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点小故事赚人气,每帖都是原创完结篇(你回帖我还你一个故事)

第三十六个故事,穆木落
穆——木——落——!

每到夜半三更的时候,楼道里就会响起一个小孩儿的声音,喊着这三个字,一遍又一遍。听了无比诡异。

偶有胆大的,推开门出去查看,楼道里黑漆漆的,却没人。那声音也就止住了。但只要一回到家里,外面又阴嗖嗖地响起那个孩子的声音,清晰无比。左邻右舍都去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的吴主任头皮发麻,只好派了两个年轻力壮的保安在夜里巡回执勤,尤其是传说闹鬼的十四幢楼。但查了一个星期,每晚值班的人不干了,不仅没听到传说中的孩童喊话,甚至连个小偷小摸的贼都没遇见半个,风平浪静的不知多安逸!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

十四幢的业主们自然很不满。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的确没人见过那个孩子。也不知道他口中喊的三个字是什么意思。一时间人心惶惶。有孩子的人家更是夜夜闭户足不出门。更有甚者,直接将房子挂给中介搬家了事。

就这样,消停了两三个月。临近阴历腊月的时候,突然地有一天,十四幢的业主们又在同一个时间,听见了那个久违的孩子的声音。五六个男人愤而开门,成群结伴地打着手电筒一层楼一层楼地搜查,将每层楼的角落都搜查遍了,一无所获。查到地下停车库的时候,楼道拐角处隐约有个孩子的影子,一闪而过。众人来了精神,纷纷放轻了脚步,如饥饿已久的雄狮群终于见到了猎物,亢奋异常,呼啦一声自发地组成队形扑了过去。

那孩童的影子依稀消失于停车库的中央,然后就不见了。众人纳闷,搜来搜去,被闹了大半年,怎么说没影子就没影子了?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不知谁先开了口,刚才,你们看见了没?

看见了。

嗯,看见了。

众人纷纷附和。

其中一个男人说的格外仔细。我好像看见那小孩儿带着鸭舌帽。像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

虽然众人都觉得奇怪,但是也没办法,将停车场内每辆车都仔仔细细搜了一遍,的确没有可疑。那个一闪而过的小男孩儿就好像是个幻影,除了那句莫名其妙的“穆木落”,根本没留下半点痕迹。

事情又过去了大半年。第二年夏天的时候,十四幢楼前面的花坛上莫名其妙有个小孩儿失足跌落,送去医院急救。那天刚巧是个公众假日,许多老人带着孩子在那儿散步,年轻夫妇们打着羽毛球。只听见“砰”一声巨响,那个小男孩就在众目睽睽下掉了下来,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血迹斑斑。

终于有人八出,那个失足坠落的小男孩正是十四幢某户居民家的孩子,父母离异,今年刚满七岁,因无人看管,到处游荡,终于闹出祸事来。

小男孩的名字,正是穆木落。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17:18:00 +0800 CST  
咦,我给自己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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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个故事发急了,少了一句补充。
“终于有人八出,那个失足坠落的小男孩正是十四幢新搬来的某户居民家的孩子,父母离异,今年刚满七岁,因无人看管,到处游荡,终于闹出祸事来。

小男孩的名字,正是穆木落。”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17:20:00 +0800 CST  
@danym 303楼 2013-06-12 20:06:00
顶一个楼主如果是干咳的话可以试试:把盐干炒一下,然后和白糖一起泡水喝,当开水喝。盐糖都少许,水改味即可。多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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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了!我最终找到了很老的中药方子,喝了一天,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以前各种方子+各位亲们建议的偏方+天气等诸多因素齐全,本来就要好了,还是真的给老中医的那老方子给治好了。总之现在逐渐恢复满血ing!~:)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21:16:00 +0800 CST  
第三十七个故事,指尖清欢
一看见这个标题,就会想到是位热爱文学的人,热爱着文字,热爱着精神与灵魂,但世事不尽如人意。人间有味是清欢,最难得的,也是清欢。俗世中,有人的地方,就有喧闹与嘈杂,有儿啼女哭,有无穷烦恼。不得不求一方禅室,养心内兰花。

很不幸地,小余连属于自己的禅室都没有。不仅禅室,连可供蜗居的斗窝都没有。他不是不想买,而且房价太贵,根本连个厕所的钱都凑不齐。女朋友又意外怀孕了。没办法,他除了白天在车间上班,晚上还要扛着一卷女式袜子去跑夜市,等人群散场了,夜里十一点钟再拖着疲惫的身体坐在电脑前敲字,给某个网络平台写连载。一天三千字,若某天断更,就没有全勤奖可拿。为了银行储蓄卡上的数字,小余没日没夜地奋斗不息。

六月的某一天,女朋友喊热,顶着足球似的大肚子躺在凉席上睡了。电风扇吧嗒吧嗒地吹。为了省钱,两人连空调都舍不得买。六十平米的租住屋内住了六个人,属于他们俩的角落总共才十来个平米。是热,热的喘不过气来。女朋友晚饭也没吃,含着眼泪诉苦,怨孩子来的这么早,怨小余挣钱挣的这么少,怨自己眼光这么的不好,如此云云。小余心里很不好受,加之天热闹肚子,连夜市都没去。

但网络小说还是要更的。小余写到主人公穿越至宋朝,辛辛苦苦种田发财,一边写,一边心不在焉地回想女朋友含泪诉苦的脸。小余写着写着,意外发现自己今夜发达了,居然一口气如泉水喷涌般写了一万多字。他不仅顺利地完成了男主到达宋朝的穿越,而且已经顺利地送男主完成了在古代的第二次洞房花烛,第一女主对主人公言听计从千依百顺,可谓是贤妻良母兼美若天仙。第一女主是男主的小妾,梦中的女神,名唤清欢。——清欢如此美丽,如此柔弱,美而娇。她能言善语,能歌善舞,能攻善守,是智慧与实惠的完美结合版本。

从此之后,小余一发不可收拾地,每晚都更一万多字。不仅全勤奖不在话下,女主清欢甚至为他博得了数以千计的订阅量。入袋的银子一多,小余便不再去夜市摆摊了。过了几个月,索性连工厂里的活也辞掉不做了。小余开始放心大胆地在电脑前更文,或白天,或黑夜,这些情节文字好似不是他写出来的,而且这些故事自动跑来找他的一般。小余没日没夜地,与文字勾搭。

不止一次的,被女朋友发现小余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撸管。刚开始女朋友以为小余在看有色视频,但电脑上并没有画面,只是一行行的文字。女朋友打着哈欠,挺着肚子艰难地站在小余背后偷觑了几眼,见不过是普通的穿越种田文。便失去了兴趣。她问小余,你是不是太素了,连这些东西都能兴奋起来?

小余一脸的不悦,但不解释。女朋友并不知道他会写小说,总以为他不务正业,甚至还不如别的同龄男人那样去打DOTA来的正常。他也不好意思解释,说自己其实是个作家。女朋友见他不说话,以为被自己说中,哈哈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继续撸,老娘去睡了。

真粗鲁!小余心底里暗自嘀咕了一句。待女朋友躺回床上去了,目光继续回到屏幕上,看着自己笔下描述的清欢肌肤如冷冻的猪油一般雪白,伸出皓腕,十指纤纤,来拉他入帷帐。——当然,清欢拉的是小说里的男主。但男主是小余写的,不就是小余自己么?小余这么安慰自己。

于是,便觉得清欢果真就在眼前,媚眼如丝,斜躺在床榻上看着自己。

小余一个激灵,射了。

年底的时候,小余的女朋友回乡下老家去待产。留下小余独自待在出租屋内继续创作。两人一别就是月余。女朋友顺利在老家诞下一名健康的男婴,打电话来给小余报喜。电话一直没人接。女朋友便不高兴,但还是继续打。一直没人接。打给同屋的人,说小余自从女朋友走后,整天没日没夜地抱着电脑睡,有时还痴痴傻傻地笑,看着挺吓人。终于因为身体过度虚弱昏迷在出租屋的马桶旁,此刻仍躺在医院未能苏醒呢!还欠着大额的医药费。

