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幽冥录》——盛世长安中那些诡异妖娆的坊间轶事

回复第1349楼(作者:@宿云微_dong 于 2012-09-28 08:14)
看到最精彩的地方突然没有了,果断帮楼主顶贴,继续好看的故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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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悬念,哈哈~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09-28 08:34:00 +0800 CST  
抱歉了各位,今晚暂停更新。学生月考完要改卷子,我到现在还在奋战呢……〒_〒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09-28 22:54:00 +0800 CST  
@mR兔 2012-9-29 9:49:00
快放假了 希望浮香多更点 故事真好看 我最欣赏巫箬这种对什么事都淡然如水的女子 有一种只可意会的迷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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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争取多写点,谢谢你的评价,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以前写的文女主都属于热情善良可爱型的,这次想试试新的风格,所以就塑造了“巫箬”这个形象。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1 19:32:00 +0800 CST  
第三天清晨,巫箬再次为金老爷把了脉,并仔细检查了他的身体。
金大夫人在一旁等得焦急难安,一见巫箬停了下来,便立即问道:“我家老爷怎么样了?吃了药可有好转?”
巫箬摇了摇头,“金老爷的病比昨日更严重了。”
“什么?”金大夫人听她这么说,顿时勃然大怒。她一向是颐指气使惯了,两日来对巫箬这个没什么地位的大夫好言相待,完全是寄希望巫箬能治好金老爷。如今眼见巫箬治了两日,金老爷的病不仅没什么起色,反而还加重了,立刻没了之前的好脸色。
她一甩手,指着巫箬的鼻子骂道:“你这个庸医,治了整整两天,居然把老爷的病治得更严重了,敢情又是个欺世盗名之徒!你给我听着,我家老爷要是有个什么闪失,我一定拿你是问。”
金大夫人骂得唾沫横飞,可巫箬至始至终只是平静地看着她。这份宠辱不惊的气度,让一旁的徐管家有些在意。他跟着金老爷这么多年,虽说是个谄媚的小人,还常常狗仗人势欺负下人,但也算是见过世面,阅人无数,不像金大夫人是个不出门的无知妇人。
他连忙上前,劝住金大夫人:“夫人,勿要动气。巫大夫可是李大人介绍的,怎么会没点真本事?她只说老爷病情加重,却也没说没办法医治,巫大夫您说我说的对吗?”
巫箬猜他口中的“李大人”,定是那个阴魂不散的李淳风无疑,不然堂堂金府,怎么会来请她这个名不经传的小大夫?当即淡淡一笑,“徐管家抬爱了,不过金老爷的病,巫箬恐怕真的治不好。要救金老爷,还是劳烦去请那位李大人来吧。巫箬告辞。”
说完,站起身,提上自己的药箱,便要离开。
谁料她还没走出金老爷的屋子,门外居然响起了一个令她很不愉快的声音:“巫姑娘也太谦虚了。”
门应声而开,李淳风手摇折扇站在门外。今日他一改前几次纨绔子弟的打扮,身着一件月白色长衫,外面是淡墨色的纱织罩衫,再加上手中竹柄的纸扇,真真像极了弘文馆的太学生,文质彬彬,气度不凡。
可巫箬一见他手中的那把折扇,立即黛眉微皱,那折扇的扇柄分明取自她上次遗失在水鬼船上的紫竹伞柄。虽不知道李淳风后来是怎么处置的那艘船,可是也没有想到他居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还敢拿出来招摇过市,脸皮当真是厚的无人能敌。
金大夫人见了李淳风,就像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一下扑了上去,“李大人,妾身总算是把您给盼来了。还要求求您,救救我家老爷才行啊。”
李淳风摇了摇折扇,分明是故意做给巫箬看,笑道:“金夫人,我之前就跟你说过,金老爷的病只有这位水月堂的巫大夫能治,在下是爱莫能助。”
“可是李大人,这庸……这巫大夫亲口说没办法治好我家老爷的病,你也是听见的。”她还想骂巫箬为庸医,但碍于李淳风的颜面,只好生生把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金夫人,在下刚才在门外,不仅听见了巫大夫的话,也听见了一些不该听见的话。俗话说,求人办事就要有求人的态度。徐管家说的对,若巫大夫没有三分本事,李某人怎么会贸然将她推荐给您呢?您莫非是在怀疑在下的眼光?”
