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专号:第一篇——小说家鲁迅


前言
不揣浅陋,欲要系统谈论鲁迅先生的想法可谓久矣,然鄙人绝非学者,又非教授,实无谈论资格,故一直羞于动笔。
今年再读《鲁迅文集》,不说“获益匪浅”,却也使我有了另一种想法,那便是:我的这种“绝非学者亦非教授”的读者身份,却是最适合谈论鲁迅先生的。原因有二:其一,不是学者教授,便不以“聊托知己、发死人财”为养家糊口之业。这反而比依附于“某个生前养不活自己、死后却能养活一大批人的人”的人高尚得多。所以不但不必羞愧,倒该引以为傲;其二,既然不以此为业,便没有非读不可的必要,更没有非谈不可的必要。没有必要而偏要去读,大概是多少有些共鸣的。这就比那些为了发财养家便不可不谈,又为了有话可谈而不可不去读的人要切实可靠的多。
“诗人一旦成为一种职业,诗歌便趋于灭亡了!”
那么,为什么不谈时髦八卦,不谈天气风月,却偏偏要谈灰尘弥漫的鲁迅先生?答曰:“因为中国人的病还没有好。”岂但没有好,据在下愚见,许多病症倒是加重了。
之前杂谈,我总要冠以“浅论”“妄谈”之类的谦辞,但谈论鲁迅先生,是不必的。因为对“谦谦君子”们谈鲁迅,实无异于对牛弹琴。所以在我以为的可谈之人里,是早将此等雅士摒除在外的。
所谓“鲁迅专号”,我是想从——一,小说家鲁迅;二,散文家、诗人鲁迅;三,杂文家鲁迅;四,思想家鲁迅;五,学者鲁迅;六,革命家、战士鲁迅;七,平常人鲁迅这七个方面,发表一些自己的见解。也许肤浅幼稚,却也坦白赤城,不将先生抬上神位,也绝不会给先生的鼻子扑粉,望有心者察之。
正文
鲁迅正式进军文坛,是以小说为先锋的。日本留学期间,自从产生了文艺救国的想法后,便积极进行文艺启蒙。不但在留学生杂志上发表多篇文艺理论,还和二弟周作人合作,翻译了大量外国小说,自行出版《域外小说集》。然而,这些创作和翻译,在当时虽属十分先进,但与鲁迅先生后来的文艺成就相比较,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像《摩罗诗力说》,通篇用浅嫩的文言文,我看过两三遍,也没弄明白到底说了些什么。《域外小说集》前后两集加起来,国内外销量没超过五十本。所以这里姑且不论。
真正作为小说家的鲁迅,是从那篇开中国现代白话小说之先河的《狂人日记》开始的。凭心而论,比之古今中外的短篇小说,这篇《狂人日记》纵然算不得绝妙伟大,却也绝对是上乘之作。此后的小说创作顺风顺水,小说家鲁迅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当时已是公认的国内第一小说大家。这不是信口胡说。连鲁迅的许多死对头,在辱骂他的同时,尚“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小说做得好”。如陈源教授、梁实秋等辈。
但是,作为鲁迅的忠诚读者,我却很以为鲁迅的小说水准并不如传说中那么高。甚至,有多篇小说,从客观上讲是失败的。比如《呐喊》里的《端午节》《风波》,《彷徨》里的《高老夫子》、《幸福的家庭》等等,这是连三流小说家都能编出来的讽刺小说。而且,在鲁迅浩瀚的著作群中,小说的数量也不算多。在鲁迅文集中,小说占不到十分之一,只有三本集子。《呐喊》收录十四篇,《彷徨》收录十一篇,《故事新编》只有八篇。三本集子加起来,也不过三十三篇,算得上中篇小说的大概只有《阿Q正传》。当然,文字数量的多少绝对不是衡量水准高低的标准。我评价鲁迅小说,是自有其合理的标准的。
小说创作,我以为要有剧烈激情和深切体验,这是很重要的。作者的学识修养固然影响作品,却不是关键因素。然而,以上这些都不过是做小说的基本素质,真正能让你成为杰出小说家的要素只有一个,那便是——与生俱来的天才!鲁迅作为优秀小说作家,充分具备前三者,但遗憾的是,他缺乏最关键的后者,既天才!所以我说,鲁迅不是天才作家,却是一个比天才作家更有用的作家。
那么,天才跟非天才怎么区分?很简单,非天才的认知水准,普通人经过努力也是可以达到的;而天才的思维和想象力,常人挤破脑袋也难以企及一二。比如,李白苏轼是天才,杜甫白居易不是天才;安徒生、莫泊桑是天才,塞万提斯、雨果、高尔基不是天才;古龙金庸是天才,梁羽生温瑞安不是天才;蒲松龄是天才,纪晓岚不是天才;史铁生莫言是天才,鲁迅不是天才。为什么?因为:你也许可以写出“无边落木萧萧下”,可以写出“同是天涯沦落人”,但是你绝对写不出“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写不出“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你可以写出一个苦难的孩子在冷漠的人世间如何坎坷而茁壮的成长,终于成为某个美好人物的故事,但是你绝对写不出《丑小鸭》!你可以怜悯万千遭难的“哀民”,却绝对看不到某个瘫痪在床的老头,相处一生的老婆子却正在利用他的体温孵小鸡呢;你可以编出一本关于某个大侠修炼绝世武功,一路行侠仗义的武侠小说,却绝对想不到大师兄令狐冲原来不是老头子,却是个与淫虫田伯光称兄道弟的大滑头,编不出“坐斗”这样的绝妙情节,更别说写燕十三创出的第十四剑威力大到不敢问世的这种大境界了;纪晓岚瞧不上蒲松龄的传奇小说,但他只能记一些“石牛沉河寻之上流”之类的小趣闻,却绝对无法想象佳人采撷天上流云,覆以荷叶,制成无缝天衣的奇妙境象;史铁生的《我的丁一之旅》,写灵魂从不死亡,它是寄居在人类的肉体上流浪的精灵。莫言用一根“透明的红萝卜”,蕴含了多少人类的复杂感情,而这都是非天才的鲁迅无法做到的。以上所言,如若不信,你倒可以试一试。
但是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天才一定比非天才杰出,非天才一定比天才拙劣,恰恰很多时候,非天才比天才更有用。
鲁迅小说之所以在当时的中国风行一时,影响许多有志青年,乃是因为清末的社会还处于半自闭状态,鲁迅留学国外,精通日语,首先眼界比普通人已高出一截,又十分留心外国文艺,
借鉴之道广泛。所以他的一些小说表现手法,在传统小说面前,真可以说是新奇绝伦,但放之世界小说里,却已是很普通的方法了。比如《狂人日记》,连那标题也是借用契科夫的一篇同名小说。鲁迅也从不讳言自己的小说是“谈不上艺术的玩意”,在《呐喊》自序里说,“所以我的小说,离艺术的距离可想而知了。”不要以为这是自谦,对于文艺批评,鲁迅一向很公允,非但别人,以及自己。他向外国学者介绍当时中国的文艺现状时,就毫不客气地说:“那时,我的《朝花夕拾》也是相当可读的作品了。”可见他并不自谦,也不自傲。
然而,鲁迅小说作为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一个不可忽略的印记,也是自有其独特的一面。我以为,鲁迅无论在什么题材的作品里,最闪光的部分便是他那深刻朴素的思想以及精炼准确的文字表达。这种鲁迅印记在鲁迅作品中随处可见,小说里有,散文里有,诗歌里有,杂文更不必说,就连文艺批评和文学研究里,也时时闪现。至于鲁迅思想,欲于专文阐述,这里姑且不赘。
当然,鲁迅小说里也有不可多得的佳作,这里不应一概抹杀。《呐喊》里的《故乡》《社戏》(课本上入选的只是一部分,篇首有论及京剧的精彩评语,因为有伤咱们的“国粹”,被删掉了。)《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专》,《彷徨》里的《祝福》《伤逝》,《故事新编》里的《出关》《理水》《铸剑》《非攻》,在今天都算难得的上乘之作。而我以为最佳者两篇,乃是《彷徨》里的《孤独者》和《在酒楼上》。这也并非全凭主观判断,客观来说,这两篇是鲁迅小说里最具小说要素的佳作。
