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日记——我想说的话



以我笔,记录生活;用文字,书写心情。


2012年3月15日 星期日
这是我的《懒人日记》第一记,也是我第一次在论坛上写东西,有些陌生,亦有些紧张。前一段时间,也就是寒假的时候,在家没事就会在QQ空间里写写日志,发发牢骚,请求下好友的关注。渐渐的就有了努努力多写些东西,让更多人看到自己文字的想法。于是付诸实践,《懒人日记》诞生。
我自己的文笔,当然自己清楚,虽然不是字字珠玑,却也句句肺腑,不华丽,却真实。这里,有生活琐事,有情感故事,有影视杂谈,也有书籍分享。当然,这里,更多的,是个人感悟,是思考后的理解。就像《晓说》里说的,话,不可以胡说,却可以“晓说”。那么,《懒人日记》就是我这个懒人对生活的“晓说”。
在写下自己的想法的同时,我也在努力提高自己,希望能写出越来越精彩的东西。
我也告诉自己,只要有一个人愿意看,就要写下去,即使无人问津,也要写。因为,写自己想说的话,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在最开始,我写东西,只是觉得好玩儿,有意思,只有保持初心,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写出的文字才是精彩的。
那么,加油!给最好的自己。
注: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要自称“懒人”。其实,懒,就是我本人性格。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是那种如果能坐着就不站着,如果能躺着就绝不坐着的主儿。懒人,仅仅是个人性格的真实反映,所以,大家就不要纠结于“懒人”二字了,真的没有什么深刻含义。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15 15:52:00 +0800 CST  
@抒匀 2015-03-15 19:02:41
看完了你的第一记,呵呵。还有第二记呢?支持。。。。
抒匀携拙作《蓝玫瑰》来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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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谢谢啊!哈哈!以后基本会每天一更,再次感谢!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15 20:34:58 +0800 CST  
跳舞那些事儿

3月6日 星期一
如果说大学里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跳舞了。
第一次接触舞蹈,准确地说是街舞,是在高二的时候,那个“战火纷飞的时期”。那时候看到几个B-boy在广场上秀舞技,感觉他们好帅的,可惜那时学业繁重,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街舞。于是跳舞这个想法就这样不了了之。
大一开学报到,学校社团也开始招新。我站在人群里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报哪个社团,每个社团都看起来很优秀。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我迷茫的时候,一阵喝彩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假如当初没有那阵喝彩声,假如我当时不站在那里没有听到喝彩声,假如我当时没有被喝彩声引起好奇心,那我就很可能错过了再次与街舞相遇的机会,那将是一辈子的遗憾。
喝彩声引起的好奇心作怪,我走近人群,接着便听到了动感好听的音乐,通过人群,两组boy 的breaking battle映入眼帘。看着场中的dancer抡起托马斯,我的内心仿佛有一堵墙,“咔嚓”一声裂开缝,有光亮透出。有一个声音在苏醒,召唤着我走向那个街舞club的报名处。就这样,再度与街舞亲密接触,并正式进入街舞的殿堂,领略街舞的魅力。
当初教我们poppin的老师(这里要提一句,虽然我最开始接触的是breaking,但我正式学习的却是poppin)也是我们的学长。他问我们:“你们来这里学习poppin,是为了什么,是真的喜欢,还是觉得跳舞很帅想用来勾搭妹子。如果你们是为了勾搭妹子的话,我劝你还是放弃。等你们仔细想清楚了再决定要不要留下来。”
不可否认,在最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抱有一定的目的性,但随着越来越多接触,我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我越来越喜欢每天练完舞大汗淋漓的畅快;越来越享受每次团训后累得散架的充实;越来越沉迷大伙儿battle时欢声笑语的快乐。
Poppin,带给我的,不仅仅是跳舞的技能和跳舞的快乐,更是一种生活的态度。凡是dancer都知道,没有日复一日的汗水,是不会有众人面前的光鲜的,坚持,才是王道!