李淳风面带笑容,意味深长地看了金夫人一眼,后者的脸色立刻一变。虽然李淳风担任的太史局将仕郎的官阶并不算高,但放眼整个长安城,谁不知道他是天子面前的红人,可以不受诏自由出入皇宫,得罪了他,那可真是得罪了太岁爷,自己找死。
金府财力虽然雄厚,但照旧属于士农工商最低的那一级,何况做生意的人都怕招惹官府,徐管家慌忙上前鞠躬作揖地代金夫人道歉:“李大人言重了,我家夫人怎么敢怀疑您的眼光,只是最近因为担心老爷的病,日日寝食难安,心神不宁,说话才会有失分寸,还请李大人海涵。巫大夫,都说医者父母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您可千万别走,小人给您跪下了。”
说着就上前拉住巫箬的药箱带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死活不让她走。
金夫人本来被李淳风说得脸红一阵白一阵,此刻见有人出来为她解围,立刻朝徐管家露出赞许的神色。
巫箬冷眼瞧着这一幕,徐管家有这种先东家而忧而忧的“本事”,怪不得能坐上大管家的位置。
李淳风见巫箬还是无动于衷,笑着对金大夫人说道:“金夫人,有些话我想单独和巫大夫说,你不如先带着下人去给金老爷煎药,如何?”
金大夫人再无知,也听出他的言外之意是要单独劝巫箬留下来给金老爷治病,当下点头应承,带着徐管家并一干下人迅速离开了金老爷的屋子。
闲杂人等出去后,屋子里只剩下李淳风和巫箬两人,外加一个昏迷不醒的金老爷,巫箬顿时觉得有些不自在,手不自觉地按在了腰间的香囊上。
李淳风却不知葫芦里卖了什么药,并不急着说话,只是踱到金老爷窗前,细细看了看他的面色后方才说道:“金老爷的病,巫姑娘可有眉目了?”
“李大人,我刚才已经说过了,金老爷的病我无能为力。”
“呵,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巫姑娘既能插手水莽鬼之事,自然不用再说自己只是个普通大夫。这金老爷的厌食之症从何而来,你我都很清楚。”
“既然李大人清楚金老爷的病因,那一定也知道如何医治,何必又来问我?”
“我之前并未见过金老爷,只知道他这厌食之症得的蹊跷,所以故意把这‘包袱’丢给姑娘。可现在看来,金老爷身上发生的异变,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想。”
李淳风一步一步走近巫箬,目光如炬地盯着她:“巫姑娘若真是撒手不管,这金老爷可就真要变成一只喜食人肉的‘饕餮’了。”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1 22:33:00 +0800 CST  
@dince 2012-10-1 19:43:00
楼楼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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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dince,要有耐心哦,文文送上,今天更了两千。过两天要出去旅游,我先存点稿做备用。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1 22:35:00 +0800 CST  
巫箬微微皱了皱眉,望了床上的金老爷一眼。他虽然面对金小姐时十分清醒,但昨晚昏迷之时做出的事已经说明他的身上正在发生一种可怕的转变,这种异变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想到昨晚金小姐带给金老爷吃的那碗人肉,巫箬面露冷峻之色:“这是他们父女俩自作自受。山珍海味吃腻了,居然敢做这种天理不容的事。”