女朋友又气又恼,也不顾正在坐月子,抱着刚出生一周的孩子就赶去医院看望小余。进了医院,付了欠款,果然见小余仍昏迷着,嘴唇半合半张,时不时仍唤着一个名字,清欢,清欢,清欢……

女朋友不知什么意思,以为他迷糊了,也不知有没有的治,抛下自己和孩子前途未卜,忍不住伤心地抱着孩子痛哭。

但她却不知道,此刻的小余正在他笔下的庄园内,握着清欢的手,海誓山盟,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今生今世,永不分离。小余的脸上,满是一位热爱文学的人所能达到最高满足的笑容。他是猥琐的,他是高深的,他爱上了自己笔下的女人,终至沉沦,不可自拔。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21:54:00 +0800 CST  
@贝雪 305楼 2013-06-12 21:49:00
嘿嘿,我比较喜欢吃蜜枣花生豆沙的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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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肉食动物。O(∩_∩)O哈哈~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22:00:00 +0800 CST  
第三十八个故事,火烧斑
谭岑在七八岁的时候,曾经因为一场意外被火烧过,电视机管路短路,一不小心,他被烧到了手指。那时候还是八十年代,家里有台电视机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他至今还记得,那是台熊猫牌的黑白电视机。

当时烧伤的手指早就好了,却在谭岑左手的食指与中指中间的指缝里留下了一粒极小的黑色斑点。起初谭岑并不在意,直到十一岁那年,谭岑在小学放学的路上,无意间看到路边的化工厂上方漂浮着一块阴黑色的云彩,看上去很像一个斑点。他指给同行的小伙伴们看,众人却都未看见,只道是谭岑看花了眼。谭岑不服气,一定坚持说有。但别人都看不见,说他撒谎骗人,争辩起来。那时候说骗人,是孩子间最不能忍受的罪名。谭岑为此和几个小伙伴打了一架,脸上挂着彩回家。第二天谭岑的父母便替他请假,去县医院看医生,抹了一种味道极其难闻的药酒,在家休息半天。

下午的时候,谭岑的父母正准备骑脚踏车送他去学校,就听见左邻右舍神色慌张地说着一个传闻,不远处的化工厂发生了火灾,伤亡十几个人,惊动了县里的警察局和政府机关。谭岑大吃一惊,连忙说给父母听,说昨日自己便见到了化工厂的上空漂浮着一朵奇怪的黑云。但谭岑的父母并没放在心上,他们家有个远房姑姑与姑父也在那个化工厂上班。谭岑的父母便慌慌张张地赶去现场看望姑姑与姑父,将谭岑上学的事情搁置一边。谭岑索性又赖了半天假。

姑父一家人平安无事。后来那个化工厂伤亡的数字报上来,死了十一个人。在那时,在那个小小的县城内,赫然成了头条新闻。谭岑这次学乖了,也不与别人说起事发之前的怪异。只自己心里记着。

再后来,在十八岁那年,谭岑去了福建参军。在军队执勤的时候,曾经路过一户人家,很普通的人家。谭岑他们口渴了,进去讨水喝。房主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还免费送给他们一个很甜的西瓜。谭岑吃着西瓜,目光很随意地在屋内打量,无意间看见主人卧室内又浮动着一团黑气,仿佛那年化工厂上空漂浮的斑点,若隐若现。谭岑便有些吃惊,告别的时候,特地仔细叮嘱户主一定要小心火灾之类的意外。户主一愣,随即呵呵地笑着,说谢谢关心,家里就他们一对老夫妻,没有小孩子,不会随意玩火的。谭岑不好再说,只暗暗拎着一颗心。

一个月后,谭岑借故又去探访那户人家,却见门户紧闭,阳台上晾晒衣服的地方一片焦黑。谭岑问周围的人家打听,就听说前两天户主在阳台上晒被子,然后出门买菜去了,不知怎么的,楼上人家抽完烟将烟头丢下来,竟然意外地点燃了晾晒在外的被子,烧得乌漆麻黑。谭岑便皱着眉,问有无人员伤亡。说没有,幸好户主一家人出去了。只造成了一点财务损失。

从此以后,谭岑便格外小心这种奇怪的预见。后来他读到国外新闻报道,说有人在被雷电击中之后,会神奇地具备了某种特异功能。谭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也没人跟他解释过,不过私心里,他倒愿意永没有这种验证的机会。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22:33:00 +0800 CST  
好了,端午三天小长假,终于将之前所欠下的故事都扫尾了。现在清理了一下接下来的故事目录,漏了的,请联系我哈~个别ID不清楚含义(拼音或者无意义的中文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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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了無痕
TY恐龙
幸福是索取的少
微笑的鱼5210
李花儿
琴恋云
迪拜xx
妖妖小喵
竹之始生
最是红颜留不住
琳家骆驼
片叶不知秋
夜未央之寂寞樱花
陌千年
初晴花落
57g7(未寒)
福星宝贝儿
蓝色小火柴
笑看虚情假关怀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22:46:00 +0800 CST  
第三十九个故事,一梦了無痕
小余在昏迷中,处于宋朝江南某个庄园内,与清欢长相厮守。即便穿越了,他依然痛恨着女人的粗鲁与鄙陋,不愿意与正妻友好相处。特地在苏州城区剪金桥巷内,购置了小小一所宅邸,碧瓦白墙,门前垂着青布帘。从外面看,只是寻常人家。但若挑开布帘,眼前假山层叠,流水淙淙,池内养着几尾金鱼。风吹过,竹林刷刷地一片响。院内置一把竹摇椅,小余惬意地坐在摇椅内,摇头晃脑地,微闭上双眼静听风声。清欢穿着轻薄的夏衫,露出两节雪白如藕节的皓腕,甜甜地笑着,一颗一颗地喂他吃葡萄。

每天,都是如此过。

日子真当好。小余想着。睁开眼睛,看见清欢美丽无双的脸。最最重要的一点,清欢每次都是轻和那个细雨,不仅说话细声细气,连粉拳捶在肩膀上的力道也是不紧不慢,异常舒服。小余握着清欢的手,好像到了天堂一般,心里乐开了怀。

突然门外一阵喧闹声。有仆妇冲进来禀报,神色慌张,说正妻带了一帮人打了过来。小余一下子从摇椅上惊坐起身,果然听见门外一片打闹之声。显然,正妻带了不少人手。小余环顾一下四周,只见庭院内花开正盛,葡萄架下仍挂着硕硕果实,非常宁静美好的天地。——为何她要打来!

正思量间,前妻已经气呼呼地冲了进来,将几个胆敢拦阻的仆人仆妇尽皆打倒在地。正妻手中握着一根巨大无比的狼牙棒,极大,极粗,一棒接一棒地,打在小余的头上,你怎么敢离开我,躲在这个地方逍遥!正妻咬着牙,含着两泡眼泪,一声大过一声的怒吼。

小余抱头鼠窜,嘴里仍不忘解释道,古人也曾有过“我见犹怜”的先例。李势之女貌美如花,为恒温之妾,恒温的夫人善妒,带了人打来,却见李势之女正对窗梳头,姿色端丽,不禁扔了棒子,抱住李势之女无限爱怜,发出我见犹怜,何况老奴的感叹!如何自己的妻子就不能理解,不能做惜花之人呢!

小余一边掉书袋子,一边不停地解释自己的清欢比起李势之女更加地美丽动人,更加地楚楚动人,说着便看围在自己身边啜泣不止的清欢,又委屈又气恼。却听得正妻一声冷笑,将手中的狼牙棒掷在地上,砰地一声。小余内心暗喜,果然古人说的是真的,连自己这个彪悍粗鲁的妻子也被打动了。他正要开口,突然听见身边的清欢一声轻叹,用她一贯的如梦似幻声音,开了口。相公,你我缘分已尽,容妾去了吧!

小余大吃一惊,如同被人从挖下了一块肉,疼的血肉模糊。不行,你是我生命里的至宝,你绝对不能弃我而去!

清欢抬起一张梨花带雨的脸,缓缓地说道,相公,你看看地上,你妻子扔下的是什么?