今晚,我们又进行了每周一次的体能团训,现在我的腿还在发胀(大概明天又没法好好地上下楼了),但我却很高兴。
像一个dancer一样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我是popper,你呢?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16 23:17:25 +0800 CST  
3月17日 星期二

心理学上说“甜味能给人幸福的感觉”。大概没有人说甜的东西让他心情不爽,脾气暴躁吧。
我喜欢吃甜的东西,特别享受甜味在口腔融化,在舌尖上跳舞的感觉。糕点类的甜品虽然美味,但不易携带,所以我更加偏爱糖果。买几包糖,全部拆开,然后将所有的糖果全都倒进书包的暗袋里。这样,不管是上课还是泡图书馆,只要想吃,随时都可以从书包里取。每次看着五颜六色的糖果,心情就莫名的开朗。糖果就像一个个笑脸,我自然也以笑脸相迎。
高中的时候特别迷恋金丝猴奶糖,浓浓的奶香伴随着甜味在口中漫延。再长大一些,就开始喜欢水果硬糖了,不仅因为水果硬糖甜,更因为它可以在口中停留更长的时间。
糖,也可以为人体提供能量。所以,我在思考的时候也分外喜欢往口中送一颗糖,我觉得这样可以让我思维敏捷。
老妈,当然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每当她了解到我心情不佳或者遇到问题时,总会说:“吃颗糖吧!”
不过,有件事很奇怪。我特别爱吃糖,却没有蛀牙,很多朋友都羡慕我的一口好牙。我想,大概是自己平时勤奋刷牙的缘故吧。
总有些人说生活不如意,人生不顺利,活着没意思,想要得到幸福,实在是太难了。
可是,果真如此么?小狗的幸福是骨头,小猫的幸福在尾巴上。我们人类的幸福,真的有那么艰难复杂?好吧,阿猫阿狗不可与人同日而语。既然这样,吃颗糖试试。
我相信,甜味存在,并非没有意义,我们人类能够品尝到甜味的存在,也许是冥冥之中上天注定,赐给我们的小小幸福?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17 23:19:52 +0800 CST  
3月18日 星期三
男神修炼手册
这个世上有一种人,他们不仅面容姣好,身材迷人,而且还能歌善舞;不仅学习优异,而且还擅长体育;不仅是老师长辈眼中的优秀人材,更是同学朋友们崇拜追捧的偶像。
这个世上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长相平平,才能平庸,整天蓬头垢面,衣冠不整,不是在网吧叼着烟打游戏就是躲在被窝准备好纸巾看油腻腻的岛国教育片。
前者总是风光满面,后者则是两眼无光;
前者总会有同样优秀的异性伴侣,后者则注定漫漫长夜,孤枕难眠;
前者身边总会簇拥着大量的追随者,后者则如野草般孤苦伶仃,无人问津。
前者被称为男神,后者则只能沦为屌丝。
优秀的人总是会有的,但一定不会很多。我相信,每个人周围都会有一个或两个神,被追捧为男神女神。而每一个神光环的阴影中,则笼罩着大批的屌丝。
我的周围,很多人都抱怨上天不公,老天真是瞎了眼,明明是自己更优秀,为何光环都罩在了某某某的头上。他们整天抱怨怀才不遇,要么就是咒骂自己遇人不淑,却从不曾动手将乱蓬蓬的头发洗洗干净梳理整齐,换身干净利落的衣服再出门。
这是一个屌丝横行的时代,但并不是屌丝主宰的时代。我一直相信,屌丝逆袭,才是王道,不要想着做一辈子的屌丝。
长相和身体是父母给的,我们没有办法决定自己的容颜和身高,但我们却可以改变自己的身材和气质。
有一句话“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同样适用于男性。那种长相丑到人神共愤,天地不容的人,不会是你,更不会是我。(这点我倒是颇为自信)
抽点时间,剪一个干净利落的发型,每天坚持洗脸刷牙。脱掉那身low到爆的古板衣服,换条笔直的牛仔裤,长袖T-恤外套一件修身夹克,蹬一双板鞋,迎着太阳出门吧!