九州大地,食人之风由来已久。一开始,人吃人之事只发生在灾荒战乱之时。百姓食不果腹,饿殍遍地,当草根树皮都被吃完之时,就开始以吃人为生。起初人们还只是争抢尸体,吃死人的肉,到后来就是易子而食。父母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就把孩子和别人交换,吃别人的孩子,至于自己的孩子有没有成为别人的口中餐,也无暇顾及了。都说虎毒不食子,人到这种时候,已经没有人性和道德可讲了。所以到后来食人之事更是演变到残杀活人来吃,人肉公开在集市上贩卖,比猪肉的价钱还便宜。
当时的一些富贵之家更是在家中蓄养了一群地位比猪狗还不如的“菜人”。他们这么做一半原因是为了储备“食物”,一半却是因为吃遍了所有动物的肉,居然想尝尝这人肉的滋味。隋末的朱粲,就是一位妇孺皆知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发生了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当属人肉。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还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来食用。他犯下如此恶行,以致如今民间都有父母常用他的名字来恫吓胡乱吵闹的孩子,说是再哭,朱粲就要来吃人了,小孩子无论刚才闹得有多厉害,都立刻吓得不敢出声。
不过朱粲后来的下场,普通百姓就不得而知了。有人说他投降大唐以后,因为胆大包天把高祖皇帝派去的使者煮来吃了,被高祖皇帝凌迟处死。也有人说他因为食人太多,变成了一只只吃人肉的怪物,藏身于荒坟大冢之中,靠吃死尸为生,时不时就出来吃人作乱。
朱粲有没有变成怪物,巫箬不知道,但她知道道家用远古最为贪婪的凶兽之名给这种食人的怪物命名,称为“饕餮”。
显而易见,金老爷现在正在逐渐变成这种怪物,成为了真正的“金老饕”。巫箬不耻他这种行径,所以才不愿出手相救。
可是没想到,李淳风却突然说出一句让她意想不到的话:“你见过金府的二夫人了吗?”
巫箬先是一怔,随即彻底明白:“是你让她来找我的?”
李淳风也不否认:“没错。不久前的一个晚上,我深夜归家,在府外‘遇见’了她。不,应该说,她是专门在那里等我。我的府邸四周设下了驱邪的阵法,一般鬼怪都不敢靠近,我佩服她的勇气,便听她说了自己的苦衷。她求我救她的女儿。”
“那你为何不答应她,反而把事情推到我身上?” 巫箬不悦地皱了皱眉。
“巫姑娘看来对我成见很深啊。其实我也是没有办法才让她去找你的。”李淳风无奈地摊了摊手,“那艘水鬼船上的东西和怪物甚是麻烦,我得一一处理,实在是无暇分身。你那水月堂更是比我的府邸还厉害,没什么妖怪鬼物能够进入,所以我只得让金府的人把你请了来。”
巫箬微哂:“这么说你还颇费了一番心思,只是现在怎么又有空了?”
只见李淳风装模作样地晃了晃脑袋,说:“只因我刚才掐指一算,金夫人开罪了姑娘,姑娘你要撂挑子不干,所以我才匆匆赶来,希望姑娘能了却二夫人的心愿,不要让她在地下不安。”
总之说来说去,还是绕回了最初的目的,一定要让巫箬留下来。
巫箬依旧沉着脸,她打心底里不愿和眼前这个人打交道,也不想插手金府的事。但是想起前天晚上二夫人给她“看”的梦境,她又有些动摇。她想知道那个女子究竟是怎么死的,虽然心中有一个答案,但真心希望不是那样。至于救不救金小姐,倒是其次了,虽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但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天理也难容,二夫人请求巫箬救她,大概就是不希望她再泥足深陷。吃人这种事情,就算不被官府发现,也是极损阴德的事情,死后下了阴曹地府,也会落得个被万鬼噬咬的下场。
想到这儿,巫箬知道自己是注定要趟这趟浑水了。看着李淳风那张笑得欠揍的脸,她真希望这是自己最后一次跟他扯上关系。但以后发生的事证明,她这一次的决定是多么得“错误”,李淳风这种人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旦被黏上了,就很难再摆脱他。
