲击力。跳下去一定会受伤,而且掉落时会被藤条缠住无法行动,这样一来就太被动了,不符合他的逃生条件。
虽然视线受到了葡萄藤的阻挡有些看不清楚,但是下边貌似没有任何人的样子。换言之,下去总要比呆在房中,接受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闯进来、将自己撕开的邻家小妹要强得多。
情况越来越不妙了。活死人像是吃了威尔刚似的,不知疲倦的撞击着房门。从他躲进房间开始,就没有停歇过。
自己逃进来已经十三分钟了,房门锁就在自己的观察外边情况的同时,已经被撞得脱了梢。
看来堆积的障碍物也支持不了多久了。快,还要更快一些。
“有办法!一定能找到下去而且不受伤的办法!”
卢云裴心脏在狂跳,他一边强迫自己冷静,一边用事先不断打量着房间里的东西,一边变飞快的思索着。
突然,他的视线停在了床单和被子上。他因为紧张而煞白的脸孔微微浮现出一丝笑容。很好,总算有办法了!
在心里默默思索了一下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他便一刻不停的将床单和被套扯下来,然后牢牢绑在了一起。
这个客房的单人床也是主人家自己做的,比市面上的标准尺寸大,足足有两米乘以一米五。而床单加上被套的长度,就算跑掉损失的部分,加起来也有三米五以上。
一楼到二楼的距离是五米,再加上二楼窗户的高度一米七多一点。也就意味着自己要面对的高度达到了六米七五。
床单延伸的长度加上自己的身高,大概有五米二。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1:00 +0800 CST  
很好,非常好,这样一来自己就只需要跳一米五的高度。一个身体健康、完全没有酒色过度的成年男子,如果从一米五的高度跳下去还会受伤的话,也就活该自己的死期到了。
他将床单的一头死死困在了窗户正中央的隔栏上,然后将轴承一团的床单扔出了窗外。雪白的床单软软的垂落,被风吹得微微摆动着。
门已经被活死人撞得露出了缝隙,他甚至能透过拿到缝隙看到邻家小妹咧开的、流着恶心的脓血的嘴,以及只有眼白看不到瞳孔的眼睛。
“去死!”
他大叫一声,一脚踢到床上。门被撞了回去,狠狠的撞在活死人的头上。
活死人摇晃了下身体,愤怒的吼叫着,用头抵住门,整个身体都向张开的那丝缝隙挤。它的手已经伸进了门里,僵直的在空中挥舞着,仿佛想要将他抓住。
“见鬼,你这个该死的鬼东西。你抓不住我!”
卢云裴毫无怜香惜玉的概念,将附近的桌子摔倒解体,抄起一根看起来比较锋利的桌脚,拼命向活死人的脑袋上刺了过去。
活死人没有因失血过多而倒下,也没有因为破相而痛苦。它的眼睛上插了一根桌腿后,依然精力旺盛的向里边挤,眼看着大半个身体就要挤进来了。毫无悬念,邻家小妹挤进来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逃出去,那就一定是他的死期。
不能在耽搁了,准备好马上逃命。
他轻轻咬着嘴唇,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一个小背包。一直以来卢云裴都习惯出门的时候带运动背包,毕竟出门在外,随身有很多重要物品需要带,如果放在行李箱里实在太危险了。
将身上的东西统统丢进背包里,以免影响自己的行动,他侧头想了想,又飞快的拿起几件衣物,以及行李箱里的零食,然后将背包牢牢的背在了背上。
他又看了一眼门的方向。
砰!
就在这时,随着一声剧烈的响动,活死人终究将整张床撞开了,一时失重跌倒在地上。它张牙舞爪的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泛白的眼珠子死死盯着卢云裴的方向,插在眼眶上的桌腿随着它的一举一动而摆动着。
卢云裴一眨不眨的看着它,紧张得心脏几乎要错位了。
活死人的行动似乎没有想象的快,是生是死,就看是他先逃掉,还是它先扑到他。
一人一尸在同一时间动了起来。
卢云裴拼命的跑向窗户,他踏上了凳子,双手扶在了窗框上用力一撑。
活死人尖锐的吼叫着,它僵硬的身体一跑一跳的追到了窗户下,眼看爪子就要碰到了卢云裴的双腿。
卢云裴哼了一声,一脚踢在了这只该死的僵尸额头上,僵尸站立不稳向后退了几步。
说时迟那时快,他借着这个机会,双腿一蹬,整个人都窜出了窗外。
双手死死的抓着床单,他的身体在空中荡了一阵子,这才逐渐稳定了下来。
卢云裴深深吐了一口气,心脏稍微平静了一点,耳朵中传来邻家小妹撕心裂肺的愤怒吼叫,他笑了笑。X的,老子赢了。
没有忙着爬下去,他低下头看了看脚下,以及房后四周的环境。很好,很平静,应该没什么危险。
卢云裴这才慢慢的往下滑,滑到床单绑出的绳索尽头,轻轻一跳,双脚顿时接触到了地面。
他在心里暗自庆幸,运气啊!老子常年来对野外求生活动有极大的爱好,完全正确的。否则,这次已经上天庭见玉皇大帝了,就是不知道玉皇大帝那老头接不接受对僵尸的投诉。
抬头看了看自己房间的窗户,卢云裴情不自禁的举起右手竖起了中指。
X的,老子我要去报警了,你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活死人,给老子自求多福吧!