正如上文所说,鲁迅小说具有浓厚的鲁迅思想色彩,所以小说色彩被掩去不少,使人读起来,觉得痛快,觉得在理,觉得是这样,容易引起理性共鸣,却很少产生情感共鸣。这很好理解,鲁迅做小说,只是启蒙手段的一种,并非有意创造艺术。对他来说,写小说跟写杂文一样,需要保持理智清醒,于是,情感调动便相对逊色得多。但在写《彷徨》里几篇时,由于战斗的意志逐渐消沉,消极情绪一上来,沾染到作品里,便成就了这两篇具有极高艺术色彩的佳作,《孤独者》和《在酒楼上》。鲁迅先生自己认为,写《彷徨》时写作技巧虽然有所提高,但那战斗的意思却消沉了不少。而我们也看得出来,《彷徨》的小说艺术性,的确比《呐喊》时候要强烈不少。
《孤独者》和《在酒楼上》好在哪里呢?读过原作的人,应该感受得到,这两篇小说的风格其实很接近《朝花夕拾》的散文体。甚至我们会产生错觉,仿佛《在酒楼上》里的吕纬甫便是《朝花夕拾》里的范爱农。尤其《孤独者》,其艺术性和小说手法,俱达到世界级的一流水准。
《孤独者》的描写手法跟高尔基的那篇《柯诺瓦洛夫》十分相近,通过第一人称的“我”的视角,连接起读者与主人公之间的情感线。这种表现手法,是短篇小说所惯用的,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就常有这样的故事结构。当然,最重要的是,作者所塑造的人物,以及传达出的情感波,成功与读者产生共鸣,这是最难得的。
《孤独者》的主人公魏连殳本身就带有悲剧色彩,他是旧社会里的新派知识分子,生性善良却生活在冷漠无情的人群里,想专心做事却不得不与愚蠢可笑的政客为伍,这三重矛盾,使他显得与世人格格不入,浑身侵淫浓浓的孤独,倔强地自我吞噬着。这篇小说是十分悲观的,有一种悲凉之美。将自己糟践死掉的魏连殳,嘴角仍冷笑着,表示与这个人间世不可调和。可是这之前,他却是一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人,社会逼得他不得不把别人当狗看,但这又违背他的信念,所以他绝望悲哀,是彻头彻尾的孤独者。
以上原文,不再引述,有心者可以卖来一读。如果就近,到我跟前借也是可以的。
除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取材先秦故事,漫画式打上自己的烙印,可谓开了“大话”题材之先河。但由于作者艺术处理并不细腻,说是上乘作品则可,要再抬高,却不恰当了。其中很多人物,都是影射当时的名流。我想,有的朋友怕未必知道,写出来也比较有趣,故而特意附注如下:
《补天》里在女娲两腿间嚷嚷的古衣冠的小丈夫指胡梦华,代表保守顽固派;
《奔月》里羿的弟子暗指高长虹。高是当时一文学青年,颇受鲁迅照顾,他也视鲁为师。后因鲁迅不肯让他随意利用,于是他便开始攻击鲁迅。也有传言,说高一直暗恋许广平(鲁迅夫人),故而与鲁翻脸云;
《理水》里影射之语颇多。首先文中的“文化山”是对一些提倡定北平为“文化城”的学者政客的讽刺;“拿拄杖的学者”暗指“优生学家”潘光旦,他的学说便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鸟头先生是指历史学家顾颉刚,他凭字面判断,以为禹只不过是一条虫,世上并无其人。另外,“顾”子的偏旁在古文里是鸟的名字,所以鲁迅以其道还之,称为鸟头先生;“伏羲朝小品文学家”暗指小品文提倡者林语堂。另,学者们聚集的团体,暗指胡适为首的“研究系”;
《采薇》里骂死伯夷叔齐的阿金姐,当指鲁迅寓居上海时,邻家的一个善于挑拨是非而又活泼大胆的女佣人阿金。(按:这是我自己发现的,别处无可查证。);
《铸剑》里说“他近来很有点不大喜欢红鼻子的人”,也暗指历史学家顾颉刚,他长着一个酒糟鼻。鲁迅攻击他人,很少利用对方身体缺陷,但不知何故,独对顾教授的红鼻子却屡次提起,并说“其鼻子之红,诚天使其然”。后来两人差点衙门相见,结怨可谓深矣;
《出关》里的老子,有作者自己的影子,但并不全是。关尹喜影射当时浮夸的文学青年;
《非攻》里的演说家(曹公子)和“募捐救国队”都是对当时政府的讽刺,一读可知;
《起死》里提到“上流的文章”,也是对林语堂的暗讽。按林曾说,他喜欢读极上流的文章和极下流的文章,不喜欢中等作品。
结束语
关于小说家鲁迅先生,我所感知的就这么多。鲁迅小说,我是读了很有几遍的,今年复读,便有了一些自己的见解。我不是什么研究家,所说未必正确,大家当然不用信服。而且,我是极欢迎有识者与我展开辩论的。
2016年10月23日
不洗脸,在床上写就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0-07 12:58:28 +0800 CST  
读书与杂谈【十八】:鲁迅专号:第二篇——散文家、诗人鲁迅
关于文体的区分,实则差别甚微,也没有明确的界线。每个热爱阅读的人,想必都有自己的主观判断方法。上学时候老师所授的“小说六要素”“形散神不散”之类的归纳方式,从一定程度讲,几乎就是扯淡。就我所知,很多散文体作品中,完全具备小说“六要素”;某些默定为小说的作品,却非常近似散文,其中找不到所谓的“小说元素”。譬如鲁迅的作品,就有这样的例子。上篇说过的《在酒楼上》和《范爱农》,题材和表现手法就十分近似,然而一篇为小说,一篇为散文。这里所说的文体区分,当然也包括诗歌,虽说相对于其他题材,诗歌的特征十分显明。这特征可绝对不是大家所以为的“字少篇幅短”,白居易的《琵琶行》,以“要素”量之,就十分近似小说。“诗歌是语言的精华”,这才是诗歌有别于其他题材最显著的特征。
但若说题材本就无法区分,那也是不负责任的说法。通常,具有极高阅读能力的人,凭感觉就已能十分准确地判别,根本无需那些条条框框。但为了某些阅读力尚且不高的读书者,这里可以给出一点简单的区分方式:相对来说(请注意,是相对!),小说主线比较连贯,而散文相对松散;从情感表达来讲,小说往往隐晦,然而激烈,散文相对明确,却也平淡;从语言文字方面讲,小说恣意挥洒,散文相对拘谨,所以,论文字之美,散文往往有过于小说;散文还包括杂文,却也略别于杂文,但这里有一个现成的判别方法,“散文是软的杂文,杂文是硬的散文。”个人认为十分贴切。那么,诗歌就更好区分了,“一切题材的精华浓缩,便是诗歌。”
以上问题,是谈论鲁迅所避不开的,故而先略论之。现在言归正传。
据许多有识者所论,以为鲁迅一生的文艺成就是将“古已有之”的杂文推向巅峰,这是很不错的,短小精悍的杂文体,到了鲁迅手中,真是达到一种极致美。这种极致美在《朝花夕拾》的“软性杂文”里,几乎又达到了另一种极致。虽然只有十篇,比起小说创作更显其少,但那艺术高度却是空前的。这么说,虽然掺杂了自己的主观情感,但我相信,“空前”这断语放在中国范围来说,并不为过。
清末民初,是继先秦之后又一个百家争鸣的大时代,那时在文艺领域涌现出的大批人物,至今难以超越。梁启超,陈独秀,胡适,周作人,林语堂,郁达夫,茅盾,……在这样的大山高峰里,鲁迅也是一峰独高。只论散文成就,当时公认的大师是周作人和林语堂,与鲁迅一起并称三峰并峙。尤其周作人,直到今天,虽然背了个“汉奸”的名声,仍被大批学者所尊崇,在散文成就上,与鲁迅并称“二周气象”。
我的正式开始读书,我以为是开始于读林语堂的。之前虽然也读武侠小说,但那只是以娱乐为主,大约与今天捧着手机埋头大读电子书的人差不多。那时我读的是金庸古龙,比起现今流行的色情暴力的网络小说,实在要算高趣味的了。但如今回想,到底离文学殿堂还很远。等有一天接触到林语堂,立刻惊为天人。这真是一个讽刺!我自信我是喜爱读书的,阅读趣味也并不低俗,但为何在受了整整十四年的正规教育后,仍然没有接触一个较伟大的人物,以至于竟让林语堂吓我一跳?鲁迅作品在课本上虽有介绍,却全被老师讲坏了。有时候静心想想,语文课本上的确有好几篇优秀作品,可惜被删改的不成样子,再加上老师稀里糊涂一通“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乱讲,便将这些好东西扼杀在幼稚的脑海里了。托尔斯泰的《跳水》《穷人》,契科夫的《凡卡》,还有一篇英美作家的《小珊迪》,这些都是小学课本里就有的,本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但在扭曲的教育制度下,很多人读完所谓的“大学”,尚且不知道这是些什么东西。文艺力量在我们的这个时代可悲地失掉了!