“李大人,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食言,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会做到。金老爷的病我会治好,您贵人事忙就请回吧。”巫箬冷冷地下了逐客令。
却没想李淳风打了个哈哈说道:“这个不急,既然我人都来了,那就留下来助巫姑娘一臂之力吧。”
不等巫箬反对,他就自顾自地继续说道:“要救金老爷,先要阻止金小姐。我已经从金家的下人那儿打听到,这段日子金小姐每次都是临近晌午的时候出门,而且不准任何人跟着。现在已快午时,我们最好是跟着她,看她是从哪儿弄来那些人肉的。”
接着再次不等巫箬说话,便立即走出了金老爷的屋子。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2 21:14:00 +0800 CST  
李淳风的计划居然和巫箬的想法一致,无奈之下只好与他同行。两人没有惊扰其他下人,悄悄潜入了金小姐住的西厢房,不曾想已经人去楼空。李淳风打了个手势,示意巫箬跟上自己,两人再次来到了金府的一个角门,只见门上的锁已经被人打开了。
看来这李淳风是有备而来,连金小姐从哪扇门出去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倒是省了巫箬一番工夫。
角门的外面是一条偏僻的小巷,应该是用来供倒夜香的下人出入的。小巷外连接的大街倒是挺热闹,因为此刻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各种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哪里有金小姐的身影?两人的目光在人群和货摊间来回搜寻,也没什么发现,想她一个大家闺秀出门,定然是乔装打扮了一番,让别人认不出她。
巫箬正到处看着,忽然发现这条大街的尽头似乎是通往长安城的正南门。南门外没什么稀奇的地方,但若是再往西南方走十五里,便是一处乱葬岗。那个地方本是一处荒林,有些穷苦人家拿不出多余的钱办丧事,也找不到什么风水好的坟地,便把尸体抬到那儿去下葬,。后来义庄和官府的人也图省事,常常把没有亲人收尸的异乡人或死了的犯人抬到那里去草草埋掉。去那个地方上坟的甚少,久而久之,因为无人理会,荒草丛生,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乱葬岗,葬在那里的人大多连块墓碑都没有。
金小姐难道是去了那里?巫箬想到这儿,连招呼也不跟李淳风打一个,便拨开人群飞快地朝正南门的方向奔去。李淳风连忙跟了上去。
乱葬岗在长安城的西南方,离正南门的距离并不算近。巫箬走到无人处,便立即施展开独门步法,在荒草树枝间腾挪跳跃,轻捷敏快如同一只飞燕。只是没想到,后面的李淳风居然很快赶上了她,与她并驾齐驱,看来这个臭道士不仅道法了得,连武功也是不弱。
李淳风是袁天罡的弟子,巫箬自然而然也把他归为了道士,只是不知道一向自诩风流的李太史知道她这个想法后会有何反应。
两人的速度都是极快,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已离乱葬岗不远。可是一路行来,都不曾看见金小姐的身影,巫箬有些担心自己是否推测错误。
就在这时,李淳风突然对了她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悄无声息地落在了一根十米高的树杈上。巫箬停在了离他不远的一个树枝上,顺着他的目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望去,只见前方的山坳处正是乱葬岗的所在。
此刻正是正午时分,本应是骄阳当空,可不知为什么,乱葬岗顶上的日头却是惨白惨白的,就连从那边吹来的风都带着五分渗人的凉意。半人高的荒草在风中摇摆,就像有什么东西潜伏在里面。荒草间有些散落的坟包,上面也长满了杂草,当真是连半块墓碑也没有。整个乱葬岗本应沉寂得连鸟叫声都没有,可是此刻却传来一阵“沙沙”的声响。
一个娇小的身影正在一座新坟前用力地挥舞着锄头。
不是金大小姐又是何人?