抽点时间健健身,让身材看起来匀称,那种肥得流油的胖子,怎么样也不会有美感。每天坚持读书,多接受文化熏陶,别一张嘴就让别人暗自发笑。
学着微笑,学着抬头挺胸,学着让别人看到你的自信。
与其做一个屌丝成天怨天尤人,不如提升自己,将自己升级成为一代男神,让女神亲睐啊!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18 23:12:53 +0800 CST  
3月19日 星期四

在我的内心,我其实特别希望自己能成为那种千年冰山一样的冷酷帅哥,从来都一个人,不笑更不会哭,留给大家的要么就是一张扑克脸,要么就是孤傲的背影。
可事实上是,我特别爱笑,我很难在别人面前保持一张冰山脸十分钟以上。我曾经努力地练习,学着保持一个严肃的表情一整天,可无一例外的,都以因同学某一句玩笑笑得前仰后合或自己突然想到了有趣的事,开心地将口中刚喝的水喷出来收场。
“你的笑容很好看”这是很久以前一个同学对我说过的话。如今,我依然因为这句话而深深感动。
经历了n多次的尝试,我终于渐渐地认可了自己。我并不是一个严肃的人。朋友说,我天生就有一种魔力,很温和,让人想要亲近。好吧,既然我是那种将自我反省都能写成喜剧段子的人材,那就注定成不了高冷的型男。干脆,本色出演,就做最真实的自己。
冷峻的帅哥令人向往,那温暖如春风的型男会更有魅力。
既然有人说我的笑容好看,那我就乐呵呵的呗!事实证明,爱笑的人总会有好运气,而且还能带给身边的人好运。这种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想象一下,温暖是怎样的感觉?阳春三月,寒冰消逝,一阵春风吹过,于是老树冒新芽,候鸟回归,在温暖的阳光下放声歌唱。
大概就是这样的场景了,现在是3月份,还挺应景的。
阳光型男给人的,就是这样的感觉。我也老跟周围的人说,要开心啊,多笑一笑啊。仔细想想,有很多事情完全没有必要摆着一张苦瓜脸应对嘛!
即使是那些特别严肃的人,也总会有露出笑容的时刻,更何况我们这些本来就嘻嘻哈哈的人呢!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19 23:11:23 +0800 CST  
3月20日 星期五
小世界
每个人都有自己主宰的世界,或许还不止一个。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可以随心所欲,所有的一切任我们支配。
想要变成高富帅,想要身边有美女相伴,想要世上最快的超级跑车,想拥有超能力,想上天入地,想统领一支军队,想拯救整个世界,成为超级英雄。总之,想要拥有一切,甚至想改变命运。
没有关系,这些,在自己的世界里都可以实现。而这个世界,叫做文字。
我是一个闲人,整天无所事事,于是就会有很多时间发呆,发呆时间长了,就会冒出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喜欢吃糖的人总会幻想很多美好的事情,而那些事情,太过美好,只能一辈子都只是幻想。
后来接触到小说,猛然间觉得眼前豁然开朗,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那么多的幻想,都可以在这里实现。
我开始讲故事,将心里面想到的好玩的事情都通过笔尖放进了一个完全由我开辟的世界里。多年间,一个又一个故事诞生,一个又一个人物活过来,我看着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满心欢喜。
高中的时候接触到一本小说叫《龙族》(by江南)。当时自己就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噢,竟然可以将自己的世界构建得如此生动有趣。于是,我决定要再次构架自己的世界,将以前的小天地糅合起来。当它显现出雏形的时候,我相信会非常有趣。
写故事的人是幸福的,是因为,故事就是他的天地,而他的故事又会引得更多的人一起欢笑一起落泪。看到自己的小故事改变了很多衰人的命运,岂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我在讲故事,我在这一方小世界中,经历着不同的人生。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0 22:58:03 +0800 CST  
3月21日 星期六
喜欢
喜欢上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瞬间,但忘记一个人大概得需要一辈子。
看着别人陷入对某某的爱恋不能自拔,而我这个旁观者都为他着急上火:“既然人家不喜欢你,你为什么非要对她念念不忘呢?洒脱些,忘记她吧,也让自己轻松一些。”
听到我的劝告,他很平静,既不哭闹也不生气,他只说了一句话:“真的能忘得掉么?”