鲁迅的作品入选教科书,在先生生前就已开始,一直到今天。《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要求全篇背诵的,这已经足够杀死学生的读书欲了,何况背不完不准放学,甚至还要挨教鞭。后来我偶然接触到林语堂,读到这位“文化大师”炮轰教育体制,提倡乐学,把我们那位“悬梁刺股”的好榜样视为愚不可及,顿时连呼痛快解气;又读到他攻击军阀官僚,揭穿他们的可笑嘴脸,我顿时又傻眼了,我们学习语文,不是为了赞颂和美化他们吗?邱少云啊,黄继光啊,“阳光温暖的早晨”啊,“补丁”啊,啊啊!怎么一到林语堂这儿,却又骂上了?我当时一口气读完那本林语堂散文集,感觉豁然开朗,用那句“醍醐灌顶”的佛家语,我想也毫不为过。但接着鲁迅先生一出场,立刻又将林语堂的光彩遮掩殆尽。才知道不但社会可攻击,就连所谓的“中国文化”,也不无可议之处。
林语堂的散文的确有其高明的地方,无论讲学问还是攻击社会,都让初见曙光的我倾倒。但跟鲁迅先生一比较,到底逊色得多,犹如月亮比之于太阳。当然,鲁迅这样的伟大人物,绝不是林语堂这类“寻章摘句”的文人(文化人)所堪比,但这是相对于学术思想而言。作为同时代的散文大家,鲁迅所达到的高度也是远远高于林语堂的。
一些没有主见的人,常常有一种论调,说“武无第一,文无第二”,以为各自涉及的风格、领域不同,所以文章是无法比较高低的。我以为这近似于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虽然貌似公允,却等于什么也没说。既然文章是写给人看的,当然可以由人判定优劣,只要判定者具有一定鉴赏力。好比厨师做菜,一定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不好,有人做得难以下咽。如果光凭一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就以为菜肴注重的口味、风格不同,所以无法判定好吃难吃。很明显,这样的人乃糊涂虫。而把好厨师与差厨师一视同仁,不但糊涂,而且对好厨师来说,实在有欠公正。
在散文家里,我把林语堂与鲁迅相比较,自有原由:
其一,在学者认为的近代散文大家里,除了鲁迅,我实在只了解林语堂,周作人的作品一篇都不曾读过;
其二,非常有趣,林语堂与鲁迅本是颇有渊源的,两人原是“语丝派”主将,曾经同仇敌忾,同陈源、徐志摩等“现代评论派”大战;鲁迅南下亦是受林的邀请,而到厦大教书。但到后来,林语堂一味提倡毫无用处的“闲适小品文”,逐渐趋向小儒情趣的“文化主义”,用鲁迅的话说,就是变成了“帮闲文学家”。而鲁迅终其一生,都在不断攻击社会,攻击文化,“揭露社会的弊病,引起治疗的必要。”就艺术取向而言,已有大小之分。此后,鲁迅多次讽刺林语堂,公然批评,非不念旧情,实“道不同,怒其不争”也;
其三,更有意思的是,我们细读鲁迅与林语堂的散文,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林语堂极力提倡的艺术观,却都在鲁迅手里淋漓尽致地实现了,而他自己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终其一生无法达到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林语堂提倡“幽默性灵”(按这个词是林语堂第一个由英文音译过来的,现在的古装剧里动不动就“阁下真幽默”,也实在够幽默的),而他的文章却并不幽默,反倒是鲁迅的文章,把“幽默性灵”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说自己“有望成为‘活无常’学者”;又,随便取一篇吧,《朝花夕拾》里第一篇《猫•狗•鼠》里,第一段便是: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就这一段里,反语的引用,辛辣的讽刺,无一不是“幽默性灵”的具体表现。文中的“名人名教授”,是胡适陈源互捧时的称呼;“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不好惹”都是徐志摩写给陈源的公开信里的话,鲁迅顺笔讽刺。“浑身发热”是陈源写给徐志摩的公开信里的话,说“昨晚因为写了另一篇文章,睡迟了,今天似乎有些发热。今天写了这份信,已经疲倦了。”鲁迅信手拈来,便将这些文人教授们可笑的惺惺作态,活灵活现地呈现纸上了。这种简练生动、幽默雄厚的文字表达,到今天也无人可及。钱钟书和林语堂一样学贯中西,并且也善于幽默讽刺,可是幽默诙谐则有之,却缺乏鲁迅那样的厚重韵味。
由此可见,林语堂提倡的这些文艺观,鲁迅并非不赞成,只是觉得“小题大做”。林语堂办《论语》《人间世》,只是为了提倡某一种文章,实在有点小家子气。鲁迅办《莽原》,是作启蒙手段用的。这也足见两人有大有小。
鲁迅被视为散文家的作品,只有《朝花夕拾》,集子里加上篇首小引和末尾后记,总共十二篇文章,却已足够奠定先生在古今散文家里无人可及的地位。他的散文忆人推事,皆用幽默醇厚的笔调娓娓道来,不急躁,不拖沓,干净利落,余味无穷。
《朝花夕拾》里的十篇,都是回忆性散文,与同类题材的别家作品相比,鲁迅胜在记人记事,都力求真实,自平淡中得到感动,从平凡里寻求伟大。就像女佣人阿长,她不是才子所喜爱的佳丽美人,更不是道德家所喜爱的善解人意的“添香红袖”;她也并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曾做过令人感激涕零的好事,相反,她睡觉打呼噜,霸占大半床铺,让作为“少爷”的我无法安眠,甚至踏死“少爷”的宠物(隐鼠),喜欢叽叽喳喳搬弄是非,又有许多婆婆妈妈的规矩。但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妇女,却在丧偶的情况下,顽强生活在万恶社会的底层。这是对生命力的赞颂,是对万千中国底层人民的赞颂。中国之所以屹立五千年不倒,就是因为有这样善于生活的底层人民作为脊梁。学者所以为的“文化同化”,在这样的力量前,只好苍白无力。这样无言的赞颂不失真实,不失偏颇。“艺术的宗旨就是不能撒谎”(托尔斯泰语),这一点鲁迅做得也最好。同一题材,胡适有一篇《我的母亲》,除开艺术表达相去鲁迅甚远不说,单是所记述的人物,就大可以怀疑。反正我就不相信世间会有人细心体贴、温婉善良到那种程度。
胡适与鲁迅在中国近代史上地位相等,然而胡适只是作为学者和政客,在散文家里,并没有他的一席之地,所以这里姑且不论。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鲁迅所写的杂文最多,但论艺术成就,却是散文最高,仅仅十篇的《朝花夕拾》,便已无人可及。鲁迅是一个散文大家,想必无可异议。
现在来说说作为诗人的鲁迅先生。
鲁迅写诗吗?写的。但鲁迅不是诗人,我的标题里顺带说“诗人”,只是因为他也写诗而已。据说有人将鲁迅的诗也捧得相当之高,那我可只能说,这样容易将鲁迅先生“捧杀”啊!