巫箬果然没有猜错,堂堂金家大小姐,居然真得到这个地方来挖死人的尸体。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2 22:31:00 +0800 CST  
今天多更点,明天和后天暂停更新,要出去玩。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2 22:39:00 +0800 CST  
当巫箬和李淳风出现在金小姐面前时,她的脸上只是出现了刹那的惊慌,便恢复了镇静。放下手中的锄头,她看了看巫箬,又看了看李淳风,显然是认出了他,但却终于没有说一句话。大概是她自己也很清楚,自己一个大家闺秀,跑到荒郊野地来挖死人的坟墓,无论是什么借口都不会有人相信,所以干脆闭口不言。
李淳风看着她,脸上居然露出少有的正经表情,明知故问:“金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金小姐此刻的眼神就像一只困兽充满了防备,语气冷漠地说:“本小姐做什么不需要向你汇报。”
“若姑娘做的事不会伤天害理,本官自不会管。但眼下金小姐你在光天化日之下偷挖他人坟墓,损毁他人尸体,让生者不安死者不宁,本官自然要管。”李淳风瞧了一眼金小姐锄头旁的土坑,里面的棺材已然露出了一截,于是摆出一副“父母官”的样子来想压住金小姐的气势。
不料金小姐只是冷冷一笑,说道:“你可以说本小姐盗墓,把我抓回去。可是你无凭无据,莫要血口喷人说我毁坏别人的尸体。”
在大唐律法中,“盗墓”和“偷尸”是两条截然不同的罪名。“盗墓”要依据偷盗的财物来量刑,可轻可重。但“偷尸”就不同了,不仅是对死者和死者亲属极大的不尊重,同时也会让其他百姓无比的恐慌。正常的人谁会无缘无故去偷死尸?把尸体偷去了又干什么?所以这条罪名比“盗墓”要严重的多。
此刻尸体还没有挖出来,到了公堂之上,还真得只能治金小姐一条“盗墓”之罪。这乱葬岗中埋的人哪会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恐怕到那时,金家只要贿赂贿赂官府,拿出金小姐“年少不懂事”的借口,再拿点钱重新给死者选块好坟地,给死者亲属一点抚恤金,就能把这事压下来。金小姐正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才能如此有恃无恐,抵死不承认偷尸。
不等李淳风反驳,巫箬便接着说道:“金小姐,我昨晚亲眼看见你给金老爷吃了一碗东西,身为大夫,那碗里盛的是什么肉,我还是分辨的出的。今天又在这里看见你挖坟取棺,你说我要是把这两件事呈告官府,你还只是‘盗墓’吗?”
“我和我爹单独相处,你一个外人如何能够看见?不是企图不轨就是切词诬陷,官府又怎么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想不到这金小姐不仅胆子大,还长了一副伶牙俐齿,本以为顶得巫箬无言以对,谁料她只是淡淡一笑:“光是人证自然不够,我还有物证。”
“不可能!”金小姐立刻否认,所有的一切她自信处理得天衣无缝,不会留下任何证据。
“怎么不可能?”这下换李淳风接了巫箬的话头,“哗”一声打开折扇笑道,“你爹金老爷就是活生生的证据。”
他此话一出,金小姐的神情总算有了一瞬间慌乱的变化,她立刻强定心神说道:“你胡说什么?!”
“我想金小姐你可能还不知道,这人如果经年累月地吃人肉,那么他的身上会逐渐发生一种异变,那就是再也不吃不下别的食物。在他眼中,只有人肉是最美味的,一开始或许新鲜的死人肉还能满足他的口味,可是到了后来,这人便连死人的肉都不想吃了,而开始像野兽一样袭击活人。这时候我们已不能再称之为人,而要叫他为‘饕餮’。”李淳风的眼中不再有笑意,一步一步逼近金小姐,“你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只饕餮,很快就会开始猎食活人,你说他是不是活生生的物证?你现在就可以猜猜,他第一个袭击的人会是你这个乖女儿还是金府的其他下人?”
“不可能!他只会被活活饿死,怎么会变成怪物!你骗我,那个人不是这么跟我说的!”金小姐显然已经受不了压力,声音尖锐地叫了起来。
她的话顿时让巫箬皱起了眉,“你的目的是想活活饿死你爹?”
这怎么可能……跟她之前猜想的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金小姐是为了“孝顺”那个将她视为掌上明珠的亲爹才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却没想到事情背后却另有隐情。
“是又怎么样?”事到如今,金小姐已经不管不顾了,近似癫狂地嚎叫着,“那个禽兽活生生吃了我娘,他就应该得到这种下场。他不是喜欢吃人吗?我就让他吃个够,吃得再也不想吃别的东西,活活把自己饿死!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金小姐说出的真相让巫箬难得知道了一次“惊讶”是什么,可是下一刻李淳风身上出现的声音更是让她震惊不已。
“你、你怎么会知道的?”