我一时语塞,“真的能忘得掉么”?我是个局外人。根本不知道那么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只是想当然地以为,既然她不喜欢我,那我转身就能把她忘掉。 可,真的落到自己头上时,才明白想要忘掉一个喜欢的人是多么困难。
假期的时候又见到了那个喜欢的人。如今两人各自继续各自的生活,各自继续混迹 在各自的朋友圈中,各自欢笑,各自哭泣,再也不会分享彼此的快乐和悲伤。两个人就像两条直线,曾经相交于一点,之后便越行越远,不回头,也回不了头。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不会走到一起。
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好想你”。
我也终究明白,想念一个人,牵挂一个人,并非我们局外人看来的那样难受不堪,而是一种幸福,看到自己喜欢的人依旧快乐,自己也是会笑的。
喜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小气,什么分手了之后看到对方过得不如自己,自己就会觉得特解气。那并非喜欢,而是占有不成之后的嫉妒。
愿每个好男孩儿,都有一个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留着那份挂念,还有曾经的喜欢。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1 23:01:13 +0800 CST  
3月22日 星期日
礼物
二月初三,今天是我一个姐姐的生日,也没有礼物能送给她的,就写点东西出来,算是礼物吧。
姐姐只比我大几个月,两人从小就很合得来,而且不仅喜好相似,就连生活习惯也有不少相近之处。
我们都喜欢吃美食,两人是不折不扣的吃货,对于好吃的东西从来都没什么抵抗力。当初我们还老一块儿买各种小零食吃。长大后不怎么吃零食了,于是两人开始喜欢吃糕点,以前还老去逛蛋糕店。
姐姐也是懒人一个。以前在家的时候,基本上整天都在床上待着,套上衣服后不整理床铺,也不去洗漱,更懒得下床吃饭。我这个懒人好歹还偶尔动弹一下,不过基本上都是被她使唤着给她端茶倒水。
我们两个也算是惺惺相惜,哦,不,应该说是臭味相投。老妈说:“你们两可真是配成对儿了,这要是两口子过日子,还指不定把日子过成什么光景呢!”
如今,姐姐已经工作了。很快,她也会成为别人的女朋友,别人的妻子。可每次想到这些,我都会觉得不舒服。那是对姐姐的不舍,我也特别喜欢她,我总害怕将来姐姐嫁做人妇了,会受欺负,会委屈。
我在哈尔滨,姐姐在厦门。两人相隔千山万水,但,在这个日子,我还是要送出祝福。
姐,开开心心的,别一有什么事就觉得难过。你不是还有我这个懒人弟弟么?伤心事,让我和你一起分担啊。
生日快乐!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2 19:52:04 +0800 CST  
3月23日 星期一
感冒
突然降温,我措手不及,然后,我就感冒了。
在图书馆看书,突然觉得鼻子好痒,一张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当时我还在纳闷儿,这是谁,这么想我了?直到昨天下午,突然觉得鼻子有很多鼻涕,憋得很难受,嗓子也又干又燥,我才意识到,噢,原来是感冒了啊!