小余闻声望过去,地上哪里是什么狼牙棒,却是一个哇哇啼哭的婴儿,裹着红色肚兜,尚不足月,小手小脚挥舞着,哭的无比伤心凄厉。小余奇怪地问正妻,这孩子是哪里来的?

这不就是你的儿子!正妻用手抹着眼泪,哭的无比心酸,虽然声音一样的粗哑难听,模样一样的平淡无奇,连用袖口擦泪的神态也一样的粗鄙可耻。但她说的却很真切。这是你与我的儿子,已经出生了,我求求你,你随我回家吧!儿子不能没有了父亲!我还年少,不能没有了丈夫!我们还有房子要买,求求你,我们已经攒够了一个厕所的钱,回乡下,还可以够一套小房子的首付款。我求求你,快点随我回去买房子吧!

小余惊出了一身冷汗,再看旁边的清欢,轻薄的衫,长长的罗裙,美丽无双,柔弱动人。但此刻清欢居然也开口劝他,我只是你的一个梦,如今在你的梦里住了这么久,每天伺候你,我也很累了。我求求你,速速将我死去吧。我是如此地美丽,不该陪你去过苦日子,不该陪你去扛贷款。这种无聊的清苦日子,你还是与你老婆去过吧!说罢,用力地将他从背后一推。

小余便轻飘飘地,出了庭院。那个假山流水的苏州宅院,开着艳红的花,竹林哗啦啦地响。小余最后无比留恋地看了一眼,随即被一阵恶臭味惊醒过来。睁开眼,只见身旁那位面目可憎的正妻仍在,襁褓内的孩子拉屎了,她正在手忙脚乱地给孩子换尿片。小余再看自己,周身插满了管子,输液瓶仍在不紧不慢地滴着,四周一片雪白。人声嘈杂,不过是二十一世纪一间普通的医院里一间三等病房罢了。小余绝望地闭上了眼,挤出两行清泪。

东风未肯入东门,走马还寻去岁村。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江城白酒三杯酽,野老苍颜一笑温。已约年年为此会,故人不用赋招魂。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2 23:24:00 +0800 CST  
第四十个故事,TY恐龙
在从牢里出来之后,谭岑消停了有好长一段时间。前面一个老婆莫名其妙跑掉了,他对婚姻恋爱之事也心灰意冷。一度不肯出去见人,尤其是女人。这自然难坏了谭岑的父母。但是牛不喝水,不能强按头。何况现在是什么年代?是提倡个性自由的二十一世纪。八零后的孩子又出了名的叛逆。所以急归急,谭岑父母对于独生子的婚姻也只字不敢提。

谭岑平日里除了替私营老板开开车,就没有别的爱好了。晚上回到家,就将门关起来,闭门上网。网络里他倒是悠游自在,这里没有过往的人与事,很快乐。他无聊中也结交了几个女网友,但都是泛泛之交,偶尔开开玩笑,双方都没有见面的意思,更别提网恋这档子事了。

不知不觉,时间就到了2007年。谭岑所伺候的私营老板倒对他颇为信任,除了不时赏给他几瓶好酒、几条好烟,甚至连出门找小蜜也让谭岑开车。这次也是。谭岑的老板约了二奶去日本东京购物。谭岑也跟着去了。到了东京,自然用不着他开车。老板与二奶去购物寻开心,谭岑也便出来随便走走,散散心。

八十年代的时候,中国国内曾经热播过一部美国动画片《丹佛,最后的恐龙》。片子情节,谭岑已忘了七七八八。但他对于动画片的热爱之情却保留了下来。既然到了东京,谭岑便买了票去迪尼斯乐园。

谭岑一个人,独自坐了旋转木马,然后又坐矿洞,在漆黑的地方,穿越隧道,前后的小孩子都笑的异常开怀。谭岑的兴致也高了起来。在转到地下黑暗处,两侧竟幽幽地亮起了灯,或站或立,有加勒比海盗,有村庄的鸡鸭鹅,也有一闪而过的各种绚丽造型。水声淙淙,竟似到了一个传说中的童话世界。此刻的谭岑仿佛瞬间脱掉了三十岁的人皮外衣,回归到六七岁那年,快乐得手舞足蹈。

手机QQ这时候却一直在闪。谭岑因为怕旅途寂寞无聊,开了国际漫游,网络费异常地贵。他低头一看,却是一个名为“恐龙”的女网友。一般叫自己恐龙的女人吧,相貌不会太好。谭岑撇撇嘴,有点不情愿地回复了一句,我在外地出差,不方便聊。

恐龙很不自觉地又从屏幕上闪了一下,嘻嘻,我知道你在哪里。

又不是小孩子,还玩这个!谭岑心里嘀咕了一句,但还是回复了。呵呵。在网络里,“呵呵”是个万能的回复,可以涵盖伤心、不屑、愤怒、苟同、不敢苟同,甚至仅仅是心不在焉。

恐龙又发来一个笑脸。我说的是真的,我正和你在一个地方哦,在烟花盛开的地方,你就能看见我。

谭岑看完了,直接按黑屏幕。乐园内的各个城堡转了一圈,排队的队伍非常长。天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游人如织,颇有一番别样景致。谭岑审时度势,发现开卡丁车的队伍相对比较短,便果断加入。轮到他的时候,天色将近黄昏,小雨仍稀稀拉拉地飘着。他独自开着卡丁车在跑道上转,虽然很幼稚,但人么,贵在一颗童心。他转到拐弯处的时候,就听见天空一阵细碎的爆裂声,抬头一看,竟有人在雨中放起了烟花。七彩烟花自黄昏的天空坠落,如流星,绚烂得夺人心魂。——谭岑竟看得呆住了。是梦想么,当年那个六七岁的男孩,曾被人日夜关在家中,独自站在阳台上仰望无边无涯的天空,哪里是家,哪里是未来,哪里,是属于他的灿烂流年?

砰地一声。

后面的一辆卡丁车没刹住,直接撞伤了谭岑的车。将谭岑漫天飞舞的思绪拉了回来。他扭头一看,是个穿着白T恤扎马尾辫的女孩子。他很习惯地冒了一句中文,对不起,随即改口,说了一句日文。那个女孩子却朗朗地笑了。没关系,我也是中国人。

谭岑松了一口气,对面前这个女孩子莫名升起了一丝好感。他打量了她一眼,虽然相貌平凡,鼻翼两端还有一些细碎的不明显的雀斑,但女孩子的笑容非常绚烂。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谭岑微微一笑,说,真巧。

是啊,真巧。女孩子也感慨了一句,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到了烟花。我跟你说过,在烟花盛开的地方,你我会相遇。

谭岑吃了一惊,又看看这女孩子,又看了看黑屏的手机,有点结巴。你,你是恐龙?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我没说过我来了日本啊!再说你在Q上明明说你是上海女孩子!

女孩子狡黠地一挤眼,很奇怪吗?我本来就在东京读书。我之所以会见到你,是因为我们命里注定一定会遇见。你相信吗?

你相信吗?

谭岑对这个问题实在回答不上来。那个时候,他用的还是水货手机,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手机软件叫做GPS定位系统。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3 22:08:00 +0800 CST  
第四十一个故事,幸福是索取的少
十七岁那年,孟菲菲曾爱过一个电台DJ,爱的很苦。因为与学校联手举办一场义演活动,该DJ来到孟菲菲就读的X大学,做了客串主持。孟菲菲刚巧是学校所派出的女主持人,两人合作颇多,除了要磨合对白,连身高都要做调整。那个DJ很高,很瘦,有一米九的个头。孟菲菲被迫放弃了最爱的球鞋,排练期间一直坚持穿七厘米高的高跟鞋。那个DJ一直迟到,或早走,对年华青涩的孟菲菲呼来喝去,口气丝毫都不客气。指责孟菲菲的鼻音与边音不分,说她口齿不清,骂她声音过小,影响了他的情绪,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孟菲菲都忍了。——有时候,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