鲁迅偶尔写诗,不过是兴趣所致,玩玩而已。他遗留下来的古体诗大多是赠给友人(其中日本人居多)的字幅,片刻间凑起来的,意在笔墨,非在诗意。某次在饭局赠给郁达夫一诗后,顺口又拈来一个小对联,说:“达夫赏饭,闲人打油。”说真的,他赐赠的诗,实在还不如这个小对工整有趣。
当然,我不怎么懂诗,尤其不懂现代诗,幸好鲁迅先生没有做过现代诗,他的那首《我的失恋》及相类的几首,只是和写现代诗的“诗人”们闹着玩。像我上篇所说,鲁迅先生不是天才,所以他也没有那么多灵感作诗。而且从先生的态度看,似乎对诗歌是带些轻视的,他对印度诗人泰戈尔就没有像对萧伯纳那样尊重。这两个世界文豪都曾到过中国,从当时言论来看,鲁迅对于萧伯纳明显有好感,而对泰戈尔就十分淡漠,戏称他为“竺震丹”“被供起来的诗圣”,但这还算客气的。对他的两个中文翻译徐志摩和林徽因,鲁迅甚至讥讽为“金童玉女”。
这么说,倒好像是我的一面之词,太过于主观,那么,我便引用鲁迅先生自己的话来证明吧。“以后是抄古碑。再做就是白话。也做了几首新诗。我其实是不喜欢做新诗的——但也不喜欢做古诗——但因那时诗坛寂寞,所以打打边鼓,凑些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做了。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要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
(见《集外集—序言》)
鲁迅先生十分反感“将肉麻当有趣”那类的诗文,也一并反感肉麻诗人,所以他自己是不来做诗人的。而且作诗要灵感,而鲁迅是不相信灵感的,他说“我的文字是挤出来的”。虽然也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身甘为孺子牛”这样的名句流传,但如此便以大诗人视之,那么做诗人也未免太容易了些。
我的结论是,鲁迅先生并不重视做诗,偶尔戏作,虽也有较上乘的作品,但还没有资格坐进诗歌殿堂,至少,以先生自己的严苛眼光看,是不足成其为诗人的,纵然他的“戏作”实在比某些“职业诗人”的作品还高明些。
至于那本被视为散文诗的集子《野草》,有些学者也是捧得相当之高。其中有几篇也的确相当高明。但以我看来,其中最好者也超不过《朝花夕拾》,不过比他的诗歌好一点。所以其水准,当介于鲁迅诗歌与小说之间,万万不及散文(包括杂文)成就。既然是“散文”而又至于“诗”,列与散文家之鲁迅则不足,列于诗人之鲁迅则有余,那只好“姑且置之弗论”了。
2016-10-30
洗脸而床上作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0-07 13:49:13 +0800 CST  
读书与杂谈【十九】:鲁迅专号:第三篇——杂文家鲁迅
所谓“杂文”,虽然“古已有之”,但向来为文学家所不齿,由这一个“杂”字已可窥一斑。古人把一些无法归类的、不成篇幅的而又庞杂无可观的文字统称“杂文”,这“杂”跟“杂碎”之“杂”是同一个意思。但是,这原本不入文人学士法眼的“卑下”文体,到鲁迅先生手里却散发出无穷魅力,那光芒几乎掩盖了同时代的一切文体。
鲁迅先生不是第一个写杂文的人,但我以为却是古往今来的唯一杂文家。因为别人虽然也写杂文,也有人写得十分出色,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像鲁迅那样喜爱它,尊敬它!杂文在别人手中也许一时得宠,最后都不免作了“弃妇”,文人士大夫就常常这样对待妓女,因其“不入流”故也;鲁迅先生是唯一真正懂得杂文之美的人,所以一生不离不弃,虽备受非议亦终不改。
鲁迅先生深知杂文之魅力所在,故而写起来得心应手,攻守自若,像高明棋手悠然排放局中棋子,如一流剑客翩然舞动手中宝剑,在歼敌的同时,产生出绝伦之美。同样,杂文这种短小精悍的文体,在所有文艺体裁里最具战斗性,能够达到简明扼要,一针见血的效果,这也正是思想家和战士的鲁迅最称手的兵器,如七十二变的美猴王之得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指挥如意,恣意挥洒,相得益彰。
我们说过,鲁迅先生写文章是为了启蒙“麻木的国民”,希望他们能自立为人,不要永远只是“示众的材料”和“张开嘴巴看宰羊的看客”。在他自己,是无意博取文学家的虚名的,所以他无所顾忌,只要能贴切表达所思所想,又能让读者明白无误地理解,这就足够了。很显然,在所有文学体裁里,只有杂文无需堆砌辞藻,无需无病呻吟,无需工整对仗,无需玄奥巧妙,却正好可以畅达明白地表达意思。鲁迅先生以小说家始,以杂文家终,也正是这个原因。
再看鲁迅先生的杂文,除了具有杂文体固有的特点——如短小简练,灵活多变等等——之外,还赋予它前所未有的极致美。这是作为唯一杂文家的鲁迅先生匠心独运之处,他人难以企及。
在读完所有鲁迅文集里所收的杂文之后,经过长时间的思索比较,我将鲁迅杂文的写作特色归纳为三点,依照官方文件式的写法,可以很时髦的定为“三个运用”:
第一, 反语运用。这也是鲁迅杂文最大的特色,乍一看,倒像是对某人某事某物讲好话,有时甚至是赞颂,但当我们细细咀嚼起来,却原来是莫大的讽刺。(按一般文章写法,这里就该举例子了。但这里我特别说明:因为鲁迅杂文几乎每一篇都具有相同的魅力,这些特点比比皆是,所以通篇所论都不举例,却于文后附原文一篇,在句子间夹注说明,当比零碎举例更有意思,也更能贴切领略鲁迅杂文之美。);
第二, 古语运用。毫无疑问,鲁迅虽是新文化运动的健将,但他自小读旧式私塾,在日本留学时又跟从文化大师章太炎学习国学,那古文功底之厚,常使当时推崇古文化的学者教授大丢其脸。如刘大杰、林语堂等人推崇明人小品文,却连基本的文言句子都点不断。鲁迅戏称这些古文提倡者是“以己所短(古文),轻人所长(白话)”。所以在写作杂文时,鲁迅先生随手引用,却常常让这种僵尸似的文字瞬间鲜活起来,表达出最贴切的文意;
第三, 引语运用。当时的文坛,在今天看来的确十分热闹活跃。但这热闹活跃的背后,却是文人之间残酷的口诛笔伐。鲁迅先生由于爱憎分明,刚正不阿,又是树大招风,自然免不了成为众矢之的。但鲁迅先生轻蔑地兜起四面八方攻来的明枪暗箭,又将敌手的武器反掷回去,往往因此要了对方的命。因此鲁迅杂文里往往透出一种悲哀的傲气,所以悲者,悲无可值一战之对手也。就连好几本集子的名目,也是利用对手的攻击语,如《三闲集》,是梁实秋(抑或成仿吾?)攻击鲁迅是“闲暇,闲暇,第三个闲暇!”而得名;《南腔北调集》是有人攻击鲁迅演讲时的发音不准,“南腔北调”,因此名之。先生还用过一个笔名:余封,这是因为郭沫若曾骂他是“封建余孽”。
以上是写作特点,也是具体的表现手段。在这“三个运用”的交织生辉下,使得鲁迅杂文产生了如下两个美点:一,思考冷峻,表达幽默,文意深邃悠远而不显得晦涩玄奥;二,逻辑严谨,姿态放达,文句明白精炼却不失于肤浅油滑。另外还有几处别家所无的魅力,比如论人论事深入浅出,举重若轻,但这是得益于鲁迅思想的质朴务实,思维明畅,我想这该归于思想家鲁迅。我常常听人说“鲁迅的书读不懂”“鲁迅的话太难理解”,这可真“不知从何说起”。这些人都是被教科书里的鲁迅吓怕了,我相信他们从未真正翻过鲁迅的书。
2016-11-13
夜晚苦作
现附原文一篇,这是我随手选取,以证明鲁迅杂文篇篇惊人,处处皆美:

准风月谈•豪语的折扣
豪语的折扣其实也就是文学上的折扣,凡作者的自述,往往须打一个扣头,连自白其可怜和无用也还是并非“不二价”的,更何况豪语。
仙才李太白的善作豪语,可以不必说了;连留长了指甲,骨瘦如柴的鬼才李长吉,也说“见买若耶溪水剑,明朝归去事猿公”起来,简直是毫不自量,想学刺客了。这应该折成零,证据是他到底并没有去。南宋时候,国步艰难,陆放翁自然也是慷慨党中的一个,他有一回说:“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他其实是去不得的,也应该折成零。——但我手头无书,引诗或有错误,也先打一个折扣在这里。
其实,这故作豪语的脾气,正不独文人为然,常人或市侩,也非常发达。市上甲乙打架,输的大抵说:“我认得你的!”这是说,他将如伍子胥一般,誓必复仇的意思。(夹注:反语运用)不过总是不来的居多,倘是智识分子呢,也许另用一些阴谋,但在粗人,往往这就是斗争的结局,说的是有口无心,听的也不以为意,久成为打架收场的一种仪式了。
旧小说家也早已看穿了这局面,他写暗娼和别人相争,照例攻击过别人的偷汉之后,就自序道:“老娘是指头上站得人,臂膊上跑得马……”底下怎样呢?他任别人去打折扣。他知道别人是决不那么胡涂,会十足相信的,但仍得这么说,恰如卖假药的,包纸上一定印着“存心欺世,雷殛火焚”一样,成为一种仪式了。
但因时势的不同,也有立刻自打折扣的。例如在广告上,我们有时会看见自说“我是坐不改名,行不改姓的人”,真要蓦地发生一种好像见了《七侠五义》中人物一般的敬意,但接着就是“纵令有时用其他笔名,但所发表文章,均自负责”,(夹注:引语运用。按,这几句原是三角恋小说作家张资平登报启事上的声明。)却身子一扭,土行孙似的不见了。予岂好“用其他笔名”哉?予不得已也。(夹注:古语运用)上海原是中国的一部分,当然受着孔子的教化的。便是商家,柜内的“不二价”的金字招牌也时时和屋外“大廉价”的大旗互相辉映,不过他总有一个缘故:不是提倡国货,就是纪念开张。