感冒对于我来说,那简直是家常便饭,我从小就身体弱,二十多年来一直是大病没有小病不断,什么头疼脑热,是常有的事。不过,好在现代社会医疗水平发达,这些小病也奈何不了我。
感冒后除了鼻子不通气外,就是很瞌睡,感觉怎么也睡不饱。真想睡倒在被子的温柔乡里一睡不起。
嗓子难受其实也好解决,多喝水就没有问题了。最麻烦的还是鼻涕的问题,一感冒了鼻涕就像决堤了似的四处泛滥,一包新的抽纸,一天就能用下去,擦鼻涕擦得鼻子都疼了,可还是拦不住鼻涕肆虐。
多年来感冒的最大感受就是,鼻子好疼,还有就是心疼那么多的纸巾。
遇到同学,听到她也感冒的消息,顿时就有了种幸灾乐祸的感觉。不由得感谢上苍,果然是重视我啊,就连感冒都要为我安排个同伴。
于是教师里上演了好几重感冒奏鸣曲。还挺和谐的,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大家也可以这么默契。
鼻子不通气,脑袋也昏昏沉沉的,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和寝室里那几个禽兽嬉笑怒骂了。年轻人,洗洗睡吧!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3 23:05:59 +0800 CST  
3月24日 星期二
“我是个年轻人 我心情不太好”
标题为什么要加引号呢?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看过,即使没看过也应该听说过被称为挪威版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挪威作家阿澜·卢的《我是个年轻人 我心情不太好》。
没错,今天我的状态正好可以用这个书名来形容,同时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也为向文学大师表达敬意,所以我刻意加上引号以示区分。
本来我今天的心情还是不错的,出门阳光明媚,食堂早餐丰盛,在路上还时不时地有漂亮姑娘擦肩而过,一切美好如平常。
可是,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会遇到自己以前从来没见过的,甚至都想不到的奇珍异兽。生活中所有的不愉快,不外乎就是因为某个人,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
我们几个人下课,一块儿去吃饭,在路上说说笑笑,朋友之间开开玩笑什么的也正常啊。可那哥们儿说的话实在是没法拿到场面上来说。周围人很多,他说话又大声,引得别人投来那种看猴子的眼光,意味深长。可大哥还是旁若无人地继续说着。当时我就觉得,丫的,自己的档次都被拉下去了,简直太low了,大哥你说话好歹看下周围的环境好吧!
本来是出于好心的提醒,却不曾想换来对方的横眉冷对:“你凭什么教训我?!又没和你说!”当时我就火了:“你爱对谁说对谁说去!TM关我屁事!”把我气坏了!不识好人心!
室友劝我:“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人,犯不着生气,他从来都不会和人说话。”
好吧,其实我是知道的,可念在同学一场,不想看见他傻乎乎地被人家看笑话,结果还换了个人家白眼。
真是,心情不好,干什么都觉得憋屈。真的,太憋屈了!忍不住想要爆粗口。
还有,挪威的那位大师,盗用您的书名却用来发泄心中不快,实在是对不住啦!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要和我这小毛孩儿计较啊。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4 23:11:34 +0800 CST  
@松声竹韵BB 2015-03-25 05:59:09
@小小猫舞者 可爱的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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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多谢多谢啦!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5 23:12:19 +0800 CST  
3月25日 星期三
一起去泡图书馆
我今年大三,马上就要面临毕业,不知道自己将来要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所以,对于毕业还是有些发怵的。干脆继续升学深造得了,于是我也加入考研大军,光荣地成为了考研族的一员。
想我当初是个一学期都不踏进图书馆大门的学渣,如今也沦落到了整天泡图书馆的地步,真是讽刺,不禁要感慨造化弄人呐!别人在泡妹子的时候,我却在泡图书馆,别人挂着泡图书馆的名义在图书馆泡妹子,而我是挂着泡图书馆的名义真的在泡图书馆!
原本以为整天泡图书馆会是件非常痛苦无聊的差事,事实上,果真如此。整天对着考研英语嘴里碎碎念着ABCD,对着统计学分析线性回归,我的整个脑袋都快炸了!