正式演出的那天,孟菲菲特地穿了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和一袭酒红色的晚礼服。因为DJ很高,很瘦,很成熟,一直嫌弃她的身高与容貌不够娇艳,不能让人惊艳。那天出场的时候,按照导演预先设定,应该由DJ挽着孟菲菲从楼梯上拾级而上,造成一种从容华贵的感觉。但DJ竟抢先一步,先走了。孟菲菲拎着裙摆,提着话筒,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走的小心翼翼。但任她再小心,在走到舞台中央的时候,仍不小心滑了一下,裙摆飞扬,竟然摔了个底朝天,露底了。孟菲菲绝望地抬头,正看见该DJ鄙夷不屑的眼神,掉过头去。他竟没有扶她。

台下先是一愣,随即哄堂大笑。孟菲菲强忍住眼泪,站了起来,竟然依旧笑吟吟地说完了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的台词。报完了幕,她略弯了下腰,然后才假装淡定地离场。留下DJ在台上独自发挥。

那天,他发挥的异常好。妙语连珠。将学校领导请到台上,随口就报出了许多当下最流行的段子,都是他临场发挥的。台下反应异常地热烈,迅速从女主持人摔跤的尴尬场面忘却,投入到现场竞猜环节。

孟菲菲孤零零地站在台下,仰视着他。自心底泛起了由衷的自卑。他是高高在上受人爱戴的成熟男人。不会眷顾她这朵尚未绽放的青涩的花。

身边轻轻走来一个人,替她披上了外套,关怀地问道,台上凉吧?快披上,小心感冒着凉。

孟菲菲不必抬头,也知道那是一直暗恋自己的男生小野。也只有小野。她微微笑了笑,神色落寞,目光仍锁住台上的DJ,不肯移步。

后来,过去了很多年。X大学那届的学生都忘了义演究竟有哪些剧目,也忘了当日DJ曾说了什么笑料。但仍记得女主持人孟菲菲曾经难看地摔倒,露出黑色的小底裤。小野肯定也看到了。——那么,他呢?孟菲菲依然只关心他。那个台上对她不屑一顾的在这座城市成名已久的DJ。

这时她已经二十五岁,毕业后成功进入电台,做了一名真正的主持人。不过是个不知名的角色,每夜,在这个城市已渐入熟睡的时候,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播放着一些伤感的清淡的流行歌曲。她依然在苦苦追随那名DJ的脚步。

她对于那名DJ的苦恋、暗恋,已成了全电台公开的笑料。不止一个人拿他打趣,你就随了菲菲吧,难得她对你多年如故一往情深。每次那名DJ都是不屑地一笑,感情这种事,不是施舍,需要双方来电才行。而她,对我而言就是个绝缘体。

从此,绝缘体就成了孟菲菲的代号。但她不在乎。每天下班后,依然在出租屋内为他做好隔天的早饭,放在冰箱,配上爱心小点心。他从不在电台里公开两人的关系。是的,如今他们早已是一对同居的恋人。只不过,是绝望的秘恋。对外界,他依然是一名黄金单身汉。他不解释,不公开,不安慰。孟菲菲也从不敢开口乞求,从一开始,就是她追的他,极尽卑微。

有一次,孟菲菲读到书中张爱玲的文字。遇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是个阳光晴好的春季下午,孟菲菲头靠在窗边,看街上人来人往,如观望自身生命中一场流动的青春盛宴,心下,静到了极致。

他从卧室里走出来,依然高瘦,长长的双臂自背后抱住她,扳过她的脸,不断亲吻她的脸颊。孟菲菲笑了笑,合上书页。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是个悲伤的爱情故事,只是她无力喊停。

然后他漫不经心地开了口。下个月,我要结婚了。对方XXX,是政府某高官的女儿。能够助我飞黄腾达,少奋斗三十年。

她的心停跳了一拍。XXX已经四十岁了。比你还大。

那又如何。他无赖地笑了笑。

她离异。也许没有生育能力。她不甘心地争辩。

所以?他耸了耸肩,放开她,居高临下地双手抱胸俯视着她。

没什么。孟菲菲垂下头,是的,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个结局,只是不知道会降临的如此迅速。她颤抖着手指,从烟盒里倒出一支烟,在唇边点燃。烟雾迷蒙了他那张不羁的脸,稀释了她如泉水般无助的眼泪。

独自一个人,爱了他八年。孟菲菲静静地坐在窗边,一直到夜色降临。在宣告完结局后,他早就不耐烦地走了。只留下她,独自收拾这八年的兵荒马乱。若这世上真有哀莫大于心死,那么这一刻,她的心,亦死过了千百回。

在小说里,这时会有另一个男人来安慰她的绝望无助,是永恒温柔的男配。比如小野。但是她并没有这样一个人。小野离开这座城市很多年了。她的男一号也永不会再回到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孟菲菲就这样,在窗台边坐了很久,很久。久到她以为,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花开了。

那一刻,孟菲菲竟似离了魂,飘飘荡荡,看到了十年后的自己。三十五岁的孟菲菲在厨房内忙碌异常,身边孩子哭闹,传来饭菜香,家庭杂乱而温馨。她凝视着窗外,三十五岁的孟菲菲回头微笑着对她说,幸福是索取的少,你看我,如今多好。坚强点,你一定能坚持下来!

她再一定神,玻璃上反映的那张脸,竟真的是自己。眼角长出了两条细纹,面色苍黄,但却微笑着。一如三十五岁的黄花。她尖叫一声,冲到了洗手间的镜子前,仔细看自己的脸。——浮肿,苍黄,一夜间,老了十岁。

是谁偷了她的时光?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3 23:05:00 +0800 CST  
第四十二个故事,微笑的鱼
这世上有一种小丑鱼。与海葵共生互长,密不可分。

在到达这座东南亚的海岛前,谭岑一直以为这只不过是传说罢了。但他这次真的亲眼见到了,小丑鱼躲在海葵后面,畅游自在。这是一种雌雄同体的鱼。导游笑笑地说。随即给他们安排潜水。

谭岑天生胆小,不敢去深水区。就浮在海面,浮潜。海面下的世界异常鲜艳。他如一尾笨拙的鱼,又如国产电视剧里躲避日本敌兵的小孩子,嘴里含着一根管,呼噜呼噜地换气。

恐龙在一旁笑的花枝乱颤。同行了几天,谭岑意外发现恐龙是个很好的玩伴。他俩自那次在东京迪斯尼乐园相逢后,一见如故,竟有了点恋人的意思。但谭岑没开口,恐龙也没点破。恋人未满,友达以上。

回到酒店后,恐龙去冲澡了。谭岑懒洋洋地坐在躺椅上喝水,随手翻看杂志。右手腕上一条红绳,串的是彩色玻璃珠。恐龙亲手做的。她说,可以让他时来运转,以后不必再寄人篱下。

恐龙洗好澡,头发湿漉漉地披下来,很有点阳光下盛开的味道。很明媚。谭岑微眯起双眼,打量她。恐龙便拿毛巾抽他。两人都笑了。

若有一天,雌鱼死了,雄鱼就会自动转化成雌鱼,继续繁衍后代。恐龙突然停止笑,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什么?谭岑有点没反应过来。

我说的是小丑鱼。

哦。

对话就此终止。两人静默了一会儿。恐龙突然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变成女人吗?