所以,自打折扣,也还是没有打足的,凡“老上海”,必须再打它一下。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0-09 10:47:04 +0800 CST  
读书与杂谈【二十】:鲁迅专号:第四篇——学者鲁迅
作为文化学者,鲁迅先生虽没有什么特别伟大的建树,但他对中国古今小说的系统研究与全面搜集,为后来者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称为文化学者是当之无愧的。
鲁迅先生从日本回来,便一直从事教育事业,先在绍兴作中学教员和校长,后应教育家蔡元培邀请,到北京任教育部佥,并且做到第二科科长,放在今天,也该是位不可一世的官僚。但鲁迅先生一生无意于政治,任职教育部,大有以仕代农的意思,也因此常常自嘲。那段时间他是十分消沉的,拓古碑,摹古字,用他自己的话说,不过是“消磨生命”,在致许广平的信中,甚至有“加速生命消亡”之说。当然,任何一位伟大人物都是非常鄙视政客之流的,以鲁迅先生的心胸眼界来度量,在教育部任职几乎就等于沦落为娼。但他当时要负担整个家庭的经济供给,不得不尔。再看今天那些的捡个芝麻绿豆大的官职,便丑态毕露的小人,真使人不得不相信“有时人与人的差别实在比猿猴与人类的差距更大”。
在教育部时期,鲁迅先生还兼在北京大学和女子师范大学授课,他的著名的《中国小说史略》便是那时所编的讲义。在这部研究中国小说发展的著作中,作者从远古时期的传说开始,系统阐述中国小说的发源和发展,并对每一小说流派加以考证和赏析,并搜集整理散落佚失的古小说,校编成一部《古小说钩沉》(可惜我所拥有的这部全集里没有收入,所以无法描述)。
鲁迅先生一向看不起以“学者教授”自命的人,但却尊重真正的文化学者,比如章太炎。相比同时期的学者,鲁迅先生更加注重个人情趣的体现。而先生的审美情趣是十分高妙的,所以对一些浅薄的理论,他常常加以冷嘲热讽。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更多的是对流传不多的古小说的赏析。其中对小说流派的归纳,一直沿用至今,我想这也是鲁迅先生对后人的另一个贡献。比如,传奇小说,侠义小说,人情小说,谴责小说,讽刺小说,这些都是鲁迅先生首先提出的小说派别。
后来应林语堂邀请,到厦门大学任教时,又编了一本文学史的讲义,定名为《汉文学史纲要》,欲要系统阐述中国文学发展史,可惜因不满厦大校长的昏庸散漫,半途辞职而去,这本讲义只得在讲西汉文学时停止,一直没有续编。鲁迅先生还曾到西安进行短期的学术讲座,讲义也是关于文学与小说,在今天看来,属于基本常识,所以这里不再啰嗦。
在写《朝花夕拾》时,为了真实再现记忆里的“活无常”,鲁迅先生甚至亲笔画出一个生动的无常形象,自称“活无常学者”。当时也很有人请他题字写横幅,而鲁迅先生一直以为自己的字是“很坏的”,并不足以冒充书法家。在给某个友人的信中幽默地说道:“现在很有一些人希望我写字,竟将我忝列为书法家,推拖不掉。我又在《朝花夕拾》里画了一个无常,想必又有人要将我列为画家了罢,要求我画扇面。但我拟此后专画无常,大概此公是不大受欢迎的。”
所以我认为鲁迅先生虽不是很伟大的学者,却是一个很有趣的学者,他不会板着脸给你授课,而是寓教于乐,让人在涨知识的同时不失求学的乐趣。
鲁迅先生晚年更是积极参与文化事业,与郑振铎联手印行《北平笺谱》,保留了古老的雕刻技艺。可见先生反对古文化,只是针对有害糟粕,当然,鲁迅先生几乎是一笔否决古文化的,他的意思是,倘若自认有免疫力的人,玩玩是不妨的,但若是毫无经验的青年,难免深馅其中,是要被毒害的。他印的《北平笺谱》就十分昂贵,青年人根本买不起。他也毫不讳言地说,这“新董”是要掏遗老富人的腰包,青年人没必要买,而这笺谱的存留,只对学习木刻的青年有帮助,可以借鉴古刻法。
说到木刻,鲁迅先生虽说不是画家、美术家,却一手推动了中国木刻艺术的发展,在木刻界,有着祖师爷一般的特殊地位。我们看到许多鲁迅头像都是黑白木刻画,便是这个缘故。他在经济窘迫中热心资助木刻艺术家,看画稿,择优劣,印画册,办展览,热心作序更不在话下。为了让木刻青年有所借鉴,他自费印行《引玉集》(苏联版画集),并将国内木刻寄到国外办展览,请求外国批评家发表真诚意见。真可谓苦口婆心。就这一点就已比一些自私自利的“文化学者”伟大得多。
所以,在中国学术界,鲁迅先生也不可或缺,尤其对中国小说研究的贡献,是无法估量的。
2016-11-26
夜晚苦作
这一篇“学者鲁迅”,实在有点太“学者气”,连自己都感到枯燥。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大概学问也实在只有枯燥。而且,这种学问,在鲁迅先生看来是没有用处的,“只能骗骗学生”,所以,姑且这样吧。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0-10 12:22:13 +0800 CST  
读书与杂谈【二十一】:鲁迅专号:第五篇——革命家、战士鲁迅

鲁迅先生是不是一位革命家,是不是一名战士呢?依先生自己的意思,并不算的。他以为不能像革命青年那样冲锋在危险的第一线,而只“躲进小楼成一统”,写些“无聊”的文字,实在配不上“革命家”和“战士”的头衔。我想这不是自谦,却是将“革命”看得太神圣的缘故。可是别忘了,今天我们尊崇的“革命家”和“战士”,有几个是拿着手枪闹革命的?鲁迅先生如果不算是“革命家、战士”,那些笑脸媚骨的什么“家”又该叫什么?
事实上,鲁迅先生虽不曾亲自上战场,却是一位铁骨铮铮的革命家无疑。在他有生之年,永远都在支持着革命事业。写文“呐喊“自不必说,他还以实际行动支持革命青年,向他们提供经济帮助,不惜冒生命危险收留革命者。我国著名的革命家瞿秋白先生就曾先后两次携妻避难鲁迅寓所。
最重要的是,鲁迅先生自有一套完整的革命理念。在他看来,革命是必须流血的,但却一定要流得有价值。而且,革命虽是迫在眉睫的事,但却不可操之过急,免得无端送掉革命者的宝贵生命。他一生都竭力反对无意义的冒险,尤其青年,实在不应该稀里糊涂的奉献生命。由于这个缘故,很多别有用心的人说鲁迅是个“世故老人”,但鲁迅始终不改这一份“世故”,并以为中国的革命往往流过多的血,就是因为许多革命者“不通世故”。
这一点就跟我们的许多“革命家”大大不同了。同是革命理论者,鲁迅先生爱惜每一个鲜活的生命,知道牺牲是可怕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条;再看我们别的“革命家”,永远躲在炮火打不到的地方,高喊着“向前冲”“消灭敌人”,仿佛不知道“冲”出去是会死人的,“消灭”的同时往往也“被消灭”。其实,“革命家”是什么都知道的,他们见过太多的死尸,更何况,他们自己首先就从不肯 “冲”出去。
当时很多人称胡适的主张为“改良主义”,在激进的革命家眼里,这是一个讽刺的字眼。而胡适其人,也实在过于浅薄和媚弱,这是知识分子的典型通病,不安于现状,又不敢反抗,于是变得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其实,在我看来,鲁迅先生也是一位“改良主义”者,所不同的是,胡适谄媚的依靠政府,希望改革制度弊病;鲁迅却勇敢的与政府决裂,欲要凭借文艺的力量“改良”国民。所以胡适、鲁迅二人表现出来的态度大为不同,胡适遮遮掩掩,缝缝补补,与蒋的交情也是这样,看似顺从,却又不甘,像人们称赞的那样“不亢不卑”;鲁迅的姿态却是横眉冷对,大刀阔斧,一时间成为有志青年的偶像。很多“只知其一”的人常常有这样的观点,以为是某个政府意态将死后的鲁迅抬上了神坛,其实是,鲁迅生前就已经成为社会青年默认的精神导师,高长虹还曾宣传他是“思想界的权威”,有很多学生是鲁迅走到那里就追到那里。
再接着看,鲁迅的这套“改良主义”改革理念,到底有没有其正确性和可行性。首先,我自己是个鲁迅信徒,这是必须声明的。我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句话,说是“一个坏的制度能把好人变成混蛋”,这当然是对的,但我们反过来想,制度是什么?还不是人类的特别产物。而这句话只说了结果,却不追究原因:产生“坏的制度“,首先就因为制定制度的人是“混蛋”,同时有大批“混蛋”承认并且利用它。
我常常在想,坏的制度固然可以把善良的人逼死,而坏的人群照样可以让一个好的制度变质,成为最坏的制度。王安石变法就是个好例子。我们知道,无论怎么说,人才是社会的主体而不是政治制度。“改良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隔靴搔痒而不是抽薪止沸;“改良国民”才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只是改革制度看起来速战速决,成效卓然;而改革人类却需要长时间的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可惜人们太心急了,欲速则不达。
想象一下,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自爱和爱人,每个人都能自我约束,不至于发疯似的追求安逸、荣誉、权利……,那么,国家这“剥削的产物”都将不复存在,又谈何制度、政治?