幸运的是,周围好多人都加入考研,考公务员的大军,他们也整天在图书馆泡着。我并不是一个人在泡图书馆。没课的时候,整理一下,背着书包出门,在公寓楼道里就能遇见同去图书馆的同窗。
待在图书馆,看书看累了,抬起头伸个懒腰,随便一瞟,都是熟人,要么是同学,要么是舞室的那一堆人,再要么就是当初一块儿上公共课的人,反正在图书馆,是不会寂寞的。
当初,参加高考,是因为有那么多同伴一起奋斗,所以才能一路坚持。
现在,准备考研,也同样是因为身边聚集了一堆好友,所以才能坚持。
考研路上,因为有你不孤单啊!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5 23:13:41 +0800 CST  
3月26日 星期四
每个人都有一个英雄梦
看到一篇文章,是说网络小说家唐家三少的,叫《唐家三少靠什么逆袭郭敬明》。文章里提到说唐家三少认为要成功,最基本的就是要每天写,让大家都知道,都看到你写的东西。唐家三少仍保持着日更6000字的习惯。写故事,已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没有更新的话,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每写一个故事,就要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文中提到,唐家三少在写故事的时候太过投入,会情不自禁地叫喊出主人公的名字来。正是这种付出,还有赋予故事每个人的情感,才能让故事打动人,才能让读者叫好。
文章中还提到,唐家三少走上作家这条路,有很大关系是因为“百万字情书”。只为了当初那个女孩儿半开玩笑的话,唐家三少真的去努力地充实自己,然后依据承诺写下万言情书。直到后来每天都写下万言,只为了能见到那个喜欢的姑娘。最终,他们走进婚姻的殿堂。
唐家三少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英雄梦,而他想成为世界知名的通俗小说家。
以上,就是那篇文章中提到的一些唐家三少的事情。
说来惭愧,我对于唐家三少并不了解,而他的作品我也只读过《斗罗大陆》。网络小说是怎样运作,我也并不是很清楚,但我却能了解一个网络作家的一些难处。每天必须更新几千字不说,写小说,也需要一个状态,状态不佳,写出的东西就不流畅,会毁掉自己的整部作品。而状态这个东西,并不是说想有就能有的。
所以,我很佩服像唐家三少这样的网络作家。我也想过要做个网络写手,但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日更几千字这样的水平,而且我也不会讲故事,没法吸引人。
于是,作家这个英雄梦只好暂时搁浅。不过,有一天,我会让这个梦重新起航。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6 23:01:09 +0800 CST  
3月27日 星期五
把妹达人
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旁边坐了一个姑娘,长发,很漂亮。于是,我就偷偷地多瞄了她两眼。然后,然后就各自回寝洗洗睡了。
“我靠!怎么没有下文了喂!这也太草率了吧!你仅仅就偷看了人家两眼而已有什么可写的?!”
好吧,请安静,我还有话说。最近因为感冒,嗓子难受,鼻子也不通气,说话声音都变了,状态不好。若是在我平时,巅峰时期,那我肯定就会进行下一步了——搭讪,顺便再交个朋友啥的。(阴笑)
那读到这篇日记的你现在一定会想:“这丫的原来是个泡妞高手,是个风流胚啊!”可事实上,我欺骗了大家。长这么大,我只搭过一次讪,而且还以失败告终。
没错,我并不是什么把妹达人,更不是什么情场高手,上面那些我说的若是在平时定会怎么样怎么样的话,都是拿来唬人的。
同学玩我手机,点开微信,顺手捡了个漂流瓶,于是和人家一顿聊。到最后给我的时候还嘱托我:“继续跟妹子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哦”了一声拿过手机,却傻眼了,完全不知道要说什么,只好说:“要吃饭了,拜拜!”
当时那同学就傻掉了,过了良久,他才特别蔑视地瞟了我一眼:“你个屌注孤!”(注:屌注孤即指屌丝注定孤独。)
原本我也为此苦恼,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吧!
直到有一天和一个异性朋友闲聊的时候说起了这个苦恼,当时她就笑喷了。笑了好久,她才忍住,很正经地说:“你这样不就挺好的么?你看你与别人交往,脾气又温和,有时还会有点小幽默,你身边的异性朋友有多少啊!还怕将来没老婆?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还搭讪?勾搭妹子?哈哈哈!”
