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哲】

英美哲学关于知识标准的问题的争论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29:00 +0800 CST  
知识论导论的文章,建议给非专业学者阅读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0:00 +0800 CST  

知识标准的重要性
关于知识标准的讨论既有实用价值也有理论价值,当考察某一个人是否具有某方面的知识时,我们需要一个知识的标准。同时,这个问题在哲学上很重要。比如,要回应如下的怀疑主义论证,我们需要讨论知识的标准:

1. 我无法排除我正在做梦。
2. 如果我无法排除我正在做梦,那么我不知道我看到的人是否真的存在。
3. 因此,我不知道我看到的人是否真的存在。

很多哲学家承认前提一但否定前提二。前提二是否正确,依赖于知识的标准是什么。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1:00 +0800 CST  

传统的知识定义
每个人都有些基本的知识,比如知道地球不是方的,另外一些东西是我们不知道的,比如我们不知道火星上是否有生命。那么区分知识和非知识的标准是什么?先考虑一个假设:知道就是认为。具体言之,如果我认为某一件事情P(P可以是任何命题),我就知道这件事;如果我不认为p,我就不知道p。

这个定义有一些道理。如果小明不认为水是生命的必需品,那么他显然不知道水是生命的必需品。我们必须要先认为才能知道;认为是知道的必要条件。

但另一方面,这个定义并不完全正确。假设小明认为地球是方的,这不意味着小明知道地球是方的。如果命题P为假,我们就不知道p。命题P需要为真。所以知识是需要真理作为一个必要条件的。总之,知识有两个必要条件,一个是正确,一个是认为。

再来看另一个假设:“如果我认为P 并且 P为真,那么我知道P”。这个假设是否正确?为什么?


冯亚民:在有些条件下是不对的。比如在有陪审团的法庭上,陪审团认为一个嫌疑人杀了人,他也确实杀了人,但是公检法人员可能用了假证据。

是的,因此知识还需要一个好的理由或证据。比如我认为天上的星星的数量是奇数。假设天上的星星也确实是奇数。我其实是蒙对的,不能称为知道。所以知识还需要合适的证据和理由。

这样知识有三个条件:一、不认为就不知道;二、假命题就不知道;三、没有好的理由就不知道。要知道p,p必须是真的,你必须认为p,并且你有好的理由认为p。根据传统的知识的定义,这三个条件既是必要条件也是充分条件。

这个定义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Theaetetus。虽然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并不赞成这个定义,但苏格拉底给出的理由并没有说服后来的哲学家。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更好地理解这个定义。比如不传谣,它可以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不要传播虚假信息,一个意思是不要传播你不知道的东西。这两点的不同在于,有些东西你不知道它是否为真,而它可能为真,只是没有很好的理由相信它为真。如果不传谣指的是不要传播你不知道的东西,那么这意味着即使传播的信息是真的,如果你没有很好的理由相信这个信息为真,那么就不应该传播它。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1:00 +0800 CST  

Gettier
前面说,知识有三个条件:一、不认为就不知道;二、假命题就不知道;三、没有好的理由就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但我还是不知道P?

考虑一个例子:假设我看了手表,相信现在是4:00。我手表过去一直很准;上午我还对了一下时间,发现很准。现在我的手表指向4:00。所以,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现在是4:00。 现在真的是4:00. 因此,根据传统的知识定义,我知道现在是4:00,因为关于知识的三个条件我都满足。

然而,我不知道的是:中午的时候,我手表浸了水,已经开始走慢了。但我孩子趁我睡午觉的时候,随便调了一下我的手表,导致在4:00时,我的表恰好很准(如果是3:00或者5:00,就不准了)。注意:这没有改动原来的故事,只是增加了一个异常的情节。直觉上,在这个异常的情节中,我并不知道现在是4:00,只是碰巧正确。

美国哲学家Gettier在1963年发表过一篇不到3页的论文(在我们目前的学术体制下,只有超过3000字的才叫论文,Gettier的论文只有1000字左右)。Gettier在这篇论质疑了传统的定义。套用上面手表的例子,他的论证可以总结如下:

1. 根据传统定义,即使在异常的情况,我也知道现在是4点。
2. 但在异常的情况下,我其实不知道,只是碰巧正确。
3. 因此,传统的知识定义是错的。

这个论证思路很简单,但这篇论文成为了认识论领域的经典,也是Gettier写过的唯一一篇论文。

对Gettier的回应有三种:

第一种回应是否定前提一,前提一是说根据传统知识定义,即使在异常情况下,我也知道,因为我满足知识的三个条件。一些哲学家回应说,有一个知识的条件我其实不满足:在那个异常情况下,我其实没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现在是4点。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好的理由?一种说法是:要能明确地排除异常情况,才能有好的理由相信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个标准似乎太苛刻了,因为异常情况随时可能出现,很难排除。这是第一种回应,质疑什么是justification。

第二种回应是否定前提二。前提二说,在异常的情况下,我不知道,只是碰巧正确。但有一些哲学家坚持认为知识和运气是兼容的,在异常情况下我也知道,因为知识与运气是兼容。认为知识与运气不兼容,是把知识的标准拔高了,会导致怀疑主义,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无法排除自己是幸运的。

第三种回应是接受Gettier的论证,认为他成功地驳倒了传统的知识定义。这些哲学家试图寻找新的知识的定义,即要为传统的知识定义增加一个新的条件,称为Gettier condition以排除Gettier所说的异常情况。异常情况就叫“Gettier异常”。

不同哲学家提出的说法很多,其中较为有名的一种叫德性知识论。它认为,S知道p 需满足四个条件:(1)P为真;(2)S认为p;(3)S有好的理由认为p;(4)S之所以获得真理,是因为S有好的理由。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类比来理解这个定义:存在一个靶子;S射中了靶子;S射箭的技术高超;S之所以射中靶子,是因为S射箭的技术高超。有可能S射箭的技术高超,并且射中了靶子,但他之所以射中了靶子,是因为先有一阵风把他射出的箭吹偏了,再有一阵风把他的箭又吹正了。回到手表的例子。在手表例子中,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现在是4点,但我之所以获得了一个正确的看法(现在是4点),并不是我有好的理由导致的,而是我孩子乱调手表导致的。所以,我不知道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2:00 +0800 CST  
现场对话
问1:知识的定义是建立在认知行为的基础上的,为什么会将其定义为知识而不是一个认知的结果或者一个事实?所以是先有只是这个概念,还是先为知识框定了一个框架?

胡星铭:我不是很理解这个问题。我假设你的问题是:一个好的知识定义应该符合什么标准?假如我定义“人”是长着翅膀会飞的动物,那么世界上没有人。要给一个定义、并且使得这个定义有用和有趣,就需要符合一般人的直觉,同时在我们的直觉含糊的地方,这个定义又能有用。在弱的意义上常常把知识等同于信息,但是信息和知识是不一样的,拥有知识意味着可信,但是信息则未必。

胡翼青:我们在伽利略之前有一种观点认为,两个球同时落下去重的那一个会先落地,这是已经被证伪的所以不是知识,但是历史上曾经有一派人认为这个观念是正确的,这个观点从历史的层面上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这就形成一个悖论。

胡星铭:历史上人们相信重的东西先落地是有好的理由的,只是后来伽利略给了更好的理由。我们可以承认,在伽利略之前,相信铅球比羽毛先落地是理性的。但为什么不把这个观点称为“理性的错误观点”,而称为“知识”呢?这又回到“知识”的定义。有些哲学家认为传统的知识定义是错的,因为真理不是构成知识的必要条件。如果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p,那么我就知道p 。从探究者的角度来看,他无法区分“我知道一个命题为真”和“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它为真”,这两者是同一回事。反驳者要求考虑评判者的角度。

胡翼青:那么语言是含混的,也即是说所指和能指之间具有某种可能的任意性,怎样承载知识?如果一个词本身的含义就是含混的,比如discipline既可以是规则,也可以是学科,也可以表示学科中的规训,那么含混的语词如何承载知识为真?

胡星铭:我们要判断句子是不是真的,首先要弄清楚句子的含义。的确,有些句子的含义可能是不确定的(因为包含一些含混的语词)。 因此,有些句子是否为真,我们可能无法判定,要看语境。

胡翼青:所以就需要从语境来判断句子的真与假,但是语境往往会因传播过程而剥离。

胡星铭:就我个人看法,我们能通过对话和交流能够确定句子的意思。有些哲学家讲亚确定性,说原则上是我没有办法确切地判断你说的话意义。这个有些道理,但背后涉及的议题很多,争议很大。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2:00 +0800 CST  
主讲人是胡老师方向知识论,伦理学。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3:00 +0800 CST  
这学期继续后现代列维纳斯,今晚最后一节博士课心累

楼主 Rugaseg  发布于 2017-06-13 08:38:00 +0800 CST  

楼主:Rugaseg

字数:3467

发表时间:2017-06-13 16:2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23 21:41:47 +0800 CST

评论数:208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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