拍了拍裤腿,他正要离开,突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怪异的声音……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2:00 +0800 CST  
第三章 逃到树上
卢云裴转头一看,身后是那栋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整个都漆成朱红色的两层木质楼房,底楼有个直通向前庭的小通道。
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他记得那个通道很小,而且笔直,绕过去就是厨房。但是他的实现穿过了走廊,却什么也没有捕捉到。
那种声音说是很怪异,实际上挺入耳中却有些熟悉。像是用斧头在砍木桩,但是看下去的声音又太过于沉闷,闷声闷气的,听起来是在令人不舒服。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低沉的说话声,听不清楚在说什么,但很像是这家男主人在小声嘀咕。
难道,这个民宿里还有人?邻家小妹变僵尸的状况真的只不过是个偶然而已?
卢云裴顿时来了精神,他向后大声招呼了一声:“喂,有人在吗?”
没有人回答,不过斧头砍动传来的声音更频繁了。
也许是斧头的声音盖过了自己的吼叫,卢云裴告诉自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真的能发现个大活人。
想着,他的脚步又开始犹豫起来,思忖着究竟要不要过去看一下。但,如果又碰到个僵尸怎么办?可不过去,终究很不甘心,如果真的是正常人?如果……
他知道自己的思想很矛盾,但他却按耐不住想要去探究一下的想法。
他怕,他怕得要死。
他怕活死人,但他更怕自己是世界上仅剩的唯一一个正常人。
人类的精神真的很脆弱,一旦遇到了超出了人类个体所能承受的突然事件,甚至再坚强的人也会忍不住胡思乱想。虽然他音乐觉得,自己心底深处渐渐形成的模糊概念并不是自己的空想,甚至,极有可能是事实!
他想遇到一个正常人!想和正常人说话!妈的,不管是谁都好。
虽然恐怖的事情从他早晨起来到现在,不错,才过去二十多分钟而已,但他感觉很孤独,很无助,很恐惧,那种恐惧的感觉深入骨髓,他需要一个正常人来分担他的恐慌。
人类就是这种群居生物,在熟悉的环境下遇到陌生状况,一旦独自一人,就会变得混乱,没有秩序。
卢云裴强忍着恐惧,一步一步缓缓向声音的来源处走去。
潜意识里不断有声音告诉他,这个民宿里恐怕早已经没有一个活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逃出去,逃到外界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该死的事情。
但,他明白,如果自己不去看个清楚,自己一定会后悔。这不是好奇心作祟,而是源于人类的本性以及侥幸心理。
他的视线在四周扫视了一番,拿起手边的一枝扫帚,一脚将扫帚的把手踩断,用手将顿列开的那一截掰得尽量锋利,这才缓缓的向走廊里走。
和记忆中的一样,走廊短而且笔直,只有六米长。由于开口向着南方,这里常年都缺少阳光的照射,黑洞洞的,如同一只张开血盆大口、等待他走进去的怪物。
卢云裴在走廊入口的墙边摸索了一下,好不容易才找到灯开关。头顶的白炽灯闪烁了几下,如同进入暮年的老人一般,喘息着,好不容易才亮了起来。
灯光很昏暗,不过足够让他清楚周围的景象。
“这家主人用电实在很节省,能源部门知道了绝对会抓狂。都像他这样,电力公司还有什么屁钱可以赚。”
卢云裴异变自言自语壮胆,异变用双手紧紧拽着扫帚把。
很快,6米的距离就走完了,尽头是厨房的门,里边传来清晰的斧头砍东西的声音。
他贴在门口听了一会儿,确实听到了人的话语,虽然声音有些小依然不太清楚,不过他能确定,说话的一定是个正常人。他从耳朵中传入的说话声能够判断出很多信息,里边的人语速平缓,发音清晰,而且普通话比他还标准。
卢云裴感觉自己的心脏猛地一跳,眼眶甚至不整齐的有些泛红,心中有一种找到了组织的感觉。他心底一松,右手毫不犹豫的将眼前的门推开。
一股厨房特有的腐烂气息,随着门的开启,迎面扑了过来。
他立刻捂住了鼻子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3:00 +0800 CST  