这次,换成谭岑用毛巾抽她。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谭岑几天后,就随老板以及老板的二奶回国了。在机场,恐龙坚持送他。在临分别时,恐龙突然冲上来,抱住他,猝不及防。老板在前面看见,一脸愕然,随即恍然大悟地淫笑。谭岑不好解释,过了安检口,还一路回头,不知道恐龙为什么突然间如此地热情。

在飞机上,谭岑用手机QQ问她。她的头像是黑色。随即空姐过来干涉,让他关机,飞机就要起飞了。在一万多英尺的高空,谭岑仍在思索这个问题,木木愣愣,百思不得其解。

归国后一个多月,谭岑收到一个国外寄来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对小丑鱼,不是活物,是恐龙手工做的。很精致。但谭岑并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在Q上问她,也没有回应。

一年后,谭岑当真开始养鱼。他已经离开那位私营老板,独立经营一家汽车装潢美容的店面。他依然单身。依然在网络寻找那个名为恐龙的女孩子。右手腕上,依然戴着那串恐龙手工编的红绳子。

某个深夜,谭岑做了一个梦。梦中依然在那座炎热的海岛,恐龙在他坐在躺椅上闭目养神的时候,笑吟吟地说了一句话。我是网络里的恐龙,海中躲藏的小丑鱼。若有一天,你见到我送你的两尾小丑鱼开始微笑,便来寻我吧。我一直都在等你。

谭岑突然惊醒,一室漆黑。床头柜上,那对手工仿制的小丑鱼栩栩如生,唇边一道白线,宛若微笑。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3 23:34:00 +0800 CST  
@787977035:呵呵,晚上好!
@6916104:不知道哦,第一次见你回呢~
@红色之猪:谢谢小猪一直帮顶!
@最是红颜留不住:是么,呵呵,我还怕会不会让小余醒来的太快呢!
@妖妖小喵:喵喵好~
@raven264:记下了,乌鸦
@幸福是索取的少:你这个故事,被我写的有点太言情了,╮(╯▽╰)╭
@贝雪:有创意,是最高的赞誉!谢谢贝雪!!!
@JAY_两个人:╮(╯▽╰)╭我刚写了一个同性之爱的,貌似就有个代号为J的男人啊~
@金色的月薇:好好考。考完了来玩啊~
@bbstanley:煮云大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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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夜暂时停更,晚安了。:)明晚来围观。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3 23:43:00 +0800 CST  
@非伪F 329楼 2013-06-13 23:36:00
绝对马克一个,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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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临睡前发现有人夸我,美滋滋地~带着这道赞扬一梦呼呼咯~~~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3 23:45:00 +0800 CST  
第四十三个故事,李花儿
青山脚下有座很小的城镇,虽小,却古老。在唐朝的府志里,就提到这座古老的城镇,远山叠翠,人口少,村民多为世居。李花儿便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当地一户农家的闺女。年少的时候,并无异处,一般地成长读书,撒开脚丫子与一帮调皮的孩子们爬树摘桃,是远近闻名的彪悍闺女。

到了七八岁的时候,李花儿便是当地一霸。虽为姑娘家,却格外擅长打架。曾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与几个男孩子纠打在一处。最后李花儿临空一脚,将其中一个最高壮的男孩一脚给踹倒在地。那男生捂住肚子,疼的满地打滚。孩子们因为害怕,都一哄而散,跑回去告状。等到被打男生的父母找来的时候,却见李花儿单手叉腰,右脚蹬在路边的石头上,高昂着头,模样无比豪壮。自家儿子却疼的小脸惨白,额头上滚出黄豆般大小的汗珠子。送去医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肠梗塞。

虽然乡下人很难理解急性肠梗塞与被打有没有关系,但是李花儿的名声算是传出去了。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乡里乡亲间一传十十传百,不出一个星期,所有人都知道了李花儿曾一脚将某男生踹到了医院。自此之后,再没有调皮孩子敢惹她。

李花儿就此平淡无奇地读到了高中毕业。到了临毕业的时候,李花儿的父母却犯了难,因为家中经济不宽裕,下面还有一个幼弟要读书,不得不让李花儿辍学,跟随镇里的一位老裁缝学艺。李花儿自然不愿意,但也没办法,只好含着满脸的委屈,离别了父母,去城镇一住就是三年。

这三年间,李花儿学会了裁剪成衣。第一次做衣服的时候,是位老太太来店里,挑中了一匹深蓝色的大布,要求做古式的盘锦大褂。这可难坏了李花儿。这年她也有二十岁了,生的高挑健壮,肤色黝黑,一双虎目炯炯有神。师傅也是特地难为她,要磨磨她的性子,只大概给了个样式,就让她拿着粉饼在纸板上画样子。李花儿愁的手指头都给吮破了,咬牙切齿,不知从哪里下手。

当时正是盛夏,蝉在高树上鸣叫不止,越发叫人烦躁。李花儿扔下粉饼,长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这老太太也是个麻烦人,专门挑这种古怪样式来做,怎么不去找寿衣店了的人裁剪呢!

说也奇怪,当天晚上师傅回来的时候,脸色就很不好看。进门就坐在门口吧嗒吧嗒抽烟,然后瞅了一眼李花儿,闷闷地说,这件衣服你不用做了。那位老太太今天下午在家里莫名其妙地,被自家养的狗咬了,一命呜呼。

李花儿吓了一跳,连忙问道,这狗难道得了狂犬病?怎么一咬,人都没了?

师傅摇摇头。这事儿真邪门!这狗平常跟老太太挺亲的,今天不知道怎么发了疯,就追着老太太咬,老太太拿了把扫帚去打狗,结果狗突然跳起来,咬伤了老太太的手腕。老太太一下子摔倒在地,后脑勺着的地,送去医院就不行了。哎,也是作孽!师傅边说,边摇头叹息。

李花儿看着手里还没画出样子的蓝布发呆。她下午说的话,当着应验了。她不知该喜欢,还是该发愁。但是她隐约觉得有点害怕。

第二次做成衣的时候,李花儿特地小心,只接了一件十七八岁小姑娘的睡裙。这裙子样式简单,就是一个小吊带,加个松紧,前后两片缝起来就行了。她想,这小姑娘年纪轻,总不会出事了吧!所以裁剪的格外用心,半天时间,下午就在缝纫机上缝线了,嘴里还欢快地唱着刘德华的《忘情水》。

哪知道,晚上师傅进门的时候,又是吧嗒吧嗒一顿猛抽烟,然后很抑郁地看了李花儿一眼,说,衣服不用做了。

咋?李花儿吓了一跳,直接原地蹦起来了,声音提高一个八度。那小姑娘也死了?

呸呸呸!师傅连忙吐了几口痰,责备她道,年纪轻轻的,怎么说话这么不留口德!小姑娘活的好好的,不过她今天早上在街上突然被摩托车撞伤了腿,有好长一段时间离不开轮椅了。你这裙子,做了她也没法穿。

李花儿跌坐回去,一脸黑线。两件事情都这么巧,难道自己这辈子不能出师了?师傅也很郁闷,还总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煞,让你做件衣服都这么难。算了,我这小店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你还是早点回你父母那儿去吧。

师傅撵她走,她自然不愿意,手艺只学了个毛皮,连件成衣都没做过。回去后实在没法向父母交待。但师傅大概也觉得邪门,铁了心,一定要让她趁这段日子回家去,顺便把学费的尾款给要回来。李花儿的脾气倔,被人撵了几次,一气之下,也顾不得面子,隔天早晨就背了个书包,扛了一卷棉花,回家去了。

到了家门口,她却犹豫了,磨磨蹭蹭,不敢直接进门。绕到隔壁的王二叔家。见王二叔正在和人打麻将,她也不做声,就静悄悄地站在王二叔身后,看了一会儿。王二叔一门心思都在牌上,清一色就差张一四筒,根本没看见她。李花儿立着看牌,见王二叔的对家一直在出牌,就是不见一四筒,怀疑被谁扣了,也做糊。她看的无趣,正要走,就见王二叔骂骂咧咧地摸到了一张牌,手一翻,正是四筒,高兴地将牌一推,糊了!随即往后一倒,竟然高兴得中风了!

众人哗然,纷纷起身救人,这才看见了呆立在一边的李花儿。咦,这不是老李家的闺女吗?你啥时候回来的?

李花儿支支吾吾,趁乱落荒而逃。

几件事情一出,加上乡里间将裁缝师傅的话与王二叔的中风串在一起,传到最后,竟然有人说李花儿命硬,谁遇见她,谁就得倒霉。把李花儿气的直跺脚。但是一来二去,婚事当真耽搁了。附近没有一户人家愿意自家儿子与她谈恋爱,提亲的更是绝了户。李花儿的父母老脸没地方搁,天天在家里唉声叹气。李花儿听不下去,便常与家人争吵。这天也是,一气之下走到了河塘边,脚尖踢小石子,一粒一粒的,都踢进河里去。突然听背后传来一阵笑闹声,咦,这不就是那个天生克夫命的李花儿吗?

李花儿黑着脸,单手叉腰,回头怒喝了一声,谁敢在背后嚼舌根子!