鲁迅先生就认为人不变好,社会就还是老样子,从清朝到民国,从民国到军阀混战,制度在改变,但中国人还是那样的中国人,中国当然还是那样的中国。无论赵老爷得势还是“柿油党”得势,阿Q依旧是那样的阿Q,小D还是一样的小D,他们碰在一起,还是会无缘无故抓着辫子厮打起来,无聊地骂着“妈妈的”,所以末庄依旧是那样的末庄,革命唯一改变了的只是大家将辫子盘到头顶而已。
鲁迅先生从来不鼓动他人去牺牲,相反的,他以为培育出一个正直勇敢的改革者实在不容易,他们——好的改革者——应该躲开敌人的枪口,默默做一点有益人类的工作,慢慢的,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当数量占到社会上的绝大多数时,那力量就可以轻易摧毁黑暗的统治者——我们的敌人。正不必单枪匹马地去挑战敌人,像堂吉诃德那样。这就是鲁迅先生一向提倡的“沟堑战”。
但先生又痛心地看到,正直的人,好的青年,数量少得可怜,而这可怜的几人,又被一些“革命家”驱动着去牺牲,只留下“淡淡的血痕”。我们读鲁迅的文章,常常感到一种浓浓的孤愤,就是这个缘故。
鲁迅先生孤独地遵循自己的主张,他不去请愿,不积极参见游行,不带兵打仗,不与政治家正面战斗。这是因为他很清楚这些都无济于事,反而白白损失可贵的鲜血;但他也不悄悄躲起来,冷淡地看着别人牺牲流血,嘴里只是“今天天气,哈哈哈”。他要默默地做有益的工作,他要用文艺去“改良国民”。在致友人的信中,他自己就说了:“要我做头领,那是坚决不干;但摇旗呐喊的事,却是从不推脱。”他以为冲锋在前的战士才是革命家,才是真的战士,自己只不过是个扛旗的小喽啰,而也甘心作喽啰。
——“我自爱我的野草,却憎恶那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由此可见,鲁迅先生实在是一位用心良苦的革命理论家,一个文艺战士。他的“自立立人”思想,他的“沟堑战”,实在是改良社会的良药,可惜的是,到了今天,先生自己被抬上神坛,使得这位朴素的人与大众隔离开来,很多人对他敬而远之,却忽略他的那几味切实针对社会弊病的良药。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0-15 12:15:55 +0800 CST  
楼上的听好了。首先,鲁迅对朱安虽然没有爱情,但是很同情她。和不爱的人结婚,是为了不违拗母命。这是孝。当然,这一点他也许过于草率,怎么说也不能去肯定。但话说回来,人孰能无过,鲁迅知错立改,据说并没有与朱安发生关系;而且正因为这样,鲁迅才显得真实,没有道德模范们那样完美。第二,你说鲁迅把朱安当仆人,这纯粹是胡说八道。你如果还有点素养,麻烦查一下鲁迅与母亲的通信,朱安在周家一直是太太身份,而且搬到北京之后,家里就有女仆,不必要朱安亲自粗活。那么你又要说了,朱安给周家管理家务,侍奉周母。告诉你,代鲁迅理家务的另有其人,是他的一个表亲(或者是他的学生,就不查了,如果你要求,我可以给你查),鲁迅给家里寄钱寄书都是她代办。第三,你说鲁迅不与朱安离婚,这更是信口开河,鲁迅一直支持朱安改嫁,并答应会以亲人的身份送她出阁。这些都在鲁迅书信里有迹可寻,想知道我也可以拍照给你。最后,朱安在周家就那么不幸吗?我不敢说这对她是好事,但起码也没你说的那么严重。社会上比她勤劳善良的女人多得是,穷困而死的也不在少数。别说鲁迅没说过朱安离开他就难以生存的话,就是说了,我想也绝不全是危言耸听。朱安一直称鲁迅为大先生。鲁迅死后,许广平仍旧让她生活无忧。一辈子也算过得平平安安。比起那些让女人怀孕然后丢弃不顾的上流人物,你觉得鲁迅比他们更残酷吗?我们不必为尊者讳,也不要抓住一点不放。先生就说过这样的话:“战士当然也吃饭,当然也性交。如果仅仅盯着一点不放,把他性交时的模样画下来,挂在妓院里奉为性交大师,也不能说是全无根据。然而,岂不冤哉。”我把先生这句话也赠给你,伟大的倒鲁战士!还有,谁告诉你鲁迅已经被历史抛弃?可能是你自己的历史里吧。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0-16 21:39:08 +0800 CST  
读书与杂谈<二十二>:鲁迅专号:第六篇——思想家鲁迅
据说鲁迅先生现今正被悄然赶出教科书,这位向来称霸语文教材的老霸主,似乎要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有些偏爱鲁迅的人为此感到悲哀。但在我看来,这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事。鲁迅先生奋笔一生,最后却被政治家们硬生生“捧杀”,“鲁迅先生”四个字成为一面政治旗帜而高高挂起。也许这正是那些甘心当狗的“作家”们梦寐以求的地位,但对于终其一生都在为社会底层而呐喊的鲁迅先生来说,真是莫大的悲哀。如果他被赶下神坛,是十分有利于普通大众去真正了解这位热情刚毅的伟大人物的。
当然,不了解鲁迅是何人,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我写这些文字,也并不是为了给鲁迅先生制造名片。但鲁迅可以不了解,鲁迅思想却真的不该被遗弃,因为它对我们每个人都有用——“民可使行之不可使知之”的统治者以及其走狗除外。尤其社会底层的人们,实在有必要了解鲁迅思想。我们看似自由自在,但实际上是套着枷锁生活的。而那个头发直立、留着一字须的老头,那个曾在试卷上困扰过我们的可恶老头,手里攥着砸碎这枷锁的铁锤——鲁迅思想!
在现今社会,保持阅读习惯都被视为一种怪癖,鲁迅被遗忘,正是情理之中的事。而我唯一感到无比惋惜的是,鲁迅思想被严重扭曲或彻底遗忘。鲁迅是中国的民族魂,不是因为他身上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特征,恰恰相反,他像一面镜子,照出的是中华民族隐形却根深蒂固的奴性(劣根性)。鲁迅思想活着,就是一根悬在奴性民族头上的鞭子,当你甘心任人宰割的时候,这鞭子就会抽你,抽得你站起来反抗;鲁迅思想死了,没有了鞭挞,我们会在平静无事里变成温顺绵羊,在歌功颂德之中苟延残喘。人在现实生活里可以苟延残喘,但如果精神世界也在苟延残喘,那会比死亡更悲哀。
很多人一提起鲁迅思想,就认为那是一种晦涩难懂的说教,根本不感兴趣。这实在是对鲁迅思想最大的误解,让人哭笑不得。要我看,鲁迅思想是我接触过的最简明、最朴素、最有理、最实用的精神指导,根本没有玄乎其玄的东西。而且,我们知道,鲁迅十分反感那些玄奥神秘的理论。他自己就是一个很讲实际的人,当时的名士很是瞧不起他,认为他庸俗势利,斤斤计较,不像个教授样子。但鲁迅先生一如既往地站在讨薪队伍里,跟执政府为难。他认为人要吃饭,这是第一等大事,也是天经地义的,实在没必要遮遮掩掩。至于那些自命高雅的名人,先生说了:且别听他们风花雪月地瞎扯淡,先让饿几天肚子,再看看还雅不雅得起来。又比如,他十分反感徐志摩的诗,嘲弄老子“玄之又玄”。他喜欢谈的是,如何脚踏实地生活,如何有尊严地生活。
我自己把鲁迅思想总结为一句话,那便是——永远不要受制于人!
