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臭架子罢红学会!

放下臭架子罢红学会!
楼主 弹指123  发布于 2018-04-06 08:51:44 +0800 CST  
放下臭架子罢红学会!

红学会的滥权伤风败俗行为

红学会的真实职能问题

当初,程伟元出版发行后40回时,作者署名,既不是“高鹗”,也不是“无名氏”。那么,请问,红学会有没有权力,更改最初的作者署名?

理越辨越明
http://bbs.tianya.cn/post-no01-520061-1.shtml

后40回作者署名问题,实际上,本质上,是一个规则程序问题。
李敖不敢明目张胆光天化日之下违规。
毛钱郭康,周吴郑王。敢明目张胆光天化日之下违规。利用行政权,擅改后40回署名。擅改程乙本作者署名。 酥皮豆沙饼 网友,已经认识到这一点。

酥皮豆沙饼 网友认为,后40回,或程乙本,应该“维持原状”。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给高鹗平反,则应该给后40回,或程乙本恢复原状。
也就是说,后40回作者署名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是否严格遵守规则程序问题。不能明目张胆光天化日之下耍赖。

这种事,发生在文革时期(泛指),不奇怪。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人定胜天。

红学会的权限问题。规则程序问题。功能职能问题。洗钱问题。自觉遵守规则问题。监督问题。
红学会滥权。伤风败俗。有伤风化。

作者署名,不是能随便更改的。这是一个规则程序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红学会应该以身作则。

西门征东 网友认为,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更改作者署名。大意。今天你上台了,掌权了,你改为“高鹗”;明天他上台了,掌权了,他改为“无名氏”。这不乱套了吗?伤风败俗。有伤风化。
楼主 弹指123  发布于 2018-04-06 08:52:34 +0800 CST  
上梁不正下梁歪。建议红学会,赶快认错。谢罪。错而不惮改,善莫大焉。
楼主 弹指123  发布于 2018-04-06 08:58:24 +0800 CST  
上梁不正下梁歪。建议红学会,赶快认错。谢罪。错而不惮改,善莫大焉。
红学会不要愚弄群众,把一个规则问题,误导为一个学术问题。你的职能,不应该是洗钱。
楼主 弹指123  发布于 2018-04-06 09:05:32 +0800 CST  

楼主:弹指123

字数:683

发表时间:2018-04-06 16:51:4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6 09:46:47 +0800 CST

评论数: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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