哗地一下,几个年轻人都散了。

李花儿气的直哭。蹲在地上,也不管会不会有人听见,哭的稀里哗啦。不觉身边站了一个人,轻声细语地说道,其实吧,我觉得吧,你这也是一种本事。比如说,若是你去赌一样东西,别人绝对不敢碰。那东西就是你的了。

李花儿从泪眼迷蒙中抬起头,见是个很面生的年轻人。那人继续说道,比如说,如果你跟我赌命,我自然不敢跟你赌,因为你的命硬,我怕输给你。那么,我的命就是你的了。

他的话听上去特别符合逻辑,语气也特别温柔。李花儿迷迷糊糊地,就问了一句,那命怎么赌?

很简单啊!那人笑着说道,只要你跟我来,我就把命给你。那年轻人的脸色很白,身上的浅灰色衬衫看上去刚洗过,特别地干净。

李花儿站起来,迷迷糊糊地就跟他走。走了两步,突然不小心被地上的一个易拉罐绊倒,摔了一跤,跌了个狗吃屎。李花儿趴在地上,正要骂娘,却见那年轻人的裤管下空空荡荡的,竟然没有脚。她大叫了一声,抬头再看,哪里有什么年轻人,大太阳底下,槐树荫绿幽幽的,自己正摔在河塘边的泥泞地上。好险!若再前进一步,就直接下了河。她打了个激灵,反应过来,没命地往回跑。

后来,这件事被乡里知道了。又有人站出来说,李花儿命真硬,连水鬼跟她赌命,都输给她!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4 22:23:00 +0800 CST  
第四十四个故事,琴恋云
伏羲制琴的时候,琴有五弦,象征金木水火土,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有四千余年。后来文王父子改为七弦。流传到今时今日,知道这琴的人已经不多,会弹的,更少。越是古老的东西,越容易寂寞。

罗云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弹琴人之一。师从虞山派。她学琴多年,如今也开山授徒了。每次弹奏到《流水》,她都忍不住抚琴沉思,想起家中那把珍藏多年的唐代仲尼式古琴。她也不知道,父亲是自哪里寻到的这把古琴,文革年代,流入民间的古玩珍宝很多,也许这把琴是父亲那时候无意间寻得。

罗云不太敢抚这把琴。虽然钟爱,却总是观望的时候多,抚弄的少。不定期地拿出来,调整丝弦,定个音。琴身古朴,是一段很好的古木,抚之微微有颤音。琴声异常地温和,很温柔,比情人的手,还要温柔。有时候,罗云竟会起了一丝绮思,觉得这把琴是有灵魂的,曾属于某个高而瘦的书生,端然凝坐,目光穿越了千年的时光,直直地向她射来。

也因为此,罗云对这把琴更加爱惜,也更加地不敢触碰。

少女的时候,罗云第一次用这把唐琴演奏了《流水》。当时台下如雷鸣的掌声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手指轻轻划过琴弦的时候,内心那比地裂天崩更加大的触动。当晚,十五岁的罗云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是在衣衫飘摇的唐朝,她坐在窗边,面前一个很精致的茶几,书生凝望着她,目光缱绻。那种脸红的感觉,令罗云在醒来后依然记忆深刻,无法释怀。

二十七岁,罗云与现在的丈夫订了终生。在出嫁的前一晚,罗云再次梦见了那位书生。书生的手指细长而温柔,轻轻揭开她额上的红纱,将她从轿子中牵出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罗云微低着头,罗裙微展。四周是弥漫的花香,隐约有淙淙流水般的琴音,锦瑟和鸣,是相如求文君时的《凤求凰》。

梦醒后,罗云莫名地哭了。异常地伤心。仿佛心脏那里有一处,极其地痒,却挠不到。随即极其地疼。如失去了人世间最爱的珍宝。女人都是迷信的。她相信,那书生是她前世的恋人,今世却永不得再相逢了。

这件事,罗云从未对任何人提过只字片语。现在的丈夫对她极好,好的让她挑不出任何毛病。她不工作,丈夫便养着她。她体弱,丈夫怜惜她,家务活全部包办。她不肯生孩子,丈夫亦不曾有过半个字的怨言。得夫如此,夫复何求。罗云到了三十岁的那年,终于想开了,为丈夫诞下一个女儿。从此一家三口,其乐融融。那把琴,依然搁置在柜子里最洁净的一处角落。偶尔拿出来,调下音。

为了贴补家用,罗云开始授徒。但都是用最新制的扬州琴。这些琴都很好,价值不菲,但说也奇怪,罗云在用其他琴演奏的时候,从不曾有过那种触动。日子如流水般,又过了十年。这年珍爱的女儿要入中学,丈夫的生意莫名低落,眼见得入不敷出。这时候婆婆偏又病重,每天在医院都是三四千的医药费。罗云见丈夫愁的一天天消瘦,心一横,主动跟丈夫开口说,家中还有一把价值百万的唐代古琴,不如拿去换钱吧!

丈夫吃了一惊,然后拼命地摇头。不行,那是你的心头好。

罗云低头,眼泪落了下来,却勉强微笑。没关系,只要婆婆能熬过这关,比什么都强。钱财只是身外物。

这次丈夫没说话,一把抱住了她。两人都哭了。丈夫的眼泪是出于感动与愧疚,而罗云,则为了少女时期的那个不能说出口的梦。

那把琴,最终归了海派某位古琴名家。在移交之前,罗云特地将那把琴取了出来,用红丝绒软布全身擦拭干净,调好音,然后莫名地,没有演奏那曲她最擅长的《流水》,反而是初学者都会弹的《阳关三叠》。她一边唱着琴歌,一边泪水涟涟,西出阳关无故人。她知道,她与琴中那位温柔的书生,是就此永别了。

卖琴之后,罗云得到了百万元的巨款。给婆婆续了高昂的医药费。丈夫的生意有了资金周转,也逐渐好转。罗云却恹恹地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每日茶饭不思,只昏昏沉沉地全身乏力,只要睡。在半梦半醒间,罗云不止一次梦见那位书生,愤慨地指责她,竟将自己转手易人。罗云在梦中亦哭着争辩。每次都是哭醒,然后怔怔地发呆。无论谁劝,都不见好。

最后这消息辗转传到了那位海派名家的耳中。海派名家很大方地请罗云去他家做客。席间特地将那把古琴郑重地取出来,亲自演奏了《流水》。琴在他手中,音色更加地好,如真正的行云流水。罗云怔怔地听着。那位名家便含笑解释道,你放心,我会善待这把琴的。这是古老的中国文化,属于非物质遗产,我会好好珍惜它。你不要再挂念了。

罗云亦怔怔地点头,牵强一笑。

然后眼睁睁地,看着琴弦在那位名家的手中断了。只有轻微的“叮”的一声,却如同焦雷打在罗云的耳边。她面无人色地站起来,手足无措。那位名家也很尴尬地笑了笑,失误,失误。

罗云说不出话来,掩着嘴仓皇告辞,跌跌撞撞,一跑出门,就蹲在楼道里失声痛哭。没有热爱过琴的人,不知道那种割爱的疼。她一直记得那位书生温柔的眼神,是如此愤怒,如此地伤心。痛彻心扉。

究竟是琴恋上了罗云,还是罗云恋上了这把琴,这段无果的爱恋,也终于到了尽头。琴弦断了可以再换,只有那份莫名的眷恋,已永不可再得。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4 23:20:00 +0800 CST  
@非伪F:女人可爱点好哦~
@幸福是索取的少:咦,我发现这帖子内巧合的次数开始增多哦~O(∩_∩)O~喜欢故事就好。
@竹之始生:互抱。
@初晴花落:谢谢,我关注你了哦~
@6916104:我也关注亲了~
@57g7:嗯,我会用心写好“未寒”。
@bbstanley:关注,关注~可惜饕餮座的那位还没来认领故事!
@多宝鱼的春天:嗯,写的时候我纠结了一下,因为我认识的谭岑,在等待法庭最终宣判的时候,的确蹲了一段时间的号子,可能是拘留所?
@TY恐龙:好像从前有人抱怨过,所以我尽量不把各位的ID写死掉,美好滴好,现实已经太骨感。
@最是红颜留不住:不知道,幸福这档子事,有时候是没有逻辑可循的。
@tralala:很欢快的ID哦!
@贝雪:哈哈哈,差点把你的ID打成“鼻血”了。
@枫林晚aaa:70楼?
@lm_628:大家的ID也都很有才~风情万种~
@见肉走不动妞:没关系,我也是肉食动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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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一下,明晚断更。因为明晚住酒店,不方便上网。提前祝各位周末愉快,帮顶不要偷懒(⊙o⊙)哦~陌陌很爱大家的说。晚安!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4 23:39:00 +0800 CST  
第四十五个故事,迪拜
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小余的心被富饶的迪拜所蛊惑,在所有的文字与宣传片里,迪拜是个奢侈之城,遍地黄金,拥有七星级的帆船酒店,是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在那里,连警车都是特制的兰博基尼跑车,价值人民币三百万多万,2.9秒内即可加速到90码。——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