有时候,我时常有这样一种不可救药的想法:这个社会如此可恶,不光是因为监狱里的那些人,有时反倒是因为“好人”太多了。钱钟书有一句幽默的话:“老天要惩罚人类,要么来一场战争,要么来一场瘟疫,有时还来一批道德家。”强盗用钢刀杀人,我们可以提高警惕;但道德家(有时也叫政治家)用软刀杀人,我们连疼痛都感觉不到,就被吸干了血液,所谓“软刀子杀人不觉疼”。对付前者,我们可以反抗,可以逃跑,总之有法可想,实在不行,还可以痛痛快快骂他十八代祖宗;但后者就没那么容易了,能觉察到疼痛的人就不多,谈何对抗?而鲁迅思想却正是对付这“软刀子”的利器。
在《两地书》里,鲁迅对学生兼恋人的许广平说了自己的处世之道。他用了一个很好的譬喻:假如我遇到一只老虎,它要吃我,我首先得看看是否有逃生的希望。如果正好有一棵大树,我便爬上去。它守在下面不走呢,我就一直不下来,就这样耗着。并且我还要用腰带把自己捆起来,就是饿死了,尸体也不给它吃;倘若实在无法逃脱,那只好任由它吃我了,但在它吃我之前,未尝不可也向它挥几拳。
世界上有很多大思想家是主张温顺宽容的,不但封建时代的思想家,就是很多现代民主人士,也极力提倡。我国最著名的就是胡适。就连托尔斯泰也主张“勿以恶抗恶”。(当然,托尔斯泰主义是另一种非暴力反抗,与别有用心的那些人是有本质区别的。)但鲁迅一生奉行的主义却是“不宽容”。他著名的“痛打落水狗”的主张,就可见一斑。为什么要打“落水狗”?因为他经历过社会大变革,见过太多的血腥,由此清楚地知道,“落水狗”一旦爬上岸来,还是要咬人,很少有改变本性的。那时候遭殃的还是实行宽容的打狗人。
鲁迅先生一生反抗政治压迫,反抗道德压迫,反抗文化压迫,对方手段千变万化,层出不穷;而先生也随机应变,坚决不肯就范。常常在层层压迫中寻找裂隙,给对方致命一击。同时,他希望社会青年也应该像他这样“世故”一点,不必白白流血,但就是不停地跟对手捣乱。这里还有一句很好的鲁迅名言:“野兽变成家畜,据说是很好的。但这只给吃它的人省了功夫,对它们自己是一点好处也没有的。”
所以我认为鲁迅思想便是“独孤九剑”,心中有尺度,无可无不可。现在很多人学会了千变万化的手段,却失去了心底的尺度,无耻下流还沾沾自喜,最终只能变成田伯光余沧海之流,而永远达不到风清扬的境地。
鲁迅先生不相信“宽容温顺”的统治哲学,也不相信“改良制度”的政治理论。他唯一相信的是,只有每个人都变好,社会才会变好。所以他不急着要求翻天覆地,却也不主张温顺如羊,只有自立立人,徐徐求变,才是最好的手段。鲁迅先生的言论虽然十分偏激,但实际上却是很稳健的人。
作为思想家的鲁迅,我认为才是最值得纪念的。因为鲁迅思想是可以直接对我们的现实生活起作用的,而并非玄之又玄、百无一用的夸夸其谈。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7-11-19 11:06:44 +0800 CST  
鲁迅专号第七篇——普通人鲁迅
官方的鲁迅先生头衔太多,以至于很多人居然忽略了他也是个肉胎凡骨的普通人。于是普通人的小毛病,在他身上发生便是罪恶。遗弃原配妻子(事实上并未弃)、跟日本人交往这两大罪状,更是将他判定成道德败坏的汉奸。
抛开其他的污蔑不说,我们单来看看,这两大罪状在别人身上发生会怎么样?首先是遗弃原配妻子,在严格意义上,朱安虽然是明媒正娶,但并不算是鲁迅的妻子,据说连性关系都没有发生。当然,以鲁迅的行事风格,不可能对这种事情做什么无聊解释,又不是天天秀恩爱、闹离婚的明星们。没有始乱,哪来的终弃?更何况,鲁迅一生供养她,说她是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对她也并非无情,只是这“情”不是男女爱情而已。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事,不能因为发生在鲁迅身上,就要美化。退一万步讲,就算鲁迅害得朱安一生痛苦,那也绝不是只有“汉奸”鲁迅才犯的滔天大罪,不说我们称为“圣人”的那些古人三妻四妾是常事,就是同时代的郁达夫,就爱上杭州第一美女王映霞而抛弃原妻,为他生了两子一女的妻子;金庸大师抛弃原妻追美女明星的事也是众所周知,还因此害得爱子跳楼轻生。连我们的“模范夫妻”胡适先生也传出与外国情人的暗通情书的雅事。郁达夫“情深累美人”,金庸大师“痴情追女星”,胡适先生“情书寄红颜”,都是因为爱情,而到鲁迅这里就是道德败坏。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一个“羞涩男孩子逃婚不归,数年竟成文学大师”的小故事而已。比起以现今的“文化大师”,他实在还“爱”的不够多。连一个说相声的“名门之后”,也自诩文化人,公然炫耀“女徒弟”,何况鲁迅这样的文化大咖?玩笑归玩笑,鲁迅先生这一点也的确不值得推崇,我们应该“批判的接受”。
第二罪状,鲁迅与日本人交往密切就是汉奸吗?脑残愤青姑且不论,若是多少有点见识的人,只怕都认为这样定罪未免太失之偏颇。不错,鲁迅一生中,的确与日本人有许多不解之缘,先是大名鼎鼎的“藤野先生”,再是书商内山丸造,就连私人医生也是日本人。乍一看,也的确有点“汉奸”的感觉。但你们知道跟鲁迅交往的是一些什么样的日本人吗?
藤野先生不必说了,“有时我常常想:他的对于我的热心的希望,不倦的教诲,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藤野先生》;
内山丸造是来上海开书店的,因为业务上的关系,结识了鲁迅。可是他并不是抗日神剧里的那一类日本人,而是反战的艺术商人。可以说,这个不起眼的日本人,对中国近代文化都起到了不可小觑的推动作用。在当时,一些好的期刊常常因为没有销售处而面临停刊的困境,中国书店的老板和今天并无两样,只有这个日本老板,肯冒着书店被查封的危险,兜售这些根本没有利润可言的书籍杂志。注意啊,这些刊物书籍今天可都是载入党史了的呵!但当时是归入反动传单一类的危险东西。可惜今天我们再也看不到这种杂志刊物了,原因呢,据说是“国泰民安”,但我想其实大家都懂的。
除了业务上给鲁迅极大的“面子”,在私生活里,内山完造更是“堕落文人”兼通缉犯的鲁迅先生的保护人。特务捉拿,鲁迅烧掉旧书稿,仓皇逃到内山书店躲过一劫,之后写出了著名的《为了忘却的纪念》。
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
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
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
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
没有内山完造,我们只怕读不到这样动人心魄、催人肝胆的好文章了。
中日开战,战线就在鲁迅的“且介亭”边,嗖嗖飞翔的子弹一不留神就打破了污迹斑斑的洋玻璃窗。鲁迅又仓皇跑到内山书店里去,幸免于难。这样的日本朋友,谁给我也介绍一个。
而且这还不算完,由于工业技术落后,很多设计精美的书籍在当时的中国无法印刷,鲁迅只好又托人家将原稿寄到东京,印刷好了又让人家寄回来。这些书籍里就包括美轮美奂的《海上述林》。在战乱频繁的旧中国,内山书店无疑是很温馨的港湾。,每周一次的“文艺座谈会”,没有刺眼庸俗的横幅,没有虚假的宣传,没有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文化学者,但在座的却都是各国文化精英,鲁迅先生不过是其中一员。一顿日式晚餐,或者一道中国小菜,几个人围坐一桌,抿几口绍兴黄酒,冲两杯西湖龙井,微醺慷慨,各抒己见,这才是最理想的座谈会。
可以说,鲁迅先生确实对日本人有好感,他们的高效务实,是我们该学习的,而不是盲目排斥。我们知道,鲁迅先生十分厌恶“文化人”的那一套,所以他很少给别人赐字写序。但是内山书店的一个年轻员工因病早逝,他却毫不推脱地为他写了墓志铭,因为这个外来的小小办事员让他感到了温暖平等。
现在的网络喷子动不动就以偏概全,所以我不得不声明,鲁迅先生当然不认为什么都是日本人好。他对任何国家的军国主义者都是怒目相向,没有献媚。可参看《惊诧莫名论》。
鲁迅先生跟日本人交往,办的是有益中国的好事;有些人嘴上骂日本人,暗地里却卑躬屈膝地卖国求荣,。这正跟今天那些坐在丰田车里抵制日货的爱国者一模一样。无怪袁腾飞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叫“爱国贼”。
别看鲁迅先生在文坛上叱咤风云,在普通人那样的私生活里,他过得并不如意,一生郁郁寡欢。由于性情孤傲,他很难与人友好相处,包括一生追随他的夫人许广平。