奇怪,夹杂在空气里的腐烂臭味中,似乎还有另一种怪异的恶臭味。但满心欢喜的他明显没有在意,来不及打量周围的环境,便激动万分的走了进去。
人就是这样,一旦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就会失去理智和冷静的判断。卢云裴明显失去了平时的警觉性,他在踏入厨房的后一秒就呆住了。
整个厨房空荡荡的,并没有看到人。
厨房不大,只有大约三十多平方米,为了降低成本,这个民宿用来烹饪食物的是煤。由于每天需要同时准备的菜品很多,灶头修饰的很大,可以让六口大锅和五个蒸笼一起工作。
卢云裴愣了愣,视线开始扫视起四周,依然没有看到任何人影。
他竖起耳朵听了听,刚才在他推门进来的一刹那,斧头声就停止了,但人轻声说话的声音依然还在。貌似,就在那大灶台的后边。
没过多久,斧头砍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心底深处突然冒出了一种十分不祥的预感,卢云裴吞了一口唾沫,然后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嘴唇,这才一步一步,缓缓的向呻吟来源处走过去。
近了,越来越近了,灶台后的情景一点一点的映入了视网膜中。
只见一个男子佝偻着身子,站在不远处。从他的服饰和稀稀疏疏呈现地中海包围的头发看,不难判断出,正是这个民宿的男主人。
他提着砍柴用的斧头,正一斧头一斧头的向地上砍。每砍一斧头,就溅起一丝鲜红的液体。
是血。
卢云裴目光有些呆滞的看向斧头正在砍的位置。顿时,他浑身一颤。
这家的男主人,居然砍的正式民宿的女主人,他自己的妻子。他的手机械的抬起又落下,似乎准备一斧头一斧头的将自己的老婆分尸。
不远处有一台收音机,正在播放着什么。里边传出的声音,正是吸引自己走过来看情况的清晰语音的来源。
“该死!”
卢云裴打了个冷颤,转身就跑。
身后,男主人提着斧头,缓缓的转过头来。
他的眼睛和邻家小妹一摸一样,整个眼眶里只剩下了眼白。不知道他的视网膜是怎么构成的,不过卢云裴一跑,变为僵尸的男主人也跟着追了过去。
僵尸手里依旧死死的抓着劈柴用的斧头,身体一抽一抽的,但速度并不慢。
卢云裴很快便跑出了那栋房子,不由自主的回头一看,这一看之下,顿时倒吸了口凉气。
只见僵尸已经跟在自己身后,那副不屈不挠的态势,估计不论自己怎么跑,它都不会跟丢,手中的斧头还时不时的在空中挥舞一下。如果一时没有抓紧被丢了过来,他估计只需要一斧头就能把自己给砍趴下。
他怕的要死,连滚带爬的跑进了房子后边的露天活动场。
头顶接近两米高的葡萄架郁郁葱葱的,将整个天空都遮盖了起来。
虽然是早晨了,但阳光并不算明媚。在葡萄架下,四周显得阴沉沉的,再加上身后追赶着的那只活死人,是在要人性命。
葡萄架下的活动场地中,有许多用砖头搭建起来的桌子,本来是用来打麻将的,这时候倒是成了最好的障碍物。
卢云裴一边跑,一边尽量绕着那些砖头桌子。
僵尸的智商明显不高,它低吼着,跟着卢云裴绕圈,虽然速度不慢,但始终没有活人那么灵活。不一会儿就被卢云裴拉开了距离。
没多久,那个活动场地就跑完了,他一头钻进了树林里。身后的将是依旧不屈不挠,它喷溅着血沫子,翻白的眼睛布满殷红色的血丝,挥舞斧头乱砍着,也跑进了树林中。
卢云裴估算了一下距离。自己离它大概拉开了五十米远,但要完全将它摆脱掉,估计没有遇到什么无法穿越的障碍物的话,是不太能实现的。
也真不知道着僵尸怎么这么敬业,这家伙是活人的时候,也没见它这么富有奥林匹克精神的。
又拼命向前跑了一阵子,他感觉自己的肺部都要胀得爆炸了,呼吸越来越困难。这事情也真是,从前他玩户外的时候,也没有跑过这么长时间,更不要提当上保险公司业务员着工作以后了。

楼主 喃喃还语  发布于 2014-12-05 14:44:00 +0800 CST  

楼主:喃喃还语

字数:143183

发表时间:2014-10-20 01:0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2-20 02:21: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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