但合上电脑后,现实世界里的小余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单身屌丝一个,穷的住在十几个平米的出租屋内,每天在产线工作八个小时,盯着玻璃屏幕查看是否有刮痕擦痕或毛边。这份工作密集度极大,有时一天要看五六千块玻璃屏幕。一天下来,累的跟狗差不多。寂寞夜里,也只能看着华美的图片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躺在海滩上,有一位穿着比基尼的金发美女走来,和他共品红酒,然后迈入兰博基尼限量版,在夜晚的路上飞奔。

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不是一天两天可到达,甚至不是一年两年可幻想,或许下去的时候,跟阎王爷求个情,也许可能在投胎上增加点技术含量。小余每每如此自嘲。但他从未放弃过对迪拜的渴望。这也是他的一个优点,每天坚持写日记,记录自己的存款数字与努力尝试的新方向。人生一世,不过短短百年,他不愿意没尝试过就放弃。

也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一年零三个月后,小余换了两本日记本。银行卡上的存款数字从十块方便面的钱,增长至三千零五十。去掉房租、吃饭、穿衣等基本开支后,还有三千零五十,这是个安全存款数字。如果短期内不找女朋友的话,那么这笔钱就是从天而降的,可以充分规划好,去做一份冒险的事。——比如说,买一张特价机票去迪拜。

小余揣着这三千块的存款,如揣着一个梦,小心翼翼,查询了所有的旅行社与特价机票订阅信息。当夜,小余做了一个很美丽的梦。梦中星空灿烂,他坐在飞机上,从舷窗往外看,地面上的人群与车辆密如棋盘,每辆汽车的车灯都如流萤般闪烁不停,按着秩序缓慢前进。海面幽蓝,山峰叠嶂,隐约可见《一千零一夜》的神奇与魅惑。

第二天清晨,小余久久不愿意睁开眼睛。就连在梦中,他也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但他舍不得那样缤纷璀璨的夜空,满天星子与地面车灯交相辉映的美妙感受。如果要继续这份工作,再攒钱买一张回程票,还得再等上一年半。小余突然睁眼,一咕噜爬起身,下了个最重大的决定。

他不刷牙不洗脸,冲到电脑前专门到各大BBS询问如何卖肾的流程。有人笑他疯,有人笑他傻,也有人调侃回复说直接在夜晚地铁上等着被人下迷药不就完了。但小余是很认真的。他发完帖子,还专门去街上转悠,看有没有贴小广告的。然后又去了各大医院。好似魂不附体,什么都肯卖,只要现在给他钱。

就在转到五卅路的公交站台的时候,他又发现了一则小广告,天价招募男女公关。小余双目直勾勾盯着看广告,没在意一下踩到了别人的脚。那人哎哟一声,叫的又高又尖利。小余抬头一看,坏了,踩到的是个年轻姑娘,穿着超短裙,染着黄发,手指甲还涂成绿色的玻璃钻。那姑娘用手指着他骂,走路没长眼睛啊!

小余本来想说对不起的,一看这女的这个态度,也来了火,低头不做声。那姑娘更气了,上来就一个推搡,差点把小余给挤下站台去。小余忍不住也吵了起来。两人推推搡搡,那姑娘一个不小心,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哇一声就哭了。当场打电话报警,说小余耍流氓,打人。小余想开溜,却被旁边的人拉住,都说是见证人。

半个小时后,小余垂头丧气地和那姑娘一起进了公安局,被关在一间小屋子里问话。墙上贴着巨大的横幅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小余一五一十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争执的过程。那姑娘可能觉得问话的警察很严厉,也收敛了气焰,说话乖巧多了。值班民警照例问完了口供,让两人都签字画押,然后沉吟着开了口,这事儿不大,你们俩看要不要协商下,陪个礼道个歉就完了。要不我们帮忙调解,最终还是要你们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小余瞥了姑娘一眼,嗫嗫嚅嚅,说了句对不起。那姑娘将鼻孔朝天,哼了一声。随即看了民警一下,又说,要不你送我回家吧。被你打了一下,你也得给我赔点医药费啥的,还有今天晚上的误工费。巴拉巴拉,又说了一通。但这意思,是和解了。小余只好一一答应了。最后送那姑娘回家。

那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姑娘住在开发区最偏远的某个电子厂宿舍,末班公交车早就下班了,小余身上只带了十几块钱,又不够打车。那姑娘也不愿意自己出钱。最后两人别别扭扭地坐了一截公交车,转了几站地铁,还剩下几条街,索性甩开11路步行。小余那个又气又悔啊!一路闷闷地,一句话都不肯说。那姑娘却不放过他,巴拉巴拉,计算着一晚上的误工费要三百块,医药费要六百块,据她说,自己从小安分守己人见人夸是个好姑娘,平生第一次进公安局又受到惊吓,精神损失费要两千块。小余听她算账算了一路,内心愤恨,听来听去,他辛苦存了一年半的迪拜特价机票给算没了。他一个没忍住,又爆发了。你这个女的怎么这么烦的啊!就知道开口要钱。你这么喜欢钱,怎么不去抢?

那姑娘愣了一下,大概见他一直没说话,早以为他默认了。此刻见截然不是那么回事,一叉腰,也来火了。怎么了?我就抢你怎么地了?

小余气的张口结舌,双手挥舞,那姑娘以为小余要揍她,吓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就在这时,却不想小余突然一蹲身,双手捂住脸,哭了。姑娘愣住了,以为他耍花枪,谁知道小余越哭越伤心,竟索性失声大哭起来。夜晚九点多的街道,僻静无人。那姑娘手足无措地看着他,然后默默地从包里翻出一小包纸巾,递给他。小余也不接,将头埋在肩膀里,肩头耸动,声音无比悲戚。

都说男儿不流泪,只缘未到伤心处。都是在这座城市流浪的可怜人,挣扎在生活的最底层,那姑娘起了恻隐之心,嗫嚅着开口道,要不,我不让你赔就是了。你少给点,付我今天的误工费就可以了。你,你不要哭了。

小余却停不下来。满心里想的都是他的迪拜。满天星空,七星级的帆船酒店,美丽的迪拜公主……他哭的这个悲愤莫名啊!

最后那姑娘终于举手投降,反倒安慰他,主动借钱给他,让他打车回去休息。小余抹着眼泪,捏着姑娘借给他的钱,哽咽着说,这钱我明天还给你。姑娘默默地点了点头,撇撇嘴,满脸的无奈。

后来,小余果然去还钱。然后又给姑娘赔礼道歉,付了误工费。姑娘不过意,又请他吃了一顿饭。再后来,小余又来还姑娘的饭,继续请她逛街吃饭。再后来,小余和姑娘开始恋爱,存钱的日记本也顺理成章地被姑娘发现了,在某个大扫除的阳光午后,姑娘拿着日记本大声念出了小余一笔一划认真写下的梦想——我、要、去、迪、拜!

姑娘笑了。小余却恼羞成怒。姑娘从背后抱住他,温柔地说,从前是你一个人存钱,现在有我,我们两个人,总会存满去迪拜的飞机票钱的。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那里的阿拉伯女人啊!