“喂,有这么好笑么?当着我的面这么笑我不太好吧?”我也着实无语了。
“哈哈哈!抱歉,抱歉!”朋友终于止住了笑,随后则严肃地说:“得承认,那些泡妞高手的确,他们有的是办法吸引我们女孩儿,有的是手段让女孩高兴。但同时啊,他既然能对我使用一些方法,那对别的女孩当然也能使用啦!大概没有哪个女孩儿会喜欢自己的男朋友在外面和别的女孩儿玩暧昧吧。所以啊,还是呆瓜让人安心。你没必要学习那些把妹技巧什么的,那样就不是你了吧!你只需要好好地完善自己,直到遇上那个真心喜欢你的人。”
呃,好吧,虽然感觉被敷衍了,但自己真的不适合走把妹达人那条道。还是做自己最好,阳光宅男,不是也不错么?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7 23:14:25 +0800 CST  
3月28日 星期六
阴天 傍晚 窗外
早晨起床,窗外昏昏沉沉,天还没亮?我翻出手机看下时间,已经7:30了,看来是阴天。
阴天,我比较容易沉闷,本来就不爱说话,一到了阴天,就更加沉默寡言了,只想静静地看书,看动漫,写东西,说得文艺一点儿就是只想安静地做一个美男子。
我有个习惯,阴天的时候,就一上午打游戏,中午吃过饭洗洗就睡觉,一觉睡到傍晚五六点,然后整理整理出门散步。
阴天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比平时更加安静,就更能静下心来思考。所以每到阴天,我都会悟到一些道理,或者灵光一闪,构思出一个小说的人物或者有趣的情节。
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阴天的。
阴天傍晚出门,能看到许多人在广场上散步,聊天,打羽毛球,跳广场舞(注意,我所说的全部场景都是在学校,所以请不要把这里的广场舞与大家印象里老大妈的广场舞混为一谈)。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就是阴天的时候,人们似乎都变得温和起来,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般,就算是平时脾气特别火爆的家伙,阴天的时候也能很心平气和地与人交谈。
晚上回到寝室,偶然看见窗台上放的蓝色蛋壳花盆,上面落满了灰尘。原本种着一颗仙人球,后来因为我浇水太勤而死掉了,好可惜。从那以后,花盆就孤孤单单的了。
等有机会,再买一株植物回来吧,让花盆自己晒太阳,看起来有些凄凉。这次,我会懒一点儿,不会那么勤快地浇水了。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8 22:05:36 +0800 CST  
3月29日 星期日
汉服
和朋友闲聊,无意间聊起民族服饰。他问我:“你知道咱们汉族的传统服饰么?”当时我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汉族的服饰?不就是唐装么?”
“不,不是唐装。”朋友摇头否定。
“不是唐装?”我一时语塞,绞尽脑汁想不出所以然来。“那到底是什么?”
“汉族的服饰,其实是汉服。”朋友很正式地说道。
汉服,我也并不了解,所以也没法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我只能告诉大家,汉服,大概就和大家常看到的古装武侠剧里人们穿的衣服一样,衣袂飘飘,玉树临风。
朋友是个热爱民族的有志青年,他一直说,我们这些人忘记了本民族的东西,他想通过汉服来唤醒人们的民族意识,振兴我华夏。为了宣传汉服,朋友刻意向学校申请,据理力争,2014年年末成立了汉服社,如今有十余名社员。
为了让学校更多的人了解到汉服,朋友还穿着自己的汉服上课,在校园里四处转。说实话,穿上汉服,的确有一种儒雅潇洒的气质。有很多人看到他,很好奇,便与他搭话,问这问那。但人们更多的则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私下议论纷纷:“这人有病吧?不知是哪个院的。”
我有些心酸,为朋友,也为自己的民族。有人穿了汉服在校园里走,却被同是汉族的同胞说是神经病。
自己民族的服饰,就像是自己民族的信仰,如果连我们自己都不认同自己的信仰,那让谁来信仰呢?
后来我了解到,全国有很多汉服社,向大家宣传汉服。我笑了,只要还有他们这样的年轻人,我们的民族就有希望。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29 19:07:29 +0800 CST  
3月30日 星期一
杂志 时光
前一段时间从网上买的十几本《萌芽》终于到手了,2013年的几本,14年的几本还有15年的几本。时隔多年,终于再次捧起《萌芽》。
对我来说,《萌芽》杂志基本上与我的高中时代挂钩,可以说,《萌芽》贯穿了我的整个高中时代。第一次看到同学在读《萌芽》,很好奇,于是就借过来看,感觉很不错,于是每月都会去买一期看。也通过《萌芽》,知道了我国悬疑小说界有王若虚这么个年轻人,再到后来,又知道我国悬疑小说界有一个大神叫蔡骏。于是我又买了蔡大神的《荒村》系列看,大呼过瘾。
高中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每天都在通往高考的路上拼杀,神经时时刻刻紧绷着,我感觉自己随时都有绷断的危险。幸好有《萌芽》相伴,可以忙里偷闲放松一下。后来手痒,也写了点东西寄给《萌芽》,期望自己也能步郭敬明,韩寒的后尘,通过“新概念”作文大赛一鸣惊人。可惜自己文笔实在是让人看不过,连海选都没过。
即使是这样,我还沉迷于文字间,乐此不疲。
如今,我已是大学都要读完的人了,再度捧起《萌芽》,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更多的,大概是对高中时代的怀念。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既然高中有《萌芽》可以纪念,那大学是不是也得有一种或几种杂志作为纪念?