他对母亲毕恭毕敬,思想上却存在极大的隔膜。但无论怎么窘迫,他都从未间断过给母亲的生活供给。这里有一个极温馨的故事:我们知道,鲁迅一直反感张资平他们的“鸳鸯蝴蝶派”文学(当时叫礼拜六派),奈何母亲却是张恨水的小说迷(张恨水就是《金粉世家》的作者)。鲁迅于是经常给母亲寄他本人十分反感的小说,还在信里给母亲说,以后要看什么书,不必在北京高价买了。只要写信过来,他是可以通过关系低价购买的。从这个故事我们就能看到普通人鲁迅跟咱们很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知道什么是使命,什么是生活,而且将两者十分严格的区分开来。
鲁迅并不刻意作名士,但是真名士自风流。很多有趣的小事,值得讲一讲。在厦门教书的时候,他被请进一间无人居住的公寓楼,他自嘲是学校“敬鬼神而远之”,于是在晚间经常跑出来捣蛋,先是在草坪里撒尿(因为无公共厕所),接着又尝试跳公园栏杆,以至于让铁丝网划破了裤裆。正如当下很时髦的网络语所说,鲁迅叔叔又来调皮了。但这也看出他被世人孤立的可悲境界。
我们翻看鲁迅先生的通信集,就会发现他是多么孤独。小说《孤独者》里的魏连殳可悲的一面在他身上真实存在。除了一些追随他的学生和他帮助过的青年,鲁迅身边几乎没有朋友。一同留学日本的许寿裳是他交往时间最长的朋友。然而据我猜测,许寿裳与鲁迅更偏重私交,在思想上并无大的共识。许是一个具有旧品德的真君子,为人低调和气,归国后又同事多年,所以在私交上没的说。这时候我们会奇怪的发现,这样一个相交一生的朋友,在鲁迅的文章里却很少出现,就连落魄而死的同学范爱农,鲁迅都曾特意写诗纪念,并留下《朝花夕拾》里的名篇《范爱农》,而许寿裳却没有怎么提及过。这也恰好可以佐证我的猜测,也证明鲁迅先生在交友上、尤其在思想层面的交友上,要求是多么高。用现在的话说,叫交友逼格过高。
然而,在鲁迅树敌无数、亲友寥落的一生中,有个人小他十多岁的年轻人却被他引为唯一知己,赐给他“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此生当以同怀视之”的诗句。我每每看到这句普普通通的赐句,就会鼻子发酸。
鲁迅先生有两个真正的同胞弟弟,文学家周作人和生物学家周建人,尤其二弟周作人,与他兴趣相投,早年共同翻译世界文学名篇,情谊甚深。后来不知为何却反目成仇。有一种说法是鲁迅性骚扰周作人的日本老婆,这也不是绝无可能。但以我对鲁迅先生的了解,这种可能性不太大。就算羽太信子倾国倾城,以鲁迅这样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也不可能有非分之想,更何况这个日本女人既不以美貌出名(如郁达夫后妻王映霞),又不以才华出众闻名(如林徽因),我们仅仅能据有限记载猜测她是一个善于算计蝇头小利的普通妇女,鲁迅没理由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和揣着乱伦不安的愧疚性骚扰这样一个市井女人。但鲁迅兄弟的反目,也不是跟这个女人毫无关系。鲁迅曾用过一个笔名叫“宴之敖者”(同时还是《铸剑》里帮眉间尺复仇的神秘剑客),拆解开来,就是“家里日本女人赶走之人”。那么,羽太信子为了独占鲁迅在北京的家产而将其驱逐出家的说法就比较可信了。后来周作人在汪伪政权任职,其摇摆不定、毫无原则的性格可见一斑,而听女人之言行事就不足怪了。再加上周作人后来归入林语堂一派,成为“帮闲”的文化人,跟鲁迅“醒世”的文艺观全然相悖。两人反目也就不足为奇了。至于三弟周建人,由于才华思想相差较大,所以跟鲁迅也就只是血缘情亲而已。
很难想象,让鲁迅唯一称为“知己”的人,不是文学家,也不是文化学者,居然却是一位“政治家”。他便是早期革命家瞿秋白先生。两人因翻译俄国文学的事宜开始通信,见面之前就惺惺相惜,见面后更是相见恨晚。当时的瞿秋白是个翩翩少年,风华正茂,虽然误入歧途,做了GCD早期领导人,但在唤醒国民、自立立人的文艺救国思想上,与鲁迅见解契合。这种契合达到了什么程度?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瞿秋白写的文章就收进鲁迅文集里,而且天衣无缝,连最忠实的鲁迅读者(如我)也无法分辨出来。
要知道鲁迅对文学作品的要求非常高,(顺便说一句,鲁迅还是近代非常杰出的文艺批评家)所以对同时代文人的作品十分看不上眼,批林语堂,批创造社,批胡适,批徐志摩……,编辑文集更是近于苛刻,他挑剔出局的优秀作品后来被编成厚厚的《拾遗》《拾遗补编》。是瞿秋白的作品却能并入他的集子里,而且以“鲁迅”的名义出版,可见两人的思想已达到交织融洽的最佳境界。据后人回忆,当时鲁迅已病魔缠身,健康状况极差,但与瞿秋白在一起,却总是意气风发,常常彻夜长谈。瞿秋白也视这个忘年知己如长兄亲人,苏区陷落之后就携带妻子搬进鲁迅家里。可惜,风华绝代的瞿秋白最后还是逃不过政治家的谋害。据说行刑前,瞿秋白谈笑自若,风度依旧,连枪毙他的刽子手都流下了眼泪。鲁迅得知瞿秋白死讯之后,顿时万念俱灰。这时的他也已是风烛残年,离逝世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有志人士发起纪念瞿秋白的活动,但是鲁迅一概拒绝。他已经看透这些表面的无聊东西只会白白耗费人的精力,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他有自己的方式默默纪念这个人生唯一知己。于是拖着疲惫的病体,亲自搜集编订瞿秋白译稿,通过种种渠道邮寄到东京,利用当时世界最先进的印刷术,出版了五百本到目前为止还是最经典的书籍——《海上述林》。
1936年10月19日凌晨,这个倔强的老人永远闭上了鹰一样犀利的双眼,颧骨高耸,眼眶深陷,遗体面貌仍然显得凌厉冷峭,并不因为与世人永别而变得慈祥柔和。“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礼仪,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鲁迅先生活着的时候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伟大”的什么“家”,所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没有秘书,没有工作室,家里只有一个帮活的女工。一切信函的书写邮寄,全是亲力亲为。有个青年曾指责他回信太慢,认为是耍大牌,并指出苏联的高尔基对待文学青年多么热忱。鲁迅先生无奈地在信中解释:“我怀疑高尔基有很多的秘书。”的确,高尔基当时已经被请进“皇宫”,成了苏联政府的御用文人,由“苏联的鲁迅”变成“苏联的郭沫若”了。
可惜死后的鲁迅先生已无力左右自己的处境,他的“埋掉,拉倒”的遗言并没有得到执行。身盖名族魂的大旗,在信徒的簇拥下进入了地下殿堂。从此之后,普通人周树人开始被学者文人任意画上各式各样的脸谱,变成“鲁迅先生”登上近现代历史舞台。
我耗费心力,写下这么一长串无趣的文字,就是希望更多人去接触活生生的鲁迅先生,而不是仅仅看到一尊雕像就妄下结论,像盲人摸象那样。鲁迅先生曾是活泼的孩童,曾是奋发的青年,曾是敬业的讲师,也曾是可笑的小官僚……所以他跟我们大部分人一样,苦恼着,欢乐着,在这人间世艰辛地生存。不同的只是,我们大部分人可能满足于普通人的生活,喝点小酒,唱着小曲,一生也就波澜不惊地度过了。而鲁迅先生,利用在人世生存的机会,放出了一点热和光。这丝光明,摇曳着传到今天,无意间点亮了某个角落灰暗的生命。而我,是非常情愿做一个火炬手,将这光明延续下去。

【后记】
这是我的“鲁迅专号”里最后一篇文字。关于鲁迅先生,其实还有很多面来不及细说。比如“文艺批评家”“翻译家”“美术家”“艺术活动家”等等。可是我的见识修养有限,加上琐碎生活的干扰,已经没有精力继续研究下去了。但是我也不可能就此罢手。读书是我无法放下的爱好,读鲁迅是我无可替代的乐趣。所以,我郑重地跟阅读过此文的诸君说“再会”,是的,下次再会。
楼主 带刀文匪A  发布于 2018-01-12 13:47:38 +0800 CST  

楼主:带刀文匪A

字数:24584

发表时间:2017-10-07 20:58:2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8 03:17:0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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