细弱的女子声音分明是那晚出现在巫箬面前的女鬼,二夫人。
只见李淳风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右手袖口,那里飘出了一片灰色烟雾,原本惨白的日头也迅速被一片乌云遮住了。
灰色烟雾在离金小姐不远的地方凝聚成了一个全身都被灰黄色布料裹着的人形,正是二夫人的魂魄无疑。可是没有鬼魂敢出现在白天,因为阳光会使他们灰飞湮灭,除非是怨气极深的厉鬼,在法器的帮助下,才能够短暂地在阳光下维持魂魄不散。
在二夫人的身上,巫箬看不见怨气,却有一股深深的执念,或许正是这股执念才让她能够出现在李府的阵法外面,能够来向巫箬托梦,能够在阳光下显性与她的女儿见面。
金小姐瞪大了双眼看着对面的女子,嘴唇开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娘?你是娘对不对?”
她先试探地叫了一声,见女子微微地点了点头,立刻欣喜地想要扑过去,可是却立刻被女子出声阻止了。
“不要过来。我,我怕吓着你……”二夫人的声音渐低,最后化作了一声哽咽。
“怎么会?就算你是鬼,我也不怕你,你是我娘,我每天晚上做梦都梦见你……娘,求求你,不要躲着晶晶……”金小姐已经泣不成声,不顾阻止硬是要奔过去。
二夫人连忙后退,眼见劝阻没用,只得颤巍巍地拉开了布料的一角,露出一只手臂。
只是那只手臂上连一丝血肉也没有,只剩下白森森的骷髅。
还没接近的金小姐立刻吓得惊声尖叫起来。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6 23:10:00 +0800 CST  
@酒肉穿肠心中有佛 2012-10-2 22:52:00
真的很喜欢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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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04:00 +0800 CST  
@夜色酴醾 2012-10-2 22:59:00
安心等待楼主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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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回来啦,夜色的名字很好听哦~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08:00 +0800 CST  
@dince 2012-10-2 23:17:00
真好看楼楼好好玩,注意安全。等你回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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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dince,路上很安全,没有缺胳膊少腿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08:00 +0800 CST  
@悠然等你忽然到 2012-10-3 17:29:00
等更等的岁月老去,回首发现什么也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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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筒子很有才嘛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0:00 +0800 CST  
@迷途的多拉A梦 2012-10-4 14:47:00
楼主真好又来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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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这位看来是老读者,抱歉,这个坑拖了这么久才恢复更新,居然没有忘记,太感动了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1:00 +0800 CST  
@悠然等你忽然到 2012-10-5 11:46:00
四号没,今天也没啊。人家恨你了啦。55556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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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不要哭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2:00 +0800 CST  
@虫虫虫虫虫1987 2012-10-5 15:00:00
加油啊lz~喜欢看这样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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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谢谢,我的目标是把小故事写得很精致,每一个都能给人留下特别的映象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3:00 +0800 CST  
@泡椒鸡爪红枣粥 2012-10-6 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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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爪,不许这样……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6:00 +0800 CST  
@迷行的小妖 2012-10-5 22:43:00
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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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妖,好可爱的名字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7:00 +0800 CST  
@cyrix36 2012-10-6 1:05:00
楼主写的不错,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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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支持哦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18:00 +0800 CST  
@骑火车唱红歌 2012-10-6 12:37:00
我想脱楼主的裤子,在脱楼主的小内内,然后抽出楼主小内内里面的橡皮筋,做一弹弓打楼主家玻璃。然后大喊,还不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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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不可以这样的说……
楼主 浮香一世  发布于 2012-10-07 00:20:00 +0800 CST  

楼主:浮香一世

字数:116799

发表时间:2012-03-29 05:59:4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06 17:43:33 +0800 CST

评论数:489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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