多了你,就又多了一张飞机票要存。小余嘴里嘀咕着,却没敢太大声。只勉强笑了笑。

姑娘没听见那句抱怨,大笑着亲了小余一口。在通往迪拜的梦想之路上,从此又多了一个人。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6 21:31:00 +0800 CST  
第四十六个故事,妖妖小喵
在古老的丽江小镇里,有家名为妖妖小喵的咖啡馆。蓝顶白墙的外墙壁装饰,门前立着一只一米高的日本卡通猫,猫咪戴着一顶天蓝色的海军帽,可爱异常。推门走进去,咖啡馆内也经营奶茶、红酒等生意,也做当地的家常菜,右手边有一道木质楼梯,延伸至二楼的民宿客栈。

这天,三个背包客来到了妖妖小喵求宿,说是见到网页攻略上介绍这家很好,整洁干净,价格更是出奇的低廉。他们等了一会儿,没见到老板,就坐在吧台,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老板,来客啦!

哎!一声既脆又甜的答应。从珠帘后走出了老板娘。果然是一名二十郎当岁的美人儿,鬓边斜插着一朵大红花,长及脚踝的文艺风长裙,完全符合人们对于丽江古城的个性小客栈老娘的所有想象。我就是妖妖小喵,你们几个人,要什么房间?放心吧,我们这里是全国最物美价廉的小客栈了。

几个背包客对于老板娘的美貌都有点瞠目结舌。虽然丽江古城内美女如云,但这老板娘也太美了,如同一朵彩云般飘过来,周身散发出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魅惑力,仿佛电影里张曼玉出演的金镶玉活生生走了出来,活色生香。这两男一女互相对视了一眼,最后还是那女的开了口,老板娘,我要一个单间,他们俩一个标间或大床房都行。

有的。老板娘在本子上登记了,然后笑吟吟地领他们上楼。踩着木质楼梯,嘎吱嘎吱作响。一上楼,就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光线隐隐约约被竹帘子隔在外头,每个房间都很小,但还算精致,墙壁刷的五彩缤纷。

三人放下包裹,随后出去喝酒逛街拍照。一直到深夜十一点多钟回来。上楼梯的时候,其中那名女生忽然疑惑地说,我好像听见一声猫叫。另外两个男的都大笑着说,是楼梯的声音吧,听上去像猫。女生坚持说,不对,明明就是猫叫,叫的还挺惨的。

两个男的都没理她。上了楼,各自回房。洗浴的地方是通用水房。女生一个人住,老觉得窗外有野猫在叫,一声比一声惨。她心里发毛,就不敢去水房,又憋不住全身都是汗臭味,一步一捱,鬼鬼祟祟地边走边回头查看。一路都没见到异常,便放心大胆地进去了,正洗到一半的时候,灯泡连闪了三次。灭了。女生再也忍不住了,紧绷的神经一下子爆发,高声尖叫着冲出来,全身就裹了一条白色大毛巾。

她赤脚逃到楼梯那里,探头一看,楼下黑漆漆的早没了灯光。又跑去敲同行那两个男生的门。门内也静悄悄的,不可能啊,两人也刚回来一会儿,照理说没这么快入睡。她胆战心惊地在走道里立了一会儿,觉得夜风吹在身上格外阴森,就在此时,她再次听到了猫叫声。这次仿佛有两只猫,不对,是三只,相互追逐,似乎正从屋檐上轻手轻脚跳过去,因为声音是来自于头顶的屋檐处。女生苦着脸小心翼翼接近自己的房间,转动了下把手,门开了,她闭着眼睛先按下灯,屋内并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她又给同行的两个男生打手机,也没人接。最后,翻来覆去的,她也睡着了。

第二天,一直到了下午两点, 同行那两男人还不见踪影,她有点不定心,慌慌张张跑下楼,见那个美女老板娘正笑吟吟地在楼下招呼喝早茶的客人,仍是姿态袅娜,鬓边插一朵大红花。女生坚持让老板娘打开了那两人的房门,房门一开,就闻见满屋子的酒气,加上鼾声,两个男人居然仍在呼呼大睡,且姿势很奇异。其中一人半靠坐在床边,还没来得及换衣服鞋子就睡着了。另一个人更奇异,直接在进门的垫子上就面朝下趴着呼呼大睡,鼾声如雷。女生很生气,用报纸拍醒了两个人。两人揉揉眼睛,相顾茫然,都说昨夜跟女生告别回房后,房门刚开,忽然就觉得非常困,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三人都觉得有点无厘头,仓促吃了饭,就退房走了。走了大概十几米,其中一个男人突然拍了拍脑袋,啊,我想起来了,开房门的时候我好像听见有一声猫叫。另一个也恍然大悟般立刻响应,是的,我也听见一声猫叫,而且好像就在耳边。后来我突然觉得这母猫看着挺亲切的,还跟它一起玩来着!

等等,那女生打断他。你怎么知道它是只母猫?

那男人被她问住了,再想想,有点尴尬地说,我也不知道,那时候好像觉得它不是只猫,倒好像是个迷人的女人。不自觉地就身体一轻,跟她出去玩了。我记得我们还一起在楼顶看月亮来着。

是啊,另外一个男人也附和。楼顶的月亮真大,真圆。那个女人的身材真好!

两个男人都一脸痴迷地笑了。

女生的身上却一阵毛骨悚然。两个男人离奇睡着的时候,应该正好是浴室灯光莫名其妙黑掉的时候。她想起了什么,颤抖着声音问道,人怎么可能爬上屋顶看月亮呢?你们又不是武林高手。难道,你们俩那时候也变成了猫?

两个男人再次面面相觑,尴尬地笑了笑。可能是春梦吧!

春梦?女生提高了声调。两个男人同时做一个春梦?在梦里同时追逐同一只野猫?

男人们不做声了。

女生从口袋里翻出那家名为妖妖小喵的咖啡旅店的名片,翻来覆去地看,手一抖。她突然觉得,老板娘也很像一只猫。

喵,从身后幽幽传来一声猫叫。


——完——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6 23:18:00 +0800 CST  
@贝雪:嗯啊,去旅游了,走路走的腿都肿了,O(∩_∩)O~
@JAY_两个人:好的,我有加油+勤奋+每天勤勤恳恳地赶作业~
@787977035:感动呢!
@符文儿女:怎么理解呢?是道家的符文吗?
@6916104:也是QQ号?
@TY恐龙:看看好,留爪子更好。
@越野的猴子:玉痴原本是一段长篇里计划的一个开场白,重点想写那个道士的。中华烟那个可怕么?嘿嘿~
@微笑的蔻丹:微笑的,好。
@河海大尾巴狼:大尾巴狼,你好!
@57g7:翻页努力ing~
@福星宝贝儿:好名字!
@红提和青提,提子?
@bbstanley:东北好啊,干燥。江南开始酷热了。
@echo_cheng:厉害谈不上啦,大家互动下,每天写一点点,觉得也挺好玩的~
@狐言宝宝:会写的,耐心等哦~我后来也是吃了这两种,好一点,可能办公室环境不好的缘故,加上夹竹桃又开了~
@枫林晚aaa:好。
@菜煲汤:啊哈哈,终于有人开始认老乡咯~
@moon0924:感谢您这只青眼,夸奖我这朵小花~
@猫和鱼在TY:嘿嘿,最喜欢回来认领故事的童鞋了~
@夜未央之寂寞樱花:各位ID本身就有故事感噢~
@琳家骆驼:骆驼要惊悚的?多惊悚?
@李花儿:恩啊,喜欢这种女张飞形象么?O(∩_∩)O哈哈哈~
@酸奶木糖醇:这种口味好像没吃过哦
@我是你的小番茄:好甜蜜的情话的赶脚~
@家有儿女两对半:儿女果然两对半?好厉害啊!
@木下无边:好像唐诗~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6 23:39:00 +0800 CST  
亲们,我终于爬上来了,一直登陆不了天涯~~先预告下,今晚客厅被人霸占了,换了台电脑,键盘好硬,打字跟打仗似的。我勉强更新一个啊,看能否写完,因为word档也保存在另外那台电脑上,好崩溃\(^o^)/~!!!
楼主 July_陌上花开  发布于 2013-06-17 22:18:00 +0800 CST  

楼主:July_陌上花开

字数:276491

发表时间:2013-05-23 06:00:1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2-28 09:29:45 +0800 CST

评论数:29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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