过几天去学校的报刊亭看看吧,也给自己的大学时光留下本杂志的痕迹。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30 23:26:00 +0800 CST  
3月31日 星期二

上课的时候,老师讲到了书信的写作格式,之后她说:“现在人们交流很方便了,即使远隔千山万水也可以依靠科技的手段咫尺天涯。但,写信,更多的是一种期待,大家最近可以给自己的父母或者亲朋好友写一封长信,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
高中时候的确和一个朋友有频繁的书信往来,基本我们是每周互通一次信。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初自己每个周末去学校邮件收发室取到她写过来的信的那种激动与兴奋的心情。读着她信中字里行间的生活的苦恼和趣事,我也会随着她的文字而失落或者开心。
那时的我们俩,就像是一对异地恋的情侣一样,每一周的期盼大概就是对方的来信。上了大学,俩人的书信往来也就断了,再后来,也就渐渐地少了很多话语。可如今,写信与收信的那份期待和喜悦,我依然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大二的时候,寝室里一哥们给他的高中同学写长信。当时我们还笑他迂腐,他笑而不语。现在想来,他也是十分喜欢写信的那份期待吧!可惜,当时我明明也有过同样的经历,却没能明白他。
突然特别想写一封长信。我这人做事从来都是想到一出做一出,没什么计划。给谁写呢?这个还真不好决定。干脆,等下自己摇个色子决定吧。每人都写一封的话就太长了,那样都能写成书了,我现在哪有那样的精力?
嗯,就这么干,好好写一个星期,然后寄出去吧!至于,那些没收到信的朋友,没办法了,哥们儿我实在是精力有限,对不住各位啦!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3-31 23:15:50 +0800 CST  
4月1日 星期三
愚人们的节日
又到4月1 日,算不上节日的节日,其实也没什么好过的。就算几个人合起伙来愚弄某个人,也不过是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却不会真的让某个人颜面尽失无地自容。更有些小心谨慎的人会特别小心地处理今天听到的每一条消息,要在头脑中仔细推敲其中的细节。
说是节日,大家却只是说说而已,没有去整人,也没有被别人玩耍。以我的心态,没什么可玩的,愚弄别人也并不总是一件好玩的事情,所以我依然以平时的状态像平常一样过完今天。我想,大家的想法大概跟我的一样,所以这一整天才风平浪静。
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写字,感觉那样才能找到最真实的自己。虽然我本人很矛盾,连我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但我还是相信,安安静静的美男子才是最接近真实的我。
喜欢安静,自然风平浪静的愚人节才是我想要的。2015年的愚人节,我一上午在图书馆写信,没有主题,就是天南海北地胡扯,就像和对方在聊天一样。我也奇怪,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话想说。大概是因为有很久不联系的缘故吧!总要问候问候,回忆下过去,顺便问问当初一起的其他人,再聊聊现在的生活,说说自己这几年来的收获还有失落,字里行间,不外乎就是生活琐碎。不知不觉,就已写了好几千字,但又觉得意犹未尽,干脆缓缓,明天接着写,直到写得感觉自己没话了再收笔寄出。我想看看自己是否真的能写万言信出来。
这个愚人的节日,我以一个愚人的姿态向远方的朋友表达思念,希望她收到这封特别长的书信时会开心。
楼主 小小猫舞者  发布于 2015-04-02 17:58:08 +0800 CST  

楼主:小小猫舞者

字数:160349

发表时间:2015-03-15 23: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17 15:45